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基本知识

危险化学品基本知识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按我国目前已公布的法规、标准,有三个国标: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将危险化学品分为八大类,每一类又分为若干项。即:

第一类: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爆炸品在国家标准中分5项,其中有3项包含危险化学品,另外2项专指弹药等。 第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高氯酸。

第3项: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二亚硝基苯。 第4项: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如四唑并-1-乙酸。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这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质泄漏、爆炸等。它分3项。 第1项:易燃气体,如氨气、一氧化碳、甲烷等。 第2项: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如氮气、氧气等。 第3项:有毒气体,如氯(液化的)、氨(液化的)等。

第三类:易燃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它分3项。 第1项:低闪点液体,即闪点低于-18℃的液体,如乙醛、丙酮等。 第2项:中闪点液体,即闪点在-18℃—<23℃的液体,如苯、甲醇等。 第3项,高闪点液体,即闪点在23℃以上的液体,如环辛烷、氯苯、苯甲醚等。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这类物品易于引起火灾,按它的燃烧特性分为3项。 第1项: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迅速燃烧,能散发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如红磷、硫磺等。

第2项: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黄磷、三氯化钛等。

第3项: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就能燃烧或爆炸。如金属钠、氢化钾等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这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按其组成分为2项。 第1项:氧化剂,指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对热、震动和摩擦比较敏感。如氯酸铵、高锰酸钾等。

第2项:有机过氧化物,指分子结构中含有过氧键的有机物,其本身是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甲乙酮等。

第六类:毒害品,指进入人(动物)肌体后,累积达到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

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如各种氰化物、砷化物、化学农药等等。

第七类:放射性物品,它属于危险化学品,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管理范围,国家还另外有专门的“条例”来管理。

第八类:腐蚀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伤的固体或液体。这类物质按化学性质分3项。 第1项:酸性腐蚀品,如硫酸、硝酸、盐酸等 第2项:碱性腐蚀品,如氢氧化钠、硫氢化钙等。

第3项:其它腐蚀品,如二氯乙醛、苯酚钠等。

危险化学品生产特点:

1、生产流程长。一个产品的生产需要多道工序,甚至十几道工序才能完成。 2、工艺过程复杂。生产过程中既有高温、高压,又有低温、低压。

3、原料、半成品、副产品、产品及废弃物都是具有危险特性。如硝铵生产,作为原料有的用煤焦不是危险物品,有的用石脑油、天然气为原料,过程中副产品硫磺、液氨、硝酸等都有危险特性。

4、原料、辅助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呈三种状态。即有气态,又有液态,又有固态,而且互相变换。 5、整个生产过程必须在密闭的设备、管道进行,不允许有泄漏。 6、对包装物、包装规格以及储存、装卸、运输都有严格的要求。

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基本要求

· 储存场所要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各类化学品仓库、储罐、堆场等建筑物的选址,建筑物的结构构造、电器设备、防爆泄压、灭火设施等都要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 物品要分类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品品种繁多,性质各异,储存时要分区、分类、定品种、定数量、定库房储存,定人员管理。化学性质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不准同库储存。 · 物品进出库要检验验收。

· 化学物品的堆垛衬垫要做到安全、整齐、合理。便于清点检查。堆垛要做到不超高、不超宽、" 五留距" (留墙距、柱距、顶距、灯距、垛距)。

· 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保管人员要做到一日三查,即上班后、当班中、下班前检查:查码垛是否牢固,查包装是否渗漏,查电源是否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的规定

· 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 两种能够互相引起爆炸、火灾,放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品,不得装在同一辆车中运输。押运人员必须乘坐在规定位置上,车上严禁搭乘无关人员,不准携带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物品。

· 遇热、遇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 发生突发性危险化学品泄露或火灾爆炸事故时,现场人员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检查事故部位,并向有关人员和"119" 报警;建立警戒区,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撤离无关的人员。 使用化学品过程中保持个人卫生的原则

·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适当的防护用品。

· 工作结束后、饭前、饮水前、吸烟前,要充分洗净身体的暴露部分。 · 定期检查身体。

· 皮肤受伤时,要完好地包扎。

· 时刻注意防止自我污染,尤其在清洗或更换工作服时更要注意。 · 在衣服口袋里不装被污染的东西,如抹布、工具等。 · 防护用品要分放、分洗。 · 勤剪指甲并保持指甲洁净。

· 不直接接触引起过敏反应的化学品。 · 下班后,换下工作服,洗头洗澡。

装卸危险化学品的规定

装卸危险化学品,应遵守下列规定: 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2.有些能够互相引起化学反应,产生爆炸、火灾、放出有毒气体等的危险品,不得装在同一辆车中运输; 3.遇热、遇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在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客货混装。

危险货物运输出车检查

装载危险货物的汽车出车前要做好各种准备工作,一般装载危险货物的汽车在出车之前都必须做如下准备工作:

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故障必须排除后,才能投入运行。必须办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办理“准运证”必须具有主管部门或单位的证明、车辆年检证、驾驶员证、押运证,还要符合消防要求的运输工具和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驾驶员、押运员。 随身携带的遮盖、捆扎、防潮等工具必须齐全有效。

车辆栏板必须平整牢固,车厢内不得有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预防化学危险品危害的四条原则

1.取代。无毒代有毒、低毒代高毒;

2.隔离。密闭危险源或增大操作者与有害物之间的距离等;

3.通风。用全面通风或局部通风手段排除或降低有害物,如烟、气、汽化物和雾在空气中的浓度。 4.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二)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三)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消防措施

· 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位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防爆泻压、消防设施等要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

· 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不得在同库储存或同车混合运装。

· 遇水爆炸、易潮解、遇湿易燃的危险化学品不得露天存放,不得在潮湿或易积水处储存,瓶装液化气体与受高温、低温、曝晒易分解的危险化学品不得露天存放,在装运时应采取防碎、隔热、防潮措施。 · 储存仓库必须通风、阴凉、干燥、远离火种、热源,避免阳光直射。

· 物品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不超高、不超宽,做到“五留距”,即留墙距、柱距、顶距、灯距、垛距,不得超量存储。

· 货物堆垛底下应使用衬垫,一级易燃液体和一级氧化剂等化学品不得使用水泥制品、石块及摩擦碰撞容易引起火花的材料衬垫。

· 允许露天存放的货物堆垛,要根据不同包装和物品需要,除堆码底有衬垫之外,还要有遮盖物,但不得使用芦苇、油毡等物遮盖。

· 包装必须完整、密封,稍有破损,马上采取补救措施。

· 装卸和搬运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滚、翻、抛及拖拉、摩擦、撞击,避免摩擦、日晒、雨淋、撒漏,不得使用电瓶铲车装卸。

化学品的火灾与爆炸危害

1 、化学品的燃烧与爆炸危险性

化学品的燃烧与爆炸也需要三要素: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它们必须有正确的比例和在合适的状态下才能燃烧或爆炸,过量的燃料与不充足的氧、高浓度的氧与不足量的燃料都不能燃烧。只有具备了一定数量和浓度的燃料和氧,以及具备一定能量的点火能源,三者同时存在并且发生相互作用,才能引起燃烧或爆炸。

例如:甲烷在空气中的浓度小于5.3%或大于14%时,由于甲烷浓度过低或氧气浓度过低,甲烷便不能燃烧。同时,要使燃烧发生必须具备一定能量的点火源。若用热能引燃甲烷和空气的混合物,当点燃温度低于595℃时燃

烧便不能发生。若用电火花点燃,则最小点火能为0.28mJ ,若点火源的能量小于该数值,该混合气体便不着火。

2、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可燃粉尘的燃爆危险性

(1)爆炸极限:是指可燃气体、蒸汽或粉尘与空气(氧气)形成混合物,在点火源作用下能引起爆炸的浓度范围。爆炸极限的范围越宽,爆炸下限越低,爆炸危险性越大。 通常用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在空气中的体积百分数表示,可燃粉尘用mg/m3表示。

(2)最小点火能

最小点火能是指能引起爆炸性混合物燃烧爆炸时所需的最小能量。如氢的最小点火能为0.019mJ ,甲烷为0.25mJ ,乙烷为0.25mJ ,环氧乙烷为0.065mJ ,乙烯为0.096mJ 。 最小点火能数值愈小,说明该物质愈易被引燃。

(3)爆炸压力

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蒸气或可燃粉尘与空气的混合物、爆炸物品在密闭容器中着火爆炸时所产生的压力称爆炸压力。爆炸压力的最大值称最大爆炸压力。

爆炸压力通常是测量出来的,但也可以根据燃烧反应方程式或气体的内能进行计算。物质不同,爆炸压力也不同,即使是同一种物质因周围环境、原始压力、温度等不同,其爆炸压力也不同。

最大爆炸压力愈高,最大爆炸压力时间愈短,最大爆炸压力上升速度愈高,说明爆炸威力愈大,该混合物或化学品愈危险。

3、液体的燃爆危险性 (1)闪燃与闪点

在一定的温度下,易(可)燃液体表面上的蒸气和空气的混合物与火焰接触时,能闪出火花,但随即熄灭,这种瞬间燃烧的过程叫闪燃。液体能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叫闪点。闪点是液体可以引起火灾危险的最低温度。液体的闪点越低,它的火灾危险性越大。

