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问题研究

健全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问题研究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是强化管党意识、落实管党职责的必然要求,是保证基层党建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的有效途径,是确保基层党建工作常抓不懈的重要保证。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如何更好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是当前需要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对此,我县结合基层党组织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并就进一步改进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办法进行了探讨和思考。

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县各级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管党意识,积极履行管党责任,切实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促进了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一是强化管党意识。县委始终将基层党建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的理念,强化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组织书记的管党意识。坚持县乡党委书记党建工作思路亲自参与制定、党建专题会议亲自部署、党建工作制度带头执行,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了“不抓党建工作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工作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二是分级明确责任。县委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县乡党委和县直部门党工委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分别明确集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四种责任,强化责任主体,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严格工作程序。全面推行《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党建工作制度》、《党委书记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评议制度》、《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制度》,促使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职,始终保持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同步推进。三是各级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党委成员党建工作分工、党建工作例会、领导干部联系点等制度,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定期讲党课制度,实行定期例会决策、定点联系指导、定题调查研究工作机制,构建起党委(党组织)统一领导、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责任共担、逐级负责的全方位、多层次的责任制立体构架体系。结合“三联共建”活动的开展,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将基层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联建部门,实行“领导抓点示范、支部联建推动、党员结对帮扶”的“三位一体”的工作推进机制,收到了明显成效。

(二)找准载体,整体推进。一是抓载体求突破。从2001年以来,我们结合党建工作实际,先后在农村、机关、学校党组织中开展了农村“双五好”党建综合示范活动、机关“双创”活动、“四级承诺”活动和“一线两翼”党建示范带建设等主题活动,今年起将各项党建主题活动与全省开展的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活动、全市开展的“三联共建”活动有机结合,通过有效的载体活动,促使党建责任落实有载体、有机制、有效果,使基层党建工作常抓常新、协调发展。

二是抓规范促提高。我县坚持将规范基础作为夯实基层党建工作的首要问题,提出“规范基础、突出重点、培育亮点、提升水平”的工作思路,从制度规范、活动规范、工作程序、档案规范四个方面入手,制定党组织及党员先进性承诺、党建例会、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农村党员发展等制度规范,出台党员发展流程、村两委会及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流程、《党建组织工作讲义》、《学习实践活动手册》等,统一编印党建台帐台簿。将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纳入考核奖惩和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累计投入资金 万元用于规范化建设奖补,使全县村级党组织规范化程度达到90%以上,机关党组织规范化程度达到80%以上,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使党建责任落实有定位、有标准。三是抓典型带整体。2006年开始,我县针对农村党建工作实际,围绕深化“旗帜工程”,打造一批党的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基层典型,在县内安石二级公路和汉漩、汉铜两条通乡主干公路沿线,布点13个乡镇、35个村、4个社区、4个非公企业为党建综合示范点,以抓“一线两翼”

党建示范点建设带动辐射全县。工作中,我们按照“突出重点,精心培育,辐射带动,整体提高”的工作原则,将创建内容细化为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基层民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村收入、发展社会事业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8大项24小项。各布点党组织根据各自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创建目标和方案,使示范带创建各具特色。3年来,先后培育示范乡镇党委6个、综合示范村20个、社区党建示范点2个、非公企业党建示范点4个。通过抓“一线两翼”党建示范带建设,达到了典型引路、整体推进和点上开花、面上结果的综合效果。

