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
4
5
6
7
8
9
`
。
8.4 路基工程
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 8.4.1 地基处理
1 换填所用填料应符合表8.4.1-1中的要求
表8.4.1-1 换填填料指标要求
碎石桩必须采用未风化的干净碎石或砾石,粒径应满足设计要求,最大粒径不宜大于50mm ,含泥量不得大于5%。
3 粉体喷射搅拌桩
浆体喷射搅拌桩所用的固化料和外加剂品种、规格及质量应符合设计。浆液应严格按设计配方和试验确定的配合比拌制,制备好的浆液应均匀,不得离析。
4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 桩)
所用水泥和粗细骨料品种、规格及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粉煤灰细度0.045mm 方孔筛筛余量应不大于45%。
8.4.2 基床以下路堤
基床以下路堤压实标准应符合表8.4.2中的规定。
表8.4.2 基床以下路堤压实标准
10
隙率n (砂类土和碎石类土)6点,其中:左、右距路肩边线1m 处各2点,路基中部2点,有反压护道地段每100m 增加1个检测点;每100m 每填高约90cm 抽样检验地基系数4 点,其中:距路基边线2m 处左、右各1点,路基中部2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10%平行检验压实系数或孔隙率;见证全部地基系数K 30检测。{EV2检测和K30检测同}
8.4.3 过渡段
1过渡段基底原地面处理后的质量控制,当路堤高度H3.0m时,地基系数K30≥60MPa/m。
表8.4.3.1 过渡段基底原地面处理压实标准
量应不大于20%;质软、易破碎的碎石含量不得超过10%;黏土团及有机物含量不得超过2%,过渡段用碎石的级配范围应符合表8.4.3.2-1的规定。
表8.4.3.2-1 过渡段用碎石级配范围
模量和孔隙率三项指标控制。
表8.4.3.2-2 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级配碎石填层压实标准
11
基床底层普通填料、物理改良土压实标准应根据填料类别按表8.4.4控制。化学改良土压实质量应符合表8.4.4中改良细粒土的规定,无侧限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表8.4.4 基床底层压实标准
级配范围应符合表8.4.5-1的规定。颗粒中细长及扁平颗粒含量不应超过20%,黏土团及有机物含量不超过2%;粒径大于22.4mm 的粗颗粒中带有破碎面的颗粒所占的质量百分率不少于30%;粒径大于1.7mm 颗粒的洛杉矶磨耗率不大于30%;粒径大于1.7mm 颗粒的硫酸钠溶液浸泡损失率不大于6%;粒径小于0.5mm 的细集料的液限应小于25%,塑性指数应小于6。不均匀系数不得小于15,0.02mm 以下颗粒质量百分率不得大于3%。
表8.4.5-1 基床表层级配碎石粒径范围
表8.4.5-2 基床表层级配碎石填层压实标准
12
8.4.6 土工布及土工布有关产品
1 试验项目及取样方法:
试验项目包括厚度测定、单位面积、条样法拉伸试验、撕裂强度、CBR 顶破试验、垂直渗透试验等。每项试验的试样应从样品的长度和宽度两个方向随机剪取,样品的边缘应大于等于100mm ,送检样品取样随机选取,面积不应小于2m 2。
8.5 隧道工程
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 8.5.1 喷射钢纤维混凝土中的钢纤维应满足下列规定:
1 钢纤维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钢纤维抗拉强度不得小于600Mpa ; 3 钢纤维应能承受一次弯折90°不断裂;
4 钢纤维长度和直径容许偏差应为设计尺寸的±10%。
5 钢纤维不得有明显的锈蚀、油渍和其他妨碍钢纤维与水泥粘结的杂质,也不得混有妨碍水泥硬化的化学成分。
8.5.2 喷射合成纤维混凝土中的合成纤维应满足下列规定:
1 合成纤维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合成纤维抗拉强度不宜小于280Mpa ;
3 合成纤维长度和直径允许偏差应为设计尺寸的±10%。
4 合成纤维不得有妨碍纤维与水泥粘结的杂质,也不得混有妨碍水泥硬化的化学成分。 8.5.3 型钢
型钢进场检验必须按批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和工艺性能(冷弯)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700)、《热扎普通工字钢》(YB (T )56)等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8.5.4 钢管
钢管进场必须按批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和工艺性能(冷弯)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设计
