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可以把大量的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既方便群众,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又维护了社会稳定,是最经济、有效的维稳手段,被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部署和要求,围绕新形势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如何适应社会发展大局的需要,我们在全街道历年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情况上报的基础上,深入各个社区开展调研,为做好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进行了有效的实践和积极的探索。
一、我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做法和基本经验
我街道现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6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1个、社居委调委会14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个,拥有人民调解员50人。我街道通过搭建沟通对话平台,尊重和保护群众表达诉求的权利,形成矛盾化解工作从源头做、全过程做、靠大家做的新格局。在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利用社区调委会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便利条件,认真筹备每月的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逐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完善社区调委会工作机制,始终贯彻抓早、抓小、抓苗头。对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的涉及到经济利益的纠纷,均要求制作调解协议书,对不能达成协议的民事纠纷,要及时上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继续寻求行政或司法救济的权利和方式,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为充分发挥调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我们积极采取“四个延伸”措施,真正使大事不出街道、小事不出社区,逐步使街道、社区两级的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1、强化网格化排查网络触角的延伸。健全巩固了街道、社区、组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基础上,强化菜市场、商业网点等人流量密集区域的排查,不断延伸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触角。
2、强化调解队伍力量的延伸。在坚持对人民调解员培训,提高调解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调解技巧的同时,积极吸纳人大代表、退休基层干部、法官、检察官、基层法律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等参与人民调解,以求不断改善调解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
3、强化制度规范化的延伸。明确受理、调解、履行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流程,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档案制度、学习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坚持质量为本,促进民生问题解决。
4、强化服务理念的延伸。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的理念创新,切实强化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理念,把服务群众、促进民生问题解决,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价值追求。
上半年,全街道共解答法律咨询110次,调处社会矛盾67件,涉及人数156人,调解成功67件,其中司法所直接调处纠纷11件,调解率100%、调处成功率100%、履行率100%,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73.4万元,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和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
二、我街道社会矛盾纠纷的成因和发展趋势
1、现阶段我街道社会矛盾主要还是集中在婚姻家庭纠纷方面,离婚纠纷尤为突出。上半年,解答离婚相关的法律咨询为67次,占到解答总数的60.9%,法院委托司法所调解的离婚案件5件,离婚案件为4件,占到80%,。同时离婚纠纷也是其他纠纷的导火线,离婚纠纷后相关的纠纷也接踪而至,至今司法所参与调解的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就各有2件。其他的赡养纠纷和遗产纠纷也时有发生。
2、随着安居房的日益老化,漏水纠纷逐渐成为邻里间的第一纠纷。上月全街道发生漏水纠纷11起。长欣、春一、春二、春三、春四等社区,基本上每月都有此类纠纷发生。因春四社区出租户多,相对来说每套房子中
居住的人也多,且大多数没有装修,所以漏水事件发生的最多。
3、房屋租赁纠纷看涨。随着外来民工的增多,房源看紧,租金上涨,房屋出租在给每户有闲置房屋的居民带来了可观的收入的同时,相对的房屋租赁纠纷也随之增多。房屋租赁纠纷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租金违约纠纷、损坏赔偿纠纷、优先购买权纠纷、转租纠纷、变更房屋用途纠纷。
4、安居房无法交易引发了诸多矛盾纠纷。一是随着房价的上涨,有些前几年私下卖掉安居房的产权人觉得吃亏了,以签订的协议不合法,要求返还房产为由,来达到再次向购买者要钱的目的。二是因安居房无法过户,一些安居房私下交易后,部分出售方以现在可以过户,要交过户费为由,以达到从购买者处骗取钱财的目的。三是房地产交易须买卖双方同时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一旦一方反悔,不愿意配合到场办理手续,那么该交易就不能有效实现,登记手续无法办理,交易就始终不能合法化。四是还有夫妻双方离婚,双方都没钱拿出来或者不愿意归并房产,安居房又无法上市拍卖,致使房产无法分割。
5、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如拆迁政策的不同,产生的征地拆迁纠纷;农龄换社保纠纷等等,甚至通过了一些法律途径解决,也未能取得较好的成效。
三、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具体措施
1、抓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把基层工作网络和信息网络健全起来,将人民调解网络向菜市场、商业网点等人员密集区延伸,进一步拓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覆盖面,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员。合理整合调解委员会、志愿者、楼道长队伍,把社会各界热心调解事业的人士组织起来,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畅通信息渠道,不定期地进行排查,及时上报情况,主动预防和疏解矛盾纠纷。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对基层调解员的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现场参与调处等多种形式提高基层调解员的素