(三)完善考核,导向促动。科学设置考核体系。县委组织部每年根据省市目标责任和全县中心工作实际,分机关和乡镇两个层面下达,将目标责任分为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及亮点、表彰惩戒三部分。基础工作和重点工作为百分制考核内容,突出年度重点工作,亮点、表彰惩戒为加减分,体现公平公正;考核指标逐步细化量化,突出考核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实行考核目标年初下达,考核方法年终确定,尽量避免考核形式化、墙上化。灵活考核方式方法。注重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推行年度重点亮点工作申报制度、组织工作台帐制度、党建工作评议测评三项制度,坚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综合考核与单项考核相结合,每年设置单项工作奖励,实行重点工作单项考核。二是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强化平时考核,将单项工作督察、半年检查、党建现场会、媒体宣传、党委书记述职评议结果等内容纳入平时考核,建立相应台帐,增强考核的真实性、评价的客观性。三是上级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将检查考核与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等形式的群众评议相结合,进一步扩大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三位一体”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党建工作在领导班子和干部综合考核中的权重,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四)创新机制,提供保障。一是建立目标管理制度。每年年初由县委与乡镇党委书记及县直机关工委负责人分别签订党建工作责任状,推动基层党组织层层签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调研和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了解掌握责任制与考核管理运行情况,分析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突破党建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近年来先后确定了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流动党员管理、规范非公企业党员发展等10多个重点课题,有针对性地理清思路、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二是建立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按照季度检查、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的阶段要求,将本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汇报,强化对平时工作的监控力度。定期组成督导组分类指导、定期督查基层党委推进党建工作的进度和效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对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对工作严重滑坡或出现重大问题的党委,实行集体谈话诫勉。三是建立重点亮点工作申报制度。为贯穿党建组织工作思路,进一步突出重点,培育亮点,推动党建组织创新,从2006年起,我县推行重点、亮点工作申报制度,要求各党工委结合实际,确定2-3项年度重点工作,并从中筛选1-2项能够凸显特色的亮点工作或1-2个能够有所创新的突破点,帮助党委理清工作思路,实行年初申报、年终评审,形成重点突出、特色鲜明、亮点纷呈的党建工作格局。三年来,我县多项工作被省、市肯定和表彰,2008年度两项工作被市委组织部评为组织工作创新一、二等奖,县委组织部被县委评为创新工作先进单位。四是推行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评议制度。从2005年起,我县开展乡镇党委和部门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活动,2008年开展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专题报告党建工作,以专项述职评议活动为“抓手”,积极发挥县、乡党委书记的引领示范作用,有力推动了全县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发展。活动中,我们突出抓好“科学界定内容、明确述职方法、强化述前考核、运用述评结果,着力整改提高”五个环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将专项述职与考核奖惩、评先树优、干部使用、社会监督等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了各地抓基层党建的活力。4年来,先后组织12个乡镇党委、4个部门党委开展述职评议,1名乡镇党委书记因评议结果过低而被免职,2名党委书记因履职不到位收到警示谈话。通过实行专项述职制度,真正将抓

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实体化,把县乡党委书记推到了党建工作前沿,促使他们自加压力,切实履行管党职责。形成了“书记要会干,必须抓党建”的思想共识,形成了比学赶超、创新发展的高涨热情。

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县县乡党委始终坚持围绕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发展大局这个目标,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积极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但对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党建工作提出的要求,还有不少需要探索深化的地方。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重视程度仍然不平衡。少数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没有充分认识到基层党建工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作用,对党建工作仍存在片面认识,“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导致履行责任制的内在动力不足,自觉性、主动性不强,不能按照职责要求,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谋划、部署、推动基层党建工作。

二是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少数县直部门党委书记与行政“一把手”之间,存在责权不挂钩,管人与管事不相称,考核和使用相脱节现象,在工作机制中,存在业务考核重要,党建工作考核次要的现象。

三是监督措施不完善、考核运用不充分。围绕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县乡党委虽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制度,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对制度落实不到位、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管的制约手段,激励问责机制不够完善,存在强考核、弱问责的情况,奖励主要停留在精神褒奖层面,问责还没有真正起到应有的警示和威慑作用。考核结果运用的不够充分,奖惩措施还显得不够有力,在目标综合考评中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也没有更好的凸显;

四是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部分党务工作者对新形势下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观念不新、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工作标准不高,不能认真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能以创新的思路、有效的措施抓深抓实基层党建工作,在大力度的推进工作中体现作为。

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认为,今后应坚持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摆在龙头带动的突出位置,重点是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责任意识,增强年度责任状刚性,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加大激励表彰力度,严格落实问责制度,提高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素质,进一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带动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整体提高。

(一)抓好“领头雁”,确保领导责任到位。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这支队伍的素质如何,直接决定着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能否有效落实。因此,必须花大力气加强这支队伍的建设。一是要把好党组织书记“进口”。今后,凡是拟任党委书记的,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础上,推行“党委书记任前考试制”、“任期党建述职制”,在任前对拟任党委书记的人选进行考试,考试内容为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三个方面,三个方面的分值比重均衡。二是要加强党组织书记培训。对新任党组织书记,及时开展党的知识、党建理论等方面的系统培训,使其不断增强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能力。三是要及时调整不合格人选。对党代表测评反映较差,不能胜任党建工作的党组织书记,由上级党委及时予以调整,以切实保证党组织书记队伍的活力。

