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的科学内涵

新型城镇化的科学内涵及其实践意义

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在于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着眼农民,涵盖农村,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中国正在进行的新型城镇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不但是解决已经进城的几亿农民工及其家属享受公平待遇问题,而且对于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更是对世界历史有影响的的大事。

作为位于祖国西南部的集民族、边疆、山区、贫困“四位一体”的省份,云南省与全国同步实现新型城镇化,更是具有重大历史与现实意义的壮举。

一、影响世界的重大意义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曾说,21世纪初期对世界影响最大的两件事,一个是新技术革命,另一个是中国的城市化。中国这场预计未来20年内由3亿农民移居城市的新型城镇化带来的变革,将为中国转向以消费为主导的经济增长、提振世界需求释放巨大动能。

(一)我国的城镇化能够使地球上十几亿人迈入现代化行列,这本身就是对人类历史发展的巨大贡献。

中国人口占世界人口的近1/4,中国的稳定和发展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重要力量。从全球范围来看,中国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在实现社会公平、自然资源消耗、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等方面都起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的作用。马克思曾深刻指出:“一个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劳动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导致商业劳动同工业劳动的分离。同时,由于这些不同部门内部的分工,共同从事某种劳动的个人之间又形成不同的分工。这种种分工的相互关系取决于农业劳动、工业劳动和商业劳动的经营方式(父权制、奴隶制、等级、阶级)。在交往比较发达的条件下,同样的情况也会在各民族间的相互关系中出现。”我们总结了建国后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摒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道路,牢牢抓住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正确路线,终于实现了国际的和平崛起。中国的和平崛起是以发展不同规模、不同层次、不同水平的利益共同体为基础的,具有全方位性和开放性,不以任何国家的衰败为前提。中国顺应历史发展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及时调整和转变发展战略,抓住发展战略机遇期,积极参与世界分工与竞争,不断发挥自身优势,朝实现国家的现代化目标不断前进,使14亿多的人民生活初步实现小康,国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这本身就是对人类历史的巨大贡献。

(二)中国坚持走新型城市化道路,为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 中国曾经遭受西方列强的残酷剥削和掠夺,人民生活痛苦不堪,城市化和现代化只是不能实现的梦想。新中国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转变而来,是在一个非常差的底子上,而且是在常年战争的废墟上开始建设的。这一点与许多当年也是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国家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发源于欧洲的工业革命向全球的扩张,是现代世界演进的方向,异质的其他民族除了调整自身,很难抵抗得住这种文明形态的挑战。于是,无论出于被动还是主动,欧洲之外的民族,最终都被卷入了世界历史的进程。而随着现代经济社会科技的发展和发展中国家的崛起,世界的演进越来越呈现出新的特征,五彩缤纷文明之间的互动改变了单一化的趋势。历史逐渐由其最初的欧美主义特征,而越来越趋向世界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东方的复兴,成功实现了向现代社会和现代文明的转型,从世界的边缘渐渐向世界中心接近,日益共享人类一切文明的价值和发展的权利。中国的经济社会逐渐融入世界体系之中,正在成为多元化世界的重要一极。

发展中国家根据自己的历史、人口、资源基础和外部环境,坚持结合国情走自己的发展道路,是后发展国家的最优选择。发展中国家应当坚决维护本国的利益,坚持文化、文明和发展道路的多样性,既不能盲目追随某种在其他国家取得成功的发展模式,也不能违背世界城镇化的一般规律,要正视自身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兴利除弊,加强国际合作与协调,吸取一切人类发展的优秀成果,开发利用国际资源与市场,为自己所用。鉴于中国和发展中国家的许多相似性、共同性,中国现代化和城镇化的经验,给其他发展中国家树立了可以借鉴的经验。

(三)中国新型城市化道路中创造的一系列发展理论和发展理念是对人类发展理论的新贡献。

实践需要理论指导,城镇化需要科学的理论指导。西方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著名的现代化理论,其中涉及城镇化的理论就有城市带动农村理论,城乡二元经济理论,农民进城的城市拉动和农村推动理论,城市城镇的比较效益、规模效益和聚集效益等等,卓有成效地指导了城市化发展。在中国城市化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已经创造出许多新鲜经验,并检验了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真理性认识。例如,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的有机统一;坚持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和平发展等都是中国人民在艰苦的探索中找到的符合我国国情、经过实践检验的科学理论。广大后发展国家在探索本国的城市化城镇化和现代化道路中,在总结自己的发展经验时,中国道路和中国经验都为它们确立了一个可资借鉴的新榜样、新坐标,具有相当的现实意义。

二、新型城镇化对我国发展的重大意义

新型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大战略和历史性任务,是扩大内需的长期动力和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火车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从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迈进的“王牌”引擎。努力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将为我国赢得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发挥的巨大空间。要看到,在十几亿人口的大国推进城镇化,进而实现现代化,在人类历史上没有先例可循。有序引导这个宏伟进程,也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和政府行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我们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基本国情出发,借鉴国际经验,稳步推进这一历史进程。

(一)推进新型城镇化是顺应世界各国实现现代化的普遍规律,加快实现我国现代化的理性选择。

以城镇化和工业革命为代表的近代史告诉我们,一国特别是大国要成功实现现代化,在推进工业化的同时,必须同步推进城镇化。世界发达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都有过城市化城镇化较快推进的时期,而且这个时期往往也是工业化较快推进的时期。特别是二战后德国和日本正是抓住了现代化发展阶段的历史性机遇,快速推进城市化城镇化进程,并最终完成了城市化城镇化任务。一些国际组织常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化率、三次产业结构、城市化率等指标衡量一国的发展水平。如,日本城市化率曾由1950年的37.5%猛增到1955年的56.3%,城市化率5年上升18.8个百分点,年均提高3.766个百分点。根据联合国2012年4月份发布的《世界城市化展望》,从2011年到2050年,世界城镇人口将从现在的36.3亿增加到62.5亿,城市化率由52.08%提高到67.13%,其