4、火灾与爆炸的破坏作用

火灾与爆炸都会带来生产设施的重大破坏和人员伤亡,但两者的发展过程显著不同。火灾是在起火后火场逐渐蔓延扩大,随着时间的延续,损失数量迅速增长,损失大约与时间的平方成比例,如火灾时间延长一倍,损失可能增加四倍。爆炸则是淬不及防。可能仅在一秒种内爆炸过程已经结束,设备损坏、厂房倒塌、人员伤亡等巨大损失也将在瞬间发生。

爆炸通常伴随发热、发光、压力上升、真空和电离等现象,具有很大的破坏作用。它与爆炸物的数量和性质、爆炸时的条件以及爆炸位置等因素有关。主要破坏形式有以下几种: (1)直接的破坏作用

机械设备、装置、容器等爆炸后产生许多碎片,飞出后会在相当大的范围内造成危害。一般碎片在100~500米内飞散。

(2)冲击波的破坏作用

爆炸物质爆炸时,产生的高温高压气体以极高的速度膨胀,象活塞一样挤压周围空气,把爆炸反应释放出的部分能量传递给这压缩的空气层,空气受冲击而发生扰动,使其压力、密度等产生突变,这种扰动在空气中传播就称为冲击波。冲击波的传播速度极快,在传播过程中,可以对周围环境中的机械设备和建筑物产生破坏作用,使人员伤亡。冲击波还可以在它的作用区域内产生震荡作用,使物体因震荡而松散,甚至破坏。

冲击波的破坏作用主要是由其波阵面上的超压引起的。在爆炸中心附近,空气冲击波波阵面上的超压可达几个甚至十几个大气压,在这样高的超压作用下,建筑物被摧毁,机械设备、管道等也会受到严重破坏。

当冲击波大面积作用于建筑物时,波阵面超压在20kPa ~30kPa 内,就足以使大部分砖木结构建筑物受到强烈破坏。超压在100kPa 以上时,除坚固的钢筋混凝土建筑外,其余部分将全部破坏。 (3)造成火灾

爆炸发生后,爆炸气体产物的扩散只发生在极其短促的瞬间,对一般可燃物来说,不足以造成起火燃烧,而且冲击波造成的爆炸风还有灭火作用。但是爆炸时产生的高温高压,建筑物内遗留大量的热或残余火苗,会把从破坏的设备内部不断流出的可燃气体、易燃或可燃液体的蒸气点燃,也可能把其它易燃物点燃引起火灾。

当盛装易燃物的容器、管道发生爆炸时,爆炸抛出的易燃物有可能引起大面积火灾,这种情况在油罐、液化气瓶爆破后最易发生。正在运行的燃烧设备或高温的化工设备被破坏,其灼热的碎片可能飞出;点燃附近储存的燃料或其它可燃物,也能引起火灾。

火灾爆炸危险性分类原则 :

公司生产中使用的易燃易爆物质:

部分可燃气体、蒸气的爆炸极限 :

常见易燃、可燃液体的闪点

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触电: 1、概念

通常所指的触电是指电击,是指电流通过人体内部,使肌肉不由自主地发生痉挛性收缩造成的伤害;严重时会破坏人的心脏、肺部以及神经系统的工作,直至危及生命。

2、电流对人体的作用电流通过人体内部,能使肌肉产生突然收缩效应,产生针刺感、压迫感、打击感、痉挛、疼痛、血压升高、昏迷、心律不齐、心室颤动等症状,这不仅可使触电者无法摆脱带电体,而且还会造成机械损伤。更严重的是产生热效应和化学效应,引起一系列急骤、严重的病理变化,将肌体组织烧坏,高压触电会使人体燃烧。电流,几十毫安的电流通过呼吸中枢可使呼吸停止,直接通过心脏的电流只需几十微安就可使心脏形成心室纤维性颤动而死。

3、防止触电的措施 (1)防止直接接触电击;

A 、利用绝缘材料对带电体进行封闭和隔离;

B 、采用遮拦、护罩、护盖、箱匣等将带电体与外界隔离; C 、保证必要的安全距离。 (2)防止间接触电

A 、保护接地;B 、工作接地;C 、重复接地;D 、保护接零;E 、速断保护。 (3)防止直接和间接接触电击

A 、双重绝缘;B 、加强绝缘;C 、安全电压;D 、电气隔离;E 、漏电保护。 雷电危害:

1、雷击种类

A 、直接雷;B 、感应雷 2、防雷装置

A 、电气设备防雷使用避雷器 B 、建筑物一般采用避雷带 C 、设备一般采用避雷针

受雷端截面小于35mm2;接地极一般采用角钢(规格50mm ×50mm ×5mm ,长度约3m )或钢管(∮35~50mm ,壁厚4mm, 长度2~3m )。接地电阻应小于10欧姆 静电危害:

1、静电的特性和危害

(1)静电是由于两种不同物质之间互相接触、分离、摩擦而产生的。

(2)静电电压可能高达数千伏甚至上百千伏,而电流却可能只有1μA ,电阻小于1M Ω时就可能发生静电释放。 (3)静电放电的火花能引起爆炸和火灾,是造成人员工伤的原因之一。 2、防静电的措施

防止静电危害的主要措施就是接地。

可能发生静电的设备和管道均应连成连续的电气通路并接地,法兰连接处应设跨接。 为防止静电危害,在易燃易爆场所,工作人员不得穿戴化纤衣服。 防爆型电气设备:

防爆形式可分为:隔爆型、增安型、本质安全型、充油型、充砂型、正压型、浇封型、无火花型、气密封特殊型。

电动机发生火灾的原因:

1、主要是选型,使用不当或维修保养不良造成的,有些电动机质量差,内部存在隐患,在运行极易发生故障引起火灾。

2、选型不当,在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选用了防护型电动机,一旦这种电动机发生故障时产生高温电弧或电火花,就会引燃可燃物或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燃烧。

3、过载,电动机输出的最大功率是有限的,如果负载超过了电动机的额定输出功率,就会发生过载。过载时会出现电动机发热,震动,转速下降,声音异常等现象,严重过载时就会烧毁电动机。

4、机械摩擦,电动机在旋转时会产生摩擦,轴承磨损后会产生不正常的声音,出现局部过热现象。 5、接触不良,电动机绕组的各接点或引出线接点连接不牢,松动打火,引起火灾。

6、单相运行,三相异步电动机在一相断开电源的情况下仍然继续运行,则另上两相就增加了断相的电流,这种状态称为单相运行。电动机的单相运行时,其中有的绕组电流就会急剧增大,由于保护装置熔断器的熔体电流一般是按电动机额定电流的两倍选用,故不动作。因此,带有负载的电动机发生单相运行后,若不及时发现,采取相应的措施,就会烧毁电动机绕组,引起火灾。

7、绝缘损坏,电动机绕组一般都采用漆、纱、丝包的铜导线绕制而成。导线绝缘老化,受损或遭受雷击等,造成匝间、相间或对地短路。 加热炉的火灾原因:

1、 没有安装温控和自动报警装置,或控制报警装置失灵。

2、 操作人员没有按工艺要求控制加热温度和时间,或未经经常观察加热温度及未注意加热时间等等。 3、 大型普通电阻加热炉的密封不好或绝缘损坏,会使炉口及炉壁出现高温,引燃附近可燃物质。 4、 电炉的电源线型号规格选用不当,接触不良,电热元件损坏和短路等,造成导线过热起火。

真空电炉的火灾原因:

1、 在真空电炉中采用的干燥剂,经加热后可以再生。在加热过程中,若再生温度过高,就会引起燃烧爆炸。 2、 在真空电炉用的密封材料和绝缘材料,一般采用橡胶和塑料,这些材料遇高温时,能分解变质,甚至燃烧。 3、 耐火材料裂缝损坏,渗漏高温液体,烧毁电炉机械装置或电气设备,引起火灾。

4、 真空电炉在使用时需要的溶剂与油脂混合,然后溶解于水或其他溶液中使用。大多数溶剂和油脂属于易燃液体,具有火灾的危险性。因此,使用不当或管理不严,就容易引起火灾。 电烘箱火灾原因:

1、 电烘箱因烘燥的物质多,用电量大,如果不注意烘燥温度和时间,当温度过高时,会引起烘燥物着火。 2、 电烘箱的电源线接触不良,松动打火,引着周围的可燃物起火。

消防安全知识

企业消防安全(一)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责任制,确定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企业消防安全(二)

1、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2、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3、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4、进入生产、储藏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要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企业消防安全(三)

1、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企业不得购买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

3、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4、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

5、发生火情,应立即打119电话报警,并组织人员扑救。 班后防火“五不走”

1、交接班不交代清楚不走。 2、用火设备火源不熄灭不走。 3、用电设备不拉闸断电不走。 4、可燃物不清干净不走。

5、发现险情不报告不处理好不走。

日常生活防火(一)

1、选用合格的用具,煤气灶应放在通风良好、周围无易燃物的地方。使用煤气时,必须有人照看。

2、不能私装、改装煤气用具。要定期检查煤气软管、接头,防止老化、松动。不能在煤气管上吊挂重物,不能把电器设备的接地线接在煤气管上。

3、临睡前、外出时,要关闭所有煤气开关。装有煤气管道、煤气用具的厨房等处,不能睡人。 4、应选用经燃具质量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各种家用燃具,应熟悉各种燃气用具的使用方法及要求。 5、燃气用具使用场所必须保持空气流通,若有故障,应及时排除后再使用。

