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山西省实施方案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山西省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 论

1.1 工程名称:山西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黄河上中游)

1.2 主管部门:山西省林业厅

1.3 承办单位:山西省林业厅天然林保护办公室

1.4 工程性质:新建

1.5 工程建设宗旨:依靠中央政策指导,利用国家投资优势,对我省黄河上中游天然林资源进行保护,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培育后备资源,妥善分流林区富余人员,控制生态环境恶化,恢复区域林业生态功能,为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1.6 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1.6.1 是实现根本扭转我省特别是黄河上中游区域生态环境恶化的关键所在。进入九十年代以来,由于人们对森林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基建规模的不断扩大,使我省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日益加剧,严重制约着山西经济的发展。所以保护黄河上中游天然林资源是国家黄河上中游生态工程建设的需要,也是实现山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

1.6.2 是控制水土流失,涵养水源的根本途径。我省是全国缺水最严重的省份之一,许多地方人畜吃水困难,工农业生产因缺水造成

的巨大损失。我省天然林资源多数分布在主要河流的源头,如汾河发源于管涔山林区,三川河发源于关帝山林区,而湫水河、昕水河、涑水河分别发源于黑茶山、吕梁山和中条山等林区,这些地方的森林是山西省主要的水源涵养林。而这些河流又属黄河一、二级支流,是水土流失重灾区。全省每年平均输入黄河泥沙量达3.66亿吨,占黄河上中游总输沙量的23%。严重影响着小浪底等大型水利枢纽工程的使用效果和寿命。如汾河水库,从1958年修建至今已有46%的库容被泥沙淤积,严重威胁着太原及其下游地区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事实证明,森林不仅有吸水、透水能力,促进土壤结构变化,减少水土流失的作用,同时,还有涵养水源,以丰补欠,调节迳流等功能。因此,保护森林,保护天然林是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的重要措施。

1.6.3 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可减轻停采后的林区经济压力,对解决林区职工后顾之忧和稳定职工队伍意义重大。由于天然林停采和营造林投资严重不足,职工收入没有保障,生活困难,人心不稳,林区再生产路子变窄、经济压力加重。因此通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走保护与发展并重的路子,对增加职工收入,发展国有林区经济有着重大意义。

1.6.4 保护好现有天然林,恢复植被,扩大森林资源是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林区广大职工和群众自身生存的需要。我省森林资源稀少,而可采资源更少。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增多,森林资源消耗日益增大,如不及早采取保护措施,将会陷入“越采越

少,越采越穷”的恶性循环,从而将危及到林区广大职工、群众和子孙后代的生活。此外,在我省林区中,既有华北地区稀少且集中连片的云杉林和栓皮栎林,又有珍贵的南方红豆杉、连香树,同时还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褐马鸡、金钱豹、麝、勺鸡、猕猴等。因此,保护好现有森林与森林环境,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在山西省林业建设中显得尤为重要。

1.6.5 山西十年九旱,水土流失严重,究其原因,就是森林覆盖率太低,现在全省仅有11.7%,根据测算,森林覆盖率只有达到30%以上,才能对调节气候产生作用。1998年长江沿岸洪涝灾害严重,专家们认为主要是长江上游植被减少的后果。因此,山西的天然林资源,一方面要很好地保护起来,使大面积的森林休养生息,恢复其生态功能,提高其生态效益;另一方面就是要根据区域内宜林荒山、荒地的特点,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加快造林进程,逐步提高林木覆盖率,为我省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1.6.6 保护好现有天然林及森林环境,对调整全省产业结构,综合利用森林资源,增加经济收入意义重大。我省黄河上中游地区地形地貌复杂,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相当丰富,仅地上建筑近2万余处,而且大多分布在深山密林和以天然林为主的森林环境中,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近50余处。由于工程区自然条件复杂、海拔、气温、光照、降雨等特征明显,所以野生药用植物和可利用的菌类资源特别丰富,野生药用植物如天麻、黄连、山茱萸、连翘、五味

子、菖蒲、黄岑、柴胡、杜仲、野人参等;菌类有猴头、木耳、蘑菇、灵芝等。因此保护好现有天然林及森林环境、将对开展森林旅游、合理开发利用林木资源,有着广阔的前景。

第二章 工程区的基本情况

2.1 工程区范围及自然概况

山西省黄河上中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范围,包括沿黄河六条一、二级支流流域。共涉及9个市(地)72个县和管涔、黑茶、关帝、太岳、吕梁、中条六个省直国有林区以及杨树局油坊林场、省林校实验林场。工程区土地总面积15524万亩,占全省总面积的60.0%。区内沟壑纵横,梁峁起伏,地貌主要有黄土丘陵沟壑、黄土残垣沟壑和土石山区,是水土流失重灾区。由北向南苍头河、朱家川河、三川河、汾河、昕水河、涑水河等黄河的一、二级支流发源于此。工程区气候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温差大,季节明显,干旱少雨,年降雨量在400mm—650mm之间,大多集中在7、8、9月,占全年降水量的60-80%。年平均气温4-14℃,无霜期120-220天。自然灾害有干热风、沙尘暴大风和冰雹。区内土壤以风积黄土为母质,主要有褐土性土、山地褐土、黄绵土、淡栗钙土等土类,部分高山地带还有少量草甸土、山地棕壤。主要分布树种有油松、栎类、杨类、桦树、云

杉、侧柏、白皮松、华山松、落叶松、樟子松、柳树、核桃、仁用杏、枣树、沙棘、柠条、黄刺玫等,草类有苜蓿、禾本科类、蒿类等。

2.2 工程区社会经济概况

工程区总人口1863.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60.0%。其中农村人口1481.9万人,占工程区总人口的79.5%;其中农村劳动力620万人,占农村人口的41.8%。林业职工总数(国有林区、林场)13486人,占工程区总人口的0.07 %,其中在职职工10242人,离退休3244人。工程区内各县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有20个贫困县,贫困人口140万人,占工程区人口总数的7.5%。由于第二、三产业发展滞后,绝大部分劳动力从事第一产业,每年可向工程建设提供1.95亿个工日,能充分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工程区内工农业总产值为652.2亿元,人均3500元,其中农业总产值165.7亿元,占总产值的25.4%,林业产值5.0亿元,只占农业总产值的3.0%。农民人均收入1500元。

2.3 水土流失状况

我省的黄河上中游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区域之一。常见的侵蚀类型有水力侵蚀、风力侵蚀和重力侵蚀,以水力侵蚀为主。全省水土流失(水力侵蚀)面积14424万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60.8%,其中黄河上中游水土流失面积7891万亩。全省多年平均输沙量4.56亿吨,仅黄河上中游多年平均输沙量3.66亿吨,占全省输沙量的80%,占整个黄河上中游输沙总量的23%。工程区黄土丘陵沟壑的径流量和

土壤的流失量分别占65.9%和78.7%。20º以上的坡耕地平均土壤流失量每公顷高达43.95吨,分别比15º、10º和5º的坡耕地高出1倍、8倍和15倍之多。风力侵蚀多发生在工程区的西北部,面积约585万亩,干旱、大风和地面植被稀少,导致土壤松散是造成风蚀的主要原因。重力侵蚀多发生在工程区黄土垂直节理较强的丘陵、沟壑区域,主要集中在降雨季节。

2.4 工程区森林资源现状及特点

工程区土地总面积15524万亩,其中林业用地6845万亩,占工程区总面积的44.1%。有林地2320万亩,其中天然林972万亩,人工林1348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33.9%;灌木林958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14.0%;疏林地243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3.6%;未成林造林地293.0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4.3%;苗圃14.4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0.2%;宜林荒山荒地面积2978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43.5%。工程区现有森林覆盖率21.1%,森林蓄积量5200万立方米。 森林资源有以下特点:

(1)国有森林是工程区森林资源的主体

工程区内含省(市)县国营林场共计149个,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9个。其森林面积占到整个工程区森林总面积的51%,其中天然林面积占到工程区天然林的84.5%。从林分质量上看,全省林分亩均蓄积为2.34立方米,而国有林分亩均蓄积为3.34立方米,集体林

亩均蓄积只有1.28立方米。由此可见,无论是从森林面积上,还是在森林质量上,国有森林资源占有绝对地位,是工程区森林资源权属结构的显著特点。

(2)森林资源数量少、分布不均

工程区内林分郁闭度在0.2以上的有林地面积很少,林相以天然次生林为主,多为片块分布,并与荒山、农田镶嵌。区内人均有林地只有1.5亩,人均占有蓄积量更少,而且森林分布极不平衡。

(3)林分质量差,优劣不均

工程区内的林业用地中,有林地中林分面积占16.7%,每公顷蓄积量只有35.1立方米,属天然次生林,疏林多,林中空地多,单位蓄积量低,出材率低,郁闭度小。

(4)林分结构不合理

工程区内有林地总面积2320.0万亩,幼、中、近成过熟林面积分别为844.30万亩、1136.70万亩、339.0万亩,其面积比为36.4:49:14.6。有林地以幼、中龄林为主,近成过熟林占的比重很小,不能形成合理轮伐周期,不利于均衡经营和永续利用。

(5)荒山多,条件好,扩大森林资源有潜力

工程区现有宜林荒山荒地2978万亩,这部分宜林地可以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恢复植被。

2. 5 我省天保工程进展情况及基本经验

山西省是国家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区域。省委、省政府历来都非常重视天然林的保护工作。从1997年开始,逐年调减生产性蓄积消耗10%。从1998年9月起,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全省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关于停止天然林采伐的通告》和《关于加强天然林保护工作的意见》,使我省林业建设步入一个新的阶段。

首先省财政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1999年和2000年分别拿出2500万元和2700万元,用于省直林区的天然林保护工程。各地县财政也都积极筹措资金,基本保证了国营林场30%的“天保”费用。有限的资金为全省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试点和全面启动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二是省政府成立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林业厅。省林业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也成立了“天保”工程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山西省国营林场管理局。各市、县和省直林区也相继成立了领导机构,层层签订了责任状,把“天保”工作纳入了各级领导政绩考核的内容。

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和宣传工作,为天保工程的启动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省林业厅“天保”领导组先后组织了六次较大规模的“天保”工程专题调查和督查,并在关帝林局进行了“天保”试点工作,总结了经验。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了“天然林保护千里行”采访宣传活

动,编印了《山西省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手册》,设立宣传标志牌(碑)、标语8000余块(条)。

四是探索最佳管护模式,确保森林资源安全。2000年在省直林区建设标准管护站15个。局、场、站逐级签订了责任状。在管护队伍中形成了公安干警包片、护林员包点、木材检查站把口,林政稽查人员巡查的网络体系

五是省直林区两年来(1999、2000年)完成生态林建设42.75万亩,育苗8.84万亩。

六是深化林区改革,为天保工程启动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省厅制定了《深化林区改革,确保天然林保护工程顺利实施的意见》,省直林区局、场管理人员精减了41%。同时在分流富余职工和职工养老统筹上也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充分发挥林区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职工自营经济、森林旅游业和种苗基地建设,促进了林业产业结构调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对国有林场分类经营改革的精神,省厅制定了《山西省国有林场分类经营实施意见》,在大同市、太原市进行了试点,此项工作今年将在全省推开。在完成了“两区”调查区划界定和二类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十五”森林经营方案。

第三章 森林分类经营区划

实施森林分类经营,转变林业经营管理体制和发展模式,是实现林业可持发展的战略抉择。森林分类经营区划是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前提和基础。依据国家林业局林资发[1999]171号林策发[1999]191号文件精神,我省于1999年9月到2000年6月,在进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要求各工程实施单位按照森林分类经营的要求,结合工程区森林资源(森林、林木、林地)的特点和经济发展水平,区划生态保护区(包括重点生态保护区和一般生态保护区)和商品林经营区,在不同区域内按照不同的技术措施进行建设和经营管理。

3.1 区划原则

3.1.1 生态优先原则。以保护和改善黄河一、二级支流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为基本前提,森林资源开发与利用必须服从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改善的需要。将工程区内的天然林全部划为重点生态保护区,人工林的区划要按照经济利益服从于生态态利益的原则,其它林业用地根据实际情况和生态地位划分。

