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因果关系问题再研究

第25卷第6期2007年6月

河北法学

HebeiLawScience

Vol.25,No.6Jun.,2007

刑法因果关系问题再研究

党日红

(北京警察学院,北京100102)

摘 要:从胡某案件入手,对国内外单独犯因果关系的学说进行了评述,并对共同犯罪因果关系的学说进行了认真的研

究,肯定了毕克迈耶与牧野英一的共同犯罪因果关系学说的现代价值,以此为借鉴分析胡某案件中涉及的共同犯罪的因果关系问题,提出考察本案因果关系应遵循的整体性原则,即共犯行为间有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它们互为条件、互相配合、纵横交错,具有单个犯罪所不具有的特殊性;关系还是间接的因果关系,都是一种不容否认的客观存在;,即大因果关系与小因果关系。由此得出胡某与张某、关键词:单独犯因果关系;共同犯罪因果关系;中图分类号:DF611   A:23933)2009505

CausalityinCriminalLaw

DANGRi2hong

(BeijingPolicemenCollege,Beijing100102China)

Abstract:StartingwiththecaseofMr.Hu,thisarticlemakesananalysisoftheschoolofcausalityofsolocrimeathomeandabroad,and

conductsaseriousresearchintheschoolofcausalityofjointcrime.Thearticleaffirmsthevalueoftheschoolofcausalityofjointcrime,analyzestheissuesofcausalityofjointcrimeinwhichthecaseofMr.Huisinvolved,andputsforwardtheholisticprinciplestobefollowedinreviewingthecausalityofthiscase,i.e.therelationbetweencausingandcausedamongthejointcrime,whichareinterdependent,coordinatedandentwined,withuniquenesswhichsolocrimedoesn’thave;nomatterwhetherthecausalitybetweenjointbehaviorandcriminalresultsisdirectorindirect,itisanundeniablefact;thecausalityofjointcrimehasdualfeatures,i.e.largecausalityandsmallcausality.AconclusioncouldbedrawnthatMr.Hu,Mr.ZhangandMr.Jiangshouldbepunishedonthecrimeofdeliberatemaiming.

Keywords:causalityofsolocrime;causalityofjointcrime;casestudyinthecausalityofjointcrime

  引言

2005年6月4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江某、张某与胡某、李某(胡、李二人均在逃)等人在本市福田区一的士高歌舞厅内跳舞,期间胡某与被害人黄某因找舞伴发生口角后约定到门外解决问题。后胡某告知被告人江某、张某去歌舞厅门口,并告知二被告人对方要和其打架。随后,胡某又找来了三至四人过来帮忙,被害人黄某也找来了几人到门口。双方在门口发生争吵继而发生打斗,被告人江某、张某用拳头殴打对方,在打斗过程中胡某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将被害人黄某腹部捅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后逃跑①。

审查起诉过程中,对于该案的二被告人江某、张某应定聚众斗殴罪还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存在不同的认识:一方认为,根据刑法第292条第2款之规定,聚众斗殴,致

收稿日期:2007201210

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严格依照刑法条文,本案二被告人的行为已转化为故意伤害罪。另一方则认为,被害人黄某腹部被捅成重伤系在逃人员胡某所致,而非二被告人所为,因此,二被告人的聚众斗殴的行为与被害人受重伤的后果没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江、张二被告人的行为仅构成聚众斗殴罪,而不能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本案当中,二被告人的行为应如何定性,涉及刑法理论中的一个疑难问题即共同犯罪的因果关系问题。

因果关系问题是刑法理论中的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从哲学意义上讲,一种现象引起另一种现象,前一种现象为原因,后一种现象为结果。刑法中的因果关系虽与哲学意义的因果关系具有共性特征,但并非完全相同,它是指刑法

作者简介:党日红(19642),北京警察学院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2005级刑法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俄罗斯刑法。

—95—

上的行为与危害结果或者损害结果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决定于被决定的关系。这种关系具有客观性、相关性、时间先后顺序性等特征。研究刑法因果关系的目的是为了正确解决行为人(包括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中外众多专家学者对因果关系问题进行过一定程度的研究②,学说很多,但至今没有形成解决因果关系问题的较为科学的学说。由于共同犯罪因果关系的研究要以单独犯因果关系的研究成果为基础,上述情况决定了研究共同犯罪因果关系的复杂性与必要性,因为共同犯罪的因果关系决非一种简单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它除具备简单因果关系的一般属性外,还有其不具有的其他特征。因此,研究共同犯罪的因果关系,无论对解决刑法理论界的争议,还是司法实践中的困惑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从分析单独犯的因果关系入手,进而研究共同犯罪的因果关系,希望能对共同犯罪因果关系的研究有所裨益。

