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治理理论谈中国食品安全体系的构建
摘要:本文从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出发,指出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效,将治理理论引入食品安全问题的研究,提出通过政府、食品生产企业、第三部门等组织的合作协调与多元化管理实现对食品安全的“善治”。 关键词:治理理论;食品安全;多元化;政府职能
一、 引言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人命攸关,近几年来,国内外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发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中国食品业在经历了2008年的牛奶之觞后,度过了较为平静的一年,但年终岁尾的“问题奶粉”又死灰复燃,可口可乐“雪碧含汞”,“主食转基因”安全问题引起全民激辩,春节期间,海南毒豇豆席卷全国„„种种食品安全问题,使得人人自危。食品安全问题再次敲响了警钟!2010年2月9日,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三位副总理携15部长共保食品安全。 在中国,遭遇有害、有毒、非健康食品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常态,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 本文借鉴治理理论的基本知识,以多元主体的治理与政府职能转变为重点,对当下食品安全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建议。
二、 治理理论
治理理论是20世纪80年代末期在西方国家和一些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及经合组织等中兴起的,其产生的根本原因是认识到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中,既存在市场的失效,又存在政府的失效。市场在限制垄断、提供公共产品、约束和克服生产的随意性等方面存在局限,单纯的市场手段不可能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无法达到“帕雷托最优”。同样,仅仅依靠国家的计划和命令手段,也无法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最终无法有效促进和保障公民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正是在对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这三对基本关
系的反思过程中产生了治理理论。
西方各国学者对治理理论提出了五种主要的观点:(1)治理意味着一系列来自政府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机构和行为者。(2)治理意味着在为社会和经济问题寻求解决方案的过程中存在着界限和责任方面的模糊性。(3)治理明确肯定了在涉及集体行为的各个社会公共机构之间存在这权利依赖。(4)治理意味着参与者最终形成一个自主的网络。(5)治理意味着办好事情的能力并不限于政府的权力,不限于政府的发号施令或运用权威。
根据上述治理理论的基本观点,我们归纳出治理理论的基本内涵:治理不同于以前的市场和政府两个主体主导资源配置,治理理论反对政府为中心的管理模式,积极追求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现在社会资源越来越重要,而且社会发展中充满了复杂性、多样性、变动性,社会问题的解决只由政府来完成是很困难的,应该是由公共部门、第三部门、利益集团、公民个人等多元主体共同自愿在契约的精神的约束下组成合作网络,以多元治理的方式对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帮助,追求一种更加公开透明、积极有效、民主法治的社会管理。所以其核心价值在于治理包含“权力的多主体、多中心”、“回应性”、“互动”、“公平公正”等素质,它所追求的目标是“善治”,即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其本质在于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
公共治理理论强调,各种非政府机构包括私人部门和自愿团体在社会和政府治理中应该积极参与并承担相应的贵任,国家与社会组织间是相互依赖关系而且要实现合作与亘动,从而突破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的传统思维。治理理论的核心理念有以下方面:
