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城市道路行人交通安全

论城市道路行人交通安全

摘要:现在城市交通问题突出,随着我国机动车拥有量增加,道路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尤其是在城市,车辆保有量急剧增加致使交通拥堵不堪,不光是南京,相信全国绝大多数大城市都已经产生不同程度拥堵问题,各级政府部门及规划部门都在努力制定城市交通规划工作,但是城市交通问题的解决是一个持久战,不可能因为一个交通方案就能立竿见影,暂时的交通管制仅能止近渴不能解远需,所以城市交通问题解决是个漫长的系统的全面的过程 关键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行人;分析;措施

1 引言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人口众多的国家,许多城市的中心城区房屋密集、人口集中、商场林立,市中心区的干道两侧的人行道上,行人众多、川流不息,步行交通方式是交通系统中最古老而又不可缺少的交通方式,许多短距离交通都依赖步行。据统计,在城市交通出行方式结构中,步行交通占很大的比重,约为40——60%,而与行人违章有关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30%以上。大中城市道路上行人交通量普遍较大,而且面广分散,在不少道路上往往人、车混行,这也是我国城市道路交通与发达国家城市道路交通的最大不同之处。因此在我国,解决城市道路交通中行人安全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对于解决城市交通问题也具有重要意义。

2 影响行人交通安全的内在原因

2. 1 行人违法穿行行车道

在行人引发的交通事故原因中,主要原因之一是行人违法穿行行车道。虽然因这种违法行为引发的死亡事故比例不高,在全国为5.35%左右,但是违法穿行行车道造成事故后,行人的死伤非常惨重,而且违法穿行行车道对交通秩序也造成很大的不良影响,使通行效率降低。行人违法穿行行车道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简称交通违法)是一种较为普遍的交通违法行为。从行人自身情况分析,有许多不良的主观原因和心理原因。

2. 2 不良交通行为习惯

如果有心在街头观察便不难发现,交通违法的行人几乎触目皆是。据笔者调查,在没有交通警察的路口,行人交通安全违法率高达60%-90%以上。体现最多的是行人过街不走过街设施和人行横道线,不遵守信号灯的规定。即便在许多实施了“城市畅通工程”创建工作的城市,情况也不乐观。笔者在这些城市的主要交叉路口实地测试,有的交通违法率也达到了30-40%左右。其实,在其他地方,到底多少行人有交通违法行为,可能谁也说不清。

如此多的人,如此习惯的交通违法,究其原因,大多受一些不良心态的影响。一是盲目从众心态,认为别人都这样走,自己也可以这样走,跟在别人后面违法脸不红、心不跳;二是认为交通违法不是违法,不能把自己怎么样;三是认为遵守交通法规主要是受警察的约束,只要警察没看见就可以不遵守; 四是警察纠正行人交通安全违法是故意找茬。在这些不良心态的作用下,行人在进行交通活动时,大多我行我素,甚至有些受教育程度很高的人士也如此。在街头可以经常见到很多成年人牵着儿童的手,或者抱着小孩,非常自然的违法横穿行车道。这样一代影响一代,男女老少都如此,形成习以为常的交通“陋习”。 2. 3 危险感知局限性的影响

行人在交通事故中的死亡,主要是在横穿行车道时造成的。据资料分析,横穿行车道时造成的行人死亡事故占行人死亡事故的90%以上。横穿行车道时造成的行人死亡事故,除了驾驶人的原因外,很多情况下都与行人对横穿行车道的危险感知局限性有关。

人们对危险的感知通常与心理因素、生活经验和受教育程度有关。行人横穿行车道时,其危险性非常大,不过究竟大到什么程度,许多人在心理上感受不明显。通常情况下,人对高度的敏感程度比较高,对速度的敏感程度相对较低。当人站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悬崖峭壁边上或者高楼的楼顶边缘时,一般人都会觉得天旋腿软,产生一种恐惧感,急忙后退。但是当行人横过道路时,由于没有高度,加之人们对车辆速度不敏感,大多数人却没有这种感觉。其实,两者的危险是等价的。行人在机动车道上通过,有如在悬崖峭壁上过独木桥,稍有不慎,就可能失足。行人与机动车相撞时,就像人从高高的峭壁上或高楼上掉下来,伤害自然十分惨重。

