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村第二期饮水工程申请书

清溪村第二期饮水工程申请书

市水利局:

清溪村,是湖南省小康建设示范村,今年被省列入建设社会

主义新农村示范村。首先感谢上级领导对我村的大力支持,根据

我村饮水问题及饮水工程实施的实际情况,特向上级领导提出申

请进行第二期饮水工程,受益800人。现把我们村的情况作如下

汇报:

清溪村是韶山市的城关村,是紧紧包围市中心的村落,也是

典型的城乡结合部。地处韶山市区的东北部,地理位置很优越,由于全市唯一火车站和汽车站在所辖区,成为韶山市城乡一体化

建设总体规划中的枢纽。

清溪村是韶山市唯一农村自然行政村。占地面积3679亩,

有水田890亩,旱地320亩,林地593.4亩,林场一个210亩,茶场一个150亩。下辖14个村民小组,共392户,全村总人口

为1472人,党员54个,党小组4个,村民人平可支配收入为

6150元。

清溪村今年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第一期饮水工

程顺利完成,并投入使用中。饮水工程给村民的生活用水带来方

便,同时保证了村民饮用水的质量,使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得到提

高,减少了疾病发生。

为了全村村民的身体健康,让村民吃放心水,特向上级领导

申请第二期饮水工程,受益共800人,恳请上级领导予以批准,为谢!

清溪村

村委会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生活饮用水申请资料

作 者: 出处: 点击:978

(一)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申请资料

1、在申请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时,首先应提交下列资料:

(1)、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原件各1份,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2)、经营场所合法证明的复印件(如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等)(1份);

(3)、营业执照、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之一(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4)有资质认证的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设计卫生学评价报告》(原件1份)(本实施办法规

定);

(5)、建设项目设计图纸及有关的文字说明(如平面布局图、设备设施布局图、通风排气系统图、生产场所排水系统图、水处理工艺流程图、管网工艺流程图、管网平面布局图、管网系统图等)(1份);

(6)、卫生质量保证体系情况(包括卫生管理机构、人员培训、卫生管理制度和内部卫生质量检验

制度等)(1份)(法律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7)、所选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及消毒药械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1

份)(法律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第十九条);

(8)、水源水的水质检验报告(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法律依据:《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

单位卫生规范》第六条)

(9)、申请单位经办人应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交复印件1份);

2、在申请饮用水供水单位项目竣工验收时,还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有资质认证的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卫生学评价报告》(原件1份);

(2)、从业人员健康证明(1份、验原件)。

(3)、出厂水的检验报告单。

(二)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的变更(不包括地址、许可项目的变更)申请资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原件1份,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2、卫生许可证原件;

3、变更申请书;

4、申请单位经办人应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

件1份);

5、变更单位名称的还应提交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变更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6、变更法人或负责人的还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法人对负责人的授权书(验原件、

交复印件1份)。

(三)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的换证申请资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原件1份,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2、卫生许可证原件;

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

5、卫生质量保证体系情况(包括卫生管理机构、人员培训、卫生管理制度和内部卫生质量检验制度等)

(1份);

6、由依法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内的卫生检验报告和评价报告复印件

(一式1份、验原件)(法律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7、申请单位经办人应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

件1份);

8、凡遗失卫生许可证的,应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提供具体情况报告和登报原件。

关于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对策与措施

作者:李仰斌 来源:中国节水灌溉网 2009-09-23 13:19:37 | 字号:大 中 小

获得安全饮用水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事关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目前,全世界都在关心饮水安全问题(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世界水日、世界水论坛)。研究表明:人体的59-66%是由水组成的,维持人的生存基本需求、每天必须得到最低数量安全饮用水为3-5升。洗菜、做饭、刷牙、洗脸、洗手等需要20升/天,加上卫生和洗浴等生活基本需求用水,大约每人每天需50升。据联合国卫生组织调查,人类80%的疾病由不安全的水和恶劣的卫生条件造成。维护人的生命健康,最行之有效的措施就是使所有人得到安全的饮用水和合格的卫生条件。

一、“十五”期间我国农村饮水解困成效显著

“十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饮水解困工作高度重视。2000年编制了《全国农村饮水解困“十五”规划》,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管理办法(一个办法,三个意见,三个标准。),这些办法和措施保障了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顺利实施。到2005年底,全国总投资223亿元,其中,国家国债资金117亿元,地方政府和农民自筹106亿元,建成各类农村饮水工程100多万处,解决了6700多万农民饮水困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项目区覆盖30个省(区、市)的2000个县和新疆兵团14个师161个团场,取得了“小工程,大德政”的效果,农村饮水解困工程成为近年水利工作的三大亮点之一。

2004年,水利部、卫生部和发改委组织100多位专家对农村饮水解困项目进行了评估,抽查了23个省(区、市)的205处工程,入户访问1836农户。结果显示:农村饮水解困工程成效显著。一是劳动强度降低,户均每年节省53个挑水工日;二是农户收入增加。节省的劳动力有42%外出务工获得收入,用水改善还促进了家庭养殖业的发展;三是减少了介水疾病,户均节省药费207元/年;四是生活环境改善,90%农民洗手次数增加,结合畜圈、沼气池、排水沟和房前后植树种草养花等,改善了环境卫生状况;五是减少了纠纷,密切干群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受访农户80%对这项工作非常满意,18.5%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

二、我国农村饮水安全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饮水安全现状

2005年组织开展了全国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调查范围为2674个县级单位, 3.8万个乡镇, 65万个行政村。调查人员总数20多万人,完成了全国《县级农村饮水现状调查报告》和31个省(区、市)《农村饮水现状调查评估报告》。结果表明: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为3.2亿人,占农村人口的34%。其中,水质不达标人口2.26亿人,占70%;水量、保证率低和取水不便的人口9558万人,占30%。

农村饮水工程设施现状:截至2004年底全国农村人口中分散式供水人口为58106万人,占农村人口的62%;集中式供水人口36243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8%。农村的分散式供水多为户建户用,其中浅井供水占67%,直接取用河水、坑塘水占21%,引泉占9%,集雨工程占3%。农村的集中式供水多数为单村集中式供水,占工程数的91%,这类供水工程只有水源和管网,无水处理和水质检测设施;有水处理设施的联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占8%左右。

2、饮水不安全的主要原因

一是水源污染严重。饮用污染水人9084万人。据《2003年环境公报》,全国年废水排放量670多亿吨,七大水系407个监测断面,只有38.1%满足饮用水水源的要求。28个重点湖库中,只有7个符合要求,占25%。另外,据对我国44个城市地下水调查,有42个受到污染,并检出数百种有毒有机物。过去水质超标大多表现在感观和细菌学指标方面,现在则是化学和毒理学指标超标。

农业化肥用量3600万吨,农药用量为100万吨,畜禽养殖业粪便及废水排放显著增加,对湖泊、河道及地下水造成氨氮、磷污染。据四川省农业厅统计:2004年全省化肥用量215万吨(纯),平均每公顷550kg,超过发达国家为防止化肥对水体造成污染而设置的平均每公顷225kg的安全上限;农药5万吨/年,除草剂2917吨/年,杀鼠剂13.5吨/年,植物调节剂145吨/年,只有10%-20%得到利用,80%-90%流失在土壤、空气和水体中。

二是部分地区农民饮用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致骨骼变形乃至瘫痪,皮肤病、癌症、智力低下等水性地方病的问题;饮用高氟水有5085万人,高砷水289万人,苦咸水3855万人。主要分布在东北、华北、西北和黄淮海地区。

三是水中病原菌和致病微生物等问题,如血吸虫病区改水人数达934万人。

四是铁锰等其它水质问题的有4410万人,东北、湖南、湖北等地由于水文地质原因,造成地下水质感官性状差(发红或黄色)

五是局部地区还有季节性缺水和水源保证率低等问题有9558万人。

3、农村供水工程的主要特点:一是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供水量标准较低,工程建设标准已不适应当前农村的发展要求。二是水质不达标准的情况十分普遍。91年国家制定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指标由35项减为20项,指标值又放宽为三级,其中一级水指标值与国标一致,二、三级除毒理学指标外,

其他的感官和细菌学指标都有放宽(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的《饮用水水质指南第二版》水质指标135项)。三是农村饮水处理设施一般都比较简陋。农村饮用水源为深井水和泉水的一般都很少做水处理,直接供水到农户。水源为地表水的有时在水源点投药或氯化物消毒等简易处理。四是农村饮水工程管理难度大。农村饮水工程单顶工程规模小,数量多,分布范围很广,维护管理和经营难度大。

三、农村饮水安全“十一五”规划及相关政策

胡锦涛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无论有多大的困难,都要想办法解决群众的饮水问题,绝不能让群众再喝高氟水”。“要把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我们的奋斗目标是,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最近又批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件大事。国务院已承诺要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发改委应将此事列入议程,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具体措施,报国务院。”水利部党组已明确要求:把“保障饮水安全,维护人的健康生命”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

让群众早日喝上干净水,已成为各级政府共识。东部地区提出在五到十年内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中西部省也普遍要求在中央支持下加快建设步伐,用十年到十五左右时间完成这一任务。社会各界对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关注,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关于这个问题的建议和提案不断增加,提出了国家要加大投资力度,加快解决步伐的建议。

(一)、“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水安全工程规划

规划的基本思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步伐,深化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水源保护、水质监测和社会化服务,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使农民群众获得安全饮用水,维护生命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规划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防治结合,因地制宜,建管并重。

“十一五”规划目标:

建设目标:“十一五”规划目标有低、中、高三个方案。即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人口:7500万人、1亿人、1.6亿人,国务院办公会己定取高方案为1.6亿人。

管理目标任务:在“十一五”期间,全面推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模式。新建供水工程明晰产权、落实管理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供水工程良性运行。对已建的农村供水工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状况进行一次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力争使已建的集中供水工程基本达到水利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同时,在全国所有的县建立农村供水服务网络,所有的县级卫生部门建立农村供水水质卫生监测体系。

