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拟规定用单位条件搞发明若无约定申请专利权归个人

中国拟规定:用单位条件搞发明,若无约定申请专利权归个人

张璁/微信公号“人民日报政文” 来自 法治中国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报请国务院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已全文发布,征求社会意见。从中发现不少亮点,比如:用单位条件搞发明,如果没有提前约定归属的话,权属归发明人;对于故意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法院可以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经营目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那么,为什么做这些修改?

没有约定,申请专利权归个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权属应该归谁?以前这个问题在专利法里没有明确规定。

为充分调动发明人、设计人的积极性,促进技术创新,明确职务发明创造的范围,此次修订规定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权属适用约定优先原则。

送审稿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虽然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依然属于该单位。但为鼓励创新,新规定明确,职务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单位应当对其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实施专利后,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同时,为解决国家设立的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专利技术转化率低的问题,新规定允许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根据与单位的协议实施专利技术,并获得相应收益。

对故意侵权设置惩罚性赔偿

此次修订中明确对群体侵权、重复侵权等扰乱市场秩序的故意侵犯专利权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科技发展和市场竞争加剧,专利侵权现象较为普遍,这些企业既难以从创新中获利,也难以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地位。特别是群体侵权、重复侵权较为严重,加之专利权无形性和侵权行为隐蔽性的特点,导致专利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使我国一些创新型企业处境艰难。专利保护不力严重挫伤了我国企业的创新积极性,甚至导致部分企业丧失了对专利保护的信心。

送审稿为解决过去“赔偿低”问题,增设对故意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于故意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法院可以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另外,假冒专利非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专利行政部门可以处非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为解决“成本高、效果差”问题,此次修订增加对群体侵权、重复侵权等故意侵权行为的查处,加大对假冒专利的处罚力度,完善行政执法手段,明确间接侵权责任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建立专利权保护信用信息档案。 杜绝“黑代理”行为

送审稿新增规定,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或者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需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经营目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这些就是我们所说的“黑代理”。

送审稿说明指出,此次修订将根据实践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专利代理法律制度,规定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的执业基本准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止“黑代理”行为,对专利代理行业组织作出明确规定,营造有利于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序竞争的法治环境。

电商卖“山寨”,网络平台或将“连坐”

近年来,电商领域成为侵权现象的“重灾区”。草案对此特别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提供的网络服务侵犯专利权或者假冒专利,未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侵权产品链接等必要措施予以制止的,应当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专利行政部门认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犯专利权或者假冒专利的,应当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本条第一款所述必要措施予以制止,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澎湃新闻

中国拟规定:用单位条件搞发明,若无约定申请专利权归个人

张璁/微信公号“人民日报政文” 来自 法治中国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报请国务院审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已全文发布,征求社会意见。从中发现不少亮点,比如:用单位条件搞发明,如果没有提前约定归属的话,权属归发明人;对于故意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法院可以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经营目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

那么,为什么做这些修改?

没有约定,申请专利权归个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权属应该归谁?以前这个问题在专利法里没有明确规定。

为充分调动发明人、设计人的积极性,促进技术创新,明确职务发明创造的范围,此次修订规定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的权属适用约定优先原则。

送审稿规定,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虽然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依然属于该单位。但为鼓励创新,新规定明确,职务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单位应当对其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实施专利后,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同时,为解决国家设立的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专利技术转化率低的问题,新规定允许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根据与单位的协议实施专利技术,并获得相应收益。

对故意侵权设置惩罚性赔偿

此次修订中明确对群体侵权、重复侵权等扰乱市场秩序的故意侵犯专利权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科技发展和市场竞争加剧,专利侵权现象较为普遍,这些企业既难以从创新中获利,也难以在竞争中获得优势地位。特别是群体侵权、重复侵权较为严重,加之专利权无形性和侵权行为隐蔽性的特点,导致专利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使我国一些创新型企业处境艰难。专利保护不力严重挫伤了我国企业的创新积极性,甚至导致部分企业丧失了对专利保护的信心。