中较发达地区将提高到86.26%,而欠发达地区也将提高到64.08%。我国要实现从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迈进,必须自觉遵循城市化城镇化发展的规律的内在要求,努力推进新型城镇化,进而实现国家的现代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稳步发展,2013年,全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53.73%,云南省达到40.48%。但总的来看,我国特别是云南省城镇化水平与工业化水平相比,仍明显滞后,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而且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据统计,发达国家城市化率一般已接近或高于80%,人均收入与我国相近的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周边国家,城市化率也在60%以上。而且,现有的城市化城镇化还明显带有传统城镇化的特征,制约着我国国内需求的扩大,影响着产业结构的升级,也是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的重要原因。因此,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是实现现代化必然选择。

(二)推进新型城镇化是自觉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建设经济强国的必之路。

城镇化的发展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这些规律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尊重它,按照它办事,就能促进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违背它必将受到惩罚。纵观世界城镇化历史,欧美等一些发达国家之所以成为大家公认的强国,无不是遵循了城镇化发展规律;而不少发展中国家之所以染上了“城市病”,无一不是违背了城镇化发展规律。

关于城镇化发展的规律,并不是某些人主观杜撰,而是从大量发展历史事实与数据中概括出来。例如城镇化发展的阶段性规律,即把城镇化发展分为3个阶段:即1750~1850年为城镇化的初兴阶段,或起步阶段;1851~1950年为城镇化的局部发展阶段,或城镇化高速发展阶段;1951年至今为城镇化的普及阶段,或城镇化成熟阶段。在成熟阶段,城镇化发展速度迅猛,造成城镇人口过度膨胀、城镇居民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下降,从而导致人口向城郊迁移,引起商业衰退,而城镇人口进入饱和状态,经调适后,城镇化进程又呈健康发展趋势。

当前,我国已进入城镇化发展的加速时期。要抓住世界城镇化的历史性机遇,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从提升国家综合实力、建设经济强国的角度来看,稳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经过20年使我国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基本完成城镇化任务,建设经济强国,则是必须的,可行的。

(三)新型城镇化将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城镇化是一种世界性的社会经济现象。按照多数学者的解释,城镇化是乡村分散的人口、劳动力和非农业经济活动不断进行空间的聚集而逐渐转化为城市城镇的经济要素,城市城镇相应地成长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的过程。城市城镇所具有的比较效益、规模效益、聚集效益和均衡效益等四大效益,为城市城镇的形成、发展乃至国家的发展提供了经济动力。

比较效益是建立在分工基础上的贸易比较优势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也就是说,农业比较效益低于二、三产业,它是城市城镇形成的第一原动力。比较效益的存在为市场交换提供了可能,于是就为另一类专业分工──商业服务业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规模效益是城市城镇形成的又一基本力量,规模较大的城市城镇其基础设施可以实现共建共享,为人口和经济活动的地理集中提供了市场动力。企业、人口的空间集中不仅可以节约运输、洽谈等交易费用,而且可以产生诸如道路、排水系统、管理等方面的规模经济,从而降低经济社会活动的成本。

聚集效益则为城市城镇的形成提供了直接推动力,它是多样化的厂商、居民及相关组织单位得以聚集、推动城市城镇形成并使之不断扩张的根本力量。众多具有不同偏好的居民的存在,会减少需求波动给生产者造成的损失,众多的社会经济活动可以给具有不同工作能力的居民提供多种就业机会。地域上的聚集会产生互补利益,人口、企业及相关社会经济活动的空间集中,大大便利了信息交换和技术扩散,同时也刺激着新知识、新观念、新理论的产生。正是由于这些集聚效益,人口、企业不断地趋于空间上的集中,从而推动了城市城镇的形成、发展和扩大。城镇化带来人力资本和信息知识聚集,促进市场竞争、技术创新和改善管理,有利于提高资源集约利用,降低工业排放,实现低碳、绿色发展。城镇化的规模效应将大幅度减少资源消耗,有利于对污染进行集中治理,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均衡效益是指促进经济实现资源配置合理化、推动区域经济更协调地增长。城镇化进程不只是城市人口比例的提高,还是社会资源空间配置优化的过程,它将带来城镇体系的完善和城镇分布格局的转变。意味着将有更多的中小城市和城镇发展起来,构成一个比例更为协调的城市体系。城市分布格局的转变意味着城市城镇的分布将更合理地实现资源的空间配置。这两个方面的变化将使经济实现资源配置合理化、推动区域经济更快地增长,并有利于产业布局合理化和产业结构高级化。

(四)新型城镇化有助于推动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2007年,世界银行《东亚经济发展报告(2007)》首次提出了“中等收入陷阱”(MiddleIncomeTrap)的概念,基本涵义是指:即鲜有中等收入的经济体成功地跻身为高收入国家,这些国家往往陷入了经济增长的停滞期,既无法在工资方面与低收入国家竞争,又无法在尖端技术研制方面与富裕国家竞争。具体的“中等收入陷阱”是指当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达到中等水平后,由于不能顺利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导致经济增长动力不足,最终出现经济停滞的一种状态。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2010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400美元,已经进入中等收入偏上国家的行列。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是发展中国家,多数都存在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问题。像巴西、阿根廷、墨西哥、智利、马来西亚等,在20世纪70年代均进入了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但直到2007年,这些国家仍然挣扎在人均GDP3000至5000美元的发展阶段,并且见不到增长的动力和希望。

“中等收入陷阱”的另一大诱因是社会风险,即没有实现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导致一系列民生问题和社会矛盾,进而影响经济增长。近年来,由于社会事业与经济建设不匹配,居民收入增长赶不上GDP增长,民生改善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百姓普遍感觉“国强民不富”“幸福指数不够高”的问题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

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必须不断缩小贫富差距,做大蛋糕,也要分好蛋糕;鼓励“先富”,更须实现“共富”。当然,“先富”带动“后富”,并不是也不能“杀富济贫”,而只能通过社会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使之增加收入的途径。新型城镇化可以形成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提高劳动力的工资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同时,城市服务产业也是培育中产阶级或者中等收入人群最重要的产业载体,印度就是通过发展服务业使中产阶级数量在20年里增加了4倍,达到2.5亿人。

