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管理制度汇编试行稿

关于试行人事相关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分厂(子公司)、部、室: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人事管理制度现状,行政中心人事室对部分人事管理制度进行了整理及修改,现将相关制度“试行稿”下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阅读,并根据《各类员工培训内容一览表》在一个月内对所辖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必须有《培训签到表》(员工必须亲自签到,严禁任何人代签)、《培训班记录表》,并在2009年10月15日之前将填写后的《培训签到表》、《培训班记录表》(附后)交人事室存档。如在一个月之内未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的,按每人5元进行罚款。

各类员工培训内容一览表

特此通知!

怀化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

200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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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 名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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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人员招聘管理制度 ................................................................................................ 4

人员配置需求表.............................................................................................. 9 人员配置需求完成情况表............................................................................ 10 入职手续办理流程........................................................................................ 11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 12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5 离职面谈表(辞职).................................................................................... 16 离职面谈表(辞退).................................................................................... 17 离职交接审批单............................................................................................ 18 员工工作交接表............................................................................................ 19 加班管理制度....................................................................................................... 20

加班审批表.................................................................................................... 24 加班工作完成情况表.................................................................................... 25 安排轮休通知单............................................................................................ 26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 27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申请单.................................................................... 30 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31 劳动合同书.................................................................................................... 32 师徒培训管理制度 .............................................................................................. 34

师徒培训协议................................................................................................ 35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 36

安全事故快报表............................................................................................ 40 工资构成管理制度 .............................................................................................. 41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 43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 44

怀化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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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招聘管理制度

为了很好的规范人员招聘流程,做到有矩可循,及时、按要求引进与岗位相适应的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分厂、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的人员引进,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执行。

第二条 各单位人员的招聘必须遵循以下流程:配置需求申请→招聘→面试→笔试→背景调查→入职手续办理→跟踪管理。

第三条 严禁各单位直接聘用人员上岗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自到岗之日起到办理入职手续之日间工资由批准上岗之人承担。

第四条 本制中的主管部门负责人指:各分厂总经理(厂长)、总公司各中心室主任,或各单位主管人事工作的负责人,本制度中未指明的都为正职人员,副职人员无权审批。

第五条 所有与公司发展相关的技术岗位、对人员需求量较大的岗位及在本地不易聘到与岗位相适应人员的必须常年招聘,不得因现无缺岗而停止招聘。

配置需求申请

第六条 用人单位因工作确需增加人员的,必须填写《人员配置需求表》(附后),报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七条 《人员配置需求表》是人力资源部门甄选人员的主要依据,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的人员必须对人员配置需求实行逐日登记、清理(见《人员配置需求完成情况表》,本表必须在Microsoft Excel中制作,以便随时统计。),及时招聘相关人员,满足公司需要。

第八条 为了使人力资源部门能尽快聘用与岗位相适应的人员,《人员配置需求表》中各项内容必须认真填写,未填写完毕的,人力资源部门有权要求重新填写。

第九条 凡是需要增加人员配置的,必须有具体的工作职责及具体的工作要求,严禁敷衍了事。

第十条 审批权限及流程:

A、 分厂(公司)生产部门主管级以下员工:主管部门负责人填写《人

员配置需求表》→分厂(公司)生产厂长(或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备案。

B、分厂(公司)其它部门主管级以下员工:主管部门负责人填写《人员配置需求表》→分厂(公司)总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备案。

C、总公司各中心室主管级以下员工:主管部门负责人填写《人员配置需求表》→总经理(含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D、 主管级以上员工:人力资源部门日常物色,有合适人员及时向总经理(含总经理)以上领导汇报并面谈。

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门接到《人员配置需求表》后,根据其工作职责及工

作现状,有权提出相关意见,并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

第十二条 用人部门必须提前7天向人力资源部门递交审批后的《人员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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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表》,以便及时采取招聘措施,满足生产、工作需要。

招聘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的人员在接到审批后的《人员配置需求表》,及时、认真填写《人员配置需求完成情况表》,并每天对所完成情况进行逐天登记。

第十四条 根据所需人员类型,人力资源部门综合讨论决定采取招聘途径,以及时满足生产需要。

第十五条 人员的招聘信息于当天在公司各注册招聘网站上发布(现有注册网站为www.0745job.com及www.hhrcw.com),扩大招聘信息覆盖面。

第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门保持招聘信息每天更新,以便本公司的招聘信息位于网页面最前沿,提高点击率。

第十七条 人员招聘到位后,用人部门不得因现有人员到位而放松人员面试工作,充分做好人员储备工作。

第十八条 招聘途径: A、 现场招聘:

地点:现主要集中在怀化市内的西部人才市场(星期六)及鹤城区

人力资源市场(星期三),如果有必要,可考虑到怀化市劳动力市场进行招聘(星期五)。

适用范围:招聘普工、电焊工、车工、文员、会计、设计员、各级

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等。

B、 委托招聘:

地点:西部人才市场、鹤城区人力资源市、怀化市劳动力市场、中

方县劳动力市场及怀化各私营职介中心。

适用范围:招聘普工、电焊工、车工、文员、会计、操作人员等等。 C、 网站招聘:

网站:www.0745job.com、www.hhrcw.com及其它临时性专业网站。 适用范围:招聘车工、文员、会计、设计员、各级管理人员等等。 D、 校园招聘:

地点:专职培训学校、怀化工业中专、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及省内其

它高等学院。

适用范围:招聘需要一定专业技术且对工作经验要求不高(或较难

找到有一定经验的)的个别岗位。

E、 内部招聘:

地点:公司内部

适用范围:能从公司内部进行调配的岗位。 F、 专场招聘:

地点:根据用工情况确定具体地点 适用范围:招聘普工等岗位。 G、 日常招聘:

地点:公司内部

适用范围:各岗位人员。 H、 亲友推荐:

地点:公司内部

适用范围:各岗位人员,尤其是普工及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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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猎取:

地点:各竞争单位

适用范围:高级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 J、 集中信息发布:

地点:各县城

适用范围:批量急需普工。

第十九条 各岗位招聘保证采取两种以上的途径进行招聘,以保证招聘效果,及时吸引与岗位适合的人员。

第二十条 各分公司(分厂)自行注册的招聘网站,但在注册当天将用户名、密码及网址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以便资源共主享。

第二十一条 总公司注册的招聘网站,人力资源部门应配合分公司(分厂)进行信息查询。

第二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所有应聘人员填写《员工应聘登记表》,本表中的各种信息必须填写完整。

面谈

第二十三条 应聘人员填写完《员工应聘登记表》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进行初步面谈,面谈内容如下:

A、 要求描述过去的具体工作内容; B、 了解其有何特长及社会背景;

C、 验证各种证件(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及职称证等); D、 询问与工作有关的工作经验;

E、 告知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职责及待遇。

第二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门面谈结束后,在双方达成意愿时,由负责招聘的人员送到与其工作技能相关岗位的主管处进行面试。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主管面试主要注重其实际操作技能的测试,并在当天将测试结果反馈到人力资源部门。

第二十六条 凡是欲录用人员,用人单位主管必须将具体岗位、到岗时间在面试结果中写清,严禁只写“同意试用”,而无具体岗位,如遇特殊情况应注明面谈协议工资。

笔试

第二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门针对相关岗位的性质,确定相关笔试试卷,试题以开发式问题为主,主要测试新进人员的处事能力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A、管理人员的试题以文件框形式出题,注重其处理问题能力及管理能力。 B、 仓管、文员注重电脑与事务处理能力。

第二十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监督其用人部门做好理论测试。

入职培训

第二十九条 入职培训主要采用自学的方式进行,在批量招聘员工时可进行集体培训。

第三十条 入职培训内容包括:生产安全、规章制度、企业发展概况、企业文化、请假制度及其它人事管理制度、员工奖惩细则、员工辞职及辞退规定、消防安全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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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门应保证新进人员至少接受30分钟以上的入职培训学习。各分公司(分厂)亦必须作好内容涉及岗位技能、设备操作、生产安全等各方面知识的新进人员入职培训。

第三十二条 入职培训教材由人力资源部门准备至少五份,并装订成册。

入职手续办理

第三十三条 未录取人员的《员工应聘登记表》由用人单位当天下午下班前送人力资源部门,必须将未录取的详细理由写在“复试结果”栏中,并作好安抚工作,严禁直接拒绝或使用其它过激的言辞,损坏公司形象。

第三十四条 同意录用人员的《员工应聘登记表》可由应聘人员直接带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门接到《员工应聘登记表》后,对有疑问的,要马上向相关人员了解,避免流失人才。

第三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门由负责招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具体办理流程见《入职手续办理流程》(附后)。

第三十七条 公司与新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至3个月,具体转正时间根据工作态度及能力而定。

第三十八条 新进人员须出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及职称证,其中身份证复印必须双面复印。所有证件加深复印,其中身份证、资格证、职称证一式两份,一份存入员工档案,一份集中存档。

第三十九条 办理入职手续时,新进人员资料首先在《入职开单》软件中录入基本信息,然后导出到Microsoft Excel中,并与原《员工花名册》合并。其中员工的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务必与身份证相符。

第四十条 《到职通知单》、《劳动合同》及《员工培训档案》在新进人员资料录入《入职开单》软件后直接从《入职开单》软件中打印出来,以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门用视频设备留下新进人员的电子照片,以便在对《入职开单》软件修改后,载入各自的照片,从而完善人事档案。

第四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门应向新进员工交代清相关事项(如指纹的录取、食宿的安排及日常中应注意的问题),尤其要强调生产安全。

第四十三条 积极鼓励新进员工对公司现有管理制度提出各种改进建议。

部门指导

第四十四条 新员工来用人单位报到后,用人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

A、让本部门其他员工知道新员工的到来,介绍新员工认识本部门员

工,参观工作场所; B、 准备好新员工工作场所、用品及工具; C、 准备好给新员工培训的部门内训资料,进行上岗前培训; D、为新员工指定工作导师;

E、 派老员工陪新员工到公司餐厅吃第一顿的午(晚)餐;

F、 一周内,部门经理与新员工进行非正式谈话,重申工作职责,谈论工

作中出现的问题,回答新员工的问题。对新员工一周的表现做出评估。

人员储备及中层管理人员招聘

第四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门在来公司应聘人员中,如发现与公司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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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适应的人员,必须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并进行测试、留档,以便急时所需。

第四十六条 中层管理人员的应聘由人力资源部门初试,初试后将结果递交到总经理及以上领导进行面谈。

跟踪管理

第四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门跟踪。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作好新进人员(除普工外)的跟踪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面谈指导。

第四十八条 部门评估。用人部门应做好新进人员的指导工作,并对新进人员的表现进行定期评估。新进计时人员入职1-3个月,由本人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并填写《员工试用期考核定级表》,部门负责人对其做出评价后交人力资源部门。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自2009年8月25日起施实,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门。

附: 《人员配置需求表》 《人员配置需求完成情况表》 《入职手续办理流程》

怀化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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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置需求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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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汇编(试行稿)

人员配置需求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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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手续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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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规范离职人员管理,降低员工流失率,寻找员工离职的真正原因,不断完善公司制度,改善工作环境,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尽量留住可用人才,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打下基础,特制定本制度。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中的辞职指员工单方面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辞退指由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以上两种行为在本制度中统称为“离职”,其实施或被实施此行为的对象称“离职人员”。

第二条 所有辞职、辞退的行为,其主管部门必须根据本制度及《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进行办理,严禁自作主张,随意而为。

离职面谈

第三条 凡是员工离职,其主管领导在1天之内约其进行离职面谈,并做好详细的面谈记录(附《离职面谈表》)。

第四条 离职面谈尽量不要选在办公室进行,以免给离职人员造成一定的压力。

第五条 离职面谈时应认真做好面谈记录,寻找其真正离职原因。 第六条 《离职面谈表》由分厂负责人或主管送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根据需要可约其再次面谈或进行调查核实。

