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办出口收汇核销业务备案表
一、企业办理备案所需资料: 1、单位介绍信(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说明(“介绍某某到外汇局办理备案登记”)、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书(内容包括:公司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已了解出口收汇核销业务基本知识的说明(“相关工作人员已按要求通过网站阅知有关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的基本信息”)、企业法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
6、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正本及复印件。
7、办理出口收汇核销业务基本知识和操作指南的书面材料(打印装订成册,外管局查阅后退还企业保存供核销人员日常使用)。请企业相关人员通过外汇局的网站打印上述资料,方法如下:通过国际互联网登入www.safe.gov.cn “贸易外汇管理”,在“贸易外汇管理”查找并打印2003年9月8日公布的《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打印该栏目下的所有内容。
二、为加强信息沟通,我中心支局设置了短信服务平台。为保证及时有效地将有关外汇管理信息发布到企业,请如实在下表中填写相关人员的手机号码: 注:1、我中心支局短信平台的发送号码如下:以中国移动公司接收的,显示发送号码为[1**********]68;以中国联通公司接收的,显示发送号码为[1**********];以中国电信接收的,显示发送号码为[**************]。凡不是上述号码发出的信息而又署名“中山外汇局”的,请各企业小心提防并及时向我中心支局通报。
2、企业相关人员发生变更的,请及时通知我中心支局更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企业申办出口收汇核销业务备案表
一、企业办理备案所需资料: 1、单位介绍信(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说明(“介绍某某到外汇局办理备案登记”)、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书(内容包括:公司成立时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已了解出口收汇核销业务基本知识的说明(“相关工作人员已按要求通过网站阅知有关出口收汇核销业务的基本信息”)、企业法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
6、海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正本及复印件。
7、办理出口收汇核销业务基本知识和操作指南的书面材料(打印装订成册,外管局查阅后退还企业保存供核销人员日常使用)。请企业相关人员通过外汇局的网站打印上述资料,方法如下:通过国际互联网登入www.safe.gov.cn “贸易外汇管理”,在“贸易外汇管理”查找并打印2003年9月8日公布的《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打印该栏目下的所有内容。
二、为加强信息沟通,我中心支局设置了短信服务平台。为保证及时有效地将有关外汇管理信息发布到企业,请如实在下表中填写相关人员的手机号码: 注:1、我中心支局短信平台的发送号码如下:以中国移动公司接收的,显示发送号码为[1**********]68;以中国联通公司接收的,显示发送号码为[1**********];以中国电信接收的,显示发送号码为[**************]。凡不是上述号码发出的信息而又署名“中山外汇局”的,请各企业小心提防并及时向我中心支局通报。
2、企业相关人员发生变更的,请及时通知我中心支局更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