质,帮助他们提高法律政策水平、群众工作能力和分析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2、抓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目前的一些矛盾纠纷不单单是以前的婆媳纠纷、邻里纠纷锁事,而是以经济利益、行政审批、规划建设为主,协调工作中难免会出现职责不明,互相推诿,职责界定不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及时互通信息,积极开展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尽量避免矛盾激化、矛盾上交,使街道一级切实能够协调辖内相关部门,对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通过部门之间整体联动,依法处理。本级解决不了的,需要提交上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按级请示报告,使矛盾纠纷及时得到妥善解决。各相关职能部门调处矛盾纠纷情况纳入综合考评内容,作为评先评奖的重要依据之一。
3、抓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维稳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今年是十八大召开之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尤为重要。随着发展步伐加快,经济利益调整,以往潜隐的人民内部矛盾和发展过程中新的利益磨擦都在这一时期集中凸现出来,有些利益问题、政策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如果不及时化解,很容易酿成群体性事件,或激化为刑事案件,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因此,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有关单位,更应加强领导,履行调解职能,主动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各负其责、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辖区社会安全稳定。
四、化解我街道社会矛盾纠纷的方法
1、发挥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功用。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集接待、协调指导、热线接听为一体,开通电话专线, 24小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以及传真,为群众畅通绿色信访通道。
2、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通过开展法律讲座、现场法律咨询为广
大百姓带去方便、快捷、公益性的法律服务。
3、实行矛盾纠纷“三定四包”责任制。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街道、社区两级领导“三定四包”责任制,即定措施、定领导、定时限,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控,保证所有矛盾纠纷按期办结,及时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4、开创网络调解模式。创建人民调解QQ群,组建网络平台,及时掌握社情民意,适时进行网络法律指导,依法调处人民纠纷,及时制作或审核调解协议。同时通过网络联动,能够使联动调处落到实处;通过网络会诊,集思广益,能够联合调处疑难纠纷;通过创建网络调解资料库,能够为矛盾纠纷调处提供依据。
5、五是拓宽法律援助渠道。运用多种援助形式,降低门槛,拓宽领域,因地制宜地推出便民服务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当事人法律援助诉求。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积极落实十项便民措施,简化程序,为新市民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街道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可以把大量的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既方便群众,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又维护了社会稳定,是最经济、有效的维稳手段,被称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按照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部署和要求,围绕新形势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如何适应社会发展大局的需要,我们在全街道历年矛盾纠纷排查调解情况上报的基础上,深入各个社区开展调研,为做好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进行了有效的实践和积极的探索。
一、我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做法和基本经验
我街道现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6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1个、社居委调委会14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个,拥有人民调解员50人。我街道通过搭建沟通对话平台,尊重和保护群众表达诉求的权利,形成矛盾化解工作从源头做、全过程做、靠大家做的新格局。在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中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利用社区调委会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便利条件,认真筹备每月的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逐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素质,完善社区调委会工作机制,始终贯彻抓早、抓小、抓苗头。对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的涉及到经济利益的纠纷,均要求制作调解协议书,对不能达成协议的民事纠纷,要及时上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继续寻求行政或司法救济的权利和方式,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为充分发挥调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我们积极采取“四个延伸”措施,真正使大事不出街道、小事不出社区,逐步使街道、社区两级的调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1、强化网格化排查网络触角的延伸。健全巩固了街道、社区、组三级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基础上,强化菜市场、商业网点等人流量密集区域的排查,不断延伸人民调解组织网络的触角。
2、强化调解队伍力量的延伸。在坚持对人民调解员培训,提高调解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调解技巧的同时,积极吸纳人大代表、退休基层干部、法官、检察官、基层法律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等参与人民调解,以求不断改善调解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