日常生活防火(二)

1、不能随意乱扔烟蒂,要把烟蒂掐灭的烟缸内。不要在酒后、疲劳时或临睡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 2、教育小孩不要玩火,应把火柴、打火机等放在小孩拿不到的高处。

3、要保持居室的走道、楼梯畅通,不随意堆物。不允许以防盗为由,擅自安装铁门将楼房通道、安全出口处封堵。 4、不应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熨斗、电吹风、电热杯、电取暖器等用具时,人不能离开,也不要用灯泡取暖或烘烤衣物。

5、不能用明火(火柴、打火机等)查找煤气、液化气的泄漏除,而应用肥皂水涂抹的方法来查漏。

火场逃生(一)

1、若火势不大,应尽快披上浸湿的质地较厚的衣服或毛毯。棉被,勇敢地冲出去。 2、不要留恋室内的财物,已脱离室内火场,千万不要为财物而返回室内。

3、高层逃生,不要自行使用电梯,更不要盲目跳楼。楼层不高的,可用绳子或床单、窗帘等撕成条装,连结起来,紧拴在门窗档上,顺势滑下,或利用竹竿、室外的落水管等逃生。

4、可利用阳台或晒台,用木板、竹竿等搭在邻居家的阳台、晒台上,爬过去逃生。

5、在烟火中逃生要尽快放低身体,最好是沿着墙角匍匐前进,并用湿毛巾或湿手帕等捂住口鼻。

火场逃生(二)

1、如果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要尽快灭火。衣服如能撕裂脱下,应迅速撕裂下来,或浸入水中,或用脚踩灭。 2、身上着火时,来不及撕脱衣服,可就地打滚,把火压灭。旁边有人,可以帮助用水浇灭,也可以用随手拿到的扫把、衣服等帮助其拍打、覆盖,但不宜用灭火器直接往人体上喷射。

3、若逃生路线被封锁,应立即返回未着火的室内,关闭门窗,扯下窗帘,用床单、棉被等堵住门窗缝隙,有条件的可不断向靠火场一面的门窗上洒水降温。

4、躲在卫生间是个相对安全的地方,可用毛巾等塞住门缝,用水泼在门上降温,浴缸里放满水,情况紧急时,人也能躺在浴缸谁中。

5、一旦被火围困,可在窗口、阳台或屋顶处向外大声呼救,敲击金属物品,白天可挥动鲜艳布条,晚上可挥动电筒,发出求救信号,以便引起救援人员注意。 火灾分类:

A 类火灾:固体火灾 B 类火灾:液体火灾 C 类火灾:气体火灾 D 类火灾:金属火灾

常用灭火器材类型:

(1)泡沫灭火器 (2)酸碱灭火器 (3)二氧化碳灭火器 (4)1211灭火器 (5)干粉灭火器

常用各种灭火器的用途的使用、保管及检查方法:

个人防护常识

最新职业病目录: 一、尘肺

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炭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

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 》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三、职业中毒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 ;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铀中毒;12.砷化氢中毒;13.氯气中毒;14.二氧化硫中毒;15.光气中毒;16.氨中毒;17.偏二甲基肼中毒;18.氮氧化合物中毒;19.一氧化碳中毒;20.二硫化碳中毒;21.硫化氢中毒;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工业性氟病;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5、四乙基铅中毒;26.有机锡中毒;27.羰基镍中毒;28.苯中毒;29.甲苯中毒;30.二甲苯中毒;31.正己烷中毒;32.汽油中毒;33.一甲胺中毒;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5.二氯乙烷中毒;36.四氯化碳中毒;37.氯乙烯中毒;38.三氯乙烯中毒;39.氯丙烯中毒;40.氯丁二烯中毒;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 中毒;42.三硝基甲苯中毒;43.甲醇中毒;44.酚中毒;45.五氯酚(钠) 中毒;46.甲醛中毒;47.硫酸二甲酯中毒;48.丙烯酰胺中毒;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50.有机磷农药中毒;51.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52.杀虫脒中毒;53.溴甲烷中毒;54.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55.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56.根据《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 》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 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手臂振动病 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1.炭疽;2.森林脑炎;3.布氏杆菌病 六、职业性皮肤病

1.接触性皮炎;2.光敏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 》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七、职业性眼病

1.化学性眼部灼伤;2.电光性眼炎;3.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 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1.噪声聋;2.铬鼻病;3.牙酸蚀病 九、职业性肿瘤

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苯所致白血病;4.氯甲醚所致肺癌;5.砷所致肺癌、皮肤癌;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7.焦炉工人肺癌;8.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 十、其他职业病

1.金属烟热;2.职业性哮喘;3.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4.棉尘病;5.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了解和预防粉尘侵害:

1.生产性粉尘,如:矿尘、石棉尘、煤尘、水泥尘、棉尘、金属尘等,其中含硅(游离二氧化硅)的尘,对

人体危害较大,石棉尘是致癌粉尘。

2.粉尘通过呼吸道、眼睛、皮肤等进入人体,其中以呼吸道为主要途径。

3.长期吸入一定量的粉尘会引起以肺部组织纤维化,这是一种全身性疾病,称为尘肺病。这是一种十分顽固的职业病,患者长期处于咳嗽、胸闷、胸痛、气短、气喘的折磨之中。

4.就业前应进行体检,发现患有不适合从事接尘作业的疾病者,不能安排接尘工作。

5.从事接尘作业的工人,应定期检查身体,发现疾病时,立即调离接尘岗位。

6.穿戴防尘防护用品:防尘口罩、防尘眼镜、防尘帽、防尘衣、防尘鞋。

7.定期测定车间空气中粉尘的浓度,发现粉尘浓度超标,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解决。

了解和预防毒物侵害:

1.生产性毒物,如:铅、汞、氯气、塑料制品、有机农药等,以固态、液态、气态形式存在,其中以粉尘、烟雾、气体和蒸汽形式存在的毒物对人体的危害最大。

2.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有呼吸道、皮肤和消化道,其中呼吸道是最常见也是最主要的途径。

3.铅中度引起身体多个系统和器官的损害,首先影响造血系统,然后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和周围神经的损害,严重时出现中毒性脑病。

过量接触苯蒸汽,急性中毒时,可引起中枢神经损害,出现麻痹、昏迷、呼吸抑止而死。汞、锰中毒,可引起严重的中枢神经损害等等。

4.穿戴防毒用具,防毒口罩、面具、防毒服装、防毒手套等。

5.定期检查身体。

6.定期检测车间有毒物质的浓度。

如何选用呼吸防护用品:

防护性能:缺氧和有害物浓度达到立即威胁生命和健康(IDLH )浓度时,必须选择正压供气式呼吸防护用品,不能选择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

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的过滤材料应适合有害物种,滤毒罐或滤毒盒应针对所防护的气体,防尘口罩应针对呼吸性粉尘。研究表明,只有能过滤0. 3微米颗粒(最难过滤的颗粒物)的滤材才可防护呼吸性粉尘,而纱布口罩无法做到。国家经贸委安全[2002]189号文《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规定:纱布口罩不得作为防尘口罩使用。

与脸部密合:若口罩与脸部不密合,有害物就能趁虚而入,呼吸防护就不起作用。

方便作业:不影响其他个人防护用品佩戴,尽可能适合作业方式。

舒适性:呼吸通畅,不刺激皮肤,无异味,佩戴方便。

了解和预防噪声危害:

生产环境中,由于生产性原因所产生的人们所不需要的一切声音,均可称为生产性噪声。噪声损害人的内耳神经,降低听力。强度大、频率高的噪声,危害性就更大,100分贝以上的噪声不消两小时就能损害人的听觉。噪声还有其他危害:影响睡眠和休息,使人的注意力难以集中,影响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的正常生理功能,使人出现神经衰弱、血压不稳、心律加快、食欲下降等症状。

预防噪声危害措施:

1、要了解噪声产生的声源、噪声的强度及其对人体的危害程度。

2、了解工作环境,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3、合理休息、定期检查听力,发现听力下降,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以防症状进一步发展。

4、如发现自己耳朵内有轻微的杂声、铃声,听不清滴水声,难以与人在电话里交谈,或经常头晕、出现空间旋转现象,则有可能是耳神经受到损害或有病变,应立即去医院检查。

5、选用合适的噪声防护用品:

耳塞:用于防护不超过100分贝噪声的作业场所。

耳罩:一般用于噪声级达到100~125分贝时的环境。

防噪耳帽:有软式与硬式两种。用于噪声级达到130~140分贝的场所,并对头部有保护作用。在作业环境噪声级超过125分贝时,应同时使用耳塞和防噪耳帽。

手和脚的保护:

1、脚部防护用品的选用

绝缘鞋:适用于在交流50Hz 、1000V及以下或直流1500V及以下电力设备上工作时作辅助安全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

钢包头鞋:能经受落物冲击及物品挤压保护足趾。

抗穿刺鞋:用于防止胶底被穿刺。

耐酸碱鞋:用于酸碱污染场所使用。

高温防护鞋:用于防止脚烫伤或烧伤。

防静电、导电鞋:用来防止因人体带静电而引起燃烧、爆炸、

一些问答题:

1. 什么是危险?

