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延安革命队伍里的女同志,在军事化、供给制集体生活中,磨炼出一副健康的身体,飒爽的英姿后,更面临着革命婚姻的选择与挑战。 一 王定国是经历过长征的女干部。1937年初,在八路军驻兰州办事处,组织上找到她,希望她同谢觉哉同志一起生活,照顾好谢老的身体。王定国是共产党救出来的苦娃子,只要是党交代的事,没二话。她爽快地答应了,带着“把爱情献给革命”的信念,接受了组织安排。谢老见了开朗活泼、娇小玲珑的王定国,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两人很快结婚。她晚年笑对来访者说,她的婚姻是地地道道“组织分配”的,“革命需要么”。 1937年11月底,从苏联经迪化(乌鲁木齐)到延安的陈云出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次年1月,陈云流鼻血旧疾复发,休养三个月。组织上考虑要派人照料,中组部秘书长邓洁受命到陕北公学第五队女生队去挑人。邓洁来到陕北公学五队,找了队长陶婉容和书记宋廉,说明了来意。经过五队支部研究,认为最合适的人选,是于若木(于陆华)。因为于若木是中共党员,而且历史清楚,政治上可靠。3月,他们结婚。对此,于若木当时向其远在国外的长兄介绍说:“虽然他大了我14岁,但是我对自己的婚姻很满意。他是一个非常可靠的忠实的人,做事负责任,从不随便,脾气很好,用理性处理问题而不是感情用事。” 王定国、于若木们都很幸运,她们服从组织安排,遇到了有道德感、有责任感、有事业心的中国革命巨人们。 担任抗大校长的林彪,由组织安排解决其婚姻问题。当一名抗大女学员被带到校长室后,例行公事的那位同志并没有向这位女学员讲明是怎么一回事,就自个儿跑了。女学员只当是林校长找她有什么工作上的事,静静地等着校长发话。可是,干巴巴地等了好一会,并不见校长开口,两个人都尴尬地坐着。突然,林彪说话了,当头一句就是:“我们结婚吧?”一点思想准备也没有的女学员顿时愣住了,当她明白过来确是林校长向她求爱时,“哇”的一声,哭着推门而出,边跑边喊:“我不干!我不干!”这是当时同在抗大任职的莫文骅晚年回忆的细节,应当不假。 1939年4月以前,延安革命队伍里的婚姻主要是靠组织纪律来约束。恋爱结婚的条件有“二五八团”和“三五八团”之说。前者为:25岁,8年军(干)龄,团级干部。后者为:男女双方必须有一方是八路军的团职干部,男女双方必须是党员、且有3年党龄,双方年龄之和为50岁。 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出任抗大政治部主任的莫文骅感觉到,随着革命女青年的到来,婚恋情况也多起来。为了不影响学习,她在征得毛泽东的同意后,抗大政治部作出决定,要求学员学习期间不准谈恋爱、不准结婚。可是不久,抗大一位校领导干部没有报告,就与女学员结婚了。有人汇报后,毛泽东一纸手令,将该领导撤职,并降一级使用。莫文骅又觉得事情处理得严重了点,便给毛泽东写了一封求情信。毛泽东叫人把莫文骅喊去,当面责备说:“你这个莫文骅,规定学习期间不准谈恋爱、结婚的是你,现在说情的又是你,出尔反尔,怎么搞的嘛?”莫文骅自知理亏,赶紧检讨。 二 中国现代革命素来就是以消灭敌人有生力量为目的,旷日持久的战争使双方所消耗的人口资源都是巨大的。于是,尽快补充兵源,保护儿童,就显得非常重要。早在1930年12月,江西苏区就颁布了保育儿童的决定。其中明确规定:严禁打胎,私生子与一般婴儿享有同等待遇,婴儿每月均发保育费。边区儿童都可以享受保育和免费教育的权利,但限于条件并非每个孩子都能够寄托在托儿所或幼儿园。 这样的婚姻制度和婚姻环境,这样的胎儿保护政策和儿童保育政策,使得革命队伍里的女青年对于婚姻产生“四怕”心理。 