第七条 离职面谈的内容应包括:

A、请员工谈个人做出离职决定的原因和想法,以及对个人发展的考虑和设想;

B、了解员工对公司、主管和同事的评价,特别是对公司当前管理及职务人员的改进意见,进一步确认离职的真实原因;

C、.对员工离职的反应。同意或希望做进一步劝留努苯二酚力,并听取其反应;

D、就员工本人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和提供咨询。

E、各主管及人力资源部门有义务对离职人员作好安抚工作,尽量减小因辞退给员工带来的情绪波动或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第八条 在离职面谈后,对辞职的员工,但确实是公司所需的人才,必须向公司领导寻求援助,尽量留住可用人才。

第九条 在离职未批准时,严禁将员工离职消息扩散。

离职手续

第十条 对员工离职行为确认后,主管部门方可要求其填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申请单》或直接向人力资源部门出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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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员工自己递送),并通知其本人到人力资源部门报到。其中《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申请单》必须由各分厂、部门主管或授权人签字,并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门说明具体的事由(要求有时间、地点、事件等内容),坚绝杜绝以“工作不适应”、“不服从安排”等各类简单事由作为理由。

第十一条 离职人员的考勤由主管部门负责考勤的人员亲自递交到人力资源部门,严禁直接交给离职人员。

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门凭签字后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申请单》给离职人员打印《离职交接审批单》,《离职交接审批单》一律由人力资源部门打印,严禁其它部门或员工自行复印。

第十三条 主管部门监督其做好移交工作,认真如实填写《离职交接审批单》和《工作交接单》(附后)。

第十四条 《离职交接审批单》中各项目须按要求签署清楚,否则人力资源部门有权要求相关人员重新签署。

第十五条 主管考勤的部门须在《离职交接审批单》表中注明员工的离职日期,以便人力资源部门核算员工社会保险。未注明的,如发生员工社保异动有误,其损失由相应部门承担。

第十六条 员工在办理离职过程中,人力资源部门必须耐心作好解释和协助工作,并按《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附后)进行办理。

第十七条 所有辞退行为,各主管部门无权实施,必须将详细的事实材料交人力资源部门,由人力资源部门和法务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 凡是辞职的员工,其结算工资与在职人员同步核发,辞职员工可以自留银行卡号,以便财务直接将工资打入银行卡中,或者亲自到公司领取。无特殊情况下,被辞退的员工的工资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时由财务一次性给予结算。

第十九条 离职员工的工资结算必须在其所有移交、财务往来等办理完成,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核发。

第二十条 审批权限:主管级以下人员辞职由部门主管审核,上一级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门监督;主管级以上人员辞职由总经理等公司领导审批。

第二十一条

非试用期员工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公司,试用期员工辞

职必须提前3天通知公司,有关领导接到员工的辞职申请后,同意辞职的必须批示准予辞职的时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合格或因其它原因需辞退的,公司可员工在获准辞职或接到辞退通知后2个工作日之内必须到人

立即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力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离职,并停发所有工资。其停薪日期为通知之日或未上班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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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必须配合。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离职人员有社会保险及档案关系转移要求的,人力资源部门离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15日前离职的,从离职当月起停辞职人员的档案,人力资源部门至少保留2年。

人力资源部门可与辞职人员经常保持联系,如因工作需要可

止各种保险,15日后离职的,从离职的第二个月起停止各种保险。

重新聘用辞职人员。但因员工工作态度、职业道德等主观原因被辞退的,公司所属各部门、子(分)公司永久性不得再行聘用。

离职责任

第二十八条 核实辞退原因。

第二十九条

因个人原因而造成员工辞职的,且分厂、主管没有详细面谈

记录的,处分厂负责人、主管100元/人的罚款。

第三十条 所有罚款从当月考核工资中直接扣除。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2009年8月25日起施实,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门。

附:《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离职面谈表(辞职)》 《离职面谈表(辞退)》 《离职交接审批单》 《工作交接单》

凡是以“工作不适应”、“不服从安排”等各类简单事由作为

辞退理由,而无详细事由记载的,处分厂负责人、主管50元/人的罚款,并重新

怀化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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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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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面谈表(辞职)

1、 离职人员信息:个人基本资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申请单、以往考核记录等; 2、 离职面谈时间:20分钟至40分钟; 3、 离职面谈问题技巧:尽可能用定量的问题,比如说工作量大,要问有多大,探讨是技能不足还是确实工作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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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面谈表(辞退)

1、 离职人员信息:个人基本资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申请单、以往考核记录等; 2、 离职面谈时间:20分钟至40分钟; 3、 离职面谈问题技巧:尽可能稳定员工情绪,多给员工申诉的机会,尽量倾听员工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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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汇编(试行稿)

离职交接审批单

离职手续(请写好离职申请交主管领导审批后到各部门完成以下手续办理)

1、 已结算、移交的项目请在“□”中打“√”,未结算 、移交的项目请在“□”中写“×”;

2、 离职手续办理程序遵从《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 3、 本表原件交财务部门,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门存入该员工人事档案中;

4、 因自己主动提出辞职的员工,工资与在职人员工资一同核发。被公司辞退的员工,无特殊情况下(未平帐、未移交完成等),工资可一次性结清。在账目未结算清楚、手续未办理完成的情况下公司有权暂时停发其工资,直至手续办理完成后发放。

人事管理制度汇编(试行稿)

员工工作交接表

②移交人员如为部门主管,应另附该部门人员名册及各员工工作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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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作息制度,充分体现按劳取酬、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更好的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除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计件制及参与计件分配(以下统称为计件员工)外的全体实行完全固定工作时间制的计时员工星期天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周一至周六延长时间工作及出差、外派不予计算加班。

第二条 本公司计件员工统一实行按单件(产量)计价或与产量挂钩等形式的工资体系,其加班工资直接核入计件单价中,不再另行核发加班工资。

第三条 计时员工加班必须是确因工作需要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任务时,通过统一的审批程序、跟踪监督程序后所采取的一种工作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中所说的加班与自由加班为两种不同的概念:本制度中所说的加班为因工作需要,由相关人员批准后而延长工作时间工作;自由加班为未经批准而自行延长工作时间工作。前者记为正常考勤,享受加班工资待遇,后者不作为正常考勤,不享受加班工资等遇。

第五条 为了保证广大员工的正常休息时间,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所属员工的加班次数及时间,尽量在正常上班时间里完成所有工作,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

第六条 所有加班时长以小时为基本计算单位,不满一小时的不予计算。 第七条 加班分为主动申请加班和被动安排加班:主动申请加班即因工作需要,由加班员工主动申请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被动安排加班即因工作需要,由主管部门负责人指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而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

第八条 凡是给别人代班的一律不作加班考勤。

第九条 实行指纹打卡的员工,加班期间必须进行打卡,缺打卡记录或无打卡记录的,视为未出勤。严禁以任何理由找任何人员证明为加班。

第十条 加班时的工作纪律从其正常上班时的工作纪律。

第十一条 本制中的主管部门负责人指:各分厂总经理(厂长)、总公司各中心室主任,本制度中未指明的都为正职人员,副职人员无权审批。

审批程序

(一)主动申请加班

第十二条 因工作确需加班的人员在当天16:00前向其主管部门负责人递交《加班审批表》(附后),表中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

第十三条 主管部门负责人接到《加班审批表》后,认真核实“加班内容及相关事项”,并根据部门工作安排及工作内容确定加班及加班时长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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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审批权限及流程:

A、 分厂(公司)生产部门主管级以下员工加班:加班人员填写《加班审批表》→分厂(公司)主管生产的厂长审核→分厂(公司)总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B、 分厂(公司)其它部门主管级以下员工加班:加班人员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第一负责人审核→分厂(公司)总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C、 总公司各中心室主管级以下员工加班:加班人员填写《加班审批表》→中心室主任审核→总经理(含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D、主管级以上员工加班:加班人员填写《加班审批表》→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含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凡是批准领导公出在外的,由批准领导人电话通知人力资源部门,否则人力资源部门不予作加班备案,即不作正常考勤。严禁在《加班审批表》上注明“电话请示XX,同意加班”等字样。

第十六条《加班审批表》批准后复印一份由部门存档,原件交人力资源部门。 (二)被动安排加班

第十七条 直接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由其上一级正职领导批准→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保安、食堂人员不需填写《加班审批表》,其加班依据为打卡记录及考勤记录表。

加班跟踪

第十九条 凡是获准加班的员工,在第二天16:00前持批准后的《加班审批表》及《加班工作完成情况表》(附后)到加班审核人处汇报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十条审核人按《加班审批表》中的内容逐项审核,并如实在《加班工作完成情况表》中填写完成状况。然后将《加班工作完成情况表》交企业管理中心。

第二十一条

企业管理中心可对《加班工作完成情况表》进行抽查,然后

送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向相关部门下达《安排轮休通知单》(附后),由加班人员主管在三个月之内安排轮休。

核算标准

第二十二条

加班工资核算基数可与员工直接协商(原则上不得高于《怀

化XXXXX实业有限公司薪酬分配运行办法》中规定的岗位薪资),并签字生效。未协商的人员的加班工资核算基数以《怀化XXXXX实业有限公司薪酬分配运行办法》中规定的岗位薪资(以下简称“岗位薪资)为支付加班工资标准,无相应岗位的按照同等岗位标准。如总公司对岗位薪资另有规定的,核算标准随其调整。各岗位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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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加班工资核发基数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限,低于最低工资星期天加班的,按每天加发100%标准核发加班工资(公式:

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核发加班工资。

岗位薪资÷当月满勤天数÷8×加班小时数×1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每天加发200%标准核发加班工资(公式:岗位薪资÷当月满勤天数÷8×加班小时数×200%)。

第二十五条 发。

第二十六条

加班工资在批准加班后第四个月工资中核发。

加班工资由人力资源部门按本制度核算,并交财务部门核

轮休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其它时间加班的,各主管部门负责人凡是安排了轮休的,其加班不予核发加班工资。

计时员工实行以三个月为单位的轮休周期。即在本月加班的

应尽量安排加班员工进行轮休,从而更好的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

员工,其主管部门负责人可在三个月内为其安排轮休。

第三十条 轮休可以将多次加班集合在一起进行轮休,也可将一次加班分解成不少于一小时的多次轮休。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主管于每月5日前将已注明轮休情况的《安排轮休通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得安排轮休。

知单》返回给人力资源部门,以便人力资源部门核算加班工资。

责任追究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四条

无故安排加班的,加班工资由安排加班人员承担。 部门主管未按时返回《安排轮休通知单》的,人力资源部门

默认为已安排轮休,因此而给加班员工造成的损失,由其主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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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视为自由加班。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加班未按《加班工作目录表》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工作的,各环节相关人员审核不实的,罚款相关人员20元/次。 严禁事后补办加班审批手续。如确因审批领导公出在外,必

须由审批领导在加班行为实施前向人力资源部门电话说明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加班审批表》等表格在审批领导回公司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补交。

第三十八条 由加班。

第三十九条

除法定节假日不能安排轮休外,其它加班应安排轮休,故意

不安排轮休的,经核实后,罚款主管部门负责人50元/人次。

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2009年8月25日起施实,解释权人力资源部门。

附: 《加班审批表》 《加班工作完成情况表》 《安排轮休通知单》

加班人员没有按本制度办理相关手续或提交表格的,视为自

怀化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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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审批表

1、 公司原则上严格控制加班,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时间,如必须进行加班的,需按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 部门主管对加班人员应尽可能安排轮休,无法轮休且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的,方可核算加班工资。

3、 本表复印件由部门主管留底,原件交人力资源部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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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作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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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轮休通知单

(存根联)

兹有贵部门下列员工于 年 月 日因工作需要,经审核批准进行了加班,请贵部门从保障员工身心健康出发,尽量在 年 月 日之前安排相应人员进行轮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

怀化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安排轮休通知单

(部门联)