“十一五”规划解决的重点:重点解决饮用水中氟含量大于2mg/L、砷含量大于0.05mg/L、溶解性总固体大于2g/L、耗氧量(CODMn)大于6mg/L和铁、锰严重超标问题以及致病性微生物污染问题,血吸虫病疫区的饮水安全问题,兼顾解决水量不足、水源保证率低、取水不方便的问题;优先安排解决人口较少民族和水库移民的饮水安全问题;统筹解决项目区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到2010年,现已查明的饮水砷含量超标的问题全部得到解决;血吸虫病疫区的饮水安全问题全部得到解决;人口较少民族和水库移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投资估算:

(1)、 解决3.22亿人饮水不安全问题,需投资1280亿元,其中需中央投资约640亿元。

(2)、 “十一五”解决1.6亿人(1亿人),需投资640亿元(400亿元),其中需中央投资320亿元(200亿元),即每年投资64亿元(40亿元)。

(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

国家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作为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内容来扶持。

国家把农村饮水安全作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落实责任制,实行政府主导,动员和组织农民及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

国家把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水利工作首要任务。

出台的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文件;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05)920号;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卫生部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农村学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通知》发改农经(2005)1592号。 投资政策:中央补助标准:西60%-80%、中45%、东20%;地方政府要适当配套(10%-30%)。

受益农户投工投劳和自筹入户部分的投资;在经济发达地区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私营企业进入供水市场,利用股份制集资建设和社会捐款等。

四、对策与措施

一是要加强领导和责任分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把这

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分解任务,建立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共同做好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商有关部门,落实好规划的编制和报批、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建设与管理的监管工作。水利部门商卫生等部门负责

编制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和指导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卫生部门负责提出急需解决的地氟病、地砷病、血吸虫病病区需改水的范围和项目建成后的水质检测、监测。环保部门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监管。

二是认真组织搞好各地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量大面广,把工作抓好、做实的难度很大,在中央重点做好宏观规划指导的原则下,要充分发挥地方各级政府的积极性,由各级地方政府在《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建设规模和标准等规范下,编制细化本级政府辖区内的“十一五”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分步实施计划,制定管理办法,培训技术和管理人员,组织设计力量,搞好典型设计和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加强监督检查,严把质量关,把好事办好。

实施方案要尽可能选择水质良好、净化难度低、便于卫生防护的水源;确无好水源时,采用特殊处理措施。在工程选型上,要根据水源、用水需求、地形、居民点分布等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尽量建设集中式供水工程:包括管网延伸、新建水厂等;条件不具备时,可采用分散式供水。在制水成本过高的地区,采取分质供水,保证饮水和做饭的需要。

三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当前全国经济和社会正处于持续较快发展机遇期,虽大力倡导水污染防治,但实际污染负荷很难减下来。在全国3亿多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中,饮用水源受到严重污染的人口约1亿,因此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应高度重视水污染的防治问题,并贯彻于工程规划、选址、建设,直到运行管理的全过程,务必保证供水水质安全,保证工程长远发挥效益。

要依法严格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合理确定保护区,严格禁止破坏涵养林和水资源保护设施的行为,因地制宜地进行水源安全防护、生态修复和水源涵养等工程建设。要大力治理污染,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定期对集中供水水源保护区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进行专项整治并挂牌督办。对违法违规建设的项目,要责令停建并限期治理整顿或拆除;对排污超标的企业和单位,要责令限期达标排放或搬迁。要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指导农户合理施用化肥、农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水产生态养殖,推进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的资源化利用。

四是加大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力度。采取集中供水、分质供水、分散供水以及农村卫生环境整治等措施,重点解决严重的饮用水安全问题。要强化农村饮用水工程项目管理。切实做好前期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和建设程序实施。要建立良性循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推行“六制”和农民用水户全过程参与式管理模式,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六制”管理模式:

规划建卡制。以县为单元,规划到村,做好前期工作

公示制。实施“六公开”:解决对象、补助政策、规划方案、管理程序、财务结算、干部责任。

集中采购。主要材料设备要集中招标采购

资金报账制。以县为单位财政资金报帐制

巡回监理和受益农民跟班监督

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产权,确定主体,落实水价机制,按成本收费,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五是建立监督和评估制度。要建立项目建设期监督和运行期评估制度。建设期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巡回监督,重点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建设内容是否达到批复文件的要求,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运行期主要评估管理情况和用户满意程度。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要实行中期评估和后评估制度。

六是加强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要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对取水、制水、供水实施全过程管理,及时掌握饮用水水源环境、供水水质状况,并定期检查。供水单位要建立以水质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严格的取样、检测和化验制度。水厂应采取必要的消毒净化措施,保证水质达到饮用水标准。以规模较大的供水站为依托,分区域设立监测点,对小型供水站提供水质检验服务。加强水质检验和监测工作,完善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体系和卫生宣传教育。

七是抓好典型示范县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每省(市、区)抓好2-5个不同类型的农村饮水安全典型示范县建设,加强对示范县的指导。示范县要将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在饮水安全发展模式、技术路线、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等方面创造经验,树立样板,幅射带动类似地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

八是加强宣传、培训和新技术推广。

1、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社会对饮水安全工作的认识。

2、在《技术规范》的基础上,尽快完成农村 饮水工程设计技术手册。

3、要组织编制农村水厂的标准图集或典型设计及推广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

4、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信息化管理研究。

5、劣质水处理技术和设备研究。

6、农村废水集中处理技术研究。

7、加强培训和技术指导。要聘请有农村供水经验的专家,组织不同层次的培训,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并经常下基层进行技术咨询和指导。

我国在5年内解决农村饮水安全

2009-4-7 15:17:52 出处:新华网

记者从日前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农村水利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我国将进一步加大农村水利投资建设力度。 记者从日前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农村水利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我国将进一步加大农村水利投资建设力度,确保5年内、即2013年底前解决广大农村的饮水安全问题,让农民群众喝上干净卫生的水。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司长王晓东在会上表示,今年我国将力争完成约300亿元的中央水利投资,其中包括新解决60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提前一年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目标。

据介绍,去年我国民生水利项目建设明显加快,共解决4824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比规划多1619万人。

王晓东说,今年有关部门将完成《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0-2013年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其中县级规划要将饮水不安全人口落实到村、到工程、到人头,确保解决好原规划余下的1.52亿人和国营农场、林场,以及农村学校等方面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同时,进一步做好各地提出规划外人口的调查复核工作。

今年,我国还将以支撑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为重点,努力完成20至30个大型灌区节水改造任务;在完成中部4省139处大型排涝泵站改造的基础上,在全国展开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抓紧制定《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确保中央财政安排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大幅增加,抓好一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

他说,在农村水利建设工作中,要落实各级重点项目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力而影响工程进度或质量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同时要加强对大型建设项目的监管,逐步建立年度审计制度。

[责任编辑:江文闻

关于进一步

做好农村饮

水安全工程

建设工作的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局)、卫生厅(局): 根据国务院第84次常务会议纪要和会议原则通过的《2005-2006年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程规划》,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

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近年来农村饮水解困工作取得的成绩和面

临的问题

近几年来,中央和地方加大了解决农村人口饮

水困难问题的力度。2000-2004年,各级政府和群

众投入资金共计200多亿元,可解决农村6000万

人口的饮水困难。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实施,减

少了疾病,提高了群众的健康水平;减轻了农民

取水的劳动强度,解放了一大批农村劳动力,促

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但是,各地反映还有一些地区的农村饮用水存

在高氟、高砷、苦咸、污染及血吸虫病区等水质

问题,以及局部地区饮用水不足问题,严重影响

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东北、华北、西北和黄

淮海平原区,高氟水、苦咸水的分布范围很广。

长期饮用高氟水,可引起地方性氟中毒,出现氟

斑牙和氟骨症,重者造成骨质疏松、骨变形,甚

至瘫痪,丧失劳动能力。长期饮用苦咸水导致胃

肠功能紊乱、免疫力低下,诱发和加重心脑血管

疾病。一些地区还新发现长期饮用砷超标的水,

造成砷中毒,导致皮肤癌和多种内脏器官癌变。

病原微生物及其他有害物质含量严重超标的地

区,易导致疾病流行,有的地方还因此暴发伤寒、

副伤寒以及霍乱等重大传染病,个别地区癌症发

病率居高不下。近年来,局部地区血吸虫病疫情

回升,疫区群众因生产和生活需要频繁接触含有

血吸虫尾蚴的疫水,造成反复感染发病,严重威

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上各种饮

用水不安全的问题,急需抓紧解决。

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主要原则

和保障措施

针对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

科学发展观和有关政策的要求,今后的农村饮水

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按

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防治并重、综合治理,

因地制宜、建管并重的原则,各负其责,密切配

合,强化项目管理,防止资金挪用,确保规划顺

利实施。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今后需要进行农

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都要在深入调查、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做好本地

区不同阶段的规划,在此基础上,国家有关部门

编制规划。规划经批准后,即作为项目建设的依

据。目前,经国务院同意的《2005-2006年农村

饮水安全应急工程规划》正在执行中,计划在两

年内在全国进行2120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

设。“十一五”期间如何实施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将在编制“十一五”规划时研究确定。请各地区在

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统筹考虑,先急后

缓的原则,抓紧做好本地区的规划工作,为编制

全国规划奠定基础。今后,凡在年度当中实施的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规划,并且必须按照建设程

序做好前期工作和履行审批手续。

(二)防治并重、综合治理。水源保护要与水

质处理相结合。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

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划定供水水源

保护区和供水工程管护范围,制定保护办法,特

别是加强对水源地周边设置排污口的管理,严格

监控化肥、农药的使用,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

堆放,加强禽畜养殖环境管理,严格禁止在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围网等形式的水产养

