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
R2线工程车站设备安装装修工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自 年 月 日起,乙方作为钢结构专业施工承包方,需要进入甲方车站设备安装装修工程2710标施工承包方管理的虎门火车站开展钢结构专业施工工作。甲方作为车站地盘管理承包商,负责对进场所有参建单位的地盘管理工作,负责对虎门火车站的地盘管理工作。根据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要求,甲方需要移交虎门火车站局部区域场地给广东敦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进行钢结构及幕墙专业施工工作。为了更好地达到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落实好各方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做好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防火、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特制订本安全协议。
一、 管理范围
在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R2线工程车站设备安装装修工程2710标段虎门火车站中,甲方的地盘管理范围为“ 虎门火车站 ”施工现场。
二、 移交乙方管理场地范围
因为工程施工需要,在业主、监理指导下,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虎门火车站站台范围场地(后附场地平面图)移交给乙方具体管理,主要进行钢结构及幕墙专业等施工。
三、 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 在统一调度和管理的基础上,负责进入虎门火车站施工现场内的材料、设备
的运输通道及按指定区域堆放的管理。
(2) 负责施工现场内各系统承包商交叉作业的协调管理。
(3) 建立进出本标段虎门火车站施工现场所有人员、材料、设备、登记、准入、
准出制度。
(4) 甲方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G59-2011〉》、,《东莞市轨道交通建设
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定期对所管地盘范围的安全、文明施工、消防进行
系统排查,乙方必须派专人陪同检查。
(5) 甲方对乙方不符合相应安全检查标准要求的事项,有义务要求乙方按安全检
查标准进行整改,对甲方合理要求拒不进行整改的,可予以处罚,所有处罚
需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生效。
四、 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 必须按照广东省安全文明工地,《东莞市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东莞市轨道交
通有限公司《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配置符合标准的施工设施,并执行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2) 遵守甲方的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和相关
人员名单,并报甲方备案。
(3) 负责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负责乙方具体管理场地施工范围内工
程的安全、质量、工期等达到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要求。
(4) 对本单位施工人员、材料、设备的安全负责,并承担由于乙方人员行为失误
对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相关赔偿责任。
(5) 配合甲方做好各项上级主管部门、安监机构、政府部门、以及业主监理单位
组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等各方面的各项检查工作。
五、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全面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要求做到:施工现场人行道畅通;施工现场排水畅通;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分隔,施工现场挂牌施工;工作人员佩平安卡上岗;工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等。
对进场施工的队伍或班组签订文明施工协议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把文明施工责任落到实处,提高全体施工人员文明施工自觉性与责任性。
严格按照东莞市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并结合本标段的实际情况,甲方安全管理小组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协同检查,综合评比,进行奖罚。
为确保每个人的人身安全、确保文明施工,确保轨道交通工程达到文明工地标准要求,参考东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车站地盘管理办法,特制定以下管理的处罚措施:
1、 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场地,处以每人/次50元罚款,并对责任单位处以200元处罚。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处以每人/次处以20元罚款,并对责任单位处以100元处罚。
2、 禁止私自乱接电源或不按规范使用造成人员伤亡,电气设备损失者,肇事者除赔偿人员经济损失及机械设备损失外,对肇事者处以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元。
3、 未经甲方现场负责人或值班电工同意私自乱接电源未造成损失的,对当事者处以50元罚款,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
4、 凡故意破坏文明施工、损坏成品、半成品和其它设施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对肇事者处以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其单位处罚1000元。
5、 凡在工地有不文明表现:谩骂、打架、斗殴造成损失经济的, 除赔偿经济损失外,据情节对肇事者处以2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单位处罚1000-2000元。
6、 文明工地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对违反者每处每次处以50元罚款,对责任单位处以300元罚款。
7、 进入工地严禁吸烟,若需要吸烟的,必须到指定的吸烟区进行,因吸烟造成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据情节对肇事者处罚50-500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责任单位处罚500-1000元。