3.1.2 突出重点的原则。对江河源头、库湖周围、水系干流两侧及主要山脉部,以及地带性顶级群落对区域环境、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态脆弱区进行重点区划。

3.1.3 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各地不同自然条件和特点,生态环境脆弱程度,防灾减灾及林产品加工业对森林生态系统的不同需求等因害设防,因地制宜、因需施策。

3.1.4 适度规模原则。同类别森林应相对集中连片,便于集中保护、整体治理、集约经营,以利于最大限度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3.1.5 依法行事的原则。依法维护森林、林木、林地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将集体所有和个体经营的森林资源划入生态保护区时,应具有相应的保障措施。

3.2 区划标准

3.2.1 森林分类经营区划应打破现有行政界限,以流域、山脉等为单元,参照自然条件、区划条件、发展水平等进行整体考虑;

3.2.2 乡(镇)、场作为基本统计单位,县(局)级作为森林类型汇总单位,其它部门林场应按照乡级单位纳入所在县范围进行统计。

3.2.3 森林、林木、林地的受保护程度从重点生态保护区、一般生态保护区到商品林经营区,应由强到弱,在区划时原则上不能把保护程度强的调为保护程度弱的。

3.2.4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森林区划原则上控制在重点生态保护区50%,一般生态保护区30%,商品林经营区20%。各工程实施单位应结合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3.3 区划结果

在“天保”工程区共有林业用地6845.37万亩,其中重点生态

保护区面积4113.69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60%;一般生态保护区

面积1767.1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26%;商品林经营区964.58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14%,详见表3-1。

山西省(天保)工程区森林分类区划面积统计表

表3-1 单位:万亩

第四章 工程建设方案及主要目标

4.1 方案编制的指导思想

围绕从根本上遏制黄河上中游生态环境恶化,保护森林生物多样性,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优化国土资源配臵,以保护好现有天然林资源和林灌植被为基础,以恢复森林植被为重点,以科技为先导,对工程区森林管护、植被恢复及其它生态工程建设全面规划、统筹安排,使全省黄河上中游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整治,为再造山川秀美的中西部地区奠定坚实的基础。

4.2 方案编制的依据

(1)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天然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指示;

(2)国务院批复的《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3)国家林业局、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实施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通知》(林计发[2000]661号);

(4)《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国重点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森林分类区划技术规则的通知》(林资发[1999]218号);

(5)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天然林保护工作意见(晋政发[1999]56号);

(6)山西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7)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山西部分)总体规划;

(8)2000年完成的山西省“两区”资源调查结果;

4.3 工程实施原则

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森林管护、植被恢复等工程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

坚持森林保护和植被恢复相结合的原则。在严格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的同时,加速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绿化。

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林种选择上,实行宜林则林,宜灌则灌,“乔、灌”结合,多树种混交;在造林方式上,选择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为主要方式,适度发展人工植苗造林。

坚持实行各级地方政府领导负全责的原则。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由各级地方政府行政一把手负责组织实施。并依据事权划分的原则,工程建设资金以国家投入为主,地方配套投入为辅,配套资金由省、市、县三级政府负责解决。

坚持维护现有林地权属不变的原则,在工程区大力推行承包管护,承包治理荒山,调动现有林区、林场职工和集体林区农民的积极性,搞好森林管护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绿化。

坚持谁造、谁有、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充分调动广大治理者的积极性。

4.4 工程建设布局

4.4.1 工程建设布局的依据

1、工程区土地和森林资源现状。

2、山西省生态建设规划。

3、工程区各立地类型生态灾害和治理措施。

4、各区域经济结构特点。

4.4.2 工程建设布局原则

1、坚持以国家林业局有关政策规定为指导,结合工程区的实际情况,统一规划,集中治理,分步实施,重点突破。

2、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综合治理,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生态治理与资源保护并重。

4.4.3 工程建设布局

植被恢复及森林管护工程分区布局表

4.5 工程建设期与主要目标

4.5.1 工程建设期

一期工程为2000-2005年,二期工程为2006-2010年。

4.5.2 工程建设目标

通过11年的保护与建设,使我省黄河上中游地区现有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工程管护总面积3571.0万亩),天然林得到根本恢复,森林面积大幅增加,国土资源得到合理配臵,森林分布趋于均匀,比工程建设初期增加1129.0万亩,其中封育243万亩,飞播造林886万亩。达到4699.3万亩。工程区森林覆盖率提高7.3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比工程建设初期增加2805万立方米,达到8005万立方米。工程区森林资源不仅实现了数量的快速增长,而且在质量上实现稳步提高,逐步形成培育-经营-利用良性循环态势。水土流失重点区域治理面积4699.3万亩。而且通过森林的拦蓄与截留作用,地表径流减少,地表侵蚀作用减弱,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同时,由于森林的庇护作用,西北部风沙危害大大减弱,农田得到保护,农业生产条件改善,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

通过工程的实施,广大林区农村变单纯的粮食生产为农、林、牧相协调的多元产品生产。经济结构亦发生变化,第二、三产业迅速扩大,就业机会增多,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工程区经济繁荣、社会稳定。通过营造林和其它项目转岗分流安臵富余职工4223人,同时妥善安臵下岗人员693人,一次性安臵460人。9089名国有林业职工(含国有林区、林场)全部纳入省、地、县各级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4.6 工程建设任务及进度安排

4.6.1 工程进度安排原则

1、森林管护工程 工程区全面停采后,各实施单位森林管护工作全面启动。即对工程区内的有林地、灌木林地和未成林造林地进行全面管护。

2、植被恢复工程 为确保植被恢复工程质量和生态环境建设的进度,注重抓好以下处在黄河水系及重要生态区域的植被恢复工程,对缓解全省生态压力意义重大。

①与黄河接壤,属黄河水系宜林地面积较大的县。

②环省城周围汾河水系宜林地面积较大的县。

③处于汾河水系宜林地面积较大的县。

④涑水河水系宜林地面积较大的县。

⑤沁水河水系源头和宜林地面积较大的县。

⑥黄河流域1、2级支流源头地带,包括管涔、黑茶、吕梁、关帝、中条、太岳森林经营局以及杨树局油坊林场、山西林校实验林场。

4.6.2 工程建设任务及进度(见表4-2)

工程建设任务及进度表

表4-2 单位:万亩

第五章 天然林停采与“天保”工程建设内容

5.1 天然林停伐与调减商品材产量

全面停止工程区内972万亩天然林采伐。在工程区内除经过核准的人工林资源消耗以外,其余一律禁止其它任何形式的森林资源消耗。

到2000年工程区森林资源消耗量由1997年的63.8万立方米调减到11万立方米,调减52.8万立方米,调减幅度为82.8%,其中国营林场森林资源消耗量由1997年的43.8万立方米调减到了7.2万立方米,调减36.6万立方米,调减幅度83.6%;集体部分由1997年的20万立方米调减到了3.8万立方米,调减16.2万立方米,调减幅度81.0%。

到2000年工程区商品材产量由1997年的24.3万立方米,调减到2.6万立方米,调减21.7万立方米,调减幅度89.3%。其中国营林场商品材产量由1997年的15.2万立方米调减到2.6万立方米,调减12.6万立方米,调减幅度为82.9%;集体部分商品材产量由1997年的9.1万立方米调减到0万立方米,调减9.1万立方米,调减幅度为100%。

省、地、县各级政府采取发布禁令通告,撤消伐木队伍,封存采伐工具,封山、封路、堵卡、停止运输、销售木材,关闭木材及木材加工市场,进行清理整顿,以确实保证停伐的真正落实。

5.2 森林管护工程

5.2.1 森林管护基本思路

全面停止工程区内天然林商品性采伐,严格禁止一切人为的森林资源消耗。对工程区内人工林的抚育采伐,待国家林业局组织调研

报国务院批准后有计划分步骤解决。按照晋政办发(2001)6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我省“十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执行。同时要加强有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的管护。结合“天保”工程的实施,一手抓保护,一手抓建设。在管护中着重搞好以下工作:

“创建一个体系”。在“天保”工程全面推进,不断深入实施的过程中,要大胆探索,开拓创新,逐步建立一个切合区域实际、富有特色、效果明显的天保工程管理体系。

“搞好四个建设”。一是搞好管护责任制建设。在“天保”工程区内,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出的管护责任区是天然林保护的基本单位,把“天保”的总体目标通过层层分解,最终都要落实到每一个管护责任区。实行责、权、利挂钩的管护经营责任制。二是搞好天保队伍的建设。队伍建设的好坏是天保工程能否取得实效的根本所在。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包括林政稽查和林业公安)、护林员这三支队伍是实施天保工程的主体力量,要进一步优化林政管理队伍,充实一线护林员队伍,逐步理顺林业公安管理体制,加强林政执法队伍建设,要在天保队伍中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法制、素质教育,切实提高队伍整体水平和战斗力。三是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天保管护站、了望台、检查站、必要的通讯、交通、宣传设施是搞好天保工程必备的基础设施。要本着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经济实用、功能齐备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以台、站建设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从而不断提高对工

程区森林的管护能力。四是建设天保工程管理平台,就是要加快天保工程规范化水平建设,尽快制定出台“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检查验收办法”“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管理细则”等一批事关天保全局的基础性文件,建立健全工程管理、技术规程、质量保证、检查验收等制度,从政策、技术等方面构筑天保工程的基本框架,确保森林面积、蓄积双增长。 5.2.2 管护对象

包括项目区内的有林地2320.0万亩(其中天然林972.0万亩,人工林1348.0万亩)、灌木林地958.0万亩、未成林造林地293.0万亩,总计管护面积3571.0万亩。 5.2.3 森林管护费用及标准 (1)管护费用标准

按照国家森林管护投资费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因地制宜,因势施策的原则合理确定投资标准。由于大多数天然林分布在省直国有林区和市、县国营林场范围内,地处主要河流(汾河、三川河、湫水河、涑水河、沁水河等)的源头地带和重要的湖库周围。生态位臵极其重要,一旦遭到破坏,发生逆向演替(森林—灌草—荒山)的速度非常快,而且恢复起来非常困难,对生态环境的变化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搞好森林管护,特别是天然林的管护是森林管护的重中之重。在确定管护费用标准时,要优先考虑重点生态地段和核心区域内天然林的管护,做到突出重点,兼顾一般。考虑到林区职工档案工资较高,

进行森林管护成本相对较高,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森林管护的成效,而且也有利于稳定林区职工队伍。各标准如下:

①国有部分(包括省直林区、市、县林场) 有林地:2.2元/年.亩; 灌木林地:1.1元/年.亩; 未成林造林地:1.1元/年.亩。 ②集体部分

有林地:1.4元/年.亩; 灌木林地:0.7元/年.亩; 未成林造林地:0.7元/年.亩。

③其它部门林场管护费用标准参照集体部分执行。 (2)森林管护费用支出项目:

森林管护费:是指专项用于保护森林资源所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包括森林管护的人员经费、公务费、设备购臵费、维修费、业务费和其它费用(各项目列支范围参照国家财政部财农[2000]151号文执行)。

各实施单位可根据森林管护工作的实际与特点,本着节约实用的原则进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标志门、管护站、标志牌、林道、防火线等,基础设施作为森林管护的基础性工作,要在第一期安排完成。建设数量由各地根据需要确定。 5.2.4 管护方式

(1)国有林管护:按照远山设卡(建站),近山承包管护的原则,宜采用以建站管护为主,承包管护为辅的方式。根据工程区内森林分布及地理环境特点,对不同区域和地段,主要采取两种方式进行森林管护:对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的远山区的林地实行封山建站设卡管护,建立精干的森林专业管护队伍;对交通较为便利,人口稠密,林、农交错地带等近山区的林地,采取划分管护责任区,实行个体承包。在操作上特别要把握以下三个环节。

一是划分责任区。在查清森林资源家底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县、林业局或林场的总体规划、资源条件、林分结构、生态地理位臵、管护难易程度等因素,将工程区划分为若干责任区。