殖活动,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和人为破坏。在

地下水水源地周围建设灌溉等各类机井,建设之

前要进行科学论证,防止乱打井超采地下水或引

起不同含水层水质混合,造成饮用水源的氟砷等

有害物质超标。今后建设农村饮用水水源工程,

水利、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咨询和技术指导,

涉及防病改水,要听取卫生部门的意见。饮用水

水源地附近要严格禁止发展高污染工业,防止和

减轻对农村饮用水水源的污染。工业和城镇用水

的治污费用(成本加微利),要按照“污染者付费”

的原则收取,采取市场机制进行治理。

(三)因地制宜、建管并重。要按照先急后缓、

标本兼治、既保证用水安全又节约资金的原则,

分类采取有效措施。在研究和制定供水标准时,

首先要保证饮用水的水量,有条件的地方,可以

同时解决其他生活用水。为了尽快解决饮用水的

水质安全并降低工程成本,部分地区的饮用水与

其他生活用水可实行分质供水。为保证供水水质

和便于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尽可能实行集中供水。

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要与其他设施建设统筹考

虑,距县城、集镇自来水厂较近的农村居民点,

可依托已有自来水厂,进行扩建、改建,辐射延

伸供水管线,发展自来水。有良好地下水源条件

的地方,可建设集中供水井或分户供水井。在农

户居住分散的山丘区,可建设分散式供水工程。

严重缺乏淡水资源的地方,可建设雨水集蓄工程。

对有可能移民的居民点,修建临时性供水设施。

各地要建设好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工程,保证学

生喝上符合卫生标准的水。

今后在规划、项目审批、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

方面,要借鉴已建工程的经验教训,完善和制定

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要进一步加强

前期工作,强化项目管理,所有工程项目都要按

建设程序审批。将需要解决饮水困难的人数落实

到村组或农户,对人数实行名册管理,通过报刊

等形式予以公示,县以上水利部门要建立电子档

案,实现项目的信息化管理。工程建设前,要在

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明确工程建成后的

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精简管理机构,降低管理

成本,按成本合理确定用水的收费标准。要建立

产权明晰、责权统一、管理到位、有利于工程可

持续利用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社会化服务保

障体系。对于建成的饮水工程,要建立验收、跟

踪调查和水质监测制度,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有效

措施。

(四)增加投入,加强资金管理。要充分认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拓宽投

入渠道,多方增加投入,安排好与中央投资相配

套的资金,省级安排的资金不低于地方配套资金

的30%。要引导和组织好受益群众投入人力、物

力、财力进行建设。同时要加强资金管理,专款

专用,制定和强化监督检查等制度,防止挪用、

滞留资金。要大力推广资金报账制、工程施工监

理制和工程材料设备集中统一采购的招标投标

制,提高投资使用效率和效益。

(五)落实责任、加强配合。上下之间、有关

部门之间、不同学科之间,要加强配合。各级发

展改革部门商有关部门,落实好规划的编制和报

批、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建设与管理的监管

工作。水利部门商卫生等部门负责编制工程项目

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和指导项目

的实施及运行管理。在前期工作中,水利部门要

充分征求国土资源、环保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卫

生部门负责提出急需解决的地氟病、地砷病、血

吸虫病病区需改水的范围和项目建成后的水质检

测、监测。环保部门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

环境监管。为了完善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体系,地

方卫生部门与水利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与工作配

合。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水质监测中心或

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水质监测工作。以规模较大

的集中供水站为依托,分区域设立监测点。对于

集中供水工程,加强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

的水质检验和监测;对于分散供水工程,分区域

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体系的完

善和运行以及饮水卫生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工

作,要落实人员、任务、责任、仪器设备和必要

的经费,并实现信息畅通、资料数据准确及时,

所需资金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

各地区发展改革、水利、卫生部门要根据上述

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并会

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每年12月20

日前将落实情况上报。

国家发展改革

水 利 部

卫 生 部

二○○五年五月

三十日

我国农村饮水安全评价体系出台!

时间: 2009年09月04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佚名 浏览次数

:

小】

根据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和国内外对饮水安全的基本要求,水利部和卫生部日前制订了

《农村饮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将农村饮用水分为安全和基本安全两个档次,分水质、水

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四项指标进行评价。

四项指标中只要有一项指标低于安全或基本安全最低值,就不能定为饮水安全或基本安全。

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在水质方面,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的为安全,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为基本安全;在水量方面,每人每

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40―60升为安全;不低于20―40升为基本安全;在方便程度方面,人

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为安全,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为基本安全;在保证率方

面,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为安全,不低于90%为基本安全。

水利部副部长翟浩辉指出,目前我国还有一些地区的农村饮用水存在高氟、高砷、苦咸、污

染及血吸虫等水质问题,全国有3亿多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在农村饮水困难问题基本解决的

基础上,今后的工作重点将着力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十一五”期间,重点解决高氟水、

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等饮用水水质不达标以及局部地区饮用水供应严重不足问题,到2010

年,使无法得到或负担不起安全饮用水的农村居民比例降低三分之一。到2020年,使农村居民

饮水达到安全或基本安全。

国家将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投入力度。翟浩辉说,对贫困地区的饮水工程建设,应以

政府补助为主,农民自筹为辅。对经济发达地区的饮水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由政府、受益群众、

市场等多种途径筹集。对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中的用地、用电、税费等应实行优惠政策。 65 【字体:大 中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通知

川府函[2005]188号 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身体健康,是农村工作一项重要和长

期的任务。近年来省政府把解决农村饮水困难作为为民办10件实事之一,作为

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群众生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

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农村饮水安全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农村饮水工作

的重心已从解决饮水困难向保障饮水安全转移。为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维护人民

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

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精神,现就加强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提出

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农村饮水安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据调查,全省尚有3000多万人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农村饮用水水质不达标,

供水保证率低,高氟(砷)水、苦咸水、污染水和血吸虫等问题严重影响着人民

群众的身体健康,已成为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为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国家拟用15年的时间基本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

责任感,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各

级政府要把这项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

来抓并建立健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农村供水属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要出台优惠

政策和措施在征地、用电、办证、税收、水质监测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或减免。

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在计划、资金、技术、

管理、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农村饮

水安全工程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规划、建设、管理

和监督;发展改革部门与水利部门共同做好农村饮水安全规划编制和报批、项目

审批、计划下达以及建设与管理的监管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

为工程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卫生部门负责提出急需解决的地

氟病、地砷病、血吸虫病区需改水的范围和项目建成后的水质检测、监测;卫生、

环保部门按各自职责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监管。要研究制定政策,调

动各方面积极性,特别是要大力推行“参与式”模式,让农民群众参与工程规划、

工程建设、工程管理和资金监管等全过程,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程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防治并重、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建管并重”

的原则,全面改善农村饮水条件,提高生活用水质量和供水保证率,确保饮水安

全,实现农村供水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重点解决高氟(砷)水、苦咸水、污

染水和血吸虫病区等水质问题和局部地区饮用水不足问题。力争到2015年完成

现有饮水不安全人口减半任务,缓解局部地区饮用水不足的矛盾,到2020年基

本解决现有农村的饮水不安全及局部地区饮用水不足的问题。

三、科学论证,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做好工程规划

根据统筹规划、先急后缓的原则,切实做好以水源可靠性论证为重点的科学

规划。今后,凡在年度当中实施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规划,必须按照建设程序

做好前期工作和履行审批手续。

(一)科学制订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各级发展改革和水利等部门要根据政府

统一部署,在村镇规划的指导下,从政策研究、投融资体制改革、技术开发与培

训、运行管理等方面制订科学、完整、具有较强指导意义和可操作性的农村饮水

规划。综合考虑水源和水质、水量的基本情况,合理布局。加强对水源的可靠性

论证,确保水源布局科学、合理,水源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要优先考虑就近引

用已成水利工程蓄水和水质较好的河水、山泉水、优质地下水等。充分利用现有

的饮水工程,积极推行城乡一体化供水。统筹考虑工程的筹资方案、运行管理体

制、水价方案和水源地的保护和水质检测体系建设。对饮水不安全农户逐村、逐

户登记建卡造册,做到“规划建卡,按卡实施,验收销号”。

(二)因地制宜选择工程类型。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与“农村环保小康行动”、

“文明新村”建设、“农民新村”建设、“中心村”建设、小城镇建设、文明生

态村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建设、小集镇建设以及城乡一体化建设相结合,与农村

环境卫生和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当地农民生活环境条件的改善和全面建设小

康社会相结合,实事求是,讲求实效。

因地制宜,注意远近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有条件的地方要尽量修建集

中供水工程。在农村人口相对集中的山丘区有良好的水源时,可以以单村或社建

设独立给水系统。村民居住十分分散且水源条件差的地方可以修建分散式供水

井。在中低山地区地下水富集条件较好的地方,采取红层找水打井的方式加以解

决。在淡水资源缺乏的山区农村修建小型雨水集蓄工程。对工程投资较大、农民

收入比较低的贫困山区,供水系统可先建设到公共给水点,但应确保村民取水时

间不超过20分钟。

(三)严格工程建设的程序。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参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

和管理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各市(州)根据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省下达的年

度投资计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由具备一定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并按

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进行评估,由市(州)水利部门商省发展改革部门报省水利

厅商发展改革委审批。实施方案应根据地形、地质、水源及水质等不同情况进行

多方案比较,在满足用户对水质、水量、水压要求的前提下择优选择技术可行、

经济合理的最佳方案。

四、增大投入,强化监管,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建立和完善农村饮水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坚持国家、社会、民间、个

