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和应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确保发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能及时控制和除治,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确保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保障国土与生态安全,制定本预案。

2、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为指导,认真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积极推行森林健康理念建立健全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监测检疫,提高森林病虫害防治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不断总结防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全面提升应对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控制能力,全面实施依法防治和科技兴防,积极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安全,促进生态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开创防治工作的新局面。

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4、基本原则

4.1 坚持预防为主,各项防治措施并举,防控结合的原则。

4.2 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控灾减灾的原则。

4.3 坚持分级联动,各司其责的原则。

4.4 坚持属地管理,以地方政府为主的原则。

5、适用范围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5.1 出现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可引起人类疾病的林业有害生物时;

5.2 首次发现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林业有害生物,及林木受害面积大于1亩时;

5.3 当首次发现外来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及林木受害面积大于1亩时;

5.4 专家组评估认为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可能暴发重大危害事件时。

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重点

1、转变防治观念,强化目标管理,优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环境

1.1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会议精

神,统一认识,调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基本方针,实行防治工作重心的转移,将工作重点转移到抓行政执法,抓监测预防,抓危险性有害生物的防治上来。

1.2 继续推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以成灾率、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和种苗产地检疫率为内容的新的管理体系,制定新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大目标管理的考核检查力度。

1.3 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各种宣传媒体以及简报、网页,大力宣传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性和加强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提高各级领导和全社会的防治意识。

2、推进工程治理,实施科学防控,努力控制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

2.1 开展市级工程治理项目。对一些跨区域发生、危害严重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分批实施市级工程治理,通过工程治理项目的实施,带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全面开展。

2.2大力推进无公害防治。研究探索营林措施控制林业有害生物和推进无公害防治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今后工程区食叶类害虫生物防治率达到80%以上,无公害防治率达到100%。

3、加强防治能力建设,努力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御水平

3.1继续加强防治基础设施建设。以森防标准站为重点,

加大各级防治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扶持建设一批天敌繁育场所,购置一定数量的新型监测、防治检疫设施等,进一步提高各级减灾控灾能力。

3.2突出抓好防治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强化行业培训,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不断提高防治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科学防治能力、应对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能力以及服务市场、服务社会的能力。

3.3 建立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应急机制。制定出台我市应急预案和处置办法,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加强应急防控人员队伍建设,尽最大努力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

4、强化检疫执法工作,严防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

4.1 加大检疫执法力度,防止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入和传播。严格执行检疫要求书制度,不断规范调运检疫的签证程序,全面推行《植物检疫证书》的计算机签发和网上查询,加强复检工作,开展检疫执法大检查,严禁无证运输行为。研究和探索远程诊断系统,不断提高检疫检验能力和水平。

4.2 加强苗木产地检疫工作。严格履行检疫程序,按要求发产地检疫合格证,严禁感病虫苗木出圃建设,从源头上控制防范有害生物。

4.3 根据35种国家级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名单和内蒙古自治区9种森林植物检疫对象补充名单,开展疫区划定、补

充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名单检疫操作办法的制定等工作。同时,做好有害生物普查的外业补充调查、内业整理和资料汇总等后续工作。

4.4 进一步加强检疫队伍建设,对检疫员进行全面的整顿,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保证检疫执法工作健康地进行,树立良好的行业窗口形象。

5、加强监测预报,构建系统网络,全面提高灾害预警能力

5.1 进一步健全全市测报网络建设。加强测报点管理,强化监测网点建设,把上报有害生物基础数据列入责任考核范围,不断提高预测预报准确率。

5.2 强化对测报数据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全面实现测报数据计算机网络传输,有条件的率先实现乡镇林场有害生物数据的计算机传输,并定期综合分析测报数据,发布本地区趋势预报。

5.3 结合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工程的实施,努力探索利用化学信息、微波监控技术开展监测和核查,形成有害生物立体监测体系。努力扩大监测覆盖面,把有害植物、灌木林等纳入监测范围。

6、深化体制改革,积极推进防治机制创新

6.1 深化防治机构的改革。切实加强对工作职能的认识,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并把工作重点放到贯彻国家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依法

