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史记和说起实际,你定能想到陈胜吴广起义。关于起义原因,史记中以“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来将起义的导火索引向秦朝法律苛政。
但是,在近代一次考古中的发现很有可能会推翻这一说法。在1975年,湖北,孝感地区睡虎地古墓开采中
考古学家在墓地里整理出,包括《秦律十八种》、《秦律杂抄》等秦朝法律条文,这些条文中记载了当时法条达六百多条。其中一条中有一段文字是这样记载的:
“御中发徵,乏弗行,貲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誶;六日到旬,貲一盾;过旬,貲一甲。水雨,除興。”
意思就是说:国家征发徭役时,官员如果不加征发,罚二甲;被征发的迟到三天到五天,对其进行斥责;迟到六天到十天,罚一盾;超过十天,罚一甲。降雨不能到可免除本次征发。
由此看来,当时国家秦朝对于徭役迟到最重的惩罚也就是一副盔甲,那么因为下雨而到不了的,则不会进行处罚而是取消征发的命令,由此看来《史记》很可能是实际夸张的手法,有一些演绎的成分,但真实的历史,仍值得我们研究。
说到史记和说起实际,你定能想到陈胜吴广起义。关于起义原因,史记中以“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来将起义的导火索引向秦朝法律苛政。
但是,在近代一次考古中的发现很有可能会推翻这一说法。在1975年,湖北,孝感地区睡虎地古墓开采中
考古学家在墓地里整理出,包括《秦律十八种》、《秦律杂抄》等秦朝法律条文,这些条文中记载了当时法条达六百多条。其中一条中有一段文字是这样记载的:
“御中发徵,乏弗行,貲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誶;六日到旬,貲一盾;过旬,貲一甲。水雨,除興。”
意思就是说:国家征发徭役时,官员如果不加征发,罚二甲;被征发的迟到三天到五天,对其进行斥责;迟到六天到十天,罚一盾;超过十天,罚一甲。降雨不能到可免除本次征发。
由此看来,当时国家秦朝对于徭役迟到最重的惩罚也就是一副盔甲,那么因为下雨而到不了的,则不会进行处罚而是取消征发的命令,由此看来《史记》很可能是实际夸张的手法,有一些演绎的成分,但真实的历史,仍值得我们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