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质管理办法1

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物资管理部工作管理办法

目录

1.物质计划管理办法................................................ 2.物资招标管理办法.............................................. . 3.物资验收管理办法............................................ ... 4.物资仓储管理办法............................................... 5、物资采购程序管理办法„.. „„„„„„„„„„„„„„„„„„„„ 6. 废、旧物资及包装物管理办法„„„„„„„„„„„„„„„„„„„

前 言

本管理办法的编制原则和要求符合企业标准体系的国家标准(GB/T15496-15498)\GB/T1.1《标准化工作指导原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道则》。 本办法的起草部门:物资管理部 本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物资管理部

本办法批准人:

物资计划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物资计划管理的职责、内容与方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物资采购计划管理工作。 2 职责

2.1 公司实行全面物资采购计划管理,确保重点工作计划如期完成。

2.2 公司实行分级物资采购计划管理制,物资管理部为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全公司物资采购工作:包括物资需用计划的平衡、汇总,对供货厂商评价和选择,物资采购的招标工作,招标文件(商务标书)的编制、修改、解释,委托相关方对采购物资进行运输、储存、收发和对在库物资的保管保养,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和合同执行的监控。负责物资招标代理机构、设备监造方、设备代办单位、设备制造厂家之间的协调。

2.3 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和专业所需采购的物资需求计划(见附表A )的编制、审批工作,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提交物资管理部。

2.3.1 技术质管部、工程管控部: 负责编制(或审核施工单位编报的)设备和材料需用计划;确定设备和材料的交货进度;配合物资供应部对供货厂商的生产、技术能力进行资质审查;负责招标文件(技术标书)的编制、修改、解释;负责联系生产厂家或监造方检查或参与设备的监造;负责制造厂家技术资料的催交和验证;参与到货物资的开箱验收,办理物资出库领用手续。

2.3.2 安全环保部:负责工程所需安全工器具需用计划的编制与审核,配合物资管理部对供货厂商进行资质审查,并参与该类物资到货后的开箱验收,办理物资出库领用手续。

2.3.3 各参建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设备清册及材料清单编报甲供(设备)材料需用计划(见附表B ),工程管控部、计划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提交物资部。 2.4 计划部:负责物资需用计划的审核;负责材料或设备概算价的确认。

2.5 财务部:负责物资采购所需资金的筹措和支付;负责和物资管理部或物资代管单位进行物资台帐的稽核。

2.6 物资管理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物资采购申请编制采购计划,按照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确定采购方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3 管理内容与方法 3.1 计划编制的原则

3.1.1 采购计划的编制必须体现先进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严肃性的原则。

3.1.2 采购计划编制必须结合公司工程进展情况、年度工作目标,按照职能分工进行年度和月度工作计划的编制。 3.2 计划的编制

3.2.1 招标物资计划的编制

3.2.1.1 各专业负责人根据设计院编制的设备规范书和工程进度情况,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提出申请,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计划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报物资管理部组织采购。

3.2.1.2 采购计划由物资管理部编制,按照工程进展情况和正常的采购周期分批报有关部门审批后进行

招标采购。

3.2.1.3 设备采购应及时,以利于设计院及时取得设备的相关材料,进入施工图设计。 3.2.2 其他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

3.2.2.1 物资采购申请表应包含物资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计划价格到货日期及技术要求,必要时需编制技术规范书。

3.2.2.2 物资采购申请表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计划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报物资供应部组织采购。

3.2.2.3物资供应部根据经批准采购申请的工程实际需要编制采购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3.2.3 年度计划任务书编制

3.2.3.1 每年11月中旬,物资管理部编制部门年度采购工作计划,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于12月初报计划部。

3.2.3.2 年度采购计划编制的依据: ——公司管理的方针、目标、指标;

——工程建设情况; ——公司下达的任务; ——市场条件; ——物资的市场预测。

3.2.3.3 计划部汇总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形成年度采购计划书,报公司批准后形成下年度的物资采购计划。

3.2.4 月度计划的编制

物资供应部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各部门报送的物资采购计划,经过分类后分批进行采购 。

附录A :物资需求计划表 物资需求计划表

编号:

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材料需用计划表

工程名称: 图纸卷册:

填报单位: 审核: 编制:

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物资招标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物资招标管理的职责、内容与方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的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未标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199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招标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公司:是指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3.2 物资:指工程设备、原辅材料以及行政管理所涉及的形成固定资产的物品和生产性的低值易耗品。 4 职责

4.1 招标工作在公司招标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物资管理部负责物资招标组织、执行工作。

4.2 工程管控部、技术质管部部、计划部、财务部、综合管理部负责招标采购的技术配合、参与和监督。

4.3 依法成立公司招标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招标活动 。 4.4 审计监察部门应对物资招标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招标的前提

5.1.1 招标必须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和信用的原则。 5.2 招标的范围

5.2.1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招标法》和《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执行招投标管理。

5.2.2 对不足三家潜在供应商的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但必须报招标委员会批准,同时应严格进行技术、经济的控制和洽谈。 5.3 招标的方式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和邀请招标。 5.4 招标基本条件

5.4.1 采购内容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5.4.2 采购内容的技术规范、商务条件已经审查通过。 5.5 招标前期工作

5.5.1 提出招标计划。工程管控部和技术质管部各专业负责人根据设计院编制的设备规范书和工程进度,提出设备采购需求计划并编制技术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会审后,物资管理部按照相关规定和施工

进度情况确定采购形式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采购。设备采购应及时,以利于设计院及时取得设备的相关材料,进入施工图设计。

5.5.2 编制招标文件。由于设备涉及到相互间的机械接口、电气接口、控制接口、供货范围等具体要求,因此,招标文件技术规范部分由设计部门编制、工程管控部和技术质管部审核,商务部分由物资管理部会同相关部门或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技术规范进行编制,两者统一后,形成招标文件的初稿。

5.5.3 调研使用情况。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对同类型设备的制造运行、技术、交货、服务等情况进行调研,对设备的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在招标文件评审阶段进一步加以完善。

5.5.4 审查招标文件。按不同专业组成相关的专家组,对招标文件初稿进行审查,从技术和经济等方面对标书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尽量做到从开始发标到评标结束的修改、补充量为最小。招标文件评审应形成会议纪要,经过批准后,由编标部门按纪要内容修订、完善招标文件。

5.5.5 招标前期工作由物资供应部会同有关部门或由招标代理机构与物资供应部共同组织进行。 5.6 编制招标文件的原则要求

5.6.1 招标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5.6.2 招标文件必须贯彻公正、公平的原则和稳定可靠、经济实用、符合国情的方针。 5.6.3 招标文件必须清晰明了,言简意赅,对容易引起概念性争论的名词必须明确定义。

5.6.4 招标文件必须有符合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并具有可操作性的合同条款,对有特殊要求的,可增加特殊合同条款。

5.6.5 技术规范必须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确定的标准,因设计原因需要变更的,须经原批准单位的批准,同时应遵循国际、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不得随意降低或提高功能、性能和参数等技术要求。 5.6.6 招标文件不得带有任何的倾向性。 5.7 开标和评标

5.7.1 按照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公开开标时,除了招、投标双方参加外,还应有监督部门参加。

5.7.2 开标会议应向与会人员宣明投标截止前的投标情况,评标原则、评标纪律、评标日程安排等事项。

5.7.3 在监标人、投标代表验明其投标文件无误后,由专人进行开标、唱标、记录。

5.7.4 按照确定的评标机构,相关专家按专业进入评标组,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阅读投标文件。分别对投标文件载明的资质、业绩、能力、财务状况、技术配置、执行标准、投标产品的性能、参数、结构等进行评析。

5.7.5 针对投标文件,向投标人提出需要澄清的问题,经技术组长签字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所提问题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有理性、有深度、透彻、明了。

5.7.6 采用面对面的方式召开澄清会的,仅就书面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评委会对所有投标人一视同仁,不得带有倾向性。

5.7.7 评标过程应充分发挥以专业组长为首的技术决策系统的决策作用,实行层层把关、各负其责、民主讨论、科学决策的审核原则。

5.7.8 针对不同专业设备的特点,评标可采用综合评议法、打分法。

5.7.9 评标专家应从法律、商务条款、技术、报价等方面,对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答疑等招标材料,通过技术、商务评审后,形成技术上先进可靠,经济上价格合理的评标结果。

5.7.10 召开评委会,听取各评标组汇报。编写评标总报告,向招标委员会推荐预中标人和备选中标人方案,供招标委员会决策。

5.7.11 开标、评标过程必须严肃纪律、确保保密。 5.8 定标

5.8.1 中标侯选人的确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法律规定。

5.8.2 召开评标会,由评委会主任向招委会汇报各投标人的企业概况、投标产品业绩、企业质量管理状况、财务与资信状况、各投标人存在的投标偏差、技术经济对比分析等综合情况,供领导决策。 5.8.3 物资管理部根据招委会的定标结果上报公司。

5.8.4 根据公司的批复,向预中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约定合同谈判的时间、地点,合同谈判成功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同时向其他投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 5.9 合同的签订

5.9.1 招标过程的所有材料,包括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材料、报价、承诺等,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5.9.2 合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中标人签订。

5.9.3 合同的供货范围、价格、付款方式、技术性能参数等技术经济条款,应严格按照中标条件进行签订;如确需修改批准的中标条件或预中标人,须通过必要的程序和招标委员会批准。 5.9.4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10 文件归档

5.10.1 招标文件归档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含电子版)、第一、二步开标文件、商务技术澄清、委派监督员审查表、投标商登记表、第一、二步开标登记表、开、评标监审表、个人打分表、打分汇总表、技术评标报告、商务评标报告、总评标报告等。

附录A :

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审查表

附录B

物资招(议) 标评定情况表

2、本表共两页,此页为第一页。

物资招(议) 标评定情况表

2、本表共两页,此页为第二页。

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物资验收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物资验收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现场物资验收管理工作。 2 术语和定义