8、 进入施工工地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处罚100元,责任单位处罚200元。
9、 甲方进入乙方管理区域检查时如发现以上几种违规行为,甲方将有权要求责任单位立刻进行整改,并可以按同上的处罚金额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0、 对以上未提到事宜,甲方可参照《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实施处罚。
六、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1、 甲方作为地盘管理承包商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面的交接、对甲方临水、临电使用等方面负责进行管理,所以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必须与甲方签署安全协议。
2、 甲方全面负责工地现场内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负责地盘范围内公共区域的卫生管理,乙方所有进场施工班组均要服从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3、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之有关规定和广东省及东莞市颁布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程、规定,任何因为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故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责任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4、 乙方的所有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东莞市地方政府规定的就业证件如身份证、特种作业上岗证、平安卡等。凡因为工人上述证件不齐造成的任何案件、事故等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为责任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甲方只认可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出入证件,或经乙方单位事前证明施工人员的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的出入证件。
5、 甲方对乙方所有进场施工班组的电气焊等动火作业的统一管理,乙方施工需要动火作业的需向甲方办理动火作业审批备案。
6、本标段实施封闭式管理,乙方进出人员、车辆、材料、机械设备必须按甲方的门卫制度进行登记,办理进出场审批手续,若未办理进出场登记手续的人、机、物,甲方有权禁止其进/出现场。
7、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配合现场的文明施工,对于乙方产生的施工垃圾或生活垃圾,乙方及时负责清理运到地面并拉走,对于检查中,发现乙方未按规定清理的,甲方有义务通知提醒乙方,对于情节严重的,书面报告监理和业主。
8、乙方的施工区域和材料堆放场地要保持整洁干净,并按要求进行标识,甲方有权对此进行检查。
9、乙方人员携带物资出门时,应持有本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的签字的出门证明且经甲方安全主管签字后方可出门。
10、施工现场防护设施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不得随意拆改已有防护设施,确需拆改的,必须通知甲方和监理,经监理及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工程作业完成后,拆除单位应及时恢复防护设施,并报监理和甲方验收。所有进场施工单位须遵守施工现场“谁作业、谁防护、谁负责”的原则。
11、甲乙双方应遵守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成品保护制度,做好文明施工和成品保护工作,加强日常检查、巡视,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各专业承包商单位自行保管本单位的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任何单位均不得改移其他施工单位的成品或半成品(包括已完成油漆的墙面),确需改移、打槽时,应与隶属单位协调解决。各单位应及时将当天各自生产的施工废料、垃圾等清运到指定地方, 确保施工现场干净整洁。对于没有按规定实施的单位,甲方有权责令责任方整改。
12、施工现场实行挂牌标识制度,作业区、材料堆放区、垃圾存入区、已施工完成的管线等应挂牌标识,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甲乙双方还应在其施工机械、工作服、安全帽明显位置标明其单位名称。
13、现场必要存放的气瓶、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需按规定做好标识与防护,封闭作业环境下作业,要注意采取有效个体防护措施,防止工人在作业中中毒。
14、各个施工班组要加强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高处作业平台应设置相应的防护栏杆、安全网等安全设施。
15、施工中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及各类事故时,不论原因在哪一方,都应互相协助,及时救助伤员,排除险源,保护事故现场,并由责任方立即向现场管理单位及有关部门报告。
16、坚持文明施工,减少施工现场环境污染,保持施工现场整洁,不得在现场作业区域吸烟、吐痰、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如有发现吸烟或随地大小便的,按规定进行罚款,举报者奖100元。
17、以上各条款中的处罚,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生效,罚款在工程完工后结算从保证金中扣除。
18、对于不合理处罚,乙方保留处罚的申诉权。
