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海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质量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管理,促进施工单位提高自控水平,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的建设、监理等单位针对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的管理。
第三条 明施工科学化。
第四条 考核工作方针:以人为本、科学公正、强化管理、求真务实、确保部优、争创国优。
第五条 重庆海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据施工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全线施工质量进行考核管理。
第六条 XX公司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小组成员详见质量管理办法第八条,质量管理日常工作由安质部负责。
第三章 质量考核内容
第七条 考核工作与月度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同时进行(频次为每季度两次),并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第八条 考核工作为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前质量管理、施工中质量管理、内业资料管理、实体质量、
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管理等。
第九条 外业重点检查结构物的质量以及文明施工、环保水保等有关内容,主要包括:
1、原材料的检验及现场使用情况; 2、施工工艺工序的现场控制情况; 3、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 4、工程实体质量;
5、以往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十条
1 3、施工单位内业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填写是否符合规定; 4、各种质量、文明施工、环保水保检查问题处理的闭合情况。
第四章 质量考核方法
第十一条 月度考核评比:以评分表形式对相关单位进行检查和评比。具体检查内容和标准见质量检查月度考核评分表(附表一)。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定等级分为A、B、C级,评分在85分(含)以上为A级,60分(含)至84分为B级,60分(不含)以下为C级。
第十二条 实行施工质量“黄牌警告”制度: 1、对月度评定为C级的单位自动黄牌警告一次;
2、发生质量大事故及以上,当月检查得分为0分,并根据事故情节,自动黄牌警告一次或两次;
3、因质量原因,受铁道部、集团等上级督导检查通报批评的,酌情黄牌警告一次或两次;
4、当年黄牌警告累计达到3次(同一事件不重复计算)的,将要求该单位上级主管单位,加强现场管理力量,直至撤换项目经理;
5、对评为B、C类的单位,要求作出整改。被检查单位在接到评比结果通知后,须在
5
XX公司。
第五章
质量考核结果的处理
第十三条 重庆海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据质量检查活动记录表(见附表二)及重庆海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考核内容表(见附表三),对相关单位下达处罚通知单(详见附表四,一式四份),
第十四条 对施工管理混乱出现下列情况的,按照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1、 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隐瞒不报的,扣罚10~20万元的违约金; 2、 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被媒体曝光的。扣罚20~40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XX公司所发整改通知书每项扣0.3分,在质量信誉评价总分中扣除。
第十六条 按照以上考核办法对施工单位所扣的违约金纳入安全质量工期考核奖励基金。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并不免除施工单位返工责任以及发生质量事故后,根据国家、部、局的有关规定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和其他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重庆海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办理。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第二十条释。
本办法由重庆海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质部负责解
附表一:
质量检查月度考核评分表
检查人: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二:
质量检查活动记录表
工程名称:
检查人: 受检单位负责人: 日期: 日期:
附表三:
重庆海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质量考核内容表
11
12
附表四:
重庆海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质量考核处理通知单
编号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五份 施工、监理、某铁路有限公司工程部、计财部、安质部各存一份
检查人 (签章)
日 期
13
重庆海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质量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管理,促进施工单位提高自控水平,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的建设、监理等单位针对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的管理。
第三条 明施工科学化。
第四条 考核工作方针:以人为本、科学公正、强化管理、求真务实、确保部优、争创国优。
第五条 重庆海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据施工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全线施工质量进行考核管理。
第六条 XX公司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小组成员详见质量管理办法第八条,质量管理日常工作由安质部负责。
第三章 质量考核内容
第七条 考核工作与月度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同时进行(频次为每季度两次),并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第八条 考核工作为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前质量管理、施工中质量管理、内业资料管理、实体质量、
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管理等。
第九条 外业重点检查结构物的质量以及文明施工、环保水保等有关内容,主要包括:
1、原材料的检验及现场使用情况; 2、施工工艺工序的现场控制情况; 3、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 4、工程实体质量;
5、以往检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第十条
1 3、施工单位内业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填写是否符合规定; 4、各种质量、文明施工、环保水保检查问题处理的闭合情况。
第四章 质量考核方法
第十一条 月度考核评比:以评分表形式对相关单位进行检查和评比。具体检查内容和标准见质量检查月度考核评分表(附表一)。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定等级分为A、B、C级,评分在85分(含)以上为A级,60分(含)至84分为B级,60分(不含)以下为C级。
第十二条 实行施工质量“黄牌警告”制度: 1、对月度评定为C级的单位自动黄牌警告一次;
2、发生质量大事故及以上,当月检查得分为0分,并根据事故情节,自动黄牌警告一次或两次;
3、因质量原因,受铁道部、集团等上级督导检查通报批评的,酌情黄牌警告一次或两次;
4、当年黄牌警告累计达到3次(同一事件不重复计算)的,将要求该单位上级主管单位,加强现场管理力量,直至撤换项目经理;
5、对评为B、C类的单位,要求作出整改。被检查单位在接到评比结果通知后,须在
5
XX公司。
第五章
质量考核结果的处理
第十三条 重庆海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据质量检查活动记录表(见附表二)及重庆海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考核内容表(见附表三),对相关单位下达处罚通知单(详见附表四,一式四份),
第十四条 对施工管理混乱出现下列情况的,按照以下条款进行处罚:
1、 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隐瞒不报的,扣罚10~20万元的违约金; 2、 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被媒体曝光的。扣罚20~40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XX公司所发整改通知书每项扣0.3分,在质量信誉评价总分中扣除。
第十六条 按照以上考核办法对施工单位所扣的违约金纳入安全质量工期考核奖励基金。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并不免除施工单位返工责任以及发生质量事故后,根据国家、部、局的有关规定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和其他责任。
第十八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重庆海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办理。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
第二十条释。
本办法由重庆海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质部负责解
附表一:
质量检查月度考核评分表
检查人: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二:
质量检查活动记录表
工程名称:
检查人: 受检单位负责人: 日期: 日期:
附表三:
重庆海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质量考核内容表
11
12
附表四:
重庆海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质量考核处理通知单
编号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五份 施工、监理、某铁路有限公司工程部、计财部、安质部各存一份
检查人 (签章)
日 期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