公司:是指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物资:是指工程设备、原辅材料等形成固定资产的物品和生产性的低值易耗品。 3 职责

3.1 物资管理部是负责组织物资验收的归口管理部门。

3.2 公司档案室是物资验收的原始材料的归口管理部门。开箱检验材料由物资管理部及时移交给公司档案室。

3.5 工程管控部和技术质管部各专工负责参与本专业设备、材料到货验收工作,及时掌握设备、材料验收动态,记录开箱时发现的设备材料缺损并参与分析和鉴别。

3.6 设备开箱时由供货单位及时将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报交物资管理部。

3.7 物资供货方接到书面验收通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派人员依据本办法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参与验收,则本次视验收结果有效。此次验收不减轻和解除物资供货方所应承担的在设备、材料安装、调试或质保期中发现的设备、材料质量缺陷的任何责任。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验收流程

4.1.1 公司物资验收流程:

物资供应部根据合同供货范围核对《设备发货清单(预报) 》,如发现问题及时与供货方联系处理;确认无误后做好接货准备;物资到货后,物质供应部拟定验收时间,通知物资供货方、使用单位或部门、技术质管部或工程管控部专工、仓库管理员共同验收。

4.2 管理内容

4.2.1 物资运抵工地后,接货单位负责将物资卸至指定地点,对于超大、超重或特殊件应有卸车技术措施,设计最佳卸货方案,避免二次搬运。货物在车板上,应立即对货物包装外观进行初步检查,包装外观检查无问题的,货物及时卸车并与运输单位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如有问题,立即通知物资管理部、物资供货方、运输方,做好记录(必要时应用数码相机进行拍照、摄像) 办理索赔。 4.2.2 开箱验收

4.2.2.1 代保管单位应根据物资预计到货情况,定期(每半月一次) 编制、更新设备、材料验收计划。 4.2.2.2 对于进口设备、材料国外供货的,按合同约定在索赔期内及早进行开箱验收。

4.2.2.3 对于进口设备、材料国内分包的,按合同约定在索赔期内及早进行开箱验收。

4.2.2.4 设备、材料开箱验收前七个工作日,代保管单位应书面通知货物供货方、施工单位、仓库保管员、物资供应部、设备部 (若为进口设备,应同时通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具体时间、地点,以便各方见证开箱验收情况并在会签单上签字认可。在开箱验收通知中应声明:“若在规定的时间内货物供货方代表未能参加开箱验收,则需方有权自行安排开箱验收,开箱验收结果将视同为有效,货物供货方应无条件接受”。

4.2.2.5 代保管单位负责组织开箱清点,根据设备供货商提供的装箱清单逐项、逐件进行核查并仔细查看设备外观质量、规格型号及数量,并负责书面记录(对于国外设备需用中英文) 开箱验收结果(必要时应用数码相机进行拍照、摄像) ,作为该设备重要的图片、影像档案材料保存。

4.2.2.6 若开箱验收时发现设备、材料数量短缺或规格型号不符,代保管单位应立即书面通知货物供货方限期补货或更换。若发现损坏或丢失,应当立即会同物资供应部采取适当的措施对货物供货方提出索赔要求。

4.2.2.7 设备材料由公司档案室收存归档,并复印分发到各需求单位。

4.2.2.8 经会签的《物资验收签证单》,由会签方各存一份,代保管单位负责分发 。 4.2.2.9 经验收合格后,代保管单位与仓库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 4.3 管理要求 4.3.1 验收准备

4.3.1.1 人员准备:安排好负责质量验收的技术人员或用料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配合适量验收的装卸搬运人员。包括公司工程管控部 、物资管理部、使用单位(施工单位工程部) 、物资仓库、货物供货方、承运单位。

4.3.1.2 材料准备:收集并熟悉待验物资的有关文件,如技术标准、订货合同等。 4.3.1.3 器具准备:准备好验收用的检验工具,如衡器、量具等,并校验准确。 4.3.1.4 货位准备:确定验收入库时存放货位,计算和准备堆码苫垫材料。

4.3.1.5 设备准备:大批量物资的数量验收,必须要有装卸搬运机械的配合,应做好设备的申请调用。 此外,对于有些特殊物资的验收,如毒害品、腐蚀品、放射品等,还要准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并准备好验收后可靠安全的储存场所。 4.3.2 核对凭证

入库物资必须具备下列凭证:

4.3.2.1 订货合同副本是仓库接收物资的凭证。

4.3.2.2 供货单位提供的材质证明书、装箱单、磅码单、发货明细表等。

4.3.2.3 物资承运单位提供的运单,若物资在入库前发现残损情况,要有承运单位或货物供货方的货运记录或普通记录,作为向责任方交涉的依据。

4.3.2.4 所有材料由公司档案室收存,复印给各需求单位。

4.3.2.5 代保管单位将上述凭证加以整理全面核对。订货合同要与供货单位提供的所有凭证逐一核对,相符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实物检验。 4.3.3 实物检验

参加验收的人员根据订货合同副本和有关技术材料对实物进行数量和质量检验。

4.3.3.1 数量检验:由物资管理部或物资仓库管理部门负责。按物资性质和包装情况,数量检验分为3种形式,即计件、检斤、检尺求积。

a)一般情况下,计件物资应逐一点清,固定包装物的物资,验收完应按原包装封好,以利于保管。 b)金属材料、某些化工产品按检斤验收。板材、型材等,先要通过检尺,按规定的换算方法换算成重量验收。

c)在一般情况下数量检验应全验,即按件数全部进行点数,按重量供货的全部检斤,按理论换算重量供货的全部先检尺,后换算为重量,以实际检验结果的数量为实收数。 d)有关全验和抽验,如果商品管理机构有统一规定时,则可按规定办理。

4.3.3.2 质量检验:由参与验收的公司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质量检验包括外观检验(规格、型号、材质、产地、颜色等) 、尺寸精度检验、机械物理性能检验和化学成分检验。

e)通过外观检验物资的包装外形或装饰有无缺陷;检查物资包装的牢固程度;检查物资有无损伤,如撞击、变形、破碎等;检查物资是否被雨、雪、油污等污染,有无潮湿、霉腐、生虫等。外观有严重缺陷的物资,物资管理部门要单独存放,做好标识,防止混杂,等待处理。

f)金属材料中型材、部分机电产品和少数建筑材料进行尺寸精度检验。对部分机电产品的检验,可采用抽验的方式进行。 4.3.4 验收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4.3.4.1 物资验收中如发现材料不齐、数量短缺、质量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应区别对待及时处理。 4.3.4.2 材料等未到或不齐时,由物资供应部负责及时向供货单位索取,到库物资作为待检验物资堆放在待验区,待证件到齐后再进行验收,证件未到之前,不能验收,不能入库,更不能发料。 4.3.4.3 技术材料未到或不齐时,由公司专业负责人及时向供货单位索取,物资供应部配合。 4.3.4.4 数量短缺规定在磅差范围内的,可按原数入账,凡超过规定磅差范围的,应查对核实,做好验收记录,由物资管理部向供货单位交涉补供事宜。

4.3.4.5 凡质量不符合规定时,应及时向供货单位办理退货、换货交涉,或征得供货单位同意代为修理,或在不影响使用前提下降价处理。规格不符或错发时,应先将规格正确的予以入库,规格错误的做好验收记录交物资供应部办理换货。不符的货物由仓库单独存放、妥善保管。

4.3.4.6 凡属承运部门造成的货物数量短缺或外观包装严重残损等,应凭接运提货时索取的“货运记录”向承运部门索赔。

4.3.4.7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进行处理时还应注意下面几个方面:

a)在物资入库凭证未到齐之前不得正式验收。如果入库凭证不齐或不符,仓库有权拒绝接收或暂时存放,待凭证到齐后再验收入库。

b)发现物资数量或外观上不符合规定时,要会同有关人员当场做出详细记录,交接双方应在记录上签字,由货物供方给予确认,否则仓库应拒绝接收。

c) 在数量验收中,计件物资应及时验收,发现问题要按规定的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出索赔要求;否则,超过索赔期限,责任部门对形成的损失将不予负责。物资管理部应随时了解、掌握设备发货动态,根据供货合同规定的设备交货期,定期(一般每月一次,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编制设备发货到货预报表,及时向工程管控部、技术质管部或使用单位通报到货情况。 5 设备、材料付款的控制

5.1 设备款首付按采购合同执行;中间付款和尾款必须附有工程管控部和技术质管部部专业主管签认的《设备付款质量问题签证》(详见附录D )。 5.2 设备中间付款和尾款支付履行程序

设备厂家填报《设备付款质量问题签证》→报设备部专业主管审核、主任签字→物资管理部、财务部按签证单和合同规定办理。 5.3 履行责任

设备、材料付款履行过程中,各职能部门专业主管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不按“办法”要求办理付款手续,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附录A

物资到货情况表

本表式共三联,承运单位、买方单位、接收单位各执一联。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物资验收通知单

编号:

兹定于 年 月 日 时,在 ,对 设备进行到货验收,请贵单位接后,安排相关人员按时参加验收,如在规定时间没有参加验收,则视本次验收结果有效。此次验收不解除物资供货方所应承担的在设备、材料安装、调试或质保期中发现的设备、材料质量缺陷的责任。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

负责人(签名) :

发单位(公章) :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设备开箱检验签证单

编号:

注:参加检验人员应签名和日期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

设备付款质量问题签证

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物资仓储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物资仓储管理工作的职责、工作内容与方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物资的搬运、储存、养护、包装、发放的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DL /T855—2004 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公司:是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物资:是指工程设备、原辅材料等形成固定资产的物品和生产性的低值易耗品。 4 职责

4.1 物资管理部负责所有采购物资搬运、储存、养护、包装、发放的归口管理工作。

4.2 物资供应部负责所有仓储物资相关数据信息资料的维护和管理,并对其他相关单位监督。 4.3 物资管理部负责对施工单位仓储物资进行抽查,对监理单位的控制情况进行抽查。 4.4 物资供应部负责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发放、审批工作。 4.5 公司与相关单位有采购保管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5.1 管理流程

