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路基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本工程的特点

江浦路南延伸段为江浦南路二期工程,起于苏沪机场路(S343),途径张浦镇,终于锦溪镇锦东路,路线全长10.76km。江浦路南延伸段沿线穿越保留或规划河道共13条,其中泗安泾为七级航道,小徐家堰为等外级航道,同时,工程线路需上跨苏沪高速公路(此桥同时跨越罗青浜和阿娄头江)。工程范围内共新建桥梁13座,桥梁全长共1321m,桥宽25m。其中大桥2座,中桥7座,小桥4座。

道路技术标准:

本工程路基宽度为25.5m,计算行车速度为80Km/h。设置2种路基断面形式: 公路段道路路基标准横断面形式为:0.75m(土路肩)+3.5m(硬路肩)+8.0m(车行道)+1.0m(中央分隔带)+8.0m(车行道)+3.5m(硬路肩)+0.75m(土路肩)。

城镇段道路路基标准横断面形式为:3.0m(非机动车道)+2.5m(分隔带)+8.5m(机动车道)+1.0m(中央分隔带)+8.5m(机动车道)+2.5m(分隔带)+3.0m(非机动车道)。

监理组在深入现场了解实际情况,并翻阅设计图纸等资料,总结出了本工程路基施工的特点如下:

1、地下水位高,软土路基多;

2、河网密布,河塘多,且大部分淤泥较深,清淤难度大;

3、多为路槽开挖施工,且本地属多雨地区,增加了施工难度;

4、本路段桥涵较多,台背回填量大,控制桥头跳车的质量通病任务重;

5、本工程工期较紧,多个施工队伍同时施工,交叉作业多,管理任务重。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监理组组织了富有施工、监理经验的工程师,针对江浦路南延伸段的实际情况,仔细翻阅了施工图纸、施工规范、监理规范,经过现场多次的实地勘察,结合多年的施工监理经验,制订了本监理实施细则,要求路基施工项目部对照执行。

江浦路南延伸段路基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

1、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文件;

2、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

3、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

4、交通部《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04);

5、交通部《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6、交通部《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93)等部颁标准。

路基质量监理内容包括:便道便桥修筑及维护、路线放样、场地清理、填料选择、河塘清淤回填、粉喷桩、填前碾压、路基挖方、路基填方、路基整修等方面。

第二章 路基土石方施工监理工作内容

第一节 测量放样监理

一、导线复测

1、当原测的中线主要控制桩由导线控制,承包人必须根据设计资料认真做好导线复测工作;

2、导线复测应采用全站仪,仪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校正;

3、原有导线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进行加密,保证在施工的全过程中,相邻导线点间能互相通视;

4、导线点起、讫点应与设计单位测定结果比较,测量精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未规定时,应满足以下规范要求:

角度闭合差(″)为±10√n,n为测点数;坐标相对闭合差为±1/15000。

5、复测导线时,必须和相邻施工段的导线闭合。

6、对有碍施工的导线点,施工前应加以固定,固定方法可采用交点法或其他的固定方法。所设护桩应牢固可靠,桩位应便于架设测量仪器,并设在施工范围以外。

7、导线点密度:加密后导线点之间的距离一般以400m左右为宜,最大距离不应大于700m;

8、困难地段可采用支导线加密导线点,但边长不得超过300m,且不允许连续支点。边长及连接角至少各观测两测回。

9、在施工期间,导线点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复测。

二、中线复测

1、 路基开工前应全面恢复中线并固定路线主要控制桩,加交点、转点、圆曲线和缓和曲线的起讫点等。江浦路南延伸段应采用坐标法恢复主要控制桩。

2、 恢复中线时应注意与结构物中心、相邻施工段的中线闭合,发现问题应及时查

明原因,并报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业主。

3、 如发现原设计中线长度丈量错误或需局部改线时,应作断链处理,相应调整纵坡,并在设计图表的相应部位注明断链距离和桩号。

4、 承包人将中线复测全部测量资料报测量监理工程师复核,经复核无误后,由测量监理工程师组织现场复测,精度在允许误差范围内,即可签字认可。

三、校对及增设水准基点

1、使用设计单位设置的水准点之前应仔细校核,并与国家水准点闭合,超出允许误差范围时,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大桥附近的水准点闭合差应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办理,本工程的水准点闭合差为20√L。

2、水准基点间距不宜大于1km,在人工结构物附近、高填深挖地段、工程量集中及地形复杂地段宜增设临时水准点。临时水准点必须符合精度要求,并与相邻路段水准点闭合。

3、如发现个别水准点受施工影响时,应将其移出影响范围之外,其标高应与原水准点闭合。

4、增设的水准点应设在便于观测的坚硬岩石上或永久性建筑物的牢固处,也可设在埋入土中至少1m深的混凝土桩上。

5、工地水准点必须按以上要求,由承包人埋设,并经平差计算,精度合格后报驻地办;

6、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全部测量记录及计算书进行复核,并现场复测核准无误后批准使用;

7、在施工期间,要求每半年至少复测一次水准点,季节冻融地区,在冻融以后也应进行复测,并将复测结果报驻地办审核、备案。

四、施工放样

(一)对承包人路基放样的要求

路基施工前,应详细检查、核对纵横断面图,发现问题时应进行复测。若设计单位未提供横断面图,应全部补测。

1、路基施工前,应根据恢复的路线中桩、设计图表、施工工艺和有关规定钉出路基地界桩和路堤坡脚、路堑堑顶、边沟等的具体位置桩。在距路中心一定安全距离处设立控制桩,其间隔不宜大于50m。桩上标明桩号与路中心填挖高,用(+)表示填方,用

(-)表示挖方;

2、在放完边桩后,应进行边坡放样,对深挖高填地段,每挖填5m应复测中线桩,测定其标高及宽度,以控制边坡的大小;

3、路基施工期间每半年至少应复测一次水准点,季节冻融地区,在冻融以后也应进行复测;

4、机械施工中,应在边桩处设立明显的填挖标志,在本工程施工中,宜在不大于200m的段落内,距中心桩一定距离处埋设能控制标高的控制桩,进行施工控制。发现桩被碰倒或丢失时应及时补上;

5、边沟、截水沟和排水沟放样时,宜先做成样板架检查,也可每隔10~20m在沟内边缘钉木桩注明里程及挖深;

6、施工过程中,应保护所有标志,特别是一些原始控制点。

第二节 试验监理

一、 验证试验

验证实试验是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验证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在材料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应要求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必要时监理人员还应对生产厂家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调查了解,或由承包人提供样品进行试验,以决定同意采购与否;

2、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现场后,应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并应由承包人运出场外;

3、在施工进行中,应随机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进行符合性的抽样试样检查;

4、随时监督检查各种材料的存储、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

二、 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是现场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合同规定或合理时间内,应由承包人先完成标准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及试验材料提交驻地监理试验室审查批准。试验监理工程师应派出试验监理人

员参加承包人的全过程,并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

2、驻地监理试验室应在承包人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或以后,平行进行复核(对比)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承包人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

三、 工艺试验

工艺试验是驻地监理试验室的一项工作内容。工艺试验是依据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工程动工之前对路基、路面及其他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预先进行工艺试验,然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工艺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出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并予以审查批准;

2、工艺试验的机械组合、人员配额、材料、施工程序、预埋观测以及操作方法等应有两组以上方案,以便通过试验作出选定;

3、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并应作出详细记录;

4、试验结束后应由承包人提出试验总结报告,并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四、 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是驻地监理试验室实现质量监控的一个关键环节。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检查,内容应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土方及其它填筑施工的密实度、水泥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的强度等的测定和试验。抽样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

2、在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按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驻地监理试验室应按20%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

3、当施工现场的旁站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驻地监理试验室应随时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还应要求承包人增加抽样频率。

五、 验收试验

验收试验是对各项已完工程的实际内在品质作出评定,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监理工程师应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进行的钻芯取样试验的频率、抽样

方法和试验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

2、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加载试验或其它检测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设备及方法进行审查批准;对试验的实施进行现场监督;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

第三节 便道便桥修筑及维护

1、 承包人应将修筑便道、便桥的方案报监理组审查。

2、 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配备专人对便道、便桥进行养护,并有环保措施,以 保证其正常使用。便道便桥应达到以下标准:

(1) 便道平整、便桥畅通,轿车能以60km/h的时速行驶;

(2) 便道宽度应满足两辆货车对面行驶的错车要求;

(3) 便道要有足够的路拱,能够满足雨天排水顺畅的要求,路面不准积水;

(4) 便道不准占用路基施工范围,如确有特殊情况须上报方案;

(5) 便道须设里程、百米标志;

(6) 便道与交通道路的交叉口须设安全防护措施;

(7) 应配备专用于便道的洒水车经常洒水,防止扬尘;

(8) 边沟要及时整修,保证排水畅通。

第四节 路基施工范围清表

1、清理场地

(1) 在施工前检查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是否全部砍伐或移植,砍 伐的树木应堆放在路基用地之外,并妥善处理。

(2) 检查路基用地范围和取土场范围的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原地面以下300mm 的草皮、农作物根系和表土清除是否符合要求。

(3) 检查清理的树根、拆迁建筑物后的残渣或遗留的不适宜材料是否彻底清理 出路基用地范围。

(4) 检查沿线是否有隐蔽的水井、坟坑或洞穴,若有,必须督促承包人认真回 填夯实。

2、拆除

(1) 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旧桥梁、旧涵洞、旧路面和其它障碍物等原有结构物应 予以拆除。正在用于通行的旧桥梁、旧涵洞、旧路面等其它排水结构物,应在对其正常交通和排水做出满意的安排之后,才能拆除。

(2) 原有结构的下部结构应拆除到天然河床底部以下300mm,其在河床以上 的部分至少拆除到天然地面以下500mm,如其整个或部分处于新建结构物的界限之内时,则应拆除到使新结构物施工不受影响的范围。

(3) 拆除原在结构物或障碍物需要进行爆破或其它作业有可能损伤新结构物 时,必须在新工程动工之前完成。

(4) 所有指定为可利用的材料,都应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为了便于运输,可由 承包人分段或分片,按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存放;对于废弃材料,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自费妥善处理。

(5) 承包人应将所有拆除后的坑穴回填并压实到原地面压实度。承包人由于拆 除施工造成的其它建筑物、设施等的损坏时,应自费负责赔偿。

第五节 填河、塘段路基施工

1、在施工前应对全线的河塘进行调查,看其是否和给定的设计一致,其清淤数量是 否和给定的设计一致。

2、填河、塘段施工前前必须筑坝将水抽干,清淤至原状土,边坡挖成台阶,台阶宽≥ 1m,向内设置3%的斜坡.

3、层底铺30cm道渣,并压平、挤密和稳定.

