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盈余管理的思考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3-296-01
摘 要 实践中盈余管理的各种不同表现形式,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应该加强关于盈余管理动机、方法对利益各方的影响的研究,并提出提出控制盈余管理机会主义的途径和方法。
关键词 盈余管理 动因 启示
一、盈余管理的概念及理论描述
盈余管理是管理人员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以实现某些特定的目标的手段。从契约的角度看,在合同为刚性和不完全时,盈余管理是一种低成本的方法,用以保护公司免受未预期到的风险的影响;从财务报告的角度看,管理人员通过盈余管理影响公司的股票价值。管理人员在一系列的会计政策中选择那些使自身效用或公司市场价值最大化的会计政策,这就叫做盈余管理。
管理人员热衷于盈余管理是有原因的,包括管理人员薪酬合同、其他债务契约、政治动因、税收动因、向投资者披露信息等,都会使管理当局利用拥有的公司经营的内部信息,进行盈余管理的操作。
盈余管理的作用应一分为二看待。由于盈余管理的存在,市场经营中契约的风险可以通过管理人员的盈余管理行为相应化解,如果完全按照理论规定照搬,企业也无法应对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但盈余的控制必须有限度,管理人员的行为带有过多的机会主义成分
时,盈余管理是有弊无利的。
二、实践中的盈余管理现状
实践中的盈余管理往往与管理决策层悉悉相关,按照形成原因我们分析如下:
(一)应对合同中的不确定风险
例如某些企业生产的产品,生产成本中材料比重最大,但材料最先投入,往往前期产品成本奇高,如果不考虑盈余因素,在一定周期内,企业的经营成果就不能确定。因此在成本核算的过程中采用了计划预转的方式,平滑利润指标,也是减少长期的生产制造过程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损失的预防措施。这是盈余管理的一种形式。
(二)税收动因
所得税是促使企业管理当局采取盈余管理行为的一个较为明显的因素。企业为了节约税负、减少现金流出,往往尽量降低报告净收益。对企业管理者而言,税法的规定为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间,特别是应纳税所得额刚超过30万元时,管理人员会通过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和方法将其控制在标准以下,从而有资格按照照顾性税率缴纳所得税。这样,通过对应税所得额的管理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三)政治动因
某些企业财务报告提供的数据会成为被管制和监控的信号,一旦财务成果高于或低于一定的界限,企业就会招致严厉的政策限制,企业管理当局就有可能调整当期报告盈余。特别是垄断性企业,许
多垄断企业的员工工资远高于其他企业,公众不得不对这类企业经营结果产生质疑了。
(四)主要领导更替和管理当局的业绩考核
我国许多企业中,由于主要领导更替而发生暴露巨额亏损的现象,往往与管理者“洗大澡”,为将来的经营业绩打基础的动因紧密相连;而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经营指标,这些经营指标往往与主要管理者的薪酬挂钩,企业管理当局会充分地利用盈余管理,调整利润,以完成考核指标,保证管理者任期内平安过渡,防止或推迟被解雇和接受处罚。
(五)筹资动因
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直接动因是筹资。按照《公司法》规定,企业上市必须在近三年内连续盈利,才能申请发行股票,而且好的业绩直接影响了企业股票定价、配股和增发新股。因此,利用盈余管理满足了自身的筹资需要。
三、启示
尽管盈余管理有利有弊,但必须加以规范控制,要规范盈余管理有必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完善公司组织结构
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与经理层重叠,董事会及监事会功能弱化,公司经理人实际上集公司决策、管理、监督大权于一身。会计人员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受制于经理操纵财务报表,提供虚假信息。
(二)改进对公司业绩的评价方法
考核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成果不应仅以净利润或利润总额为主,要引入诸如资产质量指标,企业成长指标和现金流量指标等综合指标来评价企业的经营结果。
(三)完善会计准则与方法
应分析不良资产、关联交易金额以及扣除其他收入,以分析企业利润来源的稳定性。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现金净流量,分别与主营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和净利润进行比较分析,以判断企业的盈余质量。
(四)改革现有的关于上市、配股、停牌的规定
应建立一个包括货币量指标和实物量指标、财务数据和生产经营数据的多参数控制体系,以综合衡量和测定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以公平、公正、公开地确认其配股资格。这样可以避免由于指标单一而使管理当局容易进行利润操纵。
(五)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
会计师是各种利益集团手中利用的工具,要规范盈余管理行为,首先一定要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信用度,加大执法力度。
(六)建立法律诉讼体系,加大执法力度
要建立企业、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机制,注册会计师因徇私舞弊或重大过失而不能发现上市公司过度的盈余管理甚至舞弊,致使投资者和债权人蒙受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由于现代企业的契约管理机制的存在,盈余管理是不可能消除的,我们要做的是加强关于盈余管理动机、方法对利益各方的影响的研究,提出控制盈余管理机会主义的途径和方法。
参考文献:
[1]威廉 r.斯科特.财务会计理论.机械工业出版社.isbn
7-111-17322-8/f.2703.