六、乙方需向甲方缴纳 ( 人民币) 壹万元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金,保证金在乙方工程完工,场地移交时返还(即扣除罚款后的余款)。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补充协议。(后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东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车站地盘管理办法》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书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甲乙双方单位的公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后生效,其有效期至乙方工程完工,将场地移交给甲方止。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为贯彻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指示,明确施工中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切实落实各方的安全责任,特制定本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1、进场的乙方在进场前必须先办理完进场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后,方可进场。在施工安全管理协议没办理完成前,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进场。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要提交安全管理机构及施工人员名册,作业人员三级安全交育记录、安全技术交底、平安卡的复印件及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印件,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及现场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3、双方均应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落实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R2线工程车站设备安装装修工程第五标段(2710标)项目部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制度及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4、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甲方有关安全、消防治安及文明生产等方面的规定。
5、对甲方提出的有关安全施工的建议必须立即整改,主动完善安全措施、设施。
6、乙方在进场应向甲方提供作业人员的名册,注明人员的工种、年龄、身份证号码等,撤离工地时应予报告。
7、甲方安监人员有权纠正违章行为,对乙方人员有施工中的违章作业有权按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8、甲乙双方对各自的施工安全负责,各自必须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
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9、以对国家和企业利益负责的高度责任心,共同做好现场的成品保护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不损坏他人的设施和施工成品,如有损坏,应及时通知各方,放置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
10、施工过程中互相配合,为各自提供便利施工条件。如因施工需要必须拆除或变动设备时,应通知对方,争得对方同意后,共同协商解决。
11、坚持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时产生的现场环境污染,保持施工现场整洁,不得在站内吸烟、吐痰、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施工做到工完场清。
12、施工中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及各类事故时,不论原因在哪一方,都应互相协助,及时救助伤员,排除险源,保护事故现场,并由责任方立即向现场管理单位及有关部门报告。
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R2线工程 车站设备安装装修工程第五标段(2710标)
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
R2线工程车站设备安装装修工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自 年 月 日起,乙方作为钢结构专业施工承包方,需要进入甲方车站设备安装装修工程2710标施工承包方管理的虎门火车站开展钢结构专业施工工作。甲方作为车站地盘管理承包商,负责对进场所有参建单位的地盘管理工作,负责对虎门火车站的地盘管理工作。根据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要求,甲方需要移交虎门火车站局部区域场地给广东敦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管理,进行钢结构及幕墙专业施工工作。为了更好地达到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落实好各方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做好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防火、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特制订本安全协议。
一、 管理范围
在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R2线工程车站设备安装装修工程2710标段虎门火车站中,甲方的地盘管理范围为“ 虎门火车站 ”施工现场。
二、 移交乙方管理场地范围
因为工程施工需要,在业主、监理指导下,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虎门火车站站台范围场地(后附场地平面图)移交给乙方具体管理,主要进行钢结构及幕墙专业等施工。
三、 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 在统一调度和管理的基础上,负责进入虎门火车站施工现场内的材料、设备
的运输通道及按指定区域堆放的管理。
(2) 负责施工现场内各系统承包商交叉作业的协调管理。
(3) 建立进出本标段虎门火车站施工现场所有人员、材料、设备、登记、准入、
准出制度。
(4) 甲方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G59-2011〉》、,《东莞市轨道交通建设
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定期对所管地盘范围的安全、文明施工、消防进行
系统排查,乙方必须派专人陪同检查。
(5) 甲方对乙方不符合相应安全检查标准要求的事项,有义务要求乙方按安全检
查标准进行整改,对甲方合理要求拒不进行整改的,可予以处罚,所有处罚
需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生效。
四、 乙方的职责和义务
(1) 必须按照广东省安全文明工地,《东莞市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东莞市轨道交
通有限公司《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要求配置符合标准的施工设施,并执行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2) 遵守甲方的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和相关
人员名单,并报甲方备案。
(3) 负责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负责乙方具体管理场地施工范围内工
