20120227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调研报告)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7日

为贯彻落实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调研的通知》皖厂开办[2010]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推动合肥市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进一步开展,现就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汇报如下:

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工作的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企业总数7309户。其中,国有企业76户、集体企业128户、国有控股公司45户、非公有制企业4477户、事业单位923户;港澳台资企业21户、外资企业49户。全市426家公司制企业中,有414家设立了董事会,其中设立职工董事的212家,占已设立董事会企业数的51.2%,职工董事数达到237人,职工女董事数达到91,工会主席进入董事会的163人;有229家设立了监事会,其中设立职工监事的215家,占设立监事会企业的93.8%,职工监事数达到220人,职工女监事数达到76人,工会主席进入监事会的185人。

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开展情况:

1、加深理解、提高认识。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是指公司制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中由工会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相对于资产所

有者代表而言的职工代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显著特征之一就是建立企业内部所有权、经营权、监督权相互制衡,投资者、经营者、劳动者相互制约的,实行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为组织领导体制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这个法人治理结构中,董事会是常设的权力机构,监事会是常设的监督机构,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是企业的主体,职工代表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代表职工参与企业的决策、管理和监督。职工通过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参与公司管理,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延伸和发展,是公司制企业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必要途径,是实现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重要体制和机制保证。

2、建立和完善了法律法规和政策。《合肥市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办法》,专门设立了第三章《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这一章节,列了四条,讲明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规定、作用、条件、要求等;2007年实施的《合肥市职工民主管理条例》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也作出了明确规定,阐明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含义、产生的条件、选举的人数和方法、作用、奖惩等,使我市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走上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的轨道。《合肥市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实施细则》,从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

度的概念、作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职条件、选举、人数、任期、罢免、权利、义务、奖罚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实用性、针对性、操作性、系统性都较强。主要表现:一是坚持监督评议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要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参与董事会、监事会决策情况,接受职工代表的监督和评议。如合肥市百大集团公司充分发挥监督评议制度作用,调动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主动性、积极性,增强参政议政的能力,既维护了职工政治权利、经济利益等的合法权益,又给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凝聚了人心,激发了活力。二是坚持培训制度。近年来,市总工会先后与四方集团、荣事达集团、合肥市燃气集团、合肥市公交集团等典型示范单位合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提供必要的进修和学习机会,采取培训班、座谈会、观摩会、辅导讲课、经验交流等各种不同类型的形式开展培训,提高了他们的工作能力,保证了他们作用的发挥。三是坚持选举和罢免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合肥市职工民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按照法定程序经公司职代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有违法或不称职的,职代会有权调查,并通过法定程序进行更换。

3、建立“三项”工作机制

(一)信息沟通机制,有效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知情权、表达权。贯彻执行好《公司法》,依据法律、政策的规

定与要求,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密切支持配合,通过宣传、协调,共同推动依法建立职工董事监事制度。依照民主程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特别是工会主席进入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取得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资格;通过公司章程确立、企业制度规定、有关文件要求等形式,明确他们享有《公司法》规定的与其他董事、监事同样的权利、义务和他们行使权利的保障机制等;确保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肩负职工和工会组织的委托,代表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董事会和监事会上,表达工会组织的意见,反映职工群众的要求、愿望和呼声,把职工群众与企业联系得更加紧密,切实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企业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

(二)保护机制,有效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参与权、监督权。《公司法》、《合肥市职工民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权利受法律保护,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法行使职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确保了有效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参与权、监督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参与企业重大问题讨论决策时能有效监督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执行力度,特别是“五险一金”、工资福利等合法权益的维护监督。

(三)工作指导机制,有效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作用。 采取多种措施,全面快速地提升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素质。