采用5%石灰土压实回填,每层填筑厚度不应大于20cm,当H≤1.8m时(H为土路肩与整平地面之间的高差),先分层回填至路面结构以下120cm处,每层压实厚度要求≥92%,其上的路基填筑措施及压实度要求同一般路基设计;当H≥1.8m时,先分层回填至整平地面以下10cm处,每层压实度要求≥92%,其上的路基填筑措施及压实度要求同一般路基设计。

4、当清淤深度达到1.5m,以下仍存在较厚的淤泥时可抛石挤淤,要求块石抛筑高 度高于清淤底标高30cm,块石表面以碎石嵌缝、挤密、压实,压实稳定后,采用5%石灰土压实回填,回填压实度≥92%。

5、 在整过回填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排水措施,确保回填路基强度,当河浜、水塘回

填至周边地坪后,填浜与现状地面的衔接处加铺土工格栅(衔接处两侧长度应大于2m)土工格栅设2层,搭接宽度不于3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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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塘必须彻底清淤,不留死角; 严格控制沟塘清淤前后几何尺寸,必要时可拍照存证; 回填时必须坚持层层报验和抽检制度,加密对薄弱点的抽检。

第六节 路基填筑

一、路槽处理

1、 路基施工前要挖除淤泥和清除稻根及腐殖土,压实后再填筑土方。深耕地段, 必要时应将松土翻挖,打碎土块,然后分层回填找平、压实。

路基填筑前应列表做好路基施工段落划分;场地清理工序完成后,应由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填前碾压工序。

2、 对场地清理后的原槽按照灰剂量3%处理深度20CM,对填前碾压的压实度必须 达到设计文件的规定要求即≥89%的压实度。路堤基底原状土的强度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换填,换填深度应不小于30cm,并予分层压实。在深耕地段必要时应将松土翻挖,土块打碎后回填、整平、压实。

3、原地面必须压实到无弹簧现象和无明显轮迹(过湿路段另行处理)。

4、填方段原地面标高以下的各种管道和其他构筑物、市政管线等应先期完成。

二、填料要求:

(1) 路基填土不得使用腐殖土、生活垃圾、淤泥、冻土块或盐渍土,也不得含草、 树根等杂物或规范、设计文件、上级文件明文规定不能用于路基的填料,有机质烧失量不大于5%。

(2) 驻地监理办会同承包人对取土场的路堤填料取有代表性的土样进行颗粒分 析、含水量与混合密度、击实试验,确定填料性质,若不符合规范要求,应在开工前要求更换料场。若填料能用于工程,由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同填料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或综合毛体积密度后用以控制路基压实度。

(3) 性质不同的填料应分开挖运、分层铺筑,不能混用。

(4)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禁止填料中混有不适宜的材料及土壤、杂草、垃圾等, 如有发现,监理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将不适宜填料清理出施工现场。

(5) 填料粒径要严格控制,超过10cm粒径的土块应打碎。解小工作必须在料场

进行,不允许在摊铺现场采用大面积人工敲碎方法解小。

1、 施工准备

(1) 监理开工前检查承包人准备情况,包括承包人的人员到场情况,质量保证体 系的建立情况,检查进场机械、材料、试验设备是否满足工程需要。

(2) 填筑路基前,承包人必须先挖好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一般不得小于50cm ×50cm,并保持畅通。路基填筑一般应先疏干积水、降低地下水位,再进行清表、碾压,原地面压实度达到要求后方进行路基填筑。

(3) 试验路段:路基施工前,承包单位应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路段自费修筑长度 不小于100m(全幅路基)的试验路段,以确认不同材料在不同的压实机械下的松辅厚度、碾压速度、工序及组合方式、最佳含水量等。试验结果经驻地监理办批准后方可进行路基填筑。

2、 路基填筑施工

(1) 路基施工应避开雨季,施工前应先做好截水沟、排水沟等排水及防渗措施, 将影响路基稳定的地面水和地下水拦截并排除到路基范围以外。路基施工中,各施工层顶面须设有2%-4%的排水横坡,路基范围设置纵横向盲沟,相互贯通,并确保排水畅通。

(2) 路基填筑施工中,应在实验段施工结果的基础上,确定松铺层厚.压实层厚, 土方路基松铺厚度不大于30cm; 不同种类的土必须根据设计断面分层填筑压实。优良土应填在上层,如用透水性较小的土填筑路基时,应作成2%-4%的双向横坡,并不应将透水性较大的土层包覆,以利排水。

路基填筑中要求采用挂线、标高台及卸料密度严格控制松铺厚度;每侧填筑宽度应 超出设计宽30-50cm,压实后的路基表面应平整,路拱不小于2-4%,对采用透水性小的土(如山皮土)必须作好横坡。

(3) 填土路堤分段施工时,纵向交接处应对已填筑路段挖出台阶,每级台阶宽度 不得小于2m;如两段同时施工,则应每层互相交叠衔接,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m。

(4) 填土路基必须根据设计断面分层填筑压实,其分层填筑厚度必须与压实机具 功能相适应,一般每层松土填土厚度不应超过30cm,压实采用薄铺轻碾的方法,每层松土厚度可为15~20cm。路基填筑压实宽度应大于设计宽度,以便最后削坡,严禁贴坡。

(5) 刷坡同步,每层路基填筑后应立即进行刷坡。

(6) 百米标尺,整百米处必须在左(右)侧打设有明显桩号的百米桩,并应设公 里桩标尺及合同段间交界牌。

(7) 承包人应逐层逐段自检碾压后的路基压实度,根据不同填筑高度和施工路段 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自检,自检不合格时,自行补压,若自检合格后,填报中间检验单,向监理申请抽检。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申请后的24h内到达现场按规定频率检测,检测合格后签字认可,并允许承包人进行下一道工序铺筑。

(8) 挂牌施工,每个路基施工段落(超过1公里时,以1公里作一个施工段落) 必须设40×60cm标示牌,标示牌形式及标示的内容为:起讫桩号:K+ ~K+ ;松铺层厚: cm;压实层厚: cm ;最大粒径: cm;压实度: %;工程质量责任人: ;自检人员: ;现场监理: 。

第七节 粉喷桩施工

一、施工质量控制与监理要点

1、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内容

1) 检查施工前承包人准备工作

(1)检查进场的固化剂材料的质量、规格,并对材料进行抽检,检测指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进场的钻机、粉体发送器、空气压缩机、搅拌钻头等设备的型号、性能、数量;

(3) 检查施工场地清理情况,清除地上、地下一切障碍物,对常年地表集水、水塘地段,应按设计要求先做好抽水、清淤回填工作,施工现场应平整;

(4)复核承包人的测量放样,确定桩位;

2) 审批试桩报告

承包人施工前必须进行试桩试验,试桩试验的目的在于确定施工工艺及各种技术参数(如钻进速度、提升速度、搅拌速度、喷气压力、单位时间喷入量等),在试桩施工前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试桩报告,该报告应包括试桩位置、数量、钻机及其附属设备的情况,施工工艺,固化剂类型及用量,检测手段及试桩方法等,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即可批准承包人进行试桩施工。

3) 验收试桩质量

在试桩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全过程旁站,与承包人技术人员一起记录、检测一系列技术性数据,以备总结。试桩7天内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申报检查验收,用轻便触探器钻取桩身加固土样,观察搅拌均匀程度。同时根据轻便触探击数用对比法判断桩身强度,

量测桩径,如有必要还须待28天后取芯作强度检验及进行单桩载荷试验。经检验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可同意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 审批全面开工报告

试桩检验合格后,承包人迅速编写包含试桩工艺总结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控制、进度计划等在内的全面开工报告,并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监理工程师通过审核,确认具备开工条件,即可批准开工。

2、施工阶段监理要点

1) 强化施工队伍的自身质量意识,要求制定完善可行的质保体系。完善施工机械的计量自动化,对于无计量装置的机械严禁使用。

2) 现场监理应全过程旁站施工过程,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管理:

(1)随时注意抽查承包人的粉喷材料的质量和数量,以防承包人以次充好、偷减材料;

(2)施工前应丈量钻杆长度,并标上显著标志,以便掌握钻杆钻入深度,复搅深度,保证设计桩长;

(3)粉喷桩施工应根据试桩试验确定的技术参数进行,操作人员应随时记录压力、喷粉量、钻进速度、提升速度和次数等有关参数的变化。同时现场监理人员也应随时记录现场情况,必须逐桩记录。对喷粉量的控制主要以对单桩控制为主,同时还须进行总量控制;

(4)严格控制喷粉标高及停粉标高,不得中断喷粉,确保桩体长度,严禁在尚未喷粉的情况下进行钻杆提升作业;

(5)当钻头提升到地面以下不足50cm时,送灰器就停止喷灰,并用人工回填粘性土压实;

(6)桩身根据设计要求在一定深度即在地面以下(1/2~1/3)桩长并不小于5m范围内必须进行复搅,使固化剂与地基土均匀拌合;

(7)在施工中如发现喷粉量不足,应整桩复打,复打的喷粉量应不小于设计用量,如因故(如停电、机械故障等)使喷粉中断时必须复打,复打重叠孔段应大于1.0m;

(8)施工机具设备的粉体发送器必须配置粉料自动计量装置,并记录粉料的瞬时喷入量和累计喷入量。严禁无粉料喷入计量装置的粉体发送器投入使用;

(9)储灰罐容量应不小于一根桩的用灰量加50kg,当储量不足时,不得对下一根桩开钻施工;

(10)钻头直径的磨损量不得大于1cm,经常检测钻头直径。

3) 粉喷桩施工允许偏差应满足下表要求:

注:应在桩体三等分段各钻取芯样一个,一根桩取三个试件进行强度测试。

二、施工步骤

(1) 在进行粉喷桩施工前,应对场地进行平整。

(2) 施工应全面检查施工设备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具体内容包括:

①、 组装架立喷粉桩机,检查主机各部的连接情况;

②、 喷粉系统各部分安装试调情况;

③、 灰罐、管路的密封连接情况。

(3) 成桩时,先用喷粉桩机在桩位钻孔,至设计要求深度后,将钻头以≤0.8m/min 速度边搅拌、边提升,同时边通过喷粉系统将水泥通过钻杆端喷咀定时定量向搅动的土体喷粉,使土体和水泥进行充分搅拌混合,形成水泥、水、土混合体。

(4) 桩体喷粉要求一气呵成,不得中断,每根桩宜装一次灰,搅拌完一根桩; 喷粉深度在钻杆上标线控制,喷粉压力控制在0.5~0.8Mpa。

(5) 严格控制按试验确定的水泥掺和比,以满足桩体施工要求。

(6) 当钻头提升到距离地面约150mm时,喷粉系统停止向孔内喷射水泥;遇有 荷载较大和不正常情况,为避免上部受力最大部位因气压骤减出现松散层,提高桩体质量,在桩顶下部3.5m范围内,宜再钻进提杆复喷(水泥用量为10kg/m)一次,桩体即告完成。 喷粉桩应自然养护14d以上始可挖基坑土方,桩基上部50mm高上层尽可能用人工开挖,避免机械将桩头压碎或水平推力造成断桩。切割上部桩头时用人工在周边凿槽再用锤击破碎。