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新型城镇化,一方面就是要进一步激发经济活力,扩大内需,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做大蛋糕;另一方面就是要消除阻碍农民工变为市民的户籍、社保等障碍;保持就业的持续扩大,尤其着力解决大学毕业生技能与市场需求不匹配的问题,以及农民工等群体的就业问题,实现“先富”带动“共富”, 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五)新型城镇化是统筹城乡发展、消除城乡社会经济“二元结构”的根本出路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一般是指以社会化生产为主要特点的城市经济和以小农生产为主要特点的农村经济并存的经济结构。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主要表现为:城市经济以现代化的大工业生产为主,而农村经济以典型的小农经济为主;城市的道路、通信、卫生和教育等基础设施发达,而农村的基础设施落后;城市的人均消费水平远远高于农村;相对于城市,农村人口众多等。这种状态既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结构存在的突出矛盾,也是这些国家相对贫困和落后的重要原因。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是要实现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经济结构的转换。

为解决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问题,国家正在实施在城镇化进程中统筹城乡发展战略。要消除城乡差别,纠正城乡失衡,不仅要清除不合理的制度,解决制度不公和失当的问题,也要进行制度创新,解决制度无力和失效问题。只有公正而有效的制度才能为城乡协调发展提供根本性的保障。从目前来看,最首要的任务就是必须消除城乡之间在居住、就业、社保、教育、医疗、税收、财政和金融等等方面不公平和二元化的政策和制度,实现政策的统一和制度的公平。

同时也要看到,城镇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村人口逐步向城镇转移,农村居民人均占有资源量会相应增加,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商品化率,增加农民收入。减少农村人口,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市场化水平,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市经济实力的提升,可以增强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能力,有利于改善农村面貌,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解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问题,必须依赖城镇化。按我们的调查,影响农民收入水平的关键因素,是农民的有效工作日的长短和农民的受教育水平。农民的有效工作日又决定于农民的专业化程度和农民的经营规模。归根结底,我们要靠农村大量人口转移来解决农民的专业化问题和经营规模扩大问题。按我们的测算,在目前已经有2.5亿多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和城镇的基础上,我国农村的隐形失业率仍然接近30%。农民收入总量低,但日工资单价并不是很低。目前,我国农业劳动者的日报酬单价仅仅比城市平均工资低30%左右,还略高于城市服务业平均工资水平。这个道理说明,要让农民收入增长,就必须让农民忙起来,必须让农民参与市场分工体系。只有大量农民进入城市从事非农生产,这个目标才能实现。

城镇化有利于解决二元经济体制,实现城乡经济统筹发展。改革开放30年成就举世瞩目,逐步破除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综合国力大大提高,广大农村也发生了深刻变化。但在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还有一个大的问题尚未解决,就是对于几十年来形成的城乡二元体制的改革相对滞后,甚至可以说这30年来,基本上没有触动城乡二元体制,因为农村家庭承包制是在维持城乡二元体制的前提下推行的。城乡二元体制改革的滞后,增加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的难度。“十一五”规划指出:“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到现在已经20年了,再不着手破除城乡二元体制,不仅阻碍农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而且还会使城乡收入差距继续扩大,使广大“农民工”不得不徘徊在城乡之间。

(六)以推进新型城镇化带动区域协调发展

城镇化是带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近现代以来,凡是发展较快的国家大都是沿海国家,其发展的规律是首先从该国沿海地区开始,然后沿着内河向内地延伸,同时生产要素和人口在空间上合理聚集。我国经济发展也经历了类似的情况。改革开放30多年来,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地区率先开放发展,在形成外向型经济格局的同时,形成了人口经济集聚程度较高的城市群,有力地带动了东部沿海地区的迅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增长极。但也要看到,在东部地区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区域经济发展的差距有所扩大,中西部地区发展相对滞后,一个重要表现就在于中西部地区城镇化水平相对滞后。中国区域发展不平衡,一定意义上讲,也是城镇化发展不平衡带来的。中西部地区发展相对滞后,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中西部地区城镇化相对滞后。据《中国西部经济发展报告(2013)》指出,2012年末全国城镇化率为52.57%;其中东、中、西部地区城镇化率分别为56.4%、53.4%、44.9%。通过推动中西部地区城镇化加快发展,带动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是解决区域协调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

经济结构深刻变化,最终要体现在空间结构的变化上。城镇化是生产要素在区域空间合理积聚的过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必须以城镇化为载体。未来30年,中西部崛起城镇化仍是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长的火车头。中西部地区很多地方城镇化发展不足,产业发展的空间较大,为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提供了良好条件。在那些发展条件好、环境容量大的

中西部地区,可通过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做好承接东部转移来的产业和人口。

在城镇化进程中,要把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作为重点。在中西部地区,以县城为基础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在东部沿海地区,把有条件的中心镇发展成中小城市,与大城市和现有中小城市形成有序分工、优势互补的空间布局。这既可以形成并发挥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又能避免城镇过于分散造成的土地浪费,还可以避免一些特大城市过于膨胀造成的“城市病”。

从国际经验看,城市群是城市化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城市群可以通过现代交通网络,把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联结起来,促进不同规模的城市和小城镇共同发展。所以,要坚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逐步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

(七)新型城镇化是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条件。

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城镇化带动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带来消费需求的大幅增加,同时还产生庞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住房建设等投资需求。 城镇化带来人们生活方式改变,带动消费需求将从“吃穿用”转变到“住行学”,推动消费结构和消费方式升级。

推进城镇化有利于为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和持久的动力。市场消费需求是经济发展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推动力量。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势头,必须大力开拓市场、扩大需求、促进消费。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商品供给充裕。但由于绝大部分商品的供给已满足或超过市场需求,市场约束加大。特别是近几年来,国内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制约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必须继续坚持培育和扩大内需。在目前情况下,推进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有效途径之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可以扩大城市的投资和消费需求,有力拉动经济增长。当前农村消费水平低是国内需求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农村存在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农村消费水平低,主要是农村增收渠道少,农民增收困难。如果城镇化发展了,农民收入来源增多了,农民就可以随着收入的增加而提高消费水平,把农村潜在的市场变成现实的消费需求。因此,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必将进一步开拓城乡市场,扩大消费需求,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