5.1.1 入库:物资到货验收合格后由参与验收的仓管员填写《入库单》办理相关入库手续,按货物保管要求分类、分区域存放;做好物资标识;建立入库、出库台账,并建立物料成品的储位资料台账,以便于直接查找物料或成品的存放位置。

5.1.2 出库:使用单位经办人填写《领料单》,报领用单位主管、发料单位主管审批,发料人确认后方可出库。 5.2 管理内容

5.2.1 物资保管单位应根据设备、材料的性能、类别、存储的不同要求分别存放,做好各种物资的标识。

5.2.2 领用人填写公司统一格式的《领料单》 ,经各相关单位审核、审批后,仓库管理员严格按规格、数量发放。

5.2.3 仓库管理部门应保证物资的入、出库符合规定的手续,做好记录,保证账、卡、物相符。

5.2.4 对有特殊保管要求的物资应配置相应的设施,按照规定的要求执行。

5.2.5 保管人员对仓储区域按要求进行巡视,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2.6 所有随机资料应按要求做好收集、登记、归档工作。 5.3 管理要求 5.3.1 搬运要求

5.3.1.1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5.3.1.2 操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5.3.1.3 在物资的装卸、运输过程中要捆扎牢固,轻起轻放,防止物资的损害;

5.3.1.4 对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的装卸、运输应按照危险品装卸、运输相关规定执行; 5.3.1.5 在装卸、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环境制度和相关法规要求。 5.3.2 仓储要求

.5.3.2.1 仓库管理的一般原则如下:

a)仓管人员应按物料的特性、体积、重量、数量,分库、分类、分区存放; b)仓管人员应绘制仓库平面图,标明各类物资存放位置,并帖于明显处: c)各类物资应堆放整齐,标记清楚;

d)已验收物资、待验收物资和不合格物资应分区存放,并标记清楚:

e)每月应核对物料账,遇有账实不符,应及时追查原因后,报公司领导核准后方可调整; f)仓库应设置相应的消防设备及消防器材和报警装置: g)仓库内应随时保持清洁、干燥和通风状态良好;

h)易燃易爆物资应与其他物资隔离保管,并于明显处标示严禁烟火;

i)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加强火源、电源管理,做好防火、防汛、防盗、防虫、防潮等工作; j)仓库管理要求做到“三化”、“三保”、“三清”、“两齐”、“三一致”、“五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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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化”,即仓库规范化、存放系列化、养护经常化。 “三保”,即保质、保量、保安全。 “三清”,即材料清、规格清、数量清。 “两齐”,即库区整齐、工位整齐。 “三一致”,即账、物、卡一致。

“五防”,即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变形。

5.3.2.2 物资分类保管的基本原则 a)危险物资的保管

✧ 危险物资应存放于危险物资专用库场内,标示明显,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应急器材。 ✧ 危险物资库场管理人员,应经过专门训练,了解和掌握各类危险物资保管知识,并经考

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 危险物资保管及现场、库场管理人员应认真核对品名、数量、标记和规格,按单发货,

防止错发。

✧ 危险物资进入库场时,库场管理人员应严格把关,性质不明或包装不符合规定的,库场

管理人员有权拒收。

✧ 危险物资应堆放牢固,标记朝外或朝上。

✧ 危险物资库场应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 对于各种易燃液体应储存在阴凉通风的地方,应注意密封,防止渗漏,并标记清楚,防

止混用。

b)金属物资的保管

选择适宜的保管场所。金属物资存放的场所,不论库内库外均应清洁干燥,防止受潮,避免与酸、碱、盐等化学物资接触。 ● ● ●

妥善堆码和密封,防止金属材料受潮、受损。

保护金属材料的防护层和包装,防止因防护层受损而生锈。 加强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c)设备和甲供材料的保管

设备和甲供材料的保管应按照DL/T855—2004《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保管。 供应商有特殊保管要求的按供应商的保管要求执行。

物资管理部应及时做好采购过程中所有资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归档工作,资料保管期限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二年为止。 5.3.2.3 物资出库要求

a)出库工作设备按照图纸号、箱单号或KKS 编码发放,对有保管期限的物资要在限期内发放完毕;对可以回收复用的物资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先旧后新的原则发放。物资出库要及时准确,出库工作尽量一次完成,防止差错。出库物资的包装要符合交通运输部门的要求。另外,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物资出库和发运程序,把物资的出库和发运工作搞好。

b)仓库保管员的主要任务是:所发放的物资必须准确、及时、保质保量地发给领用单位,包装必须完整、牢固、标记正确清楚,核对必须仔细。要坚决杜绝凭信誉或无正式手续的发货。

c) 物资出库要做到“三不”、“三核”、“五检查”。“三不”,即未接单据不翻账,未经审单不备货,未经复核不出库:“三核”,即在发货时,要核实凭证、核对账卡、核对实物;“五检查”即对单据和实物要进行品名检查、规格检查、包装检查、件数检查、重量检查。物资出库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服务质量,为用户提货创造各种方便条件,小件货物由领货人自行搬走,大件货物由保管单位负责用吊具装至领货人的车板上,领货单位派必要的装卸工配合装车,杜绝差错事故。

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物资采购管理的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办法适用于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招标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的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采购管理:是指采购人员事先提出货物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供应商参加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的一种交易行为。通过采购的一系列手段,来达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4 职责

4.1 物资管理部是物资采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各使用部门物资需用计划的收集汇总,编制物资采购计划(详见附录A )并实施物资采购、物资付款。负责对施工承包商采购的物资计划、采购、检验、保管及使用进行监督控制。

4.2 各使用部门负责编制、报送物资需用计划。

4.3 工程管控部、技术质管部负责采购过程中的技术协议的起草和洽谈。

4.4 物资采购管理接受公司招标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招标委员会是公司采购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采购原则

5.1.1 技术要求复杂、价值较高物资的采购执行招投标制;技术要求简单、价值较低物资采用质量、价格比选订货方式。

5.1.2 根据具体情况,在保证供应和质量的情况下集中组织采购,对规格、技术要求或供应渠道相同的设备、材料,尽量“打包”采购以降低采购价格,减少管理成本。 5.2 采购方式

5.2.1 招标方式:单项合同估算价值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物资 。

5.2.2 质量、价格比选方式:单项合同估算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

5.2.3 直接采购:一次性采购合同估算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技术含量不高的物资可以采用议价、寻价直接采购。 5.3 采购程序

5.3.1 采购计划:物资计划主管根据己批准的各部门申报的采购申请表,平衡工程进展情况及库存量,认真核实规格、型号、数量、需用时间、到货时间、以及采购方式等,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按物资采购计划审批程序批准后组织采购。对数量多的物资,做到适时分批进货,减少资金占用,防止库存积压。

5.3.2 招标采购程序:按照《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物资招标管理办法》执行。 5.3.3 比质比价采购程序:

5.3.3.1 各部门编制物资需求计划。经计划部概预算主管确认,主管领导审批报物资管理部。 5.3.3.2 物资管理部编制采购计划,报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后组织采购。

5.3.3.3 物资部和各物资申请部门共同选定供货商,拟定询价文件,并结合技术规范书,按相关程序进行质量、价格比选,确定供货厂商,报招标委员会确定。

5.3.3.4 物资管理部组织物资申请部门、计划部、财务部、审计部等相关各方进行合同谈判,由工程管控部或技术质管部签订技术协议,物资管理部拟定商务合同文本,并填写合同会签表(详见附录B) ,经合同会签后报请公司总经理签订订货合同。

5.3.3.5 特殊设备、材料的订货。特殊设备或材料,只有一家供货厂商。由物资供应部会同工程管控部、技术质管部、计划部、财务部进行技术、商务合同谈判,经合同会签后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并报总经理签订合同。 5.3.3.5 要求:

① 询价采购物资应在“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证、合格证)齐全的厂家订货;必须有超过三家以上具备此项物资生产资质的厂家报价并进行比较,择优选择;经过招标或比价方式与公司签订过订货合同,信誉、服务较好的厂家可优先选用;首次报价的厂家需对其索要各项资质、公司业绩等相关材料。

② 选定的供应商应先与工程管控部或技术质管部进行技术交流,对供货商的生产能力、技术能力、产品价格、产品质量、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以求最佳供货单位。

③ 物资管理部、工程管控部或技术质管部综合比选后把满足技术要求的拟询价供应商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比价。(详见附录C )

④ 比质比价采购报价可采用现场报价或传真报价两种方式,要加强过程中的保密;采购估算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要求密封报价。

⑤ 按比价文件规定的日期,物资管理部按时组织比质比价评审会议,工程管控部、技术质管部、计划部、财务部、综合办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会议;审计监察人员负责比质比价采购全过程的监督和审核工作。

⑥ 综合比较后由评审小组择优推荐中标人,结果报招标委员会召开定标审议会确定,(详见附录D )物资管理部组织签订技术协议和商务合同。 5.4商务合同签订程序

5.4.1供应商必须是东乌珠穆沁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经过招标或比质比价、议价程序确定的; 5.4.2比质比价采购过程的所有材料,包括文件、澄清答疑材料、报价、承诺等,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5.4.3商务合同的供货范围、价格、付款方式、技术性能参数等技术经济条款,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比质比价文件的规定进行签订;如需修改确定的合同条件或预中标人,须通过必要的程序和招标委员会批准;

5.4.4商务合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中标人签订。商务合同签订前必须办理合同会签手续,方可签订。合同经买卖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 5 资料管理

5. 5.1 物资订货阶段的资料管理。

招标文件、供货厂家投标文件、评标记录、(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技术规范书一起构成该设备(材料)的技术档案。简单设备技术档案由设备(材料)技术、商务文件及合同构成。设备、材料订货阶段的资料收集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下表内容。下表资料由物资管理部 归档保存。