危险是一种状态,它可以引起人身伤亡,设备破坏或降低完成预定功能的能力,危险可以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大大降低危险性的可能。危险在一定的条件下会导致事故。

2. 什么是事故?

事故是造成人员伤亡、职业病、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的一个或一系列意外。

3. 什么是危险物质? 凡是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货物。

4、什么是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使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5、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6、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层层负责的制度。

7、工矿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是什么?

(1)职工应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守。

(2)认真学习操作规程和防护救灾措施,在生产和工作中要互相监督,互相学习,共同遵守安全规定。

(3)不断提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爱护机器设备,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4)学会正确使用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掌握自救方法。

(5)发现事故隐患,要积极排除,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8、安全教育的内容有哪些?

(1)安全思想及劳动态度教育;(2)安全技术知识教育;(3)基本操作技能训练教育;(4)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的教育。

9、什么是特种作业?什么是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的范围是什么?

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特种作业。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的范围:(1)电工作业;(2)锅炉司炉;(3)压力容器操作;(4)起重机械作业;(5)爆破作业;

(6)金属焊接(气割)作业;(7)煤矿井下瓦斯作业;(8)机动车辆驾驶;(9)机动船舶驾驶;(10)建筑登高架设作业;(11)符合国家标准GB5306-85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

10、对已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复审有什么要求? 复审期限,除机动车辆驾驶和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外,其他特种作业人员每隔两年进行一次。

11、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1)对新工人入厂三级安全教育;(2)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实行专门的安全教育训练;(3)开展经常性的多种形 2、手部防护用品的选用 棉手套:用于一般作业防护。 皮手套:用于一般作业和焊接作业的防护。 橡胶手套:具有耐药、耐油、耐溶剂等作业,以及电工作业使用。 特殊手套:有防震、耐热、防切割、防寒等特殊作业。

式的安全教育;(4)对各级生产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和考核;(5)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法和变换工作安全教育;(6)现场教育和典型事故教育。

12、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查思想;(2)查领导;(3)查规章制度;(4)查纪律;(5)查事故隐患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13、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形式和方法有哪些? 依靠群众,发动群众,领导组织检查与发动群众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单位自查与互相检查相结合。

14、什么是“三同时”? 新建、改建、扩建的基建、技改、引进项目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5、什么是“三级安全教育”? 新工人入厂必须坚持厂级、车间(工段)、班组(岗位)三个层次教育。

16、处理事故应遵循的“三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17、什么是事故隐患整改的“三定”“四不推”? 三定即定整改项目、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四不推: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能整改的不推给市。

18、急性职业中毒的抢救原则是什么?

(1)迅速阻断引起中毒的职业毒物进入人体及再吸收,将中毒患者及时地从中毒现场抢送至上风向新鲜空气处,保持安静,保暖,解开衣扣和裤带,保持呼吸道畅通。经皮肤吸收中毒患者,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皮肤,要特别注意冲洗头发及皮肤皱褶处。经消化道中毒的患者,及时催吐,洗胃,导泻,但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质不宜催吐洗胃,可服牛奶、蛋清以保护胃粘膜。(2)加速排泄中和已进入人体的毒物,许多化学中毒可利用透杆疗法,使毒物通过透杆膜而排除体外。(3)消除进入体内毒物的毒作用,尽快使用络合剂或其他特效解毒药。(4)根据病人的症状,给予适当的对症处理。

19、起火有哪三个条件? 可燃物、阻燃物、着火源。

20、每个职工都应做到的“三懂三会”的内容是什么? “三懂”: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 “三会”: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之火。

21、易燃液体是按什么分类的?如何分类? 易燃液体是按闪点的高低来分类的,闪点<-18℃的液体称为低闪点液体;闪点-18~<23℃的液体称为中闪点液体;闪点23~61℃的液体称为高闪点液体。在消防管理,将可燃液体分为三类:甲类:闪点<28℃的液体,如汽油;乙类:闪点在28~60℃的液体,如煤油;丙类:闪点>60℃的液体,如柴油 。

22、什么是爆炸极限? 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蒸气或可燃粉尘与空气混合并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源就会爆炸,这个遇火源能够发生爆炸的浓度范围,叫爆炸极限。

23、常见的防雷装置有哪些? 避雷针,避雷线,避雷带,避雷网,避雷器等。

24、电气火灾的基本原因有哪些? 造成电气火灾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常见的原因有过载短路,接触不良,电弧火花,漏电,雷击火静电等都能引起火灾。有的火灾是人为的,比如思想麻痹,疏忽大意,违章操作等。从电气防火角度来看,电气设备质量不高,安装使用不当,保养不良等。

25、为什么桶装易燃物料不能在烈日下暴晒? 易燃液体闪点低,蒸发快,桶体一受热,桶内温度不断上升,液体蒸气压力大且液体本身受热膨胀,桶体容易发生爆炸。

26、灭火的基本方法有几种?

(1)隔离法;(2)窒息法;(3)冷却法;(4)抑制法。

27、什么是高压,低压和安全电压? 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上的为高压。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下的为低压。对地电压低于40伏的为安全电压。在我国,通常采用36伏、24伏和12伏为安全电压。

28、怎样预防雷电危害? 雷电一般有直击雷和感应雷,雷击有很大的破坏力。预防雷电危害的措施有:(1)增设防雷设施。(2)防止雷击对人体伤害,应注意以下几点:a 、雷雨时不要走近电线杆、铁塔、架空电线和避雷针及其接地线的周围。b 、雷雨时不要站在高处或旷野坝上。c 、雷雨时不要站在大树下避雨,不要靠近高大的墙壁。d 、雷电猛烈时,尽量避免在室外走动,暂时不要开关电源,室内关好门窗。e 、雷雨时不要检修或接触电气设备。f 、在架空线路上和高空作业的人员,应停止作业,并离开作业场所。g 、雷电时不要收听收音机和收看电视。

29、焊接工应遵守的“十不焊割”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1)焊工未经安全技术培训,不懂得安全操作规程,未取得操作证者,不得上岗焊割。(2)在重点要害部分和重要场所,未采取措施,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和办理动火证手续,不得焊割。(3)在容器内工作,没有12伏低压照明或通风不良,没人在外监护不得焊割。(4)未经领导同意,擅自拿出的物体,在不了解其使用情况、性能和构造的情况下,不能焊割。(5)盛装过易燃易爆气体、固体的容器、管道,未经用碱水等彻底清洗和处理消除火灾、爆炸危险的,不得焊割。(6)用可燃材料充作保温、隔热、隔音设备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不得焊割。

(7)有压力的管道或容器,如气瓶、空压机、高压管道、带汽锅炉,不彻底消除压力,不得焊割。(8)焊割场所附近有易燃物品,未作清除或未采取严格隔离等安全措施,不得焊割。(9)在禁火区内(防火防爆车间、危险品仓库附近)未采取严格隔离措施的办动火证者,不得焊割。(10)在一定距离内,有与焊割明火操作有相抵触的工种(如汽油擦洗,喷漆等能排出大量易燃气体)不得焊割。

30、按GB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事故是怎样分类的?不安全行为有哪些?

事故可分为:01 物体打击 02 车辆伤害 03 机械伤害 04 起重伤害 05 触电 06 淹溺 07 灼烫 08 火灾 09 高处坠落 010 坍塌 011 冒顶片帮 012 透水 013 放炮 014 火药爆炸 015 瓦斯爆炸 016 锅炉爆炸 017 容器爆炸 018 其它爆炸 019 中毒和窒息 020 其它伤害。

不安全行为:01 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02 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03 使用不安全设备 04 手代替工具操作 05 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06 冒险进入危险场所07 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08 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09 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10 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11 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12 不安全装束 13 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31、如何进行事故的应急处理?

