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为官不为",涵养勇于担当精神

作者:李庚香

领导科学 2015年05期

   《争臣论》是韩愈有感于贤士阳城被荐为谏官五年,每日饮酒,为官不为,未尝言事而作。韩愈严正地指出:“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如辞官不做。作者站在儒家积极“用世”的立场上提出,有道之士“得其道,不敢独善其身,而必兼济天下”,而且更进一步指出谏官应敢言直谏,不顾个人安危:“君子居其位,则思死其官。”相对于儒家的为官当为伦理,作为党的干部,更应该修炼和践履勇于担当、恪尽职守、奋发有为的从政之德。

   一、“为官不为”问题相当突出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了对群众路线、作风建设的再认识,干部作风状况明显好转,广大群众也感受到新气象、新变化。但现实中存在着一个突出问题,那就是因为“为官不易”而产生的“为官不为”现象。一些群众反映,有的干部过去是不给好处不作为、给了好处乱作为,而现在是“为官不为”、廉而不勤,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有的干部觉得,作风要求严了,“为官不易”,在岗找不到感觉,干事提不起精气神,“油瓶倒了也不扶”。与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心怀责任、力求作为相比,少数党员干部中出现了“三多”现象。一是“明哲保身”的想法比过去多了。一些干部过去还能认真履职尽责,现在担心“事管多了,会激化矛盾、引火烧身”,抱着“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心态,平时做敲钟和尚,遇事当甩手掌柜,不敢担当应有的责任。有的是职责范围内的审批事项,也是踢皮球,担心出问题,害怕被连累。有的过去“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现在连“钟”都不撞。二是“得过且过”的“懒官懒政”行为比过去多了。一些手握权力的干部过去是无利不起早,没有好处不办事,吃点喝点收点,事就好办,现在不吃不喝也不收了,但事办得也不顺畅了。基层和企业的同志认为,和过去相比,机关干部表面上变得客气了,但事比过去难办了,不少事项久议不决,不少项目久拖难建,还不如过去“吃请给办事”的效率高。这些干部对群众没感情,对事业没激情,丧失的是群众信任,贻误的是发展良机。三是“人未老心先衰”的中青年干部比过去多了。一些中青年干部“为官不为”,执掌着公共权力却不作为。个别人觉得“油水”少了,大办公室、车子没了,干事也没劲了,心里有失落感。“为官不为”并非今日才有,但在当前实政、严政要求下凸显出来,是在“正风肃纪”、制度的笼子越织越密的背景下衍生的一种精神懈怠和消极腐败。这种消极心态和负面情绪,必然导致怨风盛行,直接影响干部的成长和事业的发展。习近平同志指出:“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些要求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也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当前,“为官不易”“为官不为”问题引起社会关注,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和社会原因,要深入分析,做好正面引导,加强责任追究。

   “为官不易”是相对于“严”而言的。“为官不易”是一种心态。在中央对干部作风建设要求日趋严格的现实环境下,一些干部觉得过去一些习以为常的惯例行不通了,一些理所当然的收入变得违规了,监督更是无处不在,和过去比较,当官的确变得不容易了。于是,一些干部对从严管理显得极不适应。这种“为官不易”的消极心态,弱化了干部应有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影响干部队伍的整体稳定。如果任由这种消极心态发展下去,会不断影响其他干部的价值判断,甚至掩盖一些早已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给干部队伍建设带来不良影响。在习近平同志看来,“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如果组织上管得严一点、群众监督多一点就感到受不了,就要‘为官不易’,那是境界不高、不负责任的表现”,“我们现在对党员、干部的要求是不是过严了?答案是否定的。现在的主要倾向不是严了,而是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存在严过头的问题”。

   “为官不为”是相对于“为官有为”的“实”而讲的。“为官不为”是一种状态。从“乱作为”到“为官不为”再到“积极作为”是一个过程。很多干部实际上把过去的一些潜规则当做办事规则,现在不让搞潜规则了,他好像就没有办法工作了。过去是不给好处不办事,现在不敢要好处了,就不干事了,就不作为了。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当前,“为官不为”主要表现在“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上。一是不想为。有的干部安于现状,看摊子、守位子,推着干、看着干,工作热情减弱,进取意识淡化。特别是一些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觉得船到码头车到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愿再吃苦受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意志消退,贻误了事业的发展。二是不会为。一些干部不是不想作为,而是缺乏真本事、硬功夫,能力水平欠缺,没有干事创业的过硬本领,导致工作上力不从心,主要表现在能力恐慌上。有些干部对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变方式等新任务不熟悉,工作思路不宽,新的办法不多,有时甚至束手无策,于是,遇到矛盾就绕、遇到难题就躲,能拖则拖,直到把工作拖到如石沉大海。可以说,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有些干部不是不想干,而是干不了、干不好。三是不敢为。不敢为,就是凡事怕字当头,怕得罪人、怕伤和气、怕伤感情、怕丢选票。有的是怕工作失误、冒风险,把“不出事”作为最大原则。有的是怕触及利益,怕得罪人,担心引火烧身,担心承担责任,表现得患得患失。有的是怕媒体炒作,怕成为热点、焦点、烤点。总之,主张“和为贵”,和气生财,和气升官,“只栽花,不栽刺”,难题坚决不碰,雷区坚决不闯,处事老到,圆滑奸猾,信奉“好人主义”,成为“太极高手”“好好先生”。这三个方面,有的在一个方面突出,有的则三个方面兼而有之。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这些负面情绪和消极思想,必须加以正视并积极解决。

