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对能源记录进行控制,为能源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符合要求提供证据,必要时依据记录实现追溯性。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内能源管理体系运行过程记录和能源记录的控制。
3职责
技术部是记录控制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全公司质量记录清单,并保存标准表格(即表格底样);
各部门负责按规定进行记录的设定、填写、传递、保存及最终处置。
4控制规定
4.1编号规定
记录的编号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z/D”,表示“综合管理体系记录”;第二部分为记录的顺序号,用三位数字表示。例如:z/D-001、z/D-002。
4.2标准表格的设定与修改
标准表格指记录所用的表格样式。各部门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能源管理体系运行的需要设定或修改本部门所使用的标准表格,各职能管理部门还应负责所主管区域内的标准表格。表格底样应交由技术部统一编号。
4.3记录的填写与修改
4.3.1记录的填写责任人要认真填写相关记录,做到真实、准确和及时,文字表达准
确简练,各栏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晰。
4.3.2记录不得任意涂改。如出现笔误,应采用“划改”方式进行更改,即先在错误处划两横线,然后在其上方写上正确数据。属能源统计记录(台帐)时还应加盖修改人印章。涉及能耗记录(台帐)的更改,还必须由技术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4.4记录的传递
各部门严格按能源管理体系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记录的传递。
4.5记录的收集、装订和标识
各部门对本部门填写的记录要及时收集、整理和装订(按月、季或年),并加装封面,封面上要标明记录的名称、编号和所属年月,以便于查找。
4.6记录的贮存和保管
4.6.1记录由各部门分别保管,保管方式要便于存取和检索,贮存环境要干燥、通风、防火、防虫、防丢失。
4.6.2记录的保管期限一般为三年,但台帐、档案类的记录要长期保存。具体在《能源管理记录清单》中规定。
4.7记录的销毁
超过保存期的记录各部门要及时销毁,销毁前要填制《能源管理记录销毁申请表》经本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4.8日常管理和监控
4.8.1节能办要建立全公司《能源管理记录清单》,各部门相应建立本部门所使用的《能源管理记录清单》,并及时登录。
5记录
《能源管理记录清单》
《能源管理记录销毁申请表》
记录控制程序
1目的
通过对能源记录进行控制,为能源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符合要求提供证据,必要时依据记录实现追溯性。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内能源管理体系运行过程记录和能源记录的控制。
3职责
技术部是记录控制的主管部门,负责建立全公司质量记录清单,并保存标准表格(即表格底样);
各部门负责按规定进行记录的设定、填写、传递、保存及最终处置。
4控制规定
4.1编号规定
记录的编号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z/D”,表示“综合管理体系记录”;第二部分为记录的顺序号,用三位数字表示。例如:z/D-001、z/D-002。
4.2标准表格的设定与修改
标准表格指记录所用的表格样式。各部门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能源管理体系运行的需要设定或修改本部门所使用的标准表格,各职能管理部门还应负责所主管区域内的标准表格。表格底样应交由技术部统一编号。
4.3记录的填写与修改
4.3.1记录的填写责任人要认真填写相关记录,做到真实、准确和及时,文字表达准
确简练,各栏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晰。
4.3.2记录不得任意涂改。如出现笔误,应采用“划改”方式进行更改,即先在错误处划两横线,然后在其上方写上正确数据。属能源统计记录(台帐)时还应加盖修改人印章。涉及能耗记录(台帐)的更改,还必须由技术部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
4.4记录的传递
各部门严格按能源管理体系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记录的传递。
4.5记录的收集、装订和标识
各部门对本部门填写的记录要及时收集、整理和装订(按月、季或年),并加装封面,封面上要标明记录的名称、编号和所属年月,以便于查找。
4.6记录的贮存和保管
4.6.1记录由各部门分别保管,保管方式要便于存取和检索,贮存环境要干燥、通风、防火、防虫、防丢失。
4.6.2记录的保管期限一般为三年,但台帐、档案类的记录要长期保存。具体在《能源管理记录清单》中规定。
4.7记录的销毁
超过保存期的记录各部门要及时销毁,销毁前要填制《能源管理记录销毁申请表》经本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4.8日常管理和监控
4.8.1节能办要建立全公司《能源管理记录清单》,各部门相应建立本部门所使用的《能源管理记录清单》,并及时登录。
5记录
《能源管理记录清单》
《能源管理记录销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