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管理办法
Real(2014)-XZ003
签发人:
一、 目的:为加强公司食堂规范化管理,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服务,保证安全
卫生、环境整洁的用餐环境。
二、 适用范围:明光瑞尔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光公司或本公司)食堂管
理。
三、 就餐人员:
a) 在本公司住宿的员工;
b) 经过本人申请、公司总经理同意的明光籍管理人员。
正常只含午餐,若因公需用早餐或晚餐,需本人提前通知综合科,由综合科文员通知食堂,公司支付费用;
通知食堂用早餐或晚餐,而不前来就餐的,为杜绝浪费,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将按早餐标准3元和晚餐4元,予以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c) 到本公司出差或来访的非本公司人员;
d) 食堂不对外营业。
四、 就餐时间:
a) 早餐:7:20~7:50
b) 午餐:12:00~12:30
c) 晚餐:18:00~18:30
五、 食堂管理:
a) 公用的公用餐具、炊具、器具、设备等纳入公司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管理,登记造册;公司负担食堂工作人员工资、日常耗用水电费用;其它消耗支出(膳食材料、燃气、油、调料等)纳入日常用餐成本管理;
b) 日常膳食材料采购由食堂专人负责;每日须将采购膳食材料品种、数量、单价及总价报公司综合科专管人员登记;实行日常采购每周对账制度,对账单须有采购人员、账务管理人员及综合科负责食堂事务人员签字确认。
c) 食堂账务管理。食堂账务由综合科专人负责管理,一月一结,一月一清,做到及时报账,不拖拉。
d) 食堂应提前一周制定下一周的菜谱,保证食堂费用的合理使用。如果有因个人需求增加小炒或者小灶,个人支付相关费用。
六、 食堂就餐费用管理:
a) 公司根据实际就餐人员数量,按照一定的标准,将用餐成本拨付给食堂,由食堂在用餐成本标准内适当统一安排膳食。
b) 公司根据就餐人数,按照早餐3元/人日、午餐5元/人日、晚餐4元/人日的标准
(累计12元/人日),给予食堂拨付就餐费用。公司有权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及实际情况,对该标准进行调节。
c)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公司外派人员,除按照上述标准给予相应伙食补贴外,
另外按照3元/人日给予食堂伙食补贴,食堂可适当对相应人员伙食给予调整。 d) 来本公司就餐的非本公司人员,就餐标准按照15元/人日给予食堂补贴;来本公
司实习的人员,就餐标准按照12元/人日给予食堂补贴;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上人员到本公司出差,就餐标准按照25元/人日给予食堂补贴;董事长就餐标准按照30元/人日,给予食堂补贴。明光公司食堂应根据该标准做好相应的接待工作,对上述人员的伙食进行合理安排。
e) 遇有特殊接待工作,公司另行考虑给予食堂相应补贴。
f) 食堂伙食补贴,由公司综合科根据就餐标准和本月月初预计用餐人数,计提本月
的餐费总额,作为本月食堂费用控制的上限,列入当月的食堂费用预算。月末根据实际用餐人数对用餐费用进行调整。
七、 就餐管理:
a) 就餐人员应按自己吃饭的能量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b) 员工在就餐区就餐,不得将餐具及饭、菜拿出就餐区。
c) 就餐时不能将饭、菜残渣丢在地板上,若有掉落在地板上,自己则应及时必须清
理干净。以防别人滑倒。
d) 应文明用餐,食堂内不准随地吐痰,不得在食堂高声喧哗、嘻笑打闹、餐具应轻
拿轻放。
e) 就餐后,全体员工必须将自己碗中所剩饭菜残渣倒入垃圾桶内,不得倒入洗碗槽
内, 以免造成阻塞。
f) 洗完餐具后,必须及时关好水笼头,不浪费水资源。
g) 定时开餐,过时就餐一般不予供应(特殊情况除外)。
八、 其他本办法中未予说明的特殊情况,可以酌情请示相关领导后处理。
食堂作为公司综合科的一部分,纳入综合科统一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用心工作,规范服务;负责采购人员必须树立强烈的节约意识,廉洁自律,不得出现违纪违规现象。
