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权益的问题损害

大学生的哪些权益最容易受到侵害?

受到侵害时不知道应该如何采取正当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或者干脆忍气吞声,曾经的天之骄子,似乎在一夜之间沦为了“弱势群体”。

据调查,大学生在购买产品、中介服务、求职就业领域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最为突出。作为时尚、电子、影像等消费产品时权益最容易受到侵害,主要表现在产品质量低劣、实物与广告宣传差距过大、大学生在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和电器售后服务极为缺乏等,涵括眼镜、电脑、MP3、手机、服装、鞋帽、洗涤用品、化妆品等等;中介服务方面,受到投诉最多的莫过于房屋出租中介,兼职介绍中介。

当今大学生维权现状

2006年3月15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了一篇题为《职场陷阱坑苦学生,大学生维权率只有10%》的报道,报道指出虽然大学生有知识、有理性、综合素质较高,但维权意识不强。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一项调查显示,大学生维权比例只占10%,不到全国的平均水平(11%)。由此看来,如何引导当代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健康的消费维权观念,引导他们理性消费、理智维权,畅通大学生投诉维权通道,创造一个和谐的消费环境,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课题。

“打工”大学生该如何维权?

越来越多利用课余时间兼职的大学生,除了希望通过勤工俭学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应变能力、拓宽人际关系外,最主要的还是想以此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随着“兼职热”在大学校园里兴起,一些人也瞄准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而又赚钱心切的心理,向校园“打工族”伸出了“黑手”。

设置陷阱诱人上当

几位在勤工俭学中上过当、受过骗的同学,近日同记者谈了他们的经历。吉首大学黄姣红同学称,去年她利用暑假去一家广告公司打工。可辛苦了一个月,这家公司却说她没有完成业绩,不发工资。小黄到有关部门投诉,但因为她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他们表示爱莫能助。

“我交给中介机构200元中介费,他们帮我联系到一家公司做礼仪兼职,刚上班公司又叫我交350元„申请费‟。”学生孙丽洪告诉记者,“我也知道这些钱是不该交的,但公司许诺每小时60元的高薪令我心动,结果是一个骗局,不但没拿到工资,连自己交的钱也要不回来了。”在湖南农业大学,一位家庭比较贫困的学生称,自己长期在外兼职,也经常受骗上当。去年他和同学在一家快餐店打工,老板动不动就罚他们的款,苦干一个月只领到50元钱,其余的钱都被老板以各种理由扣掉了。

很多学生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只是用“吃一堑,长一智”来抚慰自己受伤的心灵。“吃一堑”固然能“长一智”,但这样的忍耐无疑给那些肆意侵害学生权益的人以可乘之机。

不难发现,一些用人单位惯于跟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打“擦边球”,比如国家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一些单位便在人员替代性较强的岗位上,采取使用4至5个月就找理由辞退的方式,变相把大学生当成廉价劳动力。还有一些公司大肆刊登和派发广告,或在大型人才交流中心设立招聘点,以极低的录用门槛和高薪为诱饵,吸引涉世未深的大学生,然后再骗取他们的资料转让费、员工证费等费用。有些用人单位以所谓流动性大、单位设施设备贵重等理由,收取大学生押金,扣压他们的身份证、学生证等。而按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收取抵押物是完全不允许的。

正当权益如何维护

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打工,一般不会被认为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这使得大学生打工时在诸如工伤、劳动安全等方面难以得到全面的保障。一旦在打工中发生纠纷,往往只有口头约定而没有书面合同,这给执法部门查处带来了一定难度。至于大学生和中介之间的关系,是合同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不在劳动法保护范围之内,劳动监管部门对大学生受骗也没有好的解决之策。很多大学生也不知道怎么维权,更不会把问题付诸法律。一般情况下,大学生所要争取的不过几百上千元,而请律师打官司通常要花更多的钱。 如何破解大学生“打工”维权难?有关部门的同志认为,首先,工作之前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时间、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劳动条件等。其次,学校应通过举办讲座、印发小册子等,让大学生们掌握相关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工商等职能部门在企业办理或换发相关证照时,应通过培训或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对其执行劳动法情况进行约束,必要时将这一内容作为一项“市场准入”条件。此

外,大学生找中介时,要选择正规的职业介绍所,交中介费时注意“双方协商收费原则”。

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袁伟平说,签一份“协议”就会多一份保障,有了协议,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大学生们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他同时提醒,碰到要交保证金、押金等情况,最好以恰当的理由全身而退,避免钱财受损。一旦发现用人单位有侵权、违约及强迫打工者从事违法活动等行为时,应立即向当地劳动部门反映。如遇到中介欺诈,应要求其退还中介费,索要不成则可向法院起诉。袁律师还指出,大学生到外面兼职,赚钱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增长见识,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时不要怕麻烦,不要只算经济账。

大学生的哪些权益最容易受到侵害?