第一,治理理论认为,政府并不是国家唯一的权力中心,各种机构(包括社会的、私人的)只要得到公众的认可,就都可能成为在各个不同层面上的社会权力的中心,这意味着,非政府组织、非盈利组织,公民自组织等第三部门和私营枕构将与政府一超共同承担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这些组织的权力也将得到社公和公民的认可。治理理论的主要创始人罗西瑙认为,“尽管治理与政府统治两者都涉及目的性行为、目标导向的活动和规则体系的含义,但政府
统治意味着由正式权力和警察力量支持的活动,以保证其适时制定的政策能够得到执行。治理则是由共同的目标所支持的,这个目标未必出自合法的以及规定的职责,而且.它也不一定需要依靠强制力量克服挑战而使别人服从。
第二,治理理论寻求的是新型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从根本上说,公共治理模式的过程就是寻求新型政府与社会关系的过程,是重新定位政府统治与公民作用关系的过税。在治理理念看来,政府作为一种公共组织的最主要作用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进行各种制度创新。市场经济的普遍建立要求政府承担更多服务职能。打破传统政府的思想模式,不是从管理变体角度考虑如何管制被管理者,而是站在社会公众的立场,考虑公共行政的主体,特别是政府如何为公众服务,这是公共行政改革的一个里程碑。治理的成功实施离不开一个繁荣、活跃的公民社会,离不开政府能够释放出公民组织的自主管理能懂。因为公民组织发展和公民积极参与公按事务是治理得以运转的物质基础。所以,治理理念要求政府放松对社会的过度管制,逐步授权给社会、授权给公民,大力发展公民自组织,不断增强公民的参与意识。
第三,在政府完成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职能的手段和方式方面,政府除了采用原来的法律外在强制手段之外,还可以在社会自治组织内部以社会分工为依据,采用社会自组织性质的管理方法和技术,寻求社会公共利益的社会共同利益和支撑,以提高效率,更好地对较会公共事务进行控制和引导。
可见,治理理论作为一种新的公共管理理论,不单单强调政府在市场中的多元性和服务性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寻求政府在市场和社会发展中的合作和协调。
三、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困境浅析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各种化学和生物污染在全球范围内急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购买加工食品,从而使人们更加容易因食品安全纰漏而遭受影响。目前国内的食品安全研究基本上是从政府监管层面进行的。政府监管层面的研究认为食品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逆向选择,政府通过对食品市场进行合理的干
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食品市场上的信息问题。从政府监管的角度,把食品安全作为一个行政问题来研究,主张用市场机制或政府机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传统的食品安全管理模式见下表:
可见,传统的食品安全管理更多强调的是政府在食品安全领域的责任,更多关注政府处理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
早在2003年,我国已设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食品安全法》在全国人民的呼声中诞生,应该说政府监管体制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已经建立,但近年来的食品安全问题仍然层出不穷。2005年上海市相关部门在对肯德基多家餐厅进行抽检时,发现新奥尔良鸡翅和新奥尔良鸡腿堡调料中含有“苏丹红一号”成分。2006年上海发生因食用猪内脏、猪肉导致的疑似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这批来自浙江海盐县瘦肉精超标猪肉和内脏共导致上海9个区336人次中毒。2006年由河北某禽蛋加工厂生产的一些“红心咸鸭蛋”在北京被检测出含有致癌物质苏丹红,部分河北农户用添加了工业染料苏丹红的饲料喂养鸭子,导致蛋黄内含有苏丹红,以致全北京市范围内停售河北产“红心”咸鸭蛋。2008年7月始,全国各地陆续收治婴儿泌尿系统结石患者多达1000余人,9月11日,卫生部调查证实这是由于三鹿集团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所致。
这些触目惊心的事件都在提醒着我们,仅仅依靠政府监管体制采用市场机制或政府机制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应该换一个角度,在新视角下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新的审视。
四、 治理理论下的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由于涉及一个社会中绝大多数不特定公众的共同利益,因此从产品属性来看,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既然食品安全属于公共产品,那么围绕公共产品开展的活动就属于社会公共事务,我们自然就想到用政治与公共管理的视角来研究食品安全问题,即可以借鉴治理理论的基本观点分析食品安全。