我国城镇化蕴含着巨大的内需空间。据有关部门预测,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还能持续相当长时间,到2030年,城镇化率将达到65%左右,各类城镇将新增3亿多人口,这将为扩大消费和投资需求提供强大、持久的动力。一是城镇化可以有效扩大城市消费群体,增加居民消费。据统计,2008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3661元,城关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8869元,地级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0599元,36个大中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4326元。这表明从乡村到城市,居民消费明显增加。二是城镇化可以提高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农村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有助于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农民消费水平具有明显效果。三是城镇化可以有力拉动投资需求。城镇人口的增加,可以带来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等多方面投资需求。从更广阔的视角来看,在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全球市场需求相对短缺,由城镇化带来的国内市场扩大,不仅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其产生的巨大需求,有可能成为我国与主要发达国家互利合作的重要条件。

城镇化有利于提高消费率,解决投资与消费结构的失衡问题。“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未来五年要将居民消费率提高2%-3%。问题是提高哪部分人的消费率?从结构分析,我国最终消费率主要呈现两个下降特点:一是在全社会消费中,政府消费率相对保持平稳,居民消费率下降幅度较大。统计数据显示,1978年到2010年间,我国最终消费率由62.1%下降到47.4%。其中,政府消费率由21.4%上升到28.7%,居民消费率由78.6%下降到71.3%;二是在居民消费中,城镇居民消费率相对平稳,农村居民消费率下降。统计数据显示,1978年到2010年间,城镇居民消费率从73.9%上升到76.8%,农村居民消费率从62.1%下降到23.2%。可见,我国农村居民消费率的持续快速下降,是我国居民消费率乃至最终消费率持续下降的重要原因。可以说,中国经济结构优化的瓶颈是农村居民的消费。刘易斯二元经济模型指出,只有当城市工业部门扩张到能够完全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时候,工资才会增加。上个世纪90年代,也有专家指出:“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的重要论点。而城镇化一方面能够将农民转化成市民,通过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来提高我国农村居民的消费率;另一方面,城镇化的发展,可增加对农产品或农产品加工品的需求,这可以稳定或提高农产品的价格,提高农民收入。

城镇化有利于提高第三产业,解决产业结构失衡问题。印度经济学家撒克将工业化定义为“脱离农业的结构转变,即农业部门在国民收人中的比重下降,制造业和服务业

份额上升”。工业化过程实质上就是产业结构变化的过程。国际经验表明,凡是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一致的国家, 在工业化过程中,产业结构的转变都采取梯度转换模式。

(八)推进新型城镇化既是解决城镇化自身问题的基本途径,也是解决经济社会问题的重要出路。

从整体上看,我国城镇化依然滞后,也出现了类似城市病的苗头和各种问题,并导致了其他社会经济问题的产生。在城镇化发展进入关键阶段之际,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就是唯一正确选择。

首先,继续保持一定的城镇化速度,是尽快改变城镇化滞后状态的需要。无论是从城市化与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还从国际比较的角度,我国城镇化水平都是滞后的[15]。城镇化滞后会带来一系列严重的问题,需要通过继续保持一定的城镇化速度,尽快改变城镇化滞后状态才能得到解决。

其次,推进新型城镇化是解决城镇化问题的需要。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的城镇化基本上是比较健康的,但是,也的确局部存在几种值得反思的属于病态城镇化倾向的不良现象,如半城镇化、被城镇化、“贵族化”城镇化和“大跃进”城镇化等现象。此外,由于缺乏有效措施和调控机制,在城镇化宏观整体布局上,还存在着大城市过度集聚、小城镇发展无序,地区发展失衡、城市之间的关系不协调等问题。这些问题虽然还没有发展为严重的城市病,但如果不采取科学的城镇化战略,尽早预防和治理,就很可能积重难返,无法根治。

第三,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还有利于城镇化问题带来的各种经济社会问题的解决。城镇化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其他各种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例如,由于半城镇化造成了我国数量庞大农业转移人口和日益严重的农民工问题;再如,由于城市偏向政策和城乡要素难以自由流动,造成的城乡收入差距过大,出现的双二元结构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由于城镇化滞后、城镇化质量不高造成的,也必须依靠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才能解决。

(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城市基础设施落后是影响城镇化进程的重要制约因素,也是一些人主张限制农村人口流入城市的基本理由。由于长期忽视城镇化的意义与作用,我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畸

形发展,城镇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城市基础设施,特别是社会性基础设施严重被忽视,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欠账严重,中小城市的供电、供水、供气、排水等设施多数不能满足需要。近几年,各级政府虽加大了基础设施投资力度,但“面子”工程居多,地下工作未受到应有的重视。一大批小城镇中无供水设施或者缺乏污水处理设施。城市地铁是现代城市快速公交的最有效手段,但我国只有少数城市拥有地铁。在工业制成品普遍出现相对剩余时,一些中小城市基础设施仍处于“短缺”状态。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生产、生活最基本的承载体,也是城市经济体系中重要的产业部门,对于城市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城市基础设施包括能源系统、水源与给排水系统、交通运输系统、邮电通讯系统、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和防灾系统,还包括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部门,如此种种,与城市人民生活息息相关,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因此,加大力度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不仅能够提高城市人民的生产和生活质量,还能够吸纳更多的劳动力,使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市找到适合他们做的比较稳定的工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覆盖面大,市场主体参与度高,政府、企业和市民都有相当高的积极性,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能迅速取得启动经济、扩大内需的效果。

新型城镇化的科学内涵及其实践意义

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在于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着眼农民,涵盖农村,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中国正在进行的新型城镇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不但是解决已经进城的几亿农民工及其家属享受公平待遇问题,而且对于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更是对世界历史有影响的的大事。

