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文件
出差公出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ADM/MS-04 是否受控:是■ 否□ 版本号:2 修订号:1 编写部门:管理部 审核人:宋涛
本次生效日期:2015年6月1日
首次出版日期:2013年8月13日 本次发布日期:2015年6月1日
出差公出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工作人员出差、公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含分公司)办公室所属人员。
第三章 定义
一、出差:因工作需要须至超出工作所在市的辖区范围。 二、公出:因工作需要须至工作所在市的辖区范围。
第四章 规则与流程 第一节 出差管理
一、出差申请流程:
(一)公司所有人员因公出差,均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填写《出差申请单》, 如遇紧急出差,可使用电话审批的方式逐级审批,事后必须补齐相关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且不予报销差旅费用。各级别员工出差审批要求如下表所示:
出差人员类型
出差时长 1天及以内 1天以上 1天及以内 1天以上 所有情况
最高审批人
总公司 部门最高负责人
总经理 部门最高负责人
总经理 总经理
分公司 分公司总经理 分公司总经理 分公司总经理
职员
主管
经理/分公司总经理
及以上人员
(二)出差人员在填写《出差申请单》时,要与部门负责人确认好职务代理人,安排好
出差后的工作交接,否则上级领导不予批准;
(三)出差人员如需采用飞机交通方式,应在获取出差信息后当日填写《出差申请单》,同时告知公司行政人员,为其预留机位以及预留酒店房间。等出差审批正式完成后,再行出票和确认,尽量争取票价、房间价位较低折扣。 二、出差交通工具标准:
(一)出差交通工具标准应以经济、快捷为原则; (二)参考标准:
优先选择顺序 1 2
地铁/公交 机场大巴
列车硬座
3
出租车
高铁二等座
列车硬卧 动车一等座 直达/特快/快速
4
长途汽车
列车硬座
5 6
动车一等座 高铁一等座 直达/特快/快速
7
列车硬卧
飞机经济舱
列车硬座
列车硬座
高铁二等座 高铁一等座
列车硬卧 动车一等座 高铁一等座 直达/特快/快速
列车硬卧 高铁一等座 动车一等座 直达/特快/快速
飞机经济舱 直达/特快/快速
动车二等座 直达/特快/快速
市内
500公里以内 动车二等座 直达/特快/快速
500-1000公里 动车二等座 直达/特快/快速
动车二等座
高铁二等座
1000-1500公里 高铁二等座
1500公里以上 飞机经济舱
长途
(三)出差人员在市内交通如遇到紧急情况,50元以内的交通费用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可乘坐出租车;超过50元应报分公司总经理或部门最高负责人批准; (四)出差人员出差途中如遇夜间出差时,可优先选择硬卧,其次软座;
(五)出差人员出差途中如遇飞机经济舱价格低于以上里程的第一优先交通工具时,可
选择乘坐飞机;
(六)出差人员出差途中乘坐所有交通工具均需购买相应保险;
(七)如有紧急事宜,并经公司领导特批,出差人员可以直接选择乘坐飞机,但需在费用报销时由公司领导作出特别批注;否则,超过部分由出差人员自己承担;
(八)乘坐飞机交通方式,统一由公司行政人员预订机票并支付费用,采取其他交通方式由出差人员自行购买票据,出差结束后凭票据实报实销。 三、出差食宿标准:
(一)若出差期间餐饮和食宿由主办单位提供,则不再报销餐饮费和住宿费; (二)出差期间餐饮和住宿费用采用限额实报实销制度,住宿酒店应选择安全、卫生的商务快捷酒店,如随从公司管理层出差,应遵从管理层安排的餐饮和住宿。原则上出差餐饮和住宿费用按以下标准实施:
城市级别
直辖市、省会城市、经济特区 除上述城市之外的其他城市
餐饮标准
早餐20元/餐,午餐/晚餐40元/餐 早餐15元/餐,午餐/晚餐30元/餐
住宿标准 400元/天 250元/天
(三)若出差期间确实因公务需要必须宴请贵宾,需先经部门负责人和分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按照批准的金额进行宴请,否则不予报支。
第二节 公出管理
一、公出申请流程:
公司所有人员公出,均应提前一天填写《公出单》,如遇到紧急情况需公出,可使用电话审批的方式逐级审批,事后补齐相关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并不予报销差旅费用。各级别员工公出审批要求如下表所示:
最高审批人
公出人员类型
公出时长
总公司
1天及以内
职员
1天以上 1天及以内
主管
1天以上 1天及以内
分公司总经理
1天以上
总公司经理及以上人员
所有情况
总经理 总经理
-
总经理
-
部门最高负责人
总经理
分公司总经理
部门最高负责人
分公司 分公司总经理
二、公出交通工具标准:
(一)公出人员在市内交通正常情况下,优先选择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方式; (二)公出人员在市内交通如遇到紧急情况,或有紧急事宜处理,50元以内的交通费用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可乘坐出租车;超过50元应报分公司总经理或部门最高负责人批准;
