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社区环境卫生保洁员队伍
建设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科尔沁区城区建成区面积32.9平方公里,辖11个街道办事处、77个社区居委会(城区76个社区),总人口约40万人,总户数为125830户,其中物业管理户数为81236户,办事处管理户数为33366户(楼房为22119户、平房为11247户)、弃管楼户数为11228户,垃圾日产量近800吨。办事处有城管卫生副主任一名(副科级),内设城管卫生科,人员配臵2—3人。现有社区保洁员185人(不包括红星、建国两个街道)。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街道管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保洁队伍不稳定,专业队伍严重匮乏。街道工作的本质是社会工作,核心就是民生,其外在形象就是环境卫生。街道社区干部愿意抓民政、劳务等方面的行政工作,不愿意抓环境卫生,吃苦受累没好处,街道民办保洁员几十年一贯制,目前呈现 “三低、两难、一大”现象,即低素质、低工资、低待遇;招工难、用工难;劳动强度大。据统计,城区十一个街道办事处(不包括红星、建国两个街道)共有保洁员185名(其中有103名是就业局再就业人员,82名是办事处自己聘用人员),平均月工资522.00元/人/月,有110人上了养老保险,103人上
了失业险,只有5人上了意外伤害险,这些人承担着全区44594户居民的生活垃圾日常清运保洁工作,平均每个保洁员承担241户。由于低工资、低待遇,导致了招工难,身体力行的人不愿意干,只能招那些老弱病残、智力低下的人,或者是低保户,这些低素质的人还得哄着干,否则就罢工,加大了用工难度。加之垃圾收运工具陈旧落后,仅靠人力板车收运垃圾,增加了劳动强度,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很不稳定,长效保洁只是纸上谈兵,怎能适应城市的发展呢。
(二)收费难,难收费,制约发展。众所周知,随着城市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优势群体都住进了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因此收缴卫生费面对的群体理所当然的是那些住在旧楼和棚户区的弱势群体,多数是低保户和流动人口,而且卫生保洁是“先服务,后收费”的方式,无制约权,导致了收费难,尽管各社区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大收缴力度,但收效不大,近几年只能达到应收的50%左右。
三、对策和建议
借鉴外地的经验,结合我区的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一)科学核定保洁员数量,提高保洁员待遇
1、重新核定保洁员数量及保洁户数。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我们认为平房区集中的地方应按每150户左右设定1名保洁清扫员,楼房集中的地方应按每200户左右设定1名保洁清扫员。现科区城区九个街道办事处楼房保洁户数为33347户,平房保洁户数为11247户,共需要保洁员数量为
242户。科区现有保洁员数为185名,需要再招聘55名。
2、保洁员待遇。一是提高保洁员工资额度,建议每名清扫保洁员月工资提高到1200元,以后随着我区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年增加;二是为清扫保洁员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三是建立保洁员健康档案,每年例行体检,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四是加大对家庭生活困难保洁员的生活补助。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保洁员队伍的稳定、长效保洁机制的落实。
3、建立健全保洁员工作制度。在落实现有工作制度的前提下,实行环境卫生作业责任区制度,清扫保洁划片区实行定专人、定区域、定时间、定标准、定责任进行清扫保洁;实行监督检查制度,设臵社区城管监督员,实行责任区网格化监管和巡回检查。
(二)卫生保洁经费的筹措。
我区城区44594户居民的日常保洁需要242名保洁员,按月工资1200元/人计算,仅工资一项一年就需要348.48万元,建议从以下两个方面予以筹措:
1、加大卫生费收缴力度。
现行的收费标准为40元/户/年(通价费字[2004]28号文件),全额收缴可达到178.37万元。而近几年收缴率只能达到应收的50%左右,所以建议政府应健全落实非物业小区卫生费收取考核奖惩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灵活有效的收
费制度和收费方法,力争将卫生费的收缴率达到70%以上,可以筹措资金124.86万元。
2、增加公共财政的投入。加强社区卫生保洁员队伍建设,切实落实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是确保社区环境卫生整洁、靓丽的必要前题,是一项永恒的民生工程,也是我们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鉴于卫生保洁工作的公益性和重要性,建议区财政每年对卫生保洁经费加大投入力度,工资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负担,即223.62万元。对保洁车的维护更新以及保洁员的劳动保护所需的经费缺口进行调查审核,然后酌情予以拨付,加大财政的投入力度,并设立专项资金,建立环境卫生长期、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
(三)提高卫生费标准、减轻财政压力。