2. 4 交通管理执法“软弱”

对行人交通违法,交警一般实行劝阻教育,对严重违法者,目前可能实施的最重处罚也仅仅是50元以下的罚款。但教育和罚款往往引起违法者的抵触甚至谩骂,警示效果甚微,交警普遍感到无奈。有位值勤交警说,他每上一个班,起码要劝阻100次以上的行人交通违法。最让他头疼的是,交通违法行人大多对自

己的行为不以为然。通常交警处理一起机动车交通违法,5分钟可以解决问题,但纠正一起行人交通违法,讲解劝说,20分钟不能了事。一位交警说,他因纠正一位老人交通违法行为而被其追骂了近两个小时。如此软弱的执法,缺乏权威性,对行人交通违法抵制作用微乎其微,使交警有一种执法不是,不执法也不是的无奈之感。因此在行人交通秩序管理上往往是运动来了管一阵,运动一过又撒手不管,一冷一热,形成不良循环。交通管理措施就像药物一样,在行人体内似乎形成了“耐药性”,对行人违法的痼疾失去了“治疗”作用。

3 行人交通安全的改善措施

3.1 加强交通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教育

勿庸置疑,要改变交通“陋习”和消除危险感知局限性,最重要的方法之一就是宣传教育。在宣传教育方面,管理部门做了许多工作。但是据笔者了解,宣传内容大多停留在普通说教上,效果不佳。宣传教育大多只告诉行人如何行走,对为什么要这样走却涉及很少。其实行人应当怎样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如何行走,为什么要这样行走,既有社会公德和法律规范方面的哲理,也有运动学、生理学、心理学和其他自然科学方面的规律。后者在宣传教育中往往被忽视,所以宣传教育难以深入人心。

交通“陋习”通常与“无知”挂钩。在交通活动中,行人总以“弱者”自居,不按规定横穿行车道,实际上是“无知”的表现。其实从物理学的角度看,交通中的“弱者”在特定条件下也可以向交通“强者”转化。这其中包含许多自然科学道理。因此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应当将社会科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有机地结合起来,多增加自然科学知识成分,使人们不仅知道怎样参与交通活动,而且知道其中的科学原理。为此在做宣传教育工作时,要制作一些人们喜闻乐见的科普节目,使人们在观看中明白一些自然科学道路,强化宣传效果。

3.2 改善行人交通安全设施

规范行人横穿行车道的行为,应当以引导为主。管理部门要注意多设置行人过街设施指示标志,引导行人从过街设施或人行横道处横路。在道路护栏缺口处必须设立过街设施指示标志,明确提醒和告知行人不能从护栏缺口处横穿道路。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第一的原则,这是简明易懂的安全公理,在一切经济建设活动中,在一切思想政治及组织工作中,必须遵循上述原则。安全第一公理的实质就是安全高于一切,其目的就是关爱生命,珍惜人生,保护人类从事一切活动的安全与健康。

实践证明,在目前行人过街设施匮乏、人的安全意识水平还比较低下的情况下,在道路中心设置隔离护栏,是遏制交通事故的最佳措施之一。但是应当注意,护栏设置后会给行人横路造成不便,应当注意根据具体交通情况设置必要的行人

过街设施或人行横道标线。

3.3 加大行人和机动车交通秩序管理力度

众所周知,在行人交通管理中存在诸多困难,工作量非常大,因此目前交通管理部门对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几乎处于放任状态。这对营造交通文化氛围,规范行人交通行为,提高行人交通安全性十分不利。行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是一股歪风。在对这类歪风治理的初期,根据管理经验,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的同时,必须采取强硬管理措施,其中有效办法之一,就是加大执法力度,集中力量整顿行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该罚款时坚决处以罚款,对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甚至可以采取行政拘留等强制措施。