兹有贵部门下列员工于 年 月 日因工作需要,经审核批准进行了加班,请贵部门从保障员工身心健康出发,尽量在 年 月 日之前安排相应人员进行轮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26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司劳动用工制度,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度本制度。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中的劳动合同(关系)是指公司(含分厂、分公司)与员工依法确立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二条 劳动合同订立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第三条 所有劳动合同(关系)都适应于本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排除在外。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管理,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必须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员工与公司双方的权益。

第五条 通常所说的辞职即由员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辞退即由公司方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劳动合同关系的确定

第六条 员工自进入指定工作岗位工作的那一刻起即与公司建立劳动用工关系。凡是办了入职手续但没有进入工作岗位工作的(以考勤为准),一律视为未建立劳动用工关系。

第七条 劳动合同关系一律采用书面形式(范本附后)。

第八条 公司所有劳动合同必须由人力资源部门与法务部门审核确定,严禁各主管部门私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再递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劳动合同期限

第九条 规定了试用期的劳动合同必须遵守以下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条 试用期只能规定一次,不得以调整工作重新规定试用期,但工资可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或岗位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如果新进人员在试用期证明不合格的,不能再延长其试用期,但可以由公司直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详细的事实说明。

第十二条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期限一律采用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即在劳动合同期内,因一定原因由双方协商或单方面提出提前结束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合的终止即为劳动合同期限到期,而双方协商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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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认真填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申请单》(附后),然后按《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进行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所有由公司方提出的解除劳动合或劳动合同自然终止而不拟再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由各主管部门向人力资源部门递交详细的、书面的原因说明,并认真填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申请单》,严禁以任何如“这个人我不要了„„”等等原因而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并且准备好所有的事实记录。严禁事先将决定告知员工或私自给予员工书面通知,否则因此而引起的后果一律由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由公司方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必须由人力资源部门与法务部门共同处理。

第十七条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事先向人力资源部门汇报,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协商事项。

第十八条 每月由人力资源部门清理在职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做到提前一个月通知相关人员续订劳动合同,并向员工送达《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附后)。

第十九条 《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由当事人亲自签字,任何人不得代签。当事人接到《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必须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将《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填写完毕并送回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决定是否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凡是在五个工作日之内未将《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回人力资源部门的,视员工为在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员工不同意续订劳动合而终止其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无特殊情况下,公司原则上严禁单方面终止员工劳动合同,

但可在有事实证明的前提下,经人力资源部门与法务部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由公司单方面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工资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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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岗位工资不高于转正后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

培训协议

第二十四条

凡是公司外派培训或需要一定专业技术培训方能胜任工作

的岗位,主管部门应与员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委托人力资源部门与其协商,其补充协议须经过法务部门审核。

劳动合同的鉴证

第二十五条 证。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2009年8月25日起施实,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门。 所有劳动合同经公司与员工签字后即生效,不需劳动部门鉴

附: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申请单》

《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劳动合同》范本

怀化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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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申请单

(存根联)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申请单

(报送联)

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存根联)

您与公司上次签订的劳动合同已到期,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决定与您续签劳动合同。

逾期未续签的,视同公司在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员工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与公司终止其劳动合同。特此通知!

怀化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签收人:

签收日期:

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个人联)

您与公司上次签订的劳动合同已到期,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决定与您续签劳动合同。

逾期未续签的,视同公司在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员工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与公司终止其劳动合同。特此通知!

怀化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书

编号:

甲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性 质:

乙 方:

性 别:

住 所:

身份证号码:

一、 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个月。其中培训期/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 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及工作时间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任务的需要,结合乙方的技能,安排乙方在 岗位工作。在合同期内,可根据甲方需要或乙方实际工作的考核情况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2、工作要求:乙方必须掌握和运用本岗位(工种)的工作方法(操作方法)和技能,自觉按照岗位规范要求,运用技术(技能),全面均衡地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达到岗位(技能)要求。乙方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3、工作时间:乙方根据工作岗位性质,执行甲方约定的劳动时间。

4、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对乙方进行培训或指定乙方进行培训,其相关事项遵从甲方制度或相关协议。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劳动保护:甲方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及相关制度给乙方配备劳保用品,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及正确使用。

2、劳动条件:甲方提供不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工作环境,并根据企业发展,逐步改善劳动条件与劳动环境。

3、甲方不得强行指示乙方从事可能发生危害人身安全的违章违规作业(操作)。

四、 劳动报酬

1、乙方为甲方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正常劳动后,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岗位的工资待遇:

A、计时工资制:其岗位所对应的岗位工资为角分。

B、计时加计件制:其岗位所对应的岗位工资为仟拾分。

C、完全计件制。

2、甲方实行按岗位定薪。乙方工作岗位调整后,其工资按甲方分配制度和标准执行,不再重新约定。

3、甲、乙双方可以约定加班工资核算基数,亦可以由甲方直接按相关制度核算加班工资,其中周一至周六属正常工作时间,延长时间工作为自由加班,不予核发加班工资。

4、甲方每月以货币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 奖励与惩罚

1、乙方在企业生产中,根据企业生产管理,提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为企业创造了效益,按其贡献大小给予适当奖励。

2、乙方在生产工作中,违反劳动纪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或玩忽职守,造成质量问题、原材料浪费及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其造成的后果结合机关管理制予以赔偿。

六、 规章制度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度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严格遵守生产操作规程,按照规程安全生产。

3、各项规章制度已在入职时或工作过程中进行了培训,甲方不再单独培训。如属甲方新制定的制度,由甲方在会议中进行宣读。

七、 劳动保险与待遇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和约定参加社会保险。乙方在劳动中出现工伤事故,造成伤残,甲方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甲方有关工伤处理规程的相关规定,承担医疗及赔偿。

八、 合同的终止、解除和变更

1、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符合退休、退职条件;应征入伍;自费读书可即行终止。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予以解除,但乙方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甲方只予结算乙方工资。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只予结算乙方工资: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4)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因本身原因,连续三个月完不成生产任务的;

(6)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7)乙方未经甲方批准而离职,按甲方有关制度处理;

(8)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

(9)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调动的。

九、 违约责任

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十、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有效,甲方如向乙方送达各种(通知),均以乙方在本合同填写的住所或居所为准。乙方如变更居所,必须在7天之内书面通知甲方。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怀化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钱吉治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

师徒培训管理制度

根据现有人力资源市场现状,为了满足公司个别技术岗位对人员的需求,进一步规范公司学徒培训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总则

第一条 学徒期与试用期为两个不同的概念。学徒期为个别技术岗位由主管部门负责人指定师傅指导新进员工学习相关技术,以便适应岗位需要。试用期是指公司与新进员工双方相互了解、确定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招聘条件或求职条件而约定的1-6个月的考察期。

第二条 学徒都应与公司签订《师徒培训协议》(范本附后)。

第三条 适用范围:各技术岗位的新进人员及新调入人员。

学徒培训归口管理

第四条 《师徒培训协议》由主管部门拟定,并报人力资源部门与法务部门审核,签订后送人力资源部门备案。严禁主管部门拟定后未经审核直接与员工签订。

学徒培训协议内容

第五条 学徒期限。学徒期限一般约定为1-6个月,各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岗位情况确定具体学徒期限。

第六条 培训费用。学徒期每月培训费用按其岗位技术含量按500-1200元核,具体由各分厂(公司)在《师徒培训协议》中明确规定。

第七条 学习内容。《师徒培训协议》中应明确学习内容,但学徒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工作调整。

第八条 工资待遇。学徒期学徒工资统一根据培训期长短及所掌握的技能按800-1300元/月核发,师傅一次性核发150-200元示教费。

第九条 工作时间。统一执行主管部门考勤时间。

第十条 考核方法。学徒期满后,主管部门必须组织进行理论与实践操作考试,并给予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并退还培训费用,师傅的示教费从师傅的工资中扣除。

第十一条 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学徒考核合格后其服务期为2-5年,如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按其服务期限向公司退还培训费用、公司支付给师傅的示教费及违约金2000元-4000元,未满一年按月计算服务期限。

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二条 学徒的劳动合同管理遵从公司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2009年8月25日起施实,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门。

附:《师徒培训协议》 怀经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5日

师徒培训协议

甲方(分厂或分公司):

乙方(学徒): 身份证号:

丙方(师傅): 身份证号:

根据甲方需要及乙、丙方本身所具备的技能,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在平等、互利、自愿的条件下,就师徒培训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本协议独立于劳动合同,属甲方、乙方及丙方就培训事宜的协议。

二、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学习甲方 岗位的专业技能,学习期为1-6个月。

三、 甲方安排丙方负责指导、培训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可以临时改变培训师傅,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要求。

四、 甲方必须监督丙方向乙方传授以下知识: (可不填)。

五、 乙方培训期的培训费用按每月500-1200元/月核算,但乙方不需用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可以用服务期限来抵充培训费用。

六、 乙方培训期间岗位工资为捌佰至壹仟叁佰元/月,(根据所掌握的专业技能及培训期长短而定,是否按分厂(公司)工资方案执行,分厂(公司)决定)。

七、 丙方必须认真示教,力争尽快教会乙方。丙方一次性示教师150-200元(由岗位而定),由甲方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核发。如因丙方个人原因中途拒绝培训乙方,丙方必须给甲方支付双倍的示教费。

八、 培训学习期,乙方必须认真学习,虚心求教,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作息时间。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乙方不予享受加班工资。

九、 学徒期满后,主管部门组织乙方进行理论及实践操作考试,并对结果进行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并从乙方工资中扣除培训费用,师傅的示教费用从师傅的工资中扣除。

十、 乙方培训结束后,经甲方考核合格的,为甲方服务2-5年,在此期间,乙方工资根据甲方相关制度实行同岗同酬。如因乙个人原因提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按本协议中约定的服务期限给按月甲方退还培训费用、甲方支付给丙方的示教费及违约金(2000-4000元),未满一年的按月计算服务期限。

十一、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可执一份,交人力资源部门存档一份。

十二、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工伤事故管理流程,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尽量减少人为工伤事故的发生,将事故责任落实到人,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中所说的“工伤”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工作而受到伤害的,但是否为法律意义中的工伤须由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以下简称“工伤”或“因工受伤”)。

第二条 公司治疗受伤员工的指定医院为解放军第535医院、怀化市中医院、鹤城区医院,凡是参加了工伤保险且需住院治疗的员工,均送住此三家医院中的任何一家,但小伤(医疗费在1000元以下的)可就近门诊治疗。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门应对每一件伤害事故在《工伤事故登记表》中作详细登记。

第四条 公司所有车辆都有优先送治伤员到相应医院治疗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推托。

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处理工伤事故的人员应认真做好受伤员工的思想工作,严格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安全培训

第六条 凡是新进员工必须坚持安全培训:人力资源部门的安全培训、生产单位的安全培训、班组的安全培训。

第七条 各分厂、质检、维修等每月必须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其培训方式可以为自学、授课,但必须有培训记录(包括培训签到表、培训考试试卷、培训成绩登记表等)、有考试结果。无记录、无考试结果的作为未培训处理。

工伤投保

第八条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原则上每月6日前向区工伤保险管理中心上报本月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名单,名单格式如下:

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XXXX年XX月份)

第九条 参保范围:一线生产人员、业务员、司机、保安及经常外出办事人员必须参加保险,其它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条 各分厂(子公司)必须在每月3号前将本分厂(子公司)现有在职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第十一条 各分厂(子公司)负责人对各自所辖人员的参保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因多报或少报而造成公司损失的,由分厂负责人承担责任。

医疗处理

第十二条 工伤医疗的原则:及时发现、酌情处理、严格控制、随时跟踪、稳定思想。

第十三条 及时治疗:工伤事故发生后,目击者或当事人于第一时间向本部门负责人电话报告并组织抢救。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往现场查看受伤情况,并通知人力资源部门。

