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方案

本工程严格按照JCJ59-99的要求进行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具体情况如下:

1、施工现场悬挂“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正现场平面图。主要施工部位划分危险区,主要通道口挂安全宣传牌和警示牌。

2、道口、楼梯口、预留洞口、每一处设平面防护棚封闭:屋面周边、框架、楼层周边及卸料平台周边作立面防护,设置安全栏杆,挂设安全立网。

3、建筑物四周外侧均满挂密目式安全网。底层、操作层和每五步架均满铺竹架板并绑扎护身栏杆、挡脚板。拆除物件时在周围设置警戒线或围栏。

4、提升机全封闭作业,并设兜底安全网,脚手架最下二步采用竹夹板全封闭,外挂提升脚手架二步架满铺竹架板,并用铁丝绑牢,外围架用竹篾板全封闭,外挂密目安全网。

5、电工持证上岗,按三相五线布置电气线路,采用TN-S系统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动力和照明线路分路设置。

6、仓库、木工棚等场地安装湿式灭火器,在生活区内的食堂、办公地点、宿舍等安装干湿式灭火器,在配电房配于式灭火器,留好消防水龙头,按预定地点储存消防砂。配置干湿式灭火器。

7、针对各工种的工作特点为每个操作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等安全防护设备,在夏季提供清凉饮料和个人防护用品防止人员中暑。

融冠水映豪廷二期12#、13#、15#楼

施工现场主要作业活动(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防范措施

(一)土方工程

结合本工程现场情况,本工程在土方工程施工中将采取以下措施预防土方坍塌:

1.土方开挖前要做好排水处理,防止地表水、施工用水和生活废水浸入施工现场或冲刷边坡。

2.开挖坑(槽)、沟深度超过1.5m时,一定要根据土质和开挖深度按规定进行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如果既未放坡,也不加可靠支撑,不得施工。

3.坑(槽)、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1m以外堆土,其高度不宜超过1.5m。坑(槽)、沟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

1.5m,危险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4.挖土方不得在石头的边坡下或贴近未加固的危险楼房基底下进行。操作时应随时注意上方土壤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应及时放坡或加固。

5.工人上下深坑(槽)应预先搭设稳固安全的阶梯,避免上下时发生坠落。

6.开挖深度超过2m的坑(槽)、沟边沿处,必须设两道1.2m高牢固的栏杆和悬挂危险标志,并在夜间挂红色标志灯。任何人严禁在深

坑(槽)、悬岩、陡坡下面休息。

7.在雨季挖土方时,必须排水畅通,并应特别注意边坡的稳定。下大雨时应暂停上方施工。

8.夜间挖土方时,应尽量安排在地形平坦、施工干扰较少和运输道路畅通的地段,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

9.人工挖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前,必须制订防坠人落物、防坍塌、防人员窒息等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10.机械开挖后边坡一般较陡,应用人工加以修整,达到设计要求后再进行其他作业。

11.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滑坡迹象,一旦发现,应该立即停止,待处理和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

(二)脚手架

脚手架是为高空作业创造施工操作条件,脚手架搭设得不牢固、不稳定就会造成施工中的伤亡事故,因此,一般应满足以下的要求:

1.要有足够的牢固性和稳定性,保证在施工期间对所规定的荷载或在气候条件的影响下不变形、不摇晃、不倾斜,能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2,要有足够的面积满足堆料、运输、操作和行走的要求。

3.构造要简单,搭设、拆除和搬运要方便,使用要安全,并能满足多次周转使用。

4.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量材施用,尽量节约用料。

(三)高处作业

在洞口(楼梯平台口、电梯井口、出人口、预留洞口,简称“四口”)、临边(深度超过2m的槽、坑、沟的周边:在施工程无外脚手架的屋面和框架结构楼层的周边;井字架、龙门架、施工外用电梯和脚手架与建筑物的通道、上下跑道和斜道的两侧边:尚未安装栏板或栏杆的阳台、料台、挑平台的周边,简称“五临边”)、攀登、悬空、交叉作业过程中,本工程拟采取如下安全防护措施。

1.临边作业

临边作业的安全防护,主要为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在构造上应牢固而不动摇,能够承受可能的突然冲击,阻挡住人员在可能状态下的下跌和防止物料的坠落,还要有一定的耐久性,因此它必须满足以下各项要求:

(1)防护栏杆上杆离地(作业层)的高度规定1-1.2m。下杆离地(作业层)高度为0.5-0.6m。坡屋顶坡度大于25时,防护栏杆不得低于

1.5m,并加挂密目安全网。除了经过设计计算外,立柱间距大于2m的,中间必须加立柱,以免防护栏杆的横杆受力后挠曲过甚,产生险情,造成坠落事故。

(2)栏杆柱与地面或楼面的固定可根据具体情况以不同方式加以处理。基坑等地面上坑口的边沿用钢管作栏杆柱时,为避免土质松动,可将钢管打人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应不小于50cm。但是如基坑周边系采用板桩围护,则钢管栏杆柱就可以打在板桩的外侧。

(3)栏杆的结构及横杆与栏杆柱的连接,其整体结构应该使防护栏杆在其上杆的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的外力。当栏杆所处o

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体碰撞等可能时,还要加大横杆的截面或加密柱的距离,以提高其强度和刚度。

(4)防护栏杆要自上而下用密目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加扎严密固定的挡脚笆或挡脚板。挡脚笆高度应不低于40cm,挡脚板高度不低于18cm。挡脚笆与挡脚板面上如有孔眼,应不大于25mm。接料平台两侧的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密目安全立网或满扎挡板式的挡笆。

2.洞口作业

凡深度在2m及2m以上的桩孔、人孔、沟槽与管道孔洞等边沿上的施工作业,亦归入洞口作业的范围。

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1999),检查项目规定:“三宝”、“四口”防护,将洞口简称为“四口”即指: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

因洞口无安全防护或安全防护有缺陷,经常有物或人从孔、洞坠落,造成伤害事故。因此,洞口作业必须加以防护。

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根据不同类型,可按下列方式进行:

(1)各种板与墙的孔口和洞口,必须视具体情况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各种预留洞口、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上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等处,均应设置稳固的盖板,防止人、物坠落的小孔眼的钢丝网等覆盖。

(3)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

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体碰撞等可能时,还要加大横杆的截面或加密柱的距离,以提高其强度和刚度。

(4)防护栏杆要自上而下用密目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加扎严密固定的挡脚笆或挡脚板。挡脚笆高度应不低于40cm,挡脚板高度不低于18cm。挡脚笆与挡脚板面上如有孔眼,应不大于25mm。接料平台两侧的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密目安全立网或满扎挡板式的挡笆。

2.洞口作业

凡深度在2m及2m以上的桩孔、人孔、沟槽与管道孔洞等边沿上的施工作业,亦归入洞口作业的范围。

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1999),检查项目规定:“三宝”、“四口”防护,将洞口简称为“四口”即指: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

因洞口无安全防护或安全防护有缺陷,经常有物或人从孔、洞坠落,造成伤害事故。因此,洞口作业必须加以防护。

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根据不同类型,可按下列方式进行:

(1)各种板与墙的孔口和洞口,必须视具体情况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各种预留洞口、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上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等处,均应设置稳固的盖板,防止人、物坠落的小孔眼的钢丝网等覆盖。