一、因果关系学说述评

中外刑法理论关于因果关系的学说纷纭,难以达成共识:英美刑法将因果关系分为事实上的因果关系与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即双层次原因学说,并对不同层次的因果关系采用不同的标准进行认定。由“but2for”公式来表达,即无A,泛,在事实因果关系的基础上,,使之真正成为承担。法律原因是为了弥补第一层次的缺陷,限定事实原因的范围,从事实原因中筛选出一部分(即法律所关注的那部分)作为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其中选择

③④⑤

的标准有“近因说”“、普通观念说”、“政策说”和“预见

⑥[1]

说”等多种学说。虽然上述选择法律原因的标准不一,难以形成通说,但是将事实原因与法律原因的分立,为刑法因果关系的正确解决提供了基础[2]。在大陆法系的刑法理论中,关于因果关系的学说有条件说⑦、原因说(即原因与

⑧⑨

条件区别说)与相当因果关系说,其中,相当因果关系说又派生出“客观的相当因果关系说”“、主观的相当因果关系说”与“折中的相当因果关系说”,后“折中说”发展为通说。

虽两大法系探求因果关系的途径有所不同,因果关系学说的称谓不同,但细加分析,仍有许多相似之处:首先,大陆法系的“条件说”与英美法系双层次原因中“事实原因”相类似。条件说是大陆法系因果关系理论的一种,该说认为“只要在行为和结果之间存在如无前者即无后者的必然性条件关系,就可以认为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英美法系双层次原因论中的第一层次“事实原因”通常用“But2for”表示,即如果

)就没有Z,则A(B、)就是Z发生的事没有A(B、C……C……

实原因。“Butfor”公式把造成特定结果的所有必要条件都视为原因。可见,两者在理论上有类似之处⑩。其次,大陆法系的“相当因果关系说”与英美法系的“法律因果关系”亦相类似。大陆法系的相当因果关系说,是以条件说为基础,在承认事实因果关系的前提下,根据法律追究刑事责任的需要,运用社会的一般观念,判断某种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事实关系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由此决定行为人是否对这一行为结果负责。相当因果—96

关系说的核心问题是相当性,相当性是法律设定的判断刑法因果关系的标准,是事实因果关系转化为法律上因果关系的关键。英美法系中“法律因果关系”是双层次原因论中的第二层次原因,即认定刑法因果关系时,不仅要证明行为人的行为是某一结果的事实原因,而且要证明其行为也是该结果的法律原因。如何判断是否属于法律原因。英美刑法中的“普通观念说”,采用“公众的一般判断标准”与相当因果关系说的“相当性”判断标准有异曲同工之处。

在我国的刑法理论中,从50年代初就存在必然因果关

ωϖλ

第25卷第6期2007年6月

河北法学

HebeiLawScience

Vol.25,No.6Jun.,2007

刑法因果关系问题再研究

党日红

(北京警察学院,北京100102)

摘 要:从胡某案件入手,对国内外单独犯因果关系的学说进行了评述,并对共同犯罪因果关系的学说进行了认真的研

究,肯定了毕克迈耶与牧野英一的共同犯罪因果关系学说的现代价值,以此为借鉴分析胡某案件中涉及的共同犯罪的因果关系问题,提出考察本案因果关系应遵循的整体性原则,即共犯行为间有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它们互为条件、互相配合、纵横交错,具有单个犯罪所不具有的特殊性;关系还是间接的因果关系,都是一种不容否认的客观存在;,即大因果关系与小因果关系。由此得出胡某与张某、关键词:单独犯因果关系;共同犯罪因果关系;中图分类号:DF611   A:23933)2009505

CausalityinCriminalLaw

DANGRi2hong

(BeijingPolicemenCollege,Beijing100102China)

Abstract:StartingwiththecaseofMr.Hu,thisarticlemakesananalysisoftheschoolofcausalityofsolocrimeathomeandabroad,and

conductsaseriousresearchintheschoolofcausalityofjointcrime.Thearticleaffirmsthevalueoftheschoolofcausalityofjointcrime,analyzestheissuesofcausalityofjointcrimeinwhichthecaseofMr.Huisinvolved,andputsforwardtheholisticprinciplestobefollowedinreviewingthecausalityofthiscase,i.e.therelationbetweencausingandcausedamongthejointcrime,whichareinterdependent,coordinatedandentwined,withuniquenesswhichsolocrimedoesn’thave;nomatterwhetherthecausalitybetweenjointbehaviorandcriminalresultsisdirectorindirect,itisanundeniablefact;thecausalityofjointcrimehasdualfeatures,i.e.largecausalityandsmallcausality.AconclusioncouldbedrawnthatMr.Hu,Mr.ZhangandMr.Jiangshouldbepunishedonthecrimeofdeliberatemaiming.