第十四条 酌情处理:人力资源部门与部门负责人根据伤情决定是否住院治疗。

第十五条 严格控制: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伤情,决定医药费的借支数额,对住院治疗的根据情况进行交费,最多预支1-2天的医药费。对伤势较轻的情况,可到市区诊所就近治疗。

第十六条 随时跟踪:负责处理工伤的人员,应主动给受伤员工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及伤员电话,以便随时跟踪病情。交费时,应到受伤员工病室探望、询问病情,并找主治医生了解医治的情况。

第十七条 稳定思想:工伤处理人员态度应该谦和,尽量做好受伤员工思想工作,对于有违公司制度的要求,要婉言拒绝,尽量能让员工理解。

事故分析

第十八条 工伤发生后,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人力资源部门口述事故经过,以便人力资源部门向工伤保险管理中心电话报险。

第十九条 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向人力资源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递交《安全事故快报表》(附后),并在当天召开安全分析会议,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环境、预防再次发生事故。会议应有会议纪要,并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将责任落实到人。

第二十条 事故会议纪要送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力资源部门各一份。

第二十一条 会议纪要中责任划分不明确的,一律按分厂(子公司)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班组长承担次要责任、受伤员工不予承担责任来划份。

工伤报险

第二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处理工伤事故的人员在接到工伤事故通知后,立即查询受伤员工是否已经参加了工伤保险,如果参加了工伤保险,在24小时内向区工伤保险管理中心电话报险(重大伤亡事故应随时报告),并在3天内上报《工伤事故快报表》。如果受伤人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应立即向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二十三条 除有绝对把握医药费在1000以下的事故外,一律先向区工伤保险管理中心电话报险并递交《工伤事故快报表》。

事故责任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八条 工伤发生后,安全管理部门必须监督其主管部门于当天召开经济处罚:具体由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公司制度落实处理。 本制度自2009年8月25日起施实,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门。 事故分析会,严格划分事故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

附:《安全事故快报表》 怀经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5日

安全事故快报表

注:本表必须于事故发生后12小时之内报人力资源部门。

工资构成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员工总工资额按《怀化XXXXX实业有限公司薪酬分配运行办法》、各分厂(公司)工资方案执行,工资构成调整后,不影响所有员工原工资待遇。如总公司对岗位薪资另有规定的,随其调整。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工资构成的调整只是在造表时对工资表的项目进行调整,其待遇总额的核算方法不受此制度的限制。

第三条 财务部必须严格按本制度调整工资表中项目。

第四条 各员工工资表中工资由以下项目构成: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劳动保护补贴、上下班交通补助、防暑降温补贴(或冬季取暖补贴),除岗位工资及加班工资外的其它工资收入在工资表中体现为劳动保护补贴、上下班交通补助和防暑降温补贴(或冬季取暖补贴)。

第五条 岗位工资执行《怀化XXXXX实业有限公司薪酬分配运行办法》中规定的岗位薪资(无相关岗位的参照同等岗位而定,以下简称“岗位薪资),如总公司对岗位薪资另有规定的,随其调整。具体如下:

第六条 岗位薪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低于最低工资水平的必须调整到最低工资。

第七条 加班工资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所有员工工资中的劳动保护补贴、上下班交通补助、防暑降温补贴(冬

季取暖补贴)按总工资额–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后按比例提取,具体提取如下:

劳动保护补贴=(总工资额–岗位工资–加班工资)×40% 上下班交通补助=(总工资额–岗位工资–加班工资)×40%

防暑降温补贴(或冬季取暖补贴)=总工资额–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劳动保护补贴–上下班交通补助

第九条 所有部门、分厂(子公司)不得以任何借口修改员工的岗位工资、劳动保护补贴、上下班交通补助、防暑降温补贴等计算方式,亦不得增设或减少工资构成项目。

第十条本制度自2009年8月25日起施实,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门。

怀经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5日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员工档案资料,规范员工档案管理,使员工奖惩、晋升、降级有据可查,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中的员工档案资料是指员工的学历、职称、身份证、奖励、惩罚、违纪、晋升、降级、调动等资料,不包括员工入职时的原始资料。

第二条 员工入职时的原始资料无有效证明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 第三条 员工在获得学历、职称升级及身份证更换时,于第一时间带原件到人力资源部门复印登记存档。

第四条 员工违纪时,主管部门负责人必须找相应人员面谈,作好面谈记录,面谈记录经员工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门存档。面谈时,最好保证两个以上的人员在场。

第五条 面谈中必须注明的事项:员工姓名及工种、面谈时间、面谈地址、面谈在场人、面谈事由(负有告知的义务)、面谈内容、处理意见、当事人签字 等等,面谈完成后必须对其进行教育,并记入面谈记录中。

第六条 公司下文处理员工时,部门负责人应找当事人进行面谈,做好员工思想工作,稳定员工情绪,然后下文处理。面谈须有面谈记录。

第七条 员工的奖励、晋升、降级、调配等资料复印存入员工个人档案中,以作为下次人事异动的依据。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各部门送来的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存档,不得任意放置。

第九条 本制度自2009年8月25日起施实,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门。

怀经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5日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的劳保方针政策,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发放工作,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从而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需核发劳保用品岗位的员工,具体如下: 1、生产岗位员工; 2、生产管理岗位员工; 3、化验、质检岗位员工; 4、仓库岗位员工; 5、电工、维修岗位员工; 6、工程安装岗位员工; 7、食堂员工及清洁、绿化工;

第二条 保安服装管理遵从公司其它相关规定。

第三条 各分厂(子公司)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为其所辖仓库,总公司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为行政部门。

第四条 除电线电缆厂拉丝、绞线岗位外,取消其它员工的洗衣粉,由各分厂(子公司)自行用洗衣粉加锯木灰配制洗手粉,放置于便于洗手的地方供员工洗手。每月洗衣粉最大消耗量为生产员工人数的2/3包。

第五条 各分厂(子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不得以任何借口更改核发标准。

劳保用品计划

第六条 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每月认真、及时核对所辖劳保用品的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核报劳保用品采购计划。

第七条 劳保用品采购计划上报时间遵从公司采购部门物资采购计划上报时间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劳保用品采购计划中应包含各劳动保用品上次采购量、现在职员工数、流向、库存量、采购量、规格、型号、到货时间、预计核发明细及核发标准等内容。

第九条 劳保用品采购计划经部门第一责任人(部门首长或分厂(子公司)厂长、总经理)签字后,上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然后由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报公司物资采购部门采购,物资采购部门再按相关程序审批。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门在接到劳保用品采购计划后,在两个工作日之内给予答付,如遇特殊情况,应向上报部门做出解释。

第十一条 对于采购计划内容不全、统计不实的等各种违反公司制度的情况,经总公司相关领导(总经理以上)的批准,人力资源部门有权驳回其采购计划,因此而影响到劳保用品的采购、核发,由其上报部门自行承担。

劳保用品采购

第十二条 公司物资采购部门在接到采购计划后,安排专人落实采购,不得无故拖延,以免给公司、员工造成损失。

第十三条 劳保用品询价、定货流程按物资采购部门内部工作流程执行。 第十四条 急需到货的劳保用品,上报部门应以文字的形式向物资部门做出说明。

第十五条 物资采购部门保证所采购的劳保用品外观、质量符合要求,必要时可向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提供样品核实。

第十六条 物资采购部门应进行多家询价、多家对比质量,确保物美价廉。

劳保用品入库

第十七条 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应建立劳保用品相关台帐,做到物流清晰,严格管理。

第十八条 劳保用品采购到位后,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所报计划及供应商的销售清单进行验收货物,如发现质量、数量等问题,立即通知物资采购部门。物资采购部门接到通知后认真进行核实、处理,确保计划采购到位。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或物资采购部门承担。

第十九条 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验收货物后,将入库清单交人力资源部门一份备案,人力资源部门将以此作为下次劳保用品计划审核依据之一。

劳保用品核发

第二十条 劳保用品的核发严格按《怀化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劳保用品发放标准》(附后,简称《劳保用品核发标准》)进行核发,严禁超标核发。

第二十一条 如因生产需要调整核发标准的,由相关部门提供详细的原因说明报总公司批准。

第二十二条 每月5日之前,各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供上月劳保用品核发明细及其EXCEL文档。

第二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门接到劳保用品核发明细后,根据相关人事档案及《劳保用品核发标准》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提交总公司财务部门。

第二十四条 所有劳保用品领取必须由领取人亲自签字,无签字的视同未核发。

第二十五条 各车间员工的劳保用品可由车间主任(主管)代领,但于领取之后一个工作日之内向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提供车间员工的亲笔签字清单。

第二十六条 除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人不得代领(签)他人劳保用品。

第二十七条 新招聘的员工劳保用品核发时间按《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中规定执行。

劳保用品使用

第二十八条 领取劳保用品的员工必须按要求使用,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

失,由其自行负责。

第二十九条 提前结束劳保用品使用期限或故意损坏劳保用品的,公司不予重新核发,如为工作必须品,当事人应到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补领,但应按原价收取本劳保费用。否则延迟一天罚款50元。

第三十条 员工上班时间必须使用劳保用品,公司负责考核的部门可不定时抽查。

劳保用品退还

第三十一条 在职人员所有劳保用品在领取后,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不得随意更换,否则按原价直接从核发人本月工资中扣除本劳保用品费用。

第三十二条 所有劳保用品退还期限为本劳保用品的规定使用期限的一半,如其实际工作时间未达到劳保用品退还期限时,则按以下公式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劳保用品折旧费,并收回原劳保用品。实际工作时间达到或超过劳保用品退还期限的,不予收取折旧费。

劳保用品折旧费=劳保用品原价×(本劳保用品退还期限-实际工作月份)÷本劳保用品退还期限(实际工作月份<劳保用品退还期限)

第三十三条 离职人员必须将所退回的劳保用品处理清洁后退回,如退回的劳保用品未清洁,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按第三十二条执行。

第三十四条 离职人员所使用的劳保用品在其退还期限内,但未退还的,按原价全额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第三十五条 离职人员在退还前故意损坏劳保用品的,按原价从本人工资中全额扣除。

第三十六条 离职人员的劳保用品超过其规定退还期限的,可以不予退还,并不承担折旧费用。

第三十七条 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必须严格管理劳保用品的退还,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八条 员工自离而未退还劳保用品的,且部门负责人未及时上报财务部门从工资中扣除的,由部门第一责任人按第三十一条规定承担相关费用。

劳保用品监督

第三十九条 已领取劳保用品而未使用的员工,发现一次罚款50元。 第四十条 私自提高劳保用品核发标准的,由核发人或批准核发人按原价承提超标劳保用品费用,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四十一条 各分厂(子公司)未给员工配置洗手粉的,每缺少1天罚款生产厂长及第一负责人50元。

第四十二条 物资采购部门未能及时将劳保用品采购到位的,必须向上报计划部门解释,否则,上报部门计划向相关部门投诉,核实后,记入物资采购部门的月度考核。

第四十三条 代领不属于第二十五条规定或未按第二十五条规定代领劳

保用品的,由代领人按原价承担本劳保用品费用。

第四十四条 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未能提供详细劳保用品物流的,按原价承担劳保用品误差费用。

第四十五条 每月5日之前未能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上月劳保用品核发明细及EXCEL文档的,推迟一天,罚款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10元。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自2009年8月25日起施实,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门。

附:《怀化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怀化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5日

怀化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铁塔厂)

48

(钢构公司)

49

关于试行人事相关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分厂(子公司)、部、室: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及人事管理制度现状,行政中心人事室对部分人事管理制度进行了整理及修改,现将相关制度“试行稿”下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阅读,并根据《各类员工培训内容一览表》在一个月内对所辖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必须有《培训签到表》(员工必须亲自签到,严禁任何人代签)、《培训班记录表》,并在2009年10月15日之前将填写后的《培训签到表》、《培训班记录表》(附后)交人事室存档。如在一个月之内未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的,按每人5元进行罚款。

各类员工培训内容一览表

特此通知!

