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C海南服务中心规章制度表
第一条 礼仪规范制度
1.
2.
3.
4. 所有员工上班一律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举止大方,着装干净整洁,仪容洁净,精神饱满。 男士不得留长发、不染烫怪异发型,女士不吹烫奇异发型,不化浓妆。 保持双手清洁,不留长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不得使用香味过浓的香水,
上班时间不得佩戴夸张饰品,不得穿拖鞋、超短裤,超短裙。
5. 站姿:头正劲直,嘴微闭,两眼平视对方;收腰挺胸,腿挺直,两臂自然下
垂;两膝相并,脚跟靠拢,脚尖张开90度,精神饱满。
6. 坐姿:男士自然入坐,手置膝上或大腿中前部;女士则膝盖并拢,穿裙子时
双手应从上而下理直后裙坐下。
7. 走姿:头正劲直,挺胸收腹,目光平视,两手自然下垂前后摆动。
8. 礼貌待人,不得无故与客户、同事发生争执。
9. 办公室用语文明、不说粗话、脏话、刻薄话,对话轻声以听清为准,以免影
响他人。
10. 不得乱扔垃圾烟头、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11. 工作物品摆放整齐干净、表象井然有序。
12. 凡出现用本公司部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利益的,一经发现即予劝退,并
将追究一定的责任。
第二条 考勤制度规定
1. 公司执行指纹考勤管理制度。总经理以下所有员工上下班一律实行打卡制
度。
2. 员工必须由本人亲自打卡,不能请人或者代人打卡,代替打卡为严重违纪行
为,经查属实,除以旷工一日论,并记大过一次处分,再犯即予以终止劳动关系,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3. 凡确因疏忽忘记打卡、因出差、请假、休假未打卡者,必须事后一日内由所
属领导签字认可并注明原因。对即未打卡又未报负责人签卡的员工,视为旷工。
4. 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和综合工时结合制。
① 各职能部门执行标准工时制,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8:00
②一线操作员工执行综合工时制,具体安排根据工作需要而定。
5.实行弹性工作制的岗位由所属总经理批复,报人事行政部考核备案。
6. 请假流程:
(1) 员工需要请假,请到人事行政部处领取《请假申请表单》填写事由、时间、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审批后的请假单交人事行政部备案。事(病)假3天内(含3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须主管总经理批准,您须在离开工作岗位之前安排好相关的工作。
(2) 临时请假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后4个小时内通知您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并于假后上班的第一时间补办正式的请假手续;病假须附区(及社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无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3) 请假期间,您的薪资按当月实际出勤率计算。
(4)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办理补假手续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均匀旷工处理。
(5) 部门副经理及以上人员请假由主管总经理核准。
7. 工作时间外出:
(1) 所有员工须先到公司打卡报道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2) 如没有经过主管领导同意外出者或者外出故意拖延时间不按时返回公司者,一律按外出办私事处罚:半天内,计旷工半天处理,并记警告一次处分;半天以上者,计旷工一天处理,并给予记小过一次的处分。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发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根据时间长短,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8. 出差流程:
出差分为当日出差和远途出差。当日出差指外出公干当日可往返的,远途出差指外出公干必须在外住宿的。
(1)凡出差者不论当日或远途性质,一律须事前申请。一般员工当日出差由直属上级同意后报部门负责人批准;远途出差须报请主管总监及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级以上员工出差须报请总经理批准。
(2) 远途出差员工前需填好《出差申请单》或《出差派遣单》,呈权责部门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3) 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或《出差派遣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部门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
UC海南服务中心规章制度表
第一条 礼仪规范制度
1.
2.
3.
4. 所有员工上班一律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举止大方,着装干净整洁,仪容洁净,精神饱满。 男士不得留长发、不染烫怪异发型,女士不吹烫奇异发型,不化浓妆。 保持双手清洁,不留长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不得使用香味过浓的香水,
上班时间不得佩戴夸张饰品,不得穿拖鞋、超短裤,超短裙。
5. 站姿:头正劲直,嘴微闭,两眼平视对方;收腰挺胸,腿挺直,两臂自然下
垂;两膝相并,脚跟靠拢,脚尖张开90度,精神饱满。
6. 坐姿:男士自然入坐,手置膝上或大腿中前部;女士则膝盖并拢,穿裙子时
双手应从上而下理直后裙坐下。
7. 走姿:头正劲直,挺胸收腹,目光平视,两手自然下垂前后摆动。
8. 礼貌待人,不得无故与客户、同事发生争执。
9. 办公室用语文明、不说粗话、脏话、刻薄话,对话轻声以听清为准,以免影
响他人。
10. 不得乱扔垃圾烟头、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11. 工作物品摆放整齐干净、表象井然有序。
12. 凡出现用本公司部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利益的,一经发现即予劝退,并
将追究一定的责任。
第二条 考勤制度规定
1. 公司执行指纹考勤管理制度。总经理以下所有员工上下班一律实行打卡制
度。
2. 员工必须由本人亲自打卡,不能请人或者代人打卡,代替打卡为严重违纪行
为,经查属实,除以旷工一日论,并记大过一次处分,再犯即予以终止劳动关系,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3. 凡确因疏忽忘记打卡、因出差、请假、休假未打卡者,必须事后一日内由所
属领导签字认可并注明原因。对即未打卡又未报负责人签卡的员工,视为旷工。
4. 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和综合工时结合制。
① 各职能部门执行标准工时制,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8:00
②一线操作员工执行综合工时制,具体安排根据工作需要而定。
5.实行弹性工作制的岗位由所属总经理批复,报人事行政部考核备案。
6. 请假流程:
(1) 员工需要请假,请到人事行政部处领取《请假申请表单》填写事由、时间、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审批后的请假单交人事行政部备案。事(病)假3天内(含3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须主管总经理批准,您须在离开工作岗位之前安排好相关的工作。
(2) 临时请假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后4个小时内通知您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并于假后上班的第一时间补办正式的请假手续;病假须附区(及社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无证明者按事假处理。
(3) 请假期间,您的薪资按当月实际出勤率计算。
(4) 未经请假或假满未办理补假手续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均匀旷工处理。
(5) 部门副经理及以上人员请假由主管总经理核准。
7. 工作时间外出:
(1) 所有员工须先到公司打卡报道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2) 如没有经过主管领导同意外出者或者外出故意拖延时间不按时返回公司者,一律按外出办私事处罚:半天内,计旷工半天处理,并记警告一次处分;半天以上者,计旷工一天处理,并给予记小过一次的处分。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签发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根据时间长短,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8. 出差流程:
出差分为当日出差和远途出差。当日出差指外出公干当日可往返的,远途出差指外出公干必须在外住宿的。
(1)凡出差者不论当日或远途性质,一律须事前申请。一般员工当日出差由直属上级同意后报部门负责人批准;远途出差须报请主管总监及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级以上员工出差须报请总经理批准。
(2) 远途出差员工前需填好《出差申请单》或《出差派遣单》,呈权责部门领导批准后,报人事部门备案,否则按事假进行考勤。
(3) 出差人员原则上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如需延期应告知部门负责人,返回后在《出差申请单》或《出差派遣单》上注明事由,经权责部门领导签字按出差考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