一怕怀孕。对生理现象的无知,与几乎没有什么避孕措施,很多离开父母、叛逆家庭的革命女青年都是稀里糊涂地怀了孕。女大学员洪红(陆红)与教员徐以新,通过交际舞恋爱结婚,一年后怀孕了。她担心拖个孩子会影响工作,就“从早到晚猛跳猛蹦,用拳头使劲擂肚子,想把胎儿流下来”。没想到这孩子比她还坚强,顽强地生了出来,还活了下来。 于蓝与田方1940年11月7日在鲁艺结婚后,看到其他女同志做母亲的艰辛,希望自己“千万不要生孩子”。可是,偏偏自己也怀孕了,她怀着极大的恐惧,征得丈夫田方的同意,还征得戏剧系领导张庚的同意,并通过同学苏菲的帮助,得到其丈夫马海德医生的介绍,才得以到柳树店的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做了人工流产手术。 二怕生育。不能堕胎,只有生育。战争环境,条件简陋,知识女青年们接受革命婚姻后,几乎都要经历血淋淋的生产事实,有的甚至是生死考验。 1941年3月,曾志住进当时延安医疗条件最好的中央医院妇产科准备生产。最关键的时候,接生的医生们都去吃饭了,产房里只有一个护士。孩子顺产出来时,护士没有接住,“咚”的一声,竟然掉进了产床下面的铁盆里。这个孩子就是陶斯亮。孩子生下来了,但吃饭的医生还没有回来,她就只能在产床上躺了有一个小时,才被抬进病房里。“抬进病房后就再没有人来管我了,而我却开始大出血。直到我感觉快虚脱了,才告诉对面床上的同志,她立刻起来,看我脸色苍白,马上去叫来了医生,此时我已失去知觉了。”她是陶铸的夫人,尚且如此,其他人住院生产的护理情况也可想见了。 1943年6月,石澜临产的当天,还在中央党校三部审干办公室接受审讯:“现在再问你,你是怎样选择和舒同结婚的?延安有那么多年轻男子追求你,你都没有看上,偏偏找个比你大十多岁的老红军,是不是因为他是共产党的高级干部,以便达到你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她还没听完,只觉得耳朵发出嗡的一声,心脏猛烈地收缩,腹部绞痛。她咬紧嘴唇,半晌不说话。最后实在忍不住了才喊出声来:“啊哟!我的肚子好痛啊……”当她被送到医院时,直接上产床就分娩了。 三怕带孩子。她们一旦有了孩子,便被一根无形的绳索捆缚在一个狭小的笼子中了。她们迈动不开脚步,去学习,去工作,去进取她们自己的希望。为了抚育革命的新的一代,她们是愿意付出最大的牺牲与忍耐的。因此,烦恼与劳累,不能使她们发出一句怨言。只是她们不愿意放弃为革命所应尽的母性外的人性的职责。她们在矛盾中挣扎。 四怕弃孩子。这些为人之母的革命女青年们,不是没有母爱之心,而是陷于母性与人性的两难矛盾困境。但革命对于革命者来说,总是第一位的。于是,就出现了将孩子送给老乡临时抚养或永久抚养的事情。可惜,陕北老乡们家里的条件之简陋,又往往是出乎想象的。这更成了年轻母亲们的心痛,因为孩子毕竟是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呀。 1941年3月,韦荧在中央医院生育后,身体非常虚弱。她与艾青商量后,决定把孩子暂时托放在附近的一个老乡家,准备等自己出院后再接回来。一个月后,他们去接孩子时,“推开门,发现主人不在,再看炕上,婴儿身边放着一碗小米汤,碗里还趴着一只苍蝇。……孩子骨瘦如柴,显然是缺少营养的缘故。不几日,这个孩子终于夭折了。”这是韦荧与艾青婚姻中的第一个孩子,给他们刺激很大。孩子死后的第三天,他们两人在窑洞里枯坐,半晌都没有话。 石澜在抢救运动中生下孩子,但觉得最痛苦的是生下孩子后又被迫丢弃孩子。“1943年我生了第一个儿子以后,我是多么的陶醉啊!但就是在这时,上级却通知我,要我把婴儿送给别人,而且联系好了,送给王家坪附近的一户农民。