加强行业管理和提高服务上来。

6.2 积极推进除治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和建立新的除治机制,引导、鼓励和支持不同所有制形式的经济组织或个人开展除治和技术承包、咨询服务,逐步建立起不同所有制组织共同参与,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灵活高效的新型除治体制和队伍。同时,逐步建立林业有害生物重大责任事故追究通报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

7、切实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科技创新工作

加大科技攻关力度,组织开展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宏观控制及新型防控技术研究,抓好科技示范区建设,着力解决监测预报、快速检疫检验及除害处理、天敌繁殖及利用、有害生物风险评估、综合防治等技术难题。积极开展国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加强现有技术的组装配套,提高防治工作的科技含量。

三、灾(疫)情分级

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影响森林、林木、林木种子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林业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原产于国(境)外,传入我国后已经影响森林、林木、林木种子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林业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简称重大生物灾害):是指因人为或自然原因,由国(境)外传入的病、虫、杂草及

其他有害生物引起的,对林业造成(或潜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

根据林业有害生物危险性和造成损失程度,将重大有害生物划分为三级:

Ⅰ级 系指国(境)外新传入有害生物事件,或者新发生的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事件。

Ⅱ级 系指连片成灾面积在10000亩以上的偶发性本土森林病虫害、省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新发生事件。如青杨天牛、柳蝙蛾等森林病虫害为害面积达到上述数量事件。

Ⅲ级 系指成灾面积在15000亩以上、造成较大损失的常发性本土有害生物发生事件。

四、防治区划分

根据地形地势、林分结构,病虫害发生状况及市属施业区划分为三个防治区。

XXX、XXX林场为针叶林病虫害监测防治区,主要针对落叶松鞘蛾、松瘿小卷蛾、落叶松红腹叶蜂、落叶松毛虫进行重点监测和防治。

XXX、XXX、XXX、XXX林场为阔叶林病虫害监测防治区域,主要针对天幕毛虫、舞毒蛾、烟角树蜂、杨叶蜂、杨树烂皮病、榛实象甲、榛黄达瘿蚊等阔叶树食叶、种实害虫及病害进行防治监测。

XXX林场为人工林病虫害监测防治区,主要针对杨干象、杨干透翅蛾、芳香木蠹蛾、大青叶蝉、青杨天牛、白杨透翅

蛾、柳毒蛾进行重点监测和防治。

五、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和协作单位职责

市政府设立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林业局局长任副总指导,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林业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森防站站长任副主任。

1、指挥系统

组建XXX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协调小组,负责对全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控制和除治工作的领导,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

2、协作单位职责

市林业局:

(1)监督指导市林业局所属各林场、林业工作站开展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时紧急除治工作。

(2)做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并对灾(疫)情作出趋势预测。

(3)建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物资储备库,储备农药、防治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4)负责培训灾害防治队伍,开展技术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技能。

市各宣传媒体:协助做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科普知识的宣传和疫情的正面报道。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

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市建设局:做好城区、园林部门管理的林地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防治工作。

市交通局:协助做好疫区公路林产品的监督检查站的设置和管理;优先安排防治物资的调运。

市旅游局:做好辖区内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工作。

六、预案的实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向当地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报告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情况及其隐患的权利,也有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的权利。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预测预报网点是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责任报告单位,森防专业技术人员是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责任报告人。

有关单位及个人发现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或疑似情况时,应立即向所在地的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市森防站应加强对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调查、监测,发现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或接到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报告时,必须立即派专业技术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林业主管部门核实后应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并逐级报送至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确认为重大有害生物的,市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在征求专家意见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经市应急办批准后启动本

预案。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分为一级和二级。

林业有害生物直接危及人类健康、从国(境)外新传入林业有害生物,以及首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生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为一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一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以外的其他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为二级突发林业生物有害事件。