Keywords:causalityofsolocrime;causalityofjointcrime;casestudyinthecausalityofjointcrime

  引言

2005年6月4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江某、张某与胡某、李某(胡、李二人均在逃)等人在本市福田区一的士高歌舞厅内跳舞,期间胡某与被害人黄某因找舞伴发生口角后约定到门外解决问题。后胡某告知被告人江某、张某去歌舞厅门口,并告知二被告人对方要和其打架。随后,胡某又找来了三至四人过来帮忙,被害人黄某也找来了几人到门口。双方在门口发生争吵继而发生打斗,被告人江某、张某用拳头殴打对方,在打斗过程中胡某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将被害人黄某腹部捅伤(经法医鉴定为重伤)后逃跑①。

审查起诉过程中,对于该案的二被告人江某、张某应定聚众斗殴罪还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存在不同的认识:一方认为,根据刑法第292条第2款之规定,聚众斗殴,致

收稿日期:2007201210

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严格依照刑法条文,本案二被告人的行为已转化为故意伤害罪。另一方则认为,被害人黄某腹部被捅成重伤系在逃人员胡某所致,而非二被告人所为,因此,二被告人的聚众斗殴的行为与被害人受重伤的后果没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江、张二被告人的行为仅构成聚众斗殴罪,而不能转化为故意伤害罪。本案当中,二被告人的行为应如何定性,涉及刑法理论中的一个疑难问题即共同犯罪的因果关系问题。

因果关系问题是刑法理论中的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从哲学意义上讲,一种现象引起另一种现象,前一种现象为原因,后一种现象为结果。刑法中的因果关系虽与哲学意义的因果关系具有共性特征,但并非完全相同,它是指刑法

作者简介:党日红(19642),北京警察学院副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2005级刑法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俄罗斯刑法。

—95—

上的行为与危害结果或者损害结果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决定于被决定的关系。这种关系具有客观性、相关性、时间先后顺序性等特征。研究刑法因果关系的目的是为了正确解决行为人(包括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问题。中外众多专家学者对因果关系问题进行过一定程度的研究②,学说很多,但至今没有形成解决因果关系问题的较为科学的学说。由于共同犯罪因果关系的研究要以单独犯因果关系的研究成果为基础,上述情况决定了研究共同犯罪因果关系的复杂性与必要性,因为共同犯罪的因果关系决非一种简单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它除具备简单因果关系的一般属性外,还有其不具有的其他特征。因此,研究共同犯罪的因果关系,无论对解决刑法理论界的争议,还是司法实践中的困惑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从分析单独犯的因果关系入手,进而研究共同犯罪的因果关系,希望能对共同犯罪因果关系的研究有所裨益。

一、因果关系学说述评

中外刑法理论关于因果关系的学说纷纭,难以达成共识:英美刑法将因果关系分为事实上的因果关系与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即双层次原因学说,并对不同层次的因果关系采用不同的标准进行认定。由“but2for”公式来表达,即无A,泛,在事实因果关系的基础上,,使之真正成为承担。法律原因是为了弥补第一层次的缺陷,限定事实原因的范围,从事实原因中筛选出一部分(即法律所关注的那部分)作为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其中选择

③④⑤

的标准有“近因说”“、普通观念说”、“政策说”和“预见

⑥[1]

说”等多种学说。虽然上述选择法律原因的标准不一,难以形成通说,但是将事实原因与法律原因的分立,为刑法因果关系的正确解决提供了基础[2]。在大陆法系的刑法理论中,关于因果关系的学说有条件说⑦、原因说(即原因与

⑧⑨

条件区别说)与相当因果关系说,其中,相当因果关系说又派生出“客观的相当因果关系说”“、主观的相当因果关系说”与“折中的相当因果关系说”,后“折中说”发展为通说。

虽两大法系探求因果关系的途径有所不同,因果关系学说的称谓不同,但细加分析,仍有许多相似之处:首先,大陆法系的“条件说”与英美法系双层次原因中“事实原因”相类似。条件说是大陆法系因果关系理论的一种,该说认为“只要在行为和结果之间存在如无前者即无后者的必然性条件关系,就可以认为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英美法系双层次原因论中的第一层次“事实原因”通常用“But2for”表示,即如果