5. 5.1 到货物资的资料管理。

到货物资须有完整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有装箱发货清单及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施工承包商或代管单位必须按质量要求和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并对其检验的工作质量和检验、试验报

告的准确性负责。这些随设备、材料一起到达的技术资料由代管方移交业主方资料室保管存档,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附录A :物资采购计划表

物资采购计划表

附录B :合同会签表

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附录C :设备厂家及经销商预选审批表

设备厂家及经销商预选审批表

附录D :物资比价采购评议表

采购询价评议表

计划来源: 日期:

附录E :比价邀请

比价邀请

收件单位: 收 件 人: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发 稿 人: 批 准 人: 电 话: 传 真: 传真页数:

比价邀请

日 期:

具体技术要求见采购数据表

1. 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采用邀请报价方式邀请符合本次报价所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的生产制造单位(以下简称“报价人”),就上述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报价文件。

2. 本报价的范围为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

3. 我公司付款方式为 预付款,到货付 ,验收合格 ,质保金 。如贵公司不能接受我司付

款方式,请另行注明。

4. 报价人提供报价文件,以传真文件为准。

5. 报价截止时间: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6. 报价书送达地点: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 7. 若对文件内容有疑问,请以传真的形式联系。 询价人: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东乌珠穆沁旗 邮 编: 传 真: 电 话: 联系人:

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废、旧物资及包装物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对公司范围内所产生的废、旧物资及包装物进行收集、处置,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及包装物的管理和实施。 本制度适用于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工作场所产生废、旧物资及包装物的单位和管理单位。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4 术语和定义

废物资:凡经鉴定,已丧失原使用性能,无利用价值的为废物资。 旧物资:凡属领出已用过的物资,经修复尚能继续使用的为旧物资。 5 管理职责

5.1 物资管理部负责公司废、旧物资及包装物的统一管理,负责废物资的回收、保管和处理工作。

5.2 财务部对属于固定资产的废、旧物资依据固定资产卡片纪录确定其净残值,并做好相应的帐务处理。

5.3 审计部门负责废、旧物资管理全过程监督工作。 6 执行程序

6.1 废、旧物资及包装物的回收范围 6.1.1大型设备包装箱、包装物。

6.1.2电缆敷设完毕后的空盘架;阴阳离子树脂;各种类型的废旧润滑油等。 6.1.3管排、阀门等设备的运输包装扁铁、简易钢结构框架等。

6.1.4安装设备的包装箱、包装物中的木料、复合板材;钢、木构架;各种包装容器;一般材料的包装纸箱、塑料袋、木箱等。 6.1.5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钢铁等材料边角料。

6.1.6试运期间和试生产期间更新拆除的轴承、风机、水泵、阀门、手动电动起重葫芦等机械设备。

6.1.7试运期间和试生产期间更新拆除的汽水、烟风管理、平台、及除尘器集尘板等项废料。 6.1.8试运期间和试生产期间更新拆除、更换的凝结器、冷却器的铜管及电气拆除的铜排、铝排、电缆和其它有色金属废料。

6.1.9试运期间和试生产期间更新拆除、更换的输煤用的刮板、链条;输煤皮带的托辊及拆除的桥架。 6.2废旧物资移交

6.2.1设备代保管单位需在现场仓库内提供合适区域做为物资回收集中存放点

6.2.2凡属废旧物资回收范围内的物资或物资管理人员认为有回收价值的工程物资、废料等, 必须收集送至指定的集中存放点,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置。 6.3、废旧物资回收保管

6.3.1物资管理部建立废旧物资台帐,直接或委托相关单位监管并实施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

6.3.2施工建设期,各种有价值、有押金的设备、材料包装物,各施工、领用单位应如数退库,由物资管理部门回收并建帐建卡。对有押金的包装物物资部门应及时将押金退回供应商。 6.3.3回收的废旧物品的包装物除因仓库自用外,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和送人。

6.3.4有退回原单位和生产厂家的包装物,应有专人负责退回送货单位和厂家。

6.3.5物资管理部门在回收废旧物资入库时,一律采用废旧物资回收单;回收单位应分别作入库凭证记帐。

6.3.6废旧物资回收时,保管员应根据所回收物资品种分别分类记帐,并记清所收物资的件数、重量、长度等。

6.3.7废旧物资回收和处理时,必须持有物资管理部门物资材料专用出门证,并盖有保卫部门印章和物资部门领导印章方可出门;出门证应有专人管理,存根联不得遗失。 6.4 废物资的处理

6.4.1物资管理部、财务部负责废旧物资的估价工作,按估价的3%计提废旧物资清理费,

作为对施工单位参加回收人员的劳务费,清理费计入废旧物资入库价值。

6.4.2废旧物资销售过磅或检尺时,除废旧物资保管员外,必须有另一人监磅监尺共同时行。 6.4.3废旧物资销售时,无论是个人或单位,均采用现金直接到财务部的交款的方式。不转帐、不汇款、不欠帐。所有废旧物销售时,装车运输费用由购方自负。

6.4.4废旧物资销售时,仓库保管员按已估价填制废旧物资出库单,经物资管理部主管批准,财务部收到交款并在废旧物资出库单盖章后,方可发料。

6.4.5加强废旧物资管理工作,鼓励废旧物资回收和利用,公司按废旧物资销售额的5~10%,对物资部、财务部、等为修旧利废作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

6.4.6财务部在“原材料”帐下设“废旧物资”明细账进行价值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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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造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设备监造管理工作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设备的监造、工厂检验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原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3.1 监造:按照设备供货合同的要求,对工程项目所需设备在制造和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生产进度及设备制造单位的质量体系进行监督。

3.2 文件见证:监造人员对制造企业提供的监造产品所用原材料、主要铸锻毛坯件、外购元器件及制造过程中的检验、试验等材料进行核对,并签署书面意见。

3.3 现场见证:监造人员和/或用户代表及制造企业人员共同对所监造设备的制造、试验、检验等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对其结果签署书面意见。

3.4 停工待检:该检验、试验项目或该道加工工序必须有监造人员和用户代表及制造企业人员共同参加并签署书面意见,未签署意见的制造企业不得转入下道工序。(详见附录A) 4 职责

4.1 设备监造由物资管理部牵头组织,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质量监造的监督工作,并根据需要参加部分设备的工厂检验和试验。

4.2 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质量监造的工作负全责,负责搜集、汇总和编制设备质量控制计划(QCP)及主质量控制计划(MQCP);负责监督设备监造人员工作。参加W 、H 点的检验。 4.3 项目公司、施工、调试单位根据需要参加部分设备的工厂检验和试验。 4.4 各设备制造厂家负责编写质量控制计划(QCP)并配合“设备质量监造”工作。

4.5 制造单位在所有监造设备的W 、H 点见证日期28天前传真通知物资管理部、设备管理部门派人参加。

4.6 监造人员应在试验完成后10日内向物资管理部、设备管理部门提供试验的详细材料及

所有试验数据、试验报告等文件各1份。

4.7 为保证监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监造的设备投料前,应由项目公司、制造企业及监造人员共同对供货合同中附件部分的监造内容予以协商确认。

4.8 监造人员应熟悉制造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和检验计划、现行标准、工艺流程、设备及有关人员的上岗资格。

4.9 在设备制造过程中,监造人员应对制造企业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通知项目公司予以确认。

4.10 对于制造企业分包方的资质、实际生产能力及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核实,如不符合供货合同要求应及时向项目公司通报。

4.11 对于制造企业外协加工部件的材料质量证明和检验材料应予以查验。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监造内容

对所监造的设备从选料开始直至设备发运出厂前的制造、检查、试验、验收、装箱、保管等工作进行质量监督。 5.2 监造项目

对设备采购合同范围内的设备,按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中监造约定内容执行。 5.3 监造方式 5.3.1 文件见证(R) 5.3.2 现场见证(W) 5.3.3 停工待检(H) 5.4 巡检工作

5.4.1 监造人员按巡检工作要求每个工作日至少到车问巡检一次,巡检时应认真了解、仔细观察设备制造过程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并要求立即改正。 5.4.2 监造人员要做好“巡检记录”(详见附录B) 。 5.5 监造通知单

在监造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涉及产品性能、使用的安全性和寿命等方面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监造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即“监造通知单”通知制造企业,要求做出回复,并及时进行整改。对于重大质量问题,应立即向制造企业出具书面停工通知,(详见附录C) 并及时向物资供应部、设备部汇报。 5.6 设备放行证明

监造范围内的设备部套/部件,在制造、试验、见证完成后,在发货前监造人员在制造企业的配合下,要认真核实是否具备发运条件,确认无误后方可签放行通知,即“监造设备放行证明”。 (详见附录E) 项目公司可以依此作为向制造企业支付设备款的依据之一。 5.7 监造工作简报

设备开始投料加工后,监造人员按规定认真完成监造任务,每月5日前写出监造简报传真公司物资管理部、设备管理部门。简报的内容应包括:监造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预报设备制造和交货的计划进度;预报监造见证计划;报告设备制造质量和交货情况等。以便项目公司能及时了解设备质量和生产进度情况。 5.8 监造工作总结

每台设备由制造厂发运后1个月内,监造人员同时向物资管理部、设备管理部门提交设备的监造小结各1份。 5.9 回访

监造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到安装现场搜集、整理被监造设备的质量情况,属于制造质量问题应督促制造企业消缺处理。机组投运后还应认真征求项目公司对监造人员的意见和要求,以不断提高监造工作水平。 5.10 争议的解决

监造工作中如发生争议,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监造人员和制造单位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协商解决。经协商后如仍有争议,则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设备监造意见表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设备监造巡检记录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设备监造(停工)通知单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监造设备放行证明

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物资管理部工作管理办法

目录

1.物质计划管理办法................................................ 2.物资招标管理办法.............................................. . 3.物资验收管理办法............................................ ... 4.物资仓储管理办法............................................... 5、物资采购程序管理办法„.. „„„„„„„„„„„„„„„„„„„„ 6. 废、旧物资及包装物管理办法„„„„„„„„„„„„„„„„„„„

