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代维协议
委托方(甲方):扬州会议中心
服务方(乙方):扬州远大鹏程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扬州会议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扬州远大鹏程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维护扬州会议中心的太阳能发电设备。协议内容如下:
一、职责划分:
1、甲方负责会议中心的配电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现场电气设备可靠使用,确保运行设备不超负荷运行,从而延长设备运行周期。
2、甲方专业人员对乙方在会议中心太阳能发电装置的配电设备的正常操作运行和现场电气设备维护工作专业部门负责人有生产指挥权。
3、甲方负责对电气设备日常的管理、协调处理检维修中与生产相关的事宜,积极配合乙方做好维护工作。
4、甲乙双方领导应就较重要工作进行及时沟通。
5、甲方应尽量提供正常维护所需的必要资料、图纸等,且资料、图纸是竣工资料及正在使用的。
6、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现行的各种规章制度。
7、乙方在工作范围内应严格服从甲方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安排,切实为生产装置保驾护航。
8、乙方负责甲方会议中心太阳能发电的运营及生产过程中的电气设备正常维护和检修。
9、乙方应满足所代维的电气设备达到会议中心的要求。
10、乙方维护人员必须每周定时进行巡检1次,并做好巡检记录。
11、乙方应做到及时向甲方反映设备运行状况。需维修时,及时向甲方汇报,设备维修由甲方决定。
12、乙方只对发电设备运行状况提供技术数据,供甲方参考决策。
13、乙方负责建立电气设备档案,整理积累和保管各种基础资料。维护所需的各种资料说明书,甲方应尽量提供,如不能提供,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14、维护中所需要的常规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随机带来的专用设备应由甲方提供。
二、双方权利:
1、甲方有现场指挥作业的权利,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2、甲方对电气设备维护质量有检查评定的权利。
3、未经甲方安排的电气技措项目施工,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4、甲方负责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
5、乙方有向甲方上报电气设备大修改造项目建议的权利和义务。
6、乙方在维护时,对使用不正常、有故障的电气设备有权提出电气改造项目的建议权,并进行换型和选型,报甲方项目生产管理部及甲方相关职能部门批准。
7、乙方有权拒绝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气设备带病运行的维护工作。
8、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操作,有权拒绝在不符合安全施工规范条件下作业,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9、乙方有义务根据设备运行周期,提前提供更换配件的型号,并报甲方及时审批和采购。
三、维护范围:
太阳能发电装置的汇流箱至并网运行的低压开关下桩头,具体工作内容为:
①根据甲方项目工程管理部或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每周1次的巡视。
②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小电气元件(如:保险丝、信号灯、按钮)维护检修。
四、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每年双方根据所维护的设备确定月维护费用为¥3000.00,全年维护费用为¥36000.00;技术更新、技术改造等技措项目,费用另行结算。
2、本次设备维护费用¥2000元。
3、对维护工作中所正常消耗的电气指示灯、各种控制保险等消耗材料,每件在200元/每件以下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200元/每件以上的电气元件或备件的更换须经甲方项目生产管理部或甲方相关职能部门同意(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旧电气元件或备件交甲方处。
本合同合同总价款为¥38000.00(人民币:叁万捌仟元),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上半年)代维费的50%为¥18000.00(人民币:壹万捌仟元)及本次设备维护费用¥2000元;2016年3月14日前付清下半年度的代维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按本合同条款约定时间进行及时结算,每日按协议价款5%支付违约金;甲方没有执行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的执行。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代维,甲方进行考核并要求及时改正。
3、甲方逾期超过1个月未支付乙方代维费,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的执行。
六、其它:
1、本协议是双方就电气设备日常维护检修工程的年度协议,有效期限为: 2015年4月15日至 2016年4月14日。
2、本协议任何一方要求另一方提供额外的服务,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条款。