)就没有Z,则A(B、)就是Z发生的事没有A(B、C……C……

实原因。“Butfor”公式把造成特定结果的所有必要条件都视为原因。可见,两者在理论上有类似之处⑩。其次,大陆法系的“相当因果关系说”与英美法系的“法律因果关系”亦相类似。大陆法系的相当因果关系说,是以条件说为基础,在承认事实因果关系的前提下,根据法律追究刑事责任的需要,运用社会的一般观念,判断某种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事实关系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由此决定行为人是否对这一行为结果负责。相当因果—96

关系说的核心问题是相当性,相当性是法律设定的判断刑法因果关系的标准,是事实因果关系转化为法律上因果关系的关键。英美法系中“法律因果关系”是双层次原因论中的第二层次原因,即认定刑法因果关系时,不仅要证明行为人的行为是某一结果的事实原因,而且要证明其行为也是该结果的法律原因。如何判断是否属于法律原因。英美刑法中的“普通观念说”,采用“公众的一般判断标准”与相当因果关系说的“相当性”判断标准有异曲同工之处。

在我国的刑法理论中,从50年代初就存在必然因果关

ωϖλ

相关内容

  • 刑法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
  • 第15卷第4期2001年7月 江苏公安专科学校学报V o l. 15No. 4 JOU R N AL O F JIA N GSU P U BLI C SECU R IT Y COL L EGE July. 2001 ·法学研究· 刑法因果关系与刑事责任 康均心, 王雨田 摘 要:刑法因果关系与刑事责 ...

  • 陈兴良刑法的为学之道
  • 刑法的为学之道 陈兴良 如何学习刑法,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每个刑法学者都有各自的体会.在这里,我想说一说个人的一些经验.主要涉及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法条与法理的关系:二是总则与分则的关系:三是理论与案例的关系.我的体会是:学习刑法,应当处理好上述三个关系. 一.法条与法理的关系 在很多情 ...

  • 犯罪概念:刑法之内与刑法之外
  • 王牧 上传时间:2008-12-6 浏览次数:1558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时间  :2008年6月6日 主讲人:王牧,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主持人:刘明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多年来,我国刑法学界一直重视对犯罪概念的研究,取得了很多有价值的成果,促进了刑法理论的发展.但是,实 ...

  • 论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 刑法学论文 [论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专业:[法学双学位] 学生姓名:学生学号:指导教师:完成时间:2014年3月27日 论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摘要: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要件中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当危害结果发生时,要确定某人应否对该结果负责任 ...

  • 犯罪构成论_从四要件到三阶层一个学术史的考察
  • 中外法学 PekingUniversityLawJournal Vol.22,No.1(2010)pp.49-69 犯罪构成论:从四要件到三阶层 一个学术史的考察 陈兴良3 犯罪构成是刑法学的核心问题,它是犯罪论的基础,亦是刑罚论的前提,甚至是刑事诉讼法的前置性问题.我国的犯罪构成体系经历了一个复杂 ...

  • 论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 论刑法中的因果关系 收费毕业论文 [2010-08-14 05:07] 16 摘要: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一个十分具体的司法实践问题,也是刑法学者争论最大的一个理 论问题之一.在刑法中,将某结果归咎于某人时,往往需要查明其行为与结果之间是否存在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因此,刑法中的因果关系在定罪中具有重要意 ...

  • 对刑法中_危害行为_的反思
  • 第27卷第7期2009年7月 河北法学 HebeiLawScience Vol.27,No.7Jul.,2009 对刑法中 危害行为 的反思 刘 霜 (河南大学法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摘 要:行为在现代刑法学中处于基础地位.我国刑法理论关于 危害行为 的研究却相对薄弱,随之建立的犯罪论体系 ...

  • 我国刑法的犯罪构成
  • [摘要]犯罪构成在整个刑法学 理论 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刑法的基本 内容 是关于犯罪与刑罚的规定,刑法的基本任务就在于如何正确地定罪和恰当地量刑.犯罪构成在整个定罪活动中具有界限功能和规格作用.如何对犯罪构成尽可能体现 科学 性和法定化,将是我国刑法学的重要任务,而对犯罪构成的 研究 探讨和重 ...

  • 法理学毕业论文选题
  • 法理学毕业论文选题 1. 法治是推动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 2. 略论我国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障 3. 法社会学视野下媒体监督与司法公正的关系 4. 完善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 5. 在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中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6. 和谐社会与对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 7. 培养和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积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