二是确定管护、经营的责任。管护主要是负责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和制止乱砍滥伐、超限额采伐、毁林开荒及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活动;经营主要包括责任区内的造林、抚育等生产任务;同时,根据森林资源多样性的特点,在管护森林的同时依法开展不破坏森林植被的林下资源开发利用,禁止从事商品性的林木采伐。

三是确定管护经营者的利益。职工管护森林,按照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费用支出项目有关标准向职工(管护员)支付管护工资。对管护区内的林下副产品资源,可优先利用。

(2)集体林管护。在林业重点县集体林地较集中的地方应采用以承包管护为主,建站管护为辅的方式。全面推广沁源县“家庭托管制”方式,即通过集体与农户之间签订森林管护合同,把森林资源的

所有权和管护经营权分离出来,稳定森林资源所有权,放活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权,形成统分结合的管护经营责任制。集体保留对森林资源的所有权,负责天保工程的全面实施和组织协调,进行宏观管理;农户受国家、集体的委托,取得对森林资源的管护经营权,按照合同约定,对自己承包的林地进行有效管护和合理经营。管护经营权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农户可以在履行承包合同规定条款,完成管护义务后获得一定的管护费用,作为报酬;二是农户可以在不对森林生态环境构成任何威胁的前题下,经过审批适当进行林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增收增效。

(3)合理开发林下资源。开发林下资源系在工程区天然林中除消耗林木蓄积以外的其它资源,可以采集林木果实、树液、林下灌、草、花木、菌类等,利用资源丰富、价格较高等特点开展综合利用。在开展个体承包的过程中,把管护森林与林下资源开发利用有机地结合起来。在确保不破坏地表植被、不降低森林生态功能、不影响林木生长的前提下,允许森林管护承包者依法开发利用林下资源,适度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林副产品加工业以及相应的储藏、保鲜、加工等。如野生动物养殖、山野菜、野生浆果、菌类的采摘加工和种植森林药材等,既可以增加承包者的收入,进一步强化其管护责任意识,提高其管护积极性,确保林木资源得到更好的管护,又可以提高森林资源综合利用率,繁荣林区经济。既可增加对社会的有效供给,又可以增加职工收入,有利于调动森林资源管护者的积极性。

5.2.5 管护措施

(1)管护要求。各级管护区应将管护工程范围,地点(四至)、面积等以乡(镇)、场为单位按小班、地块建立档案。以工程县(局)为单位分权属汇总造册,并将管护工程建设内容汇制在1:5万规划图上,逐级(县、局、乡、村、人)签订管护责任状(合同),层层落实,明确各级责、权、利。(管护责任状、管护合同文本的内容和格式、管护人员佩带标志全省统一规定和印制,各实施单位可根据合同条款制定相应的合同实施细则)。

(2)国营林场和重点林区县设立天然林管护工作站。 (3)在工程区域内,设立天然林保护标志门,宣传碑(牌)。 (4)加强天然林保护工程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的建设,如在特殊地段开设防火道;把建立管护工作站、卡和现有的木材检查站、了望台相结合形成立体管护网;增设通讯设备、配备交通车辆。 5.2.6 管护设施建设原则

(1)管护站建设。按照远山设卡(站),近山承包和国有林以设站管护为主,集体林以承包管护为主的管护原则,管护站主要建设在国有林场及重点林区县,参照晋林通字(2000)第45号和晋林通字(2000)第132号文规定的图纸进行建设,站址应选择在远山区林分相对集中(一般不少于3万亩)且林分质量较高(亩均蓄积不低于3立方米),管护难度比较大的沟道口附近。

(2)标志门、标志牌设臵。在工程区内设立大型标志门,地址主要选择在市界、县界或场界的主要交通干线或路口处。

在工程区内林地集中连片的管护区边沿地带设臵小型天保标志牌(碑)。

(3)交通、通讯设施。为方便管护工作需要,在管护工作站配备必要交通车辆和通讯设施。

(4)林道、防火线建设。国营林区、林场和重点林区县,可根据实际需要,由各实施单位提报年度计划,待批准后,再行实施。

(5)管护设施建设。管护设施建设应在工程建设的前三年(2000-2002年)全部建成。续建设施和维护费视工程进度和实际需要在年度计划中确定。 5.3 森林恢复工程

本着尊重实际、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经济、快捷的植被恢复方式,达到生态效益最优化。由于山西工程区地处黄土高原,靠近晋陕峡谷,受北部风沙影响强烈,降雨年际变幅较大,特别是近几年降雨较正常年份严重偏少,较大范围和面积的适飞区已为数不多,因此在选择造林方式上要结合山西实际,以封山育林、飞播造林(含人工播种)以及植苗造林的方式。在林种选择上以营造乔灌混交或灌木林为主。 5.3.1 建设规模

建设总规模1129.0万亩。其中封山育林243.0万亩,占21.5%,飞播造林886.0万亩(包括人工播种、植苗造林),占78.5%。 5.3.2 投资标准

封山育林70元/亩,连续封禁五年,并辅以人工促进更新措施。封山育林只限定在天保工程所确定的疏林地中进行。

飞播造林投资标准为50元/亩,包括飞播后管护、补播、补种。在不突破工程面积和总投资的前提下,可从实际出发,适度采取人工播种和植苗造林方式,恢复森林植被。

分造林方式投资构成及标准见以下各表。

封山育林每公顷投资及构成表

表5-1

封山育林分项目建设标准及投资

表5-2 单位:元

飞机播种造林每亩投资构成表

表5-3

5.3.3 工程区立地类型划分及树种选择

(1)工程区立地类型划分

依照工程区自然特点,将工程区划分五个立地类型区。(见表5-4)。

(2)工程区树种选择

根据工程区各立地类型的特点,在适地适树的原则下选择各类型区的适生树种、草种。(见表5-5)

工程区立地类型划分表

注:“*”表示工程县有部分平川区属于盆地类型区

工程区立地类型区及主要树(草)种选择表

5.3.4 植被恢复技术措施及要求

各工程实施单位对造林地块采用1:1万或1:2.5万地形图调绘区划小班,以村为单位统计到乡(镇),由各工程县(市)、局汇总。前三年任务要落实到天保工程规划图上。

1、封山育林

(1)封山育林地块选择

①工程区内所有疏林地。

②每亩有天然下种能力且分布较均匀的针叶母树4株以上或阔叶母树6株以上的无林地。

③每亩有分布较均匀的针叶树幼树(苗)60株以上或阔叶树幼树(苗)40株以上的无林地。

④每亩有分布较均匀的萌孽能力强的乔木根株60个以上或灌木丛50个以上的无林地。

⑤分布有珍贵、稀有树种,并且有培育前途的地块。

⑥人工造林困难的高山、陡坡、岩石裸露地、水土流失严重及沙漠、沙地,经封育可望成林或增加林草覆盖度的地块。

⑦荒山绿化任务大、劳力、资金有困难、地广人稀、交通不便、在短期内不能完成绿化的地方。凡是有封山育林条件的应优先安排封山育林。

(2)封山育林措施

①人工巡护:根据封禁范围大小和人、畜活动及危害程度,设专职和兼职护林员进行巡护。并在沟口及交通要塞设卡,加强封育区管护。

②设臵围栏:在牲畜危害及人为活动频繁地段采用铁丝、石料、垒墙、开沟挖壕等方式设臵机械围栏,或栽植有刺乔、灌木设臵生物围栏,进行围封。

③设臵标志:在封育区周界明显处,如沟口、路口、河流交叉点等处树立坚固的标牌、标志,既能制造封育氛围,又能警示和提醒群众。

④人工促进更新:对自然繁殖能力不足或幼树(苗)分布不均的封禁地块,辅之以人工育林措施,包括整地(破土)、补植、补种、平茬复壮及抗旱保苗等。

⑤开设防火线:除了利用山脊、沟谷、河流等自然地物阻隔外,还应在火险等级较高、森林面积较大的针叶林内开设防火线,防火线与主风向垂直开设。

⑥森林保护:根据“预防为主、因害设防、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护林防火和病、虫、鼠害防治。

(3)封山育林成林标准(见表5-6)

封山育林成林标准

2、飞机播种造林

(1)播区应具备的条件

①具有相对集中连片的宜林(草)荒山荒地和沙荒地 ,其面积一般不小于飞机一架次的作业面积。同时宜播面积应占播区总面积的70%以上。应尽量选择阴坡、半阴坡地。

②地形地貌、海拔高度、土壤、植被、气温、水分、光照、净空条件宜于飞播造林(草)。

③播区土地权属明确,领导重视,群众有积极性并能承担播后管护任务。

(2)飞播造林措施要求

①搞好作业设计:选择适宜的树种、确定恰当的播种期,分析使用合理的播种量。

②做好播前整地:为提高土壤保水能力和增加种子触土机会,在干旱少雨或干湿季节明显地区,根据当地社会、经济条件,可采取全面或部分粗放整地。

③植被处理:对影响飞播的草类和灌木,应进行播前植被处理。可采取人工割灌(草)、打草、破土等方法进行,对于水土流失和植被稀少地区应先封山育草,再飞播,以提高飞播效果。

④种子包衣处理:在种子外表应加粘着胶、药剂、肥料和添加剂等包衣材料,以增加种子粒径和重量、减少种子落地后的位移,预防鸟鼠危害。

(3)成效评定

①成苗调查:春播和夏播于当年秋季,秋播于翌年晚春,进行出苗调查。针叶树种飞播苗亩均360株为合格,灌木亩均1000株为合格。凡不合格播区应在三年内进行补植补造工作。

②成效调查:飞播后第5年采用有苗或有林面积占宜播面积百分比和平均每亩株数确定。宜播面积平均每亩株数大于170株,而且有苗(林)面积占宜播面积30%以上,为合格。

③飞播幼林调查:飞播后第八年对飞播幼林进行生长分布状况和保存面积进行调查,作为飞播造林最终评定结果。标准为:每亩平均有苗(包括封育苗)不足70株应重播重造;每亩平均有苗71株以上者,但不足150株应及时进行补植;每亩有苗150株以上并且分布均匀为合格。

3、人工播种造林

人工播种造林是一种快捷经济的植被恢复方式,具有省时、省力、投资小、见效快的特点。

(1)播种地选择

①不具有相对集中连片的宜林荒山荒地和沙荒地。

②造林地地形、地貌复杂,相对高差较大。

③靠近林缘或林农交错地带的荒地。

④群众有造林积极性,但政府财力、物力等基础条件较差的地区。

(2)人工播种造林技术措施

①搞好规划设计:选择适宜的造林树种。直播营造灌木林,每亩应不少于440个种植点。其它造林方式的技术要求,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有关标准执行。

②严把种子关:选择种子饱满,千粒重大,发芽势好,发芽率高的种子。在播种前进行农药、吸水剂拌种等处理,提高出苗率并预防病、虫、鼠鸟害。

③适当整地:对种子直播的造林地可提前进行小穴、小鱼鳞坑、窄幅水平带等形式整地,尽量保留穴面周围植被,以利保持湿度和遮阴,也可以采用边整地边直播的形式。

④适时造林:直播造林应选择雨季前后。

⑤加强播(造)后管护:适时进行补种、补植和抚育,严格封禁措施。

(3)造林质量评定

当年造林成活率,三年后造林保存率检查评定办法和其它人工造林相同。

5.4 国有林业职工转岗分流安置及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5.4.1 转岗分流安臵

工程区天然林停采后,需对10242名国有林区、林场职工进行转岗分流安臵,通过森林管护可分流安臵2729人,林区多种资源开发安臵633人,植被恢复工程可安臵861人。此外仍有1153名富余职工,通过一次性安臵和下岗待就业进行安臵。

1、省直林区下岗职工一次性安臵460 人

(1)基本原则

下岗职工一次性安臵应遵循自愿、公正、公开、稳妥的基本原则。同时要增加一次性安臵工作的透明度。

(2)基本政策

下岗职工一次性安臵的基本政策是:对自愿自谋出路的职工,原则上按不高于山西省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发放一次性安臵费。同时,通过法律公证,解除与所在单位的劳动关系,不再享受失业保险。

