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公司技术管理制度

技术管理制度目录

一、工程施工监理配合要求

二、图纸会审工作指导

三、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指导

四、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指导

五、工程物料检查指导

六、工序检查指导

七、事故缺陷处理工作指引

八、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指引

九、监理工作汇报指引

十、项目监理例会指引

十一、工程暂停指令发出指引

十二、监理工作大检查制度

十三、工程竣工前检查指引

十四、工程竣工结算作业指引

十五、监理总结编制指引

(一)工程施工监理配合要求

(二) 图纸会审工作指导

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在图纸会审会议之前,应仔细阅读、审查图纸。检查内容

如下:

2.1图纸是否齐全;

2.2设计总说明是否与各专业图纸说明一致,设计图纸是否签署齐全且均加盖有

法人单位出图专用章;

2.3各专业图中有无笔误;

2.4图纸前后、上下衔接有无问题;

2.5建筑、结构、水、电等各专业之间有无矛盾;同一专业图纸之间或详图与总

图之间,有无尺寸偏差或前后、上下矛盾,是否能满足施工需要?

2.6本工程是否做了地质详勘?施工图纸的设计深度是否真实反映了现场地形、

地貌?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2.7按设计要求,现有施工工艺能否实现,是否需要修改?

2.8 按设计要求,有无安全问题?

2.9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图纸审查意见,交施工单位

按规定表格要求统一整理后,由设计单位作答。

(三)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指导

施工组织设计应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单位编写完成,并呈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项目监理部主要审查内容如下:

3.1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经过审批?签章是否齐全?

3.2施工组织部署

3.2.1项目施工管理机构是否完整?职能是否齐全?管理人员配置如何?

3.2.2项目经理、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配置如何?其

信誉和以往业绩是否有介绍?

3.2.3是否有详细的用工和人员使用计划?并工种齐全、配置合理;

3.2.4施工总平面是否有布置图,且考虑周到、布局合理、切实可行,是否

与周围环境、市政要求相匹配(无冲突)?

3.3施工进度计划

3.3.1施工进度计划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

3.3.2是否有具体的施工进度网络图和标注各专业工程进度的横通图?并且

其图线准确、数据正确、进度安排科学、合理、可行;

3.4施工技术措施

3.4.1施工技术措施是否针对性强?其主要施工项目(如土方、柱、梁、板、

墙体、块料面层、铝合金门窗、内外粉刷、饰面、屋面防水等)的具体施工技术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4.2是否有满足工程特殊技术需要的施工方法?是否有新产品、新技术、

新工艺?并且采用了新材料?

3.4.3是否有完整的技术管理制度(如图审、技术交底、材检、质检、工程

技术档案、技术复核、技术责任制等)。

3.5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和目标

3.5.1是否有明确的质量目标(如确保优良、杜鹃花奖或鲁班奖);

3.5.2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查监督机构是否健全,并有直接的控制措

施和手段?

3.5.3是否有材料进场报验和二次检验制度?并有专人负责?

3.5.4是否有工程养护和冬雨季施工措施?

3.5.5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是否目标明确?

3.5.6工序质量控制措施和自检、自控措施是否齐全?

3.5.7质量控制依据、规范、标准是否明确?是否相关?

3.5.8是否有工程质量回访和保修内容?

3.6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特殊工程、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应有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6.1是否建立了施工安全保障体系,职责是否明确?是否有控制事故发生

的具体方法?

3.6.2安全生产目标(如控制负伤率、杜绝死亡)是否明确?

3.6.3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本工程特点和施工工艺?是否按施工部位列出

了施工的危险点,并制定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

3.6.4是否有对参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制度和内容?

3.6.5是否建立了一整套文明施工的措施和规定(制度),对施工现场的材料、

设备放置、车辆进出等是否有明确的要求?

3.6.6是否有创文明施工的措施等实质性内容?

3.7施工机械配置

3.7.1施工机械配置是否合理、先进,是否满足施工质量进度需要?

3.7.2是否有相应的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3.7.3有施工机械配置明细表,注明型号、规格、功率、已使用年限、进场

时间、驾驶式操纵、保养人等。

3.8施工合理化建议和降低成本措施

3.8.1是否有针对性强、且满足施工工程需要的合理化建议?

3.8.2是否有切实可行的降低成本措施?

3.8.3其合理化建议是否有采纳价值,是否有社会和经济效益?

3.9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3.9.1是否阐明了施工工程可能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相应对策?

3.9.2是否制定了消除空、裂、渗、漏、堵、污等质量通病的措施和施工工艺?

3.9.3是否配备了消除质量通病的管理机构或人员?并明确了其责任

(四) 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指导

(专业性强的项目,应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根据国务院令第393号《建高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及第五十七条法律责任制定本《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指导》。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4.《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5.《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J43-2000;

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J84-2001;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33-2001;

8. 建设部建质【2003】82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

若干规 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的通知。

审查内容是:

4.1施工安全管理机构是否齐全,人员是否到位?