三、成桩的检查验收

粉喷桩检测应以取芯试验为主,通过该方法,可以直观地掌握整个桩体的完整性、

搅拌的均匀程度、桩体垂直度、桩长、是否达到持力层、含灰量等。粉喷桩施工完成后,应按规定频率进行取芯、无侧限抗压试验、单桩及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检测时现场监理人员应全过程旁站,对取芯、单桩及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的桩应由监理工程师指定。对检测发现的问题,如未穿透软土层、部分断灰、喷灰不均匀、强度不足等,应严格进行加密、补桩处理。试验时应在桩径1/2处取芯,而不能取在桩中心处,因粉喷桩桩体中心是钻杆占据的位置,成桩后中心部位强度较低,易造成桩体强度偏小的假象;钻孔取芯时要注意保持钻机平衡,避免因钻杆倾斜而造成斜孔,导致取芯失败;取芯长度应比桩长长50cm左右,以检验桩底土性状。

四、对承包人的要求:

(1) 粉喷桩机及配套机械系统包括贮粉斗、传感器、输粉管路要符合操作规程 要求,且要求井架上有粉喷桩设计长度及复搅长度的明显标志。

(2) 在粉喷桩施工全过程中,施工质检人员要坚持现场管理,及时处理问题。

(3) 每一桩开钻前应通知监理检查,并获得监理同意。未经监理许可不得开钻。

(4) 按批准的工艺进行粉喷桩成桩作业(钻机就位、调试、钻进、喷粉搅拌、 喷粉中断处理、复抄报及桩顶处理)。 一般的工艺参数:

钻进速度 V = 0.5 – 0.8m/min

提升速度 电脑根据每米喷粉量自动控制,一般≤0.8 m/min

搅拌速度 R = 30 – 50转/min

气体流量 Q = 20L/S

空气压力 P = 0.2 ~ 0.4MPa

(5) 、下列情况应通知现场监理,并作好记录:

①、向贮粉罐注入或清除水泥。

②、因故障停钻及复钻。

③、成桩后移位前。

④、钻进发现有异常现象,或机械故障,或停电,或工作电流突然增大,或钻到

设计标高而电流不增大,即断桩或地质变化等现象。

(6) 进场的水泥没有经现场监理同意,不得运出工地和其他作业点。

(7) 成孔后的喷粉计量纪录,应由现场监理旁站签证,方可在打印机上取下归 档。

(8) 作好施工纪录,纪录内容: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施工桩号、日期与天气 喷粉深度、停粉面标高 粉罐压力,管道压力 钻机转速 钻进速度、提升速度 气体流量 水泥每米喷入量 贮粉罐内水泥加入量、剩余量 复搅深度

如有中断时,还要纪录:

①、

②、

③、 中断原因 中断起讫时间,中断深度 中断处理情况(含补喷情况)

五、对现场监理的要求:

(1) 检查承包人施工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在现场管理、处理问题。

(2) 检查进场水泥的出厂合格证与出厂检验报告,指令承包人取样试验,及旁 站承包人取样,并按规定频率制取监理验证试验样品,送总监办试验工程师试验。

(3) 逐桩批准开钻,并检查桩位。

(4) 在粉喷桩作业的全过程应进行旁站,作好现场监理记录。

①、 喷粉的均匀性,关键是掌握好钻头的提升速度。因水泥喷入为人工

控制,应避免施工人员为满足每米喷粉量的要求面改变记录器显示数字。对于直径一定的粉喷桩来说,粉体发送器单位时间内水泥有喷出量Q与撑拌轴提升速度可由下式来确定:Q=∏/4*D*2*R*S*V其中D:外头直径,R:软土的容重(t/m3)S:水泥掺入比,V钻头提升速度(米/分钟)

②、 从开始时节灰到钻头处出灰要经过一定的时间,钻机钻至桩底后,

必须预喷停留一段时间,方可提钻,停留时间取决于管道长度、管道压力等因素。喷灰时,水泥在管道内的输送速度大约为1m/s,如管道长40米,钻至桩底后即提钻,则桩底实际少灰长度接近1米,反而扰动了桩底原状土,使沉降量加大。

③、 粉喷桩的复搅控制。水泥与土搅拌均匀程度是关系到粉喷桩桩体强

度的关键因素。大量的施工监理实践证明,粉喷桩复搅与不复搅的质量相差甚大。钻头喷出的粉体往往呈脉冲状,若不充分搅拌,粉体在桩中呈现层状,形成“夹生”这样的桩即使水泥掺入量再多也难以产生足够强度。复搅的作用在于通过充分的搅拌使粉体与土、水得到比较完全的接触与作用,促使桩体的成形。为了确保搅拌的均匀性,监理时要严格控制钻机提长速度,搅拌叶旋转速度等,并应采用全桩复搅以保证质量。当桩长较长、土体天然含水量较高、粘性大时,为防止出现“沉桩”现象,应要求采用“二喷二搅”法,即:钻进-钻至桩底后慢档提长、喷灰、搅拌至停灰面;再钻进-复搅复喷至桩底后提升、搅拌至停灰面。

(5) 旁站贮粉罐水泥的注入或清除。

(6) 定期检查搅拌叶片直径,叶片磨损量不大于1cm。

(7) 成桩后对喷粉计量器打印成果进行签证。

(8) 对地质发生重大变化,提出意见,报监理组处理。

(9) 检查施工记录。

(10)批准钻机移位。

六、质量要求与质量标准

(1) 水泥标号为32.5级水泥。

(2) 喷粉搅拌提升至离地面不大于30cm,此30cm成桩后用同强度水泥土回填。

(3) 复搅长度为整桩复搅。

(4) 喷粉因故中断后,应在12小时内复打,复打重叠段长度不小于1m。

(5) 成桩7天在离桩顶0.5 – 1m桩径1/4处轻便触探N10的击数应大于原地面

击数的1倍,或不小于30击。

(6) 外观要求:(开挖深度0.5 – 1m,频率为2%)

①、

②、

③、

桩体园匀,无缩径,无凹陷。 水泥粉体搅拌均匀,凝体无松散。 群桩桩顶平齐,间距均匀。

(7) 、桩体养生期为1个月

(8) 、实测项目:

第八节 粉煤灰路堤填筑

1、 粉煤灰路堤必须用土工布包裹,二灰填至设计标高后将预留的1.5m土工布折回

覆盖于二灰表面,边坡和土路肩须有塑性指数不低于6的粘土护坡,护坡水平宽度不小于1m。

2、 土工布采用单位质量不小于300g/m2的针刺无纺土工布,其强度应符合下表的基

本要求。一般情况下,宜采用II级;如铺设条件良好可采用III级;土工合成材料所处环境状况较恶劣时可采用I级。土工布的搭接宽度不小于50cm。粉煤灰填至封顶后将预留底1m土工布回折覆盖于粉煤灰表面,然后封顶层压边。

土工布对应强度要求一览表

的最低平均值。

3、粉煤灰路堤底部设置素土起拱及30cm碎石垫层,出口处用土工布包裹,以利排

水;

4、在粉煤灰摊铺过程中应做好排水工作,严禁在水中摊铺和压实,视排水需要,土

质护坡中可设置排水盲沟,其断面尺寸宜为40cm×50cm,水平间距10-15cm,垂直间距1.0-1.5m呈梅花形交叉布置,并应采取措施防止盲沟淤塞,但严禁在常水位以下设置盲沟。

5、本工程粉煤灰路堤压实度采用重型击实标准见下表:

粉煤灰路堤压实度标准

第九节 台背回填

设计中规定的桥台采用图纸要求的5%灰土回填至规定范围,每层层厚不大于20 cm,并在台背后用醒目颜色划好线、注明层次,底面长度不小于2M,顶面长度不小于台高加2M,拱桥不小于台高的3~4倍,应分层低能夯实。结构物处的压实度要求满足《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中要求的压实度。

主线桥台台后三角区域待桥头施工完成后重新填筑中粗砂以保证密实度。

台背回填是指结构物完工后用符合一定要求的材料分层填筑结构物与路基之间的搭界部分。回填工作是一项容易被忽视而又不容易做好的工作。回填工作做的好,可以减轻结构物两侧的“跳车”程度,做的不好结构物两侧路基产生沉降,导致“跳车”现象严重,严重影响高速公路的使用效果,所以结构物回填工作不容忽视,结构物回填工作总是被纳入质量控制的重点。

一、结构物回填施工质量控制与监理要点: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内容

1)验收结构物回填处隐蔽工程

回填土工作必须在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否则将埋下质量隐患。

2)检验填料质量并复核填料标准击实试验数据。

(1)试验监理工程应审查填料的来源及质量,填料或其掺加剂的质量和比例均应符合设计规定或规范要求,如设计文件无规定时,应采用砂类土或渗水性土,当采用非透水性土时,应在土中增加外掺剂如石灰、水泥等。

(2)承包人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填料做标准击实试验,获得最大干密度及最佳含水量数据,并将试验结果上报监理工程审核,监理工程师通过试验复核,提出合理的试验数据,报总监代表审批后才可使用。

3)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机械

结构物回填施工主要是压实机具,所用压实机具应适应回填操作空间,一般下部应用小型手扶振动夯(如蛙式夯)或手扶振动压路机,到上部操作空间比较大时须用大型振动压路机压实。应检查承包人是否具备这些压实机具。

填料为5%石灰土,承包人须具备路拌设备,否则填料难以达到掺和均匀和土颗粒粒径适当(粒径应小于15mm)。

4)审批开工报告

承包人完成施工前准备工作后,即可提交开工报告申请开工,开工报告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指标,施工进度计划,检测频率和方法、材料、机械准备情况等,监理工程师通过审查后确认具备开工条件,可同意开工。

2、施工阶段监理要点

1) 检查回填范围

任一结构物回填之前,承包人都应会同监理工程师检查回填范围,监理工程师根据规范要求、图纸注释和总监办下发的函件检查各类结构物回填范围是否满足有关规定。

结构物回填处顺路线方向长度应按设计或规范规定,并挖成台阶,台阶必须是挖出的台阶,而不是培土“假台阶”,台阶的压实度应与相应土层压实度一样,必须注意检查。

2) 回填压实

(1)回填应分层回填,分层碾压,分层厚度一般规定每层15cm(最厚不宜超过20cm),应在桥台背墙或明显地方标明高度逐层填筑,严格控制含水量,逐层碾压检测。

检查频率每50m2检测一点,如不足50m2也应检测一点,每点都应合格。填料为石灰土,还应检验其灰剂量,保证灰剂量符合设计规定,严格执行承包人层层自检,层层报验制度。

