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xxxx安全管理规定及处罚细则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矿各级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职工作业行为;制止“三违”现象和警示 “三违”人员、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现根据本矿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安全管理规定和处罚细则。
1、凡本矿职工必须按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认真遵守劳动合同的一切条款;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有关法律和法规;学习煤矿三大规程,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掌握本工种技能,学习煤矿五十条,通过岗前培训,日常安全学习,熟悉煤矿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避灾路线,经考试合格,方可入井上班作业。
2、必须自觉接受入井检查,遵守入井管理制度。严禁携带烟火及易燃物品入井;严禁酒后入井,入井必须穿戴棉质工作服,严禁穿化纤服入井。穿绝缘胶鞋、戴安全帽、自救器入井;严禁失爆矿灯入井;严禁在井下拆、敲打矿灯,违者罚款50~100元。
3、凡本矿职工必须遵守党纪国法、法律、法规,认真遵守煤矿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必须听从指挥。严禁在井下睡觉,遵守劳动纪律,违反罚款50~100元/次。按时上下班,凡迟到、早退一小时者,按每小时每人50元罚款。违反劳动纪律而诱导事故者,将从重处罚,并予以辞退。
4、各施工班组所负责的施工工作面不得无故空班,否则掘进工作面出现无故空班一个小班罚款1000元,采煤工作面出现无故空班一个小班罚款2000元。
5、矿方组织岗前培训,日常安全学习必须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未经请假批准者视为缺席。凡缺席一次罚款50元,迟到早退10分钟者,罚款10元。
6、每班作业前,必须严格进行班前安全检查,找顶除危,加固20米内支护,进行随时性敲帮问项工作,确认安全可靠无危险,才允许开始作业。开始作业期间,坚持随时性的敲帮问项,按《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操作。
7、认真保护爱护井下安全设施和机电设备及电缆、管路,不随意敲打管路和设备,以免引起火花,井下所有机电设备必须保证正常运行,如发现声音异常必须停止运转,及时处理汇报,应使用检查维护不当,带病操作,造成烧毁电机、损坏设备,否则罚责任人500~1000元的处罚。进出风门时必须立即关好风门,不随意在风筒上划破口,以免风筒沿途漏风,严禁进入无风巷道,严禁进入盲巷和打有栅栏停风巷道违者罚款100-200元。
8、认真搞好矿井通风,所有局扇由瓦检员专人管理,严禁他人随意停开局扇。风筒悬挂整齐,无死弯、不漏风、无破口,通风接口完好,风筒口距迎头:煤巷小于5米,岩巷小于10米。确保迎头有足够的风量。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无风或微风作业,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必须停止打眼爆破,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停止工作,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停风区域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按瓦斯或二氧化碳排放措施进行断电、撤人、限量进行排放,严禁一风吹。待瓦斯降至1.0%以下才允许作业,否则对违者罚款500元,不服从者,立即辞退。
9、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加强顶板管理,严格按作业规程对工程质量的要求进行管理和验收。
9.1掘进工作面安全质量管理规定。
9.1.1巷道开口时跟班领导必须到开口地点进行现场布置施工措施和要求,施工人员必须认真服从。开口处必须架双边抬棚,靠开口边抬棚打四个支柱,另一边打三个支柱,两边抬棚打三个撑木撑紧。
9.1.2必须严格对中腰线施工。偏中腰线一次罚款200元,并无条件返工全格。
9.1.3必须使用前探梁,严禁空顶超前作业。架设梯形金属支架时,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棚距(不大于0.8米)架设,打好撑筒、背好顶邦,做到对口、对山、落垫,不前伏后仰,空顶处必须用木垛接牢,严禁空邦空顶;顶板破碎处必须加密支护,否则罚款200元,如因工程质量底下,而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将不予结算。工程支护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影响安全使用必须本班返工处理,否则停止工作面施工。在返工达到安全标准要求后进
行施工作业。煤、碴必须分装、分运,确保煤炭质量,未分装者,罚款100元一次。
9.2采面安全质量管理规定。