行人交通秩序管理除了交通警察管理以外,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综合进行。例如与社区管理、机关单位管理、学校管理相结合,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甚至可以向机关单位、学校通报交通违法情况,请机关单位、学校对交通违法者进行批评教育。湖南省常德市政府对机关单位、学校作出硬性规定,要求每人每年必须抽出一天时间上街维护交通秩序,劝导交通违法的行人。这样做,可以使群众教育群众,自我提高,也可以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对管理行人交通秩序十分有效。

由于机动车是造成行人死亡事故的主要方面,因此在规范行人交通秩序的同时,同样要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其中主要是根据安全和畅通要求,严格限制机动车的行车速度,严格执行机动车避让行人的相关法律规定。这种管理往往需要辅以驾驶人职业道路教育和安全科普知识教育才能奏效。管理部门可以制定规定,请驾驶人抽时间上街维护行人交通秩序,让其亲自感受行人横路的难处,使之换位思考和看待行人交通问题,提高控制行车速度、主动避让横路行人的自觉性。

结 论

我国城市行人交通量很大,交通安全问题十分严峻。从主观上分析,行人的不良交通习惯、对危险感知的局限性,是影响行人交通安全的自身原因; 从客观上分析,交通管理执法的“软弱”、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以及行人交通设施的不完善,是影响行人交通安全的外在原因。改善城市道路交通中行人交通问题的主要措施有:营造交通安全文化氛围,加强交通安全文化建设,以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基本素质。加强交通安全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完善行人交通安全标志设施,采用工程手段提高行人过街的安全性。加大行人和机动车交通秩序的管理力度。

参 考 文 献

1. 刘守国 等·交通事故的分析与防治·人民交通出版社,1998.

2. 陈永德 等·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及预防·人民交通出版社,1999.

3. 唐琤琤 等·道路交通安全手册·人民交通出版社,2009.

4. 段里仁 ·道路交通事故概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

5. 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人民交通出版社,2003.

论城市道路行人交通安全

摘要:现在城市交通问题突出,随着我国机动车拥有量增加,道路已经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尤其是在城市,车辆保有量急剧增加致使交通拥堵不堪,不光是南京,相信全国绝大多数大城市都已经产生不同程度拥堵问题,各级政府部门及规划部门都在努力制定城市交通规划工作,但是城市交通问题的解决是一个持久战,不可能因为一个交通方案就能立竿见影,暂时的交通管制仅能止近渴不能解远需,所以城市交通问题解决是个漫长的系统的全面的过程 关键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行人;分析;措施

1 引言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人口众多的国家,许多城市的中心城区房屋密集、人口集中、商场林立,市中心区的干道两侧的人行道上,行人众多、川流不息,步行交通方式是交通系统中最古老而又不可缺少的交通方式,许多短距离交通都依赖步行。据统计,在城市交通出行方式结构中,步行交通占很大的比重,约为40——60%,而与行人违章有关的交通事故占事故总数的30%以上。大中城市道路上行人交通量普遍较大,而且面广分散,在不少道路上往往人、车混行,这也是我国城市道路交通与发达国家城市道路交通的最大不同之处。因此在我国,解决城市道路交通中行人安全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对于解决城市交通问题也具有重要意义。

2 影响行人交通安全的内在原因

2. 1 行人违法穿行行车道

在行人引发的交通事故原因中,主要原因之一是行人违法穿行行车道。虽然因这种违法行为引发的死亡事故比例不高,在全国为5.35%左右,但是违法穿行行车道造成事故后,行人的死伤非常惨重,而且违法穿行行车道对交通秩序也造成很大的不良影响,使通行效率降低。行人违法穿行行车道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简称交通违法)是一种较为普遍的交通违法行为。从行人自身情况分析,有许多不良的主观原因和心理原因。