(3)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

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平网。

(4)没安装踏步的楼梯口应像预留洞口一样覆盖。安装踏步后,楼梯边应设防护栏杆,或者用正式工程的楼梯扶手代替临时防护栏杆。

(5)各类通道口、上料口的上方,必须设置防护棚,其尺寸大小及强度要求可视具体情况而定,但必须达到使在下面通行或工作的人员不受任何落物的伤害。

(6)施工现场大的坑槽陡坡等处,除需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3.悬空作业

在周边临空状态下,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作业。因此,在悬空高处作业时,需要建立有牢固的立足点,如设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这里所指的悬空作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中,从事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主体施工的操作人员。悬空作业在建筑施工现场较为常见的,主要有构件吊装、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以及门窗安装和油漆等多种作业。

(1)吊装构件和安装管道安全防护:

1)钢结构构件,应尽可能地安排在地面组装,当构件起吊安装就位后,其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联接等工序仍然要在高处作业,这就需要搭设相应的安全设施,如搭设操阼平台,或配戴安全带和张挂安全网。

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架、桁架等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2)分层分片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以及悬空安装大模板等,必须站在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预制构件、大模板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3)安装管道,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作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2)钢筋绑扎时的安全防护:

进行钢筋绑扎和安装钢筋骨架的高处作业,都要搭设操作平台和挂安全网。悬空大梁的钢筋绑扎,施工作业人员要站在操作平台上进行操作。绑扎柱和墙的钢筋,不能在钢筋骨架上站立或攀登上下。绑扎2m以上的柱钢筋,还需在柱的周围搭设作业平台。2m以下的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然后整体竖立。

(3)混凝土浇筑时的安全防护:

1)浇筑离地面高度2m以上的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等,需搭设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杆件上操作。

2)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角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下口应先进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3)特殊情况下进行浇筑,如无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防护。

(4)支搭和拆卸模板时的安全防护:

1)支撑和拆卸模板,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前一道工序所支的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卸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

其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规定执行。支大空间模板的立柱的竖、横向拉杆必须牢固稳定。防止立柱走动发生坍塌等事故。

2)支设高度在2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设有操作平台。低于2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3)支搭悬挑式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搭凌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面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严。混凝土板面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必须按有关规定予以安全防护。

4)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设施,不得冒险操作。

(5)门窗工程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1)安装和油漆门、窗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或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或进行攀登。

2)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挂水平安全网。无水平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4.交叉作业

施工现场经常有上下立体交叉的作业。因此,凡在不同层次中,处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交叉作业。

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1)支模、砌墙、粉刷等各工种,在交叉作业中,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拆除脚手架与模板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梯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拆下物件。

(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设施。

(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体,以及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或防护棚。

(四)模板工程

模板结构设计,必须能承受作用于模板结构上的所有垂直荷载和水平荷载(包括混凝土的侧压力、振捣和倾倒混凝土产生的侧压力、风力等)。在所有可能产生的荷载中要选择最不利的组合验算模板整体结构和构件及配件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模板结构必须经过计算设计,绘制模板施工图,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是高层与大跨度混凝土结构工程,由于模板结构设计与施工不合理,强度或稳定不足,支撑变形和操作不符合要求等导致模板坍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为了保证模板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安全,应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在安装和拆除中,严格按操作规程处理:

1.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及2m以上时,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

业安全技术规范》中有关安全防护设施的规定执行。在临街及交通要道地区施工应设警示牌,并派专人进行监护。操作人员上下通行,必须走爬梯或通道,不得攀登模板或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等,不许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狭窄无防护栏杆的模板面上行走。高处作业人员所用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得将工具、模板零件随意放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以免坠落伤人。

2.冬期施工时,对于操作地点和人行通道的冰、霜、雪在施工作业前应清扫干净,防止滑倒摔伤施工人员。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模板吊装作业。

3.木料及易燃保温材料应远离火源码放,采用电热养护的模板要有可靠的绝缘措施。

4.雨季施工时,高层施工结构的模板作业,要安装避雷设施,沿海地区要考虑强台风并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5.吊运模板的悬臂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和被吊物件的边缘与10kv以下的高压架空线路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对高压线路应采取防护措施,用非导电材质支搭防护架子及防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6.夜间施工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灯具,其距作业面高度不低于3m。电源线路应绝缘良好,不得直接固定在钢模板上。

7.安装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时,应先检查基坑上壁边坡的稳定情况,发现有塌方的危险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模板作业。操作人员上、下深度2m以上坑、槽时,应设置坡道或爬梯。

坑、槽上口边缘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或停放机械。向坑、槽内运送模板,工人应使用溜槽或绳索,不得向下投掷,运送时应有专人指挥,上下呼应。模板支撑支在扩壁上时,应在支点处加垫板,以免支撑不牢或造成护壁坍塌。采用起重机械吊运模板等材料时,被吊的模板构件和材料应捆牢,起落应听从指挥,被吊重物下方回转半径内禁止人员停留。分层分段的柱基支模,应在下层模板校正并支撑牢固后,再进行上一层模板的支搭工作。

8.柱子模板支模时,四周必须设牢固支撑或用钢筋、钢丝绳拉接牢固,避免柱模整体歪斜、位移,甚至倾倒。柱箍的间距及拉接螺栓的设置必须按模板设计规定执行。当柱模超过6m以上时,不宜单独支模,应将几个柱子模板拉结成整体。

9.单梁与整体混凝土楼层面支模时,应搭设牢固的操作平台,并设置护身栏。上下不得交叉作业。楼层立柱高超过4m时,应采用钢管脚手架立柱或门式脚手架,如果采用多层支架支模时,各层支架本身必须成为整体空间结构稳定,支架的层间垫板应平整,各层支架的立柱应垂直,上、下层立柱应在同一条垂直线上。并用横、竖拉杆拉牢,防止模板立柱位移发生坍塌事故。

现浇多层房屋和构筑物,应采取分层分段支模方法。在已拆模的楼板面上支模时,应验算楼板的承载力能否承受上部支模的荷载。如果承载力不够,则必须附加临时立竖支顶加固,或保留该楼板的模板立柱。上、下层楼板的模板立柱应在同一条垂直线上。在首层房心土上支模,地面应平整夯实,立柱下面应加通长垫板。冬季不能在冻土

或潮湿地面上支立柱,因土体受冻膨胀可将楼板顶裂或化冻时使立柱下沉引起结构变形。

10.安装混凝土墙模板时,一般有大型起重设备的施工现场,墙模板采用预制拼装成大模板,整体安装,拆除,可节省劳动力,加快施工速度。这种拼装成大块模板的墙模板,一般没有支腿,必须码放在插放架内,插放架应牢固、稳定。大块墙模板是由定型小钢模板拼装而成,要拼装牢固,吊环要进行计算设计。整片大块墙模板安装就位后,用穿墙螺栓将两片墙模板拉牢,并设置支撑与相邻墙模连成整体,增加稳定性。

11.安装圈梁与阳台模板时,支圈梁模板要搭设操作平台,不允许站在墙上操作。阳台是悬挑结构,阳台支模的立柱可由下而上逐层在同一个垂直线上,拆除时由上而下拆除,首层阳台立柱应支承在散水回填土上,必须要平整夯实并加垫板,防止因雨季下沉、冬季冻胀而发生事故。支阳台模板的操作地点应设安全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