4.2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

4.3有无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

4.3.1安全管理目标明确

4.3.2是否进行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

4.3.3是否有责任目标考核规定?

4.4 安全措施

4.4.1安全措施是否全面?安全措施是否有针对性?

4.4.2各项安全施工措施是否符合上述行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通知的要求?如不符,则应限时修改后再报或重新编写后报审。

(五)工程物料检查指导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合格的建材、设备用于工程,项目监理部应遵循质量标准、技术规范与及时检查的原则,按设计要求对进场物料进行检查。其检查内容与方法有:

5.1资料检查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及其项目质量目标在施工前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文件、质量保证资料和试验报告;其主要内容有:

5.1.1钢材:机械性能、化学成份、出厂批号、炉号;

5.1.2水泥:强度等级、品种、试验报告、出厂批号、出厂日期;

5.1.3砖:强度等级、抗压强度、吸水率、抗冻性;

5.1.4、石子:含泥率、筛分析、风化颗粒含量、针片状含量;

5.1.5接用于工程上的设备及施工机械进场后、使用前,应检查其型号、规

格、数量、性能及完好率等是否符合投标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是否能满足工程使用的要求。若不符合要求者,应责令其退场,并重新配置合格的设备及施工机具。

5.2外观检查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建材、设备样品进行品种、规格、标记、外形几何尺寸等方面的直观检查和测量。

5.3理化检查、无损检查

对必须有见证取样的材料,应按有见证取样要求,亲自抽取样品、押送到有资质的试验室作理化检查,或请有资质的试验单位来作无损检查。

5.4检验程度分为:免检、抽检和全数检验。

5.5.1免检

经政府质监部门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质量均达到合格要求,且质量稳定,信誉良好的成品和半成品,经资料检查核实后可实行免检。

5.5.2抽检

为了验证施工单位自检质量的真实性和自检指标的可靠性,对关键部位的重要材料或大综材料,监理工程师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对其实施抽检。

5.5.3全数抽检

对关键工序或关键部位或分部,或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全数检验。

(六) 工序检查指导

为了控制工序质量,从而保证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应通过加强对施工准备,进场材料和工艺过程的监控来达到工序检查的目的。

6.1 在施工准备阶段应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施工单位上岗人员技术资质及《工程开工报告》进行认真、严格审查。

6.1.1 《工程开工报告》应填明下列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开工日期、

计划完工日期,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审批情况、机械设

备情况及证书、技术人员及证书情况(是否持证上岗)、材料进场检

验及测量放线、复核情况等。

6.1.2 项目总监根据现场监理工程师核实的情况,认为合格后才能签发开工令。

6.2 施工过程中,现场工程师应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工序情况及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序质量控制要求,编制质量控制计划,确定质量控制点。工序质量检查计划应包括质量技术措施和工序质量监控的工作流程与制度。

质量控制点的设立须考虑以下原则:

A. 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关键作业; B. 隐蔽工程;

C. 施工过程中的薄弱环节,质量不稳定的部位或工序;

D. 对后续工序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或部位;

E. 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部位或工序;

F. 施工单位无足够把握的工序或环节。

6.3 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执行质量验收、报验制度。

6.3.1 施工单位在申请验收前应先进行自检,且自检合格后才能报验;

6.3.2收到《工程报验单》后,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报验工序或部位

进行检测和复检,合格后才能批准转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并填写有

关表格。

6.4 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对工序施工全过程进行主动控制、跟踪控制,对各质量控制要点采取主动预防措施,随时纠正出现的问题,以确保工序的施工质量。

(七) 事故缺陷处理工作指引

7.1质量缺陷的确定方法

7.1.1凭目测检查,确定有质量缺陷,并得到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认同。

7.1.2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的方法对质量缺陷作出准确判断、或监理人员的

目测判断不能被施工单位所接受时,应立即上报项目部,由总监组织有关监理工程师并会同承包商及有关人员进行实际检测测试,以此作为认定质量缺陷存在的依据。

7.1.3当质量缺陷被认定而且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将影响到工程安全时,应

通知业主、设计、质检等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诊断或验算,以决定进一步采取的措施。

7.2 质量缺陷的处理方式

7.2.1质量缺陷处于萌芽状态时,质量指标开始下降,出现个别的与质量标

准稍有偏离的检测数据。这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发出警告,召开质量问题分析会,并采取措施及时纠正;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改换不合格的材料、不称职的人员、不合要求的设备或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7.2.2质量缺陷正在发生时,或已经发生质量缺陷,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暂

停施工(先口头,后书面)。待施工单位采取了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正确返修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复工。

7.2.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之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

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应拒绝验收,不予计量,要求施工单位自费返工处理。

7.3 质量缺陷的修补

7.3.1任何质量缺陷的修补,应先由施工单位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监理

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7.3.2 质量缺陷的修补应不降低质量指标和验收标准。

7.3.3质量缺陷修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旁站监督;施工单位应保证原质量

缺陷的部位清理干净后,按批准的方案、相关技术规范进行修补。

7.4 质量缺陷的加固或工程变更

7.4.1因质量缺陷而需采取加固和工程变更时,应由设计单位提出方案,业

主、监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固和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