受到侵害时不知道应该如何采取正当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或者干脆忍气吞声,曾经的天之骄子,似乎在一夜之间沦为了“弱势群体”。

据调查,大学生在购买产品、中介服务、求职就业领域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最为突出。作为时尚、电子、影像等消费产品时权益最容易受到侵害,主要表现在产品质量低劣、实物与广告宣传差距过大、大学生在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和电器售后服务极为缺乏等,涵括眼镜、电脑、MP3、手机、服装、鞋帽、洗涤用品、化妆品等等;中介服务方面,受到投诉最多的莫过于房屋出租中介,兼职介绍中介。

当今大学生维权现状

2006年3月15日《中国青年报》刊登了一篇题为《职场陷阱坑苦学生,大学生维权率只有10%》的报道,报道指出虽然大学生有知识、有理性、综合素质较高,但维权意识不强。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一项调查显示,大学生维权比例只占10%,不到全国的平均水平(11%)。由此看来,如何引导当代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健康的消费维权观念,引导他们理性消费、理智维权,畅通大学生投诉维权通道,创造一个和谐的消费环境,是社会各界的共同课题。

“打工”大学生该如何维权?

越来越多利用课余时间兼职的大学生,除了希望通过勤工俭学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应变能力、拓宽人际关系外,最主要的还是想以此减轻家里的经济负担。随着“兼职热”在大学校园里兴起,一些人也瞄准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而又赚钱心切的心理,向校园“打工族”伸出了“黑手”。

设置陷阱诱人上当

几位在勤工俭学中上过当、受过骗的同学,近日同记者谈了他们的经历。吉首大学黄姣红同学称,去年她利用暑假去一家广告公司打工。可辛苦了一个月,这家公司却说她没有完成业绩,不发工资。小黄到有关部门投诉,但因为她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他们表示爱莫能助。

“我交给中介机构200元中介费,他们帮我联系到一家公司做礼仪兼职,刚上班公司又叫我交350元„申请费‟。”学生孙丽洪告诉记者,“我也知道这些钱是不该交的,但公司许诺每小时60元的高薪令我心动,结果是一个骗局,不但没拿到工资,连自己交的钱也要不回来了。”在湖南农业大学,一位家庭比较贫困的学生称,自己长期在外兼职,也经常受骗上当。去年他和同学在一家快餐店打工,老板动不动就罚他们的款,苦干一个月只领到50元钱,其余的钱都被老板以各种理由扣掉了。

很多学生在权益受到侵害时,只是用“吃一堑,长一智”来抚慰自己受伤的心灵。“吃一堑”固然能“长一智”,但这样的忍耐无疑给那些肆意侵害学生权益的人以可乘之机。

不难发现,一些用人单位惯于跟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打“擦边球”,比如国家规定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一些单位便在人员替代性较强的岗位上,采取使用4至5个月就找理由辞退的方式,变相把大学生当成廉价劳动力。还有一些公司大肆刊登和派发广告,或在大型人才交流中心设立招聘点,以极低的录用门槛和高薪为诱饵,吸引涉世未深的大学生,然后再骗取他们的资料转让费、员工证费等费用。有些用人单位以所谓流动性大、单位设施设备贵重等理由,收取大学生押金,扣压他们的身份证、学生证等。而按有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收取抵押物是完全不允许的。

正当权益如何维护

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打工,一般不会被认为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这使得大学生打工时在诸如工伤、劳动安全等方面难以得到全面的保障。一旦在打工中发生纠纷,往往只有口头约定而没有书面合同,这给执法部门查处带来了一定难度。至于大学生和中介之间的关系,是合同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不在劳动法保护范围之内,劳动监管部门对大学生受骗也没有好的解决之策。很多大学生也不知道怎么维权,更不会把问题付诸法律。一般情况下,大学生所要争取的不过几百上千元,而请律师打官司通常要花更多的钱。 如何破解大学生“打工”维权难?有关部门的同志认为,首先,工作之前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作时间、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及其支付方式、劳动条件等。其次,学校应通过举办讲座、印发小册子等,让大学生们掌握相关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工商等职能部门在企业办理或换发相关证照时,应通过培训或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对其执行劳动法情况进行约束,必要时将这一内容作为一项“市场准入”条件。此

外,大学生找中介时,要选择正规的职业介绍所,交中介费时注意“双方协商收费原则”。

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袁伟平说,签一份“协议”就会多一份保障,有了协议,一旦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大学生们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他同时提醒,碰到要交保证金、押金等情况,最好以恰当的理由全身而退,避免钱财受损。一旦发现用人单位有侵权、违约及强迫打工者从事违法活动等行为时,应立即向当地劳动部门反映。如遇到中介欺诈,应要求其退还中介费,索要不成则可向法院起诉。袁律师还指出,大学生到外面兼职,赚钱是次要的,最重要的是增长见识,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时不要怕麻烦,不要只算经济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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