12.拆除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时,应先检查坑、槽、沟的土壁状况,发现有松软、龟裂等不安全状态时,必须采取措施排除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对拆下的模板、支撑等物料不得堆放在坑、槽边沿1m以内,应采取边拆、边运、边运、边码垛的方法,做到“干活脚下清”,文明安全施工。

13.拆除板、梁、柱、墙模板时应注意:高度在2m以上拆除模板,必须按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应站在操作平台或高登上进行作业;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进行交叉作业:拆除时应从一仅。逐块拆

除,不得成片松动和撬落或拉倒,而造成物料损坏甚至伤人:拆除平台、楼层板的底模时,应设临时支撑,防止大片模板塌落,特别是拆除立柱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安全地方拉拆,防止模板突然塌落伤人,不准站在悬臂结构上面敲拆底模。

14.拆除高、窄型的预制构件模板,如薄腹梁、吊车梁等,‘应随时加设支撑将构件支稳,防止构件倾倒伤人。

15.多人同时操作时应科学分工,每人应有足够的工作面,并设专职监护人统一指挥和行动。

(五)施工机械

为了全面完成建筑工地施工任务,除需使用各种大、中型建筑机械(例如;塔吊、施工电梯、井架、混凝土机械等)外,还需要有大量的种类齐全的配套施工机具,如:木工机械、钢筋机械、手持电动工具、电焊机、打桩机械等。施工机械减轻了劳动强度,加快了施工速度,但机械伤害事故也因各种原因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对机械的安全管理就成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1.一般预防措施

(1)建筑安装企业及其附属的工业生产和维修单位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6)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8)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9)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0)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1)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

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12)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2、具体要求示例

(1)平刨机

可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平刨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然经过建筑安全管理部门验收,确认符合要求时,发给准用证或有验收手续方能使用。设备挂上合格牌;

2)平刨、电锯、电钻等多用联合机械在施工现场严禁使用;

3)手压平刨必须有安全装置,并在操作前检查机械各部件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松动或失灵,并检查刨刀锋利程度,经试车1-3min后,才能进行正式工作,如刨刃已钝,应及时调换;吃刀深度一般调为1-2mm:

4)操作时左手压住木料,右手均匀推进,不要猛推猛拉,切勿将手指按于木料侧面,刨料时,先刨大面当作标准面,然后再刨小面;

5)在刨较短,较薄的木料时,应用推板去推压木料:长度不足400mm,或薄且窄的小料不得用手压刨;两人同时操作时,须待料推过刨刃150mm以外,下手方可接拖;

6)操作人员衣袖要扎紧,不准戴手套;

7)施工用电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

(2)圆盘锯

安全要求是:锯片上方必须安装安全防护罩、挡板、松口刀,皮带传动处应有防护罩:锯片不得连续断齿2个,裂纹长度不超过2cm、有裂纹则应在其末端冲上裂孔(阻止其裂纹进一步发展);施工用电应符合要求,作保护接零,设置漏电保护器并确保有效;操作必须采用单向按钮开关,无人操作时断开电源。

预防措施是:

1)操作前应检查机械是否完好,电器开关等是否良好、熔丝是否符合规格,并检查锯片是否有断、裂现象,并装好防护罩,运转正常后方能投入使用;操作人员应戴安全防护眼镜,锯片必须平整,不准安装倒顺开关,锯口要适当,锯片要与主动轴匹配、紧牢,不得有连续缺齿。

2)操作时,操作者应站在锯片左面的位置,不应与锯片站在同一直线上,以防木料弹出伤人。

3)木料锯到接近端头时,应由下手拉料进锯,上手不得用手直接送料,应用木板推送;锯料时,不准将木料左右搬动或高抬;送料不宜用力过猛,遇木节要减慢进锯速度,以防木节弹出伤人。

4)锯短料时,应使用推棍,不准直接用手推,进料速度不得过快,下手接料必须使用刨钩:剖短料时,料长不得小于锯片直径的1.5倍,料高不得大于锯片直径的1/3;截料时,截面高度不准大于锯片直径的1/3。

5)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准猛扳;锯片运转时间过长,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c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6)木料若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后处理。

7)用电应符合规范要求,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三相五线保护接零系统。定期进行检查,注意熔丝的选用,严禁采用其他金属丝作为代用晶。

(3)手持电动工具

手持电动工具主要分为两类:电动旋转式手工具和电动冲击式手工具。手持电动工具的主要安全隐患在电器方面,譬如:未设置保护接零和两级漏电保护器或保护失效:电动工具绝缘层破损而产生漏电;电源线和随机开关箱不符要求等。当这些安全隐患若未被发现和消除时,就会发生触电事故。因此,应严格管理,采取积极预防措施。

具体要求是:

1)使用前应先检查电源电压是否和电动工具铭牌上所规定的额定电压相符。长期搁置未用的电动工具,使用前还必须用500v兆欧表测定绕组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得小于7MΩ,否则必须进行干燥处理,操作人员应了解所用电动工具的性能和主要结构,操作时要思想集中,站稳,使身体保持平衡,并不得穿宽大的衣服,不戴纱手套,以免卷入工具的旋转部分;使用电动工具时,操作者所使用的压力不能超过电动工具所允许的限度,切忌单纯求快而用力过大,致使电机因超负荷运转而损坏;另外,电动工具连续使用的时间也不宜过长,否则微型电机容易过热损坏,甚至烧毁,一般电动工具在使用2h左右即需停止操作,待其自然冷却后再行使用。

2)电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任意调换插头,更不能刁;用插头,而

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当电动工具不用或需调换工作头时,应及时拔下插头,但不能拉着电源线拔下插头。插插头时,开关应在断开位置,以防突然起动。

3)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发现绝缘损坏,电源线或电缆护套破裂,接地线脱落,插头插座开裂,接触不良以及断续运转等故障时,应即修理,否则不得使用;移动电动工具时,必须握持工具的手柄,不能用拖拉橡皮软线来搬动工具,并随时注意防止橡皮软线擦破、割断和轧坏现象,以免造成人身事故。

4)电动工具不适宜在含有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及潮湿等特殊环境中使用,并应 存放于干燥、清洁和没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对于非金属壳体的电机、电器,在存放和 使用时应避免与汽油等溶剂接触。

(4)搅拌机

搅拌机易发生事故的安全隐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机械设备本身在安装时防护装置上存在问题,造成对操作人员的伤害:临时施工用电不符规范要求,缺少漏电保护或保护失效,而造成触电事故;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而造成对人体的伤害等。为此,提出相关的基本安全要求如下:

1)安装之地方应平整夯实,机械安装要平稳牢固:各类搅拌机(除反转出料搅拌机外),均为单向旋转进行搅拌,因此在接电源时应注意搅拌筒转向要符合搅拌机上的箭头方向。

2)开机前,先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和接地是否良好(如采用保护接

地时),皮带轮保护罩是否完整。

3)工作时,机械应先启动进行试运转,待机械运转正常后再加料搅拌,要边加料边加水,若遇中途停机停电时,应立即将料卸出;不允许中途停机后,再重载启动。

4)砂浆搅拌机加料时,不准用脚踩或用铁锹、木棒往下拨、刮拌合筒口,工具不能碰撞搅拌叶,更不能在转动时,把工具伸进料斗里扒浆;搅拌机料斗下方不准站人,起斗停机时,必须挂上安全钩。