一级突发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报省林业局,省报国家林业局启动应急预案。

发生二级灾(疫)情事件时,启动本预案。市人民政府要及时依法封锁疫区,禁止调运任何可能传播有害生物的媒介材料,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同时要立即报请市政府设立临时检疫检查站,并由市政府协调交通、铁路、邮政、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积极予以配合。

发生灾(疫)情时,市人民政府视灾(疫)情级别不同组织实施紧急处置方案。并根据灾(疫)情防治需求,组织人员进行控制,除害扑灭。同时,市人民政府要根据疫情发生情况,请求上一级政府在技术、人员、物资等方面给予紧急支持。

市森防站应对当年的控灾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估,灾(疫)情得到有效遏制时,应上报市指挥部、应急办,经检查合格后,宣布解除应急处置状态。

七、后期评估与善后处理

1、后期评估

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专家组和有关人员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分析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措施。

2、善后处置

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导林业部门开展灾后重建,重点组织实施专家组后期评估提出的改进措施,恢复受灾森林,清理因应急而设立的临时设施。

八、保障体系

1、组织保障

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应建立严格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市森防站要加强对市属林业局的专、兼职测报员和公益林管护人员监测工作的监督指导,在灾害发生时,市林业局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全天候的踏查,密切注视病虫发生、发展情况;配备防治专业队伍,随时准备投入应急防治。

2、物质保障

建立市物资储备库,储备药剂、药械、防护品等有关物资。

3、资金保障

市财政每年要保证发生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时灾害的防治、监测、控制、人工支出等资金。

4、技术保障

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治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监测检疫手段,在灾情发生时,使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得到最有效、最及时的发挥。制定与灾(疫)情事件相关的有害生物防治的一系列技术方案。

5、奖励和责任

对在应急防治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任,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是不及时上报发生情况的;二是因不能及时发现灾(疫)情、造成严重后果的;三是组织领导不力、不履行应急防治责任、造成灾情扩散的。

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和应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确保发生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能及时控制和除治,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确保森林资源可持续发展,保障国土与生态安全,制定本预案。

2、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为指导,认真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积极推行森林健康理念建立健全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监测检疫,提高森林病虫害防治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不断总结防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全面提升应对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控制能力,全面实施依法防治和科技兴防,积极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安全,促进生态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开创防治工作的新局面。

3、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4、基本原则

4.1 坚持预防为主,各项防治措施并举,防控结合的原则。

4.2 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控灾减灾的原则。

4.3 坚持分级联动,各司其责的原则。

4.4 坚持属地管理,以地方政府为主的原则。

5、适用范围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5.1 出现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可引起人类疾病的林业有害生物时;

5.2 首次发现可直接造成林木死亡的林业有害生物,及林木受害面积大于1亩时;

5.3 当首次发现外来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及林木受害面积大于1亩时;

5.4 专家组评估认为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可能暴发重大危害事件时。

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重点

1、转变防治观念,强化目标管理,优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环境

1.1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会议精

神,统一认识,调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基本方针,实行防治工作重心的转移,将工作重点转移到抓行政执法,抓监测预防,抓危险性有害生物的防治上来。

1.2 继续推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以成灾率、无公害防治率、测报准确率和种苗产地检疫率为内容的新的管理体系,制定新的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加大目标管理的考核检查力度。

1.3 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等各种宣传媒体以及简报、网页,大力宣传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性和加强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提高各级领导和全社会的防治意识。

2、推进工程治理,实施科学防控,努力控制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

2.1 开展市级工程治理项目。对一些跨区域发生、危害严重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分批实施市级工程治理,通过工程治理项目的实施,带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全面开展。

2.2大力推进无公害防治。研究探索营林措施控制林业有害生物和推进无公害防治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今后工程区食叶类害虫生物防治率达到80%以上,无公害防治率达到100%。

3、加强防治能力建设,努力提高林业有害生物防御水平

3.1继续加强防治基础设施建设。以森防标准站为重点,

加大各级防治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扶持建设一批天敌繁育场所,购置一定数量的新型监测、防治检疫设施等,进一步提高各级减灾控灾能力。