怀化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

2009年9月10日

1

签 名 处

2

目 录

人员招聘管理制度 ................................................................................................ 4

人员配置需求表.............................................................................................. 9 人员配置需求完成情况表............................................................................ 10 入职手续办理流程........................................................................................ 11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 12

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5 离职面谈表(辞职).................................................................................... 16 离职面谈表(辞退).................................................................................... 17 离职交接审批单............................................................................................ 18 员工工作交接表............................................................................................ 19 加班管理制度....................................................................................................... 20

加班审批表.................................................................................................... 24 加班工作完成情况表.................................................................................... 25 安排轮休通知单............................................................................................ 26 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 27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申请单.................................................................... 30 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31 劳动合同书.................................................................................................... 32 师徒培训管理制度 .............................................................................................. 34

师徒培训协议................................................................................................ 35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 36

安全事故快报表............................................................................................ 40 工资构成管理制度 .............................................................................................. 41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 43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 44

怀化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 48

3

人员招聘管理制度

为了很好的规范人员招聘流程,做到有矩可循,及时、按要求引进与岗位相适应的人员,特制定本制度。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分厂、分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的人员引进,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执行。

第二条 各单位人员的招聘必须遵循以下流程:配置需求申请→招聘→面试→笔试→背景调查→入职手续办理→跟踪管理。

第三条 严禁各单位直接聘用人员上岗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自到岗之日起到办理入职手续之日间工资由批准上岗之人承担。

第四条 本制中的主管部门负责人指:各分厂总经理(厂长)、总公司各中心室主任,或各单位主管人事工作的负责人,本制度中未指明的都为正职人员,副职人员无权审批。

第五条 所有与公司发展相关的技术岗位、对人员需求量较大的岗位及在本地不易聘到与岗位相适应人员的必须常年招聘,不得因现无缺岗而停止招聘。

配置需求申请

第六条 用人单位因工作确需增加人员的,必须填写《人员配置需求表》(附后),报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七条 《人员配置需求表》是人力资源部门甄选人员的主要依据,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的人员必须对人员配置需求实行逐日登记、清理(见《人员配置需求完成情况表》,本表必须在Microsoft Excel中制作,以便随时统计。),及时招聘相关人员,满足公司需要。

第八条 为了使人力资源部门能尽快聘用与岗位相适应的人员,《人员配置需求表》中各项内容必须认真填写,未填写完毕的,人力资源部门有权要求重新填写。

第九条 凡是需要增加人员配置的,必须有具体的工作职责及具体的工作要求,严禁敷衍了事。

第十条 审批权限及流程:

A、 分厂(公司)生产部门主管级以下员工:主管部门负责人填写《人

员配置需求表》→分厂(公司)生产厂长(或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备案。

B、分厂(公司)其它部门主管级以下员工:主管部门负责人填写《人员配置需求表》→分厂(公司)总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备案。

C、总公司各中心室主管级以下员工:主管部门负责人填写《人员配置需求表》→总经理(含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D、 主管级以上员工:人力资源部门日常物色,有合适人员及时向总经理(含总经理)以上领导汇报并面谈。

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门接到《人员配置需求表》后,根据其工作职责及工

作现状,有权提出相关意见,并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

第十二条 用人部门必须提前7天向人力资源部门递交审批后的《人员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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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表》,以便及时采取招聘措施,满足生产、工作需要。

招聘

第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的人员在接到审批后的《人员配置需求表》,及时、认真填写《人员配置需求完成情况表》,并每天对所完成情况进行逐天登记。

第十四条 根据所需人员类型,人力资源部门综合讨论决定采取招聘途径,以及时满足生产需要。

第十五条 人员的招聘信息于当天在公司各注册招聘网站上发布(现有注册网站为www.0745job.com及www.hhrcw.com),扩大招聘信息覆盖面。

第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门保持招聘信息每天更新,以便本公司的招聘信息位于网页面最前沿,提高点击率。

第十七条 人员招聘到位后,用人部门不得因现有人员到位而放松人员面试工作,充分做好人员储备工作。

第十八条 招聘途径: A、 现场招聘:

地点:现主要集中在怀化市内的西部人才市场(星期六)及鹤城区

人力资源市场(星期三),如果有必要,可考虑到怀化市劳动力市场进行招聘(星期五)。

适用范围:招聘普工、电焊工、车工、文员、会计、设计员、各级

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等。

B、 委托招聘:

地点:西部人才市场、鹤城区人力资源市、怀化市劳动力市场、中

方县劳动力市场及怀化各私营职介中心。

适用范围:招聘普工、电焊工、车工、文员、会计、操作人员等等。 C、 网站招聘:

网站:www.0745job.com、www.hhrcw.com及其它临时性专业网站。 适用范围:招聘车工、文员、会计、设计员、各级管理人员等等。 D、 校园招聘:

地点:专职培训学校、怀化工业中专、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及省内其

它高等学院。

适用范围:招聘需要一定专业技术且对工作经验要求不高(或较难

找到有一定经验的)的个别岗位。

E、 内部招聘:

地点:公司内部

适用范围:能从公司内部进行调配的岗位。 F、 专场招聘:

地点:根据用工情况确定具体地点 适用范围:招聘普工等岗位。 G、 日常招聘:

地点:公司内部

适用范围:各岗位人员。 H、 亲友推荐:

地点:公司内部

适用范围:各岗位人员,尤其是普工及专业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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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猎取:

地点:各竞争单位

适用范围:高级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 J、 集中信息发布:

地点:各县城

适用范围:批量急需普工。

第十九条 各岗位招聘保证采取两种以上的途径进行招聘,以保证招聘效果,及时吸引与岗位适合的人员。

第二十条 各分公司(分厂)自行注册的招聘网站,但在注册当天将用户名、密码及网址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以便资源共主享。

第二十一条 总公司注册的招聘网站,人力资源部门应配合分公司(分厂)进行信息查询。

第二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监督所有应聘人员填写《员工应聘登记表》,本表中的各种信息必须填写完整。

面谈

第二十三条 应聘人员填写完《员工应聘登记表》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进行初步面谈,面谈内容如下:

A、 要求描述过去的具体工作内容; B、 了解其有何特长及社会背景;

C、 验证各种证件(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及职称证等); D、 询问与工作有关的工作经验;

E、 告知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职责及待遇。

第二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门面谈结束后,在双方达成意愿时,由负责招聘的人员送到与其工作技能相关岗位的主管处进行面试。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主管面试主要注重其实际操作技能的测试,并在当天将测试结果反馈到人力资源部门。

第二十六条 凡是欲录用人员,用人单位主管必须将具体岗位、到岗时间在面试结果中写清,严禁只写“同意试用”,而无具体岗位,如遇特殊情况应注明面谈协议工资。

笔试

第二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门针对相关岗位的性质,确定相关笔试试卷,试题以开发式问题为主,主要测试新进人员的处事能力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A、管理人员的试题以文件框形式出题,注重其处理问题能力及管理能力。 B、 仓管、文员注重电脑与事务处理能力。

第二十八条 专业技术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监督其用人部门做好理论测试。

入职培训

第二十九条 入职培训主要采用自学的方式进行,在批量招聘员工时可进行集体培训。

第三十条 入职培训内容包括:生产安全、规章制度、企业发展概况、企业文化、请假制度及其它人事管理制度、员工奖惩细则、员工辞职及辞退规定、消防安全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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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门应保证新进人员至少接受30分钟以上的入职培训学习。各分公司(分厂)亦必须作好内容涉及岗位技能、设备操作、生产安全等各方面知识的新进人员入职培训。

第三十二条 入职培训教材由人力资源部门准备至少五份,并装订成册。

入职手续办理

第三十三条 未录取人员的《员工应聘登记表》由用人单位当天下午下班前送人力资源部门,必须将未录取的详细理由写在“复试结果”栏中,并作好安抚工作,严禁直接拒绝或使用其它过激的言辞,损坏公司形象。

第三十四条 同意录用人员的《员工应聘登记表》可由应聘人员直接带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门接到《员工应聘登记表》后,对有疑问的,要马上向相关人员了解,避免流失人才。

第三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门由负责招聘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具体办理流程见《入职手续办理流程》(附后)。

第三十七条 公司与新进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至3个月,具体转正时间根据工作态度及能力而定。

第三十八条 新进人员须出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及职称证,其中身份证复印必须双面复印。所有证件加深复印,其中身份证、资格证、职称证一式两份,一份存入员工档案,一份集中存档。

第三十九条 办理入职手续时,新进人员资料首先在《入职开单》软件中录入基本信息,然后导出到Microsoft Excel中,并与原《员工花名册》合并。其中员工的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务必与身份证相符。

第四十条 《到职通知单》、《劳动合同》及《员工培训档案》在新进人员资料录入《入职开单》软件后直接从《入职开单》软件中打印出来,以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门用视频设备留下新进人员的电子照片,以便在对《入职开单》软件修改后,载入各自的照片,从而完善人事档案。

第四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门应向新进员工交代清相关事项(如指纹的录取、食宿的安排及日常中应注意的问题),尤其要强调生产安全。

第四十三条 积极鼓励新进员工对公司现有管理制度提出各种改进建议。

部门指导

第四十四条 新员工来用人单位报到后,用人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

A、让本部门其他员工知道新员工的到来,介绍新员工认识本部门员

工,参观工作场所; B、 准备好新员工工作场所、用品及工具; C、 准备好给新员工培训的部门内训资料,进行上岗前培训; D、为新员工指定工作导师;

E、 派老员工陪新员工到公司餐厅吃第一顿的午(晚)餐;

F、 一周内,部门经理与新员工进行非正式谈话,重申工作职责,谈论工

作中出现的问题,回答新员工的问题。对新员工一周的表现做出评估。

人员储备及中层管理人员招聘

第四十五条

人力资源部门在来公司应聘人员中,如发现与公司技术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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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适应的人员,必须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并进行测试、留档,以便急时所需。

第四十六条 中层管理人员的应聘由人力资源部门初试,初试后将结果递交到总经理及以上领导进行面谈。

跟踪管理

第四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门跟踪。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作好新进人员(除普工外)的跟踪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面谈指导。

第四十八条 部门评估。用人部门应做好新进人员的指导工作,并对新进人员的表现进行定期评估。新进计时人员入职1-3个月,由本人到人力资源部门领取并填写《员工试用期考核定级表》,部门负责人对其做出评价后交人力资源部门。

第四十九条 本制度自2009年8月25日起施实,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门。

附: 《人员配置需求表》 《人员配置需求完成情况表》 《入职手续办理流程》

怀化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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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置需求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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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汇编(试行稿)

人员配置需求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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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手续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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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规范离职人员管理,降低员工流失率,寻找员工离职的真正原因,不断完善公司制度,改善工作环境,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尽量留住可用人才,为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打下基础,特制定本制度。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中的辞职指员工单方面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辞退指由公司单方面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以上两种行为在本制度中统称为“离职”,其实施或被实施此行为的对象称“离职人员”。

第二条 所有辞职、辞退的行为,其主管部门必须根据本制度及《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进行办理,严禁自作主张,随意而为。

离职面谈

第三条 凡是员工离职,其主管领导在1天之内约其进行离职面谈,并做好详细的面谈记录(附《离职面谈表》)。

第四条 离职面谈尽量不要选在办公室进行,以免给离职人员造成一定的压力。

第五条 离职面谈时应认真做好面谈记录,寻找其真正离职原因。 第六条 《离职面谈表》由分厂负责人或主管送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根据需要可约其再次面谈或进行调查核实。

第七条 离职面谈的内容应包括:

A、请员工谈个人做出离职决定的原因和想法,以及对个人发展的考虑和设想;

B、了解员工对公司、主管和同事的评价,特别是对公司当前管理及职务人员的改进意见,进一步确认离职的真实原因;

C、.对员工离职的反应。同意或希望做进一步劝留努苯二酚力,并听取其反应;