一是要加大对基层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培训力度。燃气集团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培训纳入工会干部培训的总体规划之中,开展有针对性的岗位培训,使其真正成为懂政策、知情况、善讲话的职工代表。二是大力宣传、鼓励并积极推广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好的经验和做法。如中盐红四方集团采取干部交流的方式,让作为工会负责人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转做一段时间的企业经济管理工作后再回到原岗位,使之成为既有企业管理实践经验,又具备相关业务知识的高素质的职工代表,使其在推进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参与公司高层决策和监督方面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虽然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1)少数工会干部、公司经营者、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对这项工作制度认识存在模糊概念、重视程度不够,推行职工董事、监事制度的工作基础不扎实,影响了此项制度的开展。(2)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运作不规范,存在着责权不分、关系不顺的问题,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一定程度上被形式化,影响了职工董事、监事作用的发挥。(3)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行职权不能到位。部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因其是“职工”身份而在责权利方面与其他董事、监事有所不同,过分依赖于企业,行使职权时独立性、自主性不强,受企业的支配和限制,一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没有经过相关的培训或者缺乏有关知

识,受自身素质限制,参与能力不强,参与质量不高。

三、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的对策和建

1、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要不断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通过学习培训、宣传教育等方式,提高党政领导、工会干部和企业经营者的思想认识,明确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要求,是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实现职工源头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体制保证,是实现企业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需要,使参与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工作的各方形成共识,确保各方面共同努力推进这项工作的不断落实。

2、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立法。我国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立法还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一制度的发展。坚持民主管理制度,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首先要完善立法,依法推行。目前《公司法》总体上的规定还是比较明确的,但涉及到一些具体操作层面上的还存在一定问题,如职工董事监事任职条件的界定、在“两会”中的比例、职工董事监事的责任、权利范围、产生的原则、办法、程序以及职工董事监事工作制度的原则界定等诸多问题,在《公司法》中没有得到明确规定。这就需要从立法角度,出台相关的、配套的、细化的法规或条例,进一步作出明确的

规定。同时,工会组织要联合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制定一些政策性的规定,以确保此项工作的开展有明确的法律支撑和政策支持。

3、抓好宣传教育,更新传统观念。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特征就是制衡运作,所有权、决策权、经营权和监督权各就各位,形成科学、合理、高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但实际情况,无论是所有者、决策者还是经营者以及投资者,其制衡意识还比较差,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习惯于过去的顺从和归附,对现代法人治理结构下的制衡机制不能认同、支持。通过广泛的、及时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投资者、董事、监事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制衡意识,同时弱化经营管理人员的专断意识和职工的依从心理,对于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至关重要。

4、推动职工董事监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一是要加大贯彻《公司法》的力度。依据法律、政策的规定与要求,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推动企业依法建立职工董事监事制度。二是规范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建设。明确规定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产生的条件、程序、比例以及享有《公司法》规定的与其他董事、监事同样的权利、义务、保障机制;明确规定职工董事、监事参与、监督的内容、形式、程序;制定职工董事、监事向职代会报告、述职、接受评议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三是加强对职工董事、监事的管理。有些

职工董事、监事作用没有真正发挥,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职工董事、监事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较低,应加大学习培训提高职工董事、监事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他们的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的工作能力,同时,为他们在权益、待遇等方面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确保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肩负职工和工会组织的委托,代表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四是重视职工董事、监事非“职工”化的现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职工代表特别是工会负责人进入董事会、监事会,防止职工董事、监事向非“职工化”转变。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7日

为贯彻落实省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调研的通知》皖厂开办[2010]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推动合肥市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进一步开展,现就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汇报如下:

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工作的基本情况

目前全市企业总数7309户。其中,国有企业76户、集体企业128户、国有控股公司45户、非公有制企业4477户、事业单位923户;港澳台资企业21户、外资企业49户。全市426家公司制企业中,有414家设立了董事会,其中设立职工董事的212家,占已设立董事会企业数的51.2%,职工董事数达到237人,职工女董事数达到91,工会主席进入董事会的163人;有229家设立了监事会,其中设立职工监事的215家,占设立监事会企业的93.8%,职工监事数达到220人,职工女监事数达到76人,工会主席进入监事会的185人。

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开展情况:

