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职工请假制度

乐平镇幼儿园教职工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园内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幼儿园纪律制度,加强对教职工管理,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风,提高办学质量。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园教职工请假制度。

第一章 请假手续第一条 请假手续和批准权限。 教职工凡是需要请假者,原则上必须事先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请,明确请假类别。1天以上(包括1天)3天以内向副园长请假, 3天以上(包括3天)向园长请假,经以上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工作移接手续离校。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由家属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在第一时间内代为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第二章 病 假第二条 医疗单位的有效证明。 病假三天及以上者必须出具医院的医疗证明等有效证明。

第三条 病假工资1、凡出现病假超出工龄对应期限者,不享受全勤奖。

2、一次病假累计五天以内(含五天),每天扣除30元。

3、病假5天以上半月以内,按半月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年终考核奖等奖项。

3、病假半月以上1个月以内,按全月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年终考核奖等奖项。

4、连续病假超过1个月,按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奖金等。

第四条 病愈复工后不久又休病假的时间计算。

复工后不满1个月又休病假者,除另患其他疾病需要休养外,其复工前后的病休时间连续计算。患传染病、精神类疾病者复工时须持相关医院治愈证明。

第三章 事 假第五条 教职工因事请假,每人每年事假一般累计不超过15天。

第六条 事假工资及课务1、凡出现事假超出工龄对应期限者,不享受全勤奖。

3、事假累计三天以内(含3天),按半月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年终考核奖等奖项以及每天50元。

4、事假累计十五天以内(含十五天),按半月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年终考核奖等奖项以及每天100元。

5、事假累计超过规定天数,按教育局有关规定处理(或园务会议定夺)。

第四章 产 假[pre]第七条 女职工产假时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进行:顺产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75天); 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三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宫外孕者产假30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产假42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上自然流产产假90天;男职工的配偶晚育陪产假:顺产5天 ,难产10天。[/pre]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按在职发给工资,不发考核工资。

第五章 哺乳假第九条 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婴儿在哺乳期内,每天安排一次,每次1小时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哺乳时间要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因特殊原因,女职工可请哺乳假,但须经县教育局同意,出示相应的书面证明。

第十条 经批准同意休哺乳假的女职工,休假期间工资按照教育局有关规定发放。

第六章 婚 假第十一条 婚假假期为7天,遇寒暑假、双休日假期不顺延。婚假期间,工资及津贴按在职发给。

第七章 丧 假第十二条 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的,可给予丧假3天,教职工双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的,可给予丧假1天。

第十三条 丧假期间,工资及津贴按在职发给,路途费自理。

第八章 附 则第十四条 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无正当理由未办理请假手续而不到岗位工作者,未到岗时间按旷工处理。

2、若在尚未批准前而不到岗位工作者,未到岗时间按旷工处理。

3、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位工作者,自批准的假期期满至未到岗时间按旷工处理。

4、查明请假理由是为欺骗组织而编造的,自请假之日至查实之日按旷工处理。

5、职工在休假期间去外单位从事第二职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自请假之日至查实之日按旷工处理。

6、不服从组织调动、拒不到新岗位工作的,自拒绝之日起按旷工处理;无理拖延超过报到日期者,超过的时间至到岗时间按旷工处理。

第十五条 凡旷工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1、当月旷工1天者(不满1天按1天计),扣发全勤奖、当月一切奖金,年终考核末等。

2、当月旷工2~5天者,扣发全勤奖、当月一切奖金及相应年终奖,年终考核定为基本合格。

3、当月旷工5天以上不满10天者,扣发全勤奖、当月一切奖金及相应年终奖,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不良后果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考核不合格等处分。

4、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20个工作日者,扣发工资和一切津贴、补贴,并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 上述的休假时间, 凡未作特殊说明的,均包括寒暑假、双休假和法定假日在内。

第十七条 本制度在全体教师大会上经全体教师商议讨论定夺后生效,于2010年第二学期执行。以前有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当本制度与上级有关精神不一致时,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象山春晖幼儿园园长室负责解释。

乐平镇幼儿园教职工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深化园内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幼儿园纪律制度,加强对教职工管理,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风,提高办学质量。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园教职工请假制度。

第一章 请假手续第一条 请假手续和批准权限。 教职工凡是需要请假者,原则上必须事先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请,明确请假类别。1天以上(包括1天)3天以内向副园长请假, 3天以上(包括3天)向园长请假,经以上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工作移接手续离校。如有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可由家属用电话或委托他人在第一时间内代为请假,否则视为旷工。

第二章 病 假第二条 医疗单位的有效证明。 病假三天及以上者必须出具医院的医疗证明等有效证明。

第三条 病假工资1、凡出现病假超出工龄对应期限者,不享受全勤奖。

2、一次病假累计五天以内(含五天),每天扣除30元。

3、病假5天以上半月以内,按半月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年终考核奖等奖项。

3、病假半月以上1个月以内,按全月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年终考核奖等奖项。

4、连续病假超过1个月,按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发放工资、奖金等。

第四条 病愈复工后不久又休病假的时间计算。

复工后不满1个月又休病假者,除另患其他疾病需要休养外,其复工前后的病休时间连续计算。患传染病、精神类疾病者复工时须持相关医院治愈证明。

第三章 事 假第五条 教职工因事请假,每人每年事假一般累计不超过15天。

第六条 事假工资及课务1、凡出现事假超出工龄对应期限者,不享受全勤奖。

3、事假累计三天以内(含3天),按半月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年终考核奖等奖项以及每天50元。

