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医学科(ICU)患者实施
危重程度评分制度(试行)
一、对入住与出ICU 病房的患者实施危重程度评分的目的是用于评价ICU 治疗效能、护理质量、预测死亡风险的状况,指导合理利用ICU 资源。
二、入住与出ICU 病房的患者在接受监测和治疗前后应当进行危重程度评分。
三、常用危重程度评分方法甚多,可根据各ICU 自身的性质与功能选用适宜的评分方法。
1.APACHE Ⅱ评分(急性生理和慢性健康评分Ⅱ)系统。
2. 或MODS 多脏器功能障碍评分。
3. 或MODS 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症评分。
4. 或ISS-RTS-TRISS 创伤损伤严重性评分。
5. 或TISS--28治疗干预评分。
6. 或Glasgow 昏迷评分(因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而昏迷的患者) 。
7. 或根据自身ICU 的性质与功能选用其他认为适宜的评分方法。
四、评分的途径可有“实时”评分及“回顾”评分,有条件的ICU 可通过医院的“临床信息系统”实施“实时”动态的评分,无论采用何种评分系统都应当严格遵循其规定的评分方法。
重症医学科(ICU)患者实施
危重程度评分制度(试行)
一、对入住与出ICU 病房的患者实施危重程度评分的目的是用于评价ICU 治疗效能、护理质量、预测死亡风险的状况,指导合理利用ICU 资源。
二、入住与出ICU 病房的患者在接受监测和治疗前后应当进行危重程度评分。
三、常用危重程度评分方法甚多,可根据各ICU 自身的性质与功能选用适宜的评分方法。
1.APACHE Ⅱ评分(急性生理和慢性健康评分Ⅱ)系统。
2. 或MODS 多脏器功能障碍评分。
3. 或MODS 多器官功能失常综合症评分。
4. 或ISS-RTS-TRISS 创伤损伤严重性评分。
5. 或TISS--28治疗干预评分。
6. 或Glasgow 昏迷评分(因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而昏迷的患者) 。
7. 或根据自身ICU 的性质与功能选用其他认为适宜的评分方法。
四、评分的途径可有“实时”评分及“回顾”评分,有条件的ICU 可通过医院的“临床信息系统”实施“实时”动态的评分,无论采用何种评分系统都应当严格遵循其规定的评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