前 言

本管理办法的编制原则和要求符合企业标准体系的国家标准(GB/T15496-15498)\GB/T1.1《标准化工作指导原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道则》。 本办法的起草部门:物资管理部 本办法的归口管理部门:物资管理部

本办法批准人:

物资计划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物资计划管理的职责、内容与方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物资采购计划管理工作。 2 职责

2.1 公司实行全面物资采购计划管理,确保重点工作计划如期完成。

2.2 公司实行分级物资采购计划管理制,物资管理部为公司物资采购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全公司物资采购工作:包括物资需用计划的平衡、汇总,对供货厂商评价和选择,物资采购的招标工作,招标文件(商务标书)的编制、修改、解释,委托相关方对采购物资进行运输、储存、收发和对在库物资的保管保养,物资采购合同的管理和合同执行的监控。负责物资招标代理机构、设备监造方、设备代办单位、设备制造厂家之间的协调。

2.3 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和专业所需采购的物资需求计划(见附表A )的编制、审批工作,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提交物资管理部。

2.3.1 技术质管部、工程管控部: 负责编制(或审核施工单位编报的)设备和材料需用计划;确定设备和材料的交货进度;配合物资供应部对供货厂商的生产、技术能力进行资质审查;负责招标文件(技术标书)的编制、修改、解释;负责联系生产厂家或监造方检查或参与设备的监造;负责制造厂家技术资料的催交和验证;参与到货物资的开箱验收,办理物资出库领用手续。

2.3.2 安全环保部:负责工程所需安全工器具需用计划的编制与审核,配合物资管理部对供货厂商进行资质审查,并参与该类物资到货后的开箱验收,办理物资出库领用手续。

2.3.3 各参建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设备清册及材料清单编报甲供(设备)材料需用计划(见附表B ),工程管控部、计划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提交物资部。 2.4 计划部:负责物资需用计划的审核;负责材料或设备概算价的确认。

2.5 财务部:负责物资采购所需资金的筹措和支付;负责和物资管理部或物资代管单位进行物资台帐的稽核。

2.6 物资管理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物资采购申请编制采购计划,按照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的有关文件精神确定采购方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3 管理内容与方法 3.1 计划编制的原则

3.1.1 采购计划的编制必须体现先进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严肃性的原则。

3.1.2 采购计划编制必须结合公司工程进展情况、年度工作目标,按照职能分工进行年度和月度工作计划的编制。 3.2 计划的编制

3.2.1 招标物资计划的编制

3.2.1.1 各专业负责人根据设计院编制的设备规范书和工程进度情况,填写《物资采购申请表》提出申请,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计划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报物资管理部组织采购。

3.2.1.2 采购计划由物资管理部编制,按照工程进展情况和正常的采购周期分批报有关部门审批后进行

招标采购。

3.2.1.3 设备采购应及时,以利于设计院及时取得设备的相关材料,进入施工图设计。 3.2.2 其他物资采购计划的编制

3.2.2.1 物资采购申请表应包含物资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计划价格到货日期及技术要求,必要时需编制技术规范书。

3.2.2.2 物资采购申请表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计划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报物资供应部组织采购。

3.2.2.3物资供应部根据经批准采购申请的工程实际需要编制采购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3.2.3 年度计划任务书编制

3.2.3.1 每年11月中旬,物资管理部编制部门年度采购工作计划,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于12月初报计划部。

3.2.3.2 年度采购计划编制的依据: ——公司管理的方针、目标、指标;

——工程建设情况; ——公司下达的任务; ——市场条件; ——物资的市场预测。

3.2.3.3 计划部汇总各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形成年度采购计划书,报公司批准后形成下年度的物资采购计划。

3.2.4 月度计划的编制

物资供应部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各部门报送的物资采购计划,经过分类后分批进行采购 。

附录A :物资需求计划表 物资需求计划表

编号:

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材料需用计划表

工程名称: 图纸卷册:

填报单位: 审核: 编制:

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物资招标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物资招标管理的职责、内容与方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的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未标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199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招标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公司:是指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3.2 物资:指工程设备、原辅材料以及行政管理所涉及的形成固定资产的物品和生产性的低值易耗品。 4 职责

4.1 招标工作在公司招标委员会的领导下,由物资管理部负责物资招标组织、执行工作。

4.2 工程管控部、技术质管部部、计划部、财务部、综合管理部负责招标采购的技术配合、参与和监督。

4.3 依法成立公司招标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招标活动 。 4.4 审计监察部门应对物资招标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招标的前提

5.1.1 招标必须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和信用的原则。 5.2 招标的范围

5.2.1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招标法》和《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执行招投标管理。

5.2.2 对不足三家潜在供应商的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但必须报招标委员会批准,同时应严格进行技术、经济的控制和洽谈。 5.3 招标的方式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和邀请招标。 5.4 招标基本条件

5.4.1 采购内容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5.4.2 采购内容的技术规范、商务条件已经审查通过。 5.5 招标前期工作

5.5.1 提出招标计划。工程管控部和技术质管部各专业负责人根据设计院编制的设备规范书和工程进度,提出设备采购需求计划并编制技术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会审后,物资管理部按照相关规定和施工

进度情况确定采购形式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采购。设备采购应及时,以利于设计院及时取得设备的相关材料,进入施工图设计。

5.5.2 编制招标文件。由于设备涉及到相互间的机械接口、电气接口、控制接口、供货范围等具体要求,因此,招标文件技术规范部分由设计部门编制、工程管控部和技术质管部审核,商务部分由物资管理部会同相关部门或由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技术规范进行编制,两者统一后,形成招标文件的初稿。

5.5.3 调研使用情况。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应对同类型设备的制造运行、技术、交货、服务等情况进行调研,对设备的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在招标文件评审阶段进一步加以完善。

5.5.4 审查招标文件。按不同专业组成相关的专家组,对招标文件初稿进行审查,从技术和经济等方面对标书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尽量做到从开始发标到评标结束的修改、补充量为最小。招标文件评审应形成会议纪要,经过批准后,由编标部门按纪要内容修订、完善招标文件。

5.5.5 招标前期工作由物资供应部会同有关部门或由招标代理机构与物资供应部共同组织进行。 5.6 编制招标文件的原则要求

5.6.1 招标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5.6.2 招标文件必须贯彻公正、公平的原则和稳定可靠、经济实用、符合国情的方针。 5.6.3 招标文件必须清晰明了,言简意赅,对容易引起概念性争论的名词必须明确定义。

5.6.4 招标文件必须有符合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并具有可操作性的合同条款,对有特殊要求的,可增加特殊合同条款。

5.6.5 技术规范必须符合批准的初步设计确定的标准,因设计原因需要变更的,须经原批准单位的批准,同时应遵循国际、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不得随意降低或提高功能、性能和参数等技术要求。 5.6.6 招标文件不得带有任何的倾向性。 5.7 开标和评标

5.7.1 按照确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公开开标时,除了招、投标双方参加外,还应有监督部门参加。

5.7.2 开标会议应向与会人员宣明投标截止前的投标情况,评标原则、评标纪律、评标日程安排等事项。

5.7.3 在监标人、投标代表验明其投标文件无误后,由专人进行开标、唱标、记录。

5.7.4 按照确定的评标机构,相关专家按专业进入评标组,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阅读投标文件。分别对投标文件载明的资质、业绩、能力、财务状况、技术配置、执行标准、投标产品的性能、参数、结构等进行评析。

5.7.5 针对投标文件,向投标人提出需要澄清的问题,经技术组长签字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出。所提问题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有理性、有深度、透彻、明了。

5.7.6 采用面对面的方式召开澄清会的,仅就书面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评委会对所有投标人一视同仁,不得带有倾向性。

5.7.7 评标过程应充分发挥以专业组长为首的技术决策系统的决策作用,实行层层把关、各负其责、民主讨论、科学决策的审核原则。

5.7.8 针对不同专业设备的特点,评标可采用综合评议法、打分法。

5.7.9 评标专家应从法律、商务条款、技术、报价等方面,对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澄清答疑等招标材料,通过技术、商务评审后,形成技术上先进可靠,经济上价格合理的评标结果。

5.7.10 召开评委会,听取各评标组汇报。编写评标总报告,向招标委员会推荐预中标人和备选中标人方案,供招标委员会决策。

5.7.11 开标、评标过程必须严肃纪律、确保保密。 5.8 定标

5.8.1 中标侯选人的确定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法律规定。

5.8.2 召开评标会,由评委会主任向招委会汇报各投标人的企业概况、投标产品业绩、企业质量管理状况、财务与资信状况、各投标人存在的投标偏差、技术经济对比分析等综合情况,供领导决策。 5.8.3 物资管理部根据招委会的定标结果上报公司。

5.8.4 根据公司的批复,向预中标人发出预中标通知,约定合同谈判的时间、地点,合同谈判成功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同时向其他投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 5.9 合同的签订

5.9.1 招标过程的所有材料,包括招标文件、澄清答疑材料、报价、承诺等,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5.9.2 合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中标人签订。

5.9.3 合同的供货范围、价格、付款方式、技术性能参数等技术经济条款,应严格按照中标条件进行签订;如确需修改批准的中标条件或预中标人,须通过必要的程序和招标委员会批准。 5.9.4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5.10 文件归档

5.10.1 招标文件归档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含电子版)、第一、二步开标文件、商务技术澄清、委派监督员审查表、投标商登记表、第一、二步开标登记表、开、评标监审表、个人打分表、打分汇总表、技术评标报告、商务评标报告、总评标报告等。

附录A :

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审查表

附录B

物资招(议) 标评定情况表

2、本表共两页,此页为第一页。

物资招(议) 标评定情况表

2、本表共两页,此页为第二页。

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物资验收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物资验收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现场物资验收管理工作。 2 术语和定义

公司:是指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物资:是指工程设备、原辅材料等形成固定资产的物品和生产性的低值易耗品。 3 职责