(2)江浦路南延伸段的桥台、涵身背后和涵洞顶部的填土压实度标准,从填土基底或涵洞顶部至路床顶面均为96%。

3) 不同结构物的回填要求

(1)回填处如有泻水孔或其他构筑物时,一定要按设计要求设置碎石、粗砂或砂砾垫层,以使达到泻水孔处过滤作用。

(2)回填钢筋混凝土圆管时,按规范要求进行开挖回填。必须注意两边对称同时进行,直至管顶。回填时特别要注意管道两侧腋下的回填压实。

(3)回填钢筋混凝土盖板涵时,只有在盖上钢筋混凝土板后才能回填。当客观情况需要两侧不均匀填筑时,必须等到涵台(墙)的混凝土或砌体的砂浆达到规定强度后才能进行。

(4)结构物回填应分层平铺,紧接桥台、翼墙处,应密切注意与结构物相接的压实度,但也应注意任何压实不能对结构物部位造成损害。

(5)对圆柱式桥台或肋板式桥台的台背回填,应内、外侧同时分层填筑,并随时砌筑护坡以减少单向推力。填料到盖梁底部无法碾压或夯实部位,应允许承包人用浆砌片石或其他监理工程师认为可行的办法代替,但效果必须是相等的。有时为了保证桥台处盖梁下的土方的压实度,往往是先进行土方的施工,然后再施工盖梁。

4) 涵洞两侧的填土与压实和桥台背后与锥坡的填土与压实应对称或同时进行。

5) 涵顶面填土压实厚度应大于50cm后方可通过重型机械和汽车。

第十节 路基整修与外观鉴定

1、每一层填土经监理抽检合格后必须及时对路基边坡进行整理,做到边坡顺直、

平整、美观。

2、高路堤边坡整修要注意高路堤上边坡的稳定性和边坡度符合设计要求,上边坡

整修原则应是宁刷不贴。

3、路堤整修时,应注意到边坡度符合要求,若路基超宽或坡度缓于设计时可按设

计要求清除或在对占地、边沟等无不良影响情况下只清除路肩以下50~100cm。若宽度和坡度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应将该处全长范围内挖台阶,在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分层填补,细致认真夯实。

4、土石方边沟及用浆砌或干砌加固的边沟整修时必须挂线进行。应检查水沟的纵

坡、宽度、路肩线及内外坡坡度。凡不符合设计或不顺直者,必须修整。截水沟检查,应注意到位置正确,适合地形情况,地基牢固不受山水冲刷淘空基础下部而造成倾覆。

5、路床整修除按规范规定外,还应做到:

高程及横坡度的整修一定要做到宁刮勿填。对超出误差范围的赘土应刮去,对超过误差范围的低值或局部坑洼,原则上不宜再用土料找平,而在路面结构层施工时直接用结构层材料填补。

路床整修后外观应无“弹簧”起伏和干松散现象。

土方路基实测项目 表1-1

注: 1、表列压实度以重型击实试验法为准,评定路段内的压实度值下置信界限不得小于规定标准,单个测定值不得小于极值(表列规定值减5个百分点)。小于表列规定值2个百分点的测点,按其数量占总检查的百分率计算减分值。

2、采用核子仪检验压实度时应进行标定试验,确认其可靠性。

3、特殊干旱、特殊潮湿地区或过湿路基,可按交通部颁发的路基设计、施工规范规定的

压实度标准进行评定。

4、三、四级公路铺筑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路面时,其路基压实度采用二级公路标准。

6、路基表面平整,边线直顺,曲线圆滑。不符合要求时,单向累计长度每50m减1~2分。

7、路基边坡坡面平顺、稳定,不得亏坡,不符合要求时,单向累计长度每50m减1~2分。

8、取土坑、弃土堆、护坡道、碎落台的位置适当,外形整齐、美观,防止水土流失。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第三章 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施工组织设计

监理所采取的针对性质量控制措施

监理组根据多年的类似工程的监理经验,在深入了解现场实际情况,并对施工单位填报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了仔细的审查。鉴于本工程并没有采用比较新颖的工艺、材料、技术或者施工方法,对于本项目的施工采取目前比较成熟的一般的施工工艺能够实现质量等控制目标,但是为了实现合同及指挥部所提出的建造精品工程的质量目标,针对施工组织设计,并结合设计图纸,我监理组针对施工组织设计所采取的针对性控制措施如下:

第一点 填料准备的控制

监理组建议采用二次掺灰的施工方法 ,即场拌加路拌的施工方法。 此方法的好处

是掺灰更加均匀能有效控制含水量有效杜绝素土夹层。 本工程填料为4% 、5%、 6%、 10%灰土四种类型,对于4%灰土场拌时先加2%石灰 ,对于5%灰土场拌时加3%灰土,对于6%灰土场拌时加3%灰土,对于10%灰土场拌时加5%灰土。余下剂量根据试验段得出各项指标参数,在计算后根据虚铺厚度填筑面积添加,灰土上到路基之前要在下层路基表面用石灰打好框格,以便于有效控制松铺厚度并控制掺灰量。监理道路工程师将在此环节采用(大螺丝刀)插入法随时抽检松铺厚度,试验工程师对每堆掺好的填料进行灰剂量检测 ,随时将数据反馈给项目部以督促项目部做好“事前控制”,同时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自检控制情况,以确保项目部的自检控制落到实处,以过程控制确保成品质量。

第二点 路基填筑过程的控制

1、 检查施工队施工机械到位情况, 能否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 。此环节尤为重要,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不能满足现场施工需求则要求施工单位增加机械设备和技术力量 ,确保现场机械设备满足施工需求。

2、填筑质量的控制

即填筑质量和压实质量的控制,此环节监理采用石灰剂量和压实度双向控制。 (1) 石灰剂量的控制

现场监理对施工队拌合后的路基填料不少于十点现场取样交监理试验人员进行石灰剂量的检测,确保在一个小时内将结果反馈给路基施工队,合格则通知其进行碾压,如果石灰剂量不足则通知现场二次掺灰拌合直至规定的剂量。

(2) 压实度的控制

监理对项目部自检合格后的路基进行压实度抽检,频率为施工队自检频率的30%(规范要求大于等于20%),合格则可以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不合格则必须进行返工等进一步处理直至压实度合格位置。由于本地区雨季长雨量大,备好的填料和拌合好尚未碾压成型的路基遭雨水浸泡的情况将经常有可能发生,如何检测拌合15天以上,以及雨后复压路基的压实度就成为路基填筑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众所周知,素土掺灰15天以上时灰土中石灰剂量会随着时间增长而衰减,等同于最大干密度提高,用常规条件下压实度标准检测就无法保证路基压实效果,而用衰减后灰剂量和压实度关系曲线就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即用曲线对应最大干密度检测雨后复压路基。

(3) 灰剂量衰减曲线,衰减后的石灰剂量和压实度关系曲线

绘制方法:灰剂量衰减曲线,以时间为横坐标以对应时间石灰剂量为纵坐标绘制。 衰减后石灰剂量和压实度关系曲线:以石灰剂量为横坐标以对应灰剂量用重型击实法求得的最大干密度为纵坐标绘制。

石灰剂量15日内变化很小,故15日内不考虑衰减仍按常规检测进行,15—40天灰剂量随时间增长而衰减,干密度相应增大就应该用对应曲线的最大干密度检测雨后复压路基最大干密度。

(4) 素土夹层问题的控制

素土夹层是灰土施工经常遇到且对路基施工质量危害极大的问题,检验方法很多,本项目监理准备采用最基本的现场挖检法。

现场监理对拌合好的路段在碾压前以每200米路段不少于10点用铁锹开挖检查 ,挖至下层路基顶面检查是否存在素土夹层,如存在夹层则口头指示施工队重新拌合,拌合时需深入下层路基1-2厘米厚度以彻底消除素土夹层。拌合均匀后经监理复检没有素土夹层方可同意项目部开始碾压。

第三点 粉喷桩施工控制

1、由于粉喷桩一般桩位较密、数量较多,准确控制桩位显得尤为重要。在粉喷桩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复核项目部的放样,确保桩位准确无误。

2、粉喷桩的水泥用量是控制粉喷桩质量的关键,监理工程师采取多种方法共同控制水泥用量。首先,对于粉喷桩施工监理工程师必须安排监理人员全过程旁站,旁站前对每个工作班的水泥用量提前检查,是袋装水泥则记录袋数,如果是散装水泥必须准确称量水泥重量。每天不少于二次(中午和下午施工结束前检查,尽量不安排夜间施工,如果施工单位安排夜间施工必须增加一次检查)对桩机运行及喷粉数量的原始打印数据进行检查,避免施工人员擅自调打印机数据,将打印数据与记录的实际水泥用量对照比较,再根据桩长和数量计算水泥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粉喷桩桩体水泥的均匀性也对粉喷桩质量影响很大,对此可在桩体自然养护十四天以上后对粉喷桩桩体完整性进行开挖检查和取芯检查,同时检查桩体的均匀性,对粉喷桩芯样质量,长度及完整性现场查验并拍照。

4、对于粉喷桩的施工,昆山市质监站分别在2004年第十号和2005年第三号质监站文件中做出了详细的质量控制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该文件的规定认真组织

落实,监理组严格按照这两个文件和有关规范及图纸,对照监督检查施工

控制的整个过程,确保粉喷桩的质量。 第四点 河塘处理控制措施

对于淤泥深度大于1.5米的河塘,建议清至1.5米时先开挖一个断面确定淤泥深度,如果小于2米直接开挖到原状土,回填30公分道渣后按设计逐层回填到设计标高,较抛石挤淤降低很多成本而且效果良好。所有河塘抽干水后应及时通知监理和指挥部进行清淤前高程测量,在清淤前和清淤接近硬土层时必须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到场旁站清淤以确定清淤的范围,避免施工单位超深度和超宽度清淤。清淤结束后要通知指挥部到场三方共同最终现场量测清淤数量。

回填河塘四周不少于2处竖立0.2米一格的竹竿或钢筋,以此控制厚度,现场监理随身携带米尺和大号螺丝刀对台阶宽度、高度、虚铺厚度随时检查,边角采用小型打夯机具夯实,监理现场旁站控制。监理用自备相机纪录清前清后及回填过程工程照片。

第五点 雨季施工

1、 雨季施工准备

①施工路段进行详细的现场调查,编制雨季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②加大便道路拱坡度,下雨时雨水能及时排走,保证天晴便道畅通。 ③仓库、车辆机具停放场地、生产设施都应设在高处地点。 ④修建临时排水设施,并保证排水畅通。 2、 路堤填筑

①雨季施工应集中人力、机具,采取分段突击的方法,完成一段再开一段,切忌在全线大挖大填。

②施工坚持“两及时”,遇雨要及时检查,发现路基积水要及时排除;雨后积水检查,发现翻浆要及时处理,挖出全部软泥,填筑透水性好的沙石材料并压实。

③ 在路堤填筑前,应在填方坡脚以外挖掘排水沟,保证场地不积水。如果原地面松软,应采取换填措施进行处理。

④路堤应分层填筑,每一层表面应作成2~4%的排水坡。当天填筑的土层应当天完成压实,防止表面积和渗水,将路基浸软。

⑤ 路堤填筑完成后,为防止路床积水,应在路肩处每隔5~10m 挖一道横向排水沟,将雨水排除路床。

路基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图

路基土石方施工监理流程图

路基土石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本工程的特点

江浦路南延伸段为江浦南路二期工程,起于苏沪机场路(S343),途径张浦镇,终于锦溪镇锦东路,路线全长10.76km。江浦路南延伸段沿线穿越保留或规划河道共13条,其中泗安泾为七级航道,小徐家堰为等外级航道,同时,工程线路需上跨苏沪高速公路(此桥同时跨越罗青浜和阿娄头江)。工程范围内共新建桥梁13座,桥梁全长共1321m,桥宽25m。其中大桥2座,中桥7座,小桥4座。