D、就员工本人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和提供咨询。

E、各主管及人力资源部门有义务对离职人员作好安抚工作,尽量减小因辞退给员工带来的情绪波动或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第八条 在离职面谈后,对辞职的员工,但确实是公司所需的人才,必须向公司领导寻求援助,尽量留住可用人才。

第九条 在离职未批准时,严禁将员工离职消息扩散。

离职手续

第十条 对员工离职行为确认后,主管部门方可要求其填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申请单》或直接向人力资源部门出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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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员工自己递送),并通知其本人到人力资源部门报到。其中《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申请单》必须由各分厂、部门主管或授权人签字,并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门说明具体的事由(要求有时间、地点、事件等内容),坚绝杜绝以“工作不适应”、“不服从安排”等各类简单事由作为理由。

第十一条 离职人员的考勤由主管部门负责考勤的人员亲自递交到人力资源部门,严禁直接交给离职人员。

第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门凭签字后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申请单》给离职人员打印《离职交接审批单》,《离职交接审批单》一律由人力资源部门打印,严禁其它部门或员工自行复印。

第十三条 主管部门监督其做好移交工作,认真如实填写《离职交接审批单》和《工作交接单》(附后)。

第十四条 《离职交接审批单》中各项目须按要求签署清楚,否则人力资源部门有权要求相关人员重新签署。

第十五条 主管考勤的部门须在《离职交接审批单》表中注明员工的离职日期,以便人力资源部门核算员工社会保险。未注明的,如发生员工社保异动有误,其损失由相应部门承担。

第十六条 员工在办理离职过程中,人力资源部门必须耐心作好解释和协助工作,并按《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附后)进行办理。

第十七条 所有辞退行为,各主管部门无权实施,必须将详细的事实材料交人力资源部门,由人力资源部门和法务部门处理。

第十八条 凡是辞职的员工,其结算工资与在职人员同步核发,辞职员工可以自留银行卡号,以便财务直接将工资打入银行卡中,或者亲自到公司领取。无特殊情况下,被辞退的员工的工资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之时由财务一次性给予结算。

第十九条 离职员工的工资结算必须在其所有移交、财务往来等办理完成,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核发。

第二十条 审批权限:主管级以下人员辞职由部门主管审核,上一级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门监督;主管级以上人员辞职由总经理等公司领导审批。

第二十一条

非试用期员工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公司,试用期员工辞

职必须提前3天通知公司,有关领导接到员工的辞职申请后,同意辞职的必须批示准予辞职的时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合格或因其它原因需辞退的,公司可员工在获准辞职或接到辞退通知后2个工作日之内必须到人

立即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力资源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自动离职,并停发所有工资。其停薪日期为通知之日或未上班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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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必须配合。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离职人员有社会保险及档案关系转移要求的,人力资源部门离职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15日前离职的,从离职当月起停辞职人员的档案,人力资源部门至少保留2年。

人力资源部门可与辞职人员经常保持联系,如因工作需要可

止各种保险,15日后离职的,从离职的第二个月起停止各种保险。

重新聘用辞职人员。但因员工工作态度、职业道德等主观原因被辞退的,公司所属各部门、子(分)公司永久性不得再行聘用。

离职责任

第二十八条 核实辞退原因。

第二十九条

因个人原因而造成员工辞职的,且分厂、主管没有详细面谈

记录的,处分厂负责人、主管100元/人的罚款。

第三十条 所有罚款从当月考核工资中直接扣除。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2009年8月25日起施实,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门。

附:《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离职面谈表(辞职)》 《离职面谈表(辞退)》 《离职交接审批单》 《工作交接单》

凡是以“工作不适应”、“不服从安排”等各类简单事由作为

辞退理由,而无详细事由记载的,处分厂负责人、主管50元/人的罚款,并重新

怀化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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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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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面谈表(辞职)

1、 离职人员信息:个人基本资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申请单、以往考核记录等; 2、 离职面谈时间:20分钟至40分钟; 3、 离职面谈问题技巧:尽可能用定量的问题,比如说工作量大,要问有多大,探讨是技能不足还是确实工作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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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面谈表(辞退)

1、 离职人员信息:个人基本资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申请单、以往考核记录等; 2、 离职面谈时间:20分钟至40分钟; 3、 离职面谈问题技巧:尽可能稳定员工情绪,多给员工申诉的机会,尽量倾听员工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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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汇编(试行稿)

离职交接审批单

离职手续(请写好离职申请交主管领导审批后到各部门完成以下手续办理)

1、 已结算、移交的项目请在“□”中打“√”,未结算 、移交的项目请在“□”中写“×”;

2、 离职手续办理程序遵从《员工离职管理制度》中的有关规定; 3、 本表原件交财务部门,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门存入该员工人事档案中;

4、 因自己主动提出辞职的员工,工资与在职人员工资一同核发。被公司辞退的员工,无特殊情况下(未平帐、未移交完成等),工资可一次性结清。在账目未结算清楚、手续未办理完成的情况下公司有权暂时停发其工资,直至手续办理完成后发放。

人事管理制度汇编(试行稿)

员工工作交接表

②移交人员如为部门主管,应另附该部门人员名册及各员工工作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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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作息制度,充分体现按劳取酬、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更好的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除实行不定时工作制、计件制及参与计件分配(以下统称为计件员工)外的全体实行完全固定工作时间制的计时员工星期天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周一至周六延长时间工作及出差、外派不予计算加班。

第二条 本公司计件员工统一实行按单件(产量)计价或与产量挂钩等形式的工资体系,其加班工资直接核入计件单价中,不再另行核发加班工资。

第三条 计时员工加班必须是确因工作需要且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任务时,通过统一的审批程序、跟踪监督程序后所采取的一种工作行为。

第四条 本制度中所说的加班与自由加班为两种不同的概念:本制度中所说的加班为因工作需要,由相关人员批准后而延长工作时间工作;自由加班为未经批准而自行延长工作时间工作。前者记为正常考勤,享受加班工资待遇,后者不作为正常考勤,不享受加班工资等遇。

第五条 为了保证广大员工的正常休息时间,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所属员工的加班次数及时间,尽量在正常上班时间里完成所有工作,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

第六条 所有加班时长以小时为基本计算单位,不满一小时的不予计算。 第七条 加班分为主动申请加班和被动安排加班:主动申请加班即因工作需要,由加班员工主动申请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被动安排加班即因工作需要,由主管部门负责人指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而延长工作时间的行为。

第八条 凡是给别人代班的一律不作加班考勤。

第九条 实行指纹打卡的员工,加班期间必须进行打卡,缺打卡记录或无打卡记录的,视为未出勤。严禁以任何理由找任何人员证明为加班。

第十条 加班时的工作纪律从其正常上班时的工作纪律。

第十一条 本制中的主管部门负责人指:各分厂总经理(厂长)、总公司各中心室主任,本制度中未指明的都为正职人员,副职人员无权审批。

审批程序

(一)主动申请加班

第十二条 因工作确需加班的人员在当天16:00前向其主管部门负责人递交《加班审批表》(附后),表中各项内容必须如实填写。

第十三条 主管部门负责人接到《加班审批表》后,认真核实“加班内容及相关事项”,并根据部门工作安排及工作内容确定加班及加班时长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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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审批权限及流程:

A、 分厂(公司)生产部门主管级以下员工加班:加班人员填写《加班审批表》→分厂(公司)主管生产的厂长审核→分厂(公司)总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B、 分厂(公司)其它部门主管级以下员工加班:加班人员填写《加班审批表》→部门第一负责人审核→分厂(公司)总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C、 总公司各中心室主管级以下员工加班:加班人员填写《加班审批表》→中心室主任审核→总经理(含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D、主管级以上员工加班:加班人员填写《加班审批表》→上一级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含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 凡是批准领导公出在外的,由批准领导人电话通知人力资源部门,否则人力资源部门不予作加班备案,即不作正常考勤。严禁在《加班审批表》上注明“电话请示XX,同意加班”等字样。

第十六条《加班审批表》批准后复印一份由部门存档,原件交人力资源部门。 (二)被动安排加班

第十七条 直接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由其上一级正职领导批准→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保安、食堂人员不需填写《加班审批表》,其加班依据为打卡记录及考勤记录表。

加班跟踪

第十九条 凡是获准加班的员工,在第二天16:00前持批准后的《加班审批表》及《加班工作完成情况表》(附后)到加班审核人处汇报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十条审核人按《加班审批表》中的内容逐项审核,并如实在《加班工作完成情况表》中填写完成状况。然后将《加班工作完成情况表》交企业管理中心。

第二十一条

企业管理中心可对《加班工作完成情况表》进行抽查,然后

送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审核结果向相关部门下达《安排轮休通知单》(附后),由加班人员主管在三个月之内安排轮休。

核算标准

第二十二条

加班工资核算基数可与员工直接协商(原则上不得高于《怀

化XXXXX实业有限公司薪酬分配运行办法》中规定的岗位薪资),并签字生效。未协商的人员的加班工资核算基数以《怀化XXXXX实业有限公司薪酬分配运行办法》中规定的岗位薪资(以下简称“岗位薪资)为支付加班工资标准,无相应岗位的按照同等岗位标准。如总公司对岗位薪资另有规定的,核算标准随其调整。各岗位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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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加班工资核发基数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限,低于最低工资星期天加班的,按每天加发100%标准核发加班工资(公式:

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核发加班工资。

岗位薪资÷当月满勤天数÷8×加班小时数×100%);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每天加发200%标准核发加班工资(公式:岗位薪资÷当月满勤天数÷8×加班小时数×200%)。

第二十五条 发。

第二十六条

加班工资在批准加班后第四个月工资中核发。

加班工资由人力资源部门按本制度核算,并交财务部门核

轮休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其它时间加班的,各主管部门负责人凡是安排了轮休的,其加班不予核发加班工资。

计时员工实行以三个月为单位的轮休周期。即在本月加班的

应尽量安排加班员工进行轮休,从而更好的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

员工,其主管部门负责人可在三个月内为其安排轮休。

第三十条 轮休可以将多次加班集合在一起进行轮休,也可将一次加班分解成不少于一小时的多次轮休。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主管于每月5日前将已注明轮休情况的《安排轮休通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得安排轮休。

知单》返回给人力资源部门,以便人力资源部门核算加班工资。

责任追究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四条

无故安排加班的,加班工资由安排加班人员承担。 部门主管未按时返回《安排轮休通知单》的,人力资源部门

默认为已安排轮休,因此而给加班员工造成的损失,由其主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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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视为自由加班。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加班未按《加班工作目录表》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工作的,各环节相关人员审核不实的,罚款相关人员20元/次。 严禁事后补办加班审批手续。如确因审批领导公出在外,必

须由审批领导在加班行为实施前向人力资源部门电话说明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加班审批表》等表格在审批领导回公司后的一个工作日内补交。

第三十八条 由加班。

第三十九条

除法定节假日不能安排轮休外,其它加班应安排轮休,故意

不安排轮休的,经核实后,罚款主管部门负责人50元/人次。

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2009年8月25日起施实,解释权人力资源部门。

附: 《加班审批表》 《加班工作完成情况表》 《安排轮休通知单》

加班人员没有按本制度办理相关手续或提交表格的,视为自

怀化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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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审批表

1、 公司原则上严格控制加班,保证员工的正常休息时间,如必须进行加班的,需按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2、 部门主管对加班人员应尽可能安排轮休,无法轮休且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的,方可核算加班工资。

3、 本表复印件由部门主管留底,原件交人力资源部门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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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作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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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轮休通知单

(存根联)

兹有贵部门下列员工于 年 月 日因工作需要,经审核批准进行了加班,请贵部门从保障员工身心健康出发,尽量在 年 月 日之前安排相应人员进行轮

签收日期: 年 月 日

怀化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安排轮休通知单

(部门联)