5)常温施工时,机械应安放在防雨棚内。

6)非操作人员,严禁开动机械。

7)操作手柄应有保险装置。

8)料斗应有保险挂钩。

9)临时施工用电应做好保护接零,配备漏电保护器,具备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10)搅拌机的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应上墙,明确设备责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设备维修和保养。

(六)电焊

电焊是利用电能转换为热能来加热金属使局部熔化的焊接方法。手工电弧焊就是利用电弧放电时产生的热量熔化焊条和焊件,从而获得牢固接点的焊接进程。

手工电弧焊操作者接触电的机会比较多,在更换焊条时,手要与电极接触,电器装置有了毛病,防护用品有缺陷及违反操作规程等,都有可能发生触电事故。尤其是在容器内(或大直径管道)工作时,因

四周都是金属导体,所以,触电的危险性更大。

焊条及焊件在焊接电弧高温作用下,将会发生物质蒸发、凝结和气化,并产生大量烟尘,同时还会产生臭氧、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在通风条件差的情况下长期工作,会使人中毒。弧光中的紫外线和红外线,会引起眼睛和皮肤疾病。

电弧焊接过程中,还会引起爆炸和火灾事故,原因是:电焊机、电气线路有毛病,附近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对装过燃料容器或管道的焊补防爆措施执行不当等。

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除按规定穿戴防护工作服,防护手套和绝缘鞋外,还应保持干燥和清洁。操作过程应注意下面几方面问题:

(1)焊接工作开始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是否完好和安全可靠,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是否有损坏的地方,焊机的外壳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接触是否良好;不允许未进行安全检查就开始操作。

(2)在狭小空间、船仓、容器和管道内工作时,为防止触电,必须穿绝缘鞋,脚下垫有橡胶板或其他绝缘衬垫:最好两人轮换工作,以便互相照看,否则就需有一名监护人员,随时注意操作人的安全情况,一遇有危险情况,就可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

(3)身体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湿时,切勿靠在带电的钢板或工件上,以防触电。

(4)工作地点潮湿时,地面应铺有橡胶板或其他绝缘材料。

(5)更换焊条一定要戴皮手套,不要赤手操作。

(6)在带电情况下,为了安全,焊钳不得夹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

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7)椎拉闸刀开关时,脸部不允许直对电闸,以防止短路造成的火花烧伤面部。

(8)下列操作,必须切断电源才能进行:

1)改变焊机接头时;

2)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3)更换保险装置时;

4)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5)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6)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工作现场时。

(七)气焊与气割

火灾和爆炸是气焊与气割的主要危险。气焊与气割所用的能源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等都是易燃易爆气体;氧气瓶、乙炔发生器、乙炔瓶和液化石油气瓶等都属于压力容器。而在焊补燃料容器和管道时,还会遇到其他许多可燃易爆气体和各种压力容器。气焊与气割操作中需与危险物品和压力容器接触,同时又使用明火,如果焊接设备或安全装置有问题,或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就容易造成火灾和爆炸事故。

在气焊火焰作用下,尤其是气割时氧气射流的喷射,使火星、铁成熔珠和熔渣等四处飞溅,容易造成灼烫伤事故。而且较大的熔珠、火星和熔渣等,能飞溅到距操作点5m以外的地方,引燃工作地周围的司燃物和易爆物品,而发生火灾和爆炸。登高的气焊与气割作业(如石

油、化工、冶金、造船、建筑、桥梁等工程,以及设备与管道的安装和检修),存在着高处坠落以及落下的火星引燃地面的可燃物品等不安全因素。

气焊的火焰温度高达3印O℃以上,被焊金属在高温作用下蒸发成金属烟尘和有害的金属蒸气。如焊接铅、铜、铝、镁等有色金属及其合金以及锰钢时,除产生有毒金属蒸气外,焊粉还散发出氯盐和氟盐的燃烧产物。黄铜的焊接过程中会放散大量锌蒸气:铅的焊接过程中会放散出氧化铅蒸气等。在焊补操作中,还会沾到其他生产性毒物和有害气体,特别是在通风不良的狭小室内或容器管道里操作,极易造成焊工急性中毒工伤事故。

气焊与气割安全管理与预防措施是:

1.气焊、气割操作人员属特殊工种人员,须经主管部门培训、考核,掌握操作技能和有关安全知识,发给操作证件,持证上岗作业,未经培训、考核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

2.焊接压力容器和管道,须持有压力容器焊接操作合格证;焊补储存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管道,应遵守置换动火的有关规定。

3.焊补带压力的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管道,应遵守带压不置换动火的有关规定。

4.乙炔发生器、乙炔气瓶、液化石油气瓶距明火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lOm。乙炔发生器、乙炔气瓶、液化石油气瓶与氧气瓶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m,其周围禁止烟火。

5.严禁用高压纯氧吹扫、疏通可燃气胶管,必须疏通时,应采用

压缩空气,空气压力不得大于0.3MPa,冬季可燃气胶管发生冻结时,应用温水解冻。

6.工作中如需调整可燃气或氧气的压力时、必须先将焊、割炬的进气阀门全部关闭,待调好后,再重新点火使用,禁止带火焰调整,防止因气源压力与流速的波动引起回火事故,中压乙炔发生器应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0.3MPa,持续5min。

7.施工现场焊、割作业须执行“用火证制度”,并要切实做到用火有措施、灭火有准备,施焊时有专人看火;施焊完毕后,要留有充分时间观察,确认无复燃的危险后,方可离去。

(八)临时用电

为确保建筑施工用电的安全生产,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用电的规章制度,既要有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又要有相应的技术管理措施。

有效的组织措施主要包括: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

检测记录。

4.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建立工程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检查和讦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7.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9.技术预防措施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电气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从理论上杜绝线路过负荷使用,保护装置要认真选择,护区内施工,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

2.搅拌站的降尘措施

(1)在堀区内施工,要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搅拌扬尘。

(2)在城区外施工,搅拌站要搭设封闭的搅拌棚,搅拌机上设置喷

淋装置(如JW-1型搅拌机雾化器)方可进行施工。

消防管理措施

一 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车道如不能环形时,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2.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3.施工现场进水管直径不小于lOOmm。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4.高度超过24m的在施工程,应设置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65mm,并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一处消防栓口,配备水龙带。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枪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设在安全位置,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二 明火管理制度

1.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3.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4.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5.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

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6.使用木料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火完毕要认真熄火。

7.冬季施工室内取暖或建筑物室内保温用的炉火,都要经消防人员检查。办理用火手续,发现无用火证的火炉要立即熄火,并追查责任。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置方案

本工程严格按照JCJ59-99的要求进行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具体情况如下:

1、施工现场悬挂“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正现场平面图。主要施工部位划分危险区,主要通道口挂安全宣传牌和警示牌。

2、道口、楼梯口、预留洞口、每一处设平面防护棚封闭:屋面周边、框架、楼层周边及卸料平台周边作立面防护,设置安全栏杆,挂设安全立网。

3、建筑物四周外侧均满挂密目式安全网。底层、操作层和每五步架均满铺竹架板并绑扎护身栏杆、挡脚板。拆除物件时在周围设置警戒线或围栏。

4、提升机全封闭作业,并设兜底安全网,脚手架最下二步采用竹夹板全封闭,外挂提升脚手架二步架满铺竹架板,并用铁丝绑牢,外围架用竹篾板全封闭,外挂密目安全网。

5、电工持证上岗,按三相五线布置电气线路,采用TN-S系统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动力和照明线路分路设置。

