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体检报告合格标准

入职体检报告合格标准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表面说合格,过后或不加工资歧视或找莫须有的原因辞退。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机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大动脉炎、血管闭塞性脉管炎、雷诺氏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血常规合格标准 血红蛋白(Hb):男性 120~160 g/L 女性 110~150g/L 新生儿 170~200g/L 增高:真性红细胞增多症,严重脱水,肺源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高山地区的居民,严重烧伤,休克等。

降低:贫血,出血

红细胞(RBC):男性(4.0~5.5)×10*12/L 女性(3.5~5.0)×10*12/L

新生儿(6.0~7.0)×10*12/L

增高:真性红细胞增多症,严重脱水,肺源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高山地区的居民,严重烧伤,休克等。

降低:贫血,出血

白细胞(WBC):成人 (4.0~10.0)×10*9/L 新生儿(15.0~20.0)×10*9/L 6个月至2岁 (11.0~12.0)×10*9/L

升高:各种细菌感染,炎症,严重烧伤。明显升高时应除外白血病。

降低:白细胞减少症,脾功能亢进,造血功能障碍,放射线,药物,化学毒素等引起骨髓抑制, 疟疾,伤寒,病毒感染,副伤寒。

血小板(PLT):(100~300)×10*9/L 网织红细胞计数: 0.5%-1.5%

升高: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慢性白血病,骨髓纤维化,症状性血小板增多症,感染,炎症,恶性肿瘤,缺铁性贫血,外伤,手术,出血,脾切除后的脾静脉血栓形成,运动后。

降低: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播散性红斑狼疮,药物过敏性血小板减少症,弥漫性血管内凝血,血小板破坏增多,血小板生成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造血机能障碍,药物引起的骨髓抑制,脾功能亢进。

中性粒细胞:(50-70)%

增高:细菌感染,炎症;

降低:病毒性感染

嗜酸性粒细胞:(0-00。75)%

增高: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及慢性溶血性贫血。

淋巴细胞:(20-30)%

增高:百日咳,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病毒感染,急性传染性淋巴细胞增多症,淋巴细胞性白血病;

降低:免疫缺陷

单核细胞:(3-8)%

增高:结核,伤寒,疟疾,单核细胞性白血病。

血沉:男性:(0-15) mm/h;

增快:急性炎症,结缔组织病,严重贫血,恶性肿瘤,结核病。

减慢:红细胞增多症,脱水。

网织红细胞计数:(00。5-1。5)%

增高:溶血性贫血,大量出血,缺铁性贫血,恶性贫血应用维生素B12时。

降低:骨髓造血功能低下,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

白细胞分类计数

百分率

中性杆状核粒细胞 0.01~0.05(1%~5%)

中性分叶核粒细胞 0.50~0.70(50%~70%)

嗜酸性粒细胞 0.005~0.05(0.5%~5%)

嗜碱性粒细胞 0~0.01(0%~1%)

淋巴细胞 0.20~0.40(20%~40%)

单核细胞 0.03~0.08(3%~8%)

白细胞系统:白细胞在血常规中显示“↑”或“↓”都不正常。它的总数是局限在“正常范围”内的,如刚出生正常新生儿的白细胞总数是(9~30)×109/L,平均是20×109/L。随年龄增长,正常值会逐渐降低,如6月到6岁的幼儿为(6~15)×109/L,平均为10×109/L;7~12岁为(4.5~13.5)×109/L,平均为8×109/L。超过高值则疑有炎症存在,多为细菌感染,少于低值,可能是病毒感染,或药物作用,以上是指白细胞总数而言,还应进一步了解白细胞是由五种白细胞组成的,各有自己的功能,其中占比例最多的是中性粒细胞(代表符号为N),约占50%~70%(年龄不同,百分比有变化),主要起吞噬杀灭细菌作用。

第二种是淋巴细胞(代表符号为L),约占20%~40%,产生细胞因子破坏细菌结构,使细菌不能生存。

第三种细胞是单核细胞(代表符号为M),约占1%~8%,产生抗体。

第四种细胞是嗜酸性粒细胞(符号E),约占0.5%~5%,机体过敏或寄生虫感染时可增加比例数。末位是嗜碱性粒细胞(符号B),约占0~0.75%,各种比例如不协调,预示可能有某种病。

血小板系统:血小板(PL)约为(100~300)×109/L,主要功能是防止出血,如低于正常值可能有出血倾向。

血清合格标准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10~40U/L

增高:病毒性肝炎、中毒性肝炎、酒精性肝炎、肝炎病变、胆道疾病、乙肝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0-55U/L

增高:心肌梗塞、心功能不全、各种肝病如急慢性肝炎、中毒性肝炎、胸膜炎、肾炎、服用某些药物或手术后、深层烧伤等。

总胆红素(TBIL):5.1-19μmol/L

增高:各种原因引起的黄痘。

直接胆红素(DBIL):0-6 μmol/L

增高:原发性胆汁型肝硬化、胆道梗阻等。

间接胆红素(IBIL):1.0-20.0 μmol/L

增高:溶血性疾病、新生儿黄疸或者输血错误等。

入职体检报告合格标准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表面说合格,过后或不加工资歧视或找莫须有的原因辞退。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机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大动脉炎、血管闭塞性脉管炎、雷诺氏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血常规合格标准 血红蛋白(Hb):男性 120~160 g/L 女性 110~150g/L 新生儿 170~200g/L 增高:真性红细胞增多症,严重脱水,肺源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高山地区的居民,严重烧伤,休克等。

