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
关于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XXXXXXXX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按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5号)、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反馈XXXXXXXX部门2013年度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的函》(川纪函〔2013〕259号)、省XXXXXXXX厅《关于印发〈全省XXXXXXXX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3号)以及州XXXXXXXX局《关于印发〈全州XXXXXXXX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XXXXXXXX政风行风建设专项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为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正风肃纪、纠建并举、上下联动、
整体推进,切实整改问题,健全相关制度,构建长效机制,推动系统政风行风持续好转、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排查整改突出问题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找的问题以及日常工作中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全面梳理和排查目前人社系统各工作领域、各类窗口单位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有效措施,逐一认真整改,能短期见效的务求明显见到实效。
牵头领导:各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各乡镇劳动保障员、局各经办单位,局内各股室、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1.加强干部职工特别是新进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经办机构
完成时限:长期
2.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提高机关行政效能。
责任单位:全系统
完成时限:长期
(三)规范窗口服务行为
1.严格执行和落实《XXXXXXXX窗口单位服务规范》(见附件三),普遍实行“五制”(首问责任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四公开”(办事程序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结果公开)、“三亮明”(亮明身份、亮明承诺、亮明标准)。
责任单位:各经办单位,局内各股室
完成时限:长期
2.严格执行和落实《XXXXXXXX窗口单位纪律要求》(见附件四),切实做到“四杜绝”,即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徇私越权现象;严格信息管理,杜绝泄露服务对象隐私现象;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杜绝脱岗“空窗”现象;保持饱满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杜绝慵懒散漫现象。
牵头领导:各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局各经办机构,局内各股室
完成时限:长期
3.结合各类窗口单位的服务特点,推行文明服务用语,做到用语礼貌,表达通俗易懂,语句简短精炼,语气亲切温和,禁止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果。
牵头领导:各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各经办机构,局内各股室
完成时限:长期
(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1.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人社系统各子站、县电视台等载体,依法依规及时公开、更新XXXXXXXX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及办事流程、收费标准等事项,方便群众上网查询。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经办机构
完成时限:长期
2.根据各类窗口单位的服务特点和有关工作要求,在就业、社保、人事考试、人事人才服务、信访接待、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劳动能力鉴定等服务窗口和经办机构现场公示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服务指南、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牵头领导:各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各经办机构,局内相关股室
完成时限:2014年7月底前
(五)组织开展民主评议
采取自评、他评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召开评议会议,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发现政风行风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深入加以整改,并适时向参评人员通报整改情况。
牵头领导:各分管局领导
责任单位:各经办机构,局内各相关股室
完成时限:长期
(六)强化舆论宣传工作
运用县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人社系统各子站网站等载体,加强人社政策法规、工作措施、重要活动、先进典型等的宣传,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经办机构
完成时限:长期
(七)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在办公区域增设意见箱,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加强来信来访工作,落实领导接访下访包案推动解决信访问题,建立群众反映问题的快速分办和处理反馈机制,对涉及系统政风行风方面的举报投诉,及时受理、分类处理、跟踪督办。对实名举报投诉的,及时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反馈举报投诉人,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责任单位:调解仲裁管理股(信访接待室),各经办机构
完成时限:长期
(八)扎实开展监督检查
继续开展整治“四风”和正风肃纪工作,重点整治工作纪律、服务态度以及“吃、拿、卡、要”等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工作推进和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对违纪违规人员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局纪检组(纪检委员)
完成时限:长期
三、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经办机构、局内各股室要进一步深化政风行风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主体意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格局。局机关成立政风行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向光贵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有关具体工作。各经办机构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注重工作统筹。要把政风行风建设专项行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省厅党组“二十一条规定”、州委州政府“十项规定”相衔接,统筹做好相关工作。要紧密结合人社部门和业务工作实际,围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业务经办流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行政等重要内容,进一步创新举措、完善制度,努力构建促进政风行风持续好转的长效机制。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牵头领导要根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认真组织责任股室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各经办机构要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将有关工作任务和要求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做到任务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同时,各经办机构要将制定的实施意见、工作措施以及落实整改情况,及时报州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备查。
(四)加强督促检查。局纪检组要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专项行动的有效手段,采取专项检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督查督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政风行风专项行动中走过场、搞应付的,以及被上级单位通报批评或在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中被点名不满意的股室和单位,将取消单位和股室负责人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严重违反政风行风建设有关规定的人员,要坚决严肃处理,确保有关部署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XXXXXXXX
2013年4月15日
XXXXXXXX