因为舒同要到前方去,我必须随他同行。这是大局,我别无选择。当我把自己的幼儿,从怀中用双手托起交给一个陌生农妇时,我这个年仅26岁的小母亲支撑不住自己的身体,昏倒在农妇的家门前。”她强忍着心痛,整理好行装,却并非要上前线,而是被怀疑是特务,将她隔离审查。 所有这些,在消耗革命女青年们飒爽英姿的同时,更煎熬着她们的母性。当她们坚强地承受着肉体和精神的剧烈苦痛之后,她们的母爱之心也几乎被掏空了。 离婚,更是她们遭受非议的谈资。 三 在延安革命队伍里,深切关心妇女命运的,最初是尼姆・威尔斯(即海伦・斯诺),稍后是陈学昭和丁玲。尼姆1937年到延安,当时奔向延安的革命女青年还不是很多,主要是经过长征的女干部。陈学昭1938年到延安,她从妇女解放的理性思考与个人婚姻破裂的痛苦经验中,发现了边区妇女的社会地位在客观方面的法律上、政治上、经济上、教育上等,都已经并可以取得与男子平等的待遇,但是在主观方面的精神上、心理上、情感上,尤其是生育方面,却存在着许多深刻的矛盾问题。如果说陈学昭偏重于理性思考,那么,丁玲则主要凭借自己对现实生活的敏感,通过对不同社会层次妇女的贴心观察,感觉到“这同一切的理论都无关,同一切主义思想也无关,同一切开会演说也无关。然而这都是人人知道,人人不说,而且在做着的现实”。这就具备了鞭辟入里的艺术力量,从而揭示出中国革命进程中最初不为人们所料想得到的,以后又为人们所讳莫如深的深刻矛盾。 和丁玲为《三八节有感》同在3月9日报纸上的,还有王定国的文章《听听乡里妇女叫苦声》,反映“我们的妇女工作,很不深入。只是机关上的妇女有自由,老百姓的妇女很多还是被当作物品一样地买卖”。就住在延安县宝塔山下县法院门口的一户人家,丈夫和公公对媳妇严重打骂虐待,而这位十七八岁的年轻媳妇欲告无门。文章呼吁,“在我们眼面前的妇女同胞都没有得到解放,远的地方就不能谈了。” 在紧随而来的抢救运动中,这些被揭示出来的问题,不但没有引起重视,反而被当作知识分子抢台,造成整风运动“偏向”的证据,在揪斗出王实味事件后,惩一儆百,转向对知识分子革命性的审查斗争。丁玲为《三八节有感》这篇文章,先在4月初的一次高干会议上接受曹轶欧等人的批评,幸亏毛泽东在作总结时为之解脱:“《三八节有感》同《野百合花》不一样。《三八节有感》虽然有批评,但还有建议。丁玲同王实味也不同,丁玲是同志,王实味是托派。”丁玲深深地感念毛泽东的话保了她。■ (摘自《成功》)
进入延安革命队伍里的女同志,在军事化、供给制集体生活中,磨炼出一副健康的身体,飒爽的英姿后,更面临着革命婚姻的选择与挑战。 一 王定国是经历过长征的女干部。1937年初,在八路军驻兰州办事处,组织上找到她,希望她同谢觉哉同志一起生活,照顾好谢老的身体。王定国是共产党救出来的苦娃子,只要是党交代的事,没二话。她爽快地答应了,带着“把爱情献给革命”的信念,接受了组织安排。谢老见了开朗活泼、娇小玲珑的王定国,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两人很快结婚。她晚年笑对来访者说,她的婚姻是地地道道“组织分配”的,“革命需要么”。 1937年11月底,从苏联经迪化(乌鲁木齐)到延安的陈云出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次年1月,陈云流鼻血旧疾复发,休养三个月。组织上考虑要派人照料,中组部秘书长邓洁受命到陕北公学第五队女生队去挑人。邓洁来到陕北公学五队,找了队长陶婉容和书记宋廉,说明了来意。经过五队支部研究,认为最合适的人选,是于若木(于陆华)。因为于若木是中共党员,而且历史清楚,政治上可靠。3月,他们结婚。对此,于若木当时向其远在国外的长兄介绍说:“虽然他大了我14岁,但是我对自己的婚姻很满意。他是一个非常可靠的忠实的人,做事负责任,从不随便,脾气很好,用理性处理问题而不是感情用事。” 