3、强化制度规范化的延伸。明确受理、调解、履行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流程,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程序。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档案制度、学习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坚持质量为本,促进民生问题解决。
4、强化服务理念的延伸。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的理念创新,切实强化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理念,把服务群众、促进民生问题解决,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价值追求。
上半年,全街道共解答法律咨询110次,调处社会矛盾67件,涉及人数156人,调解成功67件,其中司法所直接调处纠纷11件,调解率100%、调处成功率100%、履行率100%,为当事人挽回各类经济损失73.4万元,未发生一起因调处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和上访事件,确保了辖区内的社会稳定。
二、我街道社会矛盾纠纷的成因和发展趋势
1、现阶段我街道社会矛盾主要还是集中在婚姻家庭纠纷方面,离婚纠纷尤为突出。上半年,解答离婚相关的法律咨询为67次,占到解答总数的60.9%,法院委托司法所调解的离婚案件5件,离婚案件为4件,占到80%,。同时离婚纠纷也是其他纠纷的导火线,离婚纠纷后相关的纠纷也接踪而至,至今司法所参与调解的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权、抚养费就各有2件。其他的赡养纠纷和遗产纠纷也时有发生。
2、随着安居房的日益老化,漏水纠纷逐渐成为邻里间的第一纠纷。上月全街道发生漏水纠纷11起。长欣、春一、春二、春三、春四等社区,基本上每月都有此类纠纷发生。因春四社区出租户多,相对来说每套房子中
居住的人也多,且大多数没有装修,所以漏水事件发生的最多。
3、房屋租赁纠纷看涨。随着外来民工的增多,房源看紧,租金上涨,房屋出租在给每户有闲置房屋的居民带来了可观的收入的同时,相对的房屋租赁纠纷也随之增多。房屋租赁纠纷主要集中在以下五个方面:租金违约纠纷、损坏赔偿纠纷、优先购买权纠纷、转租纠纷、变更房屋用途纠纷。
4、安居房无法交易引发了诸多矛盾纠纷。一是随着房价的上涨,有些前几年私下卖掉安居房的产权人觉得吃亏了,以签订的协议不合法,要求返还房产为由,来达到再次向购买者要钱的目的。二是因安居房无法过户,一些安居房私下交易后,部分出售方以现在可以过户,要交过户费为由,以达到从购买者处骗取钱财的目的。三是房地产交易须买卖双方同时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一旦一方反悔,不愿意配合到场办理手续,那么该交易就不能有效实现,登记手续无法办理,交易就始终不能合法化。四是还有夫妻双方离婚,双方都没钱拿出来或者不愿意归并房产,安居房又无法上市拍卖,致使房产无法分割。
5、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如拆迁政策的不同,产生的征地拆迁纠纷;农龄换社保纠纷等等,甚至通过了一些法律途径解决,也未能取得较好的成效。
三、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具体措施
1、抓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把基层工作网络和信息网络健全起来,将人民调解网络向菜市场、商业网点等人员密集区延伸,进一步拓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覆盖面,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员。合理整合调解委员会、志愿者、楼道长队伍,把社会各界热心调解事业的人士组织起来,参与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畅通信息渠道,不定期地进行排查,及时上报情况,主动预防和疏解矛盾纠纷。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对基层调解员的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现场参与调处等多种形式提高基层调解员的素
质,帮助他们提高法律政策水平、群众工作能力和分析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2、抓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目前的一些矛盾纠纷不单单是以前的婆媳纠纷、邻里纠纷锁事,而是以经济利益、行政审批、规划建设为主,协调工作中难免会出现职责不明,互相推诿,职责界定不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街道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及时互通信息,积极开展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尽量避免矛盾激化、矛盾上交,使街道一级切实能够协调辖内相关部门,对于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通过部门之间整体联动,依法处理。本级解决不了的,需要提交上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按级请示报告,使矛盾纠纷及时得到妥善解决。各相关职能部门调处矛盾纠纷情况纳入综合考评内容,作为评先评奖的重要依据之一。
3、抓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维稳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今年是十八大召开之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尤为重要。随着发展步伐加快,经济利益调整,以往潜隐的人民内部矛盾和发展过程中新的利益磨擦都在这一时期集中凸现出来,有些利益问题、政策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如果不及时化解,很容易酿成群体性事件,或激化为刑事案件,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因此,参与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有关单位,更应加强领导,履行调解职能,主动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各负其责、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合力,确保辖区社会安全稳定。
四、化解我街道社会矛盾纠纷的方法
1、发挥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功用。矛盾纠纷调处中心集接待、协调指导、热线接听为一体,开通电话专线, 24小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以及传真,为群众畅通绿色信访通道。
2、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通过开展法律讲座、现场法律咨询为广
大百姓带去方便、快捷、公益性的法律服务。
3、实行矛盾纠纷“三定四包”责任制。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街道、社区两级领导“三定四包”责任制,即定措施、定领导、定时限,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控,保证所有矛盾纠纷按期办结,及时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4、开创网络调解模式。创建人民调解QQ群,组建网络平台,及时掌握社情民意,适时进行网络法律指导,依法调处人民纠纷,及时制作或审核调解协议。同时通过网络联动,能够使联动调处落到实处;通过网络会诊,集思广益,能够联合调处疑难纠纷;通过创建网络调解资料库,能够为矛盾纠纷调处提供依据。
5、五是拓宽法律援助渠道。运用多种援助形式,降低门槛,拓宽领域,因地制宜地推出便民服务措施,最大限度地满足当事人法律援助诉求。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积极落实十项便民措施,简化程序,为新市民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