9.2.1必须严格执行“敲邦问顶”制度,每班开工前,班组长、安全员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工作面每个作业人员都有经常检查作业地点及附近的顶板、支柱质量、煤壁等安全情况的责任,当发现有危险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2.2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各班作业人员必须按时到工作面接班。交接时,必须把工作面安全情况、工程质量以及需要处理的情况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妥善处理好不安全隐患及存在的问题。
9.2.3当工作面顶板有大面积来压,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有冒顶危险预兆时,必须迅速撤出人员到运输巷、回风巷安全地点,并及时向井口调度室汇报,待顶板稳定后,方可采取措施从工作面上下两端向中间进行维护,只有确认安全可靠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9.2.4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高度不小于1.5m,上下(运输巷、回风巷)巷自煤壁线往外20m范围内必须加强维护,保持支架完整;超前支护每个班派专人维护。
9.2.5严格工作面回柱放顶管理,坚持工作面“见四放一”原则,每出现一次超孔现象罚款200元。放顶必须放齐,上下不留落山角。
9.2.6严格采面支柱及绞梁管理,因管理不善造成支柱和绞梁被埋,采煤队按原价赔偿。
9.2.7严格煤质管理,过煤层变薄带必须做到分装分运,严禁矸石混入煤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0、提升巷道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原则, 违者罚款200元/人次,提升巷道开车信号必须清晰明亮,开车信号必须按规定进行发送和回复,否则将追究其责任;钢丝绳必须按规定进行认真检查、记录;一坡三挡必须完善、可靠进行正常使用,一坡三挡出现故障时,相关人员必须及时进行维修,以便正常使用,挂钩时必须注意链环、插销是否到位,重车提上保险叉必须正常使用,严防跑车事故的发生否则出现跑车事故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严禁拖空钩、不挂保险叉,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各单位下放材料及设备必须将料车提升到地面,否则罚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一辆。
对开车行人举报者奖励100元,对知情不报者(如绞车司机或信号工)罚款100元。
绞车司机开车时,发现有行人时,必须立即停止开车,待行人到至安全地点后,才允许开车,否则,绞车司机罚款100元/次。绞车司机开车、行人信号不清楚时,坚决不能开车,否则造成安全事故,罚款200元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井下严禁明电放炮,装药用水炮泥或黄泥,严禁用其它材料代替。火药箱、雷管箱存放相距20米以上,存放在支护完好的安全地点,装药放炮时严格按规定进行,设立警戒线:实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制放炮,严格实行领退制度,私自偷盗火
工品者罚款1000元,并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2、每个入井作业人员必须进行随时性隐患排查,对自身周边的隐患进行治理,进行随时性的敲帮问顶工作,自身处理不了的隐患及时向班长、安全员、瓦检员、跟班领导汇报,相关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消除隐患,重大隐患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撤出受安全威胁人员,然后组织力量进行治理。
13、严禁推车工放飞车、蹬钩扒车,运输巷道轨道坡度小于5‰ 时,两车相距大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两车相距大于30米,推车工必须随时注意前方的行人及道上的其它物料,严禁低头推车不看全方,否则罚款50元,所有重车必须按要求进行分地点翻放,空车必须按照要求位置存放,矿车通过风门不能撞开,违者罚款200-500元,如撞坏风门,罚当事人1000元。
14、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发挥团结的力量和精神,严禁打骂、斗殴、聚众闹事。否则对打骂、斗殴、聚众闹事者罚款500-1000元,并予以辞退;互相关照安全,随时排查隐患并进行及时治理,真正体现出战友、兄弟、一家人精神,使矿井成为一方平安、和谐矿井。
15、爱护矿上财产,不随便偷拿煤块、材料及其它电机、电缆物品,违者将按被拿财物十倍价格处罚。
16、所有职工必须讲究卫生,严禁井下及地面澡堂解大便,搞好文明生产,井下严禁乱扔食品袋、饮料瓶及果壳,违者每次
罚款50元。澡堂、宿舍干净卫生,严禁宿舍内烧煤烤火,防止煤烟中毒,违者后果自负。
17、加强电气设备管理,电缆、通讯线路、监控电话吊挂平整,完善接地装置,加强电缆设备检查,严禁失爆电器设备入井。
18、各施工队不行听从矿管理人员的指挥,若不听从安全指令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同时报告调度室,按照空班处理。
19、各施工队必须安排队长跟班作业,与作业人员同上同下,跟班队长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并且与矿管理人员配合搞好本队的安全生产工作。如发现跟班队长未跟班作业,矿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所在施工队的一切生产活动,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本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属董事会。
