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管理处罚条例

公司内部管理处罚条例(试行)

为了加强员工工作纪律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打造一个积极向上、纪律严明的职工团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考勤管理

第1条 因事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打电话请假同意后,允许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2条 确因堵车或特殊原因迟到,由部门负责人出具证明,可以免去处罚,但如经查与事实不符,将处以十倍的罚款。

第3条 旷工半天,罚款30元;旷工一天,罚款60 元。

第4条 年累计旷工达6 天或连续3 天(班)旷工者,以及一个月内迟到早退5 次以上者或经常离岗者,予以辞退处理或作请其自动离职。

第5条 接公司《岗位调动通知单》后,不服从公司安排,不按规定时间到新岗位报到(上岗),按旷工论处。

第6条 上班时间不佩戴工作牌,特殊岗位除外,违反者罚款10元/次。

二、行为规范

第7条 在工作场所吵闹喧哗,妨碍他人工作,每次罚款30元。

第8条 不遵守公共卫生,乱扔果壳纸屑、随地吐痰,罚款5—30 元。

第9条 不按规定开关电灯、空调,浪费电源的,处罚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各30元/人。

第10条 工作不负责,浪费原材料的罚款20—50 元。

第11条 随意损坏名贵树种或花草、盆景、办公用品等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另罚款50 元; 对蓄意破坏者,情节严重的,开除或辞退处理。

第12条 偷拿夹带、侵占公司财物,均按偷窃论处,除全额退回公司财物外,另罚款200-1000 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作出开除或辞退的处理。

第13条 本公司员工在社会上犯罪,依法刑事拘留以上处分,公司给予辞退处理。

三、岗位纪律

第14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睡岗、串岗、离岗等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第15条 无故不执行工作指令或拖拉执行工作指令,或不服从工作分配、不听指挥、扯皮、推 诿、拖拉、消极怠工者,每次视情节罚款20—100 元,并且作待岗或辞退处理。

第16条 上网聊天、玩电子游戏、看电影、打牌,每次罚款10—50 元;

第17条 上班吵闹、打架、无理取闹者,罚款50元;无理取闹、谩骂他人罚款10—300 元;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作待岗或劝其辞职,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辞退。

第18条 公司用车未经主管领导调度私自出车,每次罚款 10—100元;造成事故的处以事故损 失的10%—60%赔款。

第19条 准时参加公司、部门召集的各种会议、培训等活动,迟到罚款10 元;无故缺席者罚款30元。

第20条 工作失职,致使所管财物被盗窃、诈骗、流失,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按不同损失程度予以赔偿,或作辞退处理。

第21条 印鉴存放、管理不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额度给予 100-1000 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第22条 利用工作之便,损害客户利益、公司声誉的,根据情节罚款 100—2000 元,调离销售岗位,严重的追究经济刑事法律责任。

四、环境卫生

第23条 办公室、办公用品摆放不整齐,不得存放有碍室容的私人物品,罚款10—30 元。

第24条 办公桌面随时保持整洁,不得摆放一些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如发现桌面脏乱罚款10—30元。

第25条 办公室卫生不合格,若发现室内脏乱,灰尘多,罚款20元。

第26条 公共区内禁止吸烟,如必须吸烟在洗手间内吸,吸完后请将烟灰处理干净,如发现在室内吸烟者,罚款50元。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员工,从 2014 年9 月1日起执行。

各部门主管签字:

办公室卫生检查标准表

为了加强中心所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检查标准表。

备注:1、总分为10分,每项1分,检查时每违反一个项目中任何一个1分全扣。

2、按10元/分标准进行处罚,违反的项目属公共区域,则对办公室所有人按1元/分进行处罚,个人区域只处罚个人。

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员工,从 2014 年9 月1日起执行。 各部门主管签字:

公司内部管理处罚条例(试行)

为了加强员工工作纪律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打造一个积极向上、纪律严明的职工团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考勤管理

第1条 因事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前打电话请假同意后,允许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第2条 确因堵车或特殊原因迟到,由部门负责人出具证明,可以免去处罚,但如经查与事实不符,将处以十倍的罚款。

第3条 旷工半天,罚款30元;旷工一天,罚款60 元。

第4条 年累计旷工达6 天或连续3 天(班)旷工者,以及一个月内迟到早退5 次以上者或经常离岗者,予以辞退处理或作请其自动离职。

第5条 接公司《岗位调动通知单》后,不服从公司安排,不按规定时间到新岗位报到(上岗),按旷工论处。

第6条 上班时间不佩戴工作牌,特殊岗位除外,违反者罚款10元/次。

二、行为规范

第7条 在工作场所吵闹喧哗,妨碍他人工作,每次罚款30元。

第8条 不遵守公共卫生,乱扔果壳纸屑、随地吐痰,罚款5—30 元。

第9条 不按规定开关电灯、空调,浪费电源的,处罚责任人及部门负责人各30元/人。

第10条 工作不负责,浪费原材料的罚款20—50 元。

第11条 随意损坏名贵树种或花草、盆景、办公用品等公物者,除照价赔偿外,另罚款50 元; 对蓄意破坏者,情节严重的,开除或辞退处理。

第12条 偷拿夹带、侵占公司财物,均按偷窃论处,除全额退回公司财物外,另罚款200-1000 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作出开除或辞退的处理。

第13条 本公司员工在社会上犯罪,依法刑事拘留以上处分,公司给予辞退处理。

三、岗位纪律

第14条 员工在上班时间睡岗、串岗、离岗等现象,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第15条 无故不执行工作指令或拖拉执行工作指令,或不服从工作分配、不听指挥、扯皮、推 诿、拖拉、消极怠工者,每次视情节罚款20—100 元,并且作待岗或辞退处理。

第16条 上网聊天、玩电子游戏、看电影、打牌,每次罚款10—50 元;

第17条 上班吵闹、打架、无理取闹者,罚款50元;无理取闹、谩骂他人罚款10—300 元;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作待岗或劝其辞职,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并予以辞退。

第18条 公司用车未经主管领导调度私自出车,每次罚款 10—100元;造成事故的处以事故损 失的10%—60%赔款。

第19条 准时参加公司、部门召集的各种会议、培训等活动,迟到罚款10 元;无故缺席者罚款30元。

第20条 工作失职,致使所管财物被盗窃、诈骗、流失,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按不同损失程度予以赔偿,或作辞退处理。

第21条 印鉴存放、管理不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损失额度给予 100-1000 元罚款,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

第22条 利用工作之便,损害客户利益、公司声誉的,根据情节罚款 100—2000 元,调离销售岗位,严重的追究经济刑事法律责任。

四、环境卫生

第23条 办公室、办公用品摆放不整齐,不得存放有碍室容的私人物品,罚款10—30 元。

第24条 办公桌面随时保持整洁,不得摆放一些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如发现桌面脏乱罚款10—30元。

第25条 办公室卫生不合格,若发现室内脏乱,灰尘多,罚款20元。

第26条 公共区内禁止吸烟,如必须吸烟在洗手间内吸,吸完后请将烟灰处理干净,如发现在室内吸烟者,罚款50元。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员工,从 2014 年9 月1日起执行。

各部门主管签字:

办公室卫生检查标准表

为了加强中心所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检查标准表。

备注:1、总分为10分,每项1分,检查时每违反一个项目中任何一个1分全扣。

2、按10元/分标准进行处罚,违反的项目属公共区域,则对办公室所有人按1元/分进行处罚,个人区域只处罚个人。

3、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员工,从 2014 年9 月1日起执行。 各部门主管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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