道路技术标准:

本工程路基宽度为25.5m,计算行车速度为80Km/h。设置2种路基断面形式: 公路段道路路基标准横断面形式为:0.75m(土路肩)+3.5m(硬路肩)+8.0m(车行道)+1.0m(中央分隔带)+8.0m(车行道)+3.5m(硬路肩)+0.75m(土路肩)。

城镇段道路路基标准横断面形式为:3.0m(非机动车道)+2.5m(分隔带)+8.5m(机动车道)+1.0m(中央分隔带)+8.5m(机动车道)+2.5m(分隔带)+3.0m(非机动车道)。

监理组在深入现场了解实际情况,并翻阅设计图纸等资料,总结出了本工程路基施工的特点如下:

1、地下水位高,软土路基多;

2、河网密布,河塘多,且大部分淤泥较深,清淤难度大;

3、多为路槽开挖施工,且本地属多雨地区,增加了施工难度;

4、本路段桥涵较多,台背回填量大,控制桥头跳车的质量通病任务重;

5、本工程工期较紧,多个施工队伍同时施工,交叉作业多,管理任务重。

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监理组组织了富有施工、监理经验的工程师,针对江浦路南延伸段的实际情况,仔细翻阅了施工图纸、施工规范、监理规范,经过现场多次的实地勘察,结合多年的施工监理经验,制订了本监理实施细则,要求路基施工项目部对照执行。

江浦路南延伸段路基施工监理实施细则编制依据:

1、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文件;

2、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

3、交通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

4、交通部《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04);

5、交通部《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6、交通部《公路土工试验规程》(JTJ051-93)等部颁标准。

路基质量监理内容包括:便道便桥修筑及维护、路线放样、场地清理、填料选择、河塘清淤回填、粉喷桩、填前碾压、路基挖方、路基填方、路基整修等方面。

第二章 路基土石方施工监理工作内容

第一节 测量放样监理

一、导线复测

1、当原测的中线主要控制桩由导线控制,承包人必须根据设计资料认真做好导线复测工作;

2、导线复测应采用全站仪,仪器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校正;

3、原有导线点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进行加密,保证在施工的全过程中,相邻导线点间能互相通视;

4、导线点起、讫点应与设计单位测定结果比较,测量精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未规定时,应满足以下规范要求:

角度闭合差(″)为±10√n,n为测点数;坐标相对闭合差为±1/15000。

5、复测导线时,必须和相邻施工段的导线闭合。

6、对有碍施工的导线点,施工前应加以固定,固定方法可采用交点法或其他的固定方法。所设护桩应牢固可靠,桩位应便于架设测量仪器,并设在施工范围以外。

7、导线点密度:加密后导线点之间的距离一般以400m左右为宜,最大距离不应大于700m;

8、困难地段可采用支导线加密导线点,但边长不得超过300m,且不允许连续支点。边长及连接角至少各观测两测回。

9、在施工期间,导线点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复测。

二、中线复测

1、 路基开工前应全面恢复中线并固定路线主要控制桩,加交点、转点、圆曲线和缓和曲线的起讫点等。江浦路南延伸段应采用坐标法恢复主要控制桩。

2、 恢复中线时应注意与结构物中心、相邻施工段的中线闭合,发现问题应及时查

明原因,并报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业主。

3、 如发现原设计中线长度丈量错误或需局部改线时,应作断链处理,相应调整纵坡,并在设计图表的相应部位注明断链距离和桩号。

4、 承包人将中线复测全部测量资料报测量监理工程师复核,经复核无误后,由测量监理工程师组织现场复测,精度在允许误差范围内,即可签字认可。

三、校对及增设水准基点

1、使用设计单位设置的水准点之前应仔细校核,并与国家水准点闭合,超出允许误差范围时,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大桥附近的水准点闭合差应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办理,本工程的水准点闭合差为20√L。

2、水准基点间距不宜大于1km,在人工结构物附近、高填深挖地段、工程量集中及地形复杂地段宜增设临时水准点。临时水准点必须符合精度要求,并与相邻路段水准点闭合。

3、如发现个别水准点受施工影响时,应将其移出影响范围之外,其标高应与原水准点闭合。

4、增设的水准点应设在便于观测的坚硬岩石上或永久性建筑物的牢固处,也可设在埋入土中至少1m深的混凝土桩上。

5、工地水准点必须按以上要求,由承包人埋设,并经平差计算,精度合格后报驻地办;

6、测量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全部测量记录及计算书进行复核,并现场复测核准无误后批准使用;

7、在施工期间,要求每半年至少复测一次水准点,季节冻融地区,在冻融以后也应进行复测,并将复测结果报驻地办审核、备案。

四、施工放样

(一)对承包人路基放样的要求

路基施工前,应详细检查、核对纵横断面图,发现问题时应进行复测。若设计单位未提供横断面图,应全部补测。

1、路基施工前,应根据恢复的路线中桩、设计图表、施工工艺和有关规定钉出路基地界桩和路堤坡脚、路堑堑顶、边沟等的具体位置桩。在距路中心一定安全距离处设立控制桩,其间隔不宜大于50m。桩上标明桩号与路中心填挖高,用(+)表示填方,用

(-)表示挖方;

2、在放完边桩后,应进行边坡放样,对深挖高填地段,每挖填5m应复测中线桩,测定其标高及宽度,以控制边坡的大小;

3、路基施工期间每半年至少应复测一次水准点,季节冻融地区,在冻融以后也应进行复测;

4、机械施工中,应在边桩处设立明显的填挖标志,在本工程施工中,宜在不大于200m的段落内,距中心桩一定距离处埋设能控制标高的控制桩,进行施工控制。发现桩被碰倒或丢失时应及时补上;

5、边沟、截水沟和排水沟放样时,宜先做成样板架检查,也可每隔10~20m在沟内边缘钉木桩注明里程及挖深;

6、施工过程中,应保护所有标志,特别是一些原始控制点。

第二节 试验监理

一、 验证试验

验证实试验是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以用于工程。验证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在材料或商品构件订货之前,应要求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必要时监理人员还应对生产厂家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调查了解,或由承包人提供样品进行试验,以决定同意采购与否;

2、材料或商品构件运入现场后,应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并应由承包人运出场外;

3、在施工进行中,应随机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进行符合性的抽样试样检查;

4、随时监督检查各种材料的存储、堆放、保管及防护措施。

二、 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是现场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的强度试验等,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合同规定或合理时间内,应由承包人先完成标准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及试验材料提交驻地监理试验室审查批准。试验监理工程师应派出试验监理人

员参加承包人的全过程,并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

2、驻地监理试验室应在承包人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或以后,平行进行复核(对比)试验,以肯定、否定或调整承包人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

三、 工艺试验

工艺试验是驻地监理试验室的一项工作内容。工艺试验是依据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工程动工之前对路基、路面及其他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分项工程预先进行工艺试验,然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工艺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出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并予以审查批准;

2、工艺试验的机械组合、人员配额、材料、施工程序、预埋观测以及操作方法等应有两组以上方案,以便通过试验作出选定;

3、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并应作出详细记录;

4、试验结束后应由承包人提出试验总结报告,并经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

四、 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是驻地监理试验室实现质量监控的一个关键环节。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检查,内容应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土方及其它填筑施工的密实度、水泥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的强度等的测定和试验。抽样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

2、在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按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驻地监理试验室应按20%的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

3、当施工现场的旁站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驻地监理试验室应随时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还应要求承包人增加抽样频率。

五、 验收试验

验收试验是对各项已完工程的实际内在品质作出评定,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监理工程师应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进行的钻芯取样试验的频率、抽样

方法和试验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

2、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加载试验或其它检测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设备及方法进行审查批准;对试验的实施进行现场监督;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

第三节 便道便桥修筑及维护

1、 承包人应将修筑便道、便桥的方案报监理组审查。

2、 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配备专人对便道、便桥进行养护,并有环保措施,以 保证其正常使用。便道便桥应达到以下标准:

(1) 便道平整、便桥畅通,轿车能以60km/h的时速行驶;

(2) 便道宽度应满足两辆货车对面行驶的错车要求;

(3) 便道要有足够的路拱,能够满足雨天排水顺畅的要求,路面不准积水;

(4) 便道不准占用路基施工范围,如确有特殊情况须上报方案;

(5) 便道须设里程、百米标志;

(6) 便道与交通道路的交叉口须设安全防护措施;

(7) 应配备专用于便道的洒水车经常洒水,防止扬尘;

(8) 边沟要及时整修,保证排水畅通。

第四节 路基施工范围清表

1、清理场地

(1) 在施工前检查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树木、灌木丛等是否全部砍伐或移植,砍 伐的树木应堆放在路基用地之外,并妥善处理。

(2) 检查路基用地范围和取土场范围的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原地面以下300mm 的草皮、农作物根系和表土清除是否符合要求。

(3) 检查清理的树根、拆迁建筑物后的残渣或遗留的不适宜材料是否彻底清理 出路基用地范围。

(4) 检查沿线是否有隐蔽的水井、坟坑或洞穴,若有,必须督促承包人认真回 填夯实。

2、拆除

(1) 路基用地范围内的旧桥梁、旧涵洞、旧路面和其它障碍物等原有结构物应 予以拆除。正在用于通行的旧桥梁、旧涵洞、旧路面等其它排水结构物,应在对其正常交通和排水做出满意的安排之后,才能拆除。

(2) 原有结构的下部结构应拆除到天然河床底部以下300mm,其在河床以上 的部分至少拆除到天然地面以下500mm,如其整个或部分处于新建结构物的界限之内时,则应拆除到使新结构物施工不受影响的范围。

(3) 拆除原在结构物或障碍物需要进行爆破或其它作业有可能损伤新结构物 时,必须在新工程动工之前完成。

(4) 所有指定为可利用的材料,都应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为了便于运输,可由 承包人分段或分片,按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存放;对于废弃材料,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自费妥善处理。

(5) 承包人应将所有拆除后的坑穴回填并压实到原地面压实度。承包人由于拆 除施工造成的其它建筑物、设施等的损坏时,应自费负责赔偿。

第五节 填河、塘段路基施工

1、在施工前应对全线的河塘进行调查,看其是否和给定的设计一致,其清淤数量是 否和给定的设计一致。

2、填河、塘段施工前前必须筑坝将水抽干,清淤至原状土,边坡挖成台阶,台阶宽≥ 1m,向内设置3%的斜坡.

3、层底铺30cm道渣,并压平、挤密和稳定.

