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典型案例巡讲活动总结
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天津“8.12”事故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给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响应自治区及集团的要求,我项目部开展事故典型案例巡讲活动,并和项目管理人员及劳务队组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明白书。这样的活动,在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时刻,是很有现实意义的。通过巡讲,使工人充分了解到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时刻保持安全意识,认识到安全防范措施规范重要性,做到人人安全,事事防范。
巡讲中提到,2013年:全区建筑业总产值2271亿元,增幅达到21.66%;事故起数31起,死亡人数33人,百亿元产值死亡率1.45人/百亿元。2014年:全区建筑业总产值2656亿元,增幅接近20%;事故起数28起,死亡人数36人,百亿元产值死亡率1.24人/百亿元,且发生了2起较大事故(临桂“5.13”模板坍塌较大事故,死亡5人;南宁市“10.7”较大事故,死亡3人)。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这两年的安全形势,这样的安全形势确实令人担忧,也是引起我们必须高度关注的事情。以下几起典型安全事故的例子,就是血的教训。
一、临桂“5.13”模板坍塌较大事故(2014年)
桂林市临桂县某公共租赁房项目,在浇筑北侧楼梯间顶棚混凝土时发生模板坍塌,导致5人死亡、2人重伤;
二、大化“9.19”模板支架坍塌事故(2014年)
河池市大化县某中学实验综合楼项目,在屋面构架混凝土浇筑即将完工进行压光工作时,模板支撑失稳突然坍塌,导致2人当场死亡(另2人在坠落中被脚手架挂住而幸免)。
天等“6.18”坍塌事故(2012年)
崇左市天等县某新建厂房发生整体坍塌,3名工人当场死亡。
三、柳东新区“9.6”中毒窒息较大事故(2014年)
柳州市柳东新区某房开项目,地质勘探人员在做人工挖孔桩地质钻探时,1名工人下孔捡掉落孔内的钻头时发生窒息,其余3名工人盲目下井施救,最终导致4人窒息死亡。
四、玉东新区“8.12”中毒窒息较大事故(2015年)
玉林市玉东新区某项目在进行污水管道检查井清理作业时,发生中毒窒息事故,导致3人死亡。
五、南宁市“10.7”土方坍塌较大事故(2014年)
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某项目,在进行盾构机开仓换刀作业时,土仓内发生土方坍塌,造成2名工人被埋在土仓内,1人被被泥石流及瞬间关闭的人闸门冲出。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
这些血的教训提醒我们,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各级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法依规,严管严抓。企业和政府要相互配合,哪些是企业的主体责任,哪些是政府的监管责任,都要明确,而且要紧密配合,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
要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
如果一次又一次在同样的问题上付出生命和血的代价,那就不是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问题了,而是草菅人命了!
我们必须牢固树立这样一个观念,就是不能要带血的生产总值。发展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不要强调在目前阶段安全事故“不可避免论”,必须整合一切条件、尽最大努力、以极大的责任感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抓和不抓大不一样,重视抓、认真抓和不重视抓、不认真抓大不一样。只要大家认真抓,就可以把事故发生率和死亡率降到最低程度。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希望以此巡讲活动为契机,加大安全生产保护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加大对安全生产器械等相关经费,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研读和了解,确实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这样才能确实提高我们的安全生产水平。做到安全惠及工人,安全无小事的观念。
事故典型案例巡讲活动总结
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监管,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切实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天津“8.12”事故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给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响应自治区及集团的要求,我项目部开展事故典型案例巡讲活动,并和项目管理人员及劳务队组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明白书。这样的活动,在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时刻,是很有现实意义的。通过巡讲,使工人充分了解到建筑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时刻保持安全意识,认识到安全防范措施规范重要性,做到人人安全,事事防范。
巡讲中提到,2013年:全区建筑业总产值2271亿元,增幅达到21.66%;事故起数31起,死亡人数33人,百亿元产值死亡率1.45人/百亿元。2014年:全区建筑业总产值2656亿元,增幅接近20%;事故起数28起,死亡人数36人,百亿元产值死亡率1.24人/百亿元,且发生了2起较大事故(临桂“5.13”模板坍塌较大事故,死亡5人;南宁市“10.7”较大事故,死亡3人)。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这两年的安全形势,这样的安全形势确实令人担忧,也是引起我们必须高度关注的事情。以下几起典型安全事故的例子,就是血的教训。
一、临桂“5.13”模板坍塌较大事故(2014年)
桂林市临桂县某公共租赁房项目,在浇筑北侧楼梯间顶棚混凝土时发生模板坍塌,导致5人死亡、2人重伤;
二、大化“9.19”模板支架坍塌事故(2014年)
河池市大化县某中学实验综合楼项目,在屋面构架混凝土浇筑即将完工进行压光工作时,模板支撑失稳突然坍塌,导致2人当场死亡(另2人在坠落中被脚手架挂住而幸免)。
天等“6.18”坍塌事故(2012年)
崇左市天等县某新建厂房发生整体坍塌,3名工人当场死亡。
三、柳东新区“9.6”中毒窒息较大事故(2014年)
柳州市柳东新区某房开项目,地质勘探人员在做人工挖孔桩地质钻探时,1名工人下孔捡掉落孔内的钻头时发生窒息,其余3名工人盲目下井施救,最终导致4人窒息死亡。
四、玉东新区“8.12”中毒窒息较大事故(2015年)
玉林市玉东新区某项目在进行污水管道检查井清理作业时,发生中毒窒息事故,导致3人死亡。
五、南宁市“10.7”土方坍塌较大事故(2014年)
南宁市轨道交通1号线某项目,在进行盾构机开仓换刀作业时,土仓内发生土方坍塌,造成2名工人被埋在土仓内,1人被被泥石流及瞬间关闭的人闸门冲出。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
这些血的教训提醒我们,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各级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依法依规,严管严抓。企业和政府要相互配合,哪些是企业的主体责任,哪些是政府的监管责任,都要明确,而且要紧密配合,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
要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务必见到成效。
如果一次又一次在同样的问题上付出生命和血的代价,那就不是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问题了,而是草菅人命了!
我们必须牢固树立这样一个观念,就是不能要带血的生产总值。发展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不要强调在目前阶段安全事故“不可避免论”,必须整合一切条件、尽最大努力、以极大的责任感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抓和不抓大不一样,重视抓、认真抓和不重视抓、不认真抓大不一样。只要大家认真抓,就可以把事故发生率和死亡率降到最低程度。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希望以此巡讲活动为契机,加大安全生产保护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加大对安全生产器械等相关经费,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研读和了解,确实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这样才能确实提高我们的安全生产水平。做到安全惠及工人,安全无小事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