3.1 物资管理部是负责组织物资验收的归口管理部门。

3.2 公司档案室是物资验收的原始材料的归口管理部门。开箱检验材料由物资管理部及时移交给公司档案室。

3.5 工程管控部和技术质管部各专工负责参与本专业设备、材料到货验收工作,及时掌握设备、材料验收动态,记录开箱时发现的设备材料缺损并参与分析和鉴别。

3.6 设备开箱时由供货单位及时将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报交物资管理部。

3.7 物资供货方接到书面验收通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派人员依据本办法和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验收。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参与验收,则本次视验收结果有效。此次验收不减轻和解除物资供货方所应承担的在设备、材料安装、调试或质保期中发现的设备、材料质量缺陷的任何责任。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验收流程

4.1.1 公司物资验收流程:

物资供应部根据合同供货范围核对《设备发货清单(预报) 》,如发现问题及时与供货方联系处理;确认无误后做好接货准备;物资到货后,物质供应部拟定验收时间,通知物资供货方、使用单位或部门、技术质管部或工程管控部专工、仓库管理员共同验收。

4.2 管理内容

4.2.1 物资运抵工地后,接货单位负责将物资卸至指定地点,对于超大、超重或特殊件应有卸车技术措施,设计最佳卸货方案,避免二次搬运。货物在车板上,应立即对货物包装外观进行初步检查,包装外观检查无问题的,货物及时卸车并与运输单位办理货物交接手续。如有问题,立即通知物资管理部、物资供货方、运输方,做好记录(必要时应用数码相机进行拍照、摄像) 办理索赔。 4.2.2 开箱验收

4.2.2.1 代保管单位应根据物资预计到货情况,定期(每半月一次) 编制、更新设备、材料验收计划。 4.2.2.2 对于进口设备、材料国外供货的,按合同约定在索赔期内及早进行开箱验收。

4.2.2.3 对于进口设备、材料国内分包的,按合同约定在索赔期内及早进行开箱验收。

4.2.2.4 设备、材料开箱验收前七个工作日,代保管单位应书面通知货物供货方、施工单位、仓库保管员、物资供应部、设备部 (若为进口设备,应同时通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具体时间、地点,以便各方见证开箱验收情况并在会签单上签字认可。在开箱验收通知中应声明:“若在规定的时间内货物供货方代表未能参加开箱验收,则需方有权自行安排开箱验收,开箱验收结果将视同为有效,货物供货方应无条件接受”。

4.2.2.5 代保管单位负责组织开箱清点,根据设备供货商提供的装箱清单逐项、逐件进行核查并仔细查看设备外观质量、规格型号及数量,并负责书面记录(对于国外设备需用中英文) 开箱验收结果(必要时应用数码相机进行拍照、摄像) ,作为该设备重要的图片、影像档案材料保存。

4.2.2.6 若开箱验收时发现设备、材料数量短缺或规格型号不符,代保管单位应立即书面通知货物供货方限期补货或更换。若发现损坏或丢失,应当立即会同物资供应部采取适当的措施对货物供货方提出索赔要求。

4.2.2.7 设备材料由公司档案室收存归档,并复印分发到各需求单位。

4.2.2.8 经会签的《物资验收签证单》,由会签方各存一份,代保管单位负责分发 。 4.2.2.9 经验收合格后,代保管单位与仓库管理员办理入库手续。 4.3 管理要求 4.3.1 验收准备

4.3.1.1 人员准备:安排好负责质量验收的技术人员或用料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配合适量验收的装卸搬运人员。包括公司工程管控部 、物资管理部、使用单位(施工单位工程部) 、物资仓库、货物供货方、承运单位。

4.3.1.2 材料准备:收集并熟悉待验物资的有关文件,如技术标准、订货合同等。 4.3.1.3 器具准备:准备好验收用的检验工具,如衡器、量具等,并校验准确。 4.3.1.4 货位准备:确定验收入库时存放货位,计算和准备堆码苫垫材料。

4.3.1.5 设备准备:大批量物资的数量验收,必须要有装卸搬运机械的配合,应做好设备的申请调用。 此外,对于有些特殊物资的验收,如毒害品、腐蚀品、放射品等,还要准备相应的防护用品,并准备好验收后可靠安全的储存场所。 4.3.2 核对凭证

入库物资必须具备下列凭证:

4.3.2.1 订货合同副本是仓库接收物资的凭证。

4.3.2.2 供货单位提供的材质证明书、装箱单、磅码单、发货明细表等。

4.3.2.3 物资承运单位提供的运单,若物资在入库前发现残损情况,要有承运单位或货物供货方的货运记录或普通记录,作为向责任方交涉的依据。

4.3.2.4 所有材料由公司档案室收存,复印给各需求单位。

4.3.2.5 代保管单位将上述凭证加以整理全面核对。订货合同要与供货单位提供的所有凭证逐一核对,相符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实物检验。 4.3.3 实物检验

参加验收的人员根据订货合同副本和有关技术材料对实物进行数量和质量检验。

4.3.3.1 数量检验:由物资管理部或物资仓库管理部门负责。按物资性质和包装情况,数量检验分为3种形式,即计件、检斤、检尺求积。

a)一般情况下,计件物资应逐一点清,固定包装物的物资,验收完应按原包装封好,以利于保管。 b)金属材料、某些化工产品按检斤验收。板材、型材等,先要通过检尺,按规定的换算方法换算成重量验收。

c)在一般情况下数量检验应全验,即按件数全部进行点数,按重量供货的全部检斤,按理论换算重量供货的全部先检尺,后换算为重量,以实际检验结果的数量为实收数。 d)有关全验和抽验,如果商品管理机构有统一规定时,则可按规定办理。

4.3.3.2 质量检验:由参与验收的公司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质量检验包括外观检验(规格、型号、材质、产地、颜色等) 、尺寸精度检验、机械物理性能检验和化学成分检验。

e)通过外观检验物资的包装外形或装饰有无缺陷;检查物资包装的牢固程度;检查物资有无损伤,如撞击、变形、破碎等;检查物资是否被雨、雪、油污等污染,有无潮湿、霉腐、生虫等。外观有严重缺陷的物资,物资管理部门要单独存放,做好标识,防止混杂,等待处理。

f)金属材料中型材、部分机电产品和少数建筑材料进行尺寸精度检验。对部分机电产品的检验,可采用抽验的方式进行。 4.3.4 验收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4.3.4.1 物资验收中如发现材料不齐、数量短缺、质量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应区别对待及时处理。 4.3.4.2 材料等未到或不齐时,由物资供应部负责及时向供货单位索取,到库物资作为待检验物资堆放在待验区,待证件到齐后再进行验收,证件未到之前,不能验收,不能入库,更不能发料。 4.3.4.3 技术材料未到或不齐时,由公司专业负责人及时向供货单位索取,物资供应部配合。 4.3.4.4 数量短缺规定在磅差范围内的,可按原数入账,凡超过规定磅差范围的,应查对核实,做好验收记录,由物资管理部向供货单位交涉补供事宜。

4.3.4.5 凡质量不符合规定时,应及时向供货单位办理退货、换货交涉,或征得供货单位同意代为修理,或在不影响使用前提下降价处理。规格不符或错发时,应先将规格正确的予以入库,规格错误的做好验收记录交物资供应部办理换货。不符的货物由仓库单独存放、妥善保管。

4.3.4.6 凡属承运部门造成的货物数量短缺或外观包装严重残损等,应凭接运提货时索取的“货运记录”向承运部门索赔。

4.3.4.7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进行处理时还应注意下面几个方面:

a)在物资入库凭证未到齐之前不得正式验收。如果入库凭证不齐或不符,仓库有权拒绝接收或暂时存放,待凭证到齐后再验收入库。

b)发现物资数量或外观上不符合规定时,要会同有关人员当场做出详细记录,交接双方应在记录上签字,由货物供方给予确认,否则仓库应拒绝接收。

c) 在数量验收中,计件物资应及时验收,发现问题要按规定的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出索赔要求;否则,超过索赔期限,责任部门对形成的损失将不予负责。物资管理部应随时了解、掌握设备发货动态,根据供货合同规定的设备交货期,定期(一般每月一次,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编制设备发货到货预报表,及时向工程管控部、技术质管部或使用单位通报到货情况。 5 设备、材料付款的控制

5.1 设备款首付按采购合同执行;中间付款和尾款必须附有工程管控部和技术质管部部专业主管签认的《设备付款质量问题签证》(详见附录D )。 5.2 设备中间付款和尾款支付履行程序

设备厂家填报《设备付款质量问题签证》→报设备部专业主管审核、主任签字→物资管理部、财务部按签证单和合同规定办理。 5.3 履行责任

设备、材料付款履行过程中,各职能部门专业主管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不按“办法”要求办理付款手续,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

附录A

物资到货情况表

本表式共三联,承运单位、买方单位、接收单位各执一联。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物资验收通知单

编号:

兹定于 年 月 日 时,在 ,对 设备进行到货验收,请贵单位接后,安排相关人员按时参加验收,如在规定时间没有参加验收,则视本次验收结果有效。此次验收不解除物资供货方所应承担的在设备、材料安装、调试或质保期中发现的设备、材料质量缺陷的责任。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地 址:

负责人(签名) :

发单位(公章) :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设备开箱检验签证单

编号:

注:参加检验人员应签名和日期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

设备付款质量问题签证

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物资仓储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物资仓储管理工作的职责、工作内容与方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物资的搬运、储存、养护、包装、发放的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DL /T855—2004 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公司:是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物资:是指工程设备、原辅材料等形成固定资产的物品和生产性的低值易耗品。 4 职责

4.1 物资管理部负责所有采购物资搬运、储存、养护、包装、发放的归口管理工作。

4.2 物资供应部负责所有仓储物资相关数据信息资料的维护和管理,并对其他相关单位监督。 4.3 物资管理部负责对施工单位仓储物资进行抽查,对监理单位的控制情况进行抽查。 4.4 物资供应部负责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发放、审批工作。 4.5 公司与相关单位有采购保管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5 管理内容和要求 5.1 管理流程