   二、“为官不为”是一种非常错误的态度

   “为官不为”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表现,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密切相关,是“四风”变异的反应。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目的在于扫除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为广大干部专心谋事、静心干事、舒心做事营造良好环境,看似多了些“不自在”,但实际上为干部穿了“防身服”,筑起了“防火墙”,使干部更能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同时,“为官不易”是干部起码的要求、应有的状态、本色的回归。少数干部之所以把改进作风与干事创业对立起来,由“不易”而“不为”,根子还是权力观错位。权力的本质是责任,公仆的本色是为民。如果只想当官、不想做事,只想用权,不愿担当,那就不配做一个党员、干部。相反,越是管束得紧,要求得严,越要认真负责,敢于担当。因此,遵守规矩不是无所作为,“为官不易”更需“有为”。“为官不易”“为官不为”虽然是一种暂时现象,但危害极大,是当前污染政治生态的一个突出问题,必须认真解决。

   一是传统文化中“无为”思想的影响。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有三大思想战役:一是儒墨之争——仁爱还是兼爱?二是儒法之争——德治还是法治?三是儒道之争——有为还是无为?在道家的老庄看来,社会动乱的原因是瞎折腾。为什么瞎折腾呢?因为多欲。欲望也无非两条,一是名,二是利。老子说:“罪莫大于多欲,祸莫大于不知足。”那么,正确的态度是什么呢?老子说,“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一下子将人类“有为”的深层原因连根拔起。相对于好大喜功的“有为”,老子的“无为”是一种大智慧。但如果错误理解“无为”,那其中的消极因子不言自明。有些人把“无为”作为一种政治智慧,作为“不作为”的一个借口,那是没有真正理解“无为”思想的本质。

   二是现实生活中个人利益受到冲击的情绪流露。古人云:“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面对当前反腐态势和正风肃纪要求,一些干部感到被束缚了手脚,“规矩多了、什么也干不了了”。我们知道,提倡“干净”是为了更好地“干事”,但一些人个人私欲太重,竟把“改作风”与“敢担当”、把“干净”与“干事”人为对立起来。本来是自己对新形势、新要求不适应,却以“干净”这种基本要求替“不干事”找借口。还有一些干部,在中央颁布“八项规定”、出台“六项禁令”、狠刹“四风”等措施陆续推行之后,面对这些约束权力、规范言行的举措,感到原有的“奶酪”被动了,就心生不悦,甚至出现隐性抵触情绪。在一些人的眼里,权力只是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工作职位只是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载体,因此没有好处不干事,“无利不起早”。这类干部,从政目的和动机不纯,治政态度和行为不端,模糊了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如不及早悬崖勒马,在官场落马只是迟早之事。“为官不易”的抱怨也好,“为官不为”的懈怠也罢,从根子上说,都在于私心太重、杂念太多,让人深刻体会到“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难”。

   三是宗旨意识淡薄、责任不强的体现。有一则寓言故事发人深省。一个官员在阎王面前自称生时所到之处只饮一杯清水,以“虽无功,但总无过”自辩。阎王斥道:如果不贪就是好官,那在公堂中设一木偶,连水都不用喝,岂不是更胜于你?故事虽为虚构,道理却很深刻。一些干部觉得要求严了,束缚多了,感叹工作越来越不好干,官越来越不好当,产生了“明哲保身”的错误思想。如果一味感叹“为官不易”,干脆“为官不为”,结果一事无成,那么,不就是把责任心放在一边了吗?这就要求我们的干部在其位、谋其政,尽己责、显己能,坚决不做吃着俸禄的蠹虫,坚决不做碌碌无为的庸官。

   四是理想信念动摇、境界不高的表现。“日出东方,叩启天穹”。中国梦承载的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全国人民凝神聚力的思想基础。作为领导干部,要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把共产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深深植根于胸中。个别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究其思想根源,可以说是世界观的偏差、人生观的迷失、价值观的错位,是“总开关”出了故障。一些领导干部内心深处缺乏党性观念的支撑,没有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做自己的从政宗旨,因此对严政、实政这种新常态表现出不适应,以致加强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降低,对个人的荣辱得失看得很重,对事业的兴衰成败看得很淡。老一辈革命家董必武说过,一个自觉的革命家和一个普通人的不同之处很多,但最重要的一个区别,就在于他对群众的态度。作为一个领导干部,如果既无“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责任意识,也无“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政治情怀,更无“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的爱民追求,干事业缺乏激情,那是难以胜任工作的。相反,只要我们找准了自身定位,明确了价值所在,学会在约束中工作,习惯于在监督下干事,我们摆脱的是将是名缰利锁的束缚,赢得的将是有理想有价值的人生。

   总之,“为官不为”,反映出来的正是少数干部对改进作风的片面认识和消极态度。“为官不为”,虽然说不上违法乱纪,却有涣散作风、松弛纪律之弊。说白了,“为官不易”的感叹,正对应着以往“为官太易”的扭曲。正是因为在思想观念、行为习惯、工作作风上缺乏足够的束缚,一些人对不正之风习以为常,误以为这就是当官应有的状态。“为官不为”既有内源性原因,也有外源性因素。一是考核的激励作用缺失。考核机制起不到鞭策激励效果,必然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二是用人导向存在偏差。一些地方没有建立起凭实绩用干部的导向,让一些埋头苦干的干部觉得“低头干事”没有出息,“抬头看路”才有出路。三是问责处置力度不够。由于干部政策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组织上对不胜任、不作为干部的研究和处理不到位,有的干部对“为官不为”无所顾忌。如果任由这种思想和行为发展,就会贻误经济发展,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党的形象,带坏社会风气。当前,改革正当中流击水、不进则退,如果再“为官不为”,工作没了劲头,丧失工作激情,就会贻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业。从古到今,为官者的价值都承载于奉公为民上。试问,如果脑子里不装事、心里不想事、手里不干事,虽然不犯事但也不顶事,这样的干部有什么价值呢?因此,如果还想着“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随着转作风深入持续推进,失落实属必然。如果只信奉“千里来做官,只为吃和穿”“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腐朽观念,随着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失足也只是早晚的事。如果不懂得“畏法度者最快乐”的道理,随着民主法治进程的推进,痛苦还会加大。当前改革发展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各类矛盾进入多发期,干事创业面临着更多的风险,必须敢于面对和担当风险。如果继续“为官不为”,不能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就难以推进。当然,“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解决“为官不为”,也需要一个过程。