人一起上,逐步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导向,群众投资为重点,社会投资为补充的多

元化投资体制。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融资体制改革,大力吸引社会投资,

推行股份制、引进外资(包括采取世行贷款、BOT方式)等方式,运用市场化机

制筹措建设资金,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步伐。市、县政府要抓住国家利

用国债资金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有利时机,采取政府支持、政策鼓励、社会

引资、群众筹措和投工投劳等多种形式扩大投资来源,多方筹集资金,加快解决

饮水安全问题,确保如期实现农村饮水安全目标。

(二)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加强资金监管,大力推广招投标制、资金报

账制和大宗材料设备集中统一采购制,提高投资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大透明度,

对饮水安全工程的投资构成和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违反财经纪

律,有截留、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的要严肃处理。中央、省补助资金的项目

建成后,如出现人为造成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新增的饮水安全问题,要追究主要

负责人的责任。

五、严格管理,确保质量,优质高效建好工程

各级发展改革、水利部门要严格项目管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制

定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和技术责任

制,做到建设一处,完成一处,充分发挥效益一处。对规模较大的工程要推广工

程监理制。单项工程总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

标。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杜绝层层转包。小型和微型供水工程由受益户自

建、自管、自用,所有权属于受益户,但要选派有经验的技术员对农民进行培训

或现场指导,采用各种有效的监督办法,推行技术人员巡回监理和受益农户代表

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豆腐渣”工程。国债投入的项目完成后,在有

关市(州)县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省级水利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验收。

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必须返工。坚决不能让不合格工程投入运行。

六、明晰产权,创新机制,确保工程良性运转

(一)建立权责明晰的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体制。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作

为国家出资人代表,对国家投资所形成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

流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建供水总站(供水公司、供水协会),负

责对村镇供水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享有经营、占有、使用和依法处置

的权力。根据《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和《村镇供水站定岗标准》的要求,水

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供水管理以及对农村供水企业和供水管理人员进行资质认证

审批。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的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和跨村工程,由供水总站(供水

公司、供水协会)负责管理。以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修建的村、组集中供水工程,

由工程受益范围内的用水合作组织负责管理;经用户协商同意,也可由村民委员

会或村民小组行使用水合作组织的职能。由私人投资或股份制修建的集中供水工

程,由投资人负责或组建股份合作制公司进行管理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

监督指导。

(二)建立灵活有效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机制。各地要因地制宜,根据

不同类型工程的特点,在维护农民用水权益的前提下充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落

实管理权、放活经营权,可通过承包、租赁、拍卖、转让等形式调动工程投资者

和管理者的积极性。对国家投资工程的转让、拍卖、租赁和承包必须公开、透明,

其收益应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可以补偿供水工

程国家政策性亏损。供水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在

确保安全生产和正常供水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要建立定期报

告制度,自觉接受水利、卫生、物价、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用水户

和社会的监督、质询和评议,形成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

(三)合理确定水价,确保工程的可持续运行。农村饮水工程的服务对象是

千家万户的老百姓,水价必须公开、公正、合理。集中供水站应按照“补偿成本、

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科学制订供水价格。较大的供水工程要

推广水价听证制度。以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兴建的乡镇供水工程、由社会投资兴

建的集中供水工程,其水价由县级以上政府物价部门商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政

策合理核定;对集体投资兴建的单村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其水价由村

民委员会、受益户和用水协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自主制订。有条件的

地方可实行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分类计价,逐步推行分质供水、超额加价等办法,

达到既节约水资源又使供水工程良性运行的目的。

(四)加强水源保护,严格水质检测。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在饮用水源一

级保护区内严禁进行各项开发活动和排污行为,以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威胁

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源应坚决搬迁或关闭,严禁新建、扩建影响饮用水安全的建

设项目。科学合理开发水资源,防止无序超采地下水。任何单位、个人投资兴建

的村镇供水工程必须报经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各级水利、环保、卫生等部

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农村自来水的水源和水质的监督管理,共同做好农村

饮水安全工作。要定期对水源水质、制水水质、配水水质等进行必要的检测,所

需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不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

的,不得作为人畜饮用水。

我省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发布时间: 2007-11-01 11:33:53 被阅览数: 361 次 来源: 贵州日报 作者: 马晓俊 罗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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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投入50亿确保农村人口喝上洁净水

我省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金黔在线讯 为了让农村广大群众喝上洁净水,我省决定在5年内投资50亿元,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

全工程,确保需要改善饮水条件的1151万农村人口喝上洁净水。目前,这一改善民生的重点工程正加紧实

施。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解决农村饮水问题,近10年来都把解决农村饮水难作为每年要办的十件实

事之一,到2006年底,全省累计解决了1800万人的饮水困难。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对饮水安全保

障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农村供水方式落后,农村居民饮用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局部地区饮

用水严重不足等问题仍十分突出,全省仍有1151万人饮水不安全并经水利部审查认可。

为尽快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省第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在未来五年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

林树森省长在2007年全省水利工作会上强调:“保障饮水安全,让农民群众早日喝上干净的水,是水利工

作的首要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我省将在“十一五”期解决1151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

比原规划用三个五年计划完成任务的时限提前了10年,也比今年国家提出“三步并作两步走”,用两个五

年计划的时间完成原定用三个五年计划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时限提前了5年。充分体现了以科学发展

观为指导,抢抓机遇,开拓创新,一心为民的实干精神。

围绕目标任务,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了5年内筹措100亿元以上水利建设

资金的渠道,以解决我省工程性缺水问题,其中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近50亿元。明确了以禄智明副省长

担任总指挥,对解决全省农村饮水问题进行统一领导、统筹安排,发改、水利、卫生、财政、农业等有关

部门分工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办法,采取打“攻坚战”的措施,一个地区一

个地区地解决问题。目前,铜仁地区是省部共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水利扶贫示范点”,已经得到水

利部的大力支持,尽快帮助这一地区解决农村饮水问题。同时,省里集中力量帮助毕节地区用5年左右的

时间解决饮水问题。并且明确,在毕节地区的工作计划和其他有关前期工作完成以后,将按照先抓三个自

治州、接着抓四个市的顺序,帮助其他州市启动前期工作,尽快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农村水利建设。林

树森省长召集相关职能部门,部署地下水利用试点工作,以更好地发挥地下水资源在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

和工程性缺水问题中的作用。

为实施好工程建设,省水利厅以饮水安全工程为突破口,加快推进我省工程性缺水的水利建设步伐。

要求各地水利部门要完善制度,规范操作,从前期工作到建设管理、后续管护,都要严格遵照国家明确的

规范和技术标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把水源的供水保证率作为重点来抓,做到围绕水源搞规划,按照规

划作设计,保证大旱之年群众有水喝、不返渴。把工程能否持续发挥效益作为要害来抓,完善管理体制和

运行机制,确保农民长期受益。把加强质量和资金管理作为关键环节来抓,大力推广和完善规划建卡、社

会公示、资金报账、集中采购、工程监理、用水户参与等一整套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

全,又好又快完成这一造福群众的工程。

遵义县“四大水利工程”为人民群众造福

发布日期:2009-11-27、21:44:18

遵义县大力实施以人畜饮水、水土保持、集雨灌溉等为主要内容的“四大水利工程”,使农民生活、农村生产和生态环境得到不断改善,同时消

除了病险库区安全隐患,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福音。

大力实施人畜饮水工程,着力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全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让更多老百姓喝上“安全水”是各级党委、政府关注民生、为民解困的一项重要工作,更是遵义县构建民生水利的重中之重。今年上半年,全县共争取农村饮水安全到位资金248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880万元,省级补助220万元,市县级分别补助120万元,县级匹配140万元。目前,芝麻、沙湾、南白等镇村级饮水安全工程全面完工,泮水、马蹄等镇村级安全饮水工程顺利推进。下半年,遵义县将对本县在国家拉动内需项目中争取的第二、三批人饮工程进行实施,两批工程共涉资金3000万元,竣工后

将解决5.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大力实施水土保持工程,着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水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不可替代的基础资源。遵义县把水土保持作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生态环境和治理江河的根本措施,大力实施水土保持工程。2009年,采取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办法,坚持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的原则,先后实施了面积为15.04平方公里总投资317.73万元的虾子小流域和面积为13.75平方公里总投资441.87万元的六七堰小流域工程,打造了水保工程精品,有效遏制了地方水土流失。同时,全面启动了2009——2011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保

持工程项目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和2009年实施小流域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写工作。

大力实施集雨灌溉工程,着力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有收无收在于水,收多收少在于肥”,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加强集雨灌溉“三小工程”建设对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08年来,遵义县根据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特别是争创“全国生态烤烟基地县”的需要,完成了龙坑长窝子、乐山浒洋水、枫香苟坝等14个总投资1900万元的烟水配套“三小工程”项目。同时启动了龙坪大兴、尚嵇

清水河两个总投资665万元的集雨灌溉“三小工程”项目。目前,龙坪大兴工程已完成总工程的70%,尚嵇清水河工程已完成总工程的30%。

大力实施病库除险加固工程,着力消除库区安全隐患。水库的安全生产非同一般,水库一旦出现事故,不仅会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而且会严重影响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遵义县按照“先急后缓、分批治理”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着力消除

库区安全隐患。2008至2009年上半年,全县争取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到位资金405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710万元,省级补助615万元,市级补

助158万元,县级匹配1459万元,共治理病险水库40座,其中小(一)型水库8座,小(二)型水库32座。

责编:陈苏洋

新闻来源:

遵义县财政局

清溪村第二期饮水工程申请书

市水利局:

清溪村,是湖南省小康建设示范村,今年被省列入建设社会

主义新农村示范村。首先感谢上级领导对我村的大力支持,根据

我村饮水问题及饮水工程实施的实际情况,特向上级领导提出申

请进行第二期饮水工程,受益800人。现把我们村的情况作如下

汇报:

清溪村是韶山市的城关村,是紧紧包围市中心的村落,也是

典型的城乡结合部。地处韶山市区的东北部,地理位置很优越,由于全市唯一火车站和汽车站在所辖区,成为韶山市城乡一体化

建设总体规划中的枢纽。

清溪村是韶山市唯一农村自然行政村。占地面积3679亩,

有水田890亩,旱地320亩,林地593.4亩,林场一个210亩,茶场一个150亩。下辖14个村民小组,共392户,全村总人口

为1472人,党员54个,党小组4个,村民人平可支配收入为

6150元。

清溪村今年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第一期饮水工

程顺利完成,并投入使用中。饮水工程给村民的生活用水带来方

便,同时保证了村民饮用水的质量,使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得到提

高,减少了疾病发生。

为了全村村民的身体健康,让村民吃放心水,特向上级领导

申请第二期饮水工程,受益共800人,恳请上级领导予以批准,为谢!