(3)安臵方法

①下岗职工一次性安臵,个人自愿报名,组织批准,并在公证机关通过法律公证,解除劳动关系。

②补助标准,根据职工工龄适当拉开档次,在不突破人均19569元的前提下,由各林局组织实施。

2、省直林区下岗待就业安臵693 人

针对山西省还没有实行并轨,对省直林区的693名下岗待安臵人员仍然要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根据晋发(1998)40号文件精神,对下岗后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职工,要与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在3年内由再就业中心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费,代缴医疗、养老、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参照太原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每人每月312元执行。对在再就业中心协议期满仍未实现再就业的职工,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由所在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直至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

5.4.2 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工程区林业在职职工9089人,根据国发[1997]26号文件精神,参照企业标准,纳入各级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以职工工资总额(592

8.75万元)为基础,按24%的比例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统筹费。省直林区、林场实行省级管理,其余林场实行属地管理。各级政府要会同同级财政、林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

5.5 国有林区社会性支出补助

按照国家要求,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后,由采伐单位负担的林区文教、卫生和公检法司三部分社会性支出,由财政予以补助,其补助标准分别如下:

5.5.1 林区教育

按在编内实有人数80人,每人每年1.2万元。

5.5.2 医疗卫生

按在编内实有人数115人,每人每年0.6万元。

5.5.3 林区公检法司

按在编内实有人数550人,每人每年1.5万元。

5.6 种苗建设工程

5.6.1 工程区种苗生产现状及问题

(1)生产现状

工程区现有苗圃817个,采种基地9处,良种基地18处,生产现状见下表:

项目区种苗生产现状表

(2)存在问题

①种苗建设投资不足,基础设施不配套,生产滞后。

②种苗生产科技含量较低,生产技术手段相对落后,经营管理粗放。

③种子加工与贮藏设施少,设备陈旧。

5.6.2 工程建设种苗需求量测算

工程区植被恢复工程建设任务大,经测算苗木需要量31.3亿株,优质种子1145万斤,接穗1100万条。见下表:

项目建设种苗需求量测算表

表5-8

5.6.3 种苗工程建设的原则

为满足工程建设对种苗的需要,必须加快工程区种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种苗供应能力和水平。种子基地建设、生产和供应以省为单位统一组织。苗木基地建设、生产和供应以县(市)为单位统一组织,实行以国有苗圃为主体,采取联营、股份合作、个体承包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苗木生产供应体制和机制。一是建立省、市(地)、县三级种苗调剂调度网络,及时掌握情况;二是通过年度预拨的资金,抓紧改扩建部分采种基地和苗圃,扩大种苗供应能力;三是充分发挥国有苗圃、森工企业苗圃种苗供应主渠道作用,积极推广“三定一签”合同(定向育苗和采种、定向培育、定向供应、签订合同)方式,规范

种苗生产,确保种苗供应数量和质量;四是强化现有场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对造林种草所需不同品种的种苗,建立供需联系制度。

针对种苗生产存在的问题和供需现状,确定工程建设原则:以现有种苗基地为基础,通过增加投入,改善生产条件,扩大经营规模,加大科技投入,强化集约经营,保证种苗质量,实现供求平衡,并为周边省份提供优质种子及苗木,同时加强种苗行政执法,认真贯彻种子法,搞好“三证一签”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5.6.4 种苗工程建设内容及投资(见下表)

种苗工程建设任务和投资汇总表

表5-9 单位:亩、平方米、万元

5.7 森林防火工程

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必须加强护林防火工程的建设。山西地处华北高原,冬季漫长而干燥,工程区冬春降雨严重偏少,受蒙古高

原大风作用强烈,每年森林火险期长,而且由于地形地势限制,发生火灾后具有难以扑救的特点。因此在森林防火工作上,要根据工程区森林资源的特点和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情况,采用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全民搞防火,政府负全责的原则。以提高森林防火综合控制能力为重点,积极引进先进科学技术,完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加强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建设,强化组织管理机构及法规制度建设。工程建设期内建设:

通讯设备:240台(套),传真机28台。

预测预报系统:气象观测设备30套,卫星地面接收站1座。 林火监测系统:了望台34座,高倍望远镜98个,GPS定位仪86个。

信息指挥系统:林区防火计算机网络系统、火灾图像传输系统、地理信息系统、指挥通讯网络系统、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数字图像采集器等。

扑火装备及配套:灭火队装备560套,指挥、运兵车20辆,仓库1500m2。

以上防火工程经国家林业局批复共投资2188.0万元。未列入方案投资总额中。

第六章 科技支撑体系与健全

6.1 推广和应用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开展重点科学技术研究

推广和应用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提高工程实施的科技含量,事关工程建设的成败。一是运用好近年来引种驯化、抗逆性植物材料选育和优良树种(草种)选育技术等成果。二是在工程区干旱、半干旱区重点推广大容器苗或大规格移植苗造林技术、蓄水保墒技术、抗旱造林整地技术、保水剂应用技术、根宝、ABT生根粉应用技术,提高造林工程的科技含量,确保造林成活率、保存率以及面积核实率、合格率达到规程要求。三是推广生态防护林空间配臵及适度造林技术,将造林规模和造林密度控制在水资源的承载力和容量允许范围之内。四是在适宜地区大力推广雨季飞播、飞播前种子包衣处理、飞播后封山管护等配套技术。五是积极推广多树种配臵的病虫鼠害生物防治技术、封造结合和林地综合防火等育林管护技术。

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根据工程建设技术需求,开展下列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一是林业生态工程构建与生态系统恢复的研究;二是天然林保护及可持续经营的研究,包括退化天然林重建技术等;三是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技术的研究,包括地理信息,卫星遥感、全球定位“3S”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以及全省森林资源调查管理信息网络建设等。四是森林资源保护方面的研究,包括森林火灾预警技术,重大森林病虫害可持续控制技术,森林火灾控制技术等;五是黄河上中游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研究,包括水资源高效利用及节水型植被建设技术等。

6.2 加强质量管理,强化技术和管理培训

为切实保证工程实施的质量,健全和完善工程建设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监督体系。一是完善工程技术标准,针对工程实施的需求,加紧编制相应的工程建设技术规程,在工程建设全过程(评审、施工、验收)中依法实施;二是在现有林业质量技术监督机构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各实施单位可利用全省森林连续资源清查设立的固定样地的资源消长状况作为检查、验收年度森林管护工作质量的依据之一。

强化技术及管理培训要从省、市、县(局)三个层次入手。省级培训的对象为市(地)级主管工程实施的科技和管理干部,培训内容主要是与工程实施相关政策和技术规程,新的重大科技成果应用,国外引进的先进技术及科技管理办法等。逐步建立各级“天保”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市(地)级培训的对象为县(市)主管工程实施的科技和管理人员,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工程规划和质量标准与质量管理以及造林技术等。县(市)级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工程实施的施工人员(包括基层技术干部、工人、农民),培训内容重点是与工程实施相关的具体施工操作技术、调查、检查和验收技术以及建档建卡方法等。

6.3 建立工程科技支撑体系

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按照国家要求省、市(地)、县(局),建立完善和协调运作的各级科技支撑体系。一是建立全省天然林保护

工程管理信息网络。建立省、市、县(省、林局)天保工程基础数据库(以小班为单位),实行动态监测和资源年报制度,达到信息反馈、交流、管理的网络化;二是建立健全工程区省级科技支撑体系,充分发挥工程区域内各农林院校和省级林业研究机构的作用,负责对工程涉及的主要技术难题进行科技攻关,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科技推广计划,对科技成果进行清理、组装、配套,审核、推荐工程区先进、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并负责对市、县级科技部门进行指导;三是建立健全工程区各县的科技推广机构,形成科技支撑的网络体系,负责科技成果推广的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和相应的技术培训;四是动员山西农大林学院、省林科院、省林业设计院等各大林业科研单位,应用教学机构,广泛开展科技对口支援,并对重点课题实行科技依托单位制度,负责技术把关;五是建立激励机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科技人员进行工程建设技术承包和带着项目参与工程建设,结合生产搞科研,利用研究促生产,积极投入工程建设主战场。

科技支撑投资待国家确定后再做安排。

第七章 投资测算

7.1 投资测算依据

(1)国家林业局有关规程、规定确定的技术经济指标。

(2)国家林业局《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中的技术经济指标。

(3)山西省林业厅有关规程、规定确定的技术经济指标。

(4)工程区各县及国有林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的技术经济指标。

7.2 投资测算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内容、规模及有关测算依据,经计算2000-2010年工程建设总投资为170271.0万元(中央投入136217.0万元,地方配套34054.0万元)。分期投入见表6-1。

工程建设投入表

表7-1

总投入分项测算如下:

7.2.1 基本建设投资

2000-2010年共需73150.0万元,其中,中央投入58520.0万元,地方配套14630.0万元。

第一期(2000-2005年)需45022.2万元,其中,中央投入36017.8万元,地方配套9004.4万元。

第二期(2006-2010年)需28127.8万元,其中,中央投入22502.2万元,地方配套5625.6万元。

(1)封山育林

2000-2010年需17010.0万元,其中,中央投入13608.0万元,地方配套3402.0万元。

分期投入:第一期(2000-2005年)需9279.2万元,第二期(2006-2010年)需7730.8万元。

(2)飞播造林(包括人工播种和植苗造林)

2000-2010年需44300万元,其中,中央投入35440.0万元,地方配套8860万元。

分期投入:第一期(2000-2005年)需23903.0万元,第二期(2006-2010年)需20397.0万元。

(3)种苗基础设施

2000-2002年需11840.0万元,其中,中央投入9472.0万元,地方配套2368.0万元。其中2000年需3936.0万元,2001年需3936.0万元,2002年需3968.0万元。

7.2.2 财政资金投入

2000-2010年需97121.0万元,其中,中央投入77696.8万元,地方配套19424.2万元。

分期投入:第一期(2000-2005年)需53737.8万元,,第二期(2006-2010年)需43383.2万元。

(1)森林管护工程

2000-2010年需68901.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55120.8万元,省财政配套13780.2万元。

分期投入:第一期(2000-2005年)需37582.4万元,第二期(2006-2010年)需31318.6万元。

(2)国有林区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费

2000-2010年需15652.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2521.6万元,地方配套3130.4万元。

分期投入:第一期(2000-2005年)需8537.4万元,第二期(2006-2010年)需7114.6万元。

(3)国有林区社会性支出

2000-2010年需1089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8712.0万元,地方配套2178.0万元。

分期投入:第一期(2000-2005年)需5940万元,第二期(2006-2010年)需4950万元。

(4)国有林区下岗人员一次性安臵费补助

2000-2002年3年需9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20.0万元,地方配套180.0万元。

(5)国有林区下岗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费

2000-2002年3年需基本生活保障费778.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22.4万元,地方配套155.6万元。

第八章 与工程相关的扶持政策

8.1 地方财政减收补偿

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后,每年造成的地方财政减收由中央与地方共同负责补偿,中央承担80%,地方承担20%。

8.2 采伐单位银行债务处理

截至目前工程区内六个省直林局共欠银行贷款总额为9725万元(停采前营林项目贷款),因木材停伐,经济来源中断,而目前营造的幼林尚未变为货币,致使林区形成无力偿还贷款的局面。建议由经贸部门和银行负责,对这部分银行债务实行停息挂帐,用呆坏帐冲销方式予以解决。

8.3 小型木材加工企业关闭处理

工程区有3户独立法人性质的木材加工企业,银行贷款余额2507.8万元,停止天然林采伐后,将无资源可利用,需要实施关闭处理,相关债务按照国家对破产企业的有关规定,由银行用中央呆坏帐准备金予以冲销,人员安臵由地方政府负责解决。

8.4 林区多种资源开发利用

8.4.1 旅游资源

工程区内地形地貌复杂,山峦起伏,沟壑纵横,自然景观遍布其中,同时黄河上中游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人文景观相当丰富。管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山西省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 论

1.1 工程名称:山西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黄河上中游)