   三、树立正确导向,探索解决“为官不为”新途径

   治理“为官不为”,需要提升境界。要加强宗旨意识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确立为了做事才当官,而不是为了当官才做事,更不能为了保官不做事的价值导向。在理想信念问题上,广大党员干部要做愚公不做叶公,决不能对我们所信仰的主义、所追求的事业心口不一,从而真正做到忠于职责不懈不怠、勇于负责不推不拖、敢于担责不躲不避。古人云:“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其中的“民本”思想虽然不是今天我们倡导的“民主”理论,但其“为官有为”的担当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做人民公仆”不是一句空话,每个党员干部都必须厘清身份,清除特权思想,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践行“为官有为”的担当意识。公仆公仆,一要为公,不能有私心;二要为仆,不能有官气。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树立“为官避事平生耻”的从政理念,蕴养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坚持不懈强化宗旨意识,解决好党员、干部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问题。任何党员、干部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没有做官老爷的权力。衡量一名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强不强,关键要看他能不能履职尽责,始终在岗在位在状态。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尼·雷日科夫引用过一句名言:“权力应当成为一种负担。当它是负担时就会稳如泰山,而当权力变成一种乐趣时,那么一切也就完了。”如果把本不该有的特权剔除就感叹“为官不易”,把超标滥配的待遇归零就抱怨“官不聊生”,我们的觉悟和境界体现在哪里?我们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彰显在何处?没有崇高的境界,我们就不可能有所作为、大有作为、有效作为,就不可能受到百姓的爱戴、得到百姓的尊敬。

   治理“为官不为”,需要典型引路。要树立导向,指导正确作为。河南是焦裕禄精神的发源地,焦裕禄精神是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标杆,也是为官有为的标杆。“绿我涓滴,会它千顷澄碧”。时至今日,我们能否像焦裕禄同志那样在艰苦的环境中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敢于担当、善于担当,能否像焦裕禄同志那样吃亏、吃苦、耐烦,是考验我们的标准。现在,一些领导干部“灰色收入”少了,“潜规则”不好使了,就抱怨“官不聊生”,却没有想到这些本来就是不正当的收入和福利。一些领导干部不明白“当官发财应当两道”,现在不能和企业主勾肩搭背了,企业主也不敢进行“利益输送”了,就觉得“吃亏”,这是非常不正确的。名利之心人皆有之,但名利之心不可太重。因为欲望的“潘多拉盒子”一旦打开,不能正确对待名利,一切为了得名获利,其结果必然是丢人失分。因此,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学习焦裕禄同志身上的那股亲劲、韧劲和拼劲,努力做焦裕禄式好干部。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地肯定表彰锐意进取的干部,教育帮助“为官不为”的干部,支持和鼓励干部一心为公、兢兢业业、敢于担当。

   治理“为官不为”,需要从严治党,从严治吏。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严是爱、松是害”,党员、干部都应该真正懂得这个道理,牢固树立管党治党成于严的意识。在这个意义上,“从严治党必须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要切实解决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针对“好人主义”、“只栽花不栽刺”、怕得罪人、当“和事佬”等不良倾向,要在严格的组织生活中触动灵魂,增强党性,切实解决党内组织生活功利化、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问题。要强化整改,纠正错误行为。治理“为官不为”,需要我们在从严治党上继续探索,不断前进。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就必须坚持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严的纪律。从严治党的责任要落实到位,党内政治生活要严肃起来,让纪律更严明,让工作更严谨,让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成为全党上下的自觉,使从严治党的一切努力都集中到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上来,集中到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来。在“严”字面前,要使逃避责任越来越难、严肃问责越来越多,让那些法不责众的心态、蒙混过关的想法、打擦边球的侥幸,再也难有潜滋暗长的空间。面对党内生活新常态,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懂得,与其他人相比,做党员、当干部就必须遵守更多的规矩、接受更严的约束。没有这样的思想准备和觉悟,就不要进入党员干部队伍。要增强自律意识,树立制度敬畏,涵养法治思维,学会在约束下办事、在监督中用权。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学会在约束中工作,习惯在监督下干事,虽然“为官不易”,那么失去的仅仅是自在用权的不当利益,收获的却是心地安然、坦荡平和的自在人生。而且,党员干部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老百姓的舒适度就会高一点,满意度就能高一点。因此,唯有在“严”字上继续努力、持续发力、不断给力,从严治党的新常态才能真正成为每个人自然的好习惯、好状态。