事故的应急处理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事故发生后,首先应立即救护受伤害者。(2)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扩大,防止二次灾害(即由第一次事故引起的又一次事故)。要防止残留危险品的燃烧、爆炸,防止可燃气体、液体继续挥发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防止中毒、阴燃、悬吊物垮塌等。(3)建立警戒线,撤离所有无关人员,并禁止入内。在可燃气体、液体泄漏挥发场所,必须断绝交通。(4)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如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5)按事故的性质及程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危险化学品基本知识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按我国目前已公布的法规、标准,有三个国标: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将危险化学品分为八大类,每一类又分为若干项。即:

第一类:爆炸品,爆炸品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摩擦、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间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的压力急剧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设备、人员造成破坏和伤害的物品。爆炸品在国家标准中分5项,其中有3项包含危险化学品,另外2项专指弹药等。 第1项:具有整体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高氯酸。

第3项:具有燃烧危险和较小爆炸危险的物质和物品,如二亚硝基苯。 第4项:无重大危险的爆炸物质和物品,如四唑并-1-乙酸。

第二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这类物品当受热、撞击或强烈震动时,容器内压力急剧增大,致使容器破裂,物质泄漏、爆炸等。它分3项。 第1项:易燃气体,如氨气、一氧化碳、甲烷等。 第2项:不燃气体(包括助燃气体),如氮气、氧气等。 第3项:有毒气体,如氯(液化的)、氨(液化的)等。

第三类:易燃液体,本类物质在常温下易挥发,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它分3项。 第1项:低闪点液体,即闪点低于-18℃的液体,如乙醛、丙酮等。 第2项:中闪点液体,即闪点在-18℃—<23℃的液体,如苯、甲醇等。 第3项,高闪点液体,即闪点在23℃以上的液体,如环辛烷、氯苯、苯甲醚等。

第四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这类物品易于引起火灾,按它的燃烧特性分为3项。 第1项:易燃固体,指燃点低,对热、撞击、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点燃,迅速燃烧,能散发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如红磷、硫磺等。

第2项:自燃物品,指自燃点低,在空气中易于发生氧化反应放出热量,而自行燃烧的物品。如黄磷、三氯化钛等。

第3项:遇湿易燃物品,指遇水或受潮时,发生剧烈反应,放出大量易燃气体和热量的物品,有的不需明火,就能燃烧或爆炸。如金属钠、氢化钾等

第五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这类物品具有强氧化性,易引起燃烧、爆炸,按其组成分为2项。 第1项:氧化剂,指具有强氧化性,易分解放出氧和热量的物质,对热、震动和摩擦比较敏感。如氯酸铵、高锰酸钾等。

第2项:有机过氧化物,指分子结构中含有过氧键的有机物,其本身是易燃易爆、极易分解,对热、震动和摩擦极为敏感。如过氧化苯甲酰、过氧化甲乙酮等。

第六类:毒害品,指进入人(动物)肌体后,累积达到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

物理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如各种氰化物、砷化物、化学农药等等。

第七类:放射性物品,它属于危险化学品,但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管理范围,国家还另外有专门的“条例”来管理。

第八类:腐蚀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伤的固体或液体。这类物质按化学性质分3项。 第1项:酸性腐蚀品,如硫酸、硝酸、盐酸等 第2项:碱性腐蚀品,如氢氧化钠、硫氢化钙等。

第3项:其它腐蚀品,如二氯乙醛、苯酚钠等。

危险化学品生产特点:

1、生产流程长。一个产品的生产需要多道工序,甚至十几道工序才能完成。 2、工艺过程复杂。生产过程中既有高温、高压,又有低温、低压。

3、原料、半成品、副产品、产品及废弃物都是具有危险特性。如硝铵生产,作为原料有的用煤焦不是危险物品,有的用石脑油、天然气为原料,过程中副产品硫磺、液氨、硝酸等都有危险特性。

4、原料、辅助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呈三种状态。即有气态,又有液态,又有固态,而且互相变换。 5、整个生产过程必须在密闭的设备、管道进行,不允许有泄漏。 6、对包装物、包装规格以及储存、装卸、运输都有严格的要求。

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基本要求

· 储存场所要符合消防安全条件。各类化学品仓库、储罐、堆场等建筑物的选址,建筑物的结构构造、电器设备、防爆泄压、灭火设施等都要满足消防安全要求。

· 物品要分类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品品种繁多,性质各异,储存时要分区、分类、定品种、定数量、定库房储存,定人员管理。化学性质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不准同库储存。 · 物品进出库要检验验收。

· 化学物品的堆垛衬垫要做到安全、整齐、合理。便于清点检查。堆垛要做到不超高、不超宽、" 五留距" (留墙距、柱距、顶距、灯距、垛距)。

· 仓库工作人员应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保管人员要做到一日三查,即上班后、当班中、下班前检查:查码垛是否牢固,查包装是否渗漏,查电源是否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运输装卸危险化学品的规定

· 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 两种能够互相引起爆炸、火灾,放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品,不得装在同一辆车中运输。押运人员必须乘坐在规定位置上,车上严禁搭乘无关人员,不准携带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物品。

· 遇热、遇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 发生突发性危险化学品泄露或火灾爆炸事故时,现场人员在保护好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检查事故部位,并向有关人员和"119" 报警;建立警戒区,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撤离无关的人员。 使用化学品过程中保持个人卫生的原则

·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适当的防护用品。

· 工作结束后、饭前、饮水前、吸烟前,要充分洗净身体的暴露部分。 · 定期检查身体。

· 皮肤受伤时,要完好地包扎。

· 时刻注意防止自我污染,尤其在清洗或更换工作服时更要注意。 · 在衣服口袋里不装被污染的东西,如抹布、工具等。 · 防护用品要分放、分洗。 · 勤剪指甲并保持指甲洁净。

· 不直接接触引起过敏反应的化学品。 · 下班后,换下工作服,洗头洗澡。

装卸危险化学品的规定

装卸危险化学品,应遵守下列规定: 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2.有些能够互相引起化学反应,产生爆炸、火灾、放出有毒气体等的危险品,不得装在同一辆车中运输; 3.遇热、遇潮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在装运危险化学品的过程中,禁止任何形式的客货混装。

危险货物运输出车检查

装载危险货物的汽车出车前要做好各种准备工作,一般装载危险货物的汽车在出车之前都必须做如下准备工作:

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进行严格检查,发现故障必须排除后,才能投入运行。必须办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办理“准运证”必须具有主管部门或单位的证明、车辆年检证、驾驶员证、押运证,还要符合消防要求的运输工具和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驾驶员、押运员。 随身携带的遮盖、捆扎、防潮等工具必须齐全有效。

车辆栏板必须平整牢固,车厢内不得有与所装货物性质相抵触的残留物。

预防化学危险品危害的四条原则

1.取代。无毒代有毒、低毒代高毒;

2.隔离。密闭危险源或增大操作者与有害物之间的距离等;

3.通风。用全面通风或局部通风手段排除或降低有害物,如烟、气、汽化物和雾在空气中的浓度。 4.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二)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三)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消防措施

· 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位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防爆泻压、消防设施等要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

· 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他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不得在同库储存或同车混合运装。

· 遇水爆炸、易潮解、遇湿易燃的危险化学品不得露天存放,不得在潮湿或易积水处储存,瓶装液化气体与受高温、低温、曝晒易分解的危险化学品不得露天存放,在装运时应采取防碎、隔热、防潮措施。 · 储存仓库必须通风、阴凉、干燥、远离火种、热源,避免阳光直射。

· 物品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不超高、不超宽,做到“五留距”,即留墙距、柱距、顶距、灯距、垛距,不得超量存储。

· 货物堆垛底下应使用衬垫,一级易燃液体和一级氧化剂等化学品不得使用水泥制品、石块及摩擦碰撞容易引起火花的材料衬垫。

· 允许露天存放的货物堆垛,要根据不同包装和物品需要,除堆码底有衬垫之外,还要有遮盖物,但不得使用芦苇、油毡等物遮盖。

· 包装必须完整、密封,稍有破损,马上采取补救措施。

· 装卸和搬运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滚、翻、抛及拖拉、摩擦、撞击,避免摩擦、日晒、雨淋、撒漏,不得使用电瓶铲车装卸。

化学品的火灾与爆炸危害

1 、化学品的燃烧与爆炸危险性

化学品的燃烧与爆炸也需要三要素:可燃物、助燃物和点火源。它们必须有正确的比例和在合适的状态下才能燃烧或爆炸,过量的燃料与不充足的氧、高浓度的氧与不足量的燃料都不能燃烧。只有具备了一定数量和浓度的燃料和氧,以及具备一定能量的点火能源,三者同时存在并且发生相互作用,才能引起燃烧或爆炸。

例如:甲烷在空气中的浓度小于5.3%或大于14%时,由于甲烷浓度过低或氧气浓度过低,甲烷便不能燃烧。同时,要使燃烧发生必须具备一定能量的点火源。若用热能引燃甲烷和空气的混合物,当点燃温度低于595℃时燃

烧便不能发生。若用电火花点燃,则最小点火能为0.28mJ ,若点火源的能量小于该数值,该混合气体便不着火。

2、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可燃粉尘的燃爆危险性

(1)爆炸极限:是指可燃气体、蒸汽或粉尘与空气(氧气)形成混合物,在点火源作用下能引起爆炸的浓度范围。爆炸极限的范围越宽,爆炸下限越低,爆炸危险性越大。 通常用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在空气中的体积百分数表示,可燃粉尘用mg/m3表示。

(2)最小点火能

最小点火能是指能引起爆炸性混合物燃烧爆炸时所需的最小能量。如氢的最小点火能为0.019mJ ,甲烷为0.25mJ ,乙烷为0.25mJ ,环氧乙烷为0.065mJ ,乙烯为0.096mJ 。 最小点火能数值愈小,说明该物质愈易被引燃。

(3)爆炸压力

可燃气体、可燃液体蒸气或可燃粉尘与空气的混合物、爆炸物品在密闭容器中着火爆炸时所产生的压力称爆炸压力。爆炸压力的最大值称最大爆炸压力。

爆炸压力通常是测量出来的,但也可以根据燃烧反应方程式或气体的内能进行计算。物质不同,爆炸压力也不同,即使是同一种物质因周围环境、原始压力、温度等不同,其爆炸压力也不同。