6、仓库、木工棚等场地安装湿式灭火器,在生活区内的食堂、办公地点、宿舍等安装干湿式灭火器,在配电房配于式灭火器,留好消防水龙头,按预定地点储存消防砂。配置干湿式灭火器。

7、针对各工种的工作特点为每个操作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等安全防护设备,在夏季提供清凉饮料和个人防护用品防止人员中暑。

融冠水映豪廷二期12#、13#、15#楼

施工现场主要作业活动(各分部分项工程)

安全防范措施

(一)土方工程

结合本工程现场情况,本工程在土方工程施工中将采取以下措施预防土方坍塌:

1.土方开挖前要做好排水处理,防止地表水、施工用水和生活废水浸入施工现场或冲刷边坡。

2.开挖坑(槽)、沟深度超过1.5m时,一定要根据土质和开挖深度按规定进行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如果既未放坡,也不加可靠支撑,不得施工。

3.坑(槽)、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和停放机具。1m以外堆土,其高度不宜超过1.5m。坑(槽)、沟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

1.5m,危险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

4.挖土方不得在石头的边坡下或贴近未加固的危险楼房基底下进行。操作时应随时注意上方土壤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塌落应及时放坡或加固。

5.工人上下深坑(槽)应预先搭设稳固安全的阶梯,避免上下时发生坠落。

6.开挖深度超过2m的坑(槽)、沟边沿处,必须设两道1.2m高牢固的栏杆和悬挂危险标志,并在夜间挂红色标志灯。任何人严禁在深

坑(槽)、悬岩、陡坡下面休息。

7.在雨季挖土方时,必须排水畅通,并应特别注意边坡的稳定。下大雨时应暂停上方施工。

8.夜间挖土方时,应尽量安排在地形平坦、施工干扰较少和运输道路畅通的地段,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

9.人工挖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前,必须制订防坠人落物、防坍塌、防人员窒息等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负责实施。

10.机械开挖后边坡一般较陡,应用人工加以修整,达到设计要求后再进行其他作业。

11.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员要经常注意边坡是否有裂缝、滑坡迹象,一旦发现,应该立即停止,待处理和加固后才能进行施工。

(二)脚手架

脚手架是为高空作业创造施工操作条件,脚手架搭设得不牢固、不稳定就会造成施工中的伤亡事故,因此,一般应满足以下的要求:

1.要有足够的牢固性和稳定性,保证在施工期间对所规定的荷载或在气候条件的影响下不变形、不摇晃、不倾斜,能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2,要有足够的面积满足堆料、运输、操作和行走的要求。

3.构造要简单,搭设、拆除和搬运要方便,使用要安全,并能满足多次周转使用。

4.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量材施用,尽量节约用料。

(三)高处作业

在洞口(楼梯平台口、电梯井口、出人口、预留洞口,简称“四口”)、临边(深度超过2m的槽、坑、沟的周边:在施工程无外脚手架的屋面和框架结构楼层的周边;井字架、龙门架、施工外用电梯和脚手架与建筑物的通道、上下跑道和斜道的两侧边:尚未安装栏板或栏杆的阳台、料台、挑平台的周边,简称“五临边”)、攀登、悬空、交叉作业过程中,本工程拟采取如下安全防护措施。

1.临边作业

临边作业的安全防护,主要为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在构造上应牢固而不动摇,能够承受可能的突然冲击,阻挡住人员在可能状态下的下跌和防止物料的坠落,还要有一定的耐久性,因此它必须满足以下各项要求:

(1)防护栏杆上杆离地(作业层)的高度规定1-1.2m。下杆离地(作业层)高度为0.5-0.6m。坡屋顶坡度大于25时,防护栏杆不得低于

1.5m,并加挂密目安全网。除了经过设计计算外,立柱间距大于2m的,中间必须加立柱,以免防护栏杆的横杆受力后挠曲过甚,产生险情,造成坠落事故。

(2)栏杆柱与地面或楼面的固定可根据具体情况以不同方式加以处理。基坑等地面上坑口的边沿用钢管作栏杆柱时,为避免土质松动,可将钢管打人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应不小于50cm。但是如基坑周边系采用板桩围护,则钢管栏杆柱就可以打在板桩的外侧。

(3)栏杆的结构及横杆与栏杆柱的连接,其整体结构应该使防护栏杆在其上杆的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的外力。当栏杆所处o

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体碰撞等可能时,还要加大横杆的截面或加密柱的距离,以提高其强度和刚度。

(4)防护栏杆要自上而下用密目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加扎严密固定的挡脚笆或挡脚板。挡脚笆高度应不低于40cm,挡脚板高度不低于18cm。挡脚笆与挡脚板面上如有孔眼,应不大于25mm。接料平台两侧的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密目安全立网或满扎挡板式的挡笆。

2.洞口作业

凡深度在2m及2m以上的桩孔、人孔、沟槽与管道孔洞等边沿上的施工作业,亦归入洞口作业的范围。

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1999),检查项目规定:“三宝”、“四口”防护,将洞口简称为“四口”即指: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

因洞口无安全防护或安全防护有缺陷,经常有物或人从孔、洞坠落,造成伤害事故。因此,洞口作业必须加以防护。

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根据不同类型,可按下列方式进行:

(1)各种板与墙的孔口和洞口,必须视具体情况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各种预留洞口、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上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等处,均应设置稳固的盖板,防止人、物坠落的小孔眼的钢丝网等覆盖。

(3)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

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体碰撞等可能时,还要加大横杆的截面或加密柱的距离,以提高其强度和刚度。

(4)防护栏杆要自上而下用密目安全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加扎严密固定的挡脚笆或挡脚板。挡脚笆高度应不低于40cm,挡脚板高度不低于18cm。挡脚笆与挡脚板面上如有孔眼,应不大于25mm。接料平台两侧的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密目安全立网或满扎挡板式的挡笆。

2.洞口作业

凡深度在2m及2m以上的桩孔、人孔、沟槽与管道孔洞等边沿上的施工作业,亦归入洞口作业的范围。

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1999),检查项目规定:“三宝”、“四口”防护,将洞口简称为“四口”即指: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

因洞口无安全防护或安全防护有缺陷,经常有物或人从孔、洞坠落,造成伤害事故。因此,洞口作业必须加以防护。

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根据不同类型,可按下列方式进行:

(1)各种板与墙的孔口和洞口,必须视具体情况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2)各种预留洞口、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填上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等处,均应设置稳固的盖板,防止人、物坠落的小孔眼的钢丝网等覆盖。

(3)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

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平网。

(4)没安装踏步的楼梯口应像预留洞口一样覆盖。安装踏步后,楼梯边应设防护栏杆,或者用正式工程的楼梯扶手代替临时防护栏杆。

(5)各类通道口、上料口的上方,必须设置防护棚,其尺寸大小及强度要求可视具体情况而定,但必须达到使在下面通行或工作的人员不受任何落物的伤害。

(6)施工现场大的坑槽陡坡等处,除需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3.悬空作业

在周边临空状态下,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悬空作业。因此,在悬空高处作业时,需要建立有牢固的立足点,如设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这里所指的悬空作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中,从事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主体施工的操作人员。悬空作业在建筑施工现场较为常见的,主要有构件吊装、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以及门窗安装和油漆等多种作业。

