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保会工作职责
1、组织群众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提高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组织领导群众搞好本辖区治安防范工作,落实综合治理各项制度。 3、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各类案件,保护好发案现场,对一切危害社会的行为有权制止,对现行作案犯罪分子扭送公安机关。 4、对重点人口进行帮教和控制,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有关治安情况。
5、定期排查本辖区内社会治安的不安定因素。密切注意群众的思想动向,并采取相应措施维护稳定。
6、服从当地党政机关领导,接受公安机关业务指导,保证完成治安保卫工作任务。
调委会工作职责
1、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开展法制宣传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道德水平,从根本上减少和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和扩大,不断提高全体村民法律意识,防止各类矛盾激化。
2、及时向村委会和乡镇司法所报告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认真调查处理民事纠纷,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4、对刑释、解教人员和违法青少年要认真进行帮教,使其悔过自新,重新做人。
5、服从司法机关领导,听从指挥,积极汇报工作,接受任务。
警务室工作职责
1、收集掌握信息。及时收集、上报涉及社会治安及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各类信息,有针对地增强防范管理工作。
2、加强人口管理。认真开展户籍管理和入户调查,做好暂住人口、租赁及境外居留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
3、组织群防群治。大力开展安全防防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防范活动;组织带领村联防队开展治安巡逻执勤,加强治安防范。 4、严密阵地控制。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强化对重要阵地的控制。 5、热情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实行警务公开,定期向群众通报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治安联防巡逻队工作职责
1、保护村民人身及家庭财产安全。
2、保护林木、输电线路、变压器、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公共设施安全。
3、劝阻、制止群众赌博、打架斗殴、卖淫嫖娼等扰乱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4、对在巡逻中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员进行排查,必要时报告公安机关。 5、制止正在实施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6、扭送现行违法犯罪分子归案。 7、严格交接班制度,对无故缺岗、脱岗或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班巡逻人员的责任。
治安中心户长工作职责
1、在镇综治办、派出所的指导下,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方式,通过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开展治安防范和法制教育,引导村组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风尚 。 2、在镇综治办、司法所和村调委会的指导下,开展依法治村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及时调处化解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和其他民间矛盾纠纷,防止激化。
3、在镇综治办、派出所和村治保会的指导下,开展区域治安联防,组织联保户开展“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和治安巡逻、落实防范措施。 4、在司法所和派出所的指导下配合帮教组织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和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落实帮教措施,预防重新犯罪。 5、在派出所的指导下,做好本辖区的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 6、密切注视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违法犯罪线索,协助政法机关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7、了解掌握联保范围内的社情民意和治安信息,及时反映影响当地稳定的各种动向,协助基层党政组织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8、向党支部、村委会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向政法部门反映群众对政法综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平安村”创建标准
1、村党支部、村委会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有创建方案,治保会、调委会、治安中心户长、治安联防队等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制度、工作、报酬落实、工作成效显著。
2、辖区内社会治安形势稳定,秩序良好,基本做到了无刑事案件、无火灾等安全事故,无非法宗教活动,无越级上访及集体访。 3、普法教育经常化。干部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明显提高,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民间纠纷调解疏导工作较好,不发生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4、实行依法管理,落实了村规民约,风气良好,无赌博、卖淫嫖娼、吸毒贩毒、封建迷信、拐卖人口等案件发生。
5、生产、生活秩序良好,群众满意,公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