7.4.2如质量缺陷发生在已完工工程后,但并不对工程安全构成危害,并能

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时,经征得业主同意可以不进行加固和变更处理。

(八) 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指引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末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包括公司安检组的巡回检查和项目监理部组织的施工安全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是:本作业指导书第四章《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指导》中注明的“一标六规”和建设部建质【2003】82号文: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的通知。

公司组织的安检组进行的施工安全检查,主要是对各项目监理部的安全检查落实情况、特别是对重点工程、特殊工程、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存在过安全质量隐患和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的工程进行现场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项目监理部组织的施工安全监督检查,主要是对施工单位的以下项目进行检查:

8.1 安全管理方面

8.1.1 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培训;

8.1.2 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中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记录;

8.1.3 特种作业施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8.1.4 现场是否有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生产标识,是否符合《建筑施工安全

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

8.2 施工机械方面

8.2.1 检查各种施工机具的漏电保护、保护接零、传动防护、保护档板、电线电缆、防雨、开关、制动、绝缘、标识、操作规程及维修保养等指标,是否满足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8.2.2检查施工电梯、塔吊、井字架的安装、安全装置、防护、避雷、运转记录及维修保养等是否满足《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8.3 施工用电方面

检查外电保护,TN-S标准、漏电保护、现场照明、配电箱、开关箱、变压器和自备发电机组等的措施,使之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

8.4安全防护方面

8.4.1 检查外脚手架的材质、宽度、基础架设、搭接、荷载等是否满足要求;

是否符合《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J43-2000;或《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筋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J84-2001等相关规定。

8.4.2 检查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的配置情况和楼梯口中、电梯井筒、预

留洞口中、通道口等防护和支护情况;是否符合《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

8.4.3 检查建筑物旁的交通标志和安全围护,以及建(构)筑物的支护加固的

防护,是否符合《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

(九) 监理工作汇报指引

本指引使用单位:各项目监理部、各总监、总监代表

9.1 监理工作汇报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工作,即向业主的汇报和向本公司的汇报。

9.2 向业主汇报监理工作。

9.2.1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应与业主多交流,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这

样不但能取得业主的支持与理解,而且对开展监理工作有良好的促进作用。这也是监理“协调”的职责之一。

9.2.2 施工阶段的监理项目监理部对本项目施工监理的工作汇报或合理化

建议,以《监理月报》的形式每月定期向业主提交书面报告,并同时

上报公司。

9.3向本公司总部汇报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应经常向本公司总部汇报

工作,取得总经理、总工等对工作的指导和技术上的支持。为此项目监理部应做好如下工作:

9.3.1公司总工召集的由各项目总监和总监代表参加的监理例会,应确保每

月召开一次,其内容是:①各项目总监汇报本月工作,提出需公司解决的问题;②公司总经理或总工传达有关文件,布置下一步工作安排;会议成果形成《监理例会纪要》,下发各项目监理部。

9.3.2 项目总监定期向总工提交以下资料:

A. 《重大施工技术方案》;

B. 《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或《安全监理细则》;

C. 《监理月报》;

D. 监理人员考核表;

E. 《监理总结》和《质量评估报告》;

F. 《监理项目竣工档案资料》;

9.3.3 有关项目监理部的资料配置、补充和调整应及时向总经理或总工提

交书面报告;有关重大技术问题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公

司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提交报告。

(十) 项目监理例会指引

本指引使用单位:各项目监理部。

为了加强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部各个监理人员的领导,以及加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之间的协作与联系,特制定本指引用于项目监理组织内部例会的安排与组织。

10.1 每月一次的项目监理例会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与安排,项目总监

理工程师应(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根据监理工作需要,安排制定每月的例会时间,并报公司总工备案。

10.2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积极做好准备工作,在例会中应根据实际需要可以以

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汇报内容

应是上月监理工作执行情况,上次监理例会中问题的解决情况及下一步的进展计划和可能出现的问题。

10.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听取汇报,检查各项目、各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的工作,包括劳动纪律执行情况、监理工作执行情况、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支付等问题,资料问题及处理办法,并做好协调工作,安排好下一步工作,向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传达公司有关会议精神,提具体要求,并作好记录工作,在会后形成《项目监理例会记录》,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十一) 工程暂停指令发出指引

本指引使用单位:项目监理部。

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或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工程师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但不限于以下情况,项目监理工程师可发出《工程暂停指令》。

11.1 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

11.2 检测、试验结果不合格;

11.3 工序检验不合格;

11.4 地基处理不当或已发生不均匀沉降;设计错误或施工方案未被批准或开工

准备不足;

11.5 施工对周边有重大影响或发现地下文物及障碍物;

11.6 出现质量及安全事故“苗头”或已经发生;

11.7 主管政府部门要求停工;

