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法 知识竞赛试题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 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是根据2014年(8月31日)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3.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由习近平主席于2014年签署第十三号令予以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 起施行。
4.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 安全,是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之一。
5. 制定《安全生产法》,就是要从(制度上) 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健康有序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6.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
7.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
8.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9.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七个方面的职责,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
10. 《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述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1. 《安全生产法》规定,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监管) 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3.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14. 《安全生产法》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 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5.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6.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施(淘汰) 制度。
17. 依据《安全生产法》,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
18. 煤矿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的事项。
19.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使用(应当淘汰) 的危及生命安全的工艺、设备。
20.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
21. 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予撤职处分,并在(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2. 《安全生产法》共计有7章114条,其中条款最多的是(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
23.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
24. 《安全生产法》所指的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 。
25. 《安全生产法》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 ,方可上岗作业。
26.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
27.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工程项目中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是确保安全生产和从业人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条件) 。
28.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9.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做到“三同时”,即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
30.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
31. 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逃匿的,由(公安机关) 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2.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有权) 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33.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情况时,工会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 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34.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
35.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 后撤离现场。
36.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
37.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 由(人民法院) 依法强制执行。
38.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发现其所辖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
39.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和(防止职业危害) 的事项。
40.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 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42.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43.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扩建、改建) 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44.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
45. 煤矿企业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的,不准提供。
46.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 维护、保养。
47.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 ,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48. 《安全生产法》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 提出赔偿要求。
49.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储存(烟花爆竹) 的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距离。
50.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 决定。
51.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形式中,(行政责任) 在追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方式中运用最多。
52.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53. 事故调查组的(法定性) ,说明它是法定的工作机构,代表有关人民政府履行事故调查职责,相关单位和人员必须予以支持和配合。
54. 《安全生产法》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 ,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
55.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众多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中唯一设定(民事责任) 的法律。
56. 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 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
57. 《安全生产法》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定的法律责任分别处以(、降职、撤职、罚款、拘留) 的行政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8.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 方可投入使用。
59. 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煤矿企业(不得) 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60.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煤矿企业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 管理。
61.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关于享有工伤保险和提起民事赔偿的说法,正确的是(、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可以依照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向本单位提出赔偿) 。
62. 《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 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3. 《安全生产法》规定,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15)日以下的拘留。
64. 《安全生产法》所确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充分体现了(强化) 监管的宗旨。
65.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费用由(生产经营单位)
承担。
66. 依据法的效力解释,《安全生产法》的效力是依据哪种原则设置的(属人原则与属地原则相结合) 。
67.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 煤矿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
68.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 。
69.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报告或者举报。
70.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 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71. 《安全生产法》规定,煤矿企业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72.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 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73.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 是安全生产的主体。
74. 《安全生产法》规定,煤矿企业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75. 《安全生产法》体现了(以人为本) 的理念,在赋予各种法律主体必要权利的同时设定其应尽的义务。
76.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要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必须有相应的资金保障,(安全投入) 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救命钱”。
77.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 确定。
78. 《安全生产法》规定,给予(拘留) 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
79.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80.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投入的保障主体是(董事会) 。
81.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 依法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
82.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当发现直接危及自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
83.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 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给予罚款处罚) 。
84.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85. 依据《安全生产法》,全面负责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在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中处于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
86.( 工会) 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87. 事故调查报告应及时向(社会) 公布。
89. 《安全生产法》共计有7章(114)条。
90.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 规定。
91.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92. 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 )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93.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
94.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 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95.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
96.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者浓度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 。
97.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 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进行。
98.(用人单位 ) 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 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00.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 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 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01.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被检查单位应当(接受检查并予以支持配合 ) ,不得拒绝和阻碍。
102.各企业、事业单位对已确诊为尘肺的职工,(必须调离粉尘作业岗位 )。
103.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 训等费用( 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
104.严禁从事煤矿生产工作的人员有(癫痫病和精神分裂症 ) 患者。 105.个体防尘要求作业人员佩戴(防尘口罩 )和防尘安全帽。
106.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1期尘肺病患者每年复查(1 )次。 107.防尘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制定部门是(综合防尘)
108. 国际劳工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发起的全球消除尘肺病的规划,远期目标是到(2030 )年全球消除尘肺病。
109. 继消灭天花、脊髓灰质炎之后,全球倡导消灭的第三个疾病是(尘肺病 )
110.消除尘肺病的关键是(搞好防尘)
11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个体呼吸性粉尘检测,采、掘、剥工作面每(3) 个月测定1次。
11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次每个采样工种先后采集 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
11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6 )个月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