王定国、于若木们都很幸运,她们服从组织安排,遇到了有道德感、有责任感、有事业心的中国革命巨人们。 担任抗大校长的林彪,由组织安排解决其婚姻问题。当一名抗大女学员被带到校长室后,例行公事的那位同志并没有向这位女学员讲明是怎么一回事,就自个儿跑了。女学员只当是林校长找她有什么工作上的事,静静地等着校长发话。可是,干巴巴地等了好一会,并不见校长开口,两个人都尴尬地坐着。突然,林彪说话了,当头一句就是:“我们结婚吧?”一点思想准备也没有的女学员顿时愣住了,当她明白过来确是林校长向她求爱时,“哇”的一声,哭着推门而出,边跑边喊:“我不干!我不干!”这是当时同在抗大任职的莫文骅晚年回忆的细节,应当不假。 1939年4月以前,延安革命队伍里的婚姻主要是靠组织纪律来约束。恋爱结婚的条件有“二五八团”和“三五八团”之说。前者为:25岁,8年军(干)龄,团级干部。后者为:男女双方必须有一方是八路军的团职干部,男女双方必须是党员、且有3年党龄,双方年龄之和为50岁。 1937年卢沟桥事变后,出任抗大政治部主任的莫文骅感觉到,随着革命女青年的到来,婚恋情况也多起来。为了不影响学习,她在征得毛泽东的同意后,抗大政治部作出决定,要求学员学习期间不准谈恋爱、不准结婚。可是不久,抗大一位校领导干部没有报告,就与女学员结婚了。有人汇报后,毛泽东一纸手令,将该领导撤职,并降一级使用。莫文骅又觉得事情处理得严重了点,便给毛泽东写了一封求情信。毛泽东叫人把莫文骅喊去,当面责备说:“你这个莫文骅,规定学习期间不准谈恋爱、结婚的是你,现在说情的又是你,出尔反尔,怎么搞的嘛?”莫文骅自知理亏,赶紧检讨。 二 中国现代革命素来就是以消灭敌人有生力量为目的,旷日持久的战争使双方所消耗的人口资源都是巨大的。于是,尽快补充兵源,保护儿童,就显得非常重要。早在1930年12月,江西苏区就颁布了保育儿童的决定。其中明确规定:严禁打胎,私生子与一般婴儿享有同等待遇,婴儿每月均发保育费。边区儿童都可以享受保育和免费教育的权利,但限于条件并非每个孩子都能够寄托在托儿所或幼儿园。 这样的婚姻制度和婚姻环境,这样的胎儿保护政策和儿童保育政策,使得革命队伍里的女青年对于婚姻产生“四怕”心理。 一怕怀孕。对生理现象的无知,与几乎没有什么避孕措施,很多离开父母、叛逆家庭的革命女青年都是稀里糊涂地怀了孕。女大学员洪红(陆红)与教员徐以新,通过交际舞恋爱结婚,一年后怀孕了。她担心拖个孩子会影响工作,就“从早到晚猛跳猛蹦,用拳头使劲擂肚子,想把胎儿流下来”。没想到这孩子比她还坚强,顽强地生了出来,还活了下来。 于蓝与田方1940年11月7日在鲁艺结婚后,看到其他女同志做母亲的艰辛,希望自己“千万不要生孩子”。可是,偏偏自己也怀孕了,她怀着极大的恐惧,征得丈夫田方的同意,还征得戏剧系领导张庚的同意,并通过同学苏菲的帮助,得到其丈夫马海德医生的介绍,才得以到柳树店的白求恩国际和平医院做了人工流产手术。 二怕生育。不能堕胎,只有生育。战争环境,条件简陋,知识女青年们接受革命婚姻后,几乎都要经历血淋淋的生产事实,有的甚至是生死考验。 1941年3月,曾志住进当时延安医疗条件最好的中央医院妇产科准备生产。最关键的时候,接生的医生们都去吃饭了,产房里只有一个护士。孩子顺产出来时,护士没有接住,“咚”的一声,竟然掉进了产床下面的铁盆里。这个孩子就是陶斯亮。孩子生下来了,但吃饭的医生还没有回来,她就只能在产床上躺了有一个小时,才被抬进病房里。“抬进病房后就再没有人来管我了,而我却开始大出血。直到我感觉快虚脱了,才告诉对面床上的同志,她立刻起来,看我脸色苍白,马上去叫来了医生,此时我已失去知觉了。”她是陶铸的夫人,尚且如此,其他人住院生产的护理情况也可想见了。 1943年6月,石澜临产的当天,还在中央党校三部审干办公室接受审讯:“现在再问你,你是怎样选择和舒同结婚的?