   治理“为官不为”,需要建立惩戒问责机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完善制度,规范从政行为。要强化责任体系,解决为与不为的界定问题。既要善于放权,又要宽容失败,还要鼓励创新。要引导干部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有权必有责,有位当有为。领导干部只有端正政绩观,组织上只有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完善的对干部既能够激励又能够约束、既能够严管又能够深爱的机制,让有为者有位,让无为者让位,才能根治“为官不为”。防止“为官不为”,关键是要有刚性约束。对占着位子不干事的,要该批评的批评。对不作为、慢作为的,要按照党纪要求处理。对于混日子、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要坚决予以组织调整,真正让“为官不为”者有所畏惧、受到贬责。这就要求我们要树立科学的工作导向、正确的用人导向和明晰的考评导向,指导为官有为。同时,要严肃问责,督促干部必须作为。对虽干事但不干净的要处理,对虽干净但不干事的要问责。“八项规定”等一系列治官治吏的严政出台以来,取消了领导干部的特权,剔除了一些干部的隐性收入,是符合党纪国法的,也是顺应民心民意的。但领导干部也是人,如何维护其合法权利、保障其合理权益、激励其干事创业,也是必须重视的。

   治理“为官不为”,需要涵养勇于担当精神,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敢于担当,体现干部的觉悟和党性。责任成就事业,担当体现境界。群众最反感的是什么人?事业上偷奸耍滑,谋取小团体利益却不遗余力;工作上没有真才实学,吹吹拍拍拉关系却如鱼得水;看得见的做得漂漂亮亮,看不见的却粗制滥造。衡量一个党员干部工作如何,敢不敢担当是把重要标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并将“敢于担当”作为好干部“五条标准”之一。2014年2月,习近平同志在接受俄罗斯记者采访时谈及自己的执政理念:“我的执政理念,概括起来说就是‘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既是共产党人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也是各级领导干部尽职履责、提高执政能力所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敢于担当,就是面对困难挑战要敢于迎难而上、攻难克坚,在困难面前不能一筹莫展,不能手足无措,切实解决为何担当、为谁担当、怎样担当的问题。一是为何要敢于担当。敢于担当,已经成为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党员干部最需重塑的政治品格,最需补齐的“精神短板”,最应养成的官德官风。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干部一事当前不是首先想到如何担责任、做贡献,而是计较个人得失,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问题不敢抓,面对风险不敢闯。有的是由于理想信念迷失,缺乏敢于担当的精神支撑;有的是由于思想感情有距离,缺乏敢于担当的为民情怀;有的是由于能力本领恐慌,缺乏敢于担当的综合素质;有的是由于利害关系有顾虑,缺乏敢于担当的奉献精神;有的是由于制度设计有漏洞,缺乏敢于担当的客观环境。特别是我们的制度设计还不够完善,制度执行还不够到位,容易使当事者既有担当的现实之惑,又有担当的后顾之忧,从而瞻前顾后、放弃担当。要健全考评体系,把敢于担当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导向,同时要通过追责、问责等倒逼机制使党员干部切实担起责任。二是为谁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敢于担当,不是为“小我”担当,而是为“大我”担当。我国自古就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传统,为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敢于担当,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的鲜明品格。怎样才是敢于担当?习近平指出,就是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敢于担当,靠的是信念,讲的是原则,比的是付出,拼的是智慧。要使精神境界、素质能力与岗位责任相匹配,从而实现敢于担当与善于担当的有机统一。三是在怎样担当上,要讲究策略方法,掌握科学的方法论,力求事半功倍,既不以灵活性伤害原则性,又不以原则性束缚灵活性。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承担职务责任。我们评价一个干部,“不贪不占”是底线,敢担当、能担当、愿担当是根本要求。如果干了几年,山河依旧,面貌未改,就是为官最大的耻辱。张岱年从《张载语录》中爬梳出来的“横渠四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讲的就是“活着,你就有责任,你就要去承担,就要去担当”。敢于担当,是我们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也是我们的时代责任。党员干部要不断强化担当意识,培养担当的品格,提升担当的能力,踏踏实实干出一番事业,勤勤恳恳做出一番成绩。当然,有本领才能有作为。要提高本领,积极主动地把责任担当起来,清楚岗位职责,了解发展态势,掌握运转规程,不断增强对本职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才能促进善作善为。

   治理“为官不为”,需要加快建设良好的政治生态。南阳府衙有这样一副对联:“不要百姓半文钱原非易事;但问一官二千石所造何功?”要营造氛围,倡导奋发有为。一个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对“有为”者是激励,对“不为”者是约束。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担当者,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要为有个性、敢负责而得罪了人、丢了票的干部主持公道。要树立实绩导向,强化对干部“有所作为”的考核,让那些愿担当、敢担当、能担当、善担当的干部得到重用,让那些不敢担当的“老好人”“圆滑官”难混日子。要让领导干部把敢于担当变为内心深处的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使更多敢于担当的干部脱颖而出。要营造敢于担当的社会环境,化解敢于担当的压力,抵制好人主义,使敢担当、敢作为在党员干部中蔚然成风。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保持昂扬向上的进取心,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形成愿为、敢为、能为、善为的工作氛围。要通过正面宣传和媒体的客观报道,使那些真心为群众想事、办事的干部得到认可和褒扬,切实保护大多数干部的积极性和纯洁性,切实增强党员干部“为官有为”的紧迫感,使他们既干事又干净,既勤政又廉政,以实际行动反对“为官不为”这种隐性腐败。

作者介绍:李庚香,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

作者:李庚香

领导科学 2015年05期

   《争臣论》是韩愈有感于贤士阳城被荐为谏官五年,每日饮酒,为官不为,未尝言事而作。韩愈严正地指出:“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如辞官不做。作者站在儒家积极“用世”的立场上提出,有道之士“得其道,不敢独善其身,而必兼济天下”,而且更进一步指出谏官应敢言直谏,不顾个人安危:“君子居其位,则思死其官。”相对于儒家的为官当为伦理,作为党的干部,更应该修炼和践履勇于担当、恪尽职守、奋发有为的从政之德。