采用5%石灰土压实回填,每层填筑厚度不应大于20cm,当H≤1.8m时(H为土路肩与整平地面之间的高差),先分层回填至路面结构以下120cm处,每层压实厚度要求≥92%,其上的路基填筑措施及压实度要求同一般路基设计;当H≥1.8m时,先分层回填至整平地面以下10cm处,每层压实度要求≥92%,其上的路基填筑措施及压实度要求同一般路基设计。

4、当清淤深度达到1.5m,以下仍存在较厚的淤泥时可抛石挤淤,要求块石抛筑高 度高于清淤底标高30cm,块石表面以碎石嵌缝、挤密、压实,压实稳定后,采用5%石灰土压实回填,回填压实度≥92%。

5、 在整过回填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排水措施,确保回填路基强度,当河浜、水塘回

填至周边地坪后,填浜与现状地面的衔接处加铺土工格栅(衔接处两侧长度应大于2m)土工格栅设2层,搭接宽度不于30m。

6、

7、

8、

沟塘必须彻底清淤,不留死角; 严格控制沟塘清淤前后几何尺寸,必要时可拍照存证; 回填时必须坚持层层报验和抽检制度,加密对薄弱点的抽检。

第六节 路基填筑

一、路槽处理

1、 路基施工前要挖除淤泥和清除稻根及腐殖土,压实后再填筑土方。深耕地段, 必要时应将松土翻挖,打碎土块,然后分层回填找平、压实。

路基填筑前应列表做好路基施工段落划分;场地清理工序完成后,应由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填前碾压工序。

2、 对场地清理后的原槽按照灰剂量3%处理深度20CM,对填前碾压的压实度必须 达到设计文件的规定要求即≥89%的压实度。路堤基底原状土的强度不符合要求时,应进行换填,换填深度应不小于30cm,并予分层压实。在深耕地段必要时应将松土翻挖,土块打碎后回填、整平、压实。

3、原地面必须压实到无弹簧现象和无明显轮迹(过湿路段另行处理)。

4、填方段原地面标高以下的各种管道和其他构筑物、市政管线等应先期完成。

二、填料要求:

(1) 路基填土不得使用腐殖土、生活垃圾、淤泥、冻土块或盐渍土,也不得含草、 树根等杂物或规范、设计文件、上级文件明文规定不能用于路基的填料,有机质烧失量不大于5%。

(2) 驻地监理办会同承包人对取土场的路堤填料取有代表性的土样进行颗粒分 析、含水量与混合密度、击实试验,确定填料性质,若不符合规范要求,应在开工前要求更换料场。若填料能用于工程,由监理工程师批准不同填料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或综合毛体积密度后用以控制路基压实度。

(3) 性质不同的填料应分开挖运、分层铺筑,不能混用。

(4)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禁止填料中混有不适宜的材料及土壤、杂草、垃圾等, 如有发现,监理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将不适宜填料清理出施工现场。

(5) 填料粒径要严格控制,超过10cm粒径的土块应打碎。解小工作必须在料场

进行,不允许在摊铺现场采用大面积人工敲碎方法解小。

1、 施工准备

(1) 监理开工前检查承包人准备情况,包括承包人的人员到场情况,质量保证体 系的建立情况,检查进场机械、材料、试验设备是否满足工程需要。

(2) 填筑路基前,承包人必须先挖好临时排水沟,临时排水沟一般不得小于50cm ×50cm,并保持畅通。路基填筑一般应先疏干积水、降低地下水位,再进行清表、碾压,原地面压实度达到要求后方进行路基填筑。

(3) 试验路段:路基施工前,承包单位应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路段自费修筑长度 不小于100m(全幅路基)的试验路段,以确认不同材料在不同的压实机械下的松辅厚度、碾压速度、工序及组合方式、最佳含水量等。试验结果经驻地监理办批准后方可进行路基填筑。

2、 路基填筑施工

(1) 路基施工应避开雨季,施工前应先做好截水沟、排水沟等排水及防渗措施, 将影响路基稳定的地面水和地下水拦截并排除到路基范围以外。路基施工中,各施工层顶面须设有2%-4%的排水横坡,路基范围设置纵横向盲沟,相互贯通,并确保排水畅通。

(2) 路基填筑施工中,应在实验段施工结果的基础上,确定松铺层厚.压实层厚, 土方路基松铺厚度不大于30cm; 不同种类的土必须根据设计断面分层填筑压实。优良土应填在上层,如用透水性较小的土填筑路基时,应作成2%-4%的双向横坡,并不应将透水性较大的土层包覆,以利排水。

路基填筑中要求采用挂线、标高台及卸料密度严格控制松铺厚度;每侧填筑宽度应 超出设计宽30-50cm,压实后的路基表面应平整,路拱不小于2-4%,对采用透水性小的土(如山皮土)必须作好横坡。

(3) 填土路堤分段施工时,纵向交接处应对已填筑路段挖出台阶,每级台阶宽度 不得小于2m;如两段同时施工,则应每层互相交叠衔接,其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m。

(4) 填土路基必须根据设计断面分层填筑压实,其分层填筑厚度必须与压实机具 功能相适应,一般每层松土填土厚度不应超过30cm,压实采用薄铺轻碾的方法,每层松土厚度可为15~20cm。路基填筑压实宽度应大于设计宽度,以便最后削坡,严禁贴坡。

(5) 刷坡同步,每层路基填筑后应立即进行刷坡。

(6) 百米标尺,整百米处必须在左(右)侧打设有明显桩号的百米桩,并应设公 里桩标尺及合同段间交界牌。

(7) 承包人应逐层逐段自检碾压后的路基压实度,根据不同填筑高度和施工路段 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自检,自检不合格时,自行补压,若自检合格后,填报中间检验单,向监理申请抽检。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申请后的24h内到达现场按规定频率检测,检测合格后签字认可,并允许承包人进行下一道工序铺筑。

(8) 挂牌施工,每个路基施工段落(超过1公里时,以1公里作一个施工段落) 必须设40×60cm标示牌,标示牌形式及标示的内容为:起讫桩号:K+ ~K+ ;松铺层厚: cm;压实层厚: cm ;最大粒径: cm;压实度: %;工程质量责任人: ;自检人员: ;现场监理: 。

第七节 粉喷桩施工

一、施工质量控制与监理要点

1、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内容

1) 检查施工前承包人准备工作

(1)检查进场的固化剂材料的质量、规格,并对材料进行抽检,检测指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检查进场的钻机、粉体发送器、空气压缩机、搅拌钻头等设备的型号、性能、数量;

(3) 检查施工场地清理情况,清除地上、地下一切障碍物,对常年地表集水、水塘地段,应按设计要求先做好抽水、清淤回填工作,施工现场应平整;

(4)复核承包人的测量放样,确定桩位;

2) 审批试桩报告

承包人施工前必须进行试桩试验,试桩试验的目的在于确定施工工艺及各种技术参数(如钻进速度、提升速度、搅拌速度、喷气压力、单位时间喷入量等),在试桩施工前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一份试桩报告,该报告应包括试桩位置、数量、钻机及其附属设备的情况,施工工艺,固化剂类型及用量,检测手段及试桩方法等,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即可批准承包人进行试桩施工。

3) 验收试桩质量

在试桩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全过程旁站,与承包人技术人员一起记录、检测一系列技术性数据,以备总结。试桩7天内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申报检查验收,用轻便触探器钻取桩身加固土样,观察搅拌均匀程度。同时根据轻便触探击数用对比法判断桩身强度,

量测桩径,如有必要还须待28天后取芯作强度检验及进行单桩载荷试验。经检验合格后监理工程师可同意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 审批全面开工报告

试桩检验合格后,承包人迅速编写包含试桩工艺总结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控制、进度计划等在内的全面开工报告,并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监理工程师通过审核,确认具备开工条件,即可批准开工。

2、施工阶段监理要点

1) 强化施工队伍的自身质量意识,要求制定完善可行的质保体系。完善施工机械的计量自动化,对于无计量装置的机械严禁使用。

2) 现场监理应全过程旁站施工过程,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管理:

(1)随时注意抽查承包人的粉喷材料的质量和数量,以防承包人以次充好、偷减材料;

(2)施工前应丈量钻杆长度,并标上显著标志,以便掌握钻杆钻入深度,复搅深度,保证设计桩长;

(3)粉喷桩施工应根据试桩试验确定的技术参数进行,操作人员应随时记录压力、喷粉量、钻进速度、提升速度和次数等有关参数的变化。同时现场监理人员也应随时记录现场情况,必须逐桩记录。对喷粉量的控制主要以对单桩控制为主,同时还须进行总量控制;

(4)严格控制喷粉标高及停粉标高,不得中断喷粉,确保桩体长度,严禁在尚未喷粉的情况下进行钻杆提升作业;

(5)当钻头提升到地面以下不足50cm时,送灰器就停止喷灰,并用人工回填粘性土压实;

(6)桩身根据设计要求在一定深度即在地面以下(1/2~1/3)桩长并不小于5m范围内必须进行复搅,使固化剂与地基土均匀拌合;

(7)在施工中如发现喷粉量不足,应整桩复打,复打的喷粉量应不小于设计用量,如因故(如停电、机械故障等)使喷粉中断时必须复打,复打重叠孔段应大于1.0m;

(8)施工机具设备的粉体发送器必须配置粉料自动计量装置,并记录粉料的瞬时喷入量和累计喷入量。严禁无粉料喷入计量装置的粉体发送器投入使用;

(9)储灰罐容量应不小于一根桩的用灰量加50kg,当储量不足时,不得对下一根桩开钻施工;

(10)钻头直径的磨损量不得大于1cm,经常检测钻头直径。

3) 粉喷桩施工允许偏差应满足下表要求:

注:应在桩体三等分段各钻取芯样一个,一根桩取三个试件进行强度测试。

二、施工步骤

(1) 在进行粉喷桩施工前,应对场地进行平整。

(2) 施工应全面检查施工设备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具体内容包括:

①、 组装架立喷粉桩机,检查主机各部的连接情况;

②、 喷粉系统各部分安装试调情况;

③、 灰罐、管路的密封连接情况。

(3) 成桩时,先用喷粉桩机在桩位钻孔,至设计要求深度后,将钻头以≤0.8m/min 速度边搅拌、边提升,同时边通过喷粉系统将水泥通过钻杆端喷咀定时定量向搅动的土体喷粉,使土体和水泥进行充分搅拌混合,形成水泥、水、土混合体。

(4) 桩体喷粉要求一气呵成,不得中断,每根桩宜装一次灰,搅拌完一根桩; 喷粉深度在钻杆上标线控制,喷粉压力控制在0.5~0.8Mpa。

(5) 严格控制按试验确定的水泥掺和比,以满足桩体施工要求。

(6) 当钻头提升到距离地面约150mm时,喷粉系统停止向孔内喷射水泥;遇有 荷载较大和不正常情况,为避免上部受力最大部位因气压骤减出现松散层,提高桩体质量,在桩顶下部3.5m范围内,宜再钻进提杆复喷(水泥用量为10kg/m)一次,桩体即告完成。 喷粉桩应自然养护14d以上始可挖基坑土方,桩基上部50mm高上层尽可能用人工开挖,避免机械将桩头压碎或水平推力造成断桩。切割上部桩头时用人工在周边凿槽再用锤击破碎。