最大爆炸压力愈高,最大爆炸压力时间愈短,最大爆炸压力上升速度愈高,说明爆炸威力愈大,该混合物或化学品愈危险。

3、液体的燃爆危险性 (1)闪燃与闪点

在一定的温度下,易(可)燃液体表面上的蒸气和空气的混合物与火焰接触时,能闪出火花,但随即熄灭,这种瞬间燃烧的过程叫闪燃。液体能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叫闪点。闪点是液体可以引起火灾危险的最低温度。液体的闪点越低,它的火灾危险性越大。

4、火灾与爆炸的破坏作用

火灾与爆炸都会带来生产设施的重大破坏和人员伤亡,但两者的发展过程显著不同。火灾是在起火后火场逐渐蔓延扩大,随着时间的延续,损失数量迅速增长,损失大约与时间的平方成比例,如火灾时间延长一倍,损失可能增加四倍。爆炸则是淬不及防。可能仅在一秒种内爆炸过程已经结束,设备损坏、厂房倒塌、人员伤亡等巨大损失也将在瞬间发生。

爆炸通常伴随发热、发光、压力上升、真空和电离等现象,具有很大的破坏作用。它与爆炸物的数量和性质、爆炸时的条件以及爆炸位置等因素有关。主要破坏形式有以下几种: (1)直接的破坏作用

机械设备、装置、容器等爆炸后产生许多碎片,飞出后会在相当大的范围内造成危害。一般碎片在100~500米内飞散。

(2)冲击波的破坏作用

爆炸物质爆炸时,产生的高温高压气体以极高的速度膨胀,象活塞一样挤压周围空气,把爆炸反应释放出的部分能量传递给这压缩的空气层,空气受冲击而发生扰动,使其压力、密度等产生突变,这种扰动在空气中传播就称为冲击波。冲击波的传播速度极快,在传播过程中,可以对周围环境中的机械设备和建筑物产生破坏作用,使人员伤亡。冲击波还可以在它的作用区域内产生震荡作用,使物体因震荡而松散,甚至破坏。

冲击波的破坏作用主要是由其波阵面上的超压引起的。在爆炸中心附近,空气冲击波波阵面上的超压可达几个甚至十几个大气压,在这样高的超压作用下,建筑物被摧毁,机械设备、管道等也会受到严重破坏。

当冲击波大面积作用于建筑物时,波阵面超压在20kPa ~30kPa 内,就足以使大部分砖木结构建筑物受到强烈破坏。超压在100kPa 以上时,除坚固的钢筋混凝土建筑外,其余部分将全部破坏。 (3)造成火灾

爆炸发生后,爆炸气体产物的扩散只发生在极其短促的瞬间,对一般可燃物来说,不足以造成起火燃烧,而且冲击波造成的爆炸风还有灭火作用。但是爆炸时产生的高温高压,建筑物内遗留大量的热或残余火苗,会把从破坏的设备内部不断流出的可燃气体、易燃或可燃液体的蒸气点燃,也可能把其它易燃物点燃引起火灾。

当盛装易燃物的容器、管道发生爆炸时,爆炸抛出的易燃物有可能引起大面积火灾,这种情况在油罐、液化气瓶爆破后最易发生。正在运行的燃烧设备或高温的化工设备被破坏,其灼热的碎片可能飞出;点燃附近储存的燃料或其它可燃物,也能引起火灾。

火灾爆炸危险性分类原则 :

公司生产中使用的易燃易爆物质:

部分可燃气体、蒸气的爆炸极限 :

常见易燃、可燃液体的闪点

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触电: 1、概念

通常所指的触电是指电击,是指电流通过人体内部,使肌肉不由自主地发生痉挛性收缩造成的伤害;严重时会破坏人的心脏、肺部以及神经系统的工作,直至危及生命。

2、电流对人体的作用电流通过人体内部,能使肌肉产生突然收缩效应,产生针刺感、压迫感、打击感、痉挛、疼痛、血压升高、昏迷、心律不齐、心室颤动等症状,这不仅可使触电者无法摆脱带电体,而且还会造成机械损伤。更严重的是产生热效应和化学效应,引起一系列急骤、严重的病理变化,将肌体组织烧坏,高压触电会使人体燃烧。电流,几十毫安的电流通过呼吸中枢可使呼吸停止,直接通过心脏的电流只需几十微安就可使心脏形成心室纤维性颤动而死。

3、防止触电的措施 (1)防止直接接触电击;

A 、利用绝缘材料对带电体进行封闭和隔离;

B 、采用遮拦、护罩、护盖、箱匣等将带电体与外界隔离; C 、保证必要的安全距离。 (2)防止间接触电

A 、保护接地;B 、工作接地;C 、重复接地;D 、保护接零;E 、速断保护。 (3)防止直接和间接接触电击

A 、双重绝缘;B 、加强绝缘;C 、安全电压;D 、电气隔离;E 、漏电保护。 雷电危害:

1、雷击种类

A 、直接雷;B 、感应雷 2、防雷装置

A 、电气设备防雷使用避雷器 B 、建筑物一般采用避雷带 C 、设备一般采用避雷针

受雷端截面小于35mm2;接地极一般采用角钢(规格50mm ×50mm ×5mm ,长度约3m )或钢管(∮35~50mm ,壁厚4mm, 长度2~3m )。接地电阻应小于10欧姆 静电危害:

1、静电的特性和危害

(1)静电是由于两种不同物质之间互相接触、分离、摩擦而产生的。

(2)静电电压可能高达数千伏甚至上百千伏,而电流却可能只有1μA ,电阻小于1M Ω时就可能发生静电释放。 (3)静电放电的火花能引起爆炸和火灾,是造成人员工伤的原因之一。 2、防静电的措施

防止静电危害的主要措施就是接地。

可能发生静电的设备和管道均应连成连续的电气通路并接地,法兰连接处应设跨接。 为防止静电危害,在易燃易爆场所,工作人员不得穿戴化纤衣服。 防爆型电气设备:

防爆形式可分为:隔爆型、增安型、本质安全型、充油型、充砂型、正压型、浇封型、无火花型、气密封特殊型。

电动机发生火灾的原因:

1、主要是选型,使用不当或维修保养不良造成的,有些电动机质量差,内部存在隐患,在运行极易发生故障引起火灾。

2、选型不当,在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选用了防护型电动机,一旦这种电动机发生故障时产生高温电弧或电火花,就会引燃可燃物或爆炸性混合物爆炸燃烧。

3、过载,电动机输出的最大功率是有限的,如果负载超过了电动机的额定输出功率,就会发生过载。过载时会出现电动机发热,震动,转速下降,声音异常等现象,严重过载时就会烧毁电动机。

4、机械摩擦,电动机在旋转时会产生摩擦,轴承磨损后会产生不正常的声音,出现局部过热现象。 5、接触不良,电动机绕组的各接点或引出线接点连接不牢,松动打火,引起火灾。

6、单相运行,三相异步电动机在一相断开电源的情况下仍然继续运行,则另上两相就增加了断相的电流,这种状态称为单相运行。电动机的单相运行时,其中有的绕组电流就会急剧增大,由于保护装置熔断器的熔体电流一般是按电动机额定电流的两倍选用,故不动作。因此,带有负载的电动机发生单相运行后,若不及时发现,采取相应的措施,就会烧毁电动机绕组,引起火灾。

7、绝缘损坏,电动机绕组一般都采用漆、纱、丝包的铜导线绕制而成。导线绝缘老化,受损或遭受雷击等,造成匝间、相间或对地短路。 加热炉的火灾原因:

1、 没有安装温控和自动报警装置,或控制报警装置失灵。

2、 操作人员没有按工艺要求控制加热温度和时间,或未经经常观察加热温度及未注意加热时间等等。 3、 大型普通电阻加热炉的密封不好或绝缘损坏,会使炉口及炉壁出现高温,引燃附近可燃物质。 4、 电炉的电源线型号规格选用不当,接触不良,电热元件损坏和短路等,造成导线过热起火。

真空电炉的火灾原因:

1、 在真空电炉中采用的干燥剂,经加热后可以再生。在加热过程中,若再生温度过高,就会引起燃烧爆炸。 2、 在真空电炉用的密封材料和绝缘材料,一般采用橡胶和塑料,这些材料遇高温时,能分解变质,甚至燃烧。 3、 耐火材料裂缝损坏,渗漏高温液体,烧毁电炉机械装置或电气设备,引起火灾。

4、 真空电炉在使用时需要的溶剂与油脂混合,然后溶解于水或其他溶液中使用。大多数溶剂和油脂属于易燃液体,具有火灾的危险性。因此,使用不当或管理不严,就容易引起火灾。 电烘箱火灾原因:

1、 电烘箱因烘燥的物质多,用电量大,如果不注意烘燥温度和时间,当温度过高时,会引起烘燥物着火。 2、 电烘箱的电源线接触不良,松动打火,引着周围的可燃物起火。

消防安全知识

企业消防安全(一)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责任制,确定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企业消防安全(二)

1、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2、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3、在设有车间或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4、进入生产、储藏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禁止携带火种进入,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5、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要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企业消防安全(三)

1、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企业不得购买和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

3、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4、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

5、发生火情,应立即打119电话报警,并组织人员扑救。 班后防火“五不走”

1、交接班不交代清楚不走。 2、用火设备火源不熄灭不走。 3、用电设备不拉闸断电不走。 4、可燃物不清干净不走。

5、发现险情不报告不处理好不走。

日常生活防火(一)