   一、“为官不为”问题相当突出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绝大多数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了对群众路线、作风建设的再认识,干部作风状况明显好转,广大群众也感受到新气象、新变化。但现实中存在着一个突出问题,那就是因为“为官不易”而产生的“为官不为”现象。一些群众反映,有的干部过去是不给好处不作为、给了好处乱作为,而现在是“为官不为”、廉而不勤,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有的干部觉得,作风要求严了,“为官不易”,在岗找不到感觉,干事提不起精气神,“油瓶倒了也不扶”。与绝大多数党员干部心怀责任、力求作为相比,少数党员干部中出现了“三多”现象。一是“明哲保身”的想法比过去多了。一些干部过去还能认真履职尽责,现在担心“事管多了,会激化矛盾、引火烧身”,抱着“只求不出事、宁愿不做事”的心态,平时做敲钟和尚,遇事当甩手掌柜,不敢担当应有的责任。有的是职责范围内的审批事项,也是踢皮球,担心出问题,害怕被连累。有的过去“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现在连“钟”都不撞。二是“得过且过”的“懒官懒政”行为比过去多了。一些手握权力的干部过去是无利不起早,没有好处不办事,吃点喝点收点,事就好办,现在不吃不喝也不收了,但事办得也不顺畅了。基层和企业的同志认为,和过去相比,机关干部表面上变得客气了,但事比过去难办了,不少事项久议不决,不少项目久拖难建,还不如过去“吃请给办事”的效率高。这些干部对群众没感情,对事业没激情,丧失的是群众信任,贻误的是发展良机。三是“人未老心先衰”的中青年干部比过去多了。一些中青年干部“为官不为”,执掌着公共权力却不作为。个别人觉得“油水”少了,大办公室、车子没了,干事也没劲了,心里有失落感。“为官不为”并非今日才有,但在当前实政、严政要求下凸显出来,是在“正风肃纪”、制度的笼子越织越密的背景下衍生的一种精神懈怠和消极腐败。这种消极心态和负面情绪,必然导致怨风盛行,直接影响干部的成长和事业的发展。习近平同志指出:“领导干部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些要求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品格和做人准则,也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当前,“为官不易”“为官不为”问题引起社会关注,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和社会原因,要深入分析,做好正面引导,加强责任追究。

   “为官不易”是相对于“严”而言的。“为官不易”是一种心态。在中央对干部作风建设要求日趋严格的现实环境下,一些干部觉得过去一些习以为常的惯例行不通了,一些理所当然的收入变得违规了,监督更是无处不在,和过去比较,当官的确变得不容易了。于是,一些干部对从严管理显得极不适应。这种“为官不易”的消极心态,弱化了干部应有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影响干部队伍的整体稳定。如果任由这种消极心态发展下去,会不断影响其他干部的价值判断,甚至掩盖一些早已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给干部队伍建设带来不良影响。在习近平同志看来,“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如果组织上管得严一点、群众监督多一点就感到受不了,就要‘为官不易’,那是境界不高、不负责任的表现”,“我们现在对党员、干部的要求是不是过严了?答案是否定的。现在的主要倾向不是严了,而是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存在严过头的问题”。

   “为官不为”是相对于“为官有为”的“实”而讲的。“为官不为”是一种状态。从“乱作为”到“为官不为”再到“积极作为”是一个过程。很多干部实际上把过去的一些潜规则当做办事规则,现在不让搞潜规则了,他好像就没有办法工作了。过去是不给好处不办事,现在不敢要好处了,就不干事了,就不作为了。习近平同志指出:“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当前,“为官不为”主要表现在“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上。一是不想为。有的干部安于现状,看摊子、守位子,推着干、看着干,工作热情减弱,进取意识淡化。特别是一些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觉得船到码头车到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愿再吃苦受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意志消退,贻误了事业的发展。二是不会为。一些干部不是不想作为,而是缺乏真本事、硬功夫,能力水平欠缺,没有干事创业的过硬本领,导致工作上力不从心,主要表现在能力恐慌上。有些干部对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变方式等新任务不熟悉,工作思路不宽,新的办法不多,有时甚至束手无策,于是,遇到矛盾就绕、遇到难题就躲,能拖则拖,直到把工作拖到如石沉大海。可以说,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有些干部不是不想干,而是干不了、干不好。三是不敢为。不敢为,就是凡事怕字当头,怕得罪人、怕伤和气、怕伤感情、怕丢选票。有的是怕工作失误、冒风险,把“不出事”作为最大原则。有的是怕触及利益,怕得罪人,担心引火烧身,担心承担责任,表现得患得患失。有的是怕媒体炒作,怕成为热点、焦点、烤点。总之,主张“和为贵”,和气生财,和气升官,“只栽花,不栽刺”,难题坚决不碰,雷区坚决不闯,处事老到,圆滑奸猾,信奉“好人主义”,成为“太极高手”“好好先生”。这三个方面,有的在一个方面突出,有的则三个方面兼而有之。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这些负面情绪和消极思想,必须加以正视并积极解决。