程的安全、质量、工期等达到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的要求。
(4) 对本单位施工人员、材料、设备的安全负责,并承担由于乙方人员行为失误
对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相关赔偿责任。
(5) 配合甲方做好各项上级主管部门、安监机构、政府部门、以及业主监理单位
组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等各方面的各项检查工作。
五、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全面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要求做到:施工现场人行道畅通;施工现场排水畅通;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分隔,施工现场挂牌施工;工作人员佩平安卡上岗;工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理等。
对进场施工的队伍或班组签订文明施工协议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把文明施工责任落到实处,提高全体施工人员文明施工自觉性与责任性。
严格按照东莞市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并结合本标段的实际情况,甲方安全管理小组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乙方安全管理人员协同检查,综合评比,进行奖罚。
为确保每个人的人身安全、确保文明施工,确保轨道交通工程达到文明工地标准要求,参考东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车站地盘管理办法,特制定以下管理的处罚措施:
1、 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场地,处以每人/次50元罚款,并对责任单位处以200元处罚。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处以每人/次处以20元罚款,并对责任单位处以100元处罚。
2、 禁止私自乱接电源或不按规范使用造成人员伤亡,电气设备损失者,肇事者除赔偿人员经济损失及机械设备损失外,对肇事者处以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责任单位处罚1000元。
3、 未经甲方现场负责人或值班电工同意私自乱接电源未造成损失的,对当事者处以50元罚款,对责任单位处罚200元。
4、 凡故意破坏文明施工、损坏成品、半成品和其它设施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对肇事者处以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其单位处罚1000元。
5、 凡在工地有不文明表现:谩骂、打架、斗殴造成损失经济的, 除赔偿经济损失外,据情节对肇事者处以2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单位处罚1000-2000元。
6、 文明工地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清。对违反者每处每次处以50元罚款,对责任单位处以300元罚款。
7、 进入工地严禁吸烟,若需要吸烟的,必须到指定的吸烟区进行,因吸烟造成损失者,除赔偿损失外,据情节对肇事者处罚50-500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责任单位处罚500-1000元。
8、 进入施工工地严禁随地大、小便,违者处罚100元,责任单位处罚200元。
9、 甲方进入乙方管理区域检查时如发现以上几种违规行为,甲方将有权要求责任单位立刻进行整改,并可以按同上的处罚金额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10、 对以上未提到事宜,甲方可参照《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实施处罚。
六、 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1、 甲方作为地盘管理承包商对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面的交接、对甲方临水、临电使用等方面负责进行管理,所以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必须与甲方签署安全协议。
2、 甲方全面负责工地现场内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负责地盘范围内公共区域的卫生管理,乙方所有进场施工班组均要服从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3、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
规之有关规定和广东省及东莞市颁布有关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的规程、规定,任何因为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故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责任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4、 乙方的所有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东莞市地方政府规定的就业证件如身份证、特种作业上岗证、平安卡等。凡因为工人上述证件不齐造成的任何案件、事故等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为责任方承担,因此造成的甲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甲方只认可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出入证件,或经乙方单位事前证明施工人员的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的出入证件。
5、 甲方对乙方所有进场施工班组的电气焊等动火作业的统一管理,乙方施工需要动火作业的需向甲方办理动火作业审批备案。
6、本标段实施封闭式管理,乙方进出人员、车辆、材料、机械设备必须按甲方的门卫制度进行登记,办理进出场审批手续,若未办理进出场登记手续的人、机、物,甲方有权禁止其进/出现场。
7、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配合现场的文明施工,对于乙方产生的施工垃圾或生活垃圾,乙方及时负责清理运到地面并拉走,对于检查中,发现乙方未按规定清理的,甲方有义务通知提醒乙方,对于情节严重的,书面报告监理和业主。
8、乙方的施工区域和材料堆放场地要保持整洁干净,并按要求进行标识,甲方有权对此进行检查。
9、乙方人员携带物资出门时,应持有本单位现场主要负责人的签字的出门证明且经甲方安全主管签字后方可出门。
10、施工现场防护设施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不得随意拆改已有防护设施,确需拆改的,必须通知甲方和监理,经监理及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工程作业完成后,拆除单位应及时恢复防护设施,并报监理和甲方验收。所有进场施工单位须遵守施工现场“谁作业、谁防护、谁负责”的原则。