114.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 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煤矿安全生产法 知识竞赛试题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 经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是根据2014年(8月31日)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3.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由习近平主席于2014年签署第十三号令予以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 起施行。
4.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 安全,是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之一。
5. 制定《安全生产法》,就是要从(制度上) 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健康有序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6.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
7.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
8.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 ,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9.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七个方面的职责,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
10. 《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述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1. 《安全生产法》规定,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监管) 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3.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14. 《安全生产法》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 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5.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6.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施(淘汰) 制度。
17. 依据《安全生产法》,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
18. 煤矿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的事项。
19.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使用(应当淘汰) 的危及生命安全的工艺、设备。
20.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
21. 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予撤职处分,并在(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22. 《安全生产法》共计有7章114条,其中条款最多的是(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 。
23.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
24. 《安全生产法》所指的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 。
25. 《安全生产法》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 ,方可上岗作业。
26. 《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
27.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工程项目中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是确保安全生产和从业人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条件) 。
28.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 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9.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做到“三同时”,即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
30.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
31. 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后逃匿的,由(公安机关) 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32.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有权) 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33.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情况时,工会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 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34. 《安全生产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
35.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 后撤离现场。
36. 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
37.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 由(人民法院) 依法强制执行。
38.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发现其所辖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
39.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和(防止职业危害) 的事项。
40.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 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42.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43.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扩建、改建) 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44.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
45. 煤矿企业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的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要求的,不准提供。
46.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 维护、保养。
47.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 ,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48. 《安全生产法》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 提出赔偿要求。
49.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储存(烟花爆竹) 的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距离。
50.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 决定。
51.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形式中,(行政责任) 在追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方式中运用最多。
52.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53. 事故调查组的(法定性) ,说明它是法定的工作机构,代表有关人民政府履行事故调查职责,相关单位和人员必须予以支持和配合。
54. 《安全生产法》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 ,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
55.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众多的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中唯一设定(民事责任) 的法律。
56. 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 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
57. 《安全生产法》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定的法律责任分别处以(、降职、撤职、罚款、拘留) 的行政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8.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 方可投入使用。
59. 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煤矿企业(不得) 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60.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煤矿企业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 管理。
61.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关于享有工伤保险和提起民事赔偿的说法,正确的是(、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可以依照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向本单位提出赔偿) 。
62. 《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 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3. 《安全生产法》规定,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15)日以下的拘留。
64. 《安全生产法》所确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充分体现了(强化) 监管的宗旨。
65.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费用由(生产经营单位)
承担。
66. 依据法的效力解释,《安全生产法》的效力是依据哪种原则设置的(属人原则与属地原则相结合) 。
67.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 煤矿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
68.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 。
69.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报告或者举报。
70.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 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71. 《安全生产法》规定,煤矿企业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72.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 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73.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 是安全生产的主体。
74. 《安全生产法》规定,煤矿企业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75. 《安全生产法》体现了(以人为本) 的理念,在赋予各种法律主体必要权利的同时设定其应尽的义务。
76.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要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必须有相应的资金保障,(安全投入) 是生产经营单位的“救命钱”。
77.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 确定。
78. 《安全生产法》规定,给予(拘留) 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
79. 《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 ,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80.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投入的保障主体是(董事会) 。
81.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 依法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
82.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当发现直接危及自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
83. 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该协议无效; 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给予罚款处罚) 。
84.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85. 依据《安全生产法》,全面负责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在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中处于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
86.( 工会) 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87. 事故调查报告应及时向(社会) 公布。
89. 《安全生产法》共计有7章(114)条。
90.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 规定。
91.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92. 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 )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93.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
94.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造成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 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95.职业病防治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
96.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者浓度应当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 。
97.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 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进行。
98.(用人单位 ) 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 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100.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 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 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01.职业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被检查单位应当(接受检查并予以支持配合 ) ,不得拒绝和阻碍。
102.各企业、事业单位对已确诊为尘肺的职工,(必须调离粉尘作业岗位 )。
103.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 训等费用( 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
104.严禁从事煤矿生产工作的人员有(癫痫病和精神分裂症 ) 患者。 105.个体防尘要求作业人员佩戴(防尘口罩 )和防尘安全帽。
106.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1期尘肺病患者每年复查(1 )次。 107.防尘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制定部门是(综合防尘)
108. 国际劳工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发起的全球消除尘肺病的规划,远期目标是到(2030 )年全球消除尘肺病。
109. 继消灭天花、脊髓灰质炎之后,全球倡导消灭的第三个疾病是(尘肺病 )
110.消除尘肺病的关键是(搞好防尘)
11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个体呼吸性粉尘检测,采、掘、剥工作面每(3) 个月测定1次。
11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个体呼吸性粉尘监测,每次每个采样工种先后采集 的有效样品不得少于(4)个。
113.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6 )个月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
114.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 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