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第一医院护理部
护理差错事故报告与管理制度
1、护理部及各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
2、发生差错、事故后,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3、差错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护士长按规定24小时内向科护士长及护理部上报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并登记。
4、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鉴定。
5、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组织本科室及相关科室护理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同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6、发生差错、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7、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8、为了实现收集、分析、交流、共享安全信息,需要建立 “安全文化”的新理念,逐步建立不以惩罚为手段的护理“不良事件自愿报告”机制,促进护理管理系统的持续改进。
9、对属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规范内的事件应按医院规定及时报告。
修订于:2010年9月
秦皇岛市第一医院护理部
护理差错事故报告与管理制度
1、护理部及各科室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
2、发生差错、事故后,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3、差错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护士长按规定24小时内向科护士长及护理部上报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并登记。
4、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鉴定。
5、差错、事故发生后,按其性质与情节,分别组织本科室及相关科室护理人员进行讨论,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同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6、发生差错、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7、护理部应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分析差错、事故发生的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8、为了实现收集、分析、交流、共享安全信息,需要建立 “安全文化”的新理念,逐步建立不以惩罚为手段的护理“不良事件自愿报告”机制,促进护理管理系统的持续改进。
9、对属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规范内的事件应按医院规定及时报告。
修订于:201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