   二、“为官不为”是一种非常错误的态度

   “为官不为”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突出表现,与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密切相关,是“四风”变异的反应。中央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目的在于扫除歪风邪气,弘扬清风正气,为广大干部专心谋事、静心干事、舒心做事营造良好环境,看似多了些“不自在”,但实际上为干部穿了“防身服”,筑起了“防火墙”,使干部更能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同时,“为官不易”是干部起码的要求、应有的状态、本色的回归。少数干部之所以把改进作风与干事创业对立起来,由“不易”而“不为”,根子还是权力观错位。权力的本质是责任,公仆的本色是为民。如果只想当官、不想做事,只想用权,不愿担当,那就不配做一个党员、干部。相反,越是管束得紧,要求得严,越要认真负责,敢于担当。因此,遵守规矩不是无所作为,“为官不易”更需“有为”。“为官不易”“为官不为”虽然是一种暂时现象,但危害极大,是当前污染政治生态的一个突出问题,必须认真解决。

   一是传统文化中“无为”思想的影响。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有三大思想战役:一是儒墨之争——仁爱还是兼爱?二是儒法之争——德治还是法治?三是儒道之争——有为还是无为?在道家的老庄看来,社会动乱的原因是瞎折腾。为什么瞎折腾呢?因为多欲。欲望也无非两条,一是名,二是利。老子说:“罪莫大于多欲,祸莫大于不知足。”那么,正确的态度是什么呢?老子说,“为无为,事无事,味无味”,一下子将人类“有为”的深层原因连根拔起。相对于好大喜功的“有为”,老子的“无为”是一种大智慧。但如果错误理解“无为”,那其中的消极因子不言自明。有些人把“无为”作为一种政治智慧,作为“不作为”的一个借口,那是没有真正理解“无为”思想的本质。

   二是现实生活中个人利益受到冲击的情绪流露。古人云:“一心可以丧邦,一心可以兴邦,只在公私之间。”面对当前反腐态势和正风肃纪要求,一些干部感到被束缚了手脚,“规矩多了、什么也干不了了”。我们知道,提倡“干净”是为了更好地“干事”,但一些人个人私欲太重,竟把“改作风”与“敢担当”、把“干净”与“干事”人为对立起来。本来是自己对新形势、新要求不适应,却以“干净”这种基本要求替“不干事”找借口。还有一些干部,在中央颁布“八项规定”、出台“六项禁令”、狠刹“四风”等措施陆续推行之后,面对这些约束权力、规范言行的举措,感到原有的“奶酪”被动了,就心生不悦,甚至出现隐性抵触情绪。在一些人的眼里,权力只是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工作职位只是个人利益最大化的载体,因此没有好处不干事,“无利不起早”。这类干部,从政目的和动机不纯,治政态度和行为不端,模糊了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如不及早悬崖勒马,在官场落马只是迟早之事。“为官不易”的抱怨也好,“为官不为”的懈怠也罢,从根子上说,都在于私心太重、杂念太多,让人深刻体会到“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难”。

   三是宗旨意识淡薄、责任不强的体现。有一则寓言故事发人深省。一个官员在阎王面前自称生时所到之处只饮一杯清水,以“虽无功,但总无过”自辩。阎王斥道:如果不贪就是好官,那在公堂中设一木偶,连水都不用喝,岂不是更胜于你?故事虽为虚构,道理却很深刻。一些干部觉得要求严了,束缚多了,感叹工作越来越不好干,官越来越不好当,产生了“明哲保身”的错误思想。如果一味感叹“为官不易”,干脆“为官不为”,结果一事无成,那么,不就是把责任心放在一边了吗?这就要求我们的干部在其位、谋其政,尽己责、显己能,坚决不做吃着俸禄的蠹虫,坚决不做碌碌无为的庸官。

   四是理想信念动摇、境界不高的表现。“日出东方,叩启天穹”。中国梦承载的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全国人民凝神聚力的思想基础。作为领导干部,要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把共产主义信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深深植根于胸中。个别领导干部“为官不为”,究其思想根源,可以说是世界观的偏差、人生观的迷失、价值观的错位,是“总开关”出了故障。一些领导干部内心深处缺乏党性观念的支撑,没有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当做自己的从政宗旨,因此对严政、实政这种新常态表现出不适应,以致加强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降低,对个人的荣辱得失看得很重,对事业的兴衰成败看得很淡。老一辈革命家董必武说过,一个自觉的革命家和一个普通人的不同之处很多,但最重要的一个区别,就在于他对群众的态度。作为一个领导干部,如果既无“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责任意识,也无“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政治情怀,更无“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的爱民追求,干事业缺乏激情,那是难以胜任工作的。相反,只要我们找准了自身定位,明确了价值所在,学会在约束中工作,习惯于在监督下干事,我们摆脱的是将是名缰利锁的束缚,赢得的将是有理想有价值的人生。

   总之,“为官不为”,反映出来的正是少数干部对改进作风的片面认识和消极态度。“为官不为”,虽然说不上违法乱纪,却有涣散作风、松弛纪律之弊。说白了,“为官不易”的感叹,正对应着以往“为官太易”的扭曲。正是因为在思想观念、行为习惯、工作作风上缺乏足够的束缚,一些人对不正之风习以为常,误以为这就是当官应有的状态。“为官不为”既有内源性原因,也有外源性因素。一是考核的激励作用缺失。考核机制起不到鞭策激励效果,必然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效应。二是用人导向存在偏差。一些地方没有建立起凭实绩用干部的导向,让一些埋头苦干的干部觉得“低头干事”没有出息,“抬头看路”才有出路。三是问责处置力度不够。由于干部政策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组织上对不胜任、不作为干部的研究和处理不到位,有的干部对“为官不为”无所顾忌。如果任由这种思想和行为发展,就会贻误经济发展,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党的形象,带坏社会风气。当前,改革正当中流击水、不进则退,如果再“为官不为”,工作没了劲头,丧失工作激情,就会贻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业。从古到今,为官者的价值都承载于奉公为民上。试问,如果脑子里不装事、心里不想事、手里不干事,虽然不犯事但也不顶事,这样的干部有什么价值呢?因此,如果还想着“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随着转作风深入持续推进,失落实属必然。如果只信奉“千里来做官,只为吃和穿”“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的腐朽观念,随着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大,失足也只是早晚的事。如果不懂得“畏法度者最快乐”的道理,随着民主法治进程的推进,痛苦还会加大。当前改革发展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各类矛盾进入多发期,干事创业面临着更多的风险,必须敢于面对和担当风险。如果继续“为官不为”,不能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就难以推进。当然,“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解决“为官不为”,也需要一个过程。