2. 2 不良交通行为习惯

如果有心在街头观察便不难发现,交通违法的行人几乎触目皆是。据笔者调查,在没有交通警察的路口,行人交通安全违法率高达60%-90%以上。体现最多的是行人过街不走过街设施和人行横道线,不遵守信号灯的规定。即便在许多实施了“城市畅通工程”创建工作的城市,情况也不乐观。笔者在这些城市的主要交叉路口实地测试,有的交通违法率也达到了30-40%左右。其实,在其他地方,到底多少行人有交通违法行为,可能谁也说不清。

如此多的人,如此习惯的交通违法,究其原因,大多受一些不良心态的影响。一是盲目从众心态,认为别人都这样走,自己也可以这样走,跟在别人后面违法脸不红、心不跳;二是认为交通违法不是违法,不能把自己怎么样;三是认为遵守交通法规主要是受警察的约束,只要警察没看见就可以不遵守; 四是警察纠正行人交通安全违法是故意找茬。在这些不良心态的作用下,行人在进行交通活动时,大多我行我素,甚至有些受教育程度很高的人士也如此。在街头可以经常见到很多成年人牵着儿童的手,或者抱着小孩,非常自然的违法横穿行车道。这样一代影响一代,男女老少都如此,形成习以为常的交通“陋习”。 2. 3 危险感知局限性的影响

行人在交通事故中的死亡,主要是在横穿行车道时造成的。据资料分析,横穿行车道时造成的行人死亡事故占行人死亡事故的90%以上。横穿行车道时造成的行人死亡事故,除了驾驶人的原因外,很多情况下都与行人对横穿行车道的危险感知局限性有关。

人们对危险的感知通常与心理因素、生活经验和受教育程度有关。行人横穿行车道时,其危险性非常大,不过究竟大到什么程度,许多人在心理上感受不明显。通常情况下,人对高度的敏感程度比较高,对速度的敏感程度相对较低。当人站在没有防护设施的悬崖峭壁边上或者高楼的楼顶边缘时,一般人都会觉得天旋腿软,产生一种恐惧感,急忙后退。但是当行人横过道路时,由于没有高度,加之人们对车辆速度不敏感,大多数人却没有这种感觉。其实,两者的危险是等价的。行人在机动车道上通过,有如在悬崖峭壁上过独木桥,稍有不慎,就可能失足。行人与机动车相撞时,就像人从高高的峭壁上或高楼上掉下来,伤害自然十分惨重。

2. 4 交通管理执法“软弱”

对行人交通违法,交警一般实行劝阻教育,对严重违法者,目前可能实施的最重处罚也仅仅是50元以下的罚款。但教育和罚款往往引起违法者的抵触甚至谩骂,警示效果甚微,交警普遍感到无奈。有位值勤交警说,他每上一个班,起码要劝阻100次以上的行人交通违法。最让他头疼的是,交通违法行人大多对自

己的行为不以为然。通常交警处理一起机动车交通违法,5分钟可以解决问题,但纠正一起行人交通违法,讲解劝说,20分钟不能了事。一位交警说,他因纠正一位老人交通违法行为而被其追骂了近两个小时。如此软弱的执法,缺乏权威性,对行人交通违法抵制作用微乎其微,使交警有一种执法不是,不执法也不是的无奈之感。因此在行人交通秩序管理上往往是运动来了管一阵,运动一过又撒手不管,一冷一热,形成不良循环。交通管理措施就像药物一样,在行人体内似乎形成了“耐药性”,对行人违法的痼疾失去了“治疗”作用。

3 行人交通安全的改善措施

3.1 加强交通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教育

勿庸置疑,要改变交通“陋习”和消除危险感知局限性,最重要的方法之一就是宣传教育。在宣传教育方面,管理部门做了许多工作。但是据笔者了解,宣传内容大多停留在普通说教上,效果不佳。宣传教育大多只告诉行人如何行走,对为什么要这样走却涉及很少。其实行人应当怎样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如何行走,为什么要这样行走,既有社会公德和法律规范方面的哲理,也有运动学、生理学、心理学和其他自然科学方面的规律。后者在宣传教育中往往被忽视,所以宣传教育难以深入人心。