兹有贵部门下列员工于 年 月 日因工作需要,经审核批准进行了加班,请贵部门从保障员工身心健康出发,尽量在 年 月 日之前安排相应人员进行轮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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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司劳动用工制度,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度本制度。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中的劳动合同(关系)是指公司(含分厂、分公司)与员工依法确立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二条 劳动合同订立原则: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第三条 所有劳动合同(关系)都适应于本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排除在外。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员工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管理,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必须熟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维护员工与公司双方的权益。

第五条 通常所说的辞职即由员工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辞退即由公司方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

劳动合同关系的确定

第六条 员工自进入指定工作岗位工作的那一刻起即与公司建立劳动用工关系。凡是办了入职手续但没有进入工作岗位工作的(以考勤为准),一律视为未建立劳动用工关系。

第七条 劳动合同关系一律采用书面形式(范本附后)。

第八条 公司所有劳动合同必须由人力资源部门与法务部门审核确定,严禁各主管部门私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再递交给人力资源部门。

劳动合同期限

第九条 规定了试用期的劳动合同必须遵守以下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条 试用期只能规定一次,不得以调整工作重新规定试用期,但工资可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或岗位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如果新进人员在试用期证明不合格的,不能再延长其试用期,但可以由公司直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详细的事实说明。

第十二条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期限一律采用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即在劳动合同期内,因一定原因由双方协商或单方面提出提前结束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合的终止即为劳动合同期限到期,而双方协商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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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认真填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申请单》(附后),然后按《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进行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 所有由公司方提出的解除劳动合或劳动合同自然终止而不拟再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的,由各主管部门向人力资源部门递交详细的、书面的原因说明,并认真填写《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申请单》,严禁以任何如“这个人我不要了„„”等等原因而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并且准备好所有的事实记录。严禁事先将决定告知员工或私自给予员工书面通知,否则因此而引起的后果一律由主管部门负责。

第十六条 由公司方提出的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必须由人力资源部门与法务部门共同处理。

第十七条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事先向人力资源部门汇报,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协商事项。

第十八条 每月由人力资源部门清理在职人员的劳动合同期限,做到提前一个月通知相关人员续订劳动合同,并向员工送达《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附后)。

第十九条 《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由当事人亲自签字,任何人不得代签。当事人接到《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后,必须在五个工作日之内将《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填写完毕并送回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根据《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决定是否续订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凡是在五个工作日之内未将《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送回人力资源部门的,视员工为在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员工不同意续订劳动合而终止其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无特殊情况下,公司原则上严禁单方面终止员工劳动合同,

但可在有事实证明的前提下,经人力资源部门与法务部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由公司单方面解除员工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中工资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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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岗位工资不高于转正后工资的80%,且不得低于当地

培训协议

第二十四条

凡是公司外派培训或需要一定专业技术培训方能胜任工作

的岗位,主管部门应与员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委托人力资源部门与其协商,其补充协议须经过法务部门审核。

劳动合同的鉴证

第二十五条 证。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2009年8月25日起施实,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门。 所有劳动合同经公司与员工签字后即生效,不需劳动部门鉴

附: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申请单》

《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劳动合同》范本

怀化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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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申请单

(存根联)

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申请单

(报送联)

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存根联)

您与公司上次签订的劳动合同已到期,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决定与您续签劳动合同。

逾期未续签的,视同公司在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员工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与公司终止其劳动合同。特此通知!

怀化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签收人:

签收日期:

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个人联)

您与公司上次签订的劳动合同已到期,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决定与您续签劳动合同。

逾期未续签的,视同公司在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员工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与公司终止其劳动合同。特此通知!

怀化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书

编号:

甲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性 质:

乙 方:

性 别:

住 所:

身份证号码:

一、 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 个月。其中培训期/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 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及工作时间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任务的需要,结合乙方的技能,安排乙方在 岗位工作。在合同期内,可根据甲方需要或乙方实际工作的考核情况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

2、工作要求:乙方必须掌握和运用本岗位(工种)的工作方法(操作方法)和技能,自觉按照岗位规范要求,运用技术(技能),全面均衡地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达到岗位(技能)要求。乙方必须坚守工作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3、工作时间:乙方根据工作岗位性质,执行甲方约定的劳动时间。

4、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对乙方进行培训或指定乙方进行培训,其相关事项遵从甲方制度或相关协议。

三、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劳动保护:甲方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及相关制度给乙方配备劳保用品,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及正确使用。

2、劳动条件:甲方提供不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工作环境,并根据企业发展,逐步改善劳动条件与劳动环境。

3、甲方不得强行指示乙方从事可能发生危害人身安全的违章违规作业(操作)。

四、 劳动报酬

1、乙方为甲方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正常劳动后,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岗位的工资待遇:

A、计时工资制:其岗位所对应的岗位工资为角分。

B、计时加计件制:其岗位所对应的岗位工资为仟拾分。

C、完全计件制。

2、甲方实行按岗位定薪。乙方工作岗位调整后,其工资按甲方分配制度和标准执行,不再重新约定。

3、甲、乙双方可以约定加班工资核算基数,亦可以由甲方直接按相关制度核算加班工资,其中周一至周六属正常工作时间,延长时间工作为自由加班,不予核发加班工资。

4、甲方每月以货币的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五、 奖励与惩罚

1、乙方在企业生产中,根据企业生产管理,提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等,为企业创造了效益,按其贡献大小给予适当奖励。

2、乙方在生产工作中,违反劳动纪律、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乙方在生产过程中,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或玩忽职守,造成质量问题、原材料浪费及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其造成的后果结合机关管理制予以赔偿。

六、 规章制度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度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严格遵守生产操作规程,按照规程安全生产。

3、各项规章制度已在入职时或工作过程中进行了培训,甲方不再单独培训。如属甲方新制定的制度,由甲方在会议中进行宣读。

七、 劳动保险与待遇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和约定参加社会保险。乙方在劳动中出现工伤事故,造成伤残,甲方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甲方有关工伤处理规程的相关规定,承担医疗及赔偿。

八、 合同的终止、解除和变更

1、本合同期限届满;乙方符合退休、退职条件;应征入伍;自费读书可即行终止。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予以解除,但乙方必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甲方只予结算乙方工资。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只予结算乙方工资: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4)失职,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因本身原因,连续三个月完不成生产任务的;

(6)乙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7)乙方未经甲方批准而离职,按甲方有关制度处理;

(8)甲方生产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

(9)乙方不服从甲方工作调动的。

九、 违约责任

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十、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个人信息,应当真实有效,甲方如向乙方送达各种(通知),均以乙方在本合同填写的住所或居所为准。乙方如变更居所,必须在7天之内书面通知甲方。

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怀化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钱吉治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

师徒培训管理制度

根据现有人力资源市场现状,为了满足公司个别技术岗位对人员的需求,进一步规范公司学徒培训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总则

第一条 学徒期与试用期为两个不同的概念。学徒期为个别技术岗位由主管部门负责人指定师傅指导新进员工学习相关技术,以便适应岗位需要。试用期是指公司与新进员工双方相互了解、确定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招聘条件或求职条件而约定的1-6个月的考察期。

第二条 学徒都应与公司签订《师徒培训协议》(范本附后)。

第三条 适用范围:各技术岗位的新进人员及新调入人员。

学徒培训归口管理

第四条 《师徒培训协议》由主管部门拟定,并报人力资源部门与法务部门审核,签订后送人力资源部门备案。严禁主管部门拟定后未经审核直接与员工签订。

学徒培训协议内容

第五条 学徒期限。学徒期限一般约定为1-6个月,各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岗位情况确定具体学徒期限。

第六条 培训费用。学徒期每月培训费用按其岗位技术含量按500-1200元核,具体由各分厂(公司)在《师徒培训协议》中明确规定。

第七条 学习内容。《师徒培训协议》中应明确学习内容,但学徒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工作调整。

第八条 工资待遇。学徒期学徒工资统一根据培训期长短及所掌握的技能按800-1300元/月核发,师傅一次性核发150-200元示教费。

第九条 工作时间。统一执行主管部门考勤时间。

第十条 考核方法。学徒期满后,主管部门必须组织进行理论与实践操作考试,并给予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并退还培训费用,师傅的示教费从师傅的工资中扣除。

第十一条 服务期限及违约责任。学徒考核合格后其服务期为2-5年,如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按其服务期限向公司退还培训费用、公司支付给师傅的示教费及违约金2000元-4000元,未满一年按月计算服务期限。

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二条 学徒的劳动合同管理遵从公司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2009年8月25日起施实,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门。

附:《师徒培训协议》 怀经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5日

师徒培训协议

甲方(分厂或分公司):

乙方(学徒): 身份证号:

丙方(师傅): 身份证号:

根据甲方需要及乙、丙方本身所具备的技能,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在平等、互利、自愿的条件下,就师徒培训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本协议独立于劳动合同,属甲方、乙方及丙方就培训事宜的协议。

二、 乙方同意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学习甲方 岗位的专业技能,学习期为1-6个月。

三、 甲方安排丙方负责指导、培训乙方,如因工作需要可以临时改变培训师傅,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要求。

四、 甲方必须监督丙方向乙方传授以下知识: (可不填)。

五、 乙方培训期的培训费用按每月500-1200元/月核算,但乙方不需用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可以用服务期限来抵充培训费用。

六、 乙方培训期间岗位工资为捌佰至壹仟叁佰元/月,(根据所掌握的专业技能及培训期长短而定,是否按分厂(公司)工资方案执行,分厂(公司)决定)。

七、 丙方必须认真示教,力争尽快教会乙方。丙方一次性示教师150-200元(由岗位而定),由甲方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核发。如因丙方个人原因中途拒绝培训乙方,丙方必须给甲方支付双倍的示教费。

八、 培训学习期,乙方必须认真学习,虚心求教,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作息时间。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乙方不予享受加班工资。

九、 学徒期满后,主管部门组织乙方进行理论及实践操作考试,并对结果进行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并从乙方工资中扣除培训费用,师傅的示教费用从师傅的工资中扣除。

十、 乙方培训结束后,经甲方考核合格的,为甲方服务2-5年,在此期间,乙方工资根据甲方相关制度实行同岗同酬。如因乙个人原因提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按本协议中约定的服务期限给按月甲方退还培训费用、甲方支付给丙方的示教费及违约金(2000-4000元),未满一年的按月计算服务期限。

十一、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可执一份,交人力资源部门存档一份。

十二、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工伤事故管理流程,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尽量减少人为工伤事故的发生,将事故责任落实到人,根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中所说的“工伤”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相关的工作而受到伤害的,但是否为法律意义中的工伤须由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以下简称“工伤”或“因工受伤”)。

第二条 公司治疗受伤员工的指定医院为解放军第535医院、怀化市中医院、鹤城区医院,凡是参加了工伤保险且需住院治疗的员工,均送住此三家医院中的任何一家,但小伤(医疗费在1000元以下的)可就近门诊治疗。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门应对每一件伤害事故在《工伤事故登记表》中作详细登记。

第四条 公司所有车辆都有优先送治伤员到相应医院治疗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推托。

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处理工伤事故的人员应认真做好受伤员工的思想工作,严格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相关事宜。

安全培训

第六条 凡是新进员工必须坚持安全培训:人力资源部门的安全培训、生产单位的安全培训、班组的安全培训。

第七条 各分厂、质检、维修等每月必须对员工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其培训方式可以为自学、授课,但必须有培训记录(包括培训签到表、培训考试试卷、培训成绩登记表等)、有考试结果。无记录、无考试结果的作为未培训处理。

工伤投保

第八条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原则上每月6日前向区工伤保险管理中心上报本月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名单,名单格式如下:

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XXXX年XX月份)

第九条 参保范围:一线生产人员、业务员、司机、保安及经常外出办事人员必须参加保险,其它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规定执行。

第十条 各分厂(子公司)必须在每月3号前将本分厂(子公司)现有在职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第十一条 各分厂(子公司)负责人对各自所辖人员的参保人员进行签字确认。因多报或少报而造成公司损失的,由分厂负责人承担责任。