3.2突出抓好防治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强化行业培训,创新培训形式,丰富培训内容,不断提高防治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科学防治能力、应对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能力以及服务市场、服务社会的能力。

3.3 建立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应急机制。制定出台我市应急预案和处置办法,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加强应急防控人员队伍建设,尽最大努力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

4、强化检疫执法工作,严防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

4.1 加大检疫执法力度,防止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传入和传播。严格执行检疫要求书制度,不断规范调运检疫的签证程序,全面推行《植物检疫证书》的计算机签发和网上查询,加强复检工作,开展检疫执法大检查,严禁无证运输行为。研究和探索远程诊断系统,不断提高检疫检验能力和水平。

4.2 加强苗木产地检疫工作。严格履行检疫程序,按要求发产地检疫合格证,严禁感病虫苗木出圃建设,从源头上控制防范有害生物。

4.3 根据35种国家级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名单和内蒙古自治区9种森林植物检疫对象补充名单,开展疫区划定、补

充森林植物检疫对象名单检疫操作办法的制定等工作。同时,做好有害生物普查的外业补充调查、内业整理和资料汇总等后续工作。

4.4 进一步加强检疫队伍建设,对检疫员进行全面的整顿,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保证检疫执法工作健康地进行,树立良好的行业窗口形象。

5、加强监测预报,构建系统网络,全面提高灾害预警能力

5.1 进一步健全全市测报网络建设。加强测报点管理,强化监测网点建设,把上报有害生物基础数据列入责任考核范围,不断提高预测预报准确率。

5.2 强化对测报数据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全面实现测报数据计算机网络传输,有条件的率先实现乡镇林场有害生物数据的计算机传输,并定期综合分析测报数据,发布本地区趋势预报。

5.3 结合林业有害生物预防工程的实施,努力探索利用化学信息、微波监控技术开展监测和核查,形成有害生物立体监测体系。努力扩大监测覆盖面,把有害植物、灌木林等纳入监测范围。

6、深化体制改革,积极推进防治机制创新

6.1 深化防治机构的改革。切实加强对工作职能的认识,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并把工作重点放到贯彻国家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行业发展规划,依法

加强行业管理和提高服务上来。

6.2 积极推进除治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和建立新的除治机制,引导、鼓励和支持不同所有制形式的经济组织或个人开展除治和技术承包、咨询服务,逐步建立起不同所有制组织共同参与,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灵活高效的新型除治体制和队伍。同时,逐步建立林业有害生物重大责任事故追究通报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

7、切实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的科技创新工作

加大科技攻关力度,组织开展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宏观控制及新型防控技术研究,抓好科技示范区建设,着力解决监测预报、快速检疫检验及除害处理、天敌繁殖及利用、有害生物风险评估、综合防治等技术难题。积极开展国内外科技交流与合作,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加强现有技术的组装配套,提高防治工作的科技含量。

三、灾(疫)情分级

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影响森林、林木、林木种子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林业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是指原产于国(境)外,传入我国后已经影响森林、林木、林木种子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林业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简称重大生物灾害):是指因人为或自然原因,由国(境)外传入的病、虫、杂草及

其他有害生物引起的,对林业造成(或潜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

根据林业有害生物危险性和造成损失程度,将重大有害生物划分为三级:

Ⅰ级 系指国(境)外新传入有害生物事件,或者新发生的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事件。

Ⅱ级 系指连片成灾面积在10000亩以上的偶发性本土森林病虫害、省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新发生事件。如青杨天牛、柳蝙蛾等森林病虫害为害面积达到上述数量事件。

Ⅲ级 系指成灾面积在15000亩以上、造成较大损失的常发性本土有害生物发生事件。

四、防治区划分

根据地形地势、林分结构,病虫害发生状况及市属施业区划分为三个防治区。

XXX、XXX林场为针叶林病虫害监测防治区,主要针对落叶松鞘蛾、松瘿小卷蛾、落叶松红腹叶蜂、落叶松毛虫进行重点监测和防治。

XXX、XXX、XXX、XXX林场为阔叶林病虫害监测防治区域,主要针对天幕毛虫、舞毒蛾、烟角树蜂、杨叶蜂、杨树烂皮病、榛实象甲、榛黄达瘿蚊等阔叶树食叶、种实害虫及病害进行防治监测。