1.2 主管部门:山西省林业厅

1.3 承办单位:山西省林业厅天然林保护办公室

1.4 工程性质:新建

1.5 工程建设宗旨:依靠中央政策指导,利用国家投资优势,对我省黄河上中游天然林资源进行保护,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培育后备资源,妥善分流林区富余人员,控制生态环境恶化,恢复区域林业生态功能,为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1.6 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1.6.1 是实现根本扭转我省特别是黄河上中游区域生态环境恶化的关键所在。进入九十年代以来,由于人们对森林资源的过度开发和基建规模的不断扩大,使我省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日益加剧,严重制约着山西经济的发展。所以保护黄河上中游天然林资源是国家黄河上中游生态工程建设的需要,也是实现山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

1.6.2 是控制水土流失,涵养水源的根本途径。我省是全国缺水最严重的省份之一,许多地方人畜吃水困难,工农业生产因缺水造成

的巨大损失。我省天然林资源多数分布在主要河流的源头,如汾河发源于管涔山林区,三川河发源于关帝山林区,而湫水河、昕水河、涑水河分别发源于黑茶山、吕梁山和中条山等林区,这些地方的森林是山西省主要的水源涵养林。而这些河流又属黄河一、二级支流,是水土流失重灾区。全省每年平均输入黄河泥沙量达3.66亿吨,占黄河上中游总输沙量的23%。严重影响着小浪底等大型水利枢纽工程的使用效果和寿命。如汾河水库,从1958年修建至今已有46%的库容被泥沙淤积,严重威胁着太原及其下游地区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事实证明,森林不仅有吸水、透水能力,促进土壤结构变化,减少水土流失的作用,同时,还有涵养水源,以丰补欠,调节迳流等功能。因此,保护森林,保护天然林是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的重要措施。

1.6.3 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可减轻停采后的林区经济压力,对解决林区职工后顾之忧和稳定职工队伍意义重大。由于天然林停采和营造林投资严重不足,职工收入没有保障,生活困难,人心不稳,林区再生产路子变窄、经济压力加重。因此通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走保护与发展并重的路子,对增加职工收入,发展国有林区经济有着重大意义。

1.6.4 保护好现有天然林,恢复植被,扩大森林资源是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林区广大职工和群众自身生存的需要。我省森林资源稀少,而可采资源更少。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增多,森林资源消耗日益增大,如不及早采取保护措施,将会陷入“越采越

少,越采越穷”的恶性循环,从而将危及到林区广大职工、群众和子孙后代的生活。此外,在我省林区中,既有华北地区稀少且集中连片的云杉林和栓皮栎林,又有珍贵的南方红豆杉、连香树,同时还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褐马鸡、金钱豹、麝、勺鸡、猕猴等。因此,保护好现有森林与森林环境,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在山西省林业建设中显得尤为重要。

1.6.5 山西十年九旱,水土流失严重,究其原因,就是森林覆盖率太低,现在全省仅有11.7%,根据测算,森林覆盖率只有达到30%以上,才能对调节气候产生作用。1998年长江沿岸洪涝灾害严重,专家们认为主要是长江上游植被减少的后果。因此,山西的天然林资源,一方面要很好地保护起来,使大面积的森林休养生息,恢复其生态功能,提高其生态效益;另一方面就是要根据区域内宜林荒山、荒地的特点,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加快造林进程,逐步提高林木覆盖率,为我省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1.6.6 保护好现有天然林及森林环境,对调整全省产业结构,综合利用森林资源,增加经济收入意义重大。我省黄河上中游地区地形地貌复杂,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相当丰富,仅地上建筑近2万余处,而且大多分布在深山密林和以天然林为主的森林环境中,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近50余处。由于工程区自然条件复杂、海拔、气温、光照、降雨等特征明显,所以野生药用植物和可利用的菌类资源特别丰富,野生药用植物如天麻、黄连、山茱萸、连翘、五味

子、菖蒲、黄岑、柴胡、杜仲、野人参等;菌类有猴头、木耳、蘑菇、灵芝等。因此保护好现有天然林及森林环境、将对开展森林旅游、合理开发利用林木资源,有着广阔的前景。

第二章 工程区的基本情况

2.1 工程区范围及自然概况

山西省黄河上中游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范围,包括沿黄河六条一、二级支流流域。共涉及9个市(地)72个县和管涔、黑茶、关帝、太岳、吕梁、中条六个省直国有林区以及杨树局油坊林场、省林校实验林场。工程区土地总面积15524万亩,占全省总面积的60.0%。区内沟壑纵横,梁峁起伏,地貌主要有黄土丘陵沟壑、黄土残垣沟壑和土石山区,是水土流失重灾区。由北向南苍头河、朱家川河、三川河、汾河、昕水河、涑水河等黄河的一、二级支流发源于此。工程区气候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温差大,季节明显,干旱少雨,年降雨量在400mm—650mm之间,大多集中在7、8、9月,占全年降水量的60-80%。年平均气温4-14℃,无霜期120-220天。自然灾害有干热风、沙尘暴大风和冰雹。区内土壤以风积黄土为母质,主要有褐土性土、山地褐土、黄绵土、淡栗钙土等土类,部分高山地带还有少量草甸土、山地棕壤。主要分布树种有油松、栎类、杨类、桦树、云

杉、侧柏、白皮松、华山松、落叶松、樟子松、柳树、核桃、仁用杏、枣树、沙棘、柠条、黄刺玫等,草类有苜蓿、禾本科类、蒿类等。

2.2 工程区社会经济概况

工程区总人口1863.5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60.0%。其中农村人口1481.9万人,占工程区总人口的79.5%;其中农村劳动力620万人,占农村人口的41.8%。林业职工总数(国有林区、林场)13486人,占工程区总人口的0.07 %,其中在职职工10242人,离退休3244人。工程区内各县社会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有20个贫困县,贫困人口140万人,占工程区人口总数的7.5%。由于第二、三产业发展滞后,绝大部分劳动力从事第一产业,每年可向工程建设提供1.95亿个工日,能充分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工程区内工农业总产值为652.2亿元,人均3500元,其中农业总产值165.7亿元,占总产值的25.4%,林业产值5.0亿元,只占农业总产值的3.0%。农民人均收入1500元。

2.3 水土流失状况

我省的黄河上中游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区域之一。常见的侵蚀类型有水力侵蚀、风力侵蚀和重力侵蚀,以水力侵蚀为主。全省水土流失(水力侵蚀)面积14424万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60.8%,其中黄河上中游水土流失面积7891万亩。全省多年平均输沙量4.56亿吨,仅黄河上中游多年平均输沙量3.66亿吨,占全省输沙量的80%,占整个黄河上中游输沙总量的23%。工程区黄土丘陵沟壑的径流量和

土壤的流失量分别占65.9%和78.7%。20º以上的坡耕地平均土壤流失量每公顷高达43.95吨,分别比15º、10º和5º的坡耕地高出1倍、8倍和15倍之多。风力侵蚀多发生在工程区的西北部,面积约585万亩,干旱、大风和地面植被稀少,导致土壤松散是造成风蚀的主要原因。重力侵蚀多发生在工程区黄土垂直节理较强的丘陵、沟壑区域,主要集中在降雨季节。

2.4 工程区森林资源现状及特点

工程区土地总面积15524万亩,其中林业用地6845万亩,占工程区总面积的44.1%。有林地2320万亩,其中天然林972万亩,人工林1348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33.9%;灌木林958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14.0%;疏林地243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3.6%;未成林造林地293.0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4.3%;苗圃14.4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0.2%;宜林荒山荒地面积2978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43.5%。工程区现有森林覆盖率21.1%,森林蓄积量5200万立方米。 森林资源有以下特点:

(1)国有森林是工程区森林资源的主体

工程区内含省(市)县国营林场共计149个,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9个。其森林面积占到整个工程区森林总面积的51%,其中天然林面积占到工程区天然林的84.5%。从林分质量上看,全省林分亩均蓄积为2.34立方米,而国有林分亩均蓄积为3.34立方米,集体林

亩均蓄积只有1.28立方米。由此可见,无论是从森林面积上,还是在森林质量上,国有森林资源占有绝对地位,是工程区森林资源权属结构的显著特点。

(2)森林资源数量少、分布不均

工程区内林分郁闭度在0.2以上的有林地面积很少,林相以天然次生林为主,多为片块分布,并与荒山、农田镶嵌。区内人均有林地只有1.5亩,人均占有蓄积量更少,而且森林分布极不平衡。

(3)林分质量差,优劣不均

工程区内的林业用地中,有林地中林分面积占16.7%,每公顷蓄积量只有35.1立方米,属天然次生林,疏林多,林中空地多,单位蓄积量低,出材率低,郁闭度小。

(4)林分结构不合理

工程区内有林地总面积2320.0万亩,幼、中、近成过熟林面积分别为844.30万亩、1136.70万亩、339.0万亩,其面积比为36.4:49:14.6。有林地以幼、中龄林为主,近成过熟林占的比重很小,不能形成合理轮伐周期,不利于均衡经营和永续利用。

(5)荒山多,条件好,扩大森林资源有潜力

工程区现有宜林荒山荒地2978万亩,这部分宜林地可以通过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恢复植被。

2. 5 我省天保工程进展情况及基本经验

山西省是国家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区域。省委、省政府历来都非常重视天然林的保护工作。从1997年开始,逐年调减生产性蓄积消耗10%。从1998年9月起,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全省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关于停止天然林采伐的通告》和《关于加强天然林保护工作的意见》,使我省林业建设步入一个新的阶段。

首先省财政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1999年和2000年分别拿出2500万元和2700万元,用于省直林区的天然林保护工程。各地县财政也都积极筹措资金,基本保证了国营林场30%的“天保”费用。有限的资金为全省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试点和全面启动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二是省政府成立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林业厅。省林业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也成立了“天保”工程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山西省国营林场管理局。各市、县和省直林区也相继成立了领导机构,层层签订了责任状,把“天保”工作纳入了各级领导政绩考核的内容。

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和宣传工作,为天保工程的启动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省林业厅“天保”领导组先后组织了六次较大规模的“天保”工程专题调查和督查,并在关帝林局进行了“天保”试点工作,总结了经验。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了“天然林保护千里行”采访宣传活

动,编印了《山西省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手册》,设立宣传标志牌(碑)、标语8000余块(条)。

四是探索最佳管护模式,确保森林资源安全。2000年在省直林区建设标准管护站15个。局、场、站逐级签订了责任状。在管护队伍中形成了公安干警包片、护林员包点、木材检查站把口,林政稽查人员巡查的网络体系

五是省直林区两年来(1999、2000年)完成生态林建设42.75万亩,育苗8.84万亩。

六是深化林区改革,为天保工程启动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省厅制定了《深化林区改革,确保天然林保护工程顺利实施的意见》,省直林区局、场管理人员精减了41%。同时在分流富余职工和职工养老统筹上也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充分发挥林区资源优势,大力发展职工自营经济、森林旅游业和种苗基地建设,促进了林业产业结构调整。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对国有林场分类经营改革的精神,省厅制定了《山西省国有林场分类经营实施意见》,在大同市、太原市进行了试点,此项工作今年将在全省推开。在完成了“两区”调查区划界定和二类资源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十五”森林经营方案。

第三章 森林分类经营区划

实施森林分类经营,转变林业经营管理体制和发展模式,是实现林业可持发展的战略抉择。森林分类经营区划是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前提和基础。依据国家林业局林资发[1999]171号林策发[1999]191号文件精神,我省于1999年9月到2000年6月,在进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要求各工程实施单位按照森林分类经营的要求,结合工程区森林资源(森林、林木、林地)的特点和经济发展水平,区划生态保护区(包括重点生态保护区和一般生态保护区)和商品林经营区,在不同区域内按照不同的技术措施进行建设和经营管理。

3.1 区划原则

3.1.1 生态优先原则。以保护和改善黄河一、二级支流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为基本前提,森林资源开发与利用必须服从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改善的需要。将工程区内的天然林全部划为重点生态保护区,人工林的区划要按照经济利益服从于生态态利益的原则,其它林业用地根据实际情况和生态地位划分。

3.1.2 突出重点的原则。对江河源头、库湖周围、水系干流两侧及主要山脉部,以及地带性顶级群落对区域环境、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生态脆弱区进行重点区划。