创建“无邪教村”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部署,总体安排部署本村反邪教工作,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2、加强巡逻巡查队伍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做好预防控制工作; 3、负责了解、掌握、调查本村各种邪教、有害气功活动情况及发展动向,收集有关信息,及时向乡镇党委和公安机关报告重要情况; 4、负责本村反邪教宣传工作,把集中宣传和经常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大力宣传创建“无邪教乡村”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大力加强反邪教警示教育,提高公众对邪教的鉴别、防范能力; 5、教育、挽救、帮教参与邪教人员,促其回归社会。
综治工作中心七个专门工作小组工作制度
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本村、本单位重点人口档案,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2、做到“四知道”、“六熟悉”
“四知道”即(1)知道姓名、年龄、性别、住址、职业、犯罪性质处理情况;(2)知道家中积极情况;(3)知道平时经常交往的人员;(4)知道现实表现情况。
“六熟悉”即:(1)熟悉体貌特征;(2)熟悉犯罪同伙;(3)熟悉姓名、外号;(4)熟悉作案手段;(5)熟悉活动规律;(6)熟悉着装的变化。
3、做好动态管理,发现可疑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及时履行情况报告制度,以做好妥善处理。
4、建立重点人口公开帮教和秘密监控工作网络,对每一个重点人员要有专人监控。
5、经常对重点人员进行分析、研究,根据不同重点人员采取不同的帮教和监控形式,力争达到好的效果。 6、注重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工作。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1、对本村、本单位的帮教对象做到摸清底数,对实施帮教对象组织、人员、措施三落实。 2、对帮教对象定期组织谈话,并根据表现情况,该解除帮助的应及时解除,该继续帮教的应及时重新列定计划,继续帮教,直到改好为止。 3、依法保障刑释、解教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他们生活、劳动和接受再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 4、对假释保外人员要落实监控,进行跟踪帮教,并将表现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反映。 5、建立帮教谈话记录。 6、经常对帮教对象进行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减少重新犯罪的可能性。
“扫黄打非”工作制度
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扫黄打非”工作。
2、坚持集中打击,专项治理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的方针。
3、收缴“黄”、“非”出版物和音响制品,要按上级要求上交。
护路联防工作制度
1、抓好专兼职护路队伍建设,动员群众积极参加铁路护路联防。 2、协助路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涉路的违法犯罪活动。3、组织开展创建平安铁路示范县活动,确保铁路大动脉的安全畅通。4、及时向上级报送有关报表和信息。
治保会工作职责
1、组织群众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提高其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组织领导群众搞好本辖区治安防范工作,落实综合治理各项制度。 3、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各类案件,保护好发案现场,对一切危害社会的行为有权制止,对现行作案犯罪分子扭送公安机关。 4、对重点人口进行帮教和控制,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有关治安情况。
5、定期排查本辖区内社会治安的不安定因素。密切注意群众的思想动向,并采取相应措施维护稳定。
6、服从当地党政机关领导,接受公安机关业务指导,保证完成治安保卫工作任务。
调委会工作职责
1、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开展法制宣传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教育,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道德水平,从根本上减少和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和扩大,不断提高全体村民法律意识,防止各类矛盾激化。
2、及时向村委会和乡镇司法所报告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情况,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认真调查处理民事纠纷,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避免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4、对刑释、解教人员和违法青少年要认真进行帮教,使其悔过自新,重新做人。
5、服从司法机关领导,听从指挥,积极汇报工作,接受任务。
警务室工作职责
1、收集掌握信息。及时收集、上报涉及社会治安及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各类信息,有针对地增强防范管理工作。
2、加强人口管理。认真开展户籍管理和入户调查,做好暂住人口、租赁及境外居留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
3、组织群防群治。大力开展安全防防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防范活动;组织带领村联防队开展治安巡逻执勤,加强治安防范。 4、严密阵地控制。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强化对重要阵地的控制。 5、热情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实行警务公开,定期向群众通报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治安联防巡逻队工作职责
1、保护村民人身及家庭财产安全。
2、保护林木、输电线路、变压器、农田水利设施及其它公共设施安全。