(二)突出特色,科学设定责任目标。党建工作目标是上级党组织要求下级党组织必须努力完成的工作任务,党建工作目标如何确定,不仅反映出党建工作责任制所涵盖的工作领域,也反映出党建工作在党的全局工作中的位置。因此,责任目标是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核心,是党建工作的导向,必须在科学设定上下功夫。一是要围绕第一要务。党建工作的效果不能用党建工作的过程来衡量,而必须从党的中心任务的完成情况,从保障和促进发展的成效来检验。因此,必须遵循“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指导思想,跳出党建看党建,用“三个文明”建设的实际成效来检验党建工作,避免出现党建工作和

经济社会发展“两张皮”。当前,要把开展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的效果作为检验县、乡、村三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把各部门开展“三联共建”活动,帮扶帮建新农村建设和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活动作为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各级党组织始终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开展党建工作。二是要细化责任目标。要根据“突出重点、量化透明、可考可比、责任到人”的原则,紧密联系本乡镇、本系统实际,并将目标纵向分解到各基层组织、各相关责任人,形成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人的责任网络。三是要切合实际。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的制定要着眼于各自的实际,在显个性、创特色上下功夫,有针对性地制定出解决本单位党建工作存在问题的目标和具体措施。

(三)立足公平,健全考核检查机制。考核检查是推行责任制的基础工作,也是推行责任制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必须尽快完善考核机制,发挥考核在推进党建责任制落实中的积极作用。一是要推行量化考核。当前,要结合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和“三联共建”活动要求,要在兼顾广大党员群众意愿和党委职能部门责权均衡的基础上,抓紧建立党建责任量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党建责任目标体系,赋予各个考核要素一个标准分值,使考核工作更具操作性。二是要注重日常考核。经常性考核对党建工作的促进作用更直接和有效。因此,要在坚持和完善定期考核的基础上建立经常性的党建考核检查机制。三是要扩大党员群众民主权利。集中考核因时间有限,容易浮于表面,客观考核少、主观评价多,导致考核失误,所以,要注意发挥普通党员、群众在考核中的特殊作用。

(四)着眼长效,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一方面是要把奖励和惩罚相结合。要把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各项奖励、津贴兑现的依据之一。对党建工作抓的好,成绩突出的党组织和个人,在进行精神奖励的同时,加大物质奖励的力度,并把党建责任制考核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对考核不合格者,则不能提拔重用,甚至要降职或调整;对严重失职者,还要追究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凡是党建责任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不能评定其他先进称号。借此不断强化“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另一方面是要把考核评价与教育整改相结合。考核的根本目的在于整改问题、促进工作,因此,要把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全面、实事求是地向被考核单位反馈,并帮助其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加强督查,促进整改。同时,要帮助克服影响责任制履行的各种实际困难,切实为解决问题创造条件。

(五)落实保障,优化党建工作氛围。一是要整体联动,形成党建工作合力。党建工作责任制影响力大、牵涉面广,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由于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涉及到党委各个工作部门和各群团组织,需要齐抓共管,因此,要明确各层次的分工,并通过联席会制度,加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以便协调工作,提高齐抓共管的成效。二是要建强骨干,增强党务工作活力。要加强党务干部配备,逐步实现党务干部的专业化和年轻化;非公企业党组织要选聘招聘合适的党务人才;村级党组织要重点面向退伍军人党员、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党员、企业经营管理层党员等群体选配党务工作者。要加大培训力度,把党务干部的培训纳入业务培训计划,为党务干部提供进修、学习、考察的机会,使其打好理论功底,拓展知识视野,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工作水平。要加大交流力度,建立党务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实行党务干部和业务干部、行政干部双向交流,以增强活力,提高能力。解决好党务干部的待遇和实际困难,切实关心他们的成长,有计划地把分管党务工作的优秀干部提拔到更高的岗位进行锻炼使他们安心工作,乐于奉献。三是要制定并落实相应的政策措施。各级财政要在稳中有升的基础上增加党建工作经费预决算,纳入同级财政管理,对困难的企业、农村、社区、“两新”组织进行资金倾斜,确保正常开展工作。

(中共汉阴县委组织部 沈关志)

健全和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问题研究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要求,是强化管党意识、落实管党职责的必然要求,是保证基层党建各项目标任务落实的有效途径,是确保基层党建工作常抓不懈的重要保证。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基层党组织如何更好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是当前需要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对此,我县结合基层党组织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并就进一步改进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办法进行了探讨和思考。