1、选用合格的用具,煤气灶应放在通风良好、周围无易燃物的地方。使用煤气时,必须有人照看。

2、不能私装、改装煤气用具。要定期检查煤气软管、接头,防止老化、松动。不能在煤气管上吊挂重物,不能把电器设备的接地线接在煤气管上。

3、临睡前、外出时,要关闭所有煤气开关。装有煤气管道、煤气用具的厨房等处,不能睡人。 4、应选用经燃具质量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各种家用燃具,应熟悉各种燃气用具的使用方法及要求。 5、燃气用具使用场所必须保持空气流通,若有故障,应及时排除后再使用。

日常生活防火(二)

1、不能随意乱扔烟蒂,要把烟蒂掐灭的烟缸内。不要在酒后、疲劳时或临睡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 2、教育小孩不要玩火,应把火柴、打火机等放在小孩拿不到的高处。

3、要保持居室的走道、楼梯畅通,不随意堆物。不允许以防盗为由,擅自安装铁门将楼房通道、安全出口处封堵。 4、不应乱拉乱接电线,使用电熨斗、电吹风、电热杯、电取暖器等用具时,人不能离开,也不要用灯泡取暖或烘烤衣物。

5、不能用明火(火柴、打火机等)查找煤气、液化气的泄漏除,而应用肥皂水涂抹的方法来查漏。

火场逃生(一)

1、若火势不大,应尽快披上浸湿的质地较厚的衣服或毛毯。棉被,勇敢地冲出去。 2、不要留恋室内的财物,已脱离室内火场,千万不要为财物而返回室内。

3、高层逃生,不要自行使用电梯,更不要盲目跳楼。楼层不高的,可用绳子或床单、窗帘等撕成条装,连结起来,紧拴在门窗档上,顺势滑下,或利用竹竿、室外的落水管等逃生。

4、可利用阳台或晒台,用木板、竹竿等搭在邻居家的阳台、晒台上,爬过去逃生。

5、在烟火中逃生要尽快放低身体,最好是沿着墙角匍匐前进,并用湿毛巾或湿手帕等捂住口鼻。

火场逃生(二)

1、如果身上着火,千万不要奔跑,要尽快灭火。衣服如能撕裂脱下,应迅速撕裂下来,或浸入水中,或用脚踩灭。 2、身上着火时,来不及撕脱衣服,可就地打滚,把火压灭。旁边有人,可以帮助用水浇灭,也可以用随手拿到的扫把、衣服等帮助其拍打、覆盖,但不宜用灭火器直接往人体上喷射。

3、若逃生路线被封锁,应立即返回未着火的室内,关闭门窗,扯下窗帘,用床单、棉被等堵住门窗缝隙,有条件的可不断向靠火场一面的门窗上洒水降温。

4、躲在卫生间是个相对安全的地方,可用毛巾等塞住门缝,用水泼在门上降温,浴缸里放满水,情况紧急时,人也能躺在浴缸谁中。

5、一旦被火围困,可在窗口、阳台或屋顶处向外大声呼救,敲击金属物品,白天可挥动鲜艳布条,晚上可挥动电筒,发出求救信号,以便引起救援人员注意。 火灾分类:

A 类火灾:固体火灾 B 类火灾:液体火灾 C 类火灾:气体火灾 D 类火灾:金属火灾

常用灭火器材类型:

(1)泡沫灭火器 (2)酸碱灭火器 (3)二氧化碳灭火器 (4)1211灭火器 (5)干粉灭火器

常用各种灭火器的用途的使用、保管及检查方法:

个人防护常识

最新职业病目录: 一、尘肺

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炭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

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11.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 》可以诊断的其他放射性损伤 三、职业中毒

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 ;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铀中毒;12.砷化氢中毒;13.氯气中毒;14.二氧化硫中毒;15.光气中毒;16.氨中毒;17.偏二甲基肼中毒;18.氮氧化合物中毒;19.一氧化碳中毒;20.二硫化碳中毒;21.硫化氢中毒;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工业性氟病;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5、四乙基铅中毒;26.有机锡中毒;27.羰基镍中毒;28.苯中毒;29.甲苯中毒;30.二甲苯中毒;31.正己烷中毒;32.汽油中毒;33.一甲胺中毒;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5.二氯乙烷中毒;36.四氯化碳中毒;37.氯乙烯中毒;38.三氯乙烯中毒;39.氯丙烯中毒;40.氯丁二烯中毒;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 中毒;42.三硝基甲苯中毒;43.甲醇中毒;44.酚中毒;45.五氯酚(钠) 中毒;46.甲醛中毒;47.硫酸二甲酯中毒;48.丙烯酰胺中毒;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50.有机磷农药中毒;51.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52.杀虫脒中毒;53.溴甲烷中毒;54.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55.根据《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职业性中毒性肝病;56.根据《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 》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 四、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手臂振动病 五、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1.炭疽;2.森林脑炎;3.布氏杆菌病 六、职业性皮肤病

1.接触性皮炎;2.光敏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 》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七、职业性眼病

1.化学性眼部灼伤;2.电光性眼炎;3.职业性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 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1.噪声聋;2.铬鼻病;3.牙酸蚀病 九、职业性肿瘤

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苯所致白血病;4.氯甲醚所致肺癌;5.砷所致肺癌、皮肤癌;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7.焦炉工人肺癌;8.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 十、其他职业病

1.金属烟热;2.职业性哮喘;3.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4.棉尘病;5.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了解和预防粉尘侵害:

1.生产性粉尘,如:矿尘、石棉尘、煤尘、水泥尘、棉尘、金属尘等,其中含硅(游离二氧化硅)的尘,对

人体危害较大,石棉尘是致癌粉尘。

2.粉尘通过呼吸道、眼睛、皮肤等进入人体,其中以呼吸道为主要途径。

3.长期吸入一定量的粉尘会引起以肺部组织纤维化,这是一种全身性疾病,称为尘肺病。这是一种十分顽固的职业病,患者长期处于咳嗽、胸闷、胸痛、气短、气喘的折磨之中。

4.就业前应进行体检,发现患有不适合从事接尘作业的疾病者,不能安排接尘工作。

5.从事接尘作业的工人,应定期检查身体,发现疾病时,立即调离接尘岗位。

6.穿戴防尘防护用品:防尘口罩、防尘眼镜、防尘帽、防尘衣、防尘鞋。

7.定期测定车间空气中粉尘的浓度,发现粉尘浓度超标,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解决。

了解和预防毒物侵害:

1.生产性毒物,如:铅、汞、氯气、塑料制品、有机农药等,以固态、液态、气态形式存在,其中以粉尘、烟雾、气体和蒸汽形式存在的毒物对人体的危害最大。

2.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有呼吸道、皮肤和消化道,其中呼吸道是最常见也是最主要的途径。

3.铅中度引起身体多个系统和器官的损害,首先影响造血系统,然后引起中枢神经系统和周围神经的损害,严重时出现中毒性脑病。

过量接触苯蒸汽,急性中毒时,可引起中枢神经损害,出现麻痹、昏迷、呼吸抑止而死。汞、锰中毒,可引起严重的中枢神经损害等等。

4.穿戴防毒用具,防毒口罩、面具、防毒服装、防毒手套等。

5.定期检查身体。

6.定期检测车间有毒物质的浓度。

如何选用呼吸防护用品:

防护性能:缺氧和有害物浓度达到立即威胁生命和健康(IDLH )浓度时,必须选择正压供气式呼吸防护用品,不能选择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

过滤式呼吸防护用品的过滤材料应适合有害物种,滤毒罐或滤毒盒应针对所防护的气体,防尘口罩应针对呼吸性粉尘。研究表明,只有能过滤0. 3微米颗粒(最难过滤的颗粒物)的滤材才可防护呼吸性粉尘,而纱布口罩无法做到。国家经贸委安全[2002]189号文《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规定:纱布口罩不得作为防尘口罩使用。

与脸部密合:若口罩与脸部不密合,有害物就能趁虚而入,呼吸防护就不起作用。

方便作业:不影响其他个人防护用品佩戴,尽可能适合作业方式。

舒适性:呼吸通畅,不刺激皮肤,无异味,佩戴方便。

了解和预防噪声危害:

生产环境中,由于生产性原因所产生的人们所不需要的一切声音,均可称为生产性噪声。噪声损害人的内耳神经,降低听力。强度大、频率高的噪声,危害性就更大,100分贝以上的噪声不消两小时就能损害人的听觉。噪声还有其他危害:影响睡眠和休息,使人的注意力难以集中,影响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的正常生理功能,使人出现神经衰弱、血压不稳、心律加快、食欲下降等症状。

预防噪声危害措施:

1、要了解噪声产生的声源、噪声的强度及其对人体的危害程度。

2、了解工作环境,正确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3、合理休息、定期检查听力,发现听力下降,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以防症状进一步发展。

4、如发现自己耳朵内有轻微的杂声、铃声,听不清滴水声,难以与人在电话里交谈,或经常头晕、出现空间旋转现象,则有可能是耳神经受到损害或有病变,应立即去医院检查。

5、选用合适的噪声防护用品:

耳塞:用于防护不超过100分贝噪声的作业场所。

耳罩:一般用于噪声级达到100~125分贝时的环境。

防噪耳帽:有软式与硬式两种。用于噪声级达到130~140分贝的场所,并对头部有保护作用。在作业环境噪声级超过125分贝时,应同时使用耳塞和防噪耳帽。

手和脚的保护:

1、脚部防护用品的选用

绝缘鞋:适用于在交流50Hz 、1000V及以下或直流1500V及以下电力设备上工作时作辅助安全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

钢包头鞋:能经受落物冲击及物品挤压保护足趾。

抗穿刺鞋:用于防止胶底被穿刺。

耐酸碱鞋:用于酸碱污染场所使用。

高温防护鞋:用于防止脚烫伤或烧伤。

防静电、导电鞋:用来防止因人体带静电而引起燃烧、爆炸、

一些问答题:

1. 什么是危险?