5.1.1 入库:物资到货验收合格后由参与验收的仓管员填写《入库单》办理相关入库手续,按货物保管要求分类、分区域存放;做好物资标识;建立入库、出库台账,并建立物料成品的储位资料台账,以便于直接查找物料或成品的存放位置。

5.1.2 出库:使用单位经办人填写《领料单》,报领用单位主管、发料单位主管审批,发料人确认后方可出库。 5.2 管理内容

5.2.1 物资保管单位应根据设备、材料的性能、类别、存储的不同要求分别存放,做好各种物资的标识。

5.2.2 领用人填写公司统一格式的《领料单》 ,经各相关单位审核、审批后,仓库管理员严格按规格、数量发放。

5.2.3 仓库管理部门应保证物资的入、出库符合规定的手续,做好记录,保证账、卡、物相符。

5.2.4 对有特殊保管要求的物资应配置相应的设施,按照规定的要求执行。

5.2.5 保管人员对仓储区域按要求进行巡视,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2.6 所有随机资料应按要求做好收集、登记、归档工作。 5.3 管理要求 5.3.1 搬运要求

5.3.1.1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5.3.1.2 操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工作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5.3.1.3 在物资的装卸、运输过程中要捆扎牢固,轻起轻放,防止物资的损害;

5.3.1.4 对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的装卸、运输应按照危险品装卸、运输相关规定执行; 5.3.1.5 在装卸、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环境制度和相关法规要求。 5.3.2 仓储要求

.5.3.2.1 仓库管理的一般原则如下:

a)仓管人员应按物料的特性、体积、重量、数量,分库、分类、分区存放; b)仓管人员应绘制仓库平面图,标明各类物资存放位置,并帖于明显处: c)各类物资应堆放整齐,标记清楚;

d)已验收物资、待验收物资和不合格物资应分区存放,并标记清楚:

e)每月应核对物料账,遇有账实不符,应及时追查原因后,报公司领导核准后方可调整; f)仓库应设置相应的消防设备及消防器材和报警装置: g)仓库内应随时保持清洁、干燥和通风状态良好;

h)易燃易爆物资应与其他物资隔离保管,并于明显处标示严禁烟火;

i)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加强火源、电源管理,做好防火、防汛、防盗、防虫、防潮等工作; j)仓库管理要求做到“三化”、“三保”、“三清”、“两齐”、“三一致”、“五防”。

● ● ● ● ● ●

“三化”,即仓库规范化、存放系列化、养护经常化。 “三保”,即保质、保量、保安全。 “三清”,即材料清、规格清、数量清。 “两齐”,即库区整齐、工位整齐。 “三一致”,即账、物、卡一致。

“五防”,即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变形。

5.3.2.2 物资分类保管的基本原则 a)危险物资的保管

✧ 危险物资应存放于危险物资专用库场内,标示明显,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应急器材。 ✧ 危险物资库场管理人员,应经过专门训练,了解和掌握各类危险物资保管知识,并经考

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 危险物资保管及现场、库场管理人员应认真核对品名、数量、标记和规格,按单发货,

防止错发。

✧ 危险物资进入库场时,库场管理人员应严格把关,性质不明或包装不符合规定的,库场

管理人员有权拒收。

✧ 危险物资应堆放牢固,标记朝外或朝上。

✧ 危险物资库场应建立健全防火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 对于各种易燃液体应储存在阴凉通风的地方,应注意密封,防止渗漏,并标记清楚,防

止混用。

b)金属物资的保管

选择适宜的保管场所。金属物资存放的场所,不论库内库外均应清洁干燥,防止受潮,避免与酸、碱、盐等化学物资接触。 ● ● ●

妥善堆码和密封,防止金属材料受潮、受损。

保护金属材料的防护层和包装,防止因防护层受损而生锈。 加强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c)设备和甲供材料的保管

设备和甲供材料的保管应按照DL/T855—2004《电力基本建设火电设备维护保管规程》保管。 供应商有特殊保管要求的按供应商的保管要求执行。

物资管理部应及时做好采购过程中所有资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归档工作,资料保管期限在工程验收合格后二年为止。 5.3.2.3 物资出库要求

a)出库工作设备按照图纸号、箱单号或KKS 编码发放,对有保管期限的物资要在限期内发放完毕;对可以回收复用的物资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先旧后新的原则发放。物资出库要及时准确,出库工作尽量一次完成,防止差错。出库物资的包装要符合交通运输部门的要求。另外,仓库必须建立严格的物资出库和发运程序,把物资的出库和发运工作搞好。

b)仓库保管员的主要任务是:所发放的物资必须准确、及时、保质保量地发给领用单位,包装必须完整、牢固、标记正确清楚,核对必须仔细。要坚决杜绝凭信誉或无正式手续的发货。

c) 物资出库要做到“三不”、“三核”、“五检查”。“三不”,即未接单据不翻账,未经审单不备货,未经复核不出库:“三核”,即在发货时,要核实凭证、核对账卡、核对实物;“五检查”即对单据和实物要进行品名检查、规格检查、包装检查、件数检查、重量检查。物资出库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服务质量,为用户提货创造各种方便条件,小件货物由领货人自行搬走,大件货物由保管单位负责用吊具装至领货人的车板上,领货单位派必要的装卸工配合装车,杜绝差错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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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物资采购管理的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办法适用于物资采购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招标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的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采购管理:是指采购人员事先提出货物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供应商参加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的一种交易行为。通过采购的一系列手段,来达到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4 职责

4.1 物资管理部是物资采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各使用部门物资需用计划的收集汇总,编制物资采购计划(详见附录A )并实施物资采购、物资付款。负责对施工承包商采购的物资计划、采购、检验、保管及使用进行监督控制。

4.2 各使用部门负责编制、报送物资需用计划。

4.3 工程管控部、技术质管部负责采购过程中的技术协议的起草和洽谈。

4.4 物资采购管理接受公司招标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招标委员会是公司采购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采购原则

5.1.1 技术要求复杂、价值较高物资的采购执行招投标制;技术要求简单、价值较低物资采用质量、价格比选订货方式。

5.1.2 根据具体情况,在保证供应和质量的情况下集中组织采购,对规格、技术要求或供应渠道相同的设备、材料,尽量“打包”采购以降低采购价格,减少管理成本。 5.2 采购方式

5.2.1 招标方式:单项合同估算价值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物资 。

5.2.2 质量、价格比选方式:单项合同估算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

5.2.3 直接采购:一次性采购合同估算价值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技术含量不高的物资可以采用议价、寻价直接采购。 5.3 采购程序

5.3.1 采购计划:物资计划主管根据己批准的各部门申报的采购申请表,平衡工程进展情况及库存量,认真核实规格、型号、数量、需用时间、到货时间、以及采购方式等,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按物资采购计划审批程序批准后组织采购。对数量多的物资,做到适时分批进货,减少资金占用,防止库存积压。

5.3.2 招标采购程序:按照《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物资招标管理办法》执行。 5.3.3 比质比价采购程序:

5.3.3.1 各部门编制物资需求计划。经计划部概预算主管确认,主管领导审批报物资管理部。 5.3.3.2 物资管理部编制采购计划,报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审批后组织采购。

5.3.3.3 物资部和各物资申请部门共同选定供货商,拟定询价文件,并结合技术规范书,按相关程序进行质量、价格比选,确定供货厂商,报招标委员会确定。

5.3.3.4 物资管理部组织物资申请部门、计划部、财务部、审计部等相关各方进行合同谈判,由工程管控部或技术质管部签订技术协议,物资管理部拟定商务合同文本,并填写合同会签表(详见附录B) ,经合同会签后报请公司总经理签订订货合同。

5.3.3.5 特殊设备、材料的订货。特殊设备或材料,只有一家供货厂商。由物资供应部会同工程管控部、技术质管部、计划部、财务部进行技术、商务合同谈判,经合同会签后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并报总经理签订合同。 5.3.3.5 要求:

① 询价采购物资应在“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证、合格证)齐全的厂家订货;必须有超过三家以上具备此项物资生产资质的厂家报价并进行比较,择优选择;经过招标或比价方式与公司签订过订货合同,信誉、服务较好的厂家可优先选用;首次报价的厂家需对其索要各项资质、公司业绩等相关材料。

② 选定的供应商应先与工程管控部或技术质管部进行技术交流,对供货商的生产能力、技术能力、产品价格、产品质量、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以求最佳供货单位。

③ 物资管理部、工程管控部或技术质管部综合比选后把满足技术要求的拟询价供应商报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比价。(详见附录C )

④ 比质比价采购报价可采用现场报价或传真报价两种方式,要加强过程中的保密;采购估算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要求密封报价。

⑤ 按比价文件规定的日期,物资管理部按时组织比质比价评审会议,工程管控部、技术质管部、计划部、财务部、综合办等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会议;审计监察人员负责比质比价采购全过程的监督和审核工作。

⑥ 综合比较后由评审小组择优推荐中标人,结果报招标委员会召开定标审议会确定,(详见附录D )物资管理部组织签订技术协议和商务合同。 5.4商务合同签订程序

5.4.1供应商必须是东乌珠穆沁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经过招标或比质比价、议价程序确定的; 5.4.2比质比价采购过程的所有材料,包括文件、澄清答疑材料、报价、承诺等,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与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5.4.3商务合同的供货范围、价格、付款方式、技术性能参数等技术经济条款,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比质比价文件的规定进行签订;如需修改确定的合同条件或预中标人,须通过必要的程序和招标委员会批准;

5.4.4商务合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中标人签订。商务合同签订前必须办理合同会签手续,方可签订。合同经买卖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 5 资料管理

5. 5.1 物资订货阶段的资料管理。

招标文件、供货厂家投标文件、评标记录、(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技术规范书一起构成该设备(材料)的技术档案。简单设备技术档案由设备(材料)技术、商务文件及合同构成。设备、材料订货阶段的资料收集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下表内容。下表资料由物资管理部 归档保存。