作为位于祖国西南部的集民族、边疆、山区、贫困“四位一体”的省份,云南省与全国同步实现新型城镇化,更是具有重大历史与现实意义的壮举。

一、影响世界的重大意义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经济学家约瑟夫·斯蒂格利茨曾说,21世纪初期对世界影响最大的两件事,一个是新技术革命,另一个是中国的城市化。中国这场预计未来20年内由3亿农民移居城市的新型城镇化带来的变革,将为中国转向以消费为主导的经济增长、提振世界需求释放巨大动能。

(一)我国的城镇化能够使地球上十几亿人迈入现代化行列,这本身就是对人类历史发展的巨大贡献。

中国人口占世界人口的近1/4,中国的稳定和发展是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重要力量。从全球范围来看,中国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在实现社会公平、自然资源消耗、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等方面都起着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重要的作用。马克思曾深刻指出:“一个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劳动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分工的进一步发展导致商业劳动同工业劳动的分离。同时,由于这些不同部门内部的分工,共同从事某种劳动的个人之间又形成不同的分工。这种种分工的相互关系取决于农业劳动、工业劳动和商业劳动的经营方式(父权制、奴隶制、等级、阶级)。在交往比较发达的条件下,同样的情况也会在各民族间的相互关系中出现。”我们总结了建国后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摒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道路,牢牢抓住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正确路线,终于实现了国际的和平崛起。中国的和平崛起是以发展不同规模、不同层次、不同水平的利益共同体为基础的,具有全方位性和开放性,不以任何国家的衰败为前提。中国顺应历史发展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及时调整和转变发展战略,抓住发展战略机遇期,积极参与世界分工与竞争,不断发挥自身优势,朝实现国家的现代化目标不断前进,使14亿多的人民生活初步实现小康,国民文明素质不断提高,这本身就是对人类历史的巨大贡献。

(二)中国坚持走新型城市化道路,为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 中国曾经遭受西方列强的残酷剥削和掠夺,人民生活痛苦不堪,城市化和现代化只是不能实现的梦想。新中国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转变而来,是在一个非常差的底子上,而且是在常年战争的废墟上开始建设的。这一点与许多当年也是殖民地和半殖民地的国家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发源于欧洲的工业革命向全球的扩张,是现代世界演进的方向,异质的其他民族除了调整自身,很难抵抗得住这种文明形态的挑战。于是,无论出于被动还是主动,欧洲之外的民族,最终都被卷入了世界历史的进程。而随着现代经济社会科技的发展和发展中国家的崛起,世界的演进越来越呈现出新的特征,五彩缤纷文明之间的互动改变了单一化的趋势。历史逐渐由其最初的欧美主义特征,而越来越趋向世界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东方的复兴,成功实现了向现代社会和现代文明的转型,从世界的边缘渐渐向世界中心接近,日益共享人类一切文明的价值和发展的权利。中国的经济社会逐渐融入世界体系之中,正在成为多元化世界的重要一极。

发展中国家根据自己的历史、人口、资源基础和外部环境,坚持结合国情走自己的发展道路,是后发展国家的最优选择。发展中国家应当坚决维护本国的利益,坚持文化、文明和发展道路的多样性,既不能盲目追随某种在其他国家取得成功的发展模式,也不能违背世界城镇化的一般规律,要正视自身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兴利除弊,加强国际合作与协调,吸取一切人类发展的优秀成果,开发利用国际资源与市场,为自己所用。鉴于中国和发展中国家的许多相似性、共同性,中国现代化和城镇化的经验,给其他发展中国家树立了可以借鉴的经验。

(三)中国新型城市化道路中创造的一系列发展理论和发展理念是对人类发展理论的新贡献。

实践需要理论指导,城镇化需要科学的理论指导。西方在长期发展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著名的现代化理论,其中涉及城镇化的理论就有城市带动农村理论,城乡二元经济理论,农民进城的城市拉动和农村推动理论,城市城镇的比较效益、规模效益和聚集效益等等,卓有成效地指导了城市化发展。在中国城市化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已经创造出许多新鲜经验,并检验了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真理性认识。例如,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的有机统一;坚持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和平发展等都是中国人民在艰苦的探索中找到的符合我国国情、经过实践检验的科学理论。广大后发展国家在探索本国的城市化城镇化和现代化道路中,在总结自己的发展经验时,中国道路和中国经验都为它们确立了一个可资借鉴的新榜样、新坐标,具有相当的现实意义。

二、新型城镇化对我国发展的重大意义

新型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大战略和历史性任务,是扩大内需的长期动力和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火车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从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迈进的“王牌”引擎。努力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将为我国赢得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发挥的巨大空间。要看到,在十几亿人口的大国推进城镇化,进而实现现代化,在人类历史上没有先例可循。有序引导这个宏伟进程,也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和政府行政能力的重大考验。我们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从基本国情出发,借鉴国际经验,稳步推进这一历史进程。

(一)推进新型城镇化是顺应世界各国实现现代化的普遍规律,加快实现我国现代化的理性选择。

以城镇化和工业革命为代表的近代史告诉我们,一国特别是大国要成功实现现代化,在推进工业化的同时,必须同步推进城镇化。世界发达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都有过城市化城镇化较快推进的时期,而且这个时期往往也是工业化较快推进的时期。特别是二战后德国和日本正是抓住了现代化发展阶段的历史性机遇,快速推进城市化城镇化进程,并最终完成了城市化城镇化任务。一些国际组织常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化率、三次产业结构、城市化率等指标衡量一国的发展水平。如,日本城市化率曾由1950年的37.5%猛增到1955年的56.3%,城市化率5年上升18.8个百分点,年均提高3.766个百分点。根据联合国2012年4月份发布的《世界城市化展望》,从2011年到2050年,世界城镇人口将从现在的36.3亿增加到62.5亿,城市化率由52.08%提高到67.13%,其