13
14
1
2
3
4
5
6
7
8
9
`
。
8.4 路基工程
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 8.4.1 地基处理
1 换填所用填料应符合表8.4.1-1中的要求
表8.4.1-1 换填填料指标要求
碎石桩必须采用未风化的干净碎石或砾石,粒径应满足设计要求,最大粒径不宜大于50mm ,含泥量不得大于5%。
3 粉体喷射搅拌桩
浆体喷射搅拌桩所用的固化料和外加剂品种、规格及质量应符合设计。浆液应严格按设计配方和试验确定的配合比拌制,制备好的浆液应均匀,不得离析。
4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 桩)
所用水泥和粗细骨料品种、规格及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粉煤灰细度0.045mm 方孔筛筛余量应不大于45%。
8.4.2 基床以下路堤
基床以下路堤压实标准应符合表8.4.2中的规定。
表8.4.2 基床以下路堤压实标准
10
隙率n (砂类土和碎石类土)6点,其中:左、右距路肩边线1m 处各2点,路基中部2点,有反压护道地段每100m 增加1个检测点;每100m 每填高约90cm 抽样检验地基系数4 点,其中:距路基边线2m 处左、右各1点,路基中部2点。监理单位按施工单位抽样数量的10%平行检验压实系数或孔隙率;见证全部地基系数K 30检测。{EV2检测和K30检测同}
8.4.3 过渡段
1过渡段基底原地面处理后的质量控制,当路堤高度H3.0m时,地基系数K30≥60MPa/m。
表8.4.3.1 过渡段基底原地面处理压实标准
量应不大于20%;质软、易破碎的碎石含量不得超过10%;黏土团及有机物含量不得超过2%,过渡段用碎石的级配范围应符合表8.4.3.2-1的规定。
表8.4.3.2-1 过渡段用碎石级配范围
模量和孔隙率三项指标控制。
表8.4.3.2-2 基床表层以下过渡段级配碎石填层压实标准
11
基床底层普通填料、物理改良土压实标准应根据填料类别按表8.4.4控制。化学改良土压实质量应符合表8.4.4中改良细粒土的规定,无侧限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表8.4.4 基床底层压实标准
级配范围应符合表8.4.5-1的规定。颗粒中细长及扁平颗粒含量不应超过20%,黏土团及有机物含量不超过2%;粒径大于22.4mm 的粗颗粒中带有破碎面的颗粒所占的质量百分率不少于30%;粒径大于1.7mm 颗粒的洛杉矶磨耗率不大于30%;粒径大于1.7mm 颗粒的硫酸钠溶液浸泡损失率不大于6%;粒径小于0.5mm 的细集料的液限应小于25%,塑性指数应小于6。不均匀系数不得小于15,0.02mm 以下颗粒质量百分率不得大于3%。
表8.4.5-1 基床表层级配碎石粒径范围
表8.4.5-2 基床表层级配碎石填层压实标准
12
8.4.6 土工布及土工布有关产品
1 试验项目及取样方法:
试验项目包括厚度测定、单位面积、条样法拉伸试验、撕裂强度、CBR 顶破试验、垂直渗透试验等。每项试验的试样应从样品的长度和宽度两个方向随机剪取,样品的边缘应大于等于100mm ,送检样品取样随机选取,面积不应小于2m 2。
8.5 隧道工程
客运专线铁路路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暂行标准(铁建设【2005】160号) 8.5.1 喷射钢纤维混凝土中的钢纤维应满足下列规定:
1 钢纤维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钢纤维抗拉强度不得小于600Mpa ; 3 钢纤维应能承受一次弯折90°不断裂;
4 钢纤维长度和直径容许偏差应为设计尺寸的±10%。
5 钢纤维不得有明显的锈蚀、油渍和其他妨碍钢纤维与水泥粘结的杂质,也不得混有妨碍水泥硬化的化学成分。
8.5.2 喷射合成纤维混凝土中的合成纤维应满足下列规定:
1 合成纤维的品种、规格、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合成纤维抗拉强度不宜小于280Mpa ;
3 合成纤维长度和直径允许偏差应为设计尺寸的±10%。
4 合成纤维不得有妨碍纤维与水泥粘结的杂质,也不得混有妨碍水泥硬化的化学成分。 8.5.3 型钢
型钢进场检验必须按批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和工艺性能(冷弯)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700)、《热扎普通工字钢》(YB (T )56)等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8.5.4 钢管
钢管进场必须按批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和工艺性能(冷弯)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设计
13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