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县各级基层党组织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不断强化管党意识,积极履行管党责任,切实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促进了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一)落实责任,齐抓共管。一是强化管党意识。县委始终将基层党建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书记抓、抓书记”的理念,强化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组织书记的管党意识。坚持县乡党委书记党建工作思路亲自参与制定、党建专题会议亲自部署、党建工作制度带头执行,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了“不抓党建工作是失职,抓不好党建工作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二是分级明确责任。县委制定下发《关于建立健全县乡党委和县直部门党工委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分别明确集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直接责任人四种责任,强化责任主体,细化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严格工作程序。全面推行《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党建工作制度》、《党委书记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评议制度》、《村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制度》,促使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职,始终保持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同步推进。三是各级齐抓共管。建立健全党委成员党建工作分工、党建工作例会、领导干部联系点等制度,全面推行党组织书记定期讲党课制度,实行定期例会决策、定点联系指导、定题调查研究工作机制,构建起党委(党组织)统一领导、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责任共担、逐级负责的全方位、多层次的责任制立体构架体系。结合“三联共建”活动的开展,积极整合各方资源,将基层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联建部门,实行“领导抓点示范、支部联建推动、党员结对帮扶”的“三位一体”的工作推进机制,收到了明显成效。

(二)找准载体,整体推进。一是抓载体求突破。从2001年以来,我们结合党建工作实际,先后在农村、机关、学校党组织中开展了农村“双五好”党建综合示范活动、机关“双创”活动、“四级承诺”活动和“一线两翼”党建示范带建设等主题活动,今年起将各项党建主题活动与全省开展的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活动、全市开展的“三联共建”活动有机结合,通过有效的载体活动,促使党建责任落实有载体、有机制、有效果,使基层党建工作常抓常新、协调发展。

二是抓规范促提高。我县坚持将规范基础作为夯实基层党建工作的首要问题,提出“规范基础、突出重点、培育亮点、提升水平”的工作思路,从制度规范、活动规范、工作程序、档案规范四个方面入手,制定党组织及党员先进性承诺、党建例会、党委中心学习组学习、农村党员发展等制度规范,出台党员发展流程、村两委会及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流程、《党建组织工作讲义》、《学习实践活动手册》等,统一编印党建台帐台簿。将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纳入考核奖惩和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累计投入资金 万元用于规范化建设奖补,使全县村级党组织规范化程度达到90%以上,机关党组织规范化程度达到80%以上,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使党建责任落实有定位、有标准。三是抓典型带整体。2006年开始,我县针对农村党建工作实际,围绕深化“旗帜工程”,打造一批党的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的基层典型,在县内安石二级公路和汉漩、汉铜两条通乡主干公路沿线,布点13个乡镇、35个村、4个社区、4个非公企业为党建综合示范点,以抓“一线两翼”

党建示范点建设带动辐射全县。工作中,我们按照“突出重点,精心培育,辐射带动,整体提高”的工作原则,将创建内容细化为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基层民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村收入、发展社会事业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8大项24小项。各布点党组织根据各自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创建目标和方案,使示范带创建各具特色。3年来,先后培育示范乡镇党委6个、综合示范村20个、社区党建示范点2个、非公企业党建示范点4个。通过抓“一线两翼”党建示范带建设,达到了典型引路、整体推进和点上开花、面上结果的综合效果。