危险是一种状态,它可以引起人身伤亡,设备破坏或降低完成预定功能的能力,危险可以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大大降低危险性的可能。危险在一定的条件下会导致事故。

2. 什么是事故?

事故是造成人员伤亡、职业病、设备损坏或财产损失的一个或一系列意外。

3. 什么是危险物质? 凡是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货物。

4、什么是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使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5、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是什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6、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层层负责的制度。

7、工矿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是什么?

(1)职工应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守。

(2)认真学习操作规程和防护救灾措施,在生产和工作中要互相监督,互相学习,共同遵守安全规定。

(3)不断提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爱护机器设备,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4)学会正确使用安全装置和消防器材,掌握自救方法。

(5)发现事故隐患,要积极排除,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

8、安全教育的内容有哪些?

(1)安全思想及劳动态度教育;(2)安全技术知识教育;(3)基本操作技能训练教育;(4)典型经验和事故教训的教育。

9、什么是特种作业?什么是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的范围是什么?

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特种作业。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的范围:(1)电工作业;(2)锅炉司炉;(3)压力容器操作;(4)起重机械作业;(5)爆破作业;

(6)金属焊接(气割)作业;(7)煤矿井下瓦斯作业;(8)机动车辆驾驶;(9)机动船舶驾驶;(10)建筑登高架设作业;(11)符合国家标准GB5306-85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

10、对已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复审有什么要求? 复审期限,除机动车辆驾驶和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外,其他特种作业人员每隔两年进行一次。

11、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1)对新工人入厂三级安全教育;(2)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实行专门的安全教育训练;(3)开展经常性的多种形 2、手部防护用品的选用 棉手套:用于一般作业防护。 皮手套:用于一般作业和焊接作业的防护。 橡胶手套:具有耐药、耐油、耐溶剂等作业,以及电工作业使用。 特殊手套:有防震、耐热、防切割、防寒等特殊作业。

式的安全教育;(4)对各级生产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和考核;(5)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法和变换工作安全教育;(6)现场教育和典型事故教育。

12、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查思想;(2)查领导;(3)查规章制度;(4)查纪律;(5)查事故隐患和整改措施的落实。

13、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形式和方法有哪些? 依靠群众,发动群众,领导组织检查与发动群众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单位自查与互相检查相结合。

14、什么是“三同时”? 新建、改建、扩建的基建、技改、引进项目其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15、什么是“三级安全教育”? 新工人入厂必须坚持厂级、车间(工段)、班组(岗位)三个层次教育。

16、处理事故应遵循的“三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17、什么是事故隐患整改的“三定”“四不推”? 三定即定整改项目、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四不推: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能整改的不推给市。

18、急性职业中毒的抢救原则是什么?

(1)迅速阻断引起中毒的职业毒物进入人体及再吸收,将中毒患者及时地从中毒现场抢送至上风向新鲜空气处,保持安静,保暖,解开衣扣和裤带,保持呼吸道畅通。经皮肤吸收中毒患者,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皮肤,要特别注意冲洗头发及皮肤皱褶处。经消化道中毒的患者,及时催吐,洗胃,导泻,但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质不宜催吐洗胃,可服牛奶、蛋清以保护胃粘膜。(2)加速排泄中和已进入人体的毒物,许多化学中毒可利用透杆疗法,使毒物通过透杆膜而排除体外。(3)消除进入体内毒物的毒作用,尽快使用络合剂或其他特效解毒药。(4)根据病人的症状,给予适当的对症处理。

19、起火有哪三个条件? 可燃物、阻燃物、着火源。

20、每个职工都应做到的“三懂三会”的内容是什么? “三懂”: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措施,懂得灭火方法。 “三会”: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之火。

21、易燃液体是按什么分类的?如何分类? 易燃液体是按闪点的高低来分类的,闪点<-18℃的液体称为低闪点液体;闪点-18~<23℃的液体称为中闪点液体;闪点23~61℃的液体称为高闪点液体。在消防管理,将可燃液体分为三类:甲类:闪点<28℃的液体,如汽油;乙类:闪点在28~60℃的液体,如煤油;丙类:闪点>60℃的液体,如柴油 。

22、什么是爆炸极限? 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蒸气或可燃粉尘与空气混合并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源就会爆炸,这个遇火源能够发生爆炸的浓度范围,叫爆炸极限。

23、常见的防雷装置有哪些? 避雷针,避雷线,避雷带,避雷网,避雷器等。

24、电气火灾的基本原因有哪些? 造成电气火灾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常见的原因有过载短路,接触不良,电弧火花,漏电,雷击火静电等都能引起火灾。有的火灾是人为的,比如思想麻痹,疏忽大意,违章操作等。从电气防火角度来看,电气设备质量不高,安装使用不当,保养不良等。

25、为什么桶装易燃物料不能在烈日下暴晒? 易燃液体闪点低,蒸发快,桶体一受热,桶内温度不断上升,液体蒸气压力大且液体本身受热膨胀,桶体容易发生爆炸。

26、灭火的基本方法有几种?

(1)隔离法;(2)窒息法;(3)冷却法;(4)抑制法。

27、什么是高压,低压和安全电压? 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上的为高压。对地电压在250伏以下的为低压。对地电压低于40伏的为安全电压。在我国,通常采用36伏、24伏和12伏为安全电压。

28、怎样预防雷电危害? 雷电一般有直击雷和感应雷,雷击有很大的破坏力。预防雷电危害的措施有:(1)增设防雷设施。(2)防止雷击对人体伤害,应注意以下几点:a 、雷雨时不要走近电线杆、铁塔、架空电线和避雷针及其接地线的周围。b 、雷雨时不要站在高处或旷野坝上。c 、雷雨时不要站在大树下避雨,不要靠近高大的墙壁。d 、雷电猛烈时,尽量避免在室外走动,暂时不要开关电源,室内关好门窗。e 、雷雨时不要检修或接触电气设备。f 、在架空线路上和高空作业的人员,应停止作业,并离开作业场所。g 、雷电时不要收听收音机和收看电视。

29、焊接工应遵守的“十不焊割”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1)焊工未经安全技术培训,不懂得安全操作规程,未取得操作证者,不得上岗焊割。(2)在重点要害部分和重要场所,未采取措施,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和办理动火证手续,不得焊割。(3)在容器内工作,没有12伏低压照明或通风不良,没人在外监护不得焊割。(4)未经领导同意,擅自拿出的物体,在不了解其使用情况、性能和构造的情况下,不能焊割。(5)盛装过易燃易爆气体、固体的容器、管道,未经用碱水等彻底清洗和处理消除火灾、爆炸危险的,不得焊割。(6)用可燃材料充作保温、隔热、隔音设备的部位,未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不得焊割。

(7)有压力的管道或容器,如气瓶、空压机、高压管道、带汽锅炉,不彻底消除压力,不得焊割。(8)焊割场所附近有易燃物品,未作清除或未采取严格隔离等安全措施,不得焊割。(9)在禁火区内(防火防爆车间、危险品仓库附近)未采取严格隔离措施的办动火证者,不得焊割。(10)在一定距离内,有与焊割明火操作有相抵触的工种(如汽油擦洗,喷漆等能排出大量易燃气体)不得焊割。

30、按GB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事故是怎样分类的?不安全行为有哪些?

事故可分为:01 物体打击 02 车辆伤害 03 机械伤害 04 起重伤害 05 触电 06 淹溺 07 灼烫 08 火灾 09 高处坠落 010 坍塌 011 冒顶片帮 012 透水 013 放炮 014 火药爆炸 015 瓦斯爆炸 016 锅炉爆炸 017 容器爆炸 018 其它爆炸 019 中毒和窒息 020 其它伤害。

不安全行为:01 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02 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03 使用不安全设备 04 手代替工具操作 05 物体(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产用品等)存放不当 06 冒险进入危险场所07 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台护栏、汽车挡板、吊车吊钩) 08 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09 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10 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11 在必须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作业或场合中,忽视其使用 12 不安全装束 13 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31、如何进行事故的应急处理?

事故的应急处理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事故发生后,首先应立即救护受伤害者。(2)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扩大,防止二次灾害(即由第一次事故引起的又一次事故)。要防止残留危险品的燃烧、爆炸,防止可燃气体、液体继续挥发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防止中毒、阴燃、悬吊物垮塌等。(3)建立警戒线,撤离所有无关人员,并禁止入内。在可燃气体、液体泄漏挥发场所,必须断绝交通。(4)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如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5)按事故的性质及程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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