2014年3 月1日
安全管理规定及处罚细则 时 间: 地 点: 主持人: 贯彻人: 参加人员签字:
xxxxxxxxxxxx安全管理规定及处罚细则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矿各级矿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职工作业行为;制止“三违”现象和警示 “三违”人员、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现根据本矿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安全管理规定和处罚细则。
1、凡本矿职工必须按劳动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认真遵守劳动合同的一切条款;必须参加岗前培训、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有关法律和法规;学习煤矿三大规程,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掌握本工种技能,学习煤矿五十条,通过岗前培训,日常安全学习,熟悉煤矿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避灾路线,经考试合格,方可入井上班作业。
2、必须自觉接受入井检查,遵守入井管理制度。严禁携带烟火及易燃物品入井;严禁酒后入井,入井必须穿戴棉质工作服,严禁穿化纤服入井。穿绝缘胶鞋、戴安全帽、自救器入井;严禁失爆矿灯入井;严禁在井下拆、敲打矿灯,违者罚款50~100元。
3、凡本矿职工必须遵守党纪国法、法律、法规,认真遵守煤矿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必须听从指挥。严禁在井下睡觉,遵守劳动纪律,违反罚款50~100元/次。按时上下班,凡迟到、早退一小时者,按每小时每人50元罚款。违反劳动纪律而诱导事故者,将从重处罚,并予以辞退。
4、各施工班组所负责的施工工作面不得无故空班,否则掘进工作面出现无故空班一个小班罚款1000元,采煤工作面出现无故空班一个小班罚款2000元。
5、矿方组织岗前培训,日常安全学习必须准时参加,不得无故缺席,未经请假批准者视为缺席。凡缺席一次罚款50元,迟到早退10分钟者,罚款10元。
6、每班作业前,必须严格进行班前安全检查,找顶除危,加固20米内支护,进行随时性敲帮问项工作,确认安全可靠无危险,才允许开始作业。开始作业期间,坚持随时性的敲帮问项,按《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操作。
7、认真保护爱护井下安全设施和机电设备及电缆、管路,不随意敲打管路和设备,以免引起火花,井下所有机电设备必须保证正常运行,如发现声音异常必须停止运转,及时处理汇报,应使用检查维护不当,带病操作,造成烧毁电机、损坏设备,否则罚责任人500~1000元的处罚。进出风门时必须立即关好风门,不随意在风筒上划破口,以免风筒沿途漏风,严禁进入无风巷道,严禁进入盲巷和打有栅栏停风巷道违者罚款100-200元。
8、认真搞好矿井通风,所有局扇由瓦检员专人管理,严禁他人随意停开局扇。风筒悬挂整齐,无死弯、不漏风、无破口,通风接口完好,风筒口距迎头:煤巷小于5米,岩巷小于10米。确保迎头有足够的风量。严禁瓦斯超限作业、无风或微风作业,
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必须停止打眼爆破,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停止工作,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停风区域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按瓦斯或二氧化碳排放措施进行断电、撤人、限量进行排放,严禁一风吹。待瓦斯降至1.0%以下才允许作业,否则对违者罚款500元,不服从者,立即辞退。
9、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加强顶板管理,严格按作业规程对工程质量的要求进行管理和验收。
9.1掘进工作面安全质量管理规定。
9.1.1巷道开口时跟班领导必须到开口地点进行现场布置施工措施和要求,施工人员必须认真服从。开口处必须架双边抬棚,靠开口边抬棚打四个支柱,另一边打三个支柱,两边抬棚打三个撑木撑紧。
9.1.2必须严格对中腰线施工。偏中腰线一次罚款200元,并无条件返工全格。
9.1.3必须使用前探梁,严禁空顶超前作业。架设梯形金属支架时,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棚距(不大于0.8米)架设,打好撑筒、背好顶邦,做到对口、对山、落垫,不前伏后仰,空顶处必须用木垛接牢,严禁空邦空顶;顶板破碎处必须加密支护,否则罚款200元,如因工程质量底下,而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将不予结算。工程支护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影响安全使用必须本班返工处理,否则停止工作面施工。在返工达到安全标准要求后进
行施工作业。煤、碴必须分装、分运,确保煤炭质量,未分装者,罚款100元一次。
9.2采面安全质量管理规定。
9.2.1必须严格执行“敲邦问顶”制度,每班开工前,班组长、安全员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人员进入工作面。工作面每个作业人员都有经常检查作业地点及附近的顶板、支柱质量、煤壁等安全情况的责任,当发现有危险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9.2.2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各班作业人员必须按时到工作面接班。交接时,必须把工作面安全情况、工程质量以及需要处理的情况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妥善处理好不安全隐患及存在的问题。
