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善治"的标准

  习近平曾多次强调“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指出必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所谓“善治”标准何在?与“良法”关系如何?

  有效政府建立在有限政府之上

  木然(辽宁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政治学系博士生导师)

  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调表明,更加突出治理目标,这是政治体制改革趋于务实的表现。但如果没有内化的政治道德和外在的法治边界,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会流于形式,扭曲变形。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目标。只有实行法治,才能让市场而非政府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力量,恢复社会活力,促进文化繁荣。只有建立在有限政府基础上的有效政府,才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法治是治理水平现代化的根本标志。人治与法治是传统与现代文明的分水岭,也是治理水平野蛮化与文明化的分界线。治理要依宪而治。只有依宪治国,才能真正实现治理水平的现代化。

  法治是民主的根本保障。要改变人民形式上有权实质上无权的悖论局面,就必须通过法治建设,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权利落到实处,保障人民的实质性权力和权利。

  要把法治内化,把法治的外在约束化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否则,法治的外化与法治的内化相脱离,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良治是制度之治

  李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和基础。国家若善治,须先有良法。习近平总书记说:“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就是要求应当以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良法治理国家和社会。

  “良法”对立法的要求有五点:一是具有正当价值取向,符合正义、公平、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秩序、安全等的价值标准;二是民意的汇集和表达;三是立法程序要科学民主;四是立法应符合经济社会关系发展的实际,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五是立法应当具有整体协调性和内在统一性,不能自相矛盾。

  善治是良法的有效贯彻实施,是国家治理的最终目标。法学意义上的“善治”,就是要把制定良好的宪法和法律付诸实施,把表现为法律规范的各种制度执行运行好,公正合理高效及时地用于治国理政,通过法治卓有成效的运行实现“良法”的价值追求。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社会的主体,因此善治首先是人民多数人的统治,绝不是少数人的专制;善治主要是制度之治、规则之治、法律之治,绝不是人治。

  通过良法善治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必须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治权威,强化国家治理的合宪性合法性,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谁都要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伍治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员)

  我国正处于改革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矛盾积聚,稳定风险增大,迫切需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良法善治体现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本质要求。

  良法侧重静态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目标,强调社会治理体系彰显公平、正义、民主、人权、秩序、和谐等共同价值。社会治理体系的良法标准,要求社会治理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以健全政府治理机制,发挥政府治理主导作用;健全社会自治机制,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健全社会参与治理机制,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治良性互动。

  善治侧重动态的社会治理过程,强调社会治理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要求充分发挥社会治理非制度性要素的功能,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坚持系统治理,善用合作共治方式协调社会关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

  坚持依法治理,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处社会矛盾;坚持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道德、宣传教育、科技等手段规范社会行为;坚持源头治理,善用事前处置机制化解社会矛盾。

  让法治成为国民信仰

  马一德(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一是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社会利益关系复杂,消除矛盾冲突需要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为此,应加快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是用法律法规调整政府、市场、企业的关系,使政府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确保行政权力在法律范围内行使;严格依法行政,完善执法程序,坚决克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强化对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做到用法律管权、依法律办事。

  政府职能的法治化是依法行政的基本前提。合理界定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有助于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防止和避免出现政府职能缺位、越位、错位等问题,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履行好政府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

  二是切实保障人民权利。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仅强调依法行政,也强调保障人民基本权利。法治的根基在于人民的拥护,法治的力量在于人民的信仰。只有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法治才能更加深入人心。

  三是努力实现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防线。当前,必须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就要求遵循司法规律,着力健全司法责任制,理顺司法权与司法行政事务权、司法权与监督权的关系,健全权责统一、权责明晰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深化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习近平曾多次强调“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指出必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所谓“善治”标准何在?与“良法”关系如何?

  有效政府建立在有限政府之上

  木然(辽宁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政治学系博士生导师)

  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调表明,更加突出治理目标,这是政治体制改革趋于务实的表现。但如果没有内化的政治道德和外在的法治边界,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会流于形式,扭曲变形。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目标。只有实行法治,才能让市场而非政府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性力量,恢复社会活力,促进文化繁荣。只有建立在有限政府基础上的有效政府,才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法治是治理水平现代化的根本标志。人治与法治是传统与现代文明的分水岭,也是治理水平野蛮化与文明化的分界线。治理要依宪而治。只有依宪治国,才能真正实现治理水平的现代化。

  法治是民主的根本保障。要改变人民形式上有权实质上无权的悖论局面,就必须通过法治建设,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权利落到实处,保障人民的实质性权力和权利。

  要把法治内化,把法治的外在约束化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否则,法治的外化与法治的内化相脱离,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良治是制度之治

  李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和基础。国家若善治,须先有良法。习近平总书记说:“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就是要求应当以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良法治理国家和社会。

  “良法”对立法的要求有五点:一是具有正当价值取向,符合正义、公平、自由、平等、民主、人权、秩序、安全等的价值标准;二是民意的汇集和表达;三是立法程序要科学民主;四是立法应符合经济社会关系发展的实际,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和可操作性;五是立法应当具有整体协调性和内在统一性,不能自相矛盾。

  善治是良法的有效贯彻实施,是国家治理的最终目标。法学意义上的“善治”,就是要把制定良好的宪法和法律付诸实施,把表现为法律规范的各种制度执行运行好,公正合理高效及时地用于治国理政,通过法治卓有成效的运行实现“良法”的价值追求。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社会的主体,因此善治首先是人民多数人的统治,绝不是少数人的专制;善治主要是制度之治、规则之治、法律之治,绝不是人治。