医疗处理

第十二条 工伤医疗的原则:及时发现、酌情处理、严格控制、随时跟踪、稳定思想。

第十三条 及时治疗:工伤事故发生后,目击者或当事人于第一时间向本部门负责人电话报告并组织抢救。部门负责人应立即赶往现场查看受伤情况,并通知人力资源部门。

第十四条 酌情处理:人力资源部门与部门负责人根据伤情决定是否住院治疗。

第十五条 严格控制:人力资源部门根据伤情,决定医药费的借支数额,对住院治疗的根据情况进行交费,最多预支1-2天的医药费。对伤势较轻的情况,可到市区诊所就近治疗。

第十六条 随时跟踪:负责处理工伤的人员,应主动给受伤员工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及伤员电话,以便随时跟踪病情。交费时,应到受伤员工病室探望、询问病情,并找主治医生了解医治的情况。

第十七条 稳定思想:工伤处理人员态度应该谦和,尽量做好受伤员工思想工作,对于有违公司制度的要求,要婉言拒绝,尽量能让员工理解。

事故分析

第十八条 工伤发生后,相关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人力资源部门口述事故经过,以便人力资源部门向工伤保险管理中心电话报险。

第十九条 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向人力资源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递交《安全事故快报表》(附后),并在当天召开安全分析会议,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改进环境、预防再次发生事故。会议应有会议纪要,并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将责任落实到人。

第二十条 事故会议纪要送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力资源部门各一份。

第二十一条 会议纪要中责任划分不明确的,一律按分厂(子公司)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班组长承担次要责任、受伤员工不予承担责任来划份。

工伤报险

第二十二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处理工伤事故的人员在接到工伤事故通知后,立即查询受伤员工是否已经参加了工伤保险,如果参加了工伤保险,在24小时内向区工伤保险管理中心电话报险(重大伤亡事故应随时报告),并在3天内上报《工伤事故快报表》。如果受伤人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应立即向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报告。

第二十三条 除有绝对把握医药费在1000以下的事故外,一律先向区工伤保险管理中心电话报险并递交《工伤事故快报表》。

事故责任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八条 工伤发生后,安全管理部门必须监督其主管部门于当天召开经济处罚:具体由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公司制度落实处理。 本制度自2009年8月25日起施实,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门。 事故分析会,严格划分事故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

附:《安全事故快报表》 怀经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5日

安全事故快报表

注:本表必须于事故发生后12小时之内报人力资源部门。

工资构成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员工总工资额按《怀化XXXXX实业有限公司薪酬分配运行办法》、各分厂(公司)工资方案执行,工资构成调整后,不影响所有员工原工资待遇。如总公司对岗位薪资另有规定的,随其调整。

第二条 本制度中的工资构成的调整只是在造表时对工资表的项目进行调整,其待遇总额的核算方法不受此制度的限制。

第三条 财务部必须严格按本制度调整工资表中项目。

第四条 各员工工资表中工资由以下项目构成: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劳动保护补贴、上下班交通补助、防暑降温补贴(或冬季取暖补贴),除岗位工资及加班工资外的其它工资收入在工资表中体现为劳动保护补贴、上下班交通补助和防暑降温补贴(或冬季取暖补贴)。

第五条 岗位工资执行《怀化XXXXX实业有限公司薪酬分配运行办法》中规定的岗位薪资(无相关岗位的参照同等岗位而定,以下简称“岗位薪资),如总公司对岗位薪资另有规定的,随其调整。具体如下:

第六条 岗位薪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低于最低工资水平的必须调整到最低工资。

第七条 加班工资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所有员工工资中的劳动保护补贴、上下班交通补助、防暑降温补贴(冬

季取暖补贴)按总工资额–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后按比例提取,具体提取如下:

劳动保护补贴=(总工资额–岗位工资–加班工资)×40% 上下班交通补助=(总工资额–岗位工资–加班工资)×40%

防暑降温补贴(或冬季取暖补贴)=总工资额–岗位工资–加班工资–劳动保护补贴–上下班交通补助

第九条 所有部门、分厂(子公司)不得以任何借口修改员工的岗位工资、劳动保护补贴、上下班交通补助、防暑降温补贴等计算方式,亦不得增设或减少工资构成项目。

第十条本制度自2009年8月25日起施实,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门。

怀经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5日

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员工档案资料,规范员工档案管理,使员工奖惩、晋升、降级有据可查,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中的员工档案资料是指员工的学历、职称、身份证、奖励、惩罚、违纪、晋升、降级、调动等资料,不包括员工入职时的原始资料。

第二条 员工入职时的原始资料无有效证明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 第三条 员工在获得学历、职称升级及身份证更换时,于第一时间带原件到人力资源部门复印登记存档。

第四条 员工违纪时,主管部门负责人必须找相应人员面谈,作好面谈记录,面谈记录经员工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门存档。面谈时,最好保证两个以上的人员在场。

第五条 面谈中必须注明的事项:员工姓名及工种、面谈时间、面谈地址、面谈在场人、面谈事由(负有告知的义务)、面谈内容、处理意见、当事人签字 等等,面谈完成后必须对其进行教育,并记入面谈记录中。

第六条 公司下文处理员工时,部门负责人应找当事人进行面谈,做好员工思想工作,稳定员工情绪,然后下文处理。面谈须有面谈记录。

第七条 员工的奖励、晋升、降级、调配等资料复印存入员工个人档案中,以作为下次人事异动的依据。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各部门送来的相关资料及时整理存档,不得任意放置。

第九条 本制度自2009年8月25日起施实,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门。

怀经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5日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的劳保方针政策,规范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发放工作,进一步增强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从而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需核发劳保用品岗位的员工,具体如下: 1、生产岗位员工; 2、生产管理岗位员工; 3、化验、质检岗位员工; 4、仓库岗位员工; 5、电工、维修岗位员工; 6、工程安装岗位员工; 7、食堂员工及清洁、绿化工;

第二条 保安服装管理遵从公司其它相关规定。

第三条 各分厂(子公司)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为其所辖仓库,总公司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为行政部门。

第四条 除电线电缆厂拉丝、绞线岗位外,取消其它员工的洗衣粉,由各分厂(子公司)自行用洗衣粉加锯木灰配制洗手粉,放置于便于洗手的地方供员工洗手。每月洗衣粉最大消耗量为生产员工人数的2/3包。

第五条 各分厂(子公司)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不得以任何借口更改核发标准。

劳保用品计划

第六条 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每月认真、及时核对所辖劳保用品的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核报劳保用品采购计划。

第七条 劳保用品采购计划上报时间遵从公司采购部门物资采购计划上报时间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劳保用品采购计划中应包含各劳动保用品上次采购量、现在职员工数、流向、库存量、采购量、规格、型号、到货时间、预计核发明细及核发标准等内容。

第九条 劳保用品采购计划经部门第一责任人(部门首长或分厂(子公司)厂长、总经理)签字后,上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然后由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报公司物资采购部门采购,物资采购部门再按相关程序审批。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门在接到劳保用品采购计划后,在两个工作日之内给予答付,如遇特殊情况,应向上报部门做出解释。

第十一条 对于采购计划内容不全、统计不实的等各种违反公司制度的情况,经总公司相关领导(总经理以上)的批准,人力资源部门有权驳回其采购计划,因此而影响到劳保用品的采购、核发,由其上报部门自行承担。

劳保用品采购

第十二条 公司物资采购部门在接到采购计划后,安排专人落实采购,不得无故拖延,以免给公司、员工造成损失。

第十三条 劳保用品询价、定货流程按物资采购部门内部工作流程执行。 第十四条 急需到货的劳保用品,上报部门应以文字的形式向物资部门做出说明。

第十五条 物资采购部门保证所采购的劳保用品外观、质量符合要求,必要时可向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提供样品核实。

第十六条 物资采购部门应进行多家询价、多家对比质量,确保物美价廉。

劳保用品入库

第十七条 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应建立劳保用品相关台帐,做到物流清晰,严格管理。

第十八条 劳保用品采购到位后,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所报计划及供应商的销售清单进行验收货物,如发现质量、数量等问题,立即通知物资采购部门。物资采购部门接到通知后认真进行核实、处理,确保计划采购到位。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或物资采购部门承担。

第十九条 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验收货物后,将入库清单交人力资源部门一份备案,人力资源部门将以此作为下次劳保用品计划审核依据之一。

劳保用品核发

第二十条 劳保用品的核发严格按《怀化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劳保用品发放标准》(附后,简称《劳保用品核发标准》)进行核发,严禁超标核发。

第二十一条 如因生产需要调整核发标准的,由相关部门提供详细的原因说明报总公司批准。

第二十二条 每月5日之前,各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必须向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提供上月劳保用品核发明细及其EXCEL文档。

第二十三条 人力资源部门接到劳保用品核发明细后,根据相关人事档案及《劳保用品核发标准》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提交总公司财务部门。

第二十四条 所有劳保用品领取必须由领取人亲自签字,无签字的视同未核发。

第二十五条 各车间员工的劳保用品可由车间主任(主管)代领,但于领取之后一个工作日之内向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提供车间员工的亲笔签字清单。

第二十六条 除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人不得代领(签)他人劳保用品。

第二十七条 新招聘的员工劳保用品核发时间按《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中规定执行。

劳保用品使用

第二十八条 领取劳保用品的员工必须按要求使用,否则因此而造成的损

失,由其自行负责。

第二十九条 提前结束劳保用品使用期限或故意损坏劳保用品的,公司不予重新核发,如为工作必须品,当事人应到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补领,但应按原价收取本劳保费用。否则延迟一天罚款50元。

第三十条 员工上班时间必须使用劳保用品,公司负责考核的部门可不定时抽查。

劳保用品退还

第三十一条 在职人员所有劳保用品在领取后,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不得随意更换,否则按原价直接从核发人本月工资中扣除本劳保用品费用。

第三十二条 所有劳保用品退还期限为本劳保用品的规定使用期限的一半,如其实际工作时间未达到劳保用品退还期限时,则按以下公式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劳保用品折旧费,并收回原劳保用品。实际工作时间达到或超过劳保用品退还期限的,不予收取折旧费。

劳保用品折旧费=劳保用品原价×(本劳保用品退还期限-实际工作月份)÷本劳保用品退还期限(实际工作月份<劳保用品退还期限)

第三十三条 离职人员必须将所退回的劳保用品处理清洁后退回,如退回的劳保用品未清洁,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按第三十二条执行。

第三十四条 离职人员所使用的劳保用品在其退还期限内,但未退还的,按原价全额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第三十五条 离职人员在退还前故意损坏劳保用品的,按原价从本人工资中全额扣除。

第三十六条 离职人员的劳保用品超过其规定退还期限的,可以不予退还,并不承担折旧费用。

第三十七条 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必须严格管理劳保用品的退还,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八条 员工自离而未退还劳保用品的,且部门负责人未及时上报财务部门从工资中扣除的,由部门第一责任人按第三十一条规定承担相关费用。

劳保用品监督

第三十九条 已领取劳保用品而未使用的员工,发现一次罚款50元。 第四十条 私自提高劳保用品核发标准的,由核发人或批准核发人按原价承提超标劳保用品费用,并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四十一条 各分厂(子公司)未给员工配置洗手粉的,每缺少1天罚款生产厂长及第一负责人50元。

第四十二条 物资采购部门未能及时将劳保用品采购到位的,必须向上报计划部门解释,否则,上报部门计划向相关部门投诉,核实后,记入物资采购部门的月度考核。

第四十三条 代领不属于第二十五条规定或未按第二十五条规定代领劳

保用品的,由代领人按原价承担本劳保用品费用。

第四十四条 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未能提供详细劳保用品物流的,按原价承担劳保用品误差费用。

第四十五条 每月5日之前未能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上月劳保用品核发明细及EXCEL文档的,推迟一天,罚款劳保用品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10元。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自2009年8月25日起施实,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门。

附:《怀化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怀化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

2009年8月25日

怀化市XXXXX实业有限公司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铁塔厂)

48

(钢构公司)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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