在政治与公共管理领域,治理意味着单一权威向多中心协调的转变;政府、市场、公民社会之间界限和责任具有模糊性特征;并强调国家与社会、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公民相互交流、合作与协调的共同治理、共同决策、共同管理的模式。
上述理论为研究食品安全问题提供了了一种新的参照系。在这样的视角下,食品安全管理可理解为食品安全治理,即一个政府、市场、社会通过某种制度安排,对食品安全实施共同治理,从而保证消费者获得他们所期望的安全食品的过程。在食品安全治理中,政府、食品生产企业或农户和第三部门都可能成为食品安全治理的中心。因此,食品安全治理的目标是实现政府、食品生产企业、第三部门等组织间互动、协调的结果,不是政府单方面指令贯彻的结果。在食品安全治理过程中,所依靠的是合作网络的一种权威,而不单是政府的权威。政府只有在市场自己以及社会力量不能解决的食品安全事务上才发挥作用。治理使政府、食品生产企业或农户和第三部门在食品安全领域形成一种有效和良性的互动关系。
食品安全涉及食品生产者、消费者、政府、第三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其中任何一个利益相关方由于自身局限性,都难以单独有效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因此,食品安全治理要把政府、市场、第三部门等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共同参与者作为整体来研究。传统的食品安全管理一般是单向的,授权是自上而下,而食品安全治理是多向交叉的,通过制度设计和组织运行规范使得每个利用相关方都能互相监督。食品安全治理强调的是政府如何与市场和第三部门合作,从而实现食品安全的“善治”。新型的食品安全治理模式见下表:
五、 治理理论指导下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构建
传统的食品安全管理是为解决单一食品卫生问题而设计,具有明显的末端治理倾向;管理的主体是政府,通过规制性政策发生作用。在现代治理理论的新视角下,治理理论可以给食品安全体系的构建提供一些借鉴:
(一)多元主体的治理模式
治理理论强调打破以政府管制为中心的管理方式,改为多元主体自愿在契约精神下自我管理的多元合作模式,即多元治理。在食品安全治理中,政府、生产企业、第三部门都有地位参与到安全管理中来,最终在治理效果上追求善治,政府充当的是以强权为后盾的仲裁者的形象。
(二)政府地位与职能的转变
治理理论强调以社会组织、第三部门、企业组织、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和政府以平等的身份共同参与到社会事务的管理中来。食品安全治理也强调政府向有限政府和服务政府转变,所以政府必须意识到政府职能要以服务为主,以宏观控制职能为主。管理的权威由政府权威转变为社会权威,并得到公众的认可。
(三)管理手段和方式的多元化
构建食品安全体系是为了经济、环境、社会三者和谐而设计,应表现为在政府主导下的生产企业、社会的广泛参与。由政府、市场、第三部门组成的食品安
全治理结构,不仅要求食品安全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和实行参与式的管理,同时要求食品安全管理的手段也要具有相应的变更。要求将传统的行政命令性食品安全管理手段,与市场导向性的管理手段和公众结合性的管理手段整合起来。
(四)促进道德社会的建设
构建食品安全体系不仅要求政府、市场、生产企业与第三部门等组织的协调合作,实现食品安全的“善治”,同时也需要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治理的根本精神是契约观念,这种精神深深地蕴藏在西方以平等自由权利为核心的公民文化之中,所以在个体层面上,它要求自由精神、平等观念、责任意识、积极参与意识、宽容精神、互利互惠的精神贯彻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才有利于整个社会的风气和思想凝聚力的提高,保证整个社会的包容性和稳定性,具备应对复杂事务的思想基础。
(五)努力培养第三部门和公共部门等治理主体的治理能力
食品安全问题的迅速性和多样性需要管理主体具有各种变化的能力,包括应对各种复杂关系的能力,协调各种矛盾关系的能力,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各个主体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等。所以应采取权利和责任配套的机制,促进团队合作和学习型组织的建设,租金互惠互利的组织关系的建立,提高各个主体的治理能力,促进食品安全问题的及时有效的解决,促进社会矛盾的及时化解。
六、 结语
食品安全关系到公民的生命安全,如何保障食品安全是一项重要的民生问题,政府、市场、食品生产企业、第三部门等组织应充分地合作协调,发挥治理理论中的多元化主体模式,将政府职能从管制转变为服务,真正实现食品安全的“善治”。
参考文献:
1、 政治学原理【M】景跃进,张小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 治理与善治【M】俞可平,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3、 公共治理理论视角下和谐政府的构建【J】王宏彬
4、 公共治理理论:食品安全治理的新视角【J】秦利,王青松
从治理理论谈中国食品安全体系的构建
摘要:本文从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严重性出发,指出市场机制和政府机制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失效,将治理理论引入食品安全问题的研究,提出通过政府、食品生产企业、第三部门等组织的合作协调与多元化管理实现对食品安全的“善治”。 关键词:治理理论;食品安全;多元化;政府职能
一、 引言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人命攸关,近几年来,国内外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频发已经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中国食品业在经历了2008年的牛奶之觞后,度过了较为平静的一年,但年终岁尾的“问题奶粉”又死灰复燃,可口可乐“雪碧含汞”,“主食转基因”安全问题引起全民激辩,春节期间,海南毒豇豆席卷全国„„种种食品安全问题,使得人人自危。食品安全问题再次敲响了警钟!2010年2月9日,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三位副总理携15部长共保食品安全。 在中国,遭遇有害、有毒、非健康食品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常态,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 本文借鉴治理理论的基本知识,以多元主体的治理与政府职能转变为重点,对当下食品安全问题提出解决的对策建议。
二、 治理理论
治理理论是20世纪80年代末期在西方国家和一些国际组织如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及经合组织等中兴起的,其产生的根本原因是认识到在社会资源的配置中,既存在市场的失效,又存在政府的失效。市场在限制垄断、提供公共产品、约束和克服生产的随意性等方面存在局限,单纯的市场手段不可能达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无法达到“帕雷托最优”。同样,仅仅依靠国家的计划和命令手段,也无法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最终无法有效促进和保障公民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正是在对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这三对基本关
系的反思过程中产生了治理理论。
西方各国学者对治理理论提出了五种主要的观点:(1)治理意味着一系列来自政府又不限于政府的社会机构和行为者。(2)治理意味着在为社会和经济问题寻求解决方案的过程中存在着界限和责任方面的模糊性。(3)治理明确肯定了在涉及集体行为的各个社会公共机构之间存在这权利依赖。(4)治理意味着参与者最终形成一个自主的网络。(5)治理意味着办好事情的能力并不限于政府的权力,不限于政府的发号施令或运用权威。
根据上述治理理论的基本观点,我们归纳出治理理论的基本内涵:治理不同于以前的市场和政府两个主体主导资源配置,治理理论反对政府为中心的管理模式,积极追求社会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现在社会资源越来越重要,而且社会发展中充满了复杂性、多样性、变动性,社会问题的解决只由政府来完成是很困难的,应该是由公共部门、第三部门、利益集团、公民个人等多元主体共同自愿在契约的精神的约束下组成合作网络,以多元治理的方式对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帮助,追求一种更加公开透明、积极有效、民主法治的社会管理。所以其核心价值在于治理包含“权力的多主体、多中心”、“回应性”、“互动”、“公平公正”等素质,它所追求的目标是“善治”,即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其本质在于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
公共治理理论强调,各种非政府机构包括私人部门和自愿团体在社会和政府治理中应该积极参与并承担相应的贵任,国家与社会组织间是相互依赖关系而且要实现合作与亘动,从而突破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的传统思维。治理理论的核心理念有以下方面:
第一,治理理论认为,政府并不是国家唯一的权力中心,各种机构(包括社会的、私人的)只要得到公众的认可,就都可能成为在各个不同层面上的社会权力的中心,这意味着,非政府组织、非盈利组织,公民自组织等第三部门和私营枕构将与政府一超共同承担管理公共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这些组织的权力也将得到社公和公民的认可。治理理论的主要创始人罗西瑙认为,“尽管治理与政府统治两者都涉及目的性行为、目标导向的活动和规则体系的含义,但政府