交通“陋习”通常与“无知”挂钩。在交通活动中,行人总以“弱者”自居,不按规定横穿行车道,实际上是“无知”的表现。其实从物理学的角度看,交通中的“弱者”在特定条件下也可以向交通“强者”转化。这其中包含许多自然科学道理。因此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应当将社会科学知识和自然科学知识有机地结合起来,多增加自然科学知识成分,使人们不仅知道怎样参与交通活动,而且知道其中的科学原理。为此在做宣传教育工作时,要制作一些人们喜闻乐见的科普节目,使人们在观看中明白一些自然科学道路,强化宣传效果。

3.2 改善行人交通安全设施

规范行人横穿行车道的行为,应当以引导为主。管理部门要注意多设置行人过街设施指示标志,引导行人从过街设施或人行横道处横路。在道路护栏缺口处必须设立过街设施指示标志,明确提醒和告知行人不能从护栏缺口处横穿道路。安全第一的思想,安全第一的原则,这是简明易懂的安全公理,在一切经济建设活动中,在一切思想政治及组织工作中,必须遵循上述原则。安全第一公理的实质就是安全高于一切,其目的就是关爱生命,珍惜人生,保护人类从事一切活动的安全与健康。

实践证明,在目前行人过街设施匮乏、人的安全意识水平还比较低下的情况下,在道路中心设置隔离护栏,是遏制交通事故的最佳措施之一。但是应当注意,护栏设置后会给行人横路造成不便,应当注意根据具体交通情况设置必要的行人

过街设施或人行横道标线。

3.3 加大行人和机动车交通秩序管理力度

众所周知,在行人交通管理中存在诸多困难,工作量非常大,因此目前交通管理部门对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几乎处于放任状态。这对营造交通文化氛围,规范行人交通行为,提高行人交通安全性十分不利。行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是一股歪风。在对这类歪风治理的初期,根据管理经验,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的同时,必须采取强硬管理措施,其中有效办法之一,就是加大执法力度,集中力量整顿行人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该罚款时坚决处以罚款,对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甚至可以采取行政拘留等强制措施。

行人交通秩序管理除了交通警察管理以外,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综合进行。例如与社区管理、机关单位管理、学校管理相结合,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甚至可以向机关单位、学校通报交通违法情况,请机关单位、学校对交通违法者进行批评教育。湖南省常德市政府对机关单位、学校作出硬性规定,要求每人每年必须抽出一天时间上街维护交通秩序,劝导交通违法的行人。这样做,可以使群众教育群众,自我提高,也可以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对管理行人交通秩序十分有效。

由于机动车是造成行人死亡事故的主要方面,因此在规范行人交通秩序的同时,同样要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其中主要是根据安全和畅通要求,严格限制机动车的行车速度,严格执行机动车避让行人的相关法律规定。这种管理往往需要辅以驾驶人职业道路教育和安全科普知识教育才能奏效。管理部门可以制定规定,请驾驶人抽时间上街维护行人交通秩序,让其亲自感受行人横路的难处,使之换位思考和看待行人交通问题,提高控制行车速度、主动避让横路行人的自觉性。

结 论

我国城市行人交通量很大,交通安全问题十分严峻。从主观上分析,行人的不良交通习惯、对危险感知的局限性,是影响行人交通安全的自身原因; 从客观上分析,交通管理执法的“软弱”、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以及行人交通设施的不完善,是影响行人交通安全的外在原因。改善城市道路交通中行人交通问题的主要措施有:营造交通安全文化氛围,加强交通安全文化建设,以提高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基本素质。加强交通安全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完善行人交通安全标志设施,采用工程手段提高行人过街的安全性。加大行人和机动车交通秩序的管理力度。

参 考 文 献

1. 刘守国 等·交通事故的分析与防治·人民交通出版社,1998.

2. 陈永德 等·道路交通事故的分析及预防·人民交通出版社,1999.

3. 唐琤琤 等·道路交通安全手册·人民交通出版社,2009.

4. 段里仁 ·道路交通事故概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

5. 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编·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释义·人民交通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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