中较发达地区将提高到86.26%,而欠发达地区也将提高到64.08%。我国要实现从经济大国向经济强国迈进,必须自觉遵循城市化城镇化发展的规律的内在要求,努力推进新型城镇化,进而实现国家的现代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稳步发展,2013年,全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到53.73%,云南省达到40.48%。但总的来看,我国特别是云南省城镇化水平与工业化水平相比,仍明显滞后,不仅远低于发达国家,而且也低于世界平均水平。据统计,发达国家城市化率一般已接近或高于80%,人均收入与我国相近的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周边国家,城市化率也在60%以上。而且,现有的城市化城镇化还明显带有传统城镇化的特征,制约着我国国内需求的扩大,影响着产业结构的升级,也是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的重要原因。因此,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是实现现代化必然选择。

(二)推进新型城镇化是自觉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建设经济强国的必之路。

城镇化的发展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这些规律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尊重它,按照它办事,就能促进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违背它必将受到惩罚。纵观世界城镇化历史,欧美等一些发达国家之所以成为大家公认的强国,无不是遵循了城镇化发展规律;而不少发展中国家之所以染上了“城市病”,无一不是违背了城镇化发展规律。

关于城镇化发展的规律,并不是某些人主观杜撰,而是从大量发展历史事实与数据中概括出来。例如城镇化发展的阶段性规律,即把城镇化发展分为3个阶段:即1750~1850年为城镇化的初兴阶段,或起步阶段;1851~1950年为城镇化的局部发展阶段,或城镇化高速发展阶段;1951年至今为城镇化的普及阶段,或城镇化成熟阶段。在成熟阶段,城镇化发展速度迅猛,造成城镇人口过度膨胀、城镇居民生活质量和环境质量下降,从而导致人口向城郊迁移,引起商业衰退,而城镇人口进入饱和状态,经调适后,城镇化进程又呈健康发展趋势。

当前,我国已进入城镇化发展的加速时期。要抓住世界城镇化的历史性机遇,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从提升国家综合实力、建设经济强国的角度来看,稳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经过20年使我国城镇化水平达到70%左右,基本完成城镇化任务,建设经济强国,则是必须的,可行的。

(三)新型城镇化将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城镇化是一种世界性的社会经济现象。按照多数学者的解释,城镇化是乡村分散的人口、劳动力和非农业经济活动不断进行空间的聚集而逐渐转化为城市城镇的经济要素,城市城镇相应地成长为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的过程。城市城镇所具有的比较效益、规模效益、聚集效益和均衡效益等四大效益,为城市城镇的形成、发展乃至国家的发展提供了经济动力。

比较效益是建立在分工基础上的贸易比较优势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也就是说,农业比较效益低于二、三产业,它是城市城镇形成的第一原动力。比较效益的存在为市场交换提供了可能,于是就为另一类专业分工──商业服务业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规模效益是城市城镇形成的又一基本力量,规模较大的城市城镇其基础设施可以实现共建共享,为人口和经济活动的地理集中提供了市场动力。企业、人口的空间集中不仅可以节约运输、洽谈等交易费用,而且可以产生诸如道路、排水系统、管理等方面的规模经济,从而降低经济社会活动的成本。

聚集效益则为城市城镇的形成提供了直接推动力,它是多样化的厂商、居民及相关组织单位得以聚集、推动城市城镇形成并使之不断扩张的根本力量。众多具有不同偏好的居民的存在,会减少需求波动给生产者造成的损失,众多的社会经济活动可以给具有不同工作能力的居民提供多种就业机会。地域上的聚集会产生互补利益,人口、企业及相关社会经济活动的空间集中,大大便利了信息交换和技术扩散,同时也刺激着新知识、新观念、新理论的产生。正是由于这些集聚效益,人口、企业不断地趋于空间上的集中,从而推动了城市城镇的形成、发展和扩大。城镇化带来人力资本和信息知识聚集,促进市场竞争、技术创新和改善管理,有利于提高资源集约利用,降低工业排放,实现低碳、绿色发展。城镇化的规模效应将大幅度减少资源消耗,有利于对污染进行集中治理,促进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均衡效益是指促进经济实现资源配置合理化、推动区域经济更协调地增长。城镇化进程不只是城市人口比例的提高,还是社会资源空间配置优化的过程,它将带来城镇体系的完善和城镇分布格局的转变。意味着将有更多的中小城市和城镇发展起来,构成一个比例更为协调的城市体系。城市分布格局的转变意味着城市城镇的分布将更合理地实现资源的空间配置。这两个方面的变化将使经济实现资源配置合理化、推动区域经济更快地增长,并有利于产业布局合理化和产业结构高级化。

(四)新型城镇化有助于推动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2007年,世界银行《东亚经济发展报告(2007)》首次提出了“中等收入陷阱”(MiddleIncomeTrap)的概念,基本涵义是指:即鲜有中等收入的经济体成功地跻身为高收入国家,这些国家往往陷入了经济增长的停滞期,既无法在工资方面与低收入国家竞争,又无法在尖端技术研制方面与富裕国家竞争。具体的“中等收入陷阱”是指当一个国家的人均收入达到中等水平后,由于不能顺利实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导致经济增长动力不足,最终出现经济停滞的一种状态。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2010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4400美元,已经进入中等收入偏上国家的行列。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是发展中国家,多数都存在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问题。像巴西、阿根廷、墨西哥、智利、马来西亚等,在20世纪70年代均进入了中等收入国家行列,但直到2007年,这些国家仍然挣扎在人均GDP3000至5000美元的发展阶段,并且见不到增长的动力和希望。

“中等收入陷阱”的另一大诱因是社会风险,即没有实现经济社会同步发展,导致一系列民生问题和社会矛盾,进而影响经济增长。近年来,由于社会事业与经济建设不匹配,居民收入增长赶不上GDP增长,民生改善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百姓普遍感觉“国强民不富”“幸福指数不够高”的问题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

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必须不断缩小贫富差距,做大蛋糕,也要分好蛋糕;鼓励“先富”,更须实现“共富”。当然,“先富”带动“后富”,并不是也不能“杀富济贫”,而只能通过社会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使之增加收入的途径。新型城镇化可以形成更多的就业机会,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提高劳动力的工资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同时,城市服务产业也是培育中产阶级或者中等收入人群最重要的产业载体,印度就是通过发展服务业使中产阶级数量在20年里增加了4倍,达到2.5亿人。