9.2.3当工作面顶板有大面积来压,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有冒顶危险预兆时,必须迅速撤出人员到运输巷、回风巷安全地点,并及时向井口调度室汇报,待顶板稳定后,方可采取措施从工作面上下两端向中间进行维护,只有确认安全可靠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9.2.4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高度不小于1.5m,上下(运输巷、回风巷)巷自煤壁线往外20m范围内必须加强维护,保持支架完整;超前支护每个班派专人维护。
9.2.5严格工作面回柱放顶管理,坚持工作面“见四放一”原则,每出现一次超孔现象罚款200元。放顶必须放齐,上下不留落山角。
9.2.6严格采面支柱及绞梁管理,因管理不善造成支柱和绞梁被埋,采煤队按原价赔偿。
9.2.7严格煤质管理,过煤层变薄带必须做到分装分运,严禁矸石混入煤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0、提升巷道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的原则, 违者罚款200元/人次,提升巷道开车信号必须清晰明亮,开车信号必须按规定进行发送和回复,否则将追究其责任;钢丝绳必须按规定进行认真检查、记录;一坡三挡必须完善、可靠进行正常使用,一坡三挡出现故障时,相关人员必须及时进行维修,以便正常使用,挂钩时必须注意链环、插销是否到位,重车提上保险叉必须正常使用,严防跑车事故的发生否则出现跑车事故对责任人罚款1000元;严禁拖空钩、不挂保险叉,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各单位下放材料及设备必须将料车提升到地面,否则罚责任单位负责人100元一辆。
对开车行人举报者奖励100元,对知情不报者(如绞车司机或信号工)罚款100元。
绞车司机开车时,发现有行人时,必须立即停止开车,待行人到至安全地点后,才允许开车,否则,绞车司机罚款100元/次。绞车司机开车、行人信号不清楚时,坚决不能开车,否则造成安全事故,罚款200元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井下严禁明电放炮,装药用水炮泥或黄泥,严禁用其它材料代替。火药箱、雷管箱存放相距20米以上,存放在支护完好的安全地点,装药放炮时严格按规定进行,设立警戒线:实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制放炮,严格实行领退制度,私自偷盗火
工品者罚款1000元,并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2、每个入井作业人员必须进行随时性隐患排查,对自身周边的隐患进行治理,进行随时性的敲帮问顶工作,自身处理不了的隐患及时向班长、安全员、瓦检员、跟班领导汇报,相关人员接到汇报后必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消除隐患,重大隐患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撤出受安全威胁人员,然后组织力量进行治理。
13、严禁推车工放飞车、蹬钩扒车,运输巷道轨道坡度小于5‰ 时,两车相距大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两车相距大于30米,推车工必须随时注意前方的行人及道上的其它物料,严禁低头推车不看全方,否则罚款50元,所有重车必须按要求进行分地点翻放,空车必须按照要求位置存放,矿车通过风门不能撞开,违者罚款200-500元,如撞坏风门,罚当事人1000元。
14、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发挥团结的力量和精神,严禁打骂、斗殴、聚众闹事。否则对打骂、斗殴、聚众闹事者罚款500-1000元,并予以辞退;互相关照安全,随时排查隐患并进行及时治理,真正体现出战友、兄弟、一家人精神,使矿井成为一方平安、和谐矿井。
15、爱护矿上财产,不随便偷拿煤块、材料及其它电机、电缆物品,违者将按被拿财物十倍价格处罚。
16、所有职工必须讲究卫生,严禁井下及地面澡堂解大便,搞好文明生产,井下严禁乱扔食品袋、饮料瓶及果壳,违者每次
罚款50元。澡堂、宿舍干净卫生,严禁宿舍内烧煤烤火,防止煤烟中毒,违者后果自负。
17、加强电气设备管理,电缆、通讯线路、监控电话吊挂平整,完善接地装置,加强电缆设备检查,严禁失爆电器设备入井。
18、各施工队不行听从矿管理人员的指挥,若不听从安全指令的,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同时报告调度室,按照空班处理。
19、各施工队必须安排队长跟班作业,与作业人员同上同下,跟班队长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并且与矿管理人员配合搞好本队的安全生产工作。如发现跟班队长未跟班作业,矿管理人员有权停止其所在施工队的一切生产活动,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本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属董事会。
2014年3 月1日
安全管理规定及处罚细则 时 间: 地 点: 主持人: 贯彻人: 参加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