(1)吊装构件和安装管道安全防护:

1)钢结构构件,应尽可能地安排在地面组装,当构件起吊安装就位后,其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联接等工序仍然要在高处作业,这就需要搭设相应的安全设施,如搭设操阼平台,或配戴安全带和张挂安全网。

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架、桁架等大型构件前,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2)分层分片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以及悬空安装大模板等,必须站在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预制构件、大模板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3)安装管道,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作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2)钢筋绑扎时的安全防护:

进行钢筋绑扎和安装钢筋骨架的高处作业,都要搭设操作平台和挂安全网。悬空大梁的钢筋绑扎,施工作业人员要站在操作平台上进行操作。绑扎柱和墙的钢筋,不能在钢筋骨架上站立或攀登上下。绑扎2m以上的柱钢筋,还需在柱的周围搭设作业平台。2m以下的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然后整体竖立。

(3)混凝土浇筑时的安全防护:

1)浇筑离地面高度2m以上的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等,需搭设操作平台,不得站在模板或支撑杆件上操作。

2)浇筑拱形结构,应自两边拱角对称地相向进行。浇筑储仓,下口应先进行封闭,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3)特殊情况下进行浇筑,如无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防护。

(4)支搭和拆卸模板时的安全防护:

1)支撑和拆卸模板,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前一道工序所支的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卸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

其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规定执行。支大空间模板的立柱的竖、横向拉杆必须牢固稳定。防止立柱走动发生坍塌等事故。

2)支设高度在2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设有操作平台。低于2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3)支搭悬挑式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搭凌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面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口盖严。混凝土板面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必须按有关规定予以安全防护。

4)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设施,不得冒险操作。

(5)门窗工程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1)安装和油漆门、窗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或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或进行攀登。

2)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挂水平安全网。无水平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4.交叉作业

施工现场经常有上下立体交叉的作业。因此,凡在不同层次中,处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称为交叉作业。

进行交叉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安全规定:

(1)支模、砌墙、粉刷等各工种,在交叉作业中,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下同时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拆除脚手架与模板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拆下的模板、脚手架等部件,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应不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梯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拆下物件。

(4)结构施工自二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层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设施。

(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体,以及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或防护棚。

(四)模板工程

模板结构设计,必须能承受作用于模板结构上的所有垂直荷载和水平荷载(包括混凝土的侧压力、振捣和倾倒混凝土产生的侧压力、风力等)。在所有可能产生的荷载中要选择最不利的组合验算模板整体结构和构件及配件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模板结构必须经过计算设计,绘制模板施工图,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是高层与大跨度混凝土结构工程,由于模板结构设计与施工不合理,强度或稳定不足,支撑变形和操作不符合要求等导致模板坍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时有发生。

为了保证模板工程设计与施工的安全,应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在安装和拆除中,严格按操作规程处理:

1.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及2m以上时,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

业安全技术规范》中有关安全防护设施的规定执行。在临街及交通要道地区施工应设警示牌,并派专人进行监护。操作人员上下通行,必须走爬梯或通道,不得攀登模板或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等,不许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狭窄无防护栏杆的模板面上行走。高处作业人员所用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得将工具、模板零件随意放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以免坠落伤人。

2.冬期施工时,对于操作地点和人行通道的冰、霜、雪在施工作业前应清扫干净,防止滑倒摔伤施工人员。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模板吊装作业。

3.木料及易燃保温材料应远离火源码放,采用电热养护的模板要有可靠的绝缘措施。

4.雨季施工时,高层施工结构的模板作业,要安装避雷设施,沿海地区要考虑强台风并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5.吊运模板的悬臂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和被吊物件的边缘与10kv以下的高压架空线路边缘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对高压线路应采取防护措施,用非导电材质支搭防护架子及防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6.夜间施工时,必须有足够的照明灯具,其距作业面高度不低于3m。电源线路应绝缘良好,不得直接固定在钢模板上。

7.安装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时,应先检查基坑上壁边坡的稳定情况,发现有塌方的危险时,必须采取加固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模板作业。操作人员上、下深度2m以上坑、槽时,应设置坡道或爬梯。

坑、槽上口边缘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或停放机械。向坑、槽内运送模板,工人应使用溜槽或绳索,不得向下投掷,运送时应有专人指挥,上下呼应。模板支撑支在扩壁上时,应在支点处加垫板,以免支撑不牢或造成护壁坍塌。采用起重机械吊运模板等材料时,被吊的模板构件和材料应捆牢,起落应听从指挥,被吊重物下方回转半径内禁止人员停留。分层分段的柱基支模,应在下层模板校正并支撑牢固后,再进行上一层模板的支搭工作。

8.柱子模板支模时,四周必须设牢固支撑或用钢筋、钢丝绳拉接牢固,避免柱模整体歪斜、位移,甚至倾倒。柱箍的间距及拉接螺栓的设置必须按模板设计规定执行。当柱模超过6m以上时,不宜单独支模,应将几个柱子模板拉结成整体。

9.单梁与整体混凝土楼层面支模时,应搭设牢固的操作平台,并设置护身栏。上下不得交叉作业。楼层立柱高超过4m时,应采用钢管脚手架立柱或门式脚手架,如果采用多层支架支模时,各层支架本身必须成为整体空间结构稳定,支架的层间垫板应平整,各层支架的立柱应垂直,上、下层立柱应在同一条垂直线上。并用横、竖拉杆拉牢,防止模板立柱位移发生坍塌事故。

现浇多层房屋和构筑物,应采取分层分段支模方法。在已拆模的楼板面上支模时,应验算楼板的承载力能否承受上部支模的荷载。如果承载力不够,则必须附加临时立竖支顶加固,或保留该楼板的模板立柱。上、下层楼板的模板立柱应在同一条垂直线上。在首层房心土上支模,地面应平整夯实,立柱下面应加通长垫板。冬季不能在冻土

或潮湿地面上支立柱,因土体受冻膨胀可将楼板顶裂或化冻时使立柱下沉引起结构变形。

10.安装混凝土墙模板时,一般有大型起重设备的施工现场,墙模板采用预制拼装成大模板,整体安装,拆除,可节省劳动力,加快施工速度。这种拼装成大块模板的墙模板,一般没有支腿,必须码放在插放架内,插放架应牢固、稳定。大块墙模板是由定型小钢模板拼装而成,要拼装牢固,吊环要进行计算设计。整片大块墙模板安装就位后,用穿墙螺栓将两片墙模板拉牢,并设置支撑与相邻墙模连成整体,增加稳定性。

11.安装圈梁与阳台模板时,支圈梁模板要搭设操作平台,不允许站在墙上操作。阳台是悬挑结构,阳台支模的立柱可由下而上逐层在同一个垂直线上,拆除时由上而下拆除,首层阳台立柱应支承在散水回填土上,必须要平整夯实并加垫板,防止因雨季下沉、冬季冻胀而发生事故。支阳台模板的操作地点应设安全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

12.拆除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时,应先检查坑、槽、沟的土壁状况,发现有松软、龟裂等不安全状态时,必须采取措施排除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对拆下的模板、支撑等物料不得堆放在坑、槽边沿1m以内,应采取边拆、边运、边运、边码垛的方法,做到“干活脚下清”,文明安全施工。