3、劝阻、制止群众赌博、打架斗殴、卖淫嫖娼等扰乱治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4、对在巡逻中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员进行排查,必要时报告公安机关。 5、制止正在实施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6、扭送现行违法犯罪分子归案。 7、严格交接班制度,对无故缺岗、脱岗或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班巡逻人员的责任。
治安中心户长工作职责
1、在镇综治办、派出所的指导下,向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采取群众喜闻乐见方式,通过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开展治安防范和法制教育,引导村组群众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风尚 。 2、在镇综治办、司法所和村调委会的指导下,开展依法治村工作。依照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及时调处化解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和其他民间矛盾纠纷,防止激化。
3、在镇综治办、派出所和村治保会的指导下,开展区域治安联防,组织联保户开展“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和治安巡逻、落实防范措施。 4、在司法所和派出所的指导下配合帮教组织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和违法犯罪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落实帮教措施,预防重新犯罪。 5、在派出所的指导下,做好本辖区的流动人口、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 6、密切注视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违法犯罪线索,协助政法机关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7、了解掌握联保范围内的社情民意和治安信息,及时反映影响当地稳定的各种动向,协助基层党政组织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8、向党支部、村委会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向政法部门反映群众对政法综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平安村”创建标准
1、村党支部、村委会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有创建方案,治保会、调委会、治安中心户长、治安联防队等组织机构健全,人员、制度、工作、报酬落实、工作成效显著。
2、辖区内社会治安形势稳定,秩序良好,基本做到了无刑事案件、无火灾等安全事故,无非法宗教活动,无越级上访及集体访。 3、普法教育经常化。干部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明显提高,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民间纠纷调解疏导工作较好,不发生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4、实行依法管理,落实了村规民约,风气良好,无赌博、卖淫嫖娼、吸毒贩毒、封建迷信、拐卖人口等案件发生。
5、生产、生活秩序良好,群众满意,公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
创建“无邪教村”活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部署,总体安排部署本村反邪教工作,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2、加强巡逻巡查队伍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做好预防控制工作; 3、负责了解、掌握、调查本村各种邪教、有害气功活动情况及发展动向,收集有关信息,及时向乡镇党委和公安机关报告重要情况; 4、负责本村反邪教宣传工作,把集中宣传和经常宣传教育结合起来,大力宣传创建“无邪教乡村”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大力加强反邪教警示教育,提高公众对邪教的鉴别、防范能力; 5、教育、挽救、帮教参与邪教人员,促其回归社会。
综治工作中心七个专门工作小组工作制度
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工作制度
1、建立健全本村、本单位重点人口档案,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2、做到“四知道”、“六熟悉”
“四知道”即(1)知道姓名、年龄、性别、住址、职业、犯罪性质处理情况;(2)知道家中积极情况;(3)知道平时经常交往的人员;(4)知道现实表现情况。
“六熟悉”即:(1)熟悉体貌特征;(2)熟悉犯罪同伙;(3)熟悉姓名、外号;(4)熟悉作案手段;(5)熟悉活动规律;(6)熟悉着装的变化。
3、做好动态管理,发现可疑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并及时履行情况报告制度,以做好妥善处理。
4、建立重点人口公开帮教和秘密监控工作网络,对每一个重点人员要有专人监控。
5、经常对重点人员进行分析、研究,根据不同重点人员采取不同的帮教和监控形式,力争达到好的效果。 6、注重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工作。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1、对本村、本单位的帮教对象做到摸清底数,对实施帮教对象组织、人员、措施三落实。 2、对帮教对象定期组织谈话,并根据表现情况,该解除帮助的应及时解除,该继续帮教的应及时重新列定计划,继续帮教,直到改好为止。 3、依法保障刑释、解教人员的合法权益,为他们生活、劳动和接受再教育创造必要的条件。 4、对假释保外人员要落实监控,进行跟踪帮教,并将表现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反映。 5、建立帮教谈话记录。 6、经常对帮教对象进行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减少重新犯罪的可能性。
“扫黄打非”工作制度
1、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扫黄打非”工作。
2、坚持集中打击,专项治理和经常性检查相结合的方针。
3、收缴“黄”、“非”出版物和音响制品,要按上级要求上交。
护路联防工作制度
1、抓好专兼职护路队伍建设,动员群众积极参加铁路护路联防。 2、协助路地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涉路的违法犯罪活动。3、组织开展创建平安铁路示范县活动,确保铁路大动脉的安全畅通。4、及时向上级报送有关报表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