三、公出补贴标准:
(一)公出餐补标准:20元/餐,每月计入薪资一起发放。 (二)自驾车补标准:0.7元/公里。
第三节 出差/公出纪律
一、员工出差/公出必须严格按照核准的期限,按时回程,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公出期限,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若出差/公出途中因病、遭遇意外情况或因实际工作需要不能按时返回,应在第一时间请示相应最高审批人,经最高审批人批准后方可延长出差/公出时间,返工当日需立即补填《公出单》/《出差申请单》,交由考勤统计人员进行登记。否则,除不报支延
期旅费外,另按考勤规定处罚;
三、完成出差后,应认真总结出差期间工作内容、成效及困难,并撰写出差报告;如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会议,应认真完成会议记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提交总经理批阅。
第四节 费用报销
一、出差/公出人员返回公司后,应按规定正确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将原始发票(所附发票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企业抬头,数字清晰)粘在所附凭单上,如无法提供餐饮费用单据,可使用其他餐饮票据代替,但报支费用不超过上表所列标准。出差/公出人员需同时附上经审批的《出差申请单》/《公出单》,由经办人签字,提交部门负责人、出纳、财务经理签字后,报分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差旅费用;
二、未经批准,出差/公出时间、地点与出差/公出计划不符,或办理非工作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出差/公出时有因私绕行,所有发生的费用由本人自理,公司不予报销;
三、出差/公出人员应实事求是,在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杜绝虚报差旅费用,一经发现,将按照虚报金额3倍标准予以处罚。
第五章 引用文件及记录表单
5.1 ADM/AF/OD-04《出差申请表》 5.2 ADM/AF/OD-05《公出单》 5.3 《费用报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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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公出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ADM/MS-04 是否受控:是■ 否□ 版本号:2 修订号:1 编写部门:管理部 审核人:宋涛
本次生效日期:2015年6月1日
首次出版日期:2013年8月13日 本次发布日期:2015年6月1日
出差公出管理制度
第一章 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工作人员出差、公出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含分公司)办公室所属人员。
第三章 定义
一、出差:因工作需要须至超出工作所在市的辖区范围。 二、公出:因工作需要须至工作所在市的辖区范围。
第四章 规则与流程 第一节 出差管理
一、出差申请流程:
(一)公司所有人员因公出差,均应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填写《出差申请单》, 如遇紧急出差,可使用电话审批的方式逐级审批,事后必须补齐相关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且不予报销差旅费用。各级别员工出差审批要求如下表所示:
出差人员类型
出差时长 1天及以内 1天以上 1天及以内 1天以上 所有情况
最高审批人
总公司 部门最高负责人
总经理 部门最高负责人
总经理 总经理
分公司 分公司总经理 分公司总经理 分公司总经理
职员
主管
经理/分公司总经理
及以上人员
(二)出差人员在填写《出差申请单》时,要与部门负责人确认好职务代理人,安排好
出差后的工作交接,否则上级领导不予批准;
(三)出差人员如需采用飞机交通方式,应在获取出差信息后当日填写《出差申请单》,同时告知公司行政人员,为其预留机位以及预留酒店房间。等出差审批正式完成后,再行出票和确认,尽量争取票价、房间价位较低折扣。 二、出差交通工具标准:
(一)出差交通工具标准应以经济、快捷为原则; (二)参考标准:
优先选择顺序 1 2
地铁/公交 机场大巴
列车硬座
3
出租车
高铁二等座
列车硬卧 动车一等座 直达/特快/快速
4
长途汽车
列车硬座
5 6
动车一等座 高铁一等座 直达/特快/快速
7
列车硬卧
飞机经济舱
列车硬座
列车硬座
高铁二等座 高铁一等座
列车硬卧 动车一等座 高铁一等座 直达/特快/快速