   三、树立正确导向,探索解决“为官不为”新途径

   治理“为官不为”,需要提升境界。要加强宗旨意识教育,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确立为了做事才当官,而不是为了当官才做事,更不能为了保官不做事的价值导向。在理想信念问题上,广大党员干部要做愚公不做叶公,决不能对我们所信仰的主义、所追求的事业心口不一,从而真正做到忠于职责不懈不怠、勇于负责不推不拖、敢于担责不躲不避。古人云:“居官守职以公正为先,公则不为私所惑,正则不为邪所媚。”“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其中的“民本”思想虽然不是今天我们倡导的“民主”理论,但其“为官有为”的担当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做人民公仆”不是一句空话,每个党员干部都必须厘清身份,清除特权思想,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践行“为官有为”的担当意识。公仆公仆,一要为公,不能有私心;二要为仆,不能有官气。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树立“为官避事平生耻”的从政理念,蕴养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坚持不懈强化宗旨意识,解决好党员、干部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问题。任何党员、干部都只有为人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没有做官老爷的权力。衡量一名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强不强,关键要看他能不能履职尽责,始终在岗在位在状态。苏联部长会议主席尼·雷日科夫引用过一句名言:“权力应当成为一种负担。当它是负担时就会稳如泰山,而当权力变成一种乐趣时,那么一切也就完了。”如果把本不该有的特权剔除就感叹“为官不易”,把超标滥配的待遇归零就抱怨“官不聊生”,我们的觉悟和境界体现在哪里?我们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彰显在何处?没有崇高的境界,我们就不可能有所作为、大有作为、有效作为,就不可能受到百姓的爱戴、得到百姓的尊敬。

   治理“为官不为”,需要典型引路。要树立导向,指导正确作为。河南是焦裕禄精神的发源地,焦裕禄精神是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标杆,也是为官有为的标杆。“绿我涓滴,会它千顷澄碧”。时至今日,我们能否像焦裕禄同志那样在艰苦的环境中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敢于担当、善于担当,能否像焦裕禄同志那样吃亏、吃苦、耐烦,是考验我们的标准。现在,一些领导干部“灰色收入”少了,“潜规则”不好使了,就抱怨“官不聊生”,却没有想到这些本来就是不正当的收入和福利。一些领导干部不明白“当官发财应当两道”,现在不能和企业主勾肩搭背了,企业主也不敢进行“利益输送”了,就觉得“吃亏”,这是非常不正确的。名利之心人皆有之,但名利之心不可太重。因为欲望的“潘多拉盒子”一旦打开,不能正确对待名利,一切为了得名获利,其结果必然是丢人失分。因此,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学习焦裕禄同志身上的那股亲劲、韧劲和拼劲,努力做焦裕禄式好干部。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地肯定表彰锐意进取的干部,教育帮助“为官不为”的干部,支持和鼓励干部一心为公、兢兢业业、敢于担当。

   治理“为官不为”,需要从严治党,从严治吏。世间事,做于细,成于严。“严是爱、松是害”,党员、干部都应该真正懂得这个道理,牢固树立管党治党成于严的意识。在这个意义上,“从严治党必须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要切实解决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针对“好人主义”、“只栽花不栽刺”、怕得罪人、当“和事佬”等不良倾向,要在严格的组织生活中触动灵魂,增强党性,切实解决党内组织生活功利化、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问题。要强化整改,纠正错误行为。治理“为官不为”,需要我们在从严治党上继续探索,不断前进。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新要求,就必须坚持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严的纪律。从严治党的责任要落实到位,党内政治生活要严肃起来,让纪律更严明,让工作更严谨,让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成为全党上下的自觉,使从严治党的一切努力都集中到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上来,集中到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来。在“严”字面前,要使逃避责任越来越难、严肃问责越来越多,让那些法不责众的心态、蒙混过关的想法、打擦边球的侥幸,再也难有潜滋暗长的空间。面对党内生活新常态,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懂得,与其他人相比,做党员、当干部就必须遵守更多的规矩、接受更严的约束。没有这样的思想准备和觉悟,就不要进入党员干部队伍。要增强自律意识,树立制度敬畏,涵养法治思维,学会在约束下办事、在监督中用权。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学会在约束中工作,习惯在监督下干事,虽然“为官不易”,那么失去的仅仅是自在用权的不当利益,收获的却是心地安然、坦荡平和的自在人生。而且,党员干部不舒服一点,不自在一点,老百姓的舒适度就会高一点,满意度就能高一点。因此,唯有在“严”字上继续努力、持续发力、不断给力,从严治党的新常态才能真正成为每个人自然的好习惯、好状态。