清溪村

村委会

二00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生活饮用水申请资料

作 者: 出处: 点击:978

(一)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申请资料

1、在申请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时,首先应提交下列资料:

(1)、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原件各1份,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2)、经营场所合法证明的复印件(如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等)(1份);

(3)、营业执照、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之一(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4)有资质认证的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设计卫生学评价报告》(原件1份)(本实施办法规

定);

(5)、建设项目设计图纸及有关的文字说明(如平面布局图、设备设施布局图、通风排气系统图、生产场所排水系统图、水处理工艺流程图、管网工艺流程图、管网平面布局图、管网系统图等)(1份);

(6)、卫生质量保证体系情况(包括卫生管理机构、人员培训、卫生管理制度和内部卫生质量检验

制度等)(1份)(法律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

(7)、所选用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及消毒药械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1

份)(法律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

第十九条);

(8)、水源水的水质检验报告(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法律依据:《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

单位卫生规范》第六条)

(9)、申请单位经办人应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交复印件1份);

2、在申请饮用水供水单位项目竣工验收时,还应提交下列资料:

(1)、有资质认证的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卫生学评价报告》(原件1份);

(2)、从业人员健康证明(1份、验原件)。

(3)、出厂水的检验报告单。

(二)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的变更(不包括地址、许可项目的变更)申请资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原件1份,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2、卫生许可证原件;

3、变更申请书;

4、申请单位经办人应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

件1份);

5、变更单位名称的还应提交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变更通知书》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6、变更法人或负责人的还应提交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法人对负责人的授权书(验原件、

交复印件1份)。

(三)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的换证申请资料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原件1份,应加盖申请人公章);

2、卫生许可证原件;

3、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

5、卫生质量保证体系情况(包括卫生管理机构、人员培训、卫生管理制度和内部卫生质量检验制度等)

(1份);

6、由依法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近六个月内的卫生检验报告和评价报告复印件

(一式1份、验原件)(法律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7、申请单位经办人应提交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

件1份);

8、凡遗失卫生许可证的,应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提供具体情况报告和登报原件。

关于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对策与措施

作者:李仰斌 来源:中国节水灌溉网 2009-09-23 13:19:37 | 字号:大 中 小

获得安全饮用水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事关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目前,全世界都在关心饮水安全问题(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世界水日、世界水论坛)。研究表明:人体的59-66%是由水组成的,维持人的生存基本需求、每天必须得到最低数量安全饮用水为3-5升。洗菜、做饭、刷牙、洗脸、洗手等需要20升/天,加上卫生和洗浴等生活基本需求用水,大约每人每天需50升。据联合国卫生组织调查,人类80%的疾病由不安全的水和恶劣的卫生条件造成。维护人的生命健康,最行之有效的措施就是使所有人得到安全的饮用水和合格的卫生条件。

一、“十五”期间我国农村饮水解困成效显著

“十五”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饮水解困工作高度重视。2000年编制了《全国农村饮水解困“十五”规划》,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和管理办法(一个办法,三个意见,三个标准。),这些办法和措施保障了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顺利实施。到2005年底,全国总投资223亿元,其中,国家国债资金117亿元,地方政府和农民自筹106亿元,建成各类农村饮水工程100多万处,解决了6700多万农民饮水困难和饮水不安全问题。项目区覆盖30个省(区、市)的2000个县和新疆兵团14个师161个团场,取得了“小工程,大德政”的效果,农村饮水解困工程成为近年水利工作的三大亮点之一。

2004年,水利部、卫生部和发改委组织100多位专家对农村饮水解困项目进行了评估,抽查了23个省(区、市)的205处工程,入户访问1836农户。结果显示:农村饮水解困工程成效显著。一是劳动强度降低,户均每年节省53个挑水工日;二是农户收入增加。节省的劳动力有42%外出务工获得收入,用水改善还促进了家庭养殖业的发展;三是减少了介水疾病,户均节省药费207元/年;四是生活环境改善,90%农民洗手次数增加,结合畜圈、沼气池、排水沟和房前后植树种草养花等,改善了环境卫生状况;五是减少了纠纷,密切干群关系,促进社会稳定。受访农户80%对这项工作非常满意,18.5%表示满意或比较满意。

二、我国农村饮水安全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饮水安全现状

2005年组织开展了全国农村饮水安全现状调查。调查范围为2674个县级单位, 3.8万个乡镇, 65万个行政村。调查人员总数20多万人,完成了全国《县级农村饮水现状调查报告》和31个省(区、市)《农村饮水现状调查评估报告》。结果表明: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为3.2亿人,占农村人口的34%。其中,水质不达标人口2.26亿人,占70%;水量、保证率低和取水不便的人口9558万人,占30%。

农村饮水工程设施现状:截至2004年底全国农村人口中分散式供水人口为58106万人,占农村人口的62%;集中式供水人口36243万人,占农村人口的38%。农村的分散式供水多为户建户用,其中浅井供水占67%,直接取用河水、坑塘水占21%,引泉占9%,集雨工程占3%。农村的集中式供水多数为单村集中式供水,占工程数的91%,这类供水工程只有水源和管网,无水处理和水质检测设施;有水处理设施的联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占8%左右。

2、饮水不安全的主要原因

一是水源污染严重。饮用污染水人9084万人。据《2003年环境公报》,全国年废水排放量670多亿吨,七大水系407个监测断面,只有38.1%满足饮用水水源的要求。28个重点湖库中,只有7个符合要求,占25%。另外,据对我国44个城市地下水调查,有42个受到污染,并检出数百种有毒有机物。过去水质超标大多表现在感观和细菌学指标方面,现在则是化学和毒理学指标超标。

农业化肥用量3600万吨,农药用量为100万吨,畜禽养殖业粪便及废水排放显著增加,对湖泊、河道及地下水造成氨氮、磷污染。据四川省农业厅统计:2004年全省化肥用量215万吨(纯),平均每公顷550kg,超过发达国家为防止化肥对水体造成污染而设置的平均每公顷225kg的安全上限;农药5万吨/年,除草剂2917吨/年,杀鼠剂13.5吨/年,植物调节剂145吨/年,只有10%-20%得到利用,80%-90%流失在土壤、空气和水体中。

二是部分地区农民饮用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致骨骼变形乃至瘫痪,皮肤病、癌症、智力低下等水性地方病的问题;饮用高氟水有5085万人,高砷水289万人,苦咸水3855万人。主要分布在东北、华北、西北和黄淮海地区。

三是水中病原菌和致病微生物等问题,如血吸虫病区改水人数达934万人。

四是铁锰等其它水质问题的有4410万人,东北、湖南、湖北等地由于水文地质原因,造成地下水质感官性状差(发红或黄色)

五是局部地区还有季节性缺水和水源保证率低等问题有9558万人。

3、农村供水工程的主要特点:一是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供水量标准较低,工程建设标准已不适应当前农村的发展要求。二是水质不达标准的情况十分普遍。91年国家制定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指标由35项减为20项,指标值又放宽为三级,其中一级水指标值与国标一致,二、三级除毒理学指标外,

其他的感官和细菌学指标都有放宽(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的《饮用水水质指南第二版》水质指标135项)。三是农村饮水处理设施一般都比较简陋。农村饮用水源为深井水和泉水的一般都很少做水处理,直接供水到农户。水源为地表水的有时在水源点投药或氯化物消毒等简易处理。四是农村饮水工程管理难度大。农村饮水工程单顶工程规模小,数量多,分布范围很广,维护管理和经营难度大。

三、农村饮水安全“十一五”规划及相关政策

胡锦涛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无论有多大的困难,都要想办法解决群众的饮水问题,绝不能让群众再喝高氟水”。“要把切实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我们的奋斗目标是,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最近又批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是件大事。国务院已承诺要让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发改委应将此事列入议程,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具体措施,报国务院。”水利部党组已明确要求:把“保障饮水安全,维护人的健康生命”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

让群众早日喝上干净水,已成为各级政府共识。东部地区提出在五到十年内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中西部省也普遍要求在中央支持下加快建设步伐,用十年到十五左右时间完成这一任务。社会各界对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关注,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关于这个问题的建议和提案不断增加,提出了国家要加大投资力度,加快解决步伐的建议。

(一)、“十一五“农村饮水安全水安全工程规划

规划的基本思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艰巨性、复杂性和紧迫性,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步伐,深化农村供水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水源保护、水质监测和社会化服务,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使农民群众获得安全饮用水,维护生命健康、提高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规划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防治结合,因地制宜,建管并重。

“十一五”规划目标:

建设目标:“十一五”规划目标有低、中、高三个方案。即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人口:7500万人、1亿人、1.6亿人,国务院办公会己定取高方案为1.6亿人。

管理目标任务:在“十一五”期间,全面推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的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与管理模式。新建供水工程明晰产权、落实管理主体、明确管护责任,确保供水工程良性运行。对已建的农村供水工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状况进行一次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力争使已建的集中供水工程基本达到水利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镇供水工程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同时,在全国所有的县建立农村供水服务网络,所有的县级卫生部门建立农村供水水质卫生监测体系。

“十一五”规划解决的重点:重点解决饮用水中氟含量大于2mg/L、砷含量大于0.05mg/L、溶解性总固体大于2g/L、耗氧量(CODMn)大于6mg/L和铁、锰严重超标问题以及致病性微生物污染问题,血吸虫病疫区的饮水安全问题,兼顾解决水量不足、水源保证率低、取水不方便的问题;优先安排解决人口较少民族和水库移民的饮水安全问题;统筹解决项目区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问题。到2010年,现已查明的饮水砷含量超标的问题全部得到解决;血吸虫病疫区的饮水安全问题全部得到解决;人口较少民族和水库移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投资估算:

(1)、 解决3.22亿人饮水不安全问题,需投资1280亿元,其中需中央投资约640亿元。

(2)、 “十一五”解决1.6亿人(1亿人),需投资640亿元(400亿元),其中需中央投资320亿元(200亿元),即每年投资64亿元(40亿元)。

(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

国家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作为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内容来扶持。

国家把农村饮水安全作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落实责任制,实行政府主导,动员和组织农民及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

国家把保护好饮用水源,让群众喝上放心水作为水利工作首要任务。

出台的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文件;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05)920号;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卫生部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农村学校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通知》发改农经(2005)1592号。 投资政策:中央补助标准:西60%-80%、中45%、东20%;地方政府要适当配套(10%-30%)。

受益农户投工投劳和自筹入户部分的投资;在经济发达地区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私营企业进入供水市场,利用股份制集资建设和社会捐款等。

四、对策与措施

一是要加强领导和责任分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把这

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层层分解任务,建立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共同做好饮水安全保障工作。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商有关部门,落实好规划的编制和报批、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建设与管理的监管工作。水利部门商卫生等部门负责

编制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和指导项目的实施及运行管理。卫生部门负责提出急需解决的地氟病、地砷病、血吸虫病病区需改水的范围和项目建成后的水质检测、监测。环保部门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监管。

二是认真组织搞好各地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量大面广,把工作抓好、做实的难度很大,在中央重点做好宏观规划指导的原则下,要充分发挥地方各级政府的积极性,由各级地方政府在《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建设规模和标准等规范下,编制细化本级政府辖区内的“十一五”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分步实施计划,制定管理办法,培训技术和管理人员,组织设计力量,搞好典型设计和示范,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加强监督检查,严把质量关,把好事办好。

实施方案要尽可能选择水质良好、净化难度低、便于卫生防护的水源;确无好水源时,采用特殊处理措施。在工程选型上,要根据水源、用水需求、地形、居民点分布等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尽量建设集中式供水工程:包括管网延伸、新建水厂等;条件不具备时,可采用分散式供水。在制水成本过高的地区,采取分质供水,保证饮水和做饭的需要。

三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当前全国经济和社会正处于持续较快发展机遇期,虽大力倡导水污染防治,但实际污染负荷很难减下来。在全国3亿多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中,饮用水源受到严重污染的人口约1亿,因此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应高度重视水污染的防治问题,并贯彻于工程规划、选址、建设,直到运行管理的全过程,务必保证供水水质安全,保证工程长远发挥效益。

要依法严格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合理确定保护区,严格禁止破坏涵养林和水资源保护设施的行为,因地制宜地进行水源安全防护、生态修复和水源涵养等工程建设。要大力治理污染,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积极推进循环经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定期对集中供水水源保护区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进行专项整治并挂牌督办。对违法违规建设的项目,要责令停建并限期治理整顿或拆除;对排污超标的企业和单位,要责令限期达标排放或搬迁。要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指导农户合理施用化肥、农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广水产生态养殖,推进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的资源化利用。

四是加大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力度。采取集中供水、分质供水、分散供水以及农村卫生环境整治等措施,重点解决严重的饮用水安全问题。要强化农村饮用水工程项目管理。切实做好前期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和建设程序实施。要建立良性循环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推行“六制”和农民用水户全过程参与式管理模式,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六制”管理模式:

规划建卡制。以县为单元,规划到村,做好前期工作

公示制。实施“六公开”:解决对象、补助政策、规划方案、管理程序、财务结算、干部责任。

集中采购。主要材料设备要集中招标采购

资金报账制。以县为单位财政资金报帐制

巡回监理和受益农民跟班监督

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产权,确定主体,落实水价机制,按成本收费,确保工程良性运行。 五是建立监督和评估制度。要建立项目建设期监督和运行期评估制度。建设期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巡回监督,重点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建设内容是否达到批复文件的要求,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运行期主要评估管理情况和用户满意程度。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要实行中期评估和后评估制度。

六是加强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要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和用水点的水质监测,对取水、制水、供水实施全过程管理,及时掌握饮用水水源环境、供水水质状况,并定期检查。供水单位要建立以水质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严格的取样、检测和化验制度。水厂应采取必要的消毒净化措施,保证水质达到饮用水标准。以规模较大的供水站为依托,分区域设立监测点,对小型供水站提供水质检验服务。加强水质检验和监测工作,完善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体系和卫生宣传教育。

七是抓好典型示范县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每省(市、区)抓好2-5个不同类型的农村饮水安全典型示范县建设,加强对示范县的指导。示范县要将农村饮水安全建设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在饮水安全发展模式、技术路线、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等方面创造经验,树立样板,幅射带动类似地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

八是加强宣传、培训和新技术推广。

1、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社会对饮水安全工作的认识。

2、在《技术规范》的基础上,尽快完成农村 饮水工程设计技术手册。

3、要组织编制农村水厂的标准图集或典型设计及推广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

4、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信息化管理研究。

5、劣质水处理技术和设备研究。

6、农村废水集中处理技术研究。

7、加强培训和技术指导。要聘请有农村供水经验的专家,组织不同层次的培训,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并经常下基层进行技术咨询和指导。

我国在5年内解决农村饮水安全

2009-4-7 15:17:52 出处:新华网

记者从日前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农村水利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我国将进一步加大农村水利投资建设力度。 记者从日前在此间召开的全国农村水利工作座谈会上获悉,我国将进一步加大农村水利投资建设力度,确保5年内、即2013年底前解决广大农村的饮水安全问题,让农民群众喝上干净卫生的水。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司长王晓东在会上表示,今年我国将力争完成约300亿元的中央水利投资,其中包括新解决60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提前一年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一五”规划目标。

据介绍,去年我国民生水利项目建设明显加快,共解决4824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比规划多1619万人。

王晓东说,今年有关部门将完成《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10-2013年规划》的编制和报批工作,其中县级规划要将饮水不安全人口落实到村、到工程、到人头,确保解决好原规划余下的1.52亿人和国营农场、林场,以及农村学校等方面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同时,进一步做好各地提出规划外人口的调查复核工作。

今年,我国还将以支撑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为重点,努力完成20至30个大型灌区节水改造任务;在完成中部4省139处大型排涝泵站改造的基础上,在全国展开大型泵站更新改造工程建设,抓紧制定《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确保中央财政安排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大幅增加,抓好一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

他说,在农村水利建设工作中,要落实各级重点项目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力而影响工程进度或质量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同时要加强对大型建设项目的监管,逐步建立年度审计制度。

[责任编辑:江文闻

关于进一步

做好农村饮

水安全工程

建设工作的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局)、卫生厅(局): 根据国务院第84次常务会议纪要和会议原则通过的《2005-2006年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工程规划》,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工

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近年来农村饮水解困工作取得的成绩和面

临的问题

近几年来,中央和地方加大了解决农村人口饮

水困难问题的力度。2000-2004年,各级政府和群

众投入资金共计200多亿元,可解决农村6000万

人口的饮水困难。农村饮水解困工程的实施,减

少了疾病,提高了群众的健康水平;减轻了农民

取水的劳动强度,解放了一大批农村劳动力,促

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但是,各地反映还有一些地区的农村饮用水存

在高氟、高砷、苦咸、污染及血吸虫病区等水质

问题,以及局部地区饮用水不足问题,严重影响

着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东北、华北、西北和黄

淮海平原区,高氟水、苦咸水的分布范围很广。

长期饮用高氟水,可引起地方性氟中毒,出现氟

斑牙和氟骨症,重者造成骨质疏松、骨变形,甚

至瘫痪,丧失劳动能力。长期饮用苦咸水导致胃

肠功能紊乱、免疫力低下,诱发和加重心脑血管

疾病。一些地区还新发现长期饮用砷超标的水,

造成砷中毒,导致皮肤癌和多种内脏器官癌变。

病原微生物及其他有害物质含量严重超标的地

区,易导致疾病流行,有的地方还因此暴发伤寒、

副伤寒以及霍乱等重大传染病,个别地区癌症发

病率居高不下。近年来,局部地区血吸虫病疫情

回升,疫区群众因生产和生活需要频繁接触含有

血吸虫尾蚴的疫水,造成反复感染发病,严重威

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上各种饮

用水不安全的问题,急需抓紧解决。

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的主要原则

和保障措施

针对当前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

科学发展观和有关政策的要求,今后的农村饮水

安全工程建设和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按

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防治并重、综合治理,

因地制宜、建管并重的原则,各负其责,密切配

合,强化项目管理,防止资金挪用,确保规划顺

利实施。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今后需要进行农

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都要在深入调查、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做好本地

区不同阶段的规划,在此基础上,国家有关部门

编制规划。规划经批准后,即作为项目建设的依

据。目前,经国务院同意的《2005-2006年农村

饮水安全应急工程规划》正在执行中,计划在两

年内在全国进行2120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

设。“十一五”期间如何实施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将在编制“十一五”规划时研究确定。请各地区在

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统筹考虑,先急后

缓的原则,抓紧做好本地区的规划工作,为编制

全国规划奠定基础。今后,凡在年度当中实施的

建设项目,必须符合规划,并且必须按照建设程

序做好前期工作和履行审批手续。

(二)防治并重、综合治理。水源保护要与水

质处理相结合。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

治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划定供水水源

保护区和供水工程管护范围,制定保护办法,特

别是加强对水源地周边设置排污口的管理,严格

监控化肥、农药的使用,杜绝垃圾和有害物品的

堆放,加强禽畜养殖环境管理,严格禁止在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围网等形式的水产养