(三)完善考核,导向促动。科学设置考核体系。县委组织部每年根据省市目标责任和全县中心工作实际,分机关和乡镇两个层面下达,将目标责任分为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及亮点、表彰惩戒三部分。基础工作和重点工作为百分制考核内容,突出年度重点工作,亮点、表彰惩戒为加减分,体现公平公正;考核指标逐步细化量化,突出考核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实行考核目标年初下达,考核方法年终确定,尽量避免考核形式化、墙上化。灵活考核方式方法。注重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推行年度重点亮点工作申报制度、组织工作台帐制度、党建工作评议测评三项制度,坚持做到四个结合。一是综合考核与单项考核相结合,每年设置单项工作奖励,实行重点工作单项考核。二是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强化平时考核,将单项工作督察、半年检查、党建现场会、媒体宣传、党委书记述职评议结果等内容纳入平时考核,建立相应台帐,增强考核的真实性、评价的客观性。三是上级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将检查考核与民主测评、民意调查等形式的群众评议相结合,进一步扩大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党建工作考核纳入“三位一体”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党建工作在领导班子和干部综合考核中的权重,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四)创新机制,提供保障。一是建立目标管理制度。每年年初由县委与乡镇党委书记及县直机关工委负责人分别签订党建工作责任状,推动基层党组织层层签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调研和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专题研究和部署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了解掌握责任制与考核管理运行情况,分析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围绕突破党建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近年来先后确定了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流动党员管理、规范非公企业党员发展等10多个重点课题,有针对性地理清思路、增强了决策的科学性。二是建立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制度。按照季度检查、半年小结、年终总结的阶段要求,将本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定期汇报,强化对平时工作的监控力度。定期组成督导组分类指导、定期督查基层党委推进党建工作的进度和效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对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对工作严重滑坡或出现重大问题的党委,实行集体谈话诫勉。三是建立重点亮点工作申报制度。为贯穿党建组织工作思路,进一步突出重点,培育亮点,推动党建组织创新,从2006年起,我县推行重点、亮点工作申报制度,要求各党工委结合实际,确定2-3项年度重点工作,并从中筛选1-2项能够凸显特色的亮点工作或1-2个能够有所创新的突破点,帮助党委理清工作思路,实行年初申报、年终评审,形成重点突出、特色鲜明、亮点纷呈的党建工作格局。三年来,我县多项工作被省、市肯定和表彰,2008年度两项工作被市委组织部评为组织工作创新一、二等奖,县委组织部被县委评为创新工作先进单位。四是推行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评议制度。从2005年起,我县开展乡镇党委和部门党(工)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活动,2008年开展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专题报告党建工作,以专项述职评议活动为“抓手”,积极发挥县、乡党委书记的引领示范作用,有力推动了全县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发展。活动中,我们突出抓好“科学界定内容、明确述职方法、强化述前考核、运用述评结果,着力整改提高”五个环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将专项述职与考核奖惩、评先树优、干部使用、社会监督等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了各地抓基层党建的活力。4年来,先后组织12个乡镇党委、4个部门党委开展述职评议,1名乡镇党委书记因评议结果过低而被免职,2名党委书记因履职不到位收到警示谈话。通过实行专项述职制度,真正将抓

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实体化,把县乡党委书记推到了党建工作前沿,促使他们自加压力,切实履行管党职责。形成了“书记要会干,必须抓党建”的思想共识,形成了比学赶超、创新发展的高涨热情。

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县县乡党委始终坚持围绕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发展大局这个目标,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积极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但对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党建工作提出的要求,还有不少需要探索深化的地方。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重视程度仍然不平衡。少数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没有充分认识到基层党建工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作用,对党建工作仍存在片面认识,“说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导致履行责任制的内在动力不足,自觉性、主动性不强,不能按照职责要求,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去研究、谋划、部署、推动基层党建工作。

二是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少数县直部门党委书记与行政“一把手”之间,存在责权不挂钩,管人与管事不相称,考核和使用相脱节现象,在工作机制中,存在业务考核重要,党建工作考核次要的现象。

三是监督措施不完善、考核运用不充分。围绕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县乡党委虽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制度,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对制度落实不到位、职责履行不到位等问题,缺乏及时有效的监管的制约手段,激励问责机制不够完善,存在强考核、弱问责的情况,奖励主要停留在精神褒奖层面,问责还没有真正起到应有的警示和威慑作用。考核结果运用的不够充分,奖惩措施还显得不够有力,在目标综合考评中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也没有更好的凸显;

四是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部分党务工作者对新形势下落实好党建工作责任制观念不新、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工作标准不高,不能认真分析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能以创新的思路、有效的措施抓深抓实基层党建工作,在大力度的推进工作中体现作为。

对策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认为,今后应坚持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摆在龙头带动的突出位置,重点是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责任意识,增强年度责任状刚性,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加大激励表彰力度,严格落实问责制度,提高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素质,进一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带动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整体提高。

(一)抓好“领头雁”,确保领导责任到位。党组织书记是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这支队伍的素质如何,直接决定着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能否有效落实。因此,必须花大力气加强这支队伍的建设。一是要把好党组织书记“进口”。今后,凡是拟任党委书记的,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础上,推行“党委书记任前考试制”、“任期党建述职制”,在任前对拟任党委书记的人选进行考试,考试内容为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三个方面,三个方面的分值比重均衡。二是要加强党组织书记培训。对新任党组织书记,及时开展党的知识、党建理论等方面的系统培训,使其不断增强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能力。三是要及时调整不合格人选。对党代表测评反映较差,不能胜任党建工作的党组织书记,由上级党委及时予以调整,以切实保证党组织书记队伍的活力。