11.8工程暂停指令发出后,监理工程师应跟踪监督,检查承建商对停工部分的

处理和验证并形成记录,而后提交书面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复工指令》。

(十二) 监理工作大检查制度

为了便于公司领导及时掌握各个项目的实施情况,以监督、促进监理工作,更好的为业主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2.1 监理工作大检查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由总经理或总工组织对各个项目部的

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要求在半月内完成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将按照《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办理。

12.2 检查人员根据进度计划与实际进度比较,判断工期有无延误,进度款拨付

情况,并检查原因,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一起提出整改方案。

12.3 质量检查包括工程质量检查及现场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质量检查。检查人员

应通过与相关工作人员、业主及施工单位沟通,了解现场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然后综合判断。检查人员应重点检查施工过程中应有的记录、监理日记、验收记录、变更令等有无及时签署意见,现场签证的真实性等,必要时,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12.4 检查人员应充分了解和重点检查项目施工安全方面的情况。

12.5 检查人员应充分了解、调查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与业主、施工单位

在工对问题的协商是否顺利、及时,有无因协商问题而出现停工、质量事故等,并查清原因。

12.6 检查人员应对上次检查中出现的问题仔细检查其整改落实情况,若仍无改

正,应予以批评,并需了解原因。

12.7 公司根据各项目部检查情况的汇报,对监理工作中表现好的个人及项目监

理部予以表扬或物质奖励,对表现不好的予以通报批评。

(十三) 工程竣工前检查指引

13.1 目的

指导如何进行工程竣工前检查,发现工程中的不合格项,为工程顺利进入申报验收阶段做准备。

13.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监理部进行施工阶段监理的工程竣工,在工程前由项目监理部组织的

检查。

13.3 职责

12.3.1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项目总监(代表)的组织下进行本专业的竣工前

检查并填写《竣工前检查记录》。

12.3.2 项目总监(代表)监督和抽查竣工前的检查情况,并签署意见。 13.4 工作程序

13.4.1 检查的依据

A. 施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B. 设计图纸、变更等;

C.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D. 有关验收规范、规程等。

13.4.2 检查步骤

A、项目总监(代表)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召集施工单位和业主,分专业对全部施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要求检查工作全面、

仔细、无遗漏。通过对照合同、图纸及规范等,检查工程是否全部

完成,有无漏项或未完成部分,并根据规范判断是否符合合同质量

要求。对不合格项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B、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竣工前检查记录》。

C、项目总监(代表)监督和抽查竣工前的检查情况,并签署意见。

(十四) 工程竣工结算作业指引

14.1 造价工程师负责竣工结算的具体计算与审核工作,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最后审定。

14.2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尽快申报结算资料及竣工图。 14.3在审核前,造价工程师应收集齐资料,包括竣工图、定额、政策文件、材

料价格信息等,做好审核准备工作。

14.4 对于采用单价合同的项目,审核内容如下:

14.4.1首先应结合竣工图审核工程量清单的工作内容,重点审核计量有无

错误之处、有无遗漏、有无重复,套用单价是否正确、合理。

14.4.2 对于变更的工作内容,应重点审核其工程量计量是否属实、正确;

取费是否符合合同、文件要求,套用的定额项目、材料信息价格取费

标准等是否合理。

14.4.3 对于双方的索赔,应重点审核索赔成立的依据、时效等是否符合合

同文件的要求,其工程量计量及是否合理。

14.5 对于采用总价合同的项目,审核内容如下:

结合竣工图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文件,其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避免重复与漏项,套用的现行定额是否正确,其工作内容是否与现行定额相一致,材料的信息价格选用是否合理、计价公式、取费标准等形成的造价书是否正确。

14.6 造价工程师审核工作完成后,交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最后报业主审批。 (十五) 监理总结编制指引

15.1 目的

指导如何编写《监理总结》。

15.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监理部施工阶段监理项目的《监理总结》编写。

15.3 职责

13.3.1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起草本专业监理情况总结。

13.3.2 项目总监(代表)综合各专业情况,起草编写项目《监理总结》。 13.3.3 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监理总结》后报总工程师审核。

15.4 监理总结应包含的内容

A. 工程概况与特点;

B. 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情况;

C. 质量控制情况;

D. 进度控制情况;

E. 投资控制情况;

F. 合同管理及监理工作协调情况;

G. 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情况;

H. 工程技术难点及监理工作重点;

I. 值得汲取的经验教训。

15.5 《监理总结》的编制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分别述及

A. 工程概况与特点

B. 工程材料质量监理情况;

C. 工程施工监理(各专业分别写);

D. 工程变更情况;

E. 工程施工工期情况;

F. 工程施工监理总结;

G. 工程质量核评情况。

15.6 《监理总结》的审批

项目总监(代表)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结的基础上,汇总编制成本监理项目的《监理总结》,并递交总工程师审核签署。《监理总结》由公司存档。