列车硬卧 高铁一等座 动车一等座 直达/特快/快速
飞机经济舱 直达/特快/快速
动车二等座 直达/特快/快速
市内
500公里以内 动车二等座 直达/特快/快速
500-1000公里 动车二等座 直达/特快/快速
动车二等座
高铁二等座
1000-1500公里 高铁二等座
1500公里以上 飞机经济舱
长途
(三)出差人员在市内交通如遇到紧急情况,50元以内的交通费用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可乘坐出租车;超过50元应报分公司总经理或部门最高负责人批准; (四)出差人员出差途中如遇夜间出差时,可优先选择硬卧,其次软座;
(五)出差人员出差途中如遇飞机经济舱价格低于以上里程的第一优先交通工具时,可
选择乘坐飞机;
(六)出差人员出差途中乘坐所有交通工具均需购买相应保险;
(七)如有紧急事宜,并经公司领导特批,出差人员可以直接选择乘坐飞机,但需在费用报销时由公司领导作出特别批注;否则,超过部分由出差人员自己承担;
(八)乘坐飞机交通方式,统一由公司行政人员预订机票并支付费用,采取其他交通方式由出差人员自行购买票据,出差结束后凭票据实报实销。 三、出差食宿标准:
(一)若出差期间餐饮和食宿由主办单位提供,则不再报销餐饮费和住宿费; (二)出差期间餐饮和住宿费用采用限额实报实销制度,住宿酒店应选择安全、卫生的商务快捷酒店,如随从公司管理层出差,应遵从管理层安排的餐饮和住宿。原则上出差餐饮和住宿费用按以下标准实施:
城市级别
直辖市、省会城市、经济特区 除上述城市之外的其他城市
餐饮标准
早餐20元/餐,午餐/晚餐40元/餐 早餐15元/餐,午餐/晚餐30元/餐
住宿标准 400元/天 250元/天
(三)若出差期间确实因公务需要必须宴请贵宾,需先经部门负责人和分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按照批准的金额进行宴请,否则不予报支。
第二节 公出管理
一、公出申请流程:
公司所有人员公出,均应提前一天填写《公出单》,如遇到紧急情况需公出,可使用电话审批的方式逐级审批,事后补齐相关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并不予报销差旅费用。各级别员工公出审批要求如下表所示:
最高审批人
公出人员类型
公出时长
总公司
1天及以内
职员
1天以上 1天及以内
主管
1天以上 1天及以内
分公司总经理
1天以上
总公司经理及以上人员
所有情况
总经理 总经理
-
总经理
-
部门最高负责人
总经理
分公司总经理
部门最高负责人
分公司 分公司总经理
二、公出交通工具标准:
(一)公出人员在市内交通正常情况下,优先选择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方式; (二)公出人员在市内交通如遇到紧急情况,或有紧急事宜处理,50元以内的交通费用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可乘坐出租车;超过50元应报分公司总经理或部门最高负责人批准;
三、公出补贴标准:
(一)公出餐补标准:20元/餐,每月计入薪资一起发放。 (二)自驾车补标准:0.7元/公里。
第三节 出差/公出纪律
一、员工出差/公出必须严格按照核准的期限,按时回程,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公出期限,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若出差/公出途中因病、遭遇意外情况或因实际工作需要不能按时返回,应在第一时间请示相应最高审批人,经最高审批人批准后方可延长出差/公出时间,返工当日需立即补填《公出单》/《出差申请单》,交由考勤统计人员进行登记。否则,除不报支延
期旅费外,另按考勤规定处罚;
三、完成出差后,应认真总结出差期间工作内容、成效及困难,并撰写出差报告;如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会议,应认真完成会议记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提交总经理批阅。
第四节 费用报销
一、出差/公出人员返回公司后,应按规定正确填写《费用报销单》,并将原始发票(所附发票必须有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列明企业抬头,数字清晰)粘在所附凭单上,如无法提供餐饮费用单据,可使用其他餐饮票据代替,但报支费用不超过上表所列标准。出差/公出人员需同时附上经审批的《出差申请单》/《公出单》,由经办人签字,提交部门负责人、出纳、财务经理签字后,报分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予以报销差旅费用;
二、未经批准,出差/公出时间、地点与出差/公出计划不符,或办理非工作事务,所发生的费用公司不予报销。出差/公出时有因私绕行,所有发生的费用由本人自理,公司不予报销;
三、出差/公出人员应实事求是,在标准范围内实报实销,杜绝虚报差旅费用,一经发现,将按照虚报金额3倍标准予以处罚。
第五章 引用文件及记录表单
5.1 ADM/AF/OD-04《出差申请表》 5.2 ADM/AF/OD-05《公出单》 5.3 《费用报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