1、加深理解、提高认识。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是指公司制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中由工会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相对于资产所

有者代表而言的职工代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显著特征之一就是建立企业内部所有权、经营权、监督权相互制衡,投资者、经营者、劳动者相互制约的,实行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为组织领导体制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这个法人治理结构中,董事会是常设的权力机构,监事会是常设的监督机构,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是企业的主体,职工代表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代表职工参与企业的决策、管理和监督。职工通过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参与公司管理,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延伸和发展,是公司制企业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必要途径,是实现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重要体制和机制保证。

2、建立和完善了法律法规和政策。《合肥市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办法》,专门设立了第三章《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这一章节,列了四条,讲明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的规定、作用、条件、要求等;2007年实施的《合肥市职工民主管理条例》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也作出了明确规定,阐明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含义、产生的条件、选举的人数和方法、作用、奖惩等,使我市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走上更加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的轨道。《合肥市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实施细则》,从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

度的概念、作用、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任职条件、选举、人数、任期、罢免、权利、义务、奖罚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实用性、针对性、操作性、系统性都较强。主要表现:一是坚持监督评议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要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参与董事会、监事会决策情况,接受职工代表的监督和评议。如合肥市百大集团公司充分发挥监督评议制度作用,调动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主动性、积极性,增强参政议政的能力,既维护了职工政治权利、经济利益等的合法权益,又给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凝聚了人心,激发了活力。二是坚持培训制度。近年来,市总工会先后与四方集团、荣事达集团、合肥市燃气集团、合肥市公交集团等典型示范单位合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提供必要的进修和学习机会,采取培训班、座谈会、观摩会、辅导讲课、经验交流等各种不同类型的形式开展培训,提高了他们的工作能力,保证了他们作用的发挥。三是坚持选举和罢免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合肥市职工民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董事会和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按照法定程序经公司职代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有违法或不称职的,职代会有权调查,并通过法定程序进行更换。

3、建立“三项”工作机制

(一)信息沟通机制,有效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知情权、表达权。贯彻执行好《公司法》,依据法律、政策的规

定与要求,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密切支持配合,通过宣传、协调,共同推动依法建立职工董事监事制度。依照民主程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特别是工会主席进入公司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取得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资格;通过公司章程确立、企业制度规定、有关文件要求等形式,明确他们享有《公司法》规定的与其他董事、监事同样的权利、义务和他们行使权利的保障机制等;确保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肩负职工和工会组织的委托,代表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在董事会和监事会上,表达工会组织的意见,反映职工群众的要求、愿望和呼声,把职工群众与企业联系得更加紧密,切实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在企业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

(二)保护机制,有效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参与权、监督权。《公司法》、《合肥市职工民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权利受法律保护,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依法行使职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和打击报复,确保了有效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参与权、监督权。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参与企业重大问题讨论决策时能有效监督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执行力度,特别是“五险一金”、工资福利等合法权益的维护监督。

(三)工作指导机制,有效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作用。 采取多种措施,全面快速地提升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素质。

一是要加大对基层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培训力度。燃气集团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培训纳入工会干部培训的总体规划之中,开展有针对性的岗位培训,使其真正成为懂政策、知情况、善讲话的职工代表。二是大力宣传、鼓励并积极推广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好的经验和做法。如中盐红四方集团采取干部交流的方式,让作为工会负责人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转做一段时间的企业经济管理工作后再回到原岗位,使之成为既有企业管理实践经验,又具备相关业务知识的高素质的职工代表,使其在推进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参与公司高层决策和监督方面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虽然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1)少数工会干部、公司经营者、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对这项工作制度认识存在模糊概念、重视程度不够,推行职工董事、监事制度的工作基础不扎实,影响了此项制度的开展。(2)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运作不规范,存在着责权不分、关系不顺的问题,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一定程度上被形式化,影响了职工董事、监事作用的发挥。(3)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行职权不能到位。部分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因其是“职工”身份而在责权利方面与其他董事、监事有所不同,过分依赖于企业,行使职权时独立性、自主性不强,受企业的支配和限制,一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没有经过相关的培训或者缺乏有关知