3.1.3 因地制宜原则。根据各地不同自然条件和特点,生态环境脆弱程度,防灾减灾及林产品加工业对森林生态系统的不同需求等因害设防,因地制宜、因需施策。

3.1.4 适度规模原则。同类别森林应相对集中连片,便于集中保护、整体治理、集约经营,以利于最大限度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3.1.5 依法行事的原则。依法维护森林、林木、林地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将集体所有和个体经营的森林资源划入生态保护区时,应具有相应的保障措施。

3.2 区划标准

3.2.1 森林分类经营区划应打破现有行政界限,以流域、山脉等为单元,参照自然条件、区划条件、发展水平等进行整体考虑;

3.2.2 乡(镇)、场作为基本统计单位,县(局)级作为森林类型汇总单位,其它部门林场应按照乡级单位纳入所在县范围进行统计。

3.2.3 森林、林木、林地的受保护程度从重点生态保护区、一般生态保护区到商品林经营区,应由强到弱,在区划时原则上不能把保护程度强的调为保护程度弱的。

3.2.4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森林区划原则上控制在重点生态保护区50%,一般生态保护区30%,商品林经营区20%。各工程实施单位应结合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3.3 区划结果

在“天保”工程区共有林业用地6845.37万亩,其中重点生态

保护区面积4113.69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60%;一般生态保护区

面积1767.1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26%;商品林经营区964.58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14%,详见表3-1。

山西省(天保)工程区森林分类区划面积统计表

表3-1 单位:万亩

第四章 工程建设方案及主要目标

4.1 方案编制的指导思想

围绕从根本上遏制黄河上中游生态环境恶化,保护森林生物多样性,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优化国土资源配臵,以保护好现有天然林资源和林灌植被为基础,以恢复森林植被为重点,以科技为先导,对工程区森林管护、植被恢复及其它生态工程建设全面规划、统筹安排,使全省黄河上中游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整治,为再造山川秀美的中西部地区奠定坚实的基础。

4.2 方案编制的依据

(1)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天然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指示;

(2)国务院批复的《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3)国家林业局、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实施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通知》(林计发[2000]661号);

(4)《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全国重点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森林分类区划技术规则的通知》(林资发[1999]218号);

(5)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天然林保护工作意见(晋政发[1999]56号);

(6)山西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7)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山西部分)总体规划;

(8)2000年完成的山西省“两区”资源调查结果;

4.3 工程实施原则

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森林管护、植被恢复等工程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

坚持森林保护和植被恢复相结合的原则。在严格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的同时,加速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绿化。

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林种选择上,实行宜林则林,宜灌则灌,“乔、灌”结合,多树种混交;在造林方式上,选择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为主要方式,适度发展人工植苗造林。

坚持实行各级地方政府领导负全责的原则。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由各级地方政府行政一把手负责组织实施。并依据事权划分的原则,工程建设资金以国家投入为主,地方配套投入为辅,配套资金由省、市、县三级政府负责解决。

坚持维护现有林地权属不变的原则,在工程区大力推行承包管护,承包治理荒山,调动现有林区、林场职工和集体林区农民的积极性,搞好森林管护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绿化。

坚持谁造、谁有、谁管护、谁受益的原则,充分调动广大治理者的积极性。

4.4 工程建设布局

4.4.1 工程建设布局的依据

1、工程区土地和森林资源现状。

2、山西省生态建设规划。

3、工程区各立地类型生态灾害和治理措施。

4、各区域经济结构特点。

4.4.2 工程建设布局原则

1、坚持以国家林业局有关政策规定为指导,结合工程区的实际情况,统一规划,集中治理,分步实施,重点突破。

2、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综合治理,生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生态治理与资源保护并重。

4.4.3 工程建设布局

植被恢复及森林管护工程分区布局表

4.5 工程建设期与主要目标

4.5.1 工程建设期

一期工程为2000-2005年,二期工程为2006-2010年。

4.5.2 工程建设目标

通过11年的保护与建设,使我省黄河上中游地区现有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工程管护总面积3571.0万亩),天然林得到根本恢复,森林面积大幅增加,国土资源得到合理配臵,森林分布趋于均匀,比工程建设初期增加1129.0万亩,其中封育243万亩,飞播造林886万亩。达到4699.3万亩。工程区森林覆盖率提高7.3个百分点。森林蓄积量比工程建设初期增加2805万立方米,达到8005万立方米。工程区森林资源不仅实现了数量的快速增长,而且在质量上实现稳步提高,逐步形成培育-经营-利用良性循环态势。水土流失重点区域治理面积4699.3万亩。而且通过森林的拦蓄与截留作用,地表径流减少,地表侵蚀作用减弱,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同时,由于森林的庇护作用,西北部风沙危害大大减弱,农田得到保护,农业生产条件改善,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

通过工程的实施,广大林区农村变单纯的粮食生产为农、林、牧相协调的多元产品生产。经济结构亦发生变化,第二、三产业迅速扩大,就业机会增多,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工程区经济繁荣、社会稳定。通过营造林和其它项目转岗分流安臵富余职工4223人,同时妥善安臵下岗人员693人,一次性安臵460人。9089名国有林业职工(含国有林区、林场)全部纳入省、地、县各级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4.6 工程建设任务及进度安排

4.6.1 工程进度安排原则

1、森林管护工程 工程区全面停采后,各实施单位森林管护工作全面启动。即对工程区内的有林地、灌木林地和未成林造林地进行全面管护。

2、植被恢复工程 为确保植被恢复工程质量和生态环境建设的进度,注重抓好以下处在黄河水系及重要生态区域的植被恢复工程,对缓解全省生态压力意义重大。

①与黄河接壤,属黄河水系宜林地面积较大的县。

②环省城周围汾河水系宜林地面积较大的县。

③处于汾河水系宜林地面积较大的县。

④涑水河水系宜林地面积较大的县。

⑤沁水河水系源头和宜林地面积较大的县。

⑥黄河流域1、2级支流源头地带,包括管涔、黑茶、吕梁、关帝、中条、太岳森林经营局以及杨树局油坊林场、山西林校实验林场。

4.6.2 工程建设任务及进度(见表4-2)

工程建设任务及进度表

表4-2 单位:万亩

第五章 天然林停采与“天保”工程建设内容

5.1 天然林停伐与调减商品材产量

全面停止工程区内972万亩天然林采伐。在工程区内除经过核准的人工林资源消耗以外,其余一律禁止其它任何形式的森林资源消耗。

到2000年工程区森林资源消耗量由1997年的63.8万立方米调减到11万立方米,调减52.8万立方米,调减幅度为82.8%,其中国营林场森林资源消耗量由1997年的43.8万立方米调减到了7.2万立方米,调减36.6万立方米,调减幅度83.6%;集体部分由1997年的20万立方米调减到了3.8万立方米,调减16.2万立方米,调减幅度81.0%。

到2000年工程区商品材产量由1997年的24.3万立方米,调减到2.6万立方米,调减21.7万立方米,调减幅度89.3%。其中国营林场商品材产量由1997年的15.2万立方米调减到2.6万立方米,调减12.6万立方米,调减幅度为82.9%;集体部分商品材产量由1997年的9.1万立方米调减到0万立方米,调减9.1万立方米,调减幅度为100%。

省、地、县各级政府采取发布禁令通告,撤消伐木队伍,封存采伐工具,封山、封路、堵卡、停止运输、销售木材,关闭木材及木材加工市场,进行清理整顿,以确实保证停伐的真正落实。

5.2 森林管护工程

5.2.1 森林管护基本思路

全面停止工程区内天然林商品性采伐,严格禁止一切人为的森林资源消耗。对工程区内人工林的抚育采伐,待国家林业局组织调研

报国务院批准后有计划分步骤解决。按照晋政办发(2001)6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林业厅关于加强我省“十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执行。同时要加强有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的管护。结合“天保”工程的实施,一手抓保护,一手抓建设。在管护中着重搞好以下工作:

“创建一个体系”。在“天保”工程全面推进,不断深入实施的过程中,要大胆探索,开拓创新,逐步建立一个切合区域实际、富有特色、效果明显的天保工程管理体系。

“搞好四个建设”。一是搞好管护责任制建设。在“天保”工程区内,按照一定的标准划出的管护责任区是天然林保护的基本单位,把“天保”的总体目标通过层层分解,最终都要落实到每一个管护责任区。实行责、权、利挂钩的管护经营责任制。二是搞好天保队伍的建设。队伍建设的好坏是天保工程能否取得实效的根本所在。管理人员、执法人员(包括林政稽查和林业公安)、护林员这三支队伍是实施天保工程的主体力量,要进一步优化林政管理队伍,充实一线护林员队伍,逐步理顺林业公安管理体制,加强林政执法队伍建设,要在天保队伍中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法制、素质教育,切实提高队伍整体水平和战斗力。三是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天保管护站、了望台、检查站、必要的通讯、交通、宣传设施是搞好天保工程必备的基础设施。要本着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经济实用、功能齐备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以台、站建设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从而不断提高对工

程区森林的管护能力。四是建设天保工程管理平台,就是要加快天保工程规范化水平建设,尽快制定出台“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检查验收办法”“天然林保护工程资金管理细则”等一批事关天保全局的基础性文件,建立健全工程管理、技术规程、质量保证、检查验收等制度,从政策、技术等方面构筑天保工程的基本框架,确保森林面积、蓄积双增长。 5.2.2 管护对象

包括项目区内的有林地2320.0万亩(其中天然林972.0万亩,人工林1348.0万亩)、灌木林地958.0万亩、未成林造林地293.0万亩,总计管护面积3571.0万亩。 5.2.3 森林管护费用及标准 (1)管护费用标准

按照国家森林管护投资费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因地制宜,因势施策的原则合理确定投资标准。由于大多数天然林分布在省直国有林区和市、县国营林场范围内,地处主要河流(汾河、三川河、湫水河、涑水河、沁水河等)的源头地带和重要的湖库周围。生态位臵极其重要,一旦遭到破坏,发生逆向演替(森林—灌草—荒山)的速度非常快,而且恢复起来非常困难,对生态环境的变化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搞好森林管护,特别是天然林的管护是森林管护的重中之重。在确定管护费用标准时,要优先考虑重点生态地段和核心区域内天然林的管护,做到突出重点,兼顾一般。考虑到林区职工档案工资较高,

进行森林管护成本相对较高,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森林管护的成效,而且也有利于稳定林区职工队伍。各标准如下:

①国有部分(包括省直林区、市、县林场) 有林地:2.2元/年.亩; 灌木林地:1.1元/年.亩; 未成林造林地:1.1元/年.亩。 ②集体部分

有林地:1.4元/年.亩; 灌木林地:0.7元/年.亩; 未成林造林地:0.7元/年.亩。

③其它部门林场管护费用标准参照集体部分执行。 (2)森林管护费用支出项目:

森林管护费:是指专项用于保护森林资源所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包括森林管护的人员经费、公务费、设备购臵费、维修费、业务费和其它费用(各项目列支范围参照国家财政部财农[2000]151号文执行)。

各实施单位可根据森林管护工作的实际与特点,本着节约实用的原则进行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标志门、管护站、标志牌、林道、防火线等,基础设施作为森林管护的基础性工作,要在第一期安排完成。建设数量由各地根据需要确定。 5.2.4 管护方式

(1)国有林管护:按照远山设卡(建站),近山承包管护的原则,宜采用以建站管护为主,承包管护为辅的方式。根据工程区内森林分布及地理环境特点,对不同区域和地段,主要采取两种方式进行森林管护:对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的远山区的林地实行封山建站设卡管护,建立精干的森林专业管护队伍;对交通较为便利,人口稠密,林、农交错地带等近山区的林地,采取划分管护责任区,实行个体承包。在操作上特别要把握以下三个环节。

一是划分责任区。在查清森林资源家底的基础上,根据工程县、林业局或林场的总体规划、资源条件、林分结构、生态地理位臵、管护难易程度等因素,将工程区划分为若干责任区。

二是确定管护、经营的责任。管护主要是负责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和制止乱砍滥伐、超限额采伐、毁林开荒及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活动;经营主要包括责任区内的造林、抚育等生产任务;同时,根据森林资源多样性的特点,在管护森林的同时依法开展不破坏森林植被的林下资源开发利用,禁止从事商品性的林木采伐。