技术管理制度目录

一、工程施工监理配合要求

二、图纸会审工作指导

三、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指导

四、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指导

五、工程物料检查指导

六、工序检查指导

七、事故缺陷处理工作指引

八、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指引

九、监理工作汇报指引

十、项目监理例会指引

十一、工程暂停指令发出指引

十二、监理工作大检查制度

十三、工程竣工前检查指引

十四、工程竣工结算作业指引

十五、监理总结编制指引

(一)工程施工监理配合要求

(二) 图纸会审工作指导

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在图纸会审会议之前,应仔细阅读、审查图纸。检查内容

如下:

2.1图纸是否齐全;

2.2设计总说明是否与各专业图纸说明一致,设计图纸是否签署齐全且均加盖有

法人单位出图专用章;

2.3各专业图中有无笔误;

2.4图纸前后、上下衔接有无问题;

2.5建筑、结构、水、电等各专业之间有无矛盾;同一专业图纸之间或详图与总

图之间,有无尺寸偏差或前后、上下矛盾,是否能满足施工需要?

2.6本工程是否做了地质详勘?施工图纸的设计深度是否真实反映了现场地形、

地貌?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2.7按设计要求,现有施工工艺能否实现,是否需要修改?

2.8 按设计要求,有无安全问题?

2.9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图纸审查意见,交施工单位

按规定表格要求统一整理后,由设计单位作答。

(三)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指导

施工组织设计应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单位编写完成,并呈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项目监理部主要审查内容如下:

3.1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经过审批?签章是否齐全?

3.2施工组织部署

3.2.1项目施工管理机构是否完整?职能是否齐全?管理人员配置如何?

3.2.2项目经理、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预算员配置如何?其

信誉和以往业绩是否有介绍?

3.2.3是否有详细的用工和人员使用计划?并工种齐全、配置合理;

3.2.4施工总平面是否有布置图,且考虑周到、布局合理、切实可行,是否

与周围环境、市政要求相匹配(无冲突)?

3.3施工进度计划

3.3.1施工进度计划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

3.3.2是否有具体的施工进度网络图和标注各专业工程进度的横通图?并且

其图线准确、数据正确、进度安排科学、合理、可行;

3.4施工技术措施

3.4.1施工技术措施是否针对性强?其主要施工项目(如土方、柱、梁、板、

墙体、块料面层、铝合金门窗、内外粉刷、饰面、屋面防水等)的具体施工技术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3.4.2是否有满足工程特殊技术需要的施工方法?是否有新产品、新技术、

新工艺?并且采用了新材料?

3.4.3是否有完整的技术管理制度(如图审、技术交底、材检、质检、工程

技术档案、技术复核、技术责任制等)。

3.5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和目标

3.5.1是否有明确的质量目标(如确保优良、杜鹃花奖或鲁班奖);

3.5.2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查监督机构是否健全,并有直接的控制措

施和手段?

3.5.3是否有材料进场报验和二次检验制度?并有专人负责?

3.5.4是否有工程养护和冬雨季施工措施?

3.5.5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控制是否目标明确?

3.5.6工序质量控制措施和自检、自控措施是否齐全?

3.5.7质量控制依据、规范、标准是否明确?是否相关?

3.5.8是否有工程质量回访和保修内容?

3.6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措施(特殊工程、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应有专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6.1是否建立了施工安全保障体系,职责是否明确?是否有控制事故发生

的具体方法?

3.6.2安全生产目标(如控制负伤率、杜绝死亡)是否明确?

3.6.3安全技术措施是否符合本工程特点和施工工艺?是否按施工部位列出

了施工的危险点,并制定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安全作业注意事项?

3.6.4是否有对参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制度和内容?

3.6.5是否建立了一整套文明施工的措施和规定(制度),对施工现场的材料、

设备放置、车辆进出等是否有明确的要求?

3.6.6是否有创文明施工的措施等实质性内容?

3.7施工机械配置

3.7.1施工机械配置是否合理、先进,是否满足施工质量进度需要?

3.7.2是否有相应的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3.7.3有施工机械配置明细表,注明型号、规格、功率、已使用年限、进场

时间、驾驶式操纵、保养人等。

3.8施工合理化建议和降低成本措施

3.8.1是否有针对性强、且满足施工工程需要的合理化建议?

3.8.2是否有切实可行的降低成本措施?

3.8.3其合理化建议是否有采纳价值,是否有社会和经济效益?

3.9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3.9.1是否阐明了施工工程可能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和相应对策?

3.9.2是否制定了消除空、裂、渗、漏、堵、污等质量通病的措施和施工工艺?

3.9.3是否配备了消除质量通病的管理机构或人员?并明确了其责任

(四) 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指导

(专业性强的项目,应编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根据国务院令第393号《建高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及第五十七条法律责任制定本《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指导》。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3.《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4.《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5.《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J43-2000;

6.《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J84-2001;

7.《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33-2001;

8. 建设部建质【2003】82号文件: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

若干规 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的通知。

审查内容是:

4.1施工安全管理机构是否齐全,人员是否到位?

4.2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

4.3有无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

4.3.1安全管理目标明确

4.3.2是否进行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

4.3.3是否有责任目标考核规定?

