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下会计核算体系的重构
《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有六大变化:一是增加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公务卡结算;二是实行修正的收付实现制;三是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四是基建财务并入大账;五是会计科目由38个增加到54个;六是会计报表增加财政补助收入明细表、资产负债表删去收入支出要素和支出明细表增加结转结余等项目。为适应变化必须对高校会计核算体系进行重构。重构是在旧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基础上建立新的会计核算体系,是对旧的会计核算体系、要素的改革和完善。重构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一、会计核算科目体系的重构
根据《新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设置2014年初新账会计科目,将2013年12月31日的会计科目余额表各科目余额分别编制转账会计分录,余额过入新设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主要从四要素科目的转换进行重构。
(一)资产类新旧会计科目转换会计分录
1.现金: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现金科目。
2.银行存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一般年度末余额为0,直接启用。
3.其他对外投资:余额分析,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借记短期投资科目,贷记其他对外投资科目;其余借记长期借款科目,贷记其他对外投资科目。
4.对校办产业投资: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对校办产业投资科目。
5.财政应返还额度: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未统一规定)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6.应收票据: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7.应收及暂付款余额分析:属于应收账款的借记应收账款科目;属于预付账款的,借记预付账款科目;其余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应收及暂付款科目(合计)。
8.借出款: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借出款科目。
9.材料:借记存货科目,贷记材料科目。
10.固定资产余额分析:(1)未达到新标准未出库的,借记存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2)未达到新标准已出库的,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原账)。(3)符合新标准的,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11.累计折旧:(1)按截止2013年12月31日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补提转入固定资产的折旧。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2)2014年1月1日开始按月计提。
12.在建工程新设科目:为2014年1月1日基建账并入大账年初数启用,并账程序和方法不在此反映。
13.无形资产: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事业基金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
14.累计摊销新账启用即2014年1月1日开始按月摊销。
15.待处置资产损益新账启用即2014年1月1日开始使用。
(二)负债类新旧会计科目转换会计分录
1.借入款项余额分析:(1)金融机构借入:期限1年内含1年的借记短期借款科目,贷记借入款项科目;期限1年以上的借记长期借款科目,贷记借入款项科目。(2)从非金融机构借入:期限1年内含1年的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借入款项科目;期限1年以上的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借入款项科目。
2.应交税费:借记应交税费科目,贷记应缴税费科目。
3.应缴国库款。新账启用即2014年1月1日开始使用。
4.应缴财政专户款:借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5.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1)三科目余额,借记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原制度三科目代码未统一规定),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2)其中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余额:借记应付工资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6.应付及暂存款余额分析:(1)属新制度规定应付账款的,借记应付及暂存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2)属新制度规定预收账款的,借记应付及暂存款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3)属于新制度规定长期应付款的,借记应付及暂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4)应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余额:借记应付及暂存款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5)剩余部分:借记应付及暂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7.应付票据: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
8.代管款项:借记代管款项科目,贷记代管款项科目。
(三)净资产类新旧会计科目转换会计分录
1.事业基金一般基金。事业基金一般基金明细科目余额(扣除已转入新账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后)的余额分析:(1)属新制度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转的余额,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科目;(2)属新制度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余的,借记事业基金一般事业基金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余科目;(3)剩余额: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下会计核算体系的重构
《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有六大变化:一是增加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公务卡结算;二是实行修正的收付实现制;三是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四是基建财务并入大账;五是会计科目由38个增加到54个;六是会计报表增加财政补助收入明细表、资产负债表删去收入支出要素和支出明细表增加结转结余等项目。为适应变化必须对高校会计核算体系进行重构。重构是在旧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基础上建立新的会计核算体系,是对旧的会计核算体系、要素的改革和完善。重构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一、会计核算科目体系的重构
根据《新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设置2014年初新账会计科目,将2013年12月31日的会计科目余额表各科目余额分别编制转账会计分录,余额过入新设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主要从四要素科目的转换进行重构。
(一)资产类新旧会计科目转换会计分录
1.现金: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现金科目。
2.银行存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一般年度末余额为0,直接启用。
3.其他对外投资:余额分析,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借记短期投资科目,贷记其他对外投资科目;其余借记长期借款科目,贷记其他对外投资科目。
4.对校办产业投资: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对校办产业投资科目。
5.财政应返还额度: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未统一规定)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6.应收票据:借记应收票据科目,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7.应收及暂付款余额分析:属于应收账款的借记应收账款科目;属于预付账款的,借记预付账款科目;其余的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应收及暂付款科目(合计)。
8.借出款: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借出款科目。
9.材料:借记存货科目,贷记材料科目。
10.固定资产余额分析:(1)未达到新标准未出库的,借记存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2)未达到新标准已出库的,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原账)。(3)符合新标准的,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同时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11.累计折旧:(1)按截止2013年12月31日已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补提转入固定资产的折旧。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2)2014年1月1日开始按月计提。
12.在建工程新设科目:为2014年1月1日基建账并入大账年初数启用,并账程序和方法不在此反映。
13.无形资产: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事业基金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
14.累计摊销新账启用即2014年1月1日开始按月摊销。
15.待处置资产损益新账启用即2014年1月1日开始使用。
(二)负债类新旧会计科目转换会计分录
1.借入款项余额分析:(1)金融机构借入:期限1年内含1年的借记短期借款科目,贷记借入款项科目;期限1年以上的借记长期借款科目,贷记借入款项科目。(2)从非金融机构借入:期限1年内含1年的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借入款项科目;期限1年以上的借记长期应付款科目,贷记借入款项科目。
2.应交税费:借记应交税费科目,贷记应缴税费科目。
3.应缴国库款。新账启用即2014年1月1日开始使用。
4.应缴财政专户款:借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5.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1)三科目余额,借记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科目(原制度三科目代码未统一规定),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2)其中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余额:借记应付工资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6.应付及暂存款余额分析:(1)属新制度规定应付账款的,借记应付及暂存款科目,贷记应付账款科目。(2)属新制度规定预收账款的,借记应付及暂存款科目,贷记预收账款科目。(3)属于新制度规定长期应付款的,借记应付及暂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4)应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余额:借记应付及暂存款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5)剩余部分:借记应付及暂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7.应付票据:借记应付票据科目,贷记应付票据科目。
8.代管款项:借记代管款项科目,贷记代管款项科目。
(三)净资产类新旧会计科目转换会计分录
1.事业基金一般基金。事业基金一般基金明细科目余额(扣除已转入新账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后)的余额分析:(1)属新制度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转的余额,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科目;(2)属新制度财政补助项目支出结余的,借记事业基金一般事业基金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余科目;(3)剩余额: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