XXX林场为人工林病虫害监测防治区,主要针对杨干象、杨干透翅蛾、芳香木蠹蛾、大青叶蝉、青杨天牛、白杨透翅

蛾、柳毒蛾进行重点监测和防治。

五、应急处置指挥系统和协作单位职责

市政府设立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林业局局长任副总指导,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林业局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森防站站长任副主任。

1、指挥系统

组建XXX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协调小组,负责对全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控制和除治工作的领导,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本预案,并监督实施。

2、协作单位职责

市林业局:

(1)监督指导市林业局所属各林场、林业工作站开展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时紧急除治工作。

(2)做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并对灾(疫)情作出趋势预测。

(3)建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物资储备库,储备农药、防治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

(4)负责培训灾害防治队伍,开展技术演练,提高应急处置技能。

市各宣传媒体:协助做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科普知识的宣传和疫情的正面报道。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

确保及时、足额到位,加强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

市建设局:做好城区、园林部门管理的林地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监测防治工作。

市交通局:协助做好疫区公路林产品的监督检查站的设置和管理;优先安排防治物资的调运。

市旅游局:做好辖区内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防治工作。

六、预案的实施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向当地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报告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情况及其隐患的权利,也有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的权利。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预测预报网点是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责任报告单位,森防专业技术人员是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事件责任报告人。

有关单位及个人发现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或疑似情况时,应立即向所在地的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市森防站应加强对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调查、监测,发现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或接到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报告时,必须立即派专业技术员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林业主管部门核实后应立即报告市人民政府并逐级报送至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确认为重大有害生物的,市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在征求专家意见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经市应急办批准后启动本

预案。

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分为一级和二级。

林业有害生物直接危及人类健康、从国(境)外新传入林业有害生物,以及首次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发生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为一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一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以外的其他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为二级突发林业生物有害事件。

一级突发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报省林业局,省报国家林业局启动应急预案。

发生二级灾(疫)情事件时,启动本预案。市人民政府要及时依法封锁疫区,禁止调运任何可能传播有害生物的媒介材料,切断传播途径,防止疫情扩散。同时要立即报请市政府设立临时检疫检查站,并由市政府协调交通、铁路、邮政、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积极予以配合。

发生灾(疫)情时,市人民政府视灾(疫)情级别不同组织实施紧急处置方案。并根据灾(疫)情防治需求,组织人员进行控制,除害扑灭。同时,市人民政府要根据疫情发生情况,请求上一级政府在技术、人员、物资等方面给予紧急支持。

市森防站应对当年的控灾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估,灾(疫)情得到有效遏制时,应上报市指挥部、应急办,经检查合格后,宣布解除应急处置状态。

七、后期评估与善后处理

1、后期评估

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专家组和有关人员对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分析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措施。

2、善后处置

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导林业部门开展灾后重建,重点组织实施专家组后期评估提出的改进措施,恢复受灾森林,清理因应急而设立的临时设施。

八、保障体系

1、组织保障

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挥部应建立严格的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市森防站要加强对市属林业局的专、兼职测报员和公益林管护人员监测工作的监督指导,在灾害发生时,市林业局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全天候的踏查,密切注视病虫发生、发展情况;配备防治专业队伍,随时准备投入应急防治。

2、物质保障

建立市物资储备库,储备药剂、药械、防护品等有关物资。

3、资金保障

市财政每年要保证发生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时灾害的防治、监测、控制、人工支出等资金。

4、技术保障

加强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防治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监测检疫手段,在灾情发生时,使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得到最有效、最及时的发挥。制定与灾(疫)情事件相关的有害生物防治的一系列技术方案。

5、奖励和责任

对在应急防治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任,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是不及时上报发生情况的;二是因不能及时发现灾(疫)情、造成严重后果的;三是组织领导不力、不履行应急防治责任、造成灾情扩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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