关于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XXXXXXXX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按照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5号)、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反馈XXXXXXXX部门2013年度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情况的函》(川纪函〔2013〕259号)、省XXXXXXXX厅《关于印发〈全省XXXXXXXX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人社发〔2014〕3号)以及州XXXXXXXX局《关于印发〈全州XXXXXXXX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XXXXXXXX政风行风建设专项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以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为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正风肃纪、纠建并举、上下联动、
整体推进,切实整改问题,健全相关制度,构建长效机制,推动系统政风行风持续好转、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排查整改突出问题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找的问题以及日常工作中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全面梳理和排查目前人社系统各工作领域、各类窗口单位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有效措施,逐一认真整改,能短期见效的务求明显见到实效。
牵头领导:各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各乡镇劳动保障员、局各经办单位,局内各股室、
完成时限:2014年12月底前
(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
1.加强干部职工特别是新进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经办机构
完成时限:长期
2.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严肃工作纪律,切实提高机关行政效能。
责任单位:全系统
完成时限:长期
(三)规范窗口服务行为
1.严格执行和落实《XXXXXXXX窗口单位服务规范》(见附件三),普遍实行“五制”(首问责任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四公开”(办事程序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结果公开)、“三亮明”(亮明身份、亮明承诺、亮明标准)。
责任单位:各经办单位,局内各股室
完成时限:长期
2.严格执行和落实《XXXXXXXX窗口单位纪律要求》(见附件四),切实做到“四杜绝”,即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杜绝徇私越权现象;严格信息管理,杜绝泄露服务对象隐私现象;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杜绝脱岗“空窗”现象;保持饱满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杜绝慵懒散漫现象。
牵头领导:各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局各经办机构,局内各股室
完成时限:长期
3.结合各类窗口单位的服务特点,推行文明服务用语,做到用语礼貌,表达通俗易懂,语句简短精炼,语气亲切温和,禁止与服务对象发生争执,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和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果。
牵头领导:各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各经办机构,局内各股室
完成时限:长期
(四)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1.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人社系统各子站、县电视台等载体,依法依规及时公开、更新XXXXXXXX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及办事流程、收费标准等事项,方便群众上网查询。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经办机构
完成时限:长期
2.根据各类窗口单位的服务特点和有关工作要求,在就业、社保、人事考试、人事人才服务、信访接待、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调解仲裁、劳动能力鉴定等服务窗口和经办机构现场公示服务事项、办事流程、服务指南、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牵头领导:各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各经办机构,局内相关股室
完成时限:2014年7月底前
(五)组织开展民主评议
采取自评、他评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召开评议会议,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发现政风行风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深入加以整改,并适时向参评人员通报整改情况。
牵头领导:各分管局领导
责任单位:各经办机构,局内各相关股室
完成时限:长期
(六)强化舆论宣传工作
运用县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人社系统各子站网站等载体,加强人社政策法规、工作措施、重要活动、先进典型等的宣传,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经办机构
完成时限:长期
(七)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在办公区域增设意见箱,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加强来信来访工作,落实领导接访下访包案推动解决信访问题,建立群众反映问题的快速分办和处理反馈机制,对涉及系统政风行风方面的举报投诉,及时受理、分类处理、跟踪督办。对实名举报投诉的,及时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反馈举报投诉人,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责任单位:调解仲裁管理股(信访接待室),各经办机构
完成时限:长期
(八)扎实开展监督检查
继续开展整治“四风”和正风肃纪工作,重点整治工作纪律、服务态度以及“吃、拿、卡、要”等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工作推进和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对违纪违规人员严肃处理。
责任单位:局纪检组(纪检委员)
完成时限:长期
三、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经办机构、局内各股室要进一步深化政风行风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主体意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格局。局机关成立政风行风建设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向光贵任组长,局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单位、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有关具体工作。各经办机构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保政风行风建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注重工作统筹。要把政风行风建设专项行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省厅党组“二十一条规定”、州委州政府“十项规定”相衔接,统筹做好相关工作。要紧密结合人社部门和业务工作实际,围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业务经办流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行政等重要内容,进一步创新举措、完善制度,努力构建促进政风行风持续好转的长效机制。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牵头领导要根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认真组织责任股室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各经办机构要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将有关工作任务和要求逐一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做到任务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同时,各经办机构要将制定的实施意见、工作措施以及落实整改情况,及时报州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备查。
(四)加强督促检查。局纪检组要把监督检查作为推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和专项行动的有效手段,采取专项检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督查督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政风行风专项行动中走过场、搞应付的,以及被上级单位通报批评或在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测评中被点名不满意的股室和单位,将取消单位和股室负责人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严重违反政风行风建设有关规定的人员,要坚决严肃处理,确保有关部署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XXXXXXXX
2013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