   治理“为官不为”,需要建立惩戒问责机制,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完善制度,规范从政行为。要强化责任体系,解决为与不为的界定问题。既要善于放权,又要宽容失败,还要鼓励创新。要引导干部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有权必有责,有位当有为。领导干部只有端正政绩观,组织上只有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建立完善的对干部既能够激励又能够约束、既能够严管又能够深爱的机制,让有为者有位,让无为者让位,才能根治“为官不为”。防止“为官不为”,关键是要有刚性约束。对占着位子不干事的,要该批评的批评。对不作为、慢作为的,要按照党纪要求处理。对于混日子、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要坚决予以组织调整,真正让“为官不为”者有所畏惧、受到贬责。这就要求我们要树立科学的工作导向、正确的用人导向和明晰的考评导向,指导为官有为。同时,要严肃问责,督促干部必须作为。对虽干事但不干净的要处理,对虽干净但不干事的要问责。“八项规定”等一系列治官治吏的严政出台以来,取消了领导干部的特权,剔除了一些干部的隐性收入,是符合党纪国法的,也是顺应民心民意的。但领导干部也是人,如何维护其合法权利、保障其合理权益、激励其干事创业,也是必须重视的。

   治理“为官不为”,需要涵养勇于担当精神,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敢于担当,体现干部的觉悟和党性。责任成就事业,担当体现境界。群众最反感的是什么人?事业上偷奸耍滑,谋取小团体利益却不遗余力;工作上没有真才实学,吹吹拍拍拉关系却如鱼得水;看得见的做得漂漂亮亮,看不见的却粗制滥造。衡量一个党员干部工作如何,敢不敢担当是把重要标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重要讲话中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并将“敢于担当”作为好干部“五条标准”之一。2014年2月,习近平同志在接受俄罗斯记者采访时谈及自己的执政理念:“我的执政理念,概括起来说就是‘为人民服务,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既是共产党人必须具备的政治品格,也是各级领导干部尽职履责、提高执政能力所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敢于担当,就是面对困难挑战要敢于迎难而上、攻难克坚,在困难面前不能一筹莫展,不能手足无措,切实解决为何担当、为谁担当、怎样担当的问题。一是为何要敢于担当。敢于担当,已经成为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党员干部最需重塑的政治品格,最需补齐的“精神短板”,最应养成的官德官风。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干部一事当前不是首先想到如何担责任、做贡献,而是计较个人得失,遇到矛盾绕道走,碰到问题不敢抓,面对风险不敢闯。有的是由于理想信念迷失,缺乏敢于担当的精神支撑;有的是由于思想感情有距离,缺乏敢于担当的为民情怀;有的是由于能力本领恐慌,缺乏敢于担当的综合素质;有的是由于利害关系有顾虑,缺乏敢于担当的奉献精神;有的是由于制度设计有漏洞,缺乏敢于担当的客观环境。特别是我们的制度设计还不够完善,制度执行还不够到位,容易使当事者既有担当的现实之惑,又有担当的后顾之忧,从而瞻前顾后、放弃担当。要健全考评体系,把敢于担当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导向,同时要通过追责、问责等倒逼机制使党员干部切实担起责任。二是为谁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敢于担当,不是为“小我”担当,而是为“大我”担当。我国自古就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传统,为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利益敢于担当,始终是中国共产党人的鲜明品格。怎样才是敢于担当?习近平指出,就是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敢于担当,靠的是信念,讲的是原则,比的是付出,拼的是智慧。要使精神境界、素质能力与岗位责任相匹配,从而实现敢于担当与善于担当的有机统一。三是在怎样担当上,要讲究策略方法,掌握科学的方法论,力求事半功倍,既不以灵活性伤害原则性,又不以原则性束缚灵活性。作为领导干部,必须承担职务责任。我们评价一个干部,“不贪不占”是底线,敢担当、能担当、愿担当是根本要求。如果干了几年,山河依旧,面貌未改,就是为官最大的耻辱。张岱年从《张载语录》中爬梳出来的“横渠四句”——“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讲的就是“活着,你就有责任,你就要去承担,就要去担当”。敢于担当,是我们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也是我们的时代责任。党员干部要不断强化担当意识,培养担当的品格,提升担当的能力,踏踏实实干出一番事业,勤勤恳恳做出一番成绩。当然,有本领才能有作为。要提高本领,积极主动地把责任担当起来,清楚岗位职责,了解发展态势,掌握运转规程,不断增强对本职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才能促进善作善为。

   治理“为官不为”,需要加快建设良好的政治生态。南阳府衙有这样一副对联:“不要百姓半文钱原非易事;但问一官二千石所造何功?”要营造氛围,倡导奋发有为。一个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对“有为”者是激励,对“不为”者是约束。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地支持担当者,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要为有个性、敢负责而得罪了人、丢了票的干部主持公道。要树立实绩导向,强化对干部“有所作为”的考核,让那些愿担当、敢担当、能担当、善担当的干部得到重用,让那些不敢担当的“老好人”“圆滑官”难混日子。要让领导干部把敢于担当变为内心深处的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使更多敢于担当的干部脱颖而出。要营造敢于担当的社会环境,化解敢于担当的压力,抵制好人主义,使敢担当、敢作为在党员干部中蔚然成风。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保持昂扬向上的进取心,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形成愿为、敢为、能为、善为的工作氛围。要通过正面宣传和媒体的客观报道,使那些真心为群众想事、办事的干部得到认可和褒扬,切实保护大多数干部的积极性和纯洁性,切实增强党员干部“为官有为”的紧迫感,使他们既干事又干净,既勤政又廉政,以实际行动反对“为官不为”这种隐性腐败。

作者介绍:李庚香,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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