4.4 安全措施

4.4.1安全措施是否全面?安全措施是否有针对性?

4.4.2各项安全施工措施是否符合上述行业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通知的要求?如不符,则应限时修改后再报或重新编写后报审。

(五)工程物料检查指导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合格的建材、设备用于工程,项目监理部应遵循质量标准、技术规范与及时检查的原则,按设计要求对进场物料进行检查。其检查内容与方法有:

5.1资料检查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及其项目质量目标在施工前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文件、质量保证资料和试验报告;其主要内容有:

5.1.1钢材:机械性能、化学成份、出厂批号、炉号;

5.1.2水泥:强度等级、品种、试验报告、出厂批号、出厂日期;

5.1.3砖:强度等级、抗压强度、吸水率、抗冻性;

5.1.4、石子:含泥率、筛分析、风化颗粒含量、针片状含量;

5.1.5接用于工程上的设备及施工机械进场后、使用前,应检查其型号、规

格、数量、性能及完好率等是否符合投标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是否能满足工程使用的要求。若不符合要求者,应责令其退场,并重新配置合格的设备及施工机具。

5.2外观检查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建材、设备样品进行品种、规格、标记、外形几何尺寸等方面的直观检查和测量。

5.3理化检查、无损检查

对必须有见证取样的材料,应按有见证取样要求,亲自抽取样品、押送到有资质的试验室作理化检查,或请有资质的试验单位来作无损检查。

5.4检验程度分为:免检、抽检和全数检验。

5.5.1免检

经政府质监部门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质量均达到合格要求,且质量稳定,信誉良好的成品和半成品,经资料检查核实后可实行免检。

5.5.2抽检

为了验证施工单位自检质量的真实性和自检指标的可靠性,对关键部位的重要材料或大综材料,监理工程师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对其实施抽检。

5.5.3全数抽检

对关键工序或关键部位或分部,或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全数检验。

(六) 工序检查指导

为了控制工序质量,从而保证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应通过加强对施工准备,进场材料和工艺过程的监控来达到工序检查的目的。

6.1 在施工准备阶段应对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施工单位上岗人员技术资质及《工程开工报告》进行认真、严格审查。

6.1.1 《工程开工报告》应填明下列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内容、开工日期、

计划完工日期,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技术施工方案审批情况、机械设

备情况及证书、技术人员及证书情况(是否持证上岗)、材料进场检

验及测量放线、复核情况等。

6.1.2 项目总监根据现场监理工程师核实的情况,认为合格后才能签发开工令。

6.2 施工过程中,现场工程师应根据实际情况,针对工序情况及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序质量控制要求,编制质量控制计划,确定质量控制点。工序质量检查计划应包括质量技术措施和工序质量监控的工作流程与制度。

质量控制点的设立须考虑以下原则:

A. 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关键作业; B. 隐蔽工程;

C. 施工过程中的薄弱环节,质量不稳定的部位或工序;

D. 对后续工序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或部位;

E. 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部位或工序;

F. 施工单位无足够把握的工序或环节。

6.3 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执行质量验收、报验制度。

6.3.1 施工单位在申请验收前应先进行自检,且自检合格后才能报验;

6.3.2收到《工程报验单》后,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报验工序或部位

进行检测和复检,合格后才能批准转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并填写有

关表格。

6.4 现场监理工程师应对工序施工全过程进行主动控制、跟踪控制,对各质量控制要点采取主动预防措施,随时纠正出现的问题,以确保工序的施工质量。

(七) 事故缺陷处理工作指引

7.1质量缺陷的确定方法

7.1.1凭目测检查,确定有质量缺陷,并得到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的认同。

7.1.2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的方法对质量缺陷作出准确判断、或监理人员的

目测判断不能被施工单位所接受时,应立即上报项目部,由总监组织有关监理工程师并会同承包商及有关人员进行实际检测测试,以此作为认定质量缺陷存在的依据。

7.1.3当质量缺陷被认定而且质量缺陷的严重程度将影响到工程安全时,应

通知业主、设计、质检等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诊断或验算,以决定进一步采取的措施。

7.2 质量缺陷的处理方式

7.2.1质量缺陷处于萌芽状态时,质量指标开始下降,出现个别的与质量标

准稍有偏离的检测数据。这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发出警告,召开质量问题分析会,并采取措施及时纠正;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要求施工单位改换不合格的材料、不称职的人员、不合要求的设备或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7.2.2质量缺陷正在发生时,或已经发生质量缺陷,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暂

停施工(先口头,后书面)。待施工单位采取了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正确返修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复工。

7.2.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之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

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监理工程师应拒绝验收,不予计量,要求施工单位自费返工处理。

7.3 质量缺陷的修补

7.3.1任何质量缺陷的修补,应先由施工单位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监理

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7.3.2 质量缺陷的修补应不降低质量指标和验收标准。

7.3.3质量缺陷修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旁站监督;施工单位应保证原质量

缺陷的部位清理干净后,按批准的方案、相关技术规范进行修补。

7.4 质量缺陷的加固或工程变更

7.4.1因质量缺陷而需采取加固和工程变更时,应由设计单位提出方案,业

主、监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固和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