送审稿为解决过去“赔偿低”问题,增设对故意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于故意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法院可以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另外,假冒专利非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专利行政部门可以处非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为解决“成本高、效果差”问题,此次修订增加对群体侵权、重复侵权等故意侵权行为的查处,加大对假冒专利的处罚力度,完善行政执法手段,明确间接侵权责任和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律责任,建立专利权保护信用信息档案。 杜绝“黑代理”行为

送审稿新增规定,设立专利代理机构或者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需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为经营目的从事专利代理业务,这些就是我们所说的“黑代理”。

送审稿说明指出,此次修订将根据实践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专利代理法律制度,规定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的执业基本准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止“黑代理”行为,对专利代理行业组织作出明确规定,营造有利于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序竞争的法治环境。

电商卖“山寨”,网络平台或将“连坐”

近年来,电商领域成为侵权现象的“重灾区”。草案对此特别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提供的网络服务侵犯专利权或者假冒专利,未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侵权产品链接等必要措施予以制止的,应当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专利行政部门认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犯专利权或者假冒专利的,应当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本条第一款所述必要措施予以制止,网络服务提供者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澎湃新闻


相关内容

  • [杂志精读]浅谈专利法中职务发明相关法条的变迁
  • 来源:中国发明与专利 作者:乐文清 赵楠 杜骁勇 导读本文简述我国在历次修订专利法过程中对职务发明相关法条的修改情况.总结各发达国家通过立法保障职务发明人权益的先进经验.进一步结合我国职务发明发展现状,分析本次专利法修改草案对职务发明相关法条修改的必要性和积极作用. 2014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加 ...

  • 2011司法考试三大本分类整理版-2知识产权法
  • 第二十八章 知识产权概述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概念和范围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民事主体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在知识经济时代,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世界贸易组织中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TRIPs协定)明确规定:知识产权属于私权.我国 ...

  • 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属若干问题浅析
  • 摘要:职务发明的利权归属问题一直以来是人们关注的焦点.现行国内外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属有三种典型模式:雇主优先模式.约定优先模式和发明人优先模式.专利制度以公平正义为其追求的价值目标,但其所追求的既非单纯的公平又非单纯的效率,而是整体价值的最大化.文章提议缩小职务发明归属的认定标准,增加发明人的权利:健 ...

  • 合肥工业大学公共选修课知识产权概论考点与知识点大全完整版
  • 一.本课程为考查课程,具体方式:第15周随堂考查. 二.考查注意事项 1.考查时间:19:00-21:00 2.考查形式:开卷 3.考场纪律:遵守学校关于考试的所有规定,特别强调几点: 不准讨论:不准代考:试卷不得带出考场:无关人员请退场. 三.注意: 1.请将姓名.序号填写在答题纸规定位置(序号可 ...

  • 关于第三次[专利法]修改内容的逐条解读
  • 关于第三次<专利法>修改内容的逐条解读 2008年12月27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专利法在1984年通过,1992年和2000年两次修改后的第三次修改,基本上 ...

  • 知识产权法5:案例分析题
  •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 公司甲与业余发明人乙订立了一份技术开发协议,约定由乙为甲开发完成一项电冰箱温控装置技术,由甲为乙提供开发资金.设备.资料等,并支付报酬.在约定的时间内乙完成了合同约定的任务,并按约定将全部技术资料和权利都交给了甲公司.此外,乙在完成开发任务的过程中,还开发出了一项附属技术T,并以 ...

  • 知识产权问答论述题汇总
  • 简述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 答: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其具体表现为: (1)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由于智力成果不具有物质形态,不占有一定的空间,人们对它的占有不是一种实在而具体的占据,而是表现为对某种知识.经验的认识与感受. (2)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智力成果 ...

  • 知识产权法重点整理
  • 知识产权法重点整理 第一章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第一节知识产权的概念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支配特定的蕴涵人的创造力并具有一定价值的信息,享受其利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包括著作权及其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发明权,其他科技成果权 第二节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1.知识产权以特定的信息为保护对 ...

  • 2012-2015知识产权法真题
  • 1.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在专利有效期限内独占实施甲公司的专利技术,并特别约定乙公司不得擅自改进该专利技术.后乙公司根据消费者的反馈意见,在未经甲公司许可的情形下对专利技术做了改进,并对改进技术采取了保密措施.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甲公司有权自己实施该专利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