三是确定管护经营者的利益。职工管护森林,按照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费用支出项目有关标准向职工(管护员)支付管护工资。对管护区内的林下副产品资源,可优先利用。

(2)集体林管护。在林业重点县集体林地较集中的地方应采用以承包管护为主,建站管护为辅的方式。全面推广沁源县“家庭托管制”方式,即通过集体与农户之间签订森林管护合同,把森林资源的

所有权和管护经营权分离出来,稳定森林资源所有权,放活森林资源管护经营权,形成统分结合的管护经营责任制。集体保留对森林资源的所有权,负责天保工程的全面实施和组织协调,进行宏观管理;农户受国家、集体的委托,取得对森林资源的管护经营权,按照合同约定,对自己承包的林地进行有效管护和合理经营。管护经营权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农户可以在履行承包合同规定条款,完成管护义务后获得一定的管护费用,作为报酬;二是农户可以在不对森林生态环境构成任何威胁的前题下,经过审批适当进行林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增收增效。

(3)合理开发林下资源。开发林下资源系在工程区天然林中除消耗林木蓄积以外的其它资源,可以采集林木果实、树液、林下灌、草、花木、菌类等,利用资源丰富、价格较高等特点开展综合利用。在开展个体承包的过程中,把管护森林与林下资源开发利用有机地结合起来。在确保不破坏地表植被、不降低森林生态功能、不影响林木生长的前提下,允许森林管护承包者依法开发利用林下资源,适度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林副产品加工业以及相应的储藏、保鲜、加工等。如野生动物养殖、山野菜、野生浆果、菌类的采摘加工和种植森林药材等,既可以增加承包者的收入,进一步强化其管护责任意识,提高其管护积极性,确保林木资源得到更好的管护,又可以提高森林资源综合利用率,繁荣林区经济。既可增加对社会的有效供给,又可以增加职工收入,有利于调动森林资源管护者的积极性。

5.2.5 管护措施

(1)管护要求。各级管护区应将管护工程范围,地点(四至)、面积等以乡(镇)、场为单位按小班、地块建立档案。以工程县(局)为单位分权属汇总造册,并将管护工程建设内容汇制在1:5万规划图上,逐级(县、局、乡、村、人)签订管护责任状(合同),层层落实,明确各级责、权、利。(管护责任状、管护合同文本的内容和格式、管护人员佩带标志全省统一规定和印制,各实施单位可根据合同条款制定相应的合同实施细则)。

(2)国营林场和重点林区县设立天然林管护工作站。 (3)在工程区域内,设立天然林保护标志门,宣传碑(牌)。 (4)加强天然林保护工程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的建设,如在特殊地段开设防火道;把建立管护工作站、卡和现有的木材检查站、了望台相结合形成立体管护网;增设通讯设备、配备交通车辆。 5.2.6 管护设施建设原则

(1)管护站建设。按照远山设卡(站),近山承包和国有林以设站管护为主,集体林以承包管护为主的管护原则,管护站主要建设在国有林场及重点林区县,参照晋林通字(2000)第45号和晋林通字(2000)第132号文规定的图纸进行建设,站址应选择在远山区林分相对集中(一般不少于3万亩)且林分质量较高(亩均蓄积不低于3立方米),管护难度比较大的沟道口附近。

(2)标志门、标志牌设臵。在工程区内设立大型标志门,地址主要选择在市界、县界或场界的主要交通干线或路口处。

在工程区内林地集中连片的管护区边沿地带设臵小型天保标志牌(碑)。

(3)交通、通讯设施。为方便管护工作需要,在管护工作站配备必要交通车辆和通讯设施。

(4)林道、防火线建设。国营林区、林场和重点林区县,可根据实际需要,由各实施单位提报年度计划,待批准后,再行实施。

(5)管护设施建设。管护设施建设应在工程建设的前三年(2000-2002年)全部建成。续建设施和维护费视工程进度和实际需要在年度计划中确定。 5.3 森林恢复工程

本着尊重实际、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经济、快捷的植被恢复方式,达到生态效益最优化。由于山西工程区地处黄土高原,靠近晋陕峡谷,受北部风沙影响强烈,降雨年际变幅较大,特别是近几年降雨较正常年份严重偏少,较大范围和面积的适飞区已为数不多,因此在选择造林方式上要结合山西实际,以封山育林、飞播造林(含人工播种)以及植苗造林的方式。在林种选择上以营造乔灌混交或灌木林为主。 5.3.1 建设规模

建设总规模1129.0万亩。其中封山育林243.0万亩,占21.5%,飞播造林886.0万亩(包括人工播种、植苗造林),占78.5%。 5.3.2 投资标准

封山育林70元/亩,连续封禁五年,并辅以人工促进更新措施。封山育林只限定在天保工程所确定的疏林地中进行。

飞播造林投资标准为50元/亩,包括飞播后管护、补播、补种。在不突破工程面积和总投资的前提下,可从实际出发,适度采取人工播种和植苗造林方式,恢复森林植被。

分造林方式投资构成及标准见以下各表。

封山育林每公顷投资及构成表

表5-1

封山育林分项目建设标准及投资

表5-2 单位:元

飞机播种造林每亩投资构成表

表5-3

5.3.3 工程区立地类型划分及树种选择

(1)工程区立地类型划分

依照工程区自然特点,将工程区划分五个立地类型区。(见表5-4)。

(2)工程区树种选择

根据工程区各立地类型的特点,在适地适树的原则下选择各类型区的适生树种、草种。(见表5-5)

工程区立地类型划分表

注:“*”表示工程县有部分平川区属于盆地类型区

工程区立地类型区及主要树(草)种选择表

5.3.4 植被恢复技术措施及要求

各工程实施单位对造林地块采用1:1万或1:2.5万地形图调绘区划小班,以村为单位统计到乡(镇),由各工程县(市)、局汇总。前三年任务要落实到天保工程规划图上。

1、封山育林

(1)封山育林地块选择

①工程区内所有疏林地。

②每亩有天然下种能力且分布较均匀的针叶母树4株以上或阔叶母树6株以上的无林地。

③每亩有分布较均匀的针叶树幼树(苗)60株以上或阔叶树幼树(苗)40株以上的无林地。

④每亩有分布较均匀的萌孽能力强的乔木根株60个以上或灌木丛50个以上的无林地。

⑤分布有珍贵、稀有树种,并且有培育前途的地块。

⑥人工造林困难的高山、陡坡、岩石裸露地、水土流失严重及沙漠、沙地,经封育可望成林或增加林草覆盖度的地块。

⑦荒山绿化任务大、劳力、资金有困难、地广人稀、交通不便、在短期内不能完成绿化的地方。凡是有封山育林条件的应优先安排封山育林。

(2)封山育林措施

①人工巡护:根据封禁范围大小和人、畜活动及危害程度,设专职和兼职护林员进行巡护。并在沟口及交通要塞设卡,加强封育区管护。

②设臵围栏:在牲畜危害及人为活动频繁地段采用铁丝、石料、垒墙、开沟挖壕等方式设臵机械围栏,或栽植有刺乔、灌木设臵生物围栏,进行围封。

③设臵标志:在封育区周界明显处,如沟口、路口、河流交叉点等处树立坚固的标牌、标志,既能制造封育氛围,又能警示和提醒群众。

④人工促进更新:对自然繁殖能力不足或幼树(苗)分布不均的封禁地块,辅之以人工育林措施,包括整地(破土)、补植、补种、平茬复壮及抗旱保苗等。

⑤开设防火线:除了利用山脊、沟谷、河流等自然地物阻隔外,还应在火险等级较高、森林面积较大的针叶林内开设防火线,防火线与主风向垂直开设。

⑥森林保护:根据“预防为主、因害设防、综合治理”的原则,进行护林防火和病、虫、鼠害防治。

(3)封山育林成林标准(见表5-6)

封山育林成林标准

2、飞机播种造林

(1)播区应具备的条件

①具有相对集中连片的宜林(草)荒山荒地和沙荒地 ,其面积一般不小于飞机一架次的作业面积。同时宜播面积应占播区总面积的70%以上。应尽量选择阴坡、半阴坡地。

②地形地貌、海拔高度、土壤、植被、气温、水分、光照、净空条件宜于飞播造林(草)。

③播区土地权属明确,领导重视,群众有积极性并能承担播后管护任务。

(2)飞播造林措施要求

①搞好作业设计:选择适宜的树种、确定恰当的播种期,分析使用合理的播种量。

②做好播前整地:为提高土壤保水能力和增加种子触土机会,在干旱少雨或干湿季节明显地区,根据当地社会、经济条件,可采取全面或部分粗放整地。

③植被处理:对影响飞播的草类和灌木,应进行播前植被处理。可采取人工割灌(草)、打草、破土等方法进行,对于水土流失和植被稀少地区应先封山育草,再飞播,以提高飞播效果。

④种子包衣处理:在种子外表应加粘着胶、药剂、肥料和添加剂等包衣材料,以增加种子粒径和重量、减少种子落地后的位移,预防鸟鼠危害。

(3)成效评定

①成苗调查:春播和夏播于当年秋季,秋播于翌年晚春,进行出苗调查。针叶树种飞播苗亩均360株为合格,灌木亩均1000株为合格。凡不合格播区应在三年内进行补植补造工作。

②成效调查:飞播后第5年采用有苗或有林面积占宜播面积百分比和平均每亩株数确定。宜播面积平均每亩株数大于170株,而且有苗(林)面积占宜播面积30%以上,为合格。

③飞播幼林调查:飞播后第八年对飞播幼林进行生长分布状况和保存面积进行调查,作为飞播造林最终评定结果。标准为:每亩平均有苗(包括封育苗)不足70株应重播重造;每亩平均有苗71株以上者,但不足150株应及时进行补植;每亩有苗150株以上并且分布均匀为合格。

3、人工播种造林

人工播种造林是一种快捷经济的植被恢复方式,具有省时、省力、投资小、见效快的特点。

(1)播种地选择

①不具有相对集中连片的宜林荒山荒地和沙荒地。

②造林地地形、地貌复杂,相对高差较大。

③靠近林缘或林农交错地带的荒地。

④群众有造林积极性,但政府财力、物力等基础条件较差的地区。

(2)人工播种造林技术措施

①搞好规划设计:选择适宜的造林树种。直播营造灌木林,每亩应不少于440个种植点。其它造林方式的技术要求,按照国家造林技术规程有关标准执行。

②严把种子关:选择种子饱满,千粒重大,发芽势好,发芽率高的种子。在播种前进行农药、吸水剂拌种等处理,提高出苗率并预防病、虫、鼠鸟害。

③适当整地:对种子直播的造林地可提前进行小穴、小鱼鳞坑、窄幅水平带等形式整地,尽量保留穴面周围植被,以利保持湿度和遮阴,也可以采用边整地边直播的形式。

④适时造林:直播造林应选择雨季前后。

⑤加强播(造)后管护:适时进行补种、补植和抚育,严格封禁措施。

(3)造林质量评定

当年造林成活率,三年后造林保存率检查评定办法和其它人工造林相同。

5.4 国有林业职工转岗分流安置及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5.4.1 转岗分流安臵

工程区天然林停采后,需对10242名国有林区、林场职工进行转岗分流安臵,通过森林管护可分流安臵2729人,林区多种资源开发安臵633人,植被恢复工程可安臵861人。此外仍有1153名富余职工,通过一次性安臵和下岗待就业进行安臵。

1、省直林区下岗职工一次性安臵460 人

(1)基本原则

下岗职工一次性安臵应遵循自愿、公正、公开、稳妥的基本原则。同时要增加一次性安臵工作的透明度。

(2)基本政策

下岗职工一次性安臵的基本政策是:对自愿自谋出路的职工,原则上按不高于山西省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的3倍,发放一次性安臵费。同时,通过法律公证,解除与所在单位的劳动关系,不再享受失业保险。