7.4.2如质量缺陷发生在已完工工程后,但并不对工程安全构成危害,并能

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时,经征得业主同意可以不进行加固和变更处理。

(八) 施工安全监督检查指引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末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监督检查包括公司安检组的巡回检查和项目监理部组织的施工安全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是:本作业指导书第四章《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审查指导》中注明的“一标六规”和建设部建质【2003】82号文: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的通知。

公司组织的安检组进行的施工安全检查,主要是对各项目监理部的安全检查落实情况、特别是对重点工程、特殊工程、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存在过安全质量隐患和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的工程进行现场检查,落实整改措施。

项目监理部组织的施工安全监督检查,主要是对施工单位的以下项目进行检查:

8.1 安全管理方面

8.1.1 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培训;

8.1.2 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安全技术方案中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记录;

8.1.3 特种作业施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8.1.4 现场是否有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生产标识,是否符合《建筑施工安全

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

8.2 施工机械方面

8.2.1 检查各种施工机具的漏电保护、保护接零、传动防护、保护档板、电线电缆、防雨、开关、制动、绝缘、标识、操作规程及维修保养等指标,是否满足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8.2.2检查施工电梯、塔吊、井字架的安装、安全装置、防护、避雷、运转记录及维修保养等是否满足《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8.3 施工用电方面

检查外电保护,TN-S标准、漏电保护、现场照明、配电箱、开关箱、变压器和自备发电机组等的措施,使之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的要求。

8.4安全防护方面

8.4.1 检查外脚手架的材质、宽度、基础架设、搭接、荷载等是否满足要求;

是否符合《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J43-2000;或《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筋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J84-2001等相关规定。

8.4.2 检查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的配置情况和楼梯口中、电梯井筒、预

留洞口中、通道口等防护和支护情况;是否符合《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

8.4.3 检查建筑物旁的交通标志和安全围护,以及建(构)筑物的支护加固的

防护,是否符合《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

(九) 监理工作汇报指引

本指引使用单位:各项目监理部、各总监、总监代表

9.1 监理工作汇报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工作,即向业主的汇报和向本公司的汇报。

9.2 向业主汇报监理工作。

9.2.1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应与业主多交流,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这

样不但能取得业主的支持与理解,而且对开展监理工作有良好的促进作用。这也是监理“协调”的职责之一。

9.2.2 施工阶段的监理项目监理部对本项目施工监理的工作汇报或合理化

建议,以《监理月报》的形式每月定期向业主提交书面报告,并同时

上报公司。

9.3向本公司总部汇报工作。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应经常向本公司总部汇报

工作,取得总经理、总工等对工作的指导和技术上的支持。为此项目监理部应做好如下工作:

9.3.1公司总工召集的由各项目总监和总监代表参加的监理例会,应确保每

月召开一次,其内容是:①各项目总监汇报本月工作,提出需公司解决的问题;②公司总经理或总工传达有关文件,布置下一步工作安排;会议成果形成《监理例会纪要》,下发各项目监理部。

9.3.2 项目总监定期向总工提交以下资料:

A. 《重大施工技术方案》;

B. 《专项安全技术方案》或《安全监理细则》;

C. 《监理月报》;

D. 监理人员考核表;

E. 《监理总结》和《质量评估报告》;

F. 《监理项目竣工档案资料》;

9.3.3 有关项目监理部的资料配置、补充和调整应及时向总经理或总工提

交书面报告;有关重大技术问题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公

司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提交报告。

(十) 项目监理例会指引

本指引使用单位:各项目监理部。

为了加强总监理工程师对项目部各个监理人员的领导,以及加强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之间的协作与联系,特制定本指引用于项目监理组织内部例会的安排与组织。

10.1 每月一次的项目监理例会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与安排,项目总监

理工程师应(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根据监理工作需要,安排制定每月的例会时间,并报公司总工备案。

10.2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积极做好准备工作,在例会中应根据实际需要可以以

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汇报。汇报内容

应是上月监理工作执行情况,上次监理例会中问题的解决情况及下一步的进展计划和可能出现的问题。

10.3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听取汇报,检查各项目、各监理工程师、监理员

的工作,包括劳动纪律执行情况、监理工作执行情况、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支付等问题,资料问题及处理办法,并做好协调工作,安排好下一步工作,向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传达公司有关会议精神,提具体要求,并作好记录工作,在会后形成《项目监理例会记录》,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十一) 工程暂停指令发出指引

本指引使用单位:项目监理部。

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或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工程师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但不限于以下情况,项目监理工程师可发出《工程暂停指令》。

11.1 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

11.2 检测、试验结果不合格;

11.3 工序检验不合格;

11.4 地基处理不当或已发生不均匀沉降;设计错误或施工方案未被批准或开工

准备不足;

11.5 施工对周边有重大影响或发现地下文物及障碍物;

11.6 出现质量及安全事故“苗头”或已经发生;