三、成桩的检查验收

粉喷桩检测应以取芯试验为主,通过该方法,可以直观地掌握整个桩体的完整性、

搅拌的均匀程度、桩体垂直度、桩长、是否达到持力层、含灰量等。粉喷桩施工完成后,应按规定频率进行取芯、无侧限抗压试验、单桩及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检测时现场监理人员应全过程旁站,对取芯、单桩及复合地基承载力试验的桩应由监理工程师指定。对检测发现的问题,如未穿透软土层、部分断灰、喷灰不均匀、强度不足等,应严格进行加密、补桩处理。试验时应在桩径1/2处取芯,而不能取在桩中心处,因粉喷桩桩体中心是钻杆占据的位置,成桩后中心部位强度较低,易造成桩体强度偏小的假象;钻孔取芯时要注意保持钻机平衡,避免因钻杆倾斜而造成斜孔,导致取芯失败;取芯长度应比桩长长50cm左右,以检验桩底土性状。

四、对承包人的要求:

(1) 粉喷桩机及配套机械系统包括贮粉斗、传感器、输粉管路要符合操作规程 要求,且要求井架上有粉喷桩设计长度及复搅长度的明显标志。

(2) 在粉喷桩施工全过程中,施工质检人员要坚持现场管理,及时处理问题。

(3) 每一桩开钻前应通知监理检查,并获得监理同意。未经监理许可不得开钻。

(4) 按批准的工艺进行粉喷桩成桩作业(钻机就位、调试、钻进、喷粉搅拌、 喷粉中断处理、复抄报及桩顶处理)。 一般的工艺参数:

钻进速度 V = 0.5 – 0.8m/min

提升速度 电脑根据每米喷粉量自动控制,一般≤0.8 m/min

搅拌速度 R = 30 – 50转/min

气体流量 Q = 20L/S

空气压力 P = 0.2 ~ 0.4MPa

(5) 、下列情况应通知现场监理,并作好记录:

①、向贮粉罐注入或清除水泥。

②、因故障停钻及复钻。

③、成桩后移位前。

④、钻进发现有异常现象,或机械故障,或停电,或工作电流突然增大,或钻到

设计标高而电流不增大,即断桩或地质变化等现象。

(6) 进场的水泥没有经现场监理同意,不得运出工地和其他作业点。

(7) 成孔后的喷粉计量纪录,应由现场监理旁站签证,方可在打印机上取下归 档。

(8) 作好施工纪录,纪录内容: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施工桩号、日期与天气 喷粉深度、停粉面标高 粉罐压力,管道压力 钻机转速 钻进速度、提升速度 气体流量 水泥每米喷入量 贮粉罐内水泥加入量、剩余量 复搅深度

如有中断时,还要纪录:

①、

②、

③、 中断原因 中断起讫时间,中断深度 中断处理情况(含补喷情况)

五、对现场监理的要求:

(1) 检查承包人施工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在现场管理、处理问题。

(2) 检查进场水泥的出厂合格证与出厂检验报告,指令承包人取样试验,及旁 站承包人取样,并按规定频率制取监理验证试验样品,送总监办试验工程师试验。

(3) 逐桩批准开钻,并检查桩位。

(4) 在粉喷桩作业的全过程应进行旁站,作好现场监理记录。

①、 喷粉的均匀性,关键是掌握好钻头的提升速度。因水泥喷入为人工

控制,应避免施工人员为满足每米喷粉量的要求面改变记录器显示数字。对于直径一定的粉喷桩来说,粉体发送器单位时间内水泥有喷出量Q与撑拌轴提升速度可由下式来确定:Q=∏/4*D*2*R*S*V其中D:外头直径,R:软土的容重(t/m3)S:水泥掺入比,V钻头提升速度(米/分钟)

②、 从开始时节灰到钻头处出灰要经过一定的时间,钻机钻至桩底后,

必须预喷停留一段时间,方可提钻,停留时间取决于管道长度、管道压力等因素。喷灰时,水泥在管道内的输送速度大约为1m/s,如管道长40米,钻至桩底后即提钻,则桩底实际少灰长度接近1米,反而扰动了桩底原状土,使沉降量加大。

③、 粉喷桩的复搅控制。水泥与土搅拌均匀程度是关系到粉喷桩桩体强

度的关键因素。大量的施工监理实践证明,粉喷桩复搅与不复搅的质量相差甚大。钻头喷出的粉体往往呈脉冲状,若不充分搅拌,粉体在桩中呈现层状,形成“夹生”这样的桩即使水泥掺入量再多也难以产生足够强度。复搅的作用在于通过充分的搅拌使粉体与土、水得到比较完全的接触与作用,促使桩体的成形。为了确保搅拌的均匀性,监理时要严格控制钻机提长速度,搅拌叶旋转速度等,并应采用全桩复搅以保证质量。当桩长较长、土体天然含水量较高、粘性大时,为防止出现“沉桩”现象,应要求采用“二喷二搅”法,即:钻进-钻至桩底后慢档提长、喷灰、搅拌至停灰面;再钻进-复搅复喷至桩底后提升、搅拌至停灰面。

(5) 旁站贮粉罐水泥的注入或清除。

(6) 定期检查搅拌叶片直径,叶片磨损量不大于1cm。

(7) 成桩后对喷粉计量器打印成果进行签证。

(8) 对地质发生重大变化,提出意见,报监理组处理。

(9) 检查施工记录。

(10)批准钻机移位。

六、质量要求与质量标准

(1) 水泥标号为32.5级水泥。

(2) 喷粉搅拌提升至离地面不大于30cm,此30cm成桩后用同强度水泥土回填。

(3) 复搅长度为整桩复搅。

(4) 喷粉因故中断后,应在12小时内复打,复打重叠段长度不小于1m。

(5) 成桩7天在离桩顶0.5 – 1m桩径1/4处轻便触探N10的击数应大于原地面

击数的1倍,或不小于30击。

(6) 外观要求:(开挖深度0.5 – 1m,频率为2%)

①、

②、

③、

桩体园匀,无缩径,无凹陷。 水泥粉体搅拌均匀,凝体无松散。 群桩桩顶平齐,间距均匀。

(7) 、桩体养生期为1个月

(8) 、实测项目:

第八节 粉煤灰路堤填筑

1、 粉煤灰路堤必须用土工布包裹,二灰填至设计标高后将预留的1.5m土工布折回

覆盖于二灰表面,边坡和土路肩须有塑性指数不低于6的粘土护坡,护坡水平宽度不小于1m。

2、 土工布采用单位质量不小于300g/m2的针刺无纺土工布,其强度应符合下表的基

本要求。一般情况下,宜采用II级;如铺设条件良好可采用III级;土工合成材料所处环境状况较恶劣时可采用I级。土工布的搭接宽度不小于50cm。粉煤灰填至封顶后将预留底1m土工布回折覆盖于粉煤灰表面,然后封顶层压边。

土工布对应强度要求一览表

的最低平均值。

3、粉煤灰路堤底部设置素土起拱及30cm碎石垫层,出口处用土工布包裹,以利排

水;

4、在粉煤灰摊铺过程中应做好排水工作,严禁在水中摊铺和压实,视排水需要,土

质护坡中可设置排水盲沟,其断面尺寸宜为40cm×50cm,水平间距10-15cm,垂直间距1.0-1.5m呈梅花形交叉布置,并应采取措施防止盲沟淤塞,但严禁在常水位以下设置盲沟。

5、本工程粉煤灰路堤压实度采用重型击实标准见下表:

粉煤灰路堤压实度标准

第九节 台背回填

设计中规定的桥台采用图纸要求的5%灰土回填至规定范围,每层层厚不大于20 cm,并在台背后用醒目颜色划好线、注明层次,底面长度不小于2M,顶面长度不小于台高加2M,拱桥不小于台高的3~4倍,应分层低能夯实。结构物处的压实度要求满足《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中要求的压实度。

主线桥台台后三角区域待桥头施工完成后重新填筑中粗砂以保证密实度。

台背回填是指结构物完工后用符合一定要求的材料分层填筑结构物与路基之间的搭界部分。回填工作是一项容易被忽视而又不容易做好的工作。回填工作做的好,可以减轻结构物两侧的“跳车”程度,做的不好结构物两侧路基产生沉降,导致“跳车”现象严重,严重影响高速公路的使用效果,所以结构物回填工作不容忽视,结构物回填工作总是被纳入质量控制的重点。

一、结构物回填施工质量控制与监理要点: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内容

1)验收结构物回填处隐蔽工程

回填土工作必须在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否则将埋下质量隐患。

2)检验填料质量并复核填料标准击实试验数据。

(1)试验监理工程应审查填料的来源及质量,填料或其掺加剂的质量和比例均应符合设计规定或规范要求,如设计文件无规定时,应采用砂类土或渗水性土,当采用非透水性土时,应在土中增加外掺剂如石灰、水泥等。

(2)承包人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填料做标准击实试验,获得最大干密度及最佳含水量数据,并将试验结果上报监理工程审核,监理工程师通过试验复核,提出合理的试验数据,报总监代表审批后才可使用。

3)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机械

结构物回填施工主要是压实机具,所用压实机具应适应回填操作空间,一般下部应用小型手扶振动夯(如蛙式夯)或手扶振动压路机,到上部操作空间比较大时须用大型振动压路机压实。应检查承包人是否具备这些压实机具。

填料为5%石灰土,承包人须具备路拌设备,否则填料难以达到掺和均匀和土颗粒粒径适当(粒径应小于15mm)。

4)审批开工报告

承包人完成施工前准备工作后,即可提交开工报告申请开工,开工报告应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艺,质量控制指标,施工进度计划,检测频率和方法、材料、机械准备情况等,监理工程师通过审查后确认具备开工条件,可同意开工。

2、施工阶段监理要点

1) 检查回填范围

任一结构物回填之前,承包人都应会同监理工程师检查回填范围,监理工程师根据规范要求、图纸注释和总监办下发的函件检查各类结构物回填范围是否满足有关规定。

结构物回填处顺路线方向长度应按设计或规范规定,并挖成台阶,台阶必须是挖出的台阶,而不是培土“假台阶”,台阶的压实度应与相应土层压实度一样,必须注意检查。

2) 回填压实

(1)回填应分层回填,分层碾压,分层厚度一般规定每层15cm(最厚不宜超过20cm),应在桥台背墙或明显地方标明高度逐层填筑,严格控制含水量,逐层碾压检测。

检查频率每50m2检测一点,如不足50m2也应检测一点,每点都应合格。填料为石灰土,还应检验其灰剂量,保证灰剂量符合设计规定,严格执行承包人层层自检,层层报验制度。