13.拆除板、梁、柱、墙模板时应注意:高度在2m以上拆除模板,必须按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应站在操作平台或高登上进行作业;严禁在同一垂直面上进行交叉作业:拆除时应从一仅。逐块拆

除,不得成片松动和撬落或拉倒,而造成物料损坏甚至伤人:拆除平台、楼层板的底模时,应设临时支撑,防止大片模板塌落,特别是拆除立柱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安全地方拉拆,防止模板突然塌落伤人,不准站在悬臂结构上面敲拆底模。

14.拆除高、窄型的预制构件模板,如薄腹梁、吊车梁等,‘应随时加设支撑将构件支稳,防止构件倾倒伤人。

15.多人同时操作时应科学分工,每人应有足够的工作面,并设专职监护人统一指挥和行动。

(五)施工机械

为了全面完成建筑工地施工任务,除需使用各种大、中型建筑机械(例如;塔吊、施工电梯、井架、混凝土机械等)外,还需要有大量的种类齐全的配套施工机具,如:木工机械、钢筋机械、手持电动工具、电焊机、打桩机械等。施工机械减轻了劳动强度,加快了施工速度,但机械伤害事故也因各种原因时有发生。因此,加强对机械的安全管理就成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1.一般预防措施

(1)建筑安装企业及其附属的工业生产和维修单位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警报器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4)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

(5)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6)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命令,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由于发令人强制违章作业造成事故者,应追究发令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7)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本机操作人员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工作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操作。

(8)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不得穿硬底鞋和拖鞋。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9)进行日作业两班及以上的机械设备均须实行交接班制。操作人员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10)机械进入作业地点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机械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及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则。

(11)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机械作业提供道路、水电、临时机棚或

停机场地等必须的条件,消除对机械作业有妨碍或不安全的因素。夜间作业必须设置有充足的照明。

(12)在有碍机械安全和人身健康场所作业时,机械设备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必须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2、具体要求示例

(1)平刨机

可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1)平刨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必然经过建筑安全管理部门验收,确认符合要求时,发给准用证或有验收手续方能使用。设备挂上合格牌;

2)平刨、电锯、电钻等多用联合机械在施工现场严禁使用;

3)手压平刨必须有安全装置,并在操作前检查机械各部件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松动或失灵,并检查刨刀锋利程度,经试车1-3min后,才能进行正式工作,如刨刃已钝,应及时调换;吃刀深度一般调为1-2mm:

4)操作时左手压住木料,右手均匀推进,不要猛推猛拉,切勿将手指按于木料侧面,刨料时,先刨大面当作标准面,然后再刨小面;

5)在刨较短,较薄的木料时,应用推板去推压木料:长度不足400mm,或薄且窄的小料不得用手压刨;两人同时操作时,须待料推过刨刃150mm以外,下手方可接拖;

6)操作人员衣袖要扎紧,不准戴手套;

7)施工用电必须符合规范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查。

(2)圆盘锯

安全要求是:锯片上方必须安装安全防护罩、挡板、松口刀,皮带传动处应有防护罩:锯片不得连续断齿2个,裂纹长度不超过2cm、有裂纹则应在其末端冲上裂孔(阻止其裂纹进一步发展);施工用电应符合要求,作保护接零,设置漏电保护器并确保有效;操作必须采用单向按钮开关,无人操作时断开电源。

预防措施是:

1)操作前应检查机械是否完好,电器开关等是否良好、熔丝是否符合规格,并检查锯片是否有断、裂现象,并装好防护罩,运转正常后方能投入使用;操作人员应戴安全防护眼镜,锯片必须平整,不准安装倒顺开关,锯口要适当,锯片要与主动轴匹配、紧牢,不得有连续缺齿。

2)操作时,操作者应站在锯片左面的位置,不应与锯片站在同一直线上,以防木料弹出伤人。

3)木料锯到接近端头时,应由下手拉料进锯,上手不得用手直接送料,应用木板推送;锯料时,不准将木料左右搬动或高抬;送料不宜用力过猛,遇木节要减慢进锯速度,以防木节弹出伤人。

4)锯短料时,应使用推棍,不准直接用手推,进料速度不得过快,下手接料必须使用刨钩:剖短料时,料长不得小于锯片直径的1.5倍,料高不得大于锯片直径的1/3;截料时,截面高度不准大于锯片直径的1/3。

5)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准猛扳;锯片运转时间过长,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60cm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

6)木料若卡住锯片时,应立即停车后处理。

7)用电应符合规范要求,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三相五线保护接零系统。定期进行检查,注意熔丝的选用,严禁采用其他金属丝作为代用晶。

(3)手持电动工具

手持电动工具主要分为两类:电动旋转式手工具和电动冲击式手工具。手持电动工具的主要安全隐患在电器方面,譬如:未设置保护接零和两级漏电保护器或保护失效:电动工具绝缘层破损而产生漏电;电源线和随机开关箱不符要求等。当这些安全隐患若未被发现和消除时,就会发生触电事故。因此,应严格管理,采取积极预防措施。

具体要求是:

1)使用前应先检查电源电压是否和电动工具铭牌上所规定的额定电压相符。长期搁置未用的电动工具,使用前还必须用500v兆欧表测定绕组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得小于7MΩ,否则必须进行干燥处理,操作人员应了解所用电动工具的性能和主要结构,操作时要思想集中,站稳,使身体保持平衡,并不得穿宽大的衣服,不戴纱手套,以免卷入工具的旋转部分;使用电动工具时,操作者所使用的压力不能超过电动工具所允许的限度,切忌单纯求快而用力过大,致使电机因超负荷运转而损坏;另外,电动工具连续使用的时间也不宜过长,否则微型电机容易过热损坏,甚至烧毁,一般电动工具在使用2h左右即需停止操作,待其自然冷却后再行使用。

2)电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任意调换插头,更不能刁;用插头,而

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当电动工具不用或需调换工作头时,应及时拔下插头,但不能拉着电源线拔下插头。插插头时,开关应在断开位置,以防突然起动。

3)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发现绝缘损坏,电源线或电缆护套破裂,接地线脱落,插头插座开裂,接触不良以及断续运转等故障时,应即修理,否则不得使用;移动电动工具时,必须握持工具的手柄,不能用拖拉橡皮软线来搬动工具,并随时注意防止橡皮软线擦破、割断和轧坏现象,以免造成人身事故。

4)电动工具不适宜在含有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及潮湿等特殊环境中使用,并应 存放于干燥、清洁和没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对于非金属壳体的电机、电器,在存放和 使用时应避免与汽油等溶剂接触。

(4)搅拌机

搅拌机易发生事故的安全隐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机械设备本身在安装时防护装置上存在问题,造成对操作人员的伤害:临时施工用电不符规范要求,缺少漏电保护或保护失效,而造成触电事故;施工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而造成对人体的伤害等。为此,提出相关的基本安全要求如下:

1)安装之地方应平整夯实,机械安装要平稳牢固:各类搅拌机(除反转出料搅拌机外),均为单向旋转进行搅拌,因此在接电源时应注意搅拌筒转向要符合搅拌机上的箭头方向。

2)开机前,先检查电气设备的绝缘和接地是否良好(如采用保护接

地时),皮带轮保护罩是否完整。

3)工作时,机械应先启动进行试运转,待机械运转正常后再加料搅拌,要边加料边加水,若遇中途停机停电时,应立即将料卸出;不允许中途停机后,再重载启动。

4)砂浆搅拌机加料时,不准用脚踩或用铁锹、木棒往下拨、刮拌合筒口,工具不能碰撞搅拌叶,更不能在转动时,把工具伸进料斗里扒浆;搅拌机料斗下方不准站人,起斗停机时,必须挂上安全钩。

5)常温施工时,机械应安放在防雨棚内。

6)非操作人员,严禁开动机械。

7)操作手柄应有保险装置。

8)料斗应有保险挂钩。

9)临时施工用电应做好保护接零,配备漏电保护器,具备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10)搅拌机的传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应上墙,明确设备责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设备维修和保养。

(六)电焊

电焊是利用电能转换为热能来加热金属使局部熔化的焊接方法。手工电弧焊就是利用电弧放电时产生的热量熔化焊条和焊件,从而获得牢固接点的焊接进程。

手工电弧焊操作者接触电的机会比较多,在更换焊条时,手要与电极接触,电器装置有了毛病,防护用品有缺陷及违反操作规程等,都有可能发生触电事故。尤其是在容器内(或大直径管道)工作时,因

四周都是金属导体,所以,触电的危险性更大。

焊条及焊件在焊接电弧高温作用下,将会发生物质蒸发、凝结和气化,并产生大量烟尘,同时还会产生臭氧、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在通风条件差的情况下长期工作,会使人中毒。弧光中的紫外线和红外线,会引起眼睛和皮肤疾病。

电弧焊接过程中,还会引起爆炸和火灾事故,原因是:电焊机、电气线路有毛病,附近堆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对装过燃料容器或管道的焊补防爆措施执行不当等。

为了防止事故的发生,除按规定穿戴防护工作服,防护手套和绝缘鞋外,还应保持干燥和清洁。操作过程应注意下面几方面问题:

(1)焊接工作开始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是否完好和安全可靠,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是否有损坏的地方,焊机的外壳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接触是否良好;不允许未进行安全检查就开始操作。

(2)在狭小空间、船仓、容器和管道内工作时,为防止触电,必须穿绝缘鞋,脚下垫有橡胶板或其他绝缘衬垫:最好两人轮换工作,以便互相照看,否则就需有一名监护人员,随时注意操作人的安全情况,一遇有危险情况,就可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

(3)身体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湿时,切勿靠在带电的钢板或工件上,以防触电。

(4)工作地点潮湿时,地面应铺有橡胶板或其他绝缘材料。

(5)更换焊条一定要戴皮手套,不要赤手操作。

(6)在带电情况下,为了安全,焊钳不得夹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

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7)椎拉闸刀开关时,脸部不允许直对电闸,以防止短路造成的火花烧伤面部。

(8)下列操作,必须切断电源才能进行:

1)改变焊机接头时;

2)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3)更换保险装置时;

4)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5)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6)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工作现场时。

(七)气焊与气割

火灾和爆炸是气焊与气割的主要危险。气焊与气割所用的能源乙炔、液化石油气、氧气等都是易燃易爆气体;氧气瓶、乙炔发生器、乙炔瓶和液化石油气瓶等都属于压力容器。而在焊补燃料容器和管道时,还会遇到其他许多可燃易爆气体和各种压力容器。气焊与气割操作中需与危险物品和压力容器接触,同时又使用明火,如果焊接设备或安全装置有问题,或者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就容易造成火灾和爆炸事故。

在气焊火焰作用下,尤其是气割时氧气射流的喷射,使火星、铁成熔珠和熔渣等四处飞溅,容易造成灼烫伤事故。而且较大的熔珠、火星和熔渣等,能飞溅到距操作点5m以外的地方,引燃工作地周围的司燃物和易爆物品,而发生火灾和爆炸。登高的气焊与气割作业(如石

油、化工、冶金、造船、建筑、桥梁等工程,以及设备与管道的安装和检修),存在着高处坠落以及落下的火星引燃地面的可燃物品等不安全因素。

气焊的火焰温度高达3印O℃以上,被焊金属在高温作用下蒸发成金属烟尘和有害的金属蒸气。如焊接铅、铜、铝、镁等有色金属及其合金以及锰钢时,除产生有毒金属蒸气外,焊粉还散发出氯盐和氟盐的燃烧产物。黄铜的焊接过程中会放散大量锌蒸气:铅的焊接过程中会放散出氧化铅蒸气等。在焊补操作中,还会沾到其他生产性毒物和有害气体,特别是在通风不良的狭小室内或容器管道里操作,极易造成焊工急性中毒工伤事故。

气焊与气割安全管理与预防措施是:

1.气焊、气割操作人员属特殊工种人员,须经主管部门培训、考核,掌握操作技能和有关安全知识,发给操作证件,持证上岗作业,未经培训、考核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

2.焊接压力容器和管道,须持有压力容器焊接操作合格证;焊补储存过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管道,应遵守置换动火的有关规定。

3.焊补带压力的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和管道,应遵守带压不置换动火的有关规定。

4.乙炔发生器、乙炔气瓶、液化石油气瓶距明火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lOm。乙炔发生器、乙炔气瓶、液化石油气瓶与氧气瓶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5m,其周围禁止烟火。

5.严禁用高压纯氧吹扫、疏通可燃气胶管,必须疏通时,应采用

压缩空气,空气压力不得大于0.3MPa,冬季可燃气胶管发生冻结时,应用温水解冻。

6.工作中如需调整可燃气或氧气的压力时、必须先将焊、割炬的进气阀门全部关闭,待调好后,再重新点火使用,禁止带火焰调整,防止因气源压力与流速的波动引起回火事故,中压乙炔发生器应每三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0.3MPa,持续5min。

7.施工现场焊、割作业须执行“用火证制度”,并要切实做到用火有措施、灭火有准备,施焊时有专人看火;施焊完毕后,要留有充分时间观察,确认无复燃的危险后,方可离去。

(八)临时用电

为确保建筑施工用电的安全生产,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用电的规章制度,既要有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又要有相应的技术管理措施。

有效的组织措施主要包括: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

检测记录。

4.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建立工程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检查和讦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按照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7.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9.技术预防措施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电气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从理论上杜绝线路过负荷使用,保护装置要认真选择,护区内施工,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

2.搅拌站的降尘措施

(1)在堀区内施工,要使用商品混凝土,减少搅拌扬尘。

(2)在城区外施工,搅拌站要搭设封闭的搅拌棚,搅拌机上设置喷

淋装置(如JW-1型搅拌机雾化器)方可进行施工。

消防管理措施

一 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

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车道,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车道如不能环形时,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2.施工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3.施工现场进水管直径不小于lOOmm。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4.高度超过24m的在施工程,应设置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65mm,并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一处消防栓口,配备水龙带。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枪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设在安全位置,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并设专人值班。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二 明火管理制度

1.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3.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4.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5.在施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

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6.使用木料烧火时,要随时有人看管,不准用易燃油料点火。用火完毕要认真熄火。

7.冬季施工室内取暖或建筑物室内保温用的炉火,都要经消防人员检查。办理用火手续,发现无用火证的火炉要立即熄火,并追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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