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新型城镇化,一方面就是要进一步激发经济活力,扩大内需,保持较高的经济增长,做大蛋糕;另一方面就是要消除阻碍农民工变为市民的户籍、社保等障碍;保持就业的持续扩大,尤其着力解决大学毕业生技能与市场需求不匹配的问题,以及农民工等群体的就业问题,实现“先富”带动“共富”, 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五)新型城镇化是统筹城乡发展、消除城乡社会经济“二元结构”的根本出路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一般是指以社会化生产为主要特点的城市经济和以小农生产为主要特点的农村经济并存的经济结构。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主要表现为:城市经济以现代化的大工业生产为主,而农村经济以典型的小农经济为主;城市的道路、通信、卫生和教育等基础设施发达,而农村的基础设施落后;城市的人均消费水平远远高于农村;相对于城市,农村人口众多等。这种状态既是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结构存在的突出矛盾,也是这些国家相对贫困和落后的重要原因。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是要实现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向现代经济结构的转换。

为解决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问题,国家正在实施在城镇化进程中统筹城乡发展战略。要消除城乡差别,纠正城乡失衡,不仅要清除不合理的制度,解决制度不公和失当的问题,也要进行制度创新,解决制度无力和失效问题。只有公正而有效的制度才能为城乡协调发展提供根本性的保障。从目前来看,最首要的任务就是必须消除城乡之间在居住、就业、社保、教育、医疗、税收、财政和金融等等方面不公平和二元化的政策和制度,实现政策的统一和制度的公平。

同时也要看到,城镇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随着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农村人口逐步向城镇转移,农村居民人均占有资源量会相应增加,从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商品化率,增加农民收入。减少农村人口,可以提高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市场化水平,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城市经济实力的提升,可以增强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能力,有利于改善农村面貌,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解决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问题,必须依赖城镇化。按我们的调查,影响农民收入水平的关键因素,是农民的有效工作日的长短和农民的受教育水平。农民的有效工作日又决定于农民的专业化程度和农民的经营规模。归根结底,我们要靠农村大量人口转移来解决农民的专业化问题和经营规模扩大问题。按我们的测算,在目前已经有2.5亿多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和城镇的基础上,我国农村的隐形失业率仍然接近30%。农民收入总量低,但日工资单价并不是很低。目前,我国农业劳动者的日报酬单价仅仅比城市平均工资低30%左右,还略高于城市服务业平均工资水平。这个道理说明,要让农民收入增长,就必须让农民忙起来,必须让农民参与市场分工体系。只有大量农民进入城市从事非农生产,这个目标才能实现。

城镇化有利于解决二元经济体制,实现城乡经济统筹发展。改革开放30年成就举世瞩目,逐步破除了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综合国力大大提高,广大农村也发生了深刻变化。但在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还有一个大的问题尚未解决,就是对于几十年来形成的城乡二元体制的改革相对滞后,甚至可以说这30年来,基本上没有触动城乡二元体制,因为农村家庭承包制是在维持城乡二元体制的前提下推行的。城乡二元体制改革的滞后,增加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构建和谐社会的难度。“十一五”规划指出:“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到现在已经20年了,再不着手破除城乡二元体制,不仅阻碍农业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而且还会使城乡收入差距继续扩大,使广大“农民工”不得不徘徊在城乡之间。

(六)以推进新型城镇化带动区域协调发展

城镇化是带动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近现代以来,凡是发展较快的国家大都是沿海国家,其发展的规律是首先从该国沿海地区开始,然后沿着内河向内地延伸,同时生产要素和人口在空间上合理聚集。我国经济发展也经历了类似的情况。改革开放30多年来,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地区率先开放发展,在形成外向型经济格局的同时,形成了人口经济集聚程度较高的城市群,有力地带动了东部沿海地区的迅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增长极。但也要看到,在东部地区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区域经济发展的差距有所扩大,中西部地区发展相对滞后,一个重要表现就在于中西部地区城镇化水平相对滞后。中国区域发展不平衡,一定意义上讲,也是城镇化发展不平衡带来的。中西部地区发展相对滞后,一个重要表现就是中西部地区城镇化相对滞后。据《中国西部经济发展报告(2013)》指出,2012年末全国城镇化率为52.57%;其中东、中、西部地区城镇化率分别为56.4%、53.4%、44.9%。通过推动中西部地区城镇化加快发展,带动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是解决区域协调发展的一条有效途径。

经济结构深刻变化,最终要体现在空间结构的变化上。城镇化是生产要素在区域空间合理积聚的过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必须以城镇化为载体。未来30年,中西部崛起城镇化仍是中西部地区经济增长的火车头。中西部地区很多地方城镇化发展不足,产业发展的空间较大,为东部地区产业转移提供了良好条件。在那些发展条件好、环境容量大的

中西部地区,可通过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做好承接东部转移来的产业和人口。

在城镇化进程中,要把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建设作为重点。在中西部地区,以县城为基础积极发展中小城市;在东部沿海地区,把有条件的中心镇发展成中小城市,与大城市和现有中小城市形成有序分工、优势互补的空间布局。这既可以形成并发挥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又能避免城镇过于分散造成的土地浪费,还可以避免一些特大城市过于膨胀造成的“城市病”。

从国际经验看,城市群是城市化发展的一条重要途径。城市群可以通过现代交通网络,把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联结起来,促进不同规模的城市和小城镇共同发展。所以,要坚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逐步把城市群作为推进城镇化的主体形态。

(七)新型城镇化是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条件。

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城镇化带动大量农村人口进入城镇,带来消费需求的大幅增加,同时还产生庞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住房建设等投资需求。 城镇化带来人们生活方式改变,带动消费需求将从“吃穿用”转变到“住行学”,推动消费结构和消费方式升级。