11.7 主管政府部门要求停工;

11.8工程暂停指令发出后,监理工程师应跟踪监督,检查承建商对停工部分的

处理和验证并形成记录,而后提交书面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复工指令》。

(十二) 监理工作大检查制度

为了便于公司领导及时掌握各个项目的实施情况,以监督、促进监理工作,更好的为业主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2.1 监理工作大检查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由总经理或总工组织对各个项目部的

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要求在半月内完成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将按照《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办理。

12.2 检查人员根据进度计划与实际进度比较,判断工期有无延误,进度款拨付

情况,并检查原因,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一起提出整改方案。

12.3 质量检查包括工程质量检查及现场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质量检查。检查人员

应通过与相关工作人员、业主及施工单位沟通,了解现场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等,然后综合判断。检查人员应重点检查施工过程中应有的记录、监理日记、验收记录、变更令等有无及时签署意见,现场签证的真实性等,必要时,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12.4 检查人员应充分了解和重点检查项目施工安全方面的情况。

12.5 检查人员应充分了解、调查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与业主、施工单位

在工对问题的协商是否顺利、及时,有无因协商问题而出现停工、质量事故等,并查清原因。

12.6 检查人员应对上次检查中出现的问题仔细检查其整改落实情况,若仍无改

正,应予以批评,并需了解原因。

12.7 公司根据各项目部检查情况的汇报,对监理工作中表现好的个人及项目监

理部予以表扬或物质奖励,对表现不好的予以通报批评。

(十三) 工程竣工前检查指引

13.1 目的

指导如何进行工程竣工前检查,发现工程中的不合格项,为工程顺利进入申报验收阶段做准备。

13.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监理部进行施工阶段监理的工程竣工,在工程前由项目监理部组织的

检查。

13.3 职责

12.3.1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项目总监(代表)的组织下进行本专业的竣工前

检查并填写《竣工前检查记录》。

12.3.2 项目总监(代表)监督和抽查竣工前的检查情况,并签署意见。 13.4 工作程序

13.4.1 检查的依据

A. 施工合同及其补充协议;

B. 设计图纸、变更等;

C.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D. 有关验收规范、规程等。

13.4.2 检查步骤

A、项目总监(代表)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召集施工单位和业主,分专业对全部施工项目进行现场检查。要求检查工作全面、

仔细、无遗漏。通过对照合同、图纸及规范等,检查工程是否全部

完成,有无漏项或未完成部分,并根据规范判断是否符合合同质量

要求。对不合格项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B、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竣工前检查记录》。

C、项目总监(代表)监督和抽查竣工前的检查情况,并签署意见。

(十四) 工程竣工结算作业指引

14.1 造价工程师负责竣工结算的具体计算与审核工作,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最后审定。

14.2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尽快申报结算资料及竣工图。 14.3在审核前,造价工程师应收集齐资料,包括竣工图、定额、政策文件、材

料价格信息等,做好审核准备工作。

14.4 对于采用单价合同的项目,审核内容如下:

14.4.1首先应结合竣工图审核工程量清单的工作内容,重点审核计量有无

错误之处、有无遗漏、有无重复,套用单价是否正确、合理。

14.4.2 对于变更的工作内容,应重点审核其工程量计量是否属实、正确;

取费是否符合合同、文件要求,套用的定额项目、材料信息价格取费

标准等是否合理。

14.4.3 对于双方的索赔,应重点审核索赔成立的依据、时效等是否符合合

同文件的要求,其工程量计量及是否合理。

14.5 对于采用总价合同的项目,审核内容如下:

结合竣工图审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文件,其工程量计算是否正确,避免重复与漏项,套用的现行定额是否正确,其工作内容是否与现行定额相一致,材料的信息价格选用是否合理、计价公式、取费标准等形成的造价书是否正确。

14.6 造价工程师审核工作完成后,交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最后报业主审批。 (十五) 监理总结编制指引

15.1 目的

指导如何编写《监理总结》。

15.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项目监理部施工阶段监理项目的《监理总结》编写。

15.3 职责

13.3.1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起草本专业监理情况总结。

13.3.2 项目总监(代表)综合各专业情况,起草编写项目《监理总结》。 13.3.3 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监理总结》后报总工程师审核。

15.4 监理总结应包含的内容

A. 工程概况与特点;

B. 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情况;

C. 质量控制情况;

D. 进度控制情况;

E. 投资控制情况;

F. 合同管理及监理工作协调情况;

G. 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情况;

H. 工程技术难点及监理工作重点;

I. 值得汲取的经验教训。

15.5 《监理总结》的编制一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分别述及

A. 工程概况与特点

B. 工程材料质量监理情况;

C. 工程施工监理(各专业分别写);

D. 工程变更情况;

E. 工程施工工期情况;

F. 工程施工监理总结;

G. 工程质量核评情况。

15.6 《监理总结》的审批

项目总监(代表)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结的基础上,汇总编制成本监理项目的《监理总结》,并递交总工程师审核签署。《监理总结》由公司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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