5. 5.1 到货物资的资料管理。

到货物资须有完整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有装箱发货清单及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图纸等技术资料。施工承包商或代管单位必须按质量要求和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并对其检验的工作质量和检验、试验报

告的准确性负责。这些随设备、材料一起到达的技术资料由代管方移交业主方资料室保管存档,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附录A :物资采购计划表

物资采购计划表

附录B :合同会签表

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附录C :设备厂家及经销商预选审批表

设备厂家及经销商预选审批表

附录D :物资比价采购评议表

采购询价评议表

计划来源: 日期:

附录E :比价邀请

比价邀请

收件单位: 收 件 人: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发 稿 人: 批 准 人: 电 话: 传 真: 传真页数:

比价邀请

日 期:

具体技术要求见采购数据表

1. 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采用邀请报价方式邀请符合本次报价所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的生产制造单位(以下简称“报价人”),就上述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报价文件。

2. 本报价的范围为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

3. 我公司付款方式为 预付款,到货付 ,验收合格 ,质保金 。如贵公司不能接受我司付

款方式,请另行注明。

4. 报价人提供报价文件,以传真文件为准。

5. 报价截止时间: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6. 报价书送达地点: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 7. 若对文件内容有疑问,请以传真的形式联系。 询价人: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东乌珠穆沁旗 邮 编: 传 真: 电 话: 联系人:

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废、旧物资及包装物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对公司范围内所产生的废、旧物资及包装物进行收集、处置,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废、旧物资及包装物的管理和实施。 本制度适用于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工作场所产生废、旧物资及包装物的单位和管理单位。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4 术语和定义

废物资:凡经鉴定,已丧失原使用性能,无利用价值的为废物资。 旧物资:凡属领出已用过的物资,经修复尚能继续使用的为旧物资。 5 管理职责

5.1 物资管理部负责公司废、旧物资及包装物的统一管理,负责废物资的回收、保管和处理工作。

5.2 财务部对属于固定资产的废、旧物资依据固定资产卡片纪录确定其净残值,并做好相应的帐务处理。

5.3 审计部门负责废、旧物资管理全过程监督工作。 6 执行程序

6.1 废、旧物资及包装物的回收范围 6.1.1大型设备包装箱、包装物。

6.1.2电缆敷设完毕后的空盘架;阴阳离子树脂;各种类型的废旧润滑油等。 6.1.3管排、阀门等设备的运输包装扁铁、简易钢结构框架等。

6.1.4安装设备的包装箱、包装物中的木料、复合板材;钢、木构架;各种包装容器;一般材料的包装纸箱、塑料袋、木箱等。 6.1.5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钢铁等材料边角料。

6.1.6试运期间和试生产期间更新拆除的轴承、风机、水泵、阀门、手动电动起重葫芦等机械设备。

6.1.7试运期间和试生产期间更新拆除的汽水、烟风管理、平台、及除尘器集尘板等项废料。 6.1.8试运期间和试生产期间更新拆除、更换的凝结器、冷却器的铜管及电气拆除的铜排、铝排、电缆和其它有色金属废料。

6.1.9试运期间和试生产期间更新拆除、更换的输煤用的刮板、链条;输煤皮带的托辊及拆除的桥架。 6.2废旧物资移交

6.2.1设备代保管单位需在现场仓库内提供合适区域做为物资回收集中存放点

6.2.2凡属废旧物资回收范围内的物资或物资管理人员认为有回收价值的工程物资、废料等, 必须收集送至指定的集中存放点,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擅自处置。 6.3、废旧物资回收保管

6.3.1物资管理部建立废旧物资台帐,直接或委托相关单位监管并实施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

6.3.2施工建设期,各种有价值、有押金的设备、材料包装物,各施工、领用单位应如数退库,由物资管理部门回收并建帐建卡。对有押金的包装物物资部门应及时将押金退回供应商。 6.3.3回收的废旧物品的包装物除因仓库自用外,未经有关领导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理和送人。

6.3.4有退回原单位和生产厂家的包装物,应有专人负责退回送货单位和厂家。

6.3.5物资管理部门在回收废旧物资入库时,一律采用废旧物资回收单;回收单位应分别作入库凭证记帐。

6.3.6废旧物资回收时,保管员应根据所回收物资品种分别分类记帐,并记清所收物资的件数、重量、长度等。

6.3.7废旧物资回收和处理时,必须持有物资管理部门物资材料专用出门证,并盖有保卫部门印章和物资部门领导印章方可出门;出门证应有专人管理,存根联不得遗失。 6.4 废物资的处理

6.4.1物资管理部、财务部负责废旧物资的估价工作,按估价的3%计提废旧物资清理费,

作为对施工单位参加回收人员的劳务费,清理费计入废旧物资入库价值。

6.4.2废旧物资销售过磅或检尺时,除废旧物资保管员外,必须有另一人监磅监尺共同时行。 6.4.3废旧物资销售时,无论是个人或单位,均采用现金直接到财务部的交款的方式。不转帐、不汇款、不欠帐。所有废旧物销售时,装车运输费用由购方自负。

6.4.4废旧物资销售时,仓库保管员按已估价填制废旧物资出库单,经物资管理部主管批准,财务部收到交款并在废旧物资出库单盖章后,方可发料。

6.4.5加强废旧物资管理工作,鼓励废旧物资回收和利用,公司按废旧物资销售额的5~10%,对物资部、财务部、等为修旧利废作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

6.4.6财务部在“原材料”帐下设“废旧物资”明细账进行价值核算。

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监造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设备监造管理工作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设备的监造、工厂检验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未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原电力工业部、机械工业部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3.1 监造:按照设备供货合同的要求,对工程项目所需设备在制造和生产过程中的工艺流程、制造质量、生产进度及设备制造单位的质量体系进行监督。

3.2 文件见证:监造人员对制造企业提供的监造产品所用原材料、主要铸锻毛坯件、外购元器件及制造过程中的检验、试验等材料进行核对,并签署书面意见。

3.3 现场见证:监造人员和/或用户代表及制造企业人员共同对所监造设备的制造、试验、检验等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对其结果签署书面意见。

3.4 停工待检:该检验、试验项目或该道加工工序必须有监造人员和用户代表及制造企业人员共同参加并签署书面意见,未签署意见的制造企业不得转入下道工序。(详见附录A) 4 职责

4.1 设备监造由物资管理部牵头组织,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质量监造的监督工作,并根据需要参加部分设备的工厂检验和试验。

4.2 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质量监造的工作负全责,负责搜集、汇总和编制设备质量控制计划(QCP)及主质量控制计划(MQCP);负责监督设备监造人员工作。参加W 、H 点的检验。 4.3 项目公司、施工、调试单位根据需要参加部分设备的工厂检验和试验。 4.4 各设备制造厂家负责编写质量控制计划(QCP)并配合“设备质量监造”工作。

4.5 制造单位在所有监造设备的W 、H 点见证日期28天前传真通知物资管理部、设备管理部门派人参加。

4.6 监造人员应在试验完成后10日内向物资管理部、设备管理部门提供试验的详细材料及

所有试验数据、试验报告等文件各1份。

4.7 为保证监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在监造的设备投料前,应由项目公司、制造企业及监造人员共同对供货合同中附件部分的监造内容予以协商确认。

4.8 监造人员应熟悉制造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和检验计划、现行标准、工艺流程、设备及有关人员的上岗资格。

4.9 在设备制造过程中,监造人员应对制造企业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并通知项目公司予以确认。

4.10 对于制造企业分包方的资质、实际生产能力及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核实,如不符合供货合同要求应及时向项目公司通报。

4.11 对于制造企业外协加工部件的材料质量证明和检验材料应予以查验。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监造内容

对所监造的设备从选料开始直至设备发运出厂前的制造、检查、试验、验收、装箱、保管等工作进行质量监督。 5.2 监造项目

对设备采购合同范围内的设备,按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中监造约定内容执行。 5.3 监造方式 5.3.1 文件见证(R) 5.3.2 现场见证(W) 5.3.3 停工待检(H) 5.4 巡检工作

5.4.1 监造人员按巡检工作要求每个工作日至少到车问巡检一次,巡检时应认真了解、仔细观察设备制造过程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并要求立即改正。 5.4.2 监造人员要做好“巡检记录”(详见附录B) 。 5.5 监造通知单

在监造实施过程中,如发现涉及产品性能、使用的安全性和寿命等方面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监造人员应以书面形式即“监造通知单”通知制造企业,要求做出回复,并及时进行整改。对于重大质量问题,应立即向制造企业出具书面停工通知,(详见附录C) 并及时向物资供应部、设备部汇报。 5.6 设备放行证明

监造范围内的设备部套/部件,在制造、试验、见证完成后,在发货前监造人员在制造企业的配合下,要认真核实是否具备发运条件,确认无误后方可签放行通知,即“监造设备放行证明”。 (详见附录E) 项目公司可以依此作为向制造企业支付设备款的依据之一。 5.7 监造工作简报

设备开始投料加工后,监造人员按规定认真完成监造任务,每月5日前写出监造简报传真公司物资管理部、设备管理部门。简报的内容应包括:监造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预报设备制造和交货的计划进度;预报监造见证计划;报告设备制造质量和交货情况等。以便项目公司能及时了解设备质量和生产进度情况。 5.8 监造工作总结

每台设备由制造厂发运后1个月内,监造人员同时向物资管理部、设备管理部门提交设备的监造小结各1份。 5.9 回访

监造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到安装现场搜集、整理被监造设备的质量情况,属于制造质量问题应督促制造企业消缺处理。机组投运后还应认真征求项目公司对监造人员的意见和要求,以不断提高监造工作水平。 5.10 争议的解决

监造工作中如发生争议,东乌珠穆沁旗鑫地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监造人员和制造单位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协商解决。经协商后如仍有争议,则应按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设备监造意见表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设备监造巡检记录

附录C

(规范性附录)

设备监造(停工)通知单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监造设备放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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