推进城镇化有利于为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和持久的动力。市场消费需求是经济发展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推动力量。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势头,必须大力开拓市场、扩大需求、促进消费。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商品供给充裕。但由于绝大部分商品的供给已满足或超过市场需求,市场约束加大。特别是近几年来,国内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制约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必须继续坚持培育和扩大内需。在目前情况下,推进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有效途径之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可以扩大城市的投资和消费需求,有力拉动经济增长。当前农村消费水平低是国内需求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农村存在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农村消费水平低,主要是农村增收渠道少,农民增收困难。如果城镇化发展了,农民收入来源增多了,农民就可以随着收入的增加而提高消费水平,把农村潜在的市场变成现实的消费需求。因此,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必将进一步开拓城乡市场,扩大消费需求,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

我国城镇化蕴含着巨大的内需空间。据有关部门预测,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还能持续相当长时间,到2030年,城镇化率将达到65%左右,各类城镇将新增3亿多人口,这将为扩大消费和投资需求提供强大、持久的动力。一是城镇化可以有效扩大城市消费群体,增加居民消费。据统计,2008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3661元,城关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8869元,地级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0599元,36个大中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14326元。这表明从乡村到城市,居民消费明显增加。二是城镇化可以提高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农村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有助于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对增加农民收入和提高农民消费水平具有明显效果。三是城镇化可以有力拉动投资需求。城镇人口的增加,可以带来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等多方面投资需求。从更广阔的视角来看,在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全球市场需求相对短缺,由城镇化带来的国内市场扩大,不仅对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而且其产生的巨大需求,有可能成为我国与主要发达国家互利合作的重要条件。

城镇化有利于提高消费率,解决投资与消费结构的失衡问题。“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未来五年要将居民消费率提高2%-3%。问题是提高哪部分人的消费率?从结构分析,我国最终消费率主要呈现两个下降特点:一是在全社会消费中,政府消费率相对保持平稳,居民消费率下降幅度较大。统计数据显示,1978年到2010年间,我国最终消费率由62.1%下降到47.4%。其中,政府消费率由21.4%上升到28.7%,居民消费率由78.6%下降到71.3%;二是在居民消费中,城镇居民消费率相对平稳,农村居民消费率下降。统计数据显示,1978年到2010年间,城镇居民消费率从73.9%上升到76.8%,农村居民消费率从62.1%下降到23.2%。可见,我国农村居民消费率的持续快速下降,是我国居民消费率乃至最终消费率持续下降的重要原因。可以说,中国经济结构优化的瓶颈是农村居民的消费。刘易斯二元经济模型指出,只有当城市工业部门扩张到能够完全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时候,工资才会增加。上个世纪90年代,也有专家指出:“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的重要论点。而城镇化一方面能够将农民转化成市民,通过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来提高我国农村居民的消费率;另一方面,城镇化的发展,可增加对农产品或农产品加工品的需求,这可以稳定或提高农产品的价格,提高农民收入。

城镇化有利于提高第三产业,解决产业结构失衡问题。印度经济学家撒克将工业化定义为“脱离农业的结构转变,即农业部门在国民收人中的比重下降,制造业和服务业

份额上升”。工业化过程实质上就是产业结构变化的过程。国际经验表明,凡是工业化与城镇化协调一致的国家, 在工业化过程中,产业结构的转变都采取梯度转换模式。

(八)推进新型城镇化既是解决城镇化自身问题的基本途径,也是解决经济社会问题的重要出路。

从整体上看,我国城镇化依然滞后,也出现了类似城市病的苗头和各种问题,并导致了其他社会经济问题的产生。在城镇化发展进入关键阶段之际,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就是唯一正确选择。

首先,继续保持一定的城镇化速度,是尽快改变城镇化滞后状态的需要。无论是从城市化与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还从国际比较的角度,我国城镇化水平都是滞后的[15]。城镇化滞后会带来一系列严重的问题,需要通过继续保持一定的城镇化速度,尽快改变城镇化滞后状态才能得到解决。

其次,推进新型城镇化是解决城镇化问题的需要。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的城镇化基本上是比较健康的,但是,也的确局部存在几种值得反思的属于病态城镇化倾向的不良现象,如半城镇化、被城镇化、“贵族化”城镇化和“大跃进”城镇化等现象。此外,由于缺乏有效措施和调控机制,在城镇化宏观整体布局上,还存在着大城市过度集聚、小城镇发展无序,地区发展失衡、城市之间的关系不协调等问题。这些问题虽然还没有发展为严重的城市病,但如果不采取科学的城镇化战略,尽早预防和治理,就很可能积重难返,无法根治。

第三,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还有利于城镇化问题带来的各种经济社会问题的解决。城镇化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其他各种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例如,由于半城镇化造成了我国数量庞大农业转移人口和日益严重的农民工问题;再如,由于城市偏向政策和城乡要素难以自由流动,造成的城乡收入差距过大,出现的双二元结构等诸多问题,这些问题主要由于城镇化滞后、城镇化质量不高造成的,也必须依靠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才能解决。

(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城市基础设施落后是影响城镇化进程的重要制约因素,也是一些人主张限制农村人口流入城市的基本理由。由于长期忽视城镇化的意义与作用,我国的工业化和城镇化畸

形发展,城镇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城市基础设施,特别是社会性基础设施严重被忽视,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欠账严重,中小城市的供电、供水、供气、排水等设施多数不能满足需要。近几年,各级政府虽加大了基础设施投资力度,但“面子”工程居多,地下工作未受到应有的重视。一大批小城镇中无供水设施或者缺乏污水处理设施。城市地铁是现代城市快速公交的最有效手段,但我国只有少数城市拥有地铁。在工业制成品普遍出现相对剩余时,一些中小城市基础设施仍处于“短缺”状态。

城市基础设施是城市生产、生活最基本的承载体,也是城市经济体系中重要的产业部门,对于城市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城市基础设施包括能源系统、水源与给排水系统、交通运输系统、邮电通讯系统、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和防灾系统,还包括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部门,如此种种,与城市人民生活息息相关,是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因此,加大力度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不仅能够提高城市人民的生产和生活质量,还能够吸纳更多的劳动力,使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城市找到适合他们做的比较稳定的工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覆盖面大,市场主体参与度高,政府、企业和市民都有相当高的积极性,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能迅速取得启动经济、扩大内需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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