(3)安臵方法

①下岗职工一次性安臵,个人自愿报名,组织批准,并在公证机关通过法律公证,解除劳动关系。

②补助标准,根据职工工龄适当拉开档次,在不突破人均19569元的前提下,由各林局组织实施。

2、省直林区下岗待就业安臵693 人

针对山西省还没有实行并轨,对省直林区的693名下岗待安臵人员仍然要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根据晋发(1998)40号文件精神,对下岗后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职工,要与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协议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在3年内由再就业中心发放基本生活保障费,代缴医疗、养老、失业三项社会保险费用。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参照太原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每人每月312元执行。对在再就业中心协议期满仍未实现再就业的职工,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由所在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直至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畴。

5.4.2 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工程区林业在职职工9089人,根据国发[1997]26号文件精神,参照企业标准,纳入各级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以职工工资总额(592

8.75万元)为基础,按24%的比例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统筹费。省直林区、林场实行省级管理,其余林场实行属地管理。各级政府要会同同级财政、林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

5.5 国有林区社会性支出补助

按照国家要求,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后,由采伐单位负担的林区文教、卫生和公检法司三部分社会性支出,由财政予以补助,其补助标准分别如下:

5.5.1 林区教育

按在编内实有人数80人,每人每年1.2万元。

5.5.2 医疗卫生

按在编内实有人数115人,每人每年0.6万元。

5.5.3 林区公检法司

按在编内实有人数550人,每人每年1.5万元。

5.6 种苗建设工程

5.6.1 工程区种苗生产现状及问题

(1)生产现状

工程区现有苗圃817个,采种基地9处,良种基地18处,生产现状见下表:

项目区种苗生产现状表

(2)存在问题

①种苗建设投资不足,基础设施不配套,生产滞后。

②种苗生产科技含量较低,生产技术手段相对落后,经营管理粗放。

③种子加工与贮藏设施少,设备陈旧。

5.6.2 工程建设种苗需求量测算

工程区植被恢复工程建设任务大,经测算苗木需要量31.3亿株,优质种子1145万斤,接穗1100万条。见下表:

项目建设种苗需求量测算表

表5-8

5.6.3 种苗工程建设的原则

为满足工程建设对种苗的需要,必须加快工程区种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种苗供应能力和水平。种子基地建设、生产和供应以省为单位统一组织。苗木基地建设、生产和供应以县(市)为单位统一组织,实行以国有苗圃为主体,采取联营、股份合作、个体承包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苗木生产供应体制和机制。一是建立省、市(地)、县三级种苗调剂调度网络,及时掌握情况;二是通过年度预拨的资金,抓紧改扩建部分采种基地和苗圃,扩大种苗供应能力;三是充分发挥国有苗圃、森工企业苗圃种苗供应主渠道作用,积极推广“三定一签”合同(定向育苗和采种、定向培育、定向供应、签订合同)方式,规范

种苗生产,确保种苗供应数量和质量;四是强化现有场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对造林种草所需不同品种的种苗,建立供需联系制度。

针对种苗生产存在的问题和供需现状,确定工程建设原则:以现有种苗基地为基础,通过增加投入,改善生产条件,扩大经营规模,加大科技投入,强化集约经营,保证种苗质量,实现供求平衡,并为周边省份提供优质种子及苗木,同时加强种苗行政执法,认真贯彻种子法,搞好“三证一签”的管理,提高服务水平。

5.6.4 种苗工程建设内容及投资(见下表)

种苗工程建设任务和投资汇总表

表5-9 单位:亩、平方米、万元

5.7 森林防火工程

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必须加强护林防火工程的建设。山西地处华北高原,冬季漫长而干燥,工程区冬春降雨严重偏少,受蒙古高

原大风作用强烈,每年森林火险期长,而且由于地形地势限制,发生火灾后具有难以扑救的特点。因此在森林防火工作上,要根据工程区森林资源的特点和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情况,采用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坚持全民搞防火,政府负全责的原则。以提高森林防火综合控制能力为重点,积极引进先进科学技术,完善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加强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建设,强化组织管理机构及法规制度建设。工程建设期内建设:

通讯设备:240台(套),传真机28台。

预测预报系统:气象观测设备30套,卫星地面接收站1座。 林火监测系统:了望台34座,高倍望远镜98个,GPS定位仪86个。

信息指挥系统:林区防火计算机网络系统、火灾图像传输系统、地理信息系统、指挥通讯网络系统、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数字图像采集器等。

扑火装备及配套:灭火队装备560套,指挥、运兵车20辆,仓库1500m2。

以上防火工程经国家林业局批复共投资2188.0万元。未列入方案投资总额中。

第六章 科技支撑体系与健全

6.1 推广和应用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开展重点科学技术研究

推广和应用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提高工程实施的科技含量,事关工程建设的成败。一是运用好近年来引种驯化、抗逆性植物材料选育和优良树种(草种)选育技术等成果。二是在工程区干旱、半干旱区重点推广大容器苗或大规格移植苗造林技术、蓄水保墒技术、抗旱造林整地技术、保水剂应用技术、根宝、ABT生根粉应用技术,提高造林工程的科技含量,确保造林成活率、保存率以及面积核实率、合格率达到规程要求。三是推广生态防护林空间配臵及适度造林技术,将造林规模和造林密度控制在水资源的承载力和容量允许范围之内。四是在适宜地区大力推广雨季飞播、飞播前种子包衣处理、飞播后封山管护等配套技术。五是积极推广多树种配臵的病虫鼠害生物防治技术、封造结合和林地综合防火等育林管护技术。

为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实施,根据工程建设技术需求,开展下列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一是林业生态工程构建与生态系统恢复的研究;二是天然林保护及可持续经营的研究,包括退化天然林重建技术等;三是森林资源调查监测技术的研究,包括地理信息,卫星遥感、全球定位“3S”技术的研究与应用以及全省森林资源调查管理信息网络建设等。四是森林资源保护方面的研究,包括森林火灾预警技术,重大森林病虫害可持续控制技术,森林火灾控制技术等;五是黄河上中游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研究,包括水资源高效利用及节水型植被建设技术等。

6.2 加强质量管理,强化技术和管理培训

为切实保证工程实施的质量,健全和完善工程建设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监督体系。一是完善工程技术标准,针对工程实施的需求,加紧编制相应的工程建设技术规程,在工程建设全过程(评审、施工、验收)中依法实施;二是在现有林业质量技术监督机构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各实施单位可利用全省森林连续资源清查设立的固定样地的资源消长状况作为检查、验收年度森林管护工作质量的依据之一。

强化技术及管理培训要从省、市、县(局)三个层次入手。省级培训的对象为市(地)级主管工程实施的科技和管理干部,培训内容主要是与工程实施相关政策和技术规程,新的重大科技成果应用,国外引进的先进技术及科技管理办法等。逐步建立各级“天保”工程管理信息系统,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市(地)级培训的对象为县(市)主管工程实施的科技和管理人员,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工程规划和质量标准与质量管理以及造林技术等。县(市)级培训的对象主要是工程实施的施工人员(包括基层技术干部、工人、农民),培训内容重点是与工程实施相关的具体施工操作技术、调查、检查和验收技术以及建档建卡方法等。

6.3 建立工程科技支撑体系

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按照国家要求省、市(地)、县(局),建立完善和协调运作的各级科技支撑体系。一是建立全省天然林保护

工程管理信息网络。建立省、市、县(省、林局)天保工程基础数据库(以小班为单位),实行动态监测和资源年报制度,达到信息反馈、交流、管理的网络化;二是建立健全工程区省级科技支撑体系,充分发挥工程区域内各农林院校和省级林业研究机构的作用,负责对工程涉及的主要技术难题进行科技攻关,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科技推广计划,对科技成果进行清理、组装、配套,审核、推荐工程区先进、成熟、适用的科技成果,并负责对市、县级科技部门进行指导;三是建立健全工程区各县的科技推广机构,形成科技支撑的网络体系,负责科技成果推广的技术指导、技术服务和相应的技术培训;四是动员山西农大林学院、省林科院、省林业设计院等各大林业科研单位,应用教学机构,广泛开展科技对口支援,并对重点课题实行科技依托单位制度,负责技术把关;五是建立激励机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科技人员进行工程建设技术承包和带着项目参与工程建设,结合生产搞科研,利用研究促生产,积极投入工程建设主战场。

科技支撑投资待国家确定后再做安排。

第七章 投资测算

7.1 投资测算依据

(1)国家林业局有关规程、规定确定的技术经济指标。

(2)国家林业局《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中的技术经济指标。

(3)山西省林业厅有关规程、规定确定的技术经济指标。

(4)工程区各县及国有林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的技术经济指标。

7.2 投资测算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内容、规模及有关测算依据,经计算2000-2010年工程建设总投资为170271.0万元(中央投入136217.0万元,地方配套34054.0万元)。分期投入见表6-1。

工程建设投入表

表7-1

总投入分项测算如下:

7.2.1 基本建设投资

2000-2010年共需73150.0万元,其中,中央投入58520.0万元,地方配套14630.0万元。

第一期(2000-2005年)需45022.2万元,其中,中央投入36017.8万元,地方配套9004.4万元。

第二期(2006-2010年)需28127.8万元,其中,中央投入22502.2万元,地方配套5625.6万元。

(1)封山育林

2000-2010年需17010.0万元,其中,中央投入13608.0万元,地方配套3402.0万元。

分期投入:第一期(2000-2005年)需9279.2万元,第二期(2006-2010年)需7730.8万元。

(2)飞播造林(包括人工播种和植苗造林)

2000-2010年需44300万元,其中,中央投入35440.0万元,地方配套8860万元。

分期投入:第一期(2000-2005年)需23903.0万元,第二期(2006-2010年)需20397.0万元。

(3)种苗基础设施

2000-2002年需11840.0万元,其中,中央投入9472.0万元,地方配套2368.0万元。其中2000年需3936.0万元,2001年需3936.0万元,2002年需3968.0万元。

7.2.2 财政资金投入

2000-2010年需97121.0万元,其中,中央投入77696.8万元,地方配套19424.2万元。

分期投入:第一期(2000-2005年)需53737.8万元,,第二期(2006-2010年)需43383.2万元。

(1)森林管护工程

2000-2010年需68901.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55120.8万元,省财政配套13780.2万元。

分期投入:第一期(2000-2005年)需37582.4万元,第二期(2006-2010年)需31318.6万元。

(2)国有林区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费

2000-2010年需15652.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2521.6万元,地方配套3130.4万元。

分期投入:第一期(2000-2005年)需8537.4万元,第二期(2006-2010年)需7114.6万元。

(3)国有林区社会性支出

2000-2010年需1089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8712.0万元,地方配套2178.0万元。

分期投入:第一期(2000-2005年)需5940万元,第二期(2006-2010年)需4950万元。

(4)国有林区下岗人员一次性安臵费补助

2000-2002年3年需9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720.0万元,地方配套180.0万元。

(5)国有林区下岗人员基本生活保障费

2000-2002年3年需基本生活保障费778.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22.4万元,地方配套155.6万元。

第八章 与工程相关的扶持政策

8.1 地方财政减收补偿

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后,每年造成的地方财政减收由中央与地方共同负责补偿,中央承担80%,地方承担20%。

8.2 采伐单位银行债务处理

截至目前工程区内六个省直林局共欠银行贷款总额为9725万元(停采前营林项目贷款),因木材停伐,经济来源中断,而目前营造的幼林尚未变为货币,致使林区形成无力偿还贷款的局面。建议由经贸部门和银行负责,对这部分银行债务实行停息挂帐,用呆坏帐冲销方式予以解决。

8.3 小型木材加工企业关闭处理

工程区有3户独立法人性质的木材加工企业,银行贷款余额2507.8万元,停止天然林采伐后,将无资源可利用,需要实施关闭处理,相关债务按照国家对破产企业的有关规定,由银行用中央呆坏帐准备金予以冲销,人员安臵由地方政府负责解决。

8.4 林区多种资源开发利用

8.4.1 旅游资源

工程区内地形地貌复杂,山峦起伏,沟壑纵横,自然景观遍布其中,同时黄河上中游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人文景观相当丰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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