  通过良法善治推进国家治理法治化,必须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治权威,强化国家治理的合宪性合法性,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谁都要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

  伍治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研究员)

  我国正处于改革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矛盾积聚,稳定风险增大,迫切需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良法善治体现了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本质要求。

  良法侧重静态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目标,强调社会治理体系彰显公平、正义、民主、人权、秩序、和谐等共同价值。社会治理体系的良法标准,要求社会治理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以健全政府治理机制,发挥政府治理主导作用;健全社会自治机制,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健全社会参与治理机制,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治良性互动。

  善治侧重动态的社会治理过程,强调社会治理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要求充分发挥社会治理非制度性要素的功能,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坚持系统治理,善用合作共治方式协调社会关系。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

  坚持依法治理,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处社会矛盾;坚持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道德、宣传教育、科技等手段规范社会行为;坚持源头治理,善用事前处置机制化解社会矛盾。

  让法治成为国民信仰

  马一德(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一是依法行使行政权力。社会利益关系复杂,消除矛盾冲突需要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为此,应加快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是用法律法规调整政府、市场、企业的关系,使政府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推进政府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确保行政权力在法律范围内行使;严格依法行政,完善执法程序,坚决克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现象;强化对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做到用法律管权、依法律办事。

  政府职能的法治化是依法行政的基本前提。合理界定政府社会管理职能,有助于强化政府社会管理职能,防止和避免出现政府职能缺位、越位、错位等问题,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履行好政府承担的社会管理职能。

  二是切实保障人民权利。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仅强调依法行政,也强调保障人民基本权利。法治的根基在于人民的拥护,法治的力量在于人民的信仰。只有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法治才能更加深入人心。

  三是努力实现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防线。当前,必须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这就要求遵循司法规律,着力健全司法责任制,理顺司法权与司法行政事务权、司法权与监督权的关系,健全权责统一、权责明晰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深化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相关内容

  • 2017宁夏公务员申论热点:良法善治
  • >>>中公名师解析申论范文大全 2017宁夏公务员申论热点:良法善治 通过宁夏公务员考试资讯.大纲可以了解到,公务员考试申论是测查从事机关工 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的科目,宁夏中公教育整理了宁夏公考资料大全供考生备考学习. 需要更多指导,请选择在线咨询一对一解答. [背景] 党的十八届 ...

  • "良法善治":中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发展改革
  • 2016年03月11日 14:39:44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 题:"良法善治":中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促发展改革 新华社记者傅双琪 孟娜 许晓青 距离立法法修改赋予中国更多城市地方立法权将近一年,这些城市中79%立法权得到确认,其中6个设区的市已制定地方性法规.这 ...

  • 民法总则筑牢"良法善治"之基(对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经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0月1日起实施,中国民事法律制度正式开启"民法典时代".民法总则行将实施,有着怎样的重要意义和作用?记者采访了暨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崔建远教授. 记者:您认为,民法总则有哪些创新之处? 崔建远 ...

  • 弘扬法治精神
  • 弘扬法治精神 法治精神的内涵:法律至上.公平公正.保障人权.权利制约.社会和谐. 法律至上是法治精神的第一要义,公平公正是法治精神的价值追求,保障人权是法治精神的精髓所在,权利制约是法治精神的重要原则,社会和谐是法治精神的归宿. 法治精神体现在立法.执法.守法. 法治精神的实现途径主要有:1.以法治 ...

  • 梁启超对权利义务关系的认知与阐释
  • 摘 要:梁启超是中国近代最有影响力的政治活动家.文学家.史学家和启蒙思想家之一.他敏锐地观察到了中华民族的个体人文素质这一影响中华民族建设现代强盛国家的重要问题,率先提出了新民塑造这一命题.对于如何塑造新民,梁启超认为,除了健全公德心.确立国家思想,敢于进取冒险之外,最为重要的就是权利与义务观念的确 ...

  • 申论名言警句和范文
  • 一.治国篇 1.天下犹人之体,腹心充实,四支虽病,终无大患.(<三国志魏书杜畿传>) 2.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吴兢<贞观政要>房玄龄语) 3.构大厦者先择匠而后简材,治国家者先择佐而后定民.(<意林>引<物理论>) 4.治国之道,必先富民.(&l ...

  • "十三五"时期的税收法治化
  • 法治化的出发点应当是良法善治.未来的税收领域,肯定要以法律治理为主. 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正式公布.如此前所预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成为一个重要看点.尤其是在财税改革方面,<建议>指出,未来五年 ...

  •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什么是"法治精神"?(1)
  • 张文显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吉林大学党委书记 <开栏语> 胡锦涛总书记6月25日在中央党校发表的重要讲话,在政法机关,在立法机关.政府部门,在法学界引起热烈反响.这篇讲话内涵丰富,思想深刻,科学分析了当前我国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面阐述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 ...

  • 法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本方式
  • 学习贯彻省十次党代会精神 从, 而大家所服从 的法律 又应该 是本身制订得 良好 的法律 " . 这基本 卜就是我们今天所说 的" 良法善 治" 或者" 良法之治 " . 何谓" 良法 " ?现代法治所倡导的正义 . 公平 . 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