(2)江浦路南延伸段的桥台、涵身背后和涵洞顶部的填土压实度标准,从填土基底或涵洞顶部至路床顶面均为96%。

3) 不同结构物的回填要求

(1)回填处如有泻水孔或其他构筑物时,一定要按设计要求设置碎石、粗砂或砂砾垫层,以使达到泻水孔处过滤作用。

(2)回填钢筋混凝土圆管时,按规范要求进行开挖回填。必须注意两边对称同时进行,直至管顶。回填时特别要注意管道两侧腋下的回填压实。

(3)回填钢筋混凝土盖板涵时,只有在盖上钢筋混凝土板后才能回填。当客观情况需要两侧不均匀填筑时,必须等到涵台(墙)的混凝土或砌体的砂浆达到规定强度后才能进行。

(4)结构物回填应分层平铺,紧接桥台、翼墙处,应密切注意与结构物相接的压实度,但也应注意任何压实不能对结构物部位造成损害。

(5)对圆柱式桥台或肋板式桥台的台背回填,应内、外侧同时分层填筑,并随时砌筑护坡以减少单向推力。填料到盖梁底部无法碾压或夯实部位,应允许承包人用浆砌片石或其他监理工程师认为可行的办法代替,但效果必须是相等的。有时为了保证桥台处盖梁下的土方的压实度,往往是先进行土方的施工,然后再施工盖梁。

4) 涵洞两侧的填土与压实和桥台背后与锥坡的填土与压实应对称或同时进行。

5) 涵顶面填土压实厚度应大于50cm后方可通过重型机械和汽车。

第十节 路基整修与外观鉴定

1、每一层填土经监理抽检合格后必须及时对路基边坡进行整理,做到边坡顺直、

平整、美观。

2、高路堤边坡整修要注意高路堤上边坡的稳定性和边坡度符合设计要求,上边坡

整修原则应是宁刷不贴。

3、路堤整修时,应注意到边坡度符合要求,若路基超宽或坡度缓于设计时可按设

计要求清除或在对占地、边沟等无不良影响情况下只清除路肩以下50~100cm。若宽度和坡度不能满足设计要求,应将该处全长范围内挖台阶,在监理工程师指导下分层填补,细致认真夯实。

4、土石方边沟及用浆砌或干砌加固的边沟整修时必须挂线进行。应检查水沟的纵

坡、宽度、路肩线及内外坡坡度。凡不符合设计或不顺直者,必须修整。截水沟检查,应注意到位置正确,适合地形情况,地基牢固不受山水冲刷淘空基础下部而造成倾覆。

5、路床整修除按规范规定外,还应做到:

高程及横坡度的整修一定要做到宁刮勿填。对超出误差范围的赘土应刮去,对超过误差范围的低值或局部坑洼,原则上不宜再用土料找平,而在路面结构层施工时直接用结构层材料填补。

路床整修后外观应无“弹簧”起伏和干松散现象。

土方路基实测项目 表1-1

注: 1、表列压实度以重型击实试验法为准,评定路段内的压实度值下置信界限不得小于规定标准,单个测定值不得小于极值(表列规定值减5个百分点)。小于表列规定值2个百分点的测点,按其数量占总检查的百分率计算减分值。

2、采用核子仪检验压实度时应进行标定试验,确认其可靠性。

3、特殊干旱、特殊潮湿地区或过湿路基,可按交通部颁发的路基设计、施工规范规定的

压实度标准进行评定。

4、三、四级公路铺筑沥青混凝土或水泥混凝土路面时,其路基压实度采用二级公路标准。

6、路基表面平整,边线直顺,曲线圆滑。不符合要求时,单向累计长度每50m减1~2分。

7、路基边坡坡面平顺、稳定,不得亏坡,不符合要求时,单向累计长度每50m减1~2分。

8、取土坑、弃土堆、护坡道、碎落台的位置适当,外形整齐、美观,防止水土流失。不符合要求时,每处减1~2分。

第三章 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施工组织设计

监理所采取的针对性质量控制措施

监理组根据多年的类似工程的监理经验,在深入了解现场实际情况,并对施工单位填报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了仔细的审查。鉴于本工程并没有采用比较新颖的工艺、材料、技术或者施工方法,对于本项目的施工采取目前比较成熟的一般的施工工艺能够实现质量等控制目标,但是为了实现合同及指挥部所提出的建造精品工程的质量目标,针对施工组织设计,并结合设计图纸,我监理组针对施工组织设计所采取的针对性控制措施如下:

第一点 填料准备的控制

监理组建议采用二次掺灰的施工方法 ,即场拌加路拌的施工方法。 此方法的好处

是掺灰更加均匀能有效控制含水量有效杜绝素土夹层。 本工程填料为4% 、5%、 6%、 10%灰土四种类型,对于4%灰土场拌时先加2%石灰 ,对于5%灰土场拌时加3%灰土,对于6%灰土场拌时加3%灰土,对于10%灰土场拌时加5%灰土。余下剂量根据试验段得出各项指标参数,在计算后根据虚铺厚度填筑面积添加,灰土上到路基之前要在下层路基表面用石灰打好框格,以便于有效控制松铺厚度并控制掺灰量。监理道路工程师将在此环节采用(大螺丝刀)插入法随时抽检松铺厚度,试验工程师对每堆掺好的填料进行灰剂量检测 ,随时将数据反馈给项目部以督促项目部做好“事前控制”,同时监督和检查施工单位自检控制情况,以确保项目部的自检控制落到实处,以过程控制确保成品质量。

第二点 路基填筑过程的控制

1、 检查施工队施工机械到位情况, 能否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 。此环节尤为重要,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如不能满足现场施工需求则要求施工单位增加机械设备和技术力量 ,确保现场机械设备满足施工需求。

2、填筑质量的控制

即填筑质量和压实质量的控制,此环节监理采用石灰剂量和压实度双向控制。 (1) 石灰剂量的控制

现场监理对施工队拌合后的路基填料不少于十点现场取样交监理试验人员进行石灰剂量的检测,确保在一个小时内将结果反馈给路基施工队,合格则通知其进行碾压,如果石灰剂量不足则通知现场二次掺灰拌合直至规定的剂量。

(2) 压实度的控制

监理对项目部自检合格后的路基进行压实度抽检,频率为施工队自检频率的30%(规范要求大于等于20%),合格则可以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不合格则必须进行返工等进一步处理直至压实度合格位置。由于本地区雨季长雨量大,备好的填料和拌合好尚未碾压成型的路基遭雨水浸泡的情况将经常有可能发生,如何检测拌合15天以上,以及雨后复压路基的压实度就成为路基填筑质量控制的一项重要内容。众所周知,素土掺灰15天以上时灰土中石灰剂量会随着时间增长而衰减,等同于最大干密度提高,用常规条件下压实度标准检测就无法保证路基压实效果,而用衰减后灰剂量和压实度关系曲线就能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即用曲线对应最大干密度检测雨后复压路基。

(3) 灰剂量衰减曲线,衰减后的石灰剂量和压实度关系曲线

绘制方法:灰剂量衰减曲线,以时间为横坐标以对应时间石灰剂量为纵坐标绘制。 衰减后石灰剂量和压实度关系曲线:以石灰剂量为横坐标以对应灰剂量用重型击实法求得的最大干密度为纵坐标绘制。

石灰剂量15日内变化很小,故15日内不考虑衰减仍按常规检测进行,15—40天灰剂量随时间增长而衰减,干密度相应增大就应该用对应曲线的最大干密度检测雨后复压路基最大干密度。

(4) 素土夹层问题的控制

素土夹层是灰土施工经常遇到且对路基施工质量危害极大的问题,检验方法很多,本项目监理准备采用最基本的现场挖检法。

现场监理对拌合好的路段在碾压前以每200米路段不少于10点用铁锹开挖检查 ,挖至下层路基顶面检查是否存在素土夹层,如存在夹层则口头指示施工队重新拌合,拌合时需深入下层路基1-2厘米厚度以彻底消除素土夹层。拌合均匀后经监理复检没有素土夹层方可同意项目部开始碾压。

第三点 粉喷桩施工控制

1、由于粉喷桩一般桩位较密、数量较多,准确控制桩位显得尤为重要。在粉喷桩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复核项目部的放样,确保桩位准确无误。

2、粉喷桩的水泥用量是控制粉喷桩质量的关键,监理工程师采取多种方法共同控制水泥用量。首先,对于粉喷桩施工监理工程师必须安排监理人员全过程旁站,旁站前对每个工作班的水泥用量提前检查,是袋装水泥则记录袋数,如果是散装水泥必须准确称量水泥重量。每天不少于二次(中午和下午施工结束前检查,尽量不安排夜间施工,如果施工单位安排夜间施工必须增加一次检查)对桩机运行及喷粉数量的原始打印数据进行检查,避免施工人员擅自调打印机数据,将打印数据与记录的实际水泥用量对照比较,再根据桩长和数量计算水泥用量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粉喷桩桩体水泥的均匀性也对粉喷桩质量影响很大,对此可在桩体自然养护十四天以上后对粉喷桩桩体完整性进行开挖检查和取芯检查,同时检查桩体的均匀性,对粉喷桩芯样质量,长度及完整性现场查验并拍照。

4、对于粉喷桩的施工,昆山市质监站分别在2004年第十号和2005年第三号质监站文件中做出了详细的质量控制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该文件的规定认真组织

落实,监理组严格按照这两个文件和有关规范及图纸,对照监督检查施工

控制的整个过程,确保粉喷桩的质量。 第四点 河塘处理控制措施

对于淤泥深度大于1.5米的河塘,建议清至1.5米时先开挖一个断面确定淤泥深度,如果小于2米直接开挖到原状土,回填30公分道渣后按设计逐层回填到设计标高,较抛石挤淤降低很多成本而且效果良好。所有河塘抽干水后应及时通知监理和指挥部进行清淤前高程测量,在清淤前和清淤接近硬土层时必须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到场旁站清淤以确定清淤的范围,避免施工单位超深度和超宽度清淤。清淤结束后要通知指挥部到场三方共同最终现场量测清淤数量。

回填河塘四周不少于2处竖立0.2米一格的竹竿或钢筋,以此控制厚度,现场监理随身携带米尺和大号螺丝刀对台阶宽度、高度、虚铺厚度随时检查,边角采用小型打夯机具夯实,监理现场旁站控制。监理用自备相机纪录清前清后及回填过程工程照片。

第五点 雨季施工

1、 雨季施工准备

①施工路段进行详细的现场调查,编制雨季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②加大便道路拱坡度,下雨时雨水能及时排走,保证天晴便道畅通。 ③仓库、车辆机具停放场地、生产设施都应设在高处地点。 ④修建临时排水设施,并保证排水畅通。 2、 路堤填筑

①雨季施工应集中人力、机具,采取分段突击的方法,完成一段再开一段,切忌在全线大挖大填。

②施工坚持“两及时”,遇雨要及时检查,发现路基积水要及时排除;雨后积水检查,发现翻浆要及时处理,挖出全部软泥,填筑透水性好的沙石材料并压实。

③ 在路堤填筑前,应在填方坡脚以外挖掘排水沟,保证场地不积水。如果原地面松软,应采取换填措施进行处理。

④路堤应分层填筑,每一层表面应作成2~4%的排水坡。当天填筑的土层应当天完成压实,防止表面积和渗水,将路基浸软。

⑤ 路堤填筑完成后,为防止路床积水,应在路肩处每隔5~10m 挖一道横向排水沟,将雨水排除路床。

路基工程施工工艺流程图

路基土石方施工监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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