关于盈余管理的思考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3-296-01
摘 要 实践中盈余管理的各种不同表现形式,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应该加强关于盈余管理动机、方法对利益各方的影响的研究,并提出提出控制盈余管理机会主义的途径和方法。
关键词 盈余管理 动因 启示
一、盈余管理的概念及理论描述
盈余管理是管理人员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以实现某些特定的目标的手段。从契约的角度看,在合同为刚性和不完全时,盈余管理是一种低成本的方法,用以保护公司免受未预期到的风险的影响;从财务报告的角度看,管理人员通过盈余管理影响公司的股票价值。管理人员在一系列的会计政策中选择那些使自身效用或公司市场价值最大化的会计政策,这就叫做盈余管理。
管理人员热衷于盈余管理是有原因的,包括管理人员薪酬合同、其他债务契约、政治动因、税收动因、向投资者披露信息等,都会使管理当局利用拥有的公司经营的内部信息,进行盈余管理的操作。
盈余管理的作用应一分为二看待。由于盈余管理的存在,市场经营中契约的风险可以通过管理人员的盈余管理行为相应化解,如果完全按照理论规定照搬,企业也无法应对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但盈余的控制必须有限度,管理人员的行为带有过多的机会主义成分
时,盈余管理是有弊无利的。
二、实践中的盈余管理现状
实践中的盈余管理往往与管理决策层悉悉相关,按照形成原因我们分析如下:
(一)应对合同中的不确定风险
例如某些企业生产的产品,生产成本中材料比重最大,但材料最先投入,往往前期产品成本奇高,如果不考虑盈余因素,在一定周期内,企业的经营成果就不能确定。因此在成本核算的过程中采用了计划预转的方式,平滑利润指标,也是减少长期的生产制造过程不确定因素带来的风险损失的预防措施。这是盈余管理的一种形式。
(二)税收动因
所得税是促使企业管理当局采取盈余管理行为的一个较为明显的因素。企业为了节约税负、减少现金流出,往往尽量降低报告净收益。对企业管理者而言,税法的规定为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间,特别是应纳税所得额刚超过30万元时,管理人员会通过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和方法将其控制在标准以下,从而有资格按照照顾性税率缴纳所得税。这样,通过对应税所得额的管理以达到避税的目的。
(三)政治动因
某些企业财务报告提供的数据会成为被管制和监控的信号,一旦财务成果高于或低于一定的界限,企业就会招致严厉的政策限制,企业管理当局就有可能调整当期报告盈余。特别是垄断性企业,许
多垄断企业的员工工资远高于其他企业,公众不得不对这类企业经营结果产生质疑了。
(四)主要领导更替和管理当局的业绩考核
我国许多企业中,由于主要领导更替而发生暴露巨额亏损的现象,往往与管理者“洗大澡”,为将来的经营业绩打基础的动因紧密相连;而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经营指标,这些经营指标往往与主要管理者的薪酬挂钩,企业管理当局会充分地利用盈余管理,调整利润,以完成考核指标,保证管理者任期内平安过渡,防止或推迟被解雇和接受处罚。
(五)筹资动因
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直接动因是筹资。按照《公司法》规定,企业上市必须在近三年内连续盈利,才能申请发行股票,而且好的业绩直接影响了企业股票定价、配股和增发新股。因此,利用盈余管理满足了自身的筹资需要。
三、启示
尽管盈余管理有利有弊,但必须加以规范控制,要规范盈余管理有必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完善公司组织结构
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与经理层重叠,董事会及监事会功能弱化,公司经理人实际上集公司决策、管理、监督大权于一身。会计人员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受制于经理操纵财务报表,提供虚假信息。
(二)改进对公司业绩的评价方法
考核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成果不应仅以净利润或利润总额为主,要引入诸如资产质量指标,企业成长指标和现金流量指标等综合指标来评价企业的经营结果。
(三)完善会计准则与方法
应分析不良资产、关联交易金额以及扣除其他收入,以分析企业利润来源的稳定性。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现金净流量,分别与主营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和净利润进行比较分析,以判断企业的盈余质量。
(四)改革现有的关于上市、配股、停牌的规定
应建立一个包括货币量指标和实物量指标、财务数据和生产经营数据的多参数控制体系,以综合衡量和测定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以公平、公正、公开地确认其配股资格。这样可以避免由于指标单一而使管理当局容易进行利润操纵。
(五)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
会计师是各种利益集团手中利用的工具,要规范盈余管理行为,首先一定要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信用度,加大执法力度。
(六)建立法律诉讼体系,加大执法力度
要建立企业、注册会计师民事赔偿机制,注册会计师因徇私舞弊或重大过失而不能发现上市公司过度的盈余管理甚至舞弊,致使投资者和债权人蒙受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由于现代企业的契约管理机制的存在,盈余管理是不可能消除的,我们要做的是加强关于盈余管理动机、方法对利益各方的影响的研究,提出控制盈余管理机会主义的途径和方法。
参考文献:
[1]威廉 r.斯科特.财务会计理论.机械工业出版社.isbn
7-111-17322-8/f.2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