统治意味着由正式权力和警察力量支持的活动,以保证其适时制定的政策能够得到执行。治理则是由共同的目标所支持的,这个目标未必出自合法的以及规定的职责,而且.它也不一定需要依靠强制力量克服挑战而使别人服从。
第二,治理理论寻求的是新型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从根本上说,公共治理模式的过程就是寻求新型政府与社会关系的过程,是重新定位政府统治与公民作用关系的过税。在治理理念看来,政府作为一种公共组织的最主要作用就是提供公共产品和进行各种制度创新。市场经济的普遍建立要求政府承担更多服务职能。打破传统政府的思想模式,不是从管理变体角度考虑如何管制被管理者,而是站在社会公众的立场,考虑公共行政的主体,特别是政府如何为公众服务,这是公共行政改革的一个里程碑。治理的成功实施离不开一个繁荣、活跃的公民社会,离不开政府能够释放出公民组织的自主管理能懂。因为公民组织发展和公民积极参与公按事务是治理得以运转的物质基础。所以,治理理念要求政府放松对社会的过度管制,逐步授权给社会、授权给公民,大力发展公民自组织,不断增强公民的参与意识。
第三,在政府完成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职能的手段和方式方面,政府除了采用原来的法律外在强制手段之外,还可以在社会自治组织内部以社会分工为依据,采用社会自组织性质的管理方法和技术,寻求社会公共利益的社会共同利益和支撑,以提高效率,更好地对较会公共事务进行控制和引导。
可见,治理理论作为一种新的公共管理理论,不单单强调政府在市场中的多元性和服务性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寻求政府在市场和社会发展中的合作和协调。
三、 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困境浅析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各种化学和生物污染在全球范围内急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购买加工食品,从而使人们更加容易因食品安全纰漏而遭受影响。目前国内的食品安全研究基本上是从政府监管层面进行的。政府监管层面的研究认为食品市场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逆向选择,政府通过对食品市场进行合理的干
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食品市场上的信息问题。从政府监管的角度,把食品安全作为一个行政问题来研究,主张用市场机制或政府机制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传统的食品安全管理模式见下表:
可见,传统的食品安全管理更多强调的是政府在食品安全领域的责任,更多关注政府处理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
早在2003年,我国已设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9年《食品安全法》在全国人民的呼声中诞生,应该说政府监管体制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已经建立,但近年来的食品安全问题仍然层出不穷。2005年上海市相关部门在对肯德基多家餐厅进行抽检时,发现新奥尔良鸡翅和新奥尔良鸡腿堡调料中含有“苏丹红一号”成分。2006年上海发生因食用猪内脏、猪肉导致的疑似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这批来自浙江海盐县瘦肉精超标猪肉和内脏共导致上海9个区336人次中毒。2006年由河北某禽蛋加工厂生产的一些“红心咸鸭蛋”在北京被检测出含有致癌物质苏丹红,部分河北农户用添加了工业染料苏丹红的饲料喂养鸭子,导致蛋黄内含有苏丹红,以致全北京市范围内停售河北产“红心”咸鸭蛋。2008年7月始,全国各地陆续收治婴儿泌尿系统结石患者多达1000余人,9月11日,卫生部调查证实这是由于三鹿集团生产婴幼儿配方奶粉受三聚氰胺污染所致。
这些触目惊心的事件都在提醒着我们,仅仅依靠政府监管体制采用市场机制或政府机制来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应该换一个角度,在新视角下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新的审视。
四、 治理理论下的食品安全问题
食品安全由于涉及一个社会中绝大多数不特定公众的共同利益,因此从产品属性来看,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既然食品安全属于公共产品,那么围绕公共产品开展的活动就属于社会公共事务,我们自然就想到用政治与公共管理的视角来研究食品安全问题,即可以借鉴治理理论的基本观点分析食品安全。