本办法自2014年6月23日起执行。
明光瑞尔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3日
食堂管理办法
Real(2014)-XZ003
签发人:
一、 目的:为加强公司食堂规范化管理,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服务,保证安全
卫生、环境整洁的用餐环境。
二、 适用范围:明光瑞尔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光公司或本公司)食堂管
理。
三、 就餐人员:
a) 在本公司住宿的员工;
b) 经过本人申请、公司总经理同意的明光籍管理人员。
正常只含午餐,若因公需用早餐或晚餐,需本人提前通知综合科,由综合科文员通知食堂,公司支付费用;
通知食堂用早餐或晚餐,而不前来就餐的,为杜绝浪费,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将按早餐标准3元和晚餐4元,予以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c) 到本公司出差或来访的非本公司人员;
d) 食堂不对外营业。
四、 就餐时间:
a) 早餐:7:20~7:50
b) 午餐:12:00~12:30
c) 晚餐:18:00~18:30
五、 食堂管理:
a) 公用的公用餐具、炊具、器具、设备等纳入公司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管理,登记造册;公司负担食堂工作人员工资、日常耗用水电费用;其它消耗支出(膳食材料、燃气、油、调料等)纳入日常用餐成本管理;
b) 日常膳食材料采购由食堂专人负责;每日须将采购膳食材料品种、数量、单价及总价报公司综合科专管人员登记;实行日常采购每周对账制度,对账单须有采购人员、账务管理人员及综合科负责食堂事务人员签字确认。
c) 食堂账务管理。食堂账务由综合科专人负责管理,一月一结,一月一清,做到及时报账,不拖拉。
d) 食堂应提前一周制定下一周的菜谱,保证食堂费用的合理使用。如果有因个人需求增加小炒或者小灶,个人支付相关费用。
六、 食堂就餐费用管理:
a) 公司根据实际就餐人员数量,按照一定的标准,将用餐成本拨付给食堂,由食堂在用餐成本标准内适当统一安排膳食。
b) 公司根据就餐人数,按照早餐3元/人日、午餐5元/人日、晚餐4元/人日的标准
(累计12元/人日),给予食堂拨付就餐费用。公司有权根据当地物价水平及实际情况,对该标准进行调节。
c)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公司外派人员,除按照上述标准给予相应伙食补贴外,
另外按照3元/人日给予食堂伙食补贴,食堂可适当对相应人员伙食给予调整。 d) 来本公司就餐的非本公司人员,就餐标准按照15元/人日给予食堂补贴;来本公
司实习的人员,就餐标准按照12元/人日给予食堂补贴;公司副总经理级以上人员到本公司出差,就餐标准按照25元/人日给予食堂补贴;董事长就餐标准按照30元/人日,给予食堂补贴。明光公司食堂应根据该标准做好相应的接待工作,对上述人员的伙食进行合理安排。
e) 遇有特殊接待工作,公司另行考虑给予食堂相应补贴。
f) 食堂伙食补贴,由公司综合科根据就餐标准和本月月初预计用餐人数,计提本月
的餐费总额,作为本月食堂费用控制的上限,列入当月的食堂费用预算。月末根据实际用餐人数对用餐费用进行调整。
七、 就餐管理:
a) 就餐人员应按自己吃饭的能量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b) 员工在就餐区就餐,不得将餐具及饭、菜拿出就餐区。
c) 就餐时不能将饭、菜残渣丢在地板上,若有掉落在地板上,自己则应及时必须清
理干净。以防别人滑倒。
d) 应文明用餐,食堂内不准随地吐痰,不得在食堂高声喧哗、嘻笑打闹、餐具应轻
拿轻放。
e) 就餐后,全体员工必须将自己碗中所剩饭菜残渣倒入垃圾桶内,不得倒入洗碗槽
内, 以免造成阻塞。
f) 洗完餐具后,必须及时关好水笼头,不浪费水资源。
g) 定时开餐,过时就餐一般不予供应(特殊情况除外)。
八、 其他本办法中未予说明的特殊情况,可以酌情请示相关领导后处理。
食堂作为公司综合科的一部分,纳入综合科统一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用心工作,规范服务;负责采购人员必须树立强烈的节约意识,廉洁自律,不得出现违纪违规现象。
本办法自2014年6月23日起执行。
明光瑞尔非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