殖活动,防止供水水源受到污染和人为破坏。在

地下水水源地周围建设灌溉等各类机井,建设之

前要进行科学论证,防止乱打井超采地下水或引

起不同含水层水质混合,造成饮用水源的氟砷等

有害物质超标。今后建设农村饮用水水源工程,

水利、卫生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咨询和技术指导,

涉及防病改水,要听取卫生部门的意见。饮用水

水源地附近要严格禁止发展高污染工业,防止和

减轻对农村饮用水水源的污染。工业和城镇用水

的治污费用(成本加微利),要按照“污染者付费”

的原则收取,采取市场机制进行治理。

(三)因地制宜、建管并重。要按照先急后缓、

标本兼治、既保证用水安全又节约资金的原则,

分类采取有效措施。在研究和制定供水标准时,

首先要保证饮用水的水量,有条件的地方,可以

同时解决其他生活用水。为了尽快解决饮用水的

水质安全并降低工程成本,部分地区的饮用水与

其他生活用水可实行分质供水。为保证供水水质

和便于管理,有条件的地方尽可能实行集中供水。

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建设要与其他设施建设统筹考

虑,距县城、集镇自来水厂较近的农村居民点,

可依托已有自来水厂,进行扩建、改建,辐射延

伸供水管线,发展自来水。有良好地下水源条件

的地方,可建设集中供水井或分户供水井。在农

户居住分散的山丘区,可建设分散式供水工程。

严重缺乏淡水资源的地方,可建设雨水集蓄工程。

对有可能移民的居民点,修建临时性供水设施。

各地要建设好农村学校的饮水安全工程,保证学

生喝上符合卫生标准的水。

今后在规划、项目审批、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

方面,要借鉴已建工程的经验教训,完善和制定

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要进一步加强

前期工作,强化项目管理,所有工程项目都要按

建设程序审批。将需要解决饮水困难的人数落实

到村组或农户,对人数实行名册管理,通过报刊

等形式予以公示,县以上水利部门要建立电子档

案,实现项目的信息化管理。工程建设前,要在

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明确工程建成后的

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精简管理机构,降低管理

成本,按成本合理确定用水的收费标准。要建立

产权明晰、责权统一、管理到位、有利于工程可

持续利用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社会化服务保

障体系。对于建成的饮水工程,要建立验收、跟

踪调查和水质监测制度,针对问题及时采取有效

措施。

(四)增加投入,加强资金管理。要充分认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拓宽投

入渠道,多方增加投入,安排好与中央投资相配

套的资金,省级安排的资金不低于地方配套资金

的30%。要引导和组织好受益群众投入人力、物

力、财力进行建设。同时要加强资金管理,专款

专用,制定和强化监督检查等制度,防止挪用、

滞留资金。要大力推广资金报账制、工程施工监

理制和工程材料设备集中统一采购的招标投标

制,提高投资使用效率和效益。

(五)落实责任、加强配合。上下之间、有关

部门之间、不同学科之间,要加强配合。各级发

展改革部门商有关部门,落实好规划的编制和报

批、项目审批、计划下达以及建设与管理的监管

工作。水利部门商卫生等部门负责编制工程项目

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和指导项目

的实施及运行管理。在前期工作中,水利部门要

充分征求国土资源、环保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卫

生部门负责提出急需解决的地氟病、地砷病、血

吸虫病病区需改水的范围和项目建成后的水质检

测、监测。环保部门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

环境监管。为了完善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体系,地

方卫生部门与水利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与工作配

合。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水质监测中心或

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水质监测工作。以规模较大

的集中供水站为依托,分区域设立监测点。对于

集中供水工程,加强水源、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

的水质检验和监测;对于分散供水工程,分区域

定期进行水质监测。农村饮水安全监测体系的完

善和运行以及饮水卫生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工

作,要落实人员、任务、责任、仪器设备和必要

的经费,并实现信息畅通、资料数据准确及时,

所需资金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

各地区发展改革、水利、卫生部门要根据上述

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办法,并会

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每年12月20

日前将落实情况上报。

国家发展改革

水 利 部

卫 生 部

二○○五年五月

三十日

我国农村饮水安全评价体系出台!

时间: 2009年09月04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佚名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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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根据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和国内外对饮水安全的基本要求,水利部和卫生部日前制订了

《农村饮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将农村饮用水分为安全和基本安全两个档次,分水质、水

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四项指标进行评价。

四项指标中只要有一项指标低于安全或基本安全最低值,就不能定为饮水安全或基本安全。

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卫生评价指标体系》,在水质方面,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

的为安全,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为基本安全;在水量方面,每人每

天可获得的水量不低于40―60升为安全;不低于20―40升为基本安全;在方便程度方面,人

力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为安全,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为基本安全;在保证率方

面,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为安全,不低于90%为基本安全。

水利部副部长翟浩辉指出,目前我国还有一些地区的农村饮用水存在高氟、高砷、苦咸、污

染及血吸虫等水质问题,全国有3亿多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在农村饮水困难问题基本解决的

基础上,今后的工作重点将着力解决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十一五”期间,重点解决高氟水、

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等饮用水水质不达标以及局部地区饮用水供应严重不足问题,到2010

年,使无法得到或负担不起安全饮用水的农村居民比例降低三分之一。到2020年,使农村居民

饮水达到安全或基本安全。

国家将加大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投入力度。翟浩辉说,对贫困地区的饮水工程建设,应以

政府补助为主,农民自筹为辅。对经济发达地区的饮水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由政府、受益群众、

市场等多种途径筹集。对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中的用地、用电、税费等应实行优惠政策。 65 【字体:大 中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通知

川府函[2005]188号 二○○五年九月二十八日

农村饮水安全事关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身体健康,是农村工作一项重要和长

期的任务。近年来省政府把解决农村饮水困难作为为民办10件实事之一,作为

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心群众生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

来抓,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农村饮水安全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农村饮水工作

的重心已从解决饮水困难向保障饮水安全转移。为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维护人民

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

的通知》(国办发[2005]45号)精神,现就加强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提出

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增强农村饮水安全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据调查,全省尚有3000多万人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农村饮用水水质不达标,

供水保证率低,高氟(砷)水、苦咸水、污染水和血吸虫等问题严重影响着人民

群众的身体健康,已成为当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

为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国家拟用15年的时间基本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

责任感,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各

级政府要把这项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

来抓并建立健全行政首长负责制。农村供水属公益性事业,各级政府要出台优惠

政策和措施在征地、用电、办证、税收、水质监测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或减免。

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在计划、资金、技术、

管理、监督检查等各个环节保障工程的顺利实施。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农村饮

水安全工程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规划、建设、管理

和监督;发展改革部门与水利部门共同做好农村饮水安全规划编制和报批、项目

审批、计划下达以及建设与管理的监管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

为工程顺利开展提供保障,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卫生部门负责提出急需解决的地

氟病、地砷病、血吸虫病区需改水的范围和项目建成后的水质检测、监测;卫生、

环保部门按各自职责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监管。要研究制定政策,调

动各方面积极性,特别是要大力推行“参与式”模式,让农民群众参与工程规划、

工程建设、工程管理和资金监管等全过程,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进程

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防治并重、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建管并重”

的原则,全面改善农村饮水条件,提高生活用水质量和供水保证率,确保饮水安

全,实现农村供水与农村经济的协调发展。重点解决高氟(砷)水、苦咸水、污

染水和血吸虫病区等水质问题和局部地区饮用水不足问题。力争到2015年完成

现有饮水不安全人口减半任务,缓解局部地区饮用水不足的矛盾,到2020年基

本解决现有农村的饮水不安全及局部地区饮用水不足的问题。

三、科学论证,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做好工程规划

根据统筹规划、先急后缓的原则,切实做好以水源可靠性论证为重点的科学

规划。今后,凡在年度当中实施的建设项目,必须符合规划,必须按照建设程序

做好前期工作和履行审批手续。

(一)科学制订农村饮水安全规划。各级发展改革和水利等部门要根据政府

统一部署,在村镇规划的指导下,从政策研究、投融资体制改革、技术开发与培

训、运行管理等方面制订科学、完整、具有较强指导意义和可操作性的农村饮水

规划。综合考虑水源和水质、水量的基本情况,合理布局。加强对水源的可靠性

论证,确保水源布局科学、合理,水源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要优先考虑就近引

用已成水利工程蓄水和水质较好的河水、山泉水、优质地下水等。充分利用现有

的饮水工程,积极推行城乡一体化供水。统筹考虑工程的筹资方案、运行管理体

制、水价方案和水源地的保护和水质检测体系建设。对饮水不安全农户逐村、逐

户登记建卡造册,做到“规划建卡,按卡实施,验收销号”。

(二)因地制宜选择工程类型。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与“农村环保小康行动”、

“文明新村”建设、“农民新村”建设、“中心村”建设、小城镇建设、文明生

态村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建设、小集镇建设以及城乡一体化建设相结合,与农村

环境卫生和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与当地农民生活环境条件的改善和全面建设小

康社会相结合,实事求是,讲求实效。

因地制宜,注意远近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有条件的地方要尽量修建集

中供水工程。在农村人口相对集中的山丘区有良好的水源时,可以以单村或社建

设独立给水系统。村民居住十分分散且水源条件差的地方可以修建分散式供水

井。在中低山地区地下水富集条件较好的地方,采取红层找水打井的方式加以解

决。在淡水资源缺乏的山区农村修建小型雨水集蓄工程。对工程投资较大、农民

收入比较低的贫困山区,供水系统可先建设到公共给水点,但应确保村民取水时

间不超过20分钟。

(三)严格工程建设的程序。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参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

和管理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各市(州)根据审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省下达的年

度投资计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由具备一定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并按

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进行评估,由市(州)水利部门商省发展改革部门报省水利

厅商发展改革委审批。实施方案应根据地形、地质、水源及水质等不同情况进行

多方案比较,在满足用户对水质、水量、水压要求的前提下择优选择技术可行、

经济合理的最佳方案。

四、增大投入,强化监管,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建立和完善农村饮水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坚持国家、社会、民间、个