现行的收费标准为40元/户/年(通价费字[2004]28号文件),由于执行的标准是2004年制定的,至今已有八年之久,在此期间,群众的工资待遇、生活水平、消费水平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而卫生费的收费标准一直没有提高,为此,我们针对这一问题深入社区进行了调研,结果表明,大部分社区干部建议采取价格听证的方式,将卫生费标准提高到60元/户/年,。
关于加强社区环境卫生保洁员队伍
建设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科尔沁区城区建成区面积32.9平方公里,辖11个街道办事处、77个社区居委会(城区76个社区),总人口约40万人,总户数为125830户,其中物业管理户数为81236户,办事处管理户数为33366户(楼房为22119户、平房为11247户)、弃管楼户数为11228户,垃圾日产量近800吨。办事处有城管卫生副主任一名(副科级),内设城管卫生科,人员配臵2—3人。现有社区保洁员185人(不包括红星、建国两个街道)。
二、存在的问题
(一)街道管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保洁队伍不稳定,专业队伍严重匮乏。街道工作的本质是社会工作,核心就是民生,其外在形象就是环境卫生。街道社区干部愿意抓民政、劳务等方面的行政工作,不愿意抓环境卫生,吃苦受累没好处,街道民办保洁员几十年一贯制,目前呈现 “三低、两难、一大”现象,即低素质、低工资、低待遇;招工难、用工难;劳动强度大。据统计,城区十一个街道办事处(不包括红星、建国两个街道)共有保洁员185名(其中有103名是就业局再就业人员,82名是办事处自己聘用人员),平均月工资522.00元/人/月,有110人上了养老保险,103人上
了失业险,只有5人上了意外伤害险,这些人承担着全区44594户居民的生活垃圾日常清运保洁工作,平均每个保洁员承担241户。由于低工资、低待遇,导致了招工难,身体力行的人不愿意干,只能招那些老弱病残、智力低下的人,或者是低保户,这些低素质的人还得哄着干,否则就罢工,加大了用工难度。加之垃圾收运工具陈旧落后,仅靠人力板车收运垃圾,增加了劳动强度,环境卫生保洁队伍很不稳定,长效保洁只是纸上谈兵,怎能适应城市的发展呢。
(二)收费难,难收费,制约发展。众所周知,随着城市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优势群体都住进了有物业管理的小区,因此收缴卫生费面对的群体理所当然的是那些住在旧楼和棚户区的弱势群体,多数是低保户和流动人口,而且卫生保洁是“先服务,后收费”的方式,无制约权,导致了收费难,尽管各社区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大收缴力度,但收效不大,近几年只能达到应收的50%左右。
三、对策和建议
借鉴外地的经验,结合我区的实际,提出如下建议:
(一)科学核定保洁员数量,提高保洁员待遇
1、重新核定保洁员数量及保洁户数。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我们认为平房区集中的地方应按每150户左右设定1名保洁清扫员,楼房集中的地方应按每200户左右设定1名保洁清扫员。现科区城区九个街道办事处楼房保洁户数为33347户,平房保洁户数为11247户,共需要保洁员数量为
242户。科区现有保洁员数为185名,需要再招聘55名。
2、保洁员待遇。一是提高保洁员工资额度,建议每名清扫保洁员月工资提高到1200元,以后随着我区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年增加;二是为清扫保洁员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三是建立保洁员健康档案,每年例行体检,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四是加大对家庭生活困难保洁员的生活补助。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保洁员队伍的稳定、长效保洁机制的落实。
3、建立健全保洁员工作制度。在落实现有工作制度的前提下,实行环境卫生作业责任区制度,清扫保洁划片区实行定专人、定区域、定时间、定标准、定责任进行清扫保洁;实行监督检查制度,设臵社区城管监督员,实行责任区网格化监管和巡回检查。
(二)卫生保洁经费的筹措。
我区城区44594户居民的日常保洁需要242名保洁员,按月工资1200元/人计算,仅工资一项一年就需要348.48万元,建议从以下两个方面予以筹措:
1、加大卫生费收缴力度。
现行的收费标准为40元/户/年(通价费字[2004]28号文件),全额收缴可达到178.37万元。而近几年收缴率只能达到应收的50%左右,所以建议政府应健全落实非物业小区卫生费收取考核奖惩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灵活有效的收
费制度和收费方法,力争将卫生费的收缴率达到70%以上,可以筹措资金124.86万元。
2、增加公共财政的投入。加强社区卫生保洁员队伍建设,切实落实环境卫生长效保洁机制是确保社区环境卫生整洁、靓丽的必要前题,是一项永恒的民生工程,也是我们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鉴于卫生保洁工作的公益性和重要性,建议区财政每年对卫生保洁经费加大投入力度,工资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负担,即223.62万元。对保洁车的维护更新以及保洁员的劳动保护所需的经费缺口进行调查审核,然后酌情予以拨付,加大财政的投入力度,并设立专项资金,建立环境卫生长期、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
(三)提高卫生费标准、减轻财政压力。
现行的收费标准为40元/户/年(通价费字[2004]28号文件),由于执行的标准是2004年制定的,至今已有八年之久,在此期间,群众的工资待遇、生活水平、消费水平都有了大幅度的提高,而卫生费的收费标准一直没有提高,为此,我们针对这一问题深入社区进行了调研,结果表明,大部分社区干部建议采取价格听证的方式,将卫生费标准提高到60元/户/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