4、事假累计十五天以内(含十五天),按半月扣除相应的绩效奖金、年终考核奖等奖项以及每天100元。

5、事假累计超过规定天数,按教育局有关规定处理(或园务会议定夺)。

第四章 产 假[pre]第七条 女职工产假时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进行:顺产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75天); 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妊娠三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宫外孕者产假30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产假42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上自然流产产假90天;男职工的配偶晚育陪产假:顺产5天 ,难产10天。[/pre]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按在职发给工资,不发考核工资。

第五章 哺乳假第九条 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婴儿在哺乳期内,每天安排一次,每次1小时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哺乳时间要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因特殊原因,女职工可请哺乳假,但须经县教育局同意,出示相应的书面证明。

第十条 经批准同意休哺乳假的女职工,休假期间工资按照教育局有关规定发放。

第六章 婚 假第十一条 婚假假期为7天,遇寒暑假、双休日假期不顺延。婚假期间,工资及津贴按在职发给。

第七章 丧 假第十二条 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的,可给予丧假3天,教职工双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的,可给予丧假1天。

第十三条 丧假期间,工资及津贴按在职发给,路途费自理。

第八章 附 则第十四条 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1、无正当理由未办理请假手续而不到岗位工作者,未到岗时间按旷工处理。

2、若在尚未批准前而不到岗位工作者,未到岗时间按旷工处理。

3、假期满未续假或续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位工作者,自批准的假期期满至未到岗时间按旷工处理。

4、查明请假理由是为欺骗组织而编造的,自请假之日至查实之日按旷工处理。

5、职工在休假期间去外单位从事第二职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自请假之日至查实之日按旷工处理。

6、不服从组织调动、拒不到新岗位工作的,自拒绝之日起按旷工处理;无理拖延超过报到日期者,超过的时间至到岗时间按旷工处理。

第十五条 凡旷工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1、当月旷工1天者(不满1天按1天计),扣发全勤奖、当月一切奖金,年终考核末等。

2、当月旷工2~5天者,扣发全勤奖、当月一切奖金及相应年终奖,年终考核定为基本合格。

3、当月旷工5天以上不满10天者,扣发全勤奖、当月一切奖金及相应年终奖,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不良后果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考核不合格等处分。

4、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20个工作日者,扣发工资和一切津贴、补贴,并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 上述的休假时间, 凡未作特殊说明的,均包括寒暑假、双休假和法定假日在内。

第十七条 本制度在全体教师大会上经全体教师商议讨论定夺后生效,于2010年第二学期执行。以前有与本制度不一致的,按本制度执行。当本制度与上级有关精神不一致时,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象山春晖幼儿园园长室负责解释。


相关内容

  • 幼儿教师请假制度
  • 为进一步加强常规管理,提高教职工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心,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 《幼儿园教师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常规管理,提高教职工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心,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有章可遵,有规可循”,现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职工请假规定如下: 1.全园教职工必须 ...

  • 幼儿园请假制度
  • 为进一步加强常规管理,提高教职工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心,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有章可遵,有规可循”,现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职工请假规定如下: 1.全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实行签到制度。 2.教职工有事应提前请假。二天内的向 ...

  • 幼儿园教师请假制度
  • 为进一步加强常规管理,提高教职工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心,保障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有章可遵,有规可循”,现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教职工请假规定如下: 1.全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上班实行签到制度。 2.教职工有事应提前请假。二天内的向 ...

  • 幼儿园请假考勤制度
  • 为了加强劳动纪律,严明校纪校规,强化教职工的职业道德,保证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请假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一)全院教辅、行政、后勤职工等实行全日制坐班;刚来学院工作的教师在未满一年之前也必须实行全日制坐班,所有坐班职工必须严格遵 ...

  • 幼儿园园务管理制度
  • 教职工行为规范 1.热爱.尊重.理解幼儿,态度亲切.温和关系平等.和谐.宽松. 2.仪表端庄自然.服饰大方.整洁,上班时不浓妆.不穿坦胸露肩的服装,不穿拖鞋. 3.举止文明,行.走.站.立.座姿端庄,处处为幼儿做表率. 4.语言文雅.规范.说话轻声和气.话不俗.语不高. 5.待人热情有礼貌,主动向客 ...

  • 2014幼儿园考勤制度
  • 幼儿园考勤制度 考勤是对管理人员及教职工出勤和劳动纪律进行考核的量化指标,严格的考勤是全园工作顺利.有序进行的保障. 考勤规定 幼儿园全体员工实行坐班制,幼儿园按不同岗位具体制定作息时间表,并向教职工公布. 幼儿园采取打卡.抽查.点名等形式进行考勤记载.教职员工进园离园应主动打卡,提前5分钟到岗,不 ...

  • 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
  •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学校许可,不准从事第二职业。   2、全校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分配。   3、凡要求调入本校工作的教职工经学校考核,行政会研究同意方可办理调入手续。调入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 ...

  • 幼儿园幼儿请假制度
  • 新的学期开始了,为了您的孩子健康和入园后的安全,为了有计划地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培养幼儿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我们真诚希望家长们在幼儿接送、请假和晨间保健检查等方面,给予支持和配合! 一、幼儿接送及请假制度: 1、接送幼儿的家长请有秩序地排队进入幼儿园并刷接送卡,无卡者不得入内。 2、早晨8:30之前 ...

  • 幼儿园规程
  • 幼儿园规章制度 一.出勤和考勤 1, 幼儿园实行全员坐班制,按规定时间上下班. 2, 所有工作人员凡按时上下班,工作期间不擅离职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岗位任务,均为 出勤. 3, 教职工请假一天扣20元,主班老师请假一天扣30元(代办费10元). 4, 主辅班轮流制,责任交接清楚,不得临时.私下交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