识,受自身素质限制,参与能力不强,参与质量不高。

三、对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工作的对策和建

1、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要不断加强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通过学习培训、宣传教育等方式,提高党政领导、工会干部和企业经营者的思想认识,明确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要求,是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实现职工源头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体制保证,是实现企业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需要,使参与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工作的各方形成共识,确保各方面共同努力推进这项工作的不断落实。

2、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立法。我国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立法还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一制度的发展。坚持民主管理制度,推行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首先要完善立法,依法推行。目前《公司法》总体上的规定还是比较明确的,但涉及到一些具体操作层面上的还存在一定问题,如职工董事监事任职条件的界定、在“两会”中的比例、职工董事监事的责任、权利范围、产生的原则、办法、程序以及职工董事监事工作制度的原则界定等诸多问题,在《公司法》中没有得到明确规定。这就需要从立法角度,出台相关的、配套的、细化的法规或条例,进一步作出明确的

规定。同时,工会组织要联合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文件制定一些政策性的规定,以确保此项工作的开展有明确的法律支撑和政策支持。

3、抓好宣传教育,更新传统观念。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特征就是制衡运作,所有权、决策权、经营权和监督权各就各位,形成科学、合理、高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但实际情况,无论是所有者、决策者还是经营者以及投资者,其制衡意识还比较差,职工董事、职工监事习惯于过去的顺从和归附,对现代法人治理结构下的制衡机制不能认同、支持。通过广泛的、及时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投资者、董事、监事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制衡意识,同时弱化经营管理人员的专断意识和职工的依从心理,对于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建设至关重要。

4、推动职工董事监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一是要加大贯彻《公司法》的力度。依据法律、政策的规定与要求,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共同推动企业依法建立职工董事监事制度。二是规范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建设。明确规定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产生的条件、程序、比例以及享有《公司法》规定的与其他董事、监事同样的权利、义务、保障机制;明确规定职工董事、监事参与、监督的内容、形式、程序;制定职工董事、监事向职代会报告、述职、接受评议等方面的工作制度。三是加强对职工董事、监事的管理。有些

职工董事、监事作用没有真正发挥,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职工董事、监事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较低,应加大学习培训提高职工董事、监事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他们的参与决策、管理和监督的工作能力,同时,为他们在权益、待遇等方面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确保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肩负职工和工会组织的委托,代表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四是重视职工董事、监事非“职工”化的现象。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职工代表特别是工会负责人进入董事会、监事会,防止职工董事、监事向非“职工化”转变。


相关内容

  • 职工董事.监事制度
  • 职工董事.监事制度 为了全面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及其制度. 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是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一定数量的职工代表,进入董事会.监事会,代表职工行使参与企业决策权利.发 ...

  • 外商独资企业××有限公司章程模板
  • 外商独资企业××有限公司章程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使投资方获得满意的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外方 (以下简称股东) 决定在湖州设立外资企业 有限 ...

  • 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 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的名称为: 本公司的住所: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 ...

  •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 市公司组织机构及其职责.人员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立的组织机构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等组织机构. 股东大会职责: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 ...

  • 国企股份制改造计划书全本
  • 国企股份制改造计划书全本 2004.02.16 一.企业改组股份合作制企业申办程序 1.企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企业改制决议,选举产生企业改制筹备组成员.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前应征求主管部门的意见,职代会通过的企业改制决议须经主管部门批准. 2.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工作. 3.委 ...

  •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下]
  •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九十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三)担任破 ...

  • 公司范文示范文本
  • 公 司 示 范 文 本 目录 xx有限公司股东决议------关于选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决议-1 xx有限公司股东决议------关于选举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监事.聘任经理的决议----------------------2 xx有限公司股东决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3 ...

  •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作者:赵俊 日期:2010-09-13 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等 方共同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 新公司法内资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 __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由投资人制定.本国有独资公司章程,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和出资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