人一起上,逐步建立以政府投资为导向,群众投资为重点,社会投资为补充的多

元化投资体制。积极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融资体制改革,大力吸引社会投资,

推行股份制、引进外资(包括采取世行贷款、BOT方式)等方式,运用市场化机

制筹措建设资金,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步伐。市、县政府要抓住国家利

用国债资金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有利时机,采取政府支持、政策鼓励、社会

引资、群众筹措和投工投劳等多种形式扩大投资来源,多方筹集资金,加快解决

饮水安全问题,确保如期实现农村饮水安全目标。

(二)加强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加强资金监管,大力推广招投标制、资金报

账制和大宗材料设备集中统一采购制,提高投资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大透明度,

对饮水安全工程的投资构成和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违反财经纪

律,有截留、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的要严肃处理。中央、省补助资金的项目

建成后,如出现人为造成资源破坏和环境污染新增的饮水安全问题,要追究主要

负责人的责任。

五、严格管理,确保质量,优质高效建好工程

各级发展改革、水利部门要严格项目管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制

定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层层落实领导责任制和技术责任

制,做到建设一处,完成一处,充分发挥效益一处。对规模较大的工程要推广工

程监理制。单项工程总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

标。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杜绝层层转包。小型和微型供水工程由受益户自

建、自管、自用,所有权属于受益户,但要选派有经验的技术员对农民进行培训

或现场指导,采用各种有效的监督办法,推行技术人员巡回监理和受益农户代表

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豆腐渣”工程。国债投入的项目完成后,在有

关市(州)县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省级水利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验收。

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必须返工。坚决不能让不合格工程投入运行。

六、明晰产权,创新机制,确保工程良性运转

(一)建立权责明晰的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体制。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作

为国家出资人代表,对国家投资所形成的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

流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组建供水总站(供水公司、供水协会),负

责对村镇供水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经营管理,享有经营、占有、使用和依法处置

的权力。根据《村镇供水单位资质标准》和《村镇供水站定岗标准》的要求,水

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供水管理以及对农村供水企业和供水管理人员进行资质认证

审批。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的乡镇集中供水工程和跨村工程,由供水总站(供水

公司、供水协会)负责管理。以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修建的村、组集中供水工程,

由工程受益范围内的用水合作组织负责管理;经用户协商同意,也可由村民委员

会或村民小组行使用水合作组织的职能。由私人投资或股份制修建的集中供水工

程,由投资人负责或组建股份合作制公司进行管理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

监督指导。

(二)建立灵活有效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机制。各地要因地制宜,根据

不同类型工程的特点,在维护农民用水权益的前提下充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落

实管理权、放活经营权,可通过承包、租赁、拍卖、转让等形式调动工程投资者

和管理者的积极性。对国家投资工程的转让、拍卖、租赁和承包必须公开、透明,

其收益应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农村安全饮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可以补偿供水工

程国家政策性亏损。供水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在

确保安全生产和正常供水的基础上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要建立定期报

告制度,自觉接受水利、卫生、物价、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用水户

和社会的监督、质询和评议,形成有效的约束监督机制。

(三)合理确定水价,确保工程的可持续运行。农村饮水工程的服务对象是

千家万户的老百姓,水价必须公开、公正、合理。集中供水站应按照“补偿成本、

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科学制订供水价格。较大的供水工程要

推广水价听证制度。以国家和集体投资为主兴建的乡镇供水工程、由社会投资兴

建的集中供水工程,其水价由县级以上政府物价部门商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政

策合理核定;对集体投资兴建的单村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供水工程,其水价由村

民委员会、受益户和用水协会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自主制订。有条件的

地方可实行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分类计价,逐步推行分质供水、超额加价等办法,

达到既节约水资源又使供水工程良性运行的目的。

(四)加强水源保护,严格水质检测。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在饮用水源一

级保护区内严禁进行各项开发活动和排污行为,以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威胁

饮用水源安全的污染源应坚决搬迁或关闭,严禁新建、扩建影响饮用水安全的建

设项目。科学合理开发水资源,防止无序超采地下水。任何单位、个人投资兴建

的村镇供水工程必须报经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各级水利、环保、卫生等部

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农村自来水的水源和水质的监督管理,共同做好农村

饮水安全工作。要定期对水源水质、制水水质、配水水质等进行必要的检测,所

需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不符合《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

的,不得作为人畜饮用水。

我省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发布时间: 2007-11-01 11:33:53 被阅览数: 361 次 来源: 贵州日报 作者: 马晓俊 罗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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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投入50亿确保农村人口喝上洁净水

我省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金黔在线讯 为了让农村广大群众喝上洁净水,我省决定在5年内投资50亿元,大力实施农村饮水安

全工程,确保需要改善饮水条件的1151万农村人口喝上洁净水。目前,这一改善民生的重点工程正加紧实

施。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解决农村饮水问题,近10年来都把解决农村饮水难作为每年要办的十件实

事之一,到2006年底,全省累计解决了1800万人的饮水困难。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对饮水安全保

障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农村供水方式落后,农村居民饮用高氟水、高砷水、苦咸水、污染水,局部地区饮

用水严重不足等问题仍十分突出,全省仍有1151万人饮水不安全并经水利部审查认可。

为尽快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省第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在未来五年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

林树森省长在2007年全省水利工作会上强调:“保障饮水安全,让农民群众早日喝上干净的水,是水利工

作的首要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我省将在“十一五”期解决1151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

比原规划用三个五年计划完成任务的时限提前了10年,也比今年国家提出“三步并作两步走”,用两个五

年计划的时间完成原定用三个五年计划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时限提前了5年。充分体现了以科学发展

观为指导,抢抓机遇,开拓创新,一心为民的实干精神。

围绕目标任务,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了5年内筹措100亿元以上水利建设

资金的渠道,以解决我省工程性缺水问题,其中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近50亿元。明确了以禄智明副省长

担任总指挥,对解决全省农村饮水问题进行统一领导、统筹安排,发改、水利、卫生、财政、农业等有关

部门分工负责的组织领导体系。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的办法,采取打“攻坚战”的措施,一个地区一

个地区地解决问题。目前,铜仁地区是省部共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水利扶贫示范点”,已经得到水

利部的大力支持,尽快帮助这一地区解决农村饮水问题。同时,省里集中力量帮助毕节地区用5年左右的

时间解决饮水问题。并且明确,在毕节地区的工作计划和其他有关前期工作完成以后,将按照先抓三个自

治州、接着抓四个市的顺序,帮助其他州市启动前期工作,尽快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农村水利建设。林

树森省长召集相关职能部门,部署地下水利用试点工作,以更好地发挥地下水资源在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

和工程性缺水问题中的作用。

为实施好工程建设,省水利厅以饮水安全工程为突破口,加快推进我省工程性缺水的水利建设步伐。

要求各地水利部门要完善制度,规范操作,从前期工作到建设管理、后续管护,都要严格遵照国家明确的

规范和技术标准。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把水源的供水保证率作为重点来抓,做到围绕水源搞规划,按照规

划作设计,保证大旱之年群众有水喝、不返渴。把工程能否持续发挥效益作为要害来抓,完善管理体制和

运行机制,确保农民长期受益。把加强质量和资金管理作为关键环节来抓,大力推广和完善规划建卡、社

会公示、资金报账、集中采购、工程监理、用水户参与等一整套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

全,又好又快完成这一造福群众的工程。

遵义县“四大水利工程”为人民群众造福

发布日期:2009-11-27、21:44:18

遵义县大力实施以人畜饮水、水土保持、集雨灌溉等为主要内容的“四大水利工程”,使农民生活、农村生产和生态环境得到不断改善,同时消

除了病险库区安全隐患,为广大人民群众带来了福音。

大力实施人畜饮水工程,着力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全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让更多老百姓喝上“安全水”是各级党委、政府关注民生、为民解困的一项重要工作,更是遵义县构建民生水利的重中之重。今年上半年,全县共争取农村饮水安全到位资金248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880万元,省级补助220万元,市县级分别补助120万元,县级匹配140万元。目前,芝麻、沙湾、南白等镇村级饮水安全工程全面完工,泮水、马蹄等镇村级安全饮水工程顺利推进。下半年,遵义县将对本县在国家拉动内需项目中争取的第二、三批人饮工程进行实施,两批工程共涉资金3000万元,竣工后

将解决5.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大力实施水土保持工程,着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水是生命之源,土是生存之本,水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不可替代的基础资源。遵义县把水土保持作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生态环境和治理江河的根本措施,大力实施水土保持工程。2009年,采取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办法,坚持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的原则,先后实施了面积为15.04平方公里总投资317.73万元的虾子小流域和面积为13.75平方公里总投资441.87万元的六七堰小流域工程,打造了水保工程精品,有效遏制了地方水土流失。同时,全面启动了2009——2011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土保

持工程项目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和2009年实施小流域初步设计报告的编写工作。

大力实施集雨灌溉工程,着力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有收无收在于水,收多收少在于肥”,水利是农业的命脉,加强集雨灌溉“三小工程”建设对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008年来,遵义县根据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特别是争创“全国生态烤烟基地县”的需要,完成了龙坑长窝子、乐山浒洋水、枫香苟坝等14个总投资1900万元的烟水配套“三小工程”项目。同时启动了龙坪大兴、尚嵇

清水河两个总投资665万元的集雨灌溉“三小工程”项目。目前,龙坪大兴工程已完成总工程的70%,尚嵇清水河工程已完成总工程的30%。

大力实施病库除险加固工程,着力消除库区安全隐患。水库的安全生产非同一般,水库一旦出现事故,不仅会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而且会严重影响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遵义县按照“先急后缓、分批治理”的原则,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着力消除

库区安全隐患。2008至2009年上半年,全县争取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到位资金405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710万元,省级补助615万元,市级补

助158万元,县级匹配1459万元,共治理病险水库40座,其中小(一)型水库8座,小(二)型水库32座。

责编:陈苏洋

新闻来源:

遵义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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