11、甲乙双方应遵守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成品保护制度,做好文明施工和成品保护工作,加强日常检查、巡视,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各专业承包商单位自行保管本单位的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任何单位均不得改移其他施工单位的成品或半成品(包括已完成油漆的墙面),确需改移、打槽时,应与隶属单位协调解决。各单位应及时将当天各自生产的施工废料、垃圾等清运到指定地方, 确保施工现场干净整洁。对于没有按规定实施的单位,甲方有权责令责任方整改。
12、施工现场实行挂牌标识制度,作业区、材料堆放区、垃圾存入区、已施工完成的管线等应挂牌标识,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甲乙双方还应在其施工机械、工作服、安全帽明显位置标明其单位名称。
13、现场必要存放的气瓶、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需按规定做好标识与防护,封闭作业环境下作业,要注意采取有效个体防护措施,防止工人在作业中中毒。
14、各个施工班组要加强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高处作业平台应设置相应的防护栏杆、安全网等安全设施。
15、施工中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及各类事故时,不论原因在哪一方,都应互相协助,及时救助伤员,排除险源,保护事故现场,并由责任方立即向现场管理单位及有关部门报告。
16、坚持文明施工,减少施工现场环境污染,保持施工现场整洁,不得在现场作业区域吸烟、吐痰、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如有发现吸烟或随地大小便的,按规定进行罚款,举报者奖100元。
17、以上各条款中的处罚,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生效,罚款在工程完工后结算从保证金中扣除。
18、对于不合理处罚,乙方保留处罚的申诉权。
六、乙方需向甲方缴纳 ( 人民币) 壹万元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金,保证金在乙方工程完工,场地移交时返还(即扣除罚款后的余款)。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补充协议。(后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东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车站地盘管理办法》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书自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甲乙双方单位的公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经双方代表人、签字后生效,其有效期至乙方工程完工,将场地移交给甲方止。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为贯彻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关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指示,明确施工中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切实落实各方的安全责任,特制定本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1、进场的乙方在进场前必须先办理完进场施工安全管理协议后,方可进场。在施工安全管理协议没办理完成前,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进场。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要提交安全管理机构及施工人员名册,作业人员三级安全交育记录、安全技术交底、平安卡的复印件及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印件,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及现场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3、双方均应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落实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R2线工程车站设备安装装修工程第五标段(2710标)项目部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制度及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4、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和甲方有关安全、消防治安及文明生产等方面的规定。
5、对甲方提出的有关安全施工的建议必须立即整改,主动完善安全措施、设施。
6、乙方在进场应向甲方提供作业人员的名册,注明人员的工种、年龄、身份证号码等,撤离工地时应予报告。
7、甲方安监人员有权纠正违章行为,对乙方人员有施工中的违章作业有权按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8、甲乙双方对各自的施工安全负责,各自必须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
全生产教育,以增强法制观念和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9、以对国家和企业利益负责的高度责任心,共同做好现场的成品保护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不损坏他人的设施和施工成品,如有损坏,应及时通知各方,放置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
10、施工过程中互相配合,为各自提供便利施工条件。如因施工需要必须拆除或变动设备时,应通知对方,争得对方同意后,共同协商解决。
11、坚持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时产生的现场环境污染,保持施工现场整洁,不得在站内吸烟、吐痰、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施工做到工完场清。
12、施工中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及各类事故时,不论原因在哪一方,都应互相协助,及时救助伤员,排除险源,保护事故现场,并由责任方立即向现场管理单位及有关部门报告。
东莞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R2线工程 车站设备安装装修工程第五标段(2710标)
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