(二)突出特色,科学设定责任目标。党建工作目标是上级党组织要求下级党组织必须努力完成的工作任务,党建工作目标如何确定,不仅反映出党建工作责任制所涵盖的工作领域,也反映出党建工作在党的全局工作中的位置。因此,责任目标是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核心,是党建工作的导向,必须在科学设定上下功夫。一是要围绕第一要务。党建工作的效果不能用党建工作的过程来衡量,而必须从党的中心任务的完成情况,从保障和促进发展的成效来检验。因此,必须遵循“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指导思想,跳出党建看党建,用“三个文明”建设的实际成效来检验党建工作,避免出现党建工作和

经济社会发展“两张皮”。当前,要把开展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的效果作为检验县、乡、村三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把各部门开展“三联共建”活动,帮扶帮建新农村建设和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活动作为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各级党组织始终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开展党建工作。二是要细化责任目标。要根据“突出重点、量化透明、可考可比、责任到人”的原则,紧密联系本乡镇、本系统实际,并将目标纵向分解到各基层组织、各相关责任人,形成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人的责任网络。三是要切合实际。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目标的制定要着眼于各自的实际,在显个性、创特色上下功夫,有针对性地制定出解决本单位党建工作存在问题的目标和具体措施。

(三)立足公平,健全考核检查机制。考核检查是推行责任制的基础工作,也是推行责任制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必须尽快完善考核机制,发挥考核在推进党建责任制落实中的积极作用。一是要推行量化考核。当前,要结合村级党组织“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和“三联共建”活动要求,要在兼顾广大党员群众意愿和党委职能部门责权均衡的基础上,抓紧建立党建责任量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党建责任目标体系,赋予各个考核要素一个标准分值,使考核工作更具操作性。二是要注重日常考核。经常性考核对党建工作的促进作用更直接和有效。因此,要在坚持和完善定期考核的基础上建立经常性的党建考核检查机制。三是要扩大党员群众民主权利。集中考核因时间有限,容易浮于表面,客观考核少、主观评价多,导致考核失误,所以,要注意发挥普通党员、群众在考核中的特殊作用。

(四)着眼长效,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一方面是要把奖励和惩罚相结合。要把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各项奖励、津贴兑现的依据之一。对党建工作抓的好,成绩突出的党组织和个人,在进行精神奖励的同时,加大物质奖励的力度,并把党建责任制考核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对考核不合格者,则不能提拔重用,甚至要降职或调整;对严重失职者,还要追究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凡是党建责任考核“不合格”的单位不能评定其他先进称号。借此不断强化“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意识。另一方面是要把考核评价与教育整改相结合。考核的根本目的在于整改问题、促进工作,因此,要把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全面、实事求是地向被考核单位反馈,并帮助其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加强督查,促进整改。同时,要帮助克服影响责任制履行的各种实际困难,切实为解决问题创造条件。

(五)落实保障,优化党建工作氛围。一是要整体联动,形成党建工作合力。党建工作责任制影响力大、牵涉面广,只有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才能富有成效。由于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涉及到党委各个工作部门和各群团组织,需要齐抓共管,因此,要明确各层次的分工,并通过联席会制度,加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以便协调工作,提高齐抓共管的成效。二是要建强骨干,增强党务工作活力。要加强党务干部配备,逐步实现党务干部的专业化和年轻化;非公企业党组织要选聘招聘合适的党务人才;村级党组织要重点面向退伍军人党员、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党员、企业经营管理层党员等群体选配党务工作者。要加大培训力度,把党务干部的培训纳入业务培训计划,为党务干部提供进修、学习、考察的机会,使其打好理论功底,拓展知识视野,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工作水平。要加大交流力度,建立党务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实行党务干部和业务干部、行政干部双向交流,以增强活力,提高能力。解决好党务干部的待遇和实际困难,切实关心他们的成长,有计划地把分管党务工作的优秀干部提拔到更高的岗位进行锻炼使他们安心工作,乐于奉献。三是要制定并落实相应的政策措施。各级财政要在稳中有升的基础上增加党建工作经费预决算,纳入同级财政管理,对困难的企业、农村、社区、“两新”组织进行资金倾斜,确保正常开展工作。

(中共汉阴县委组织部 沈关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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