降低:贫血,出血

红细胞(RBC):男性(4.0~5.5)×10*12/L 女性(3.5~5.0)×10*12/L

新生儿(6.0~7.0)×10*12/L

增高:真性红细胞增多症,严重脱水,肺源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高山地区的居民,严重烧伤,休克等。

降低:贫血,出血

白细胞(WBC):成人 (4.0~10.0)×10*9/L 新生儿(15.0~20.0)×10*9/L 6个月至2岁 (11.0~12.0)×10*9/L

升高:各种细菌感染,炎症,严重烧伤。明显升高时应除外白血病。

降低:白细胞减少症,脾功能亢进,造血功能障碍,放射线,药物,化学毒素等引起骨髓抑制, 疟疾,伤寒,病毒感染,副伤寒。

血小板(PLT):(100~300)×10*9/L 网织红细胞计数: 0.5%-1.5%

升高: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慢性白血病,骨髓纤维化,症状性血小板增多症,感染,炎症,恶性肿瘤,缺铁性贫血,外伤,手术,出血,脾切除后的脾静脉血栓形成,运动后。

降低: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播散性红斑狼疮,药物过敏性血小板减少症,弥漫性血管内凝血,血小板破坏增多,血小板生成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造血机能障碍,药物引起的骨髓抑制,脾功能亢进。

中性粒细胞:(50-70)%

增高:细菌感染,炎症;

降低:病毒性感染

嗜酸性粒细胞:(0-00。75)%

增高: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及慢性溶血性贫血。

淋巴细胞:(20-30)%

增高:百日咳,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病毒感染,急性传染性淋巴细胞增多症,淋巴细胞性白血病;

降低:免疫缺陷

单核细胞:(3-8)%

增高:结核,伤寒,疟疾,单核细胞性白血病。

血沉:男性:(0-15) mm/h;

增快:急性炎症,结缔组织病,严重贫血,恶性肿瘤,结核病。

减慢:红细胞增多症,脱水。

网织红细胞计数:(00。5-1。5)%

增高:溶血性贫血,大量出血,缺铁性贫血,恶性贫血应用维生素B12时。

降低:骨髓造血功能低下,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

白细胞分类计数

百分率

中性杆状核粒细胞 0.01~0.05(1%~5%)

中性分叶核粒细胞 0.50~0.70(50%~70%)

嗜酸性粒细胞 0.005~0.05(0.5%~5%)

嗜碱性粒细胞 0~0.01(0%~1%)

淋巴细胞 0.20~0.40(20%~40%)

单核细胞 0.03~0.08(3%~8%)

白细胞系统:白细胞在血常规中显示“↑”或“↓”都不正常。它的总数是局限在“正常范围”内的,如刚出生正常新生儿的白细胞总数是(9~30)×109/L,平均是20×109/L。随年龄增长,正常值会逐渐降低,如6月到6岁的幼儿为(6~15)×109/L,平均为10×109/L;7~12岁为(4.5~13.5)×109/L,平均为8×109/L。超过高值则疑有炎症存在,多为细菌感染,少于低值,可能是病毒感染,或药物作用,以上是指白细胞总数而言,还应进一步了解白细胞是由五种白细胞组成的,各有自己的功能,其中占比例最多的是中性粒细胞(代表符号为N),约占50%~70%(年龄不同,百分比有变化),主要起吞噬杀灭细菌作用。

第二种是淋巴细胞(代表符号为L),约占20%~40%,产生细胞因子破坏细菌结构,使细菌不能生存。

第三种细胞是单核细胞(代表符号为M),约占1%~8%,产生抗体。

第四种细胞是嗜酸性粒细胞(符号E),约占0.5%~5%,机体过敏或寄生虫感染时可增加比例数。末位是嗜碱性粒细胞(符号B),约占0~0.75%,各种比例如不协调,预示可能有某种病。

血小板系统:血小板(PL)约为(100~300)×109/L,主要功能是防止出血,如低于正常值可能有出血倾向。

血清合格标准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10~40U/L

增高:病毒性肝炎、中毒性肝炎、酒精性肝炎、肝炎病变、胆道疾病、乙肝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0-55U/L

增高:心肌梗塞、心功能不全、各种肝病如急慢性肝炎、中毒性肝炎、胸膜炎、肾炎、服用某些药物或手术后、深层烧伤等。

总胆红素(TBIL):5.1-19μmol/L

增高:各种原因引起的黄痘。

直接胆红素(DBIL):0-6 μmol/L

增高:原发性胆汁型肝硬化、胆道梗阻等。

间接胆红素(IBIL):1.0-20.0 μmol/L

增高:溶血性疾病、新生儿黄疸或者输血错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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