3、发生不可抗力及未尽事宜时,双方通过协商决定。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5、解决纠纷争议办法: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电气设备代维协议
委托方(甲方):扬州会议中心
服务方(乙方):扬州远大鹏程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经双方协商,扬州会议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扬州远大鹏程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维护扬州会议中心的太阳能发电设备。协议内容如下:
一、职责划分:
1、甲方负责会议中心的配电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现场电气设备可靠使用,确保运行设备不超负荷运行,从而延长设备运行周期。
2、甲方专业人员对乙方在会议中心太阳能发电装置的配电设备的正常操作运行和现场电气设备维护工作专业部门负责人有生产指挥权。
3、甲方负责对电气设备日常的管理、协调处理检维修中与生产相关的事宜,积极配合乙方做好维护工作。
4、甲乙双方领导应就较重要工作进行及时沟通。
5、甲方应尽量提供正常维护所需的必要资料、图纸等,且资料、图纸是竣工资料及正在使用的。
6、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现行的各种规章制度。
7、乙方在工作范围内应严格服从甲方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安排,切实为生产装置保驾护航。
8、乙方负责甲方会议中心太阳能发电的运营及生产过程中的电气设备正常维护和检修。
9、乙方应满足所代维的电气设备达到会议中心的要求。
10、乙方维护人员必须每周定时进行巡检1次,并做好巡检记录。
11、乙方应做到及时向甲方反映设备运行状况。需维修时,及时向甲方汇报,设备维修由甲方决定。
12、乙方只对发电设备运行状况提供技术数据,供甲方参考决策。
13、乙方负责建立电气设备档案,整理积累和保管各种基础资料。维护所需的各种资料说明书,甲方应尽量提供,如不能提供,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14、维护中所需要的常规工具由乙方自行解决,随机带来的专用设备应由甲方提供。
二、双方权利:
1、甲方有现场指挥作业的权利,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2、甲方对电气设备维护质量有检查评定的权利。
3、未经甲方安排的电气技措项目施工,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4、甲方负责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
5、乙方有向甲方上报电气设备大修改造项目建议的权利和义务。
6、乙方在维护时,对使用不正常、有故障的电气设备有权提出电气改造项目的建议权,并进行换型和选型,报甲方项目生产管理部及甲方相关职能部门批准。
7、乙方有权拒绝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气设备带病运行的维护工作。
8、乙方有权拒绝违章操作,有权拒绝在不符合安全施工规范条件下作业,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9、乙方有义务根据设备运行周期,提前提供更换配件的型号,并报甲方及时审批和采购。
三、维护范围:
太阳能发电装置的汇流箱至并网运行的低压开关下桩头,具体工作内容为:
①根据甲方项目工程管理部或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对所管辖范围内的电气设备的运行状态进行每周1次的巡视。
②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电气设备小电气元件(如:保险丝、信号灯、按钮)维护检修。
四、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1、每年双方根据所维护的设备确定月维护费用为¥3000.00,全年维护费用为¥36000.00;技术更新、技术改造等技措项目,费用另行结算。
2、本次设备维护费用¥2000元。
3、对维护工作中所正常消耗的电气指示灯、各种控制保险等消耗材料,每件在200元/每件以下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200元/每件以上的电气元件或备件的更换须经甲方项目生产管理部或甲方相关职能部门同意(费用由甲方承担),同时旧电气元件或备件交甲方处。
本合同合同总价款为¥38000.00(人民币:叁万捌仟元),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上半年)代维费的50%为¥18000.00(人民币:壹万捌仟元)及本次设备维护费用¥2000元;2016年3月14日前付清下半年度的代维费。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按本合同条款约定时间进行及时结算,每日按协议价款5%支付违约金;甲方没有执行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的执行。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代维,甲方进行考核并要求及时改正。
3、甲方逾期超过1个月未支付乙方代维费,乙方有权中止本合同的执行。
六、其它:
1、本协议是双方就电气设备日常维护检修工程的年度协议,有效期限为: 2015年4月15日至 2016年4月14日。
2、本协议任何一方要求另一方提供额外的服务,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条款。
3、发生不可抗力及未尽事宜时,双方通过协商决定。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方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5、解决纠纷争议办法: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