在政治与公共管理领域,治理意味着单一权威向多中心协调的转变;政府、市场、公民社会之间界限和责任具有模糊性特征;并强调国家与社会、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公民相互交流、合作与协调的共同治理、共同决策、共同管理的模式。
上述理论为研究食品安全问题提供了了一种新的参照系。在这样的视角下,食品安全管理可理解为食品安全治理,即一个政府、市场、社会通过某种制度安排,对食品安全实施共同治理,从而保证消费者获得他们所期望的安全食品的过程。在食品安全治理中,政府、食品生产企业或农户和第三部门都可能成为食品安全治理的中心。因此,食品安全治理的目标是实现政府、食品生产企业、第三部门等组织间互动、协调的结果,不是政府单方面指令贯彻的结果。在食品安全治理过程中,所依靠的是合作网络的一种权威,而不单是政府的权威。政府只有在市场自己以及社会力量不能解决的食品安全事务上才发挥作用。治理使政府、食品生产企业或农户和第三部门在食品安全领域形成一种有效和良性的互动关系。
食品安全涉及食品生产者、消费者、政府、第三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其中任何一个利益相关方由于自身局限性,都难以单独有效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因此,食品安全治理要把政府、市场、第三部门等在食品安全领域的共同参与者作为整体来研究。传统的食品安全管理一般是单向的,授权是自上而下,而食品安全治理是多向交叉的,通过制度设计和组织运行规范使得每个利用相关方都能互相监督。食品安全治理强调的是政府如何与市场和第三部门合作,从而实现食品安全的“善治”。新型的食品安全治理模式见下表:
五、 治理理论指导下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的构建
传统的食品安全管理是为解决单一食品卫生问题而设计,具有明显的末端治理倾向;管理的主体是政府,通过规制性政策发生作用。在现代治理理论的新视角下,治理理论可以给食品安全体系的构建提供一些借鉴:
(一)多元主体的治理模式
治理理论强调打破以政府管制为中心的管理方式,改为多元主体自愿在契约精神下自我管理的多元合作模式,即多元治理。在食品安全治理中,政府、生产企业、第三部门都有地位参与到安全管理中来,最终在治理效果上追求善治,政府充当的是以强权为后盾的仲裁者的形象。
(二)政府地位与职能的转变
治理理论强调以社会组织、第三部门、企业组织、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和政府以平等的身份共同参与到社会事务的管理中来。食品安全治理也强调政府向有限政府和服务政府转变,所以政府必须意识到政府职能要以服务为主,以宏观控制职能为主。管理的权威由政府权威转变为社会权威,并得到公众的认可。
(三)管理手段和方式的多元化
构建食品安全体系是为了经济、环境、社会三者和谐而设计,应表现为在政府主导下的生产企业、社会的广泛参与。由政府、市场、第三部门组成的食品安
全治理结构,不仅要求食品安全管理主体的多元化和实行参与式的管理,同时要求食品安全管理的手段也要具有相应的变更。要求将传统的行政命令性食品安全管理手段,与市场导向性的管理手段和公众结合性的管理手段整合起来。
(四)促进道德社会的建设
构建食品安全体系不仅要求政府、市场、生产企业与第三部门等组织的协调合作,实现食品安全的“善治”,同时也需要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治理的根本精神是契约观念,这种精神深深地蕴藏在西方以平等自由权利为核心的公民文化之中,所以在个体层面上,它要求自由精神、平等观念、责任意识、积极参与意识、宽容精神、互利互惠的精神贯彻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才有利于整个社会的风气和思想凝聚力的提高,保证整个社会的包容性和稳定性,具备应对复杂事务的思想基础。
(五)努力培养第三部门和公共部门等治理主体的治理能力
食品安全问题的迅速性和多样性需要管理主体具有各种变化的能力,包括应对各种复杂关系的能力,协调各种矛盾关系的能力,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各个主体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等。所以应采取权利和责任配套的机制,促进团队合作和学习型组织的建设,租金互惠互利的组织关系的建立,提高各个主体的治理能力,促进食品安全问题的及时有效的解决,促进社会矛盾的及时化解。
六、 结语
食品安全关系到公民的生命安全,如何保障食品安全是一项重要的民生问题,政府、市场、食品生产企业、第三部门等组织应充分地合作协调,发挥治理理论中的多元化主体模式,将政府职能从管制转变为服务,真正实现食品安全的“善治”。
参考文献:
1、 政治学原理【M】景跃进,张小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 治理与善治【M】俞可平,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3、 公共治理理论视角下和谐政府的构建【J】王宏彬
4、 公共治理理论:食品安全治理的新视角【J】秦利,王青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