延安有那么多年轻男子追求你,你都没有看上,偏偏找个比你大十多岁的老红军,是不是因为他是共产党的高级干部,以便达到你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她还没听完,只觉得耳朵发出嗡的一声,心脏猛烈地收缩,腹部绞痛。她咬紧嘴唇,半晌不说话。最后实在忍不住了才喊出声来:“啊哟!我的肚子好痛啊……”当她被送到医院时,直接上产床就分娩了。 三怕带孩子。她们一旦有了孩子,便被一根无形的绳索捆缚在一个狭小的笼子中了。她们迈动不开脚步,去学习,去工作,去进取她们自己的希望。为了抚育革命的新的一代,她们是愿意付出最大的牺牲与忍耐的。因此,烦恼与劳累,不能使她们发出一句怨言。只是她们不愿意放弃为革命所应尽的母性外的人性的职责。她们在矛盾中挣扎。 四怕弃孩子。这些为人之母的革命女青年们,不是没有母爱之心,而是陷于母性与人性的两难矛盾困境。但革命对于革命者来说,总是第一位的。于是,就出现了将孩子送给老乡临时抚养或永久抚养的事情。可惜,陕北老乡们家里的条件之简陋,又往往是出乎想象的。这更成了年轻母亲们的心痛,因为孩子毕竟是从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呀。 1941年3月,韦荧在中央医院生育后,身体非常虚弱。她与艾青商量后,决定把孩子暂时托放在附近的一个老乡家,准备等自己出院后再接回来。一个月后,他们去接孩子时,“推开门,发现主人不在,再看炕上,婴儿身边放着一碗小米汤,碗里还趴着一只苍蝇。……孩子骨瘦如柴,显然是缺少营养的缘故。不几日,这个孩子终于夭折了。”这是韦荧与艾青婚姻中的第一个孩子,给他们刺激很大。孩子死后的第三天,他们两人在窑洞里枯坐,半晌都没有话。 石澜在抢救运动中生下孩子,但觉得最痛苦的是生下孩子后又被迫丢弃孩子。“1943年我生了第一个儿子以后,我是多么的陶醉啊!但就是在这时,上级却通知我,要我把婴儿送给别人,而且联系好了,送给王家坪附近的一户农民。因为舒同要到前方去,我必须随他同行。这是大局,我别无选择。当我把自己的幼儿,从怀中用双手托起交给一个陌生农妇时,我这个年仅26岁的小母亲支撑不住自己的身体,昏倒在农妇的家门前。”她强忍着心痛,整理好行装,却并非要上前线,而是被怀疑是特务,将她隔离审查。 所有这些,在消耗革命女青年们飒爽英姿的同时,更煎熬着她们的母性。当她们坚强地承受着肉体和精神的剧烈苦痛之后,她们的母爱之心也几乎被掏空了。 离婚,更是她们遭受非议的谈资。 三 在延安革命队伍里,深切关心妇女命运的,最初是尼姆・威尔斯(即海伦・斯诺),稍后是陈学昭和丁玲。尼姆1937年到延安,当时奔向延安的革命女青年还不是很多,主要是经过长征的女干部。陈学昭1938年到延安,她从妇女解放的理性思考与个人婚姻破裂的痛苦经验中,发现了边区妇女的社会地位在客观方面的法律上、政治上、经济上、教育上等,都已经并可以取得与男子平等的待遇,但是在主观方面的精神上、心理上、情感上,尤其是生育方面,却存在着许多深刻的矛盾问题。如果说陈学昭偏重于理性思考,那么,丁玲则主要凭借自己对现实生活的敏感,通过对不同社会层次妇女的贴心观察,感觉到“这同一切的理论都无关,同一切主义思想也无关,同一切开会演说也无关。然而这都是人人知道,人人不说,而且在做着的现实”。这就具备了鞭辟入里的艺术力量,从而揭示出中国革命进程中最初不为人们所料想得到的,以后又为人们所讳莫如深的深刻矛盾。 和丁玲为《三八节有感》同在3月9日报纸上的,还有王定国的文章《听听乡里妇女叫苦声》,反映“我们的妇女工作,很不深入。只是机关上的妇女有自由,老百姓的妇女很多还是被当作物品一样地买卖”。就住在延安县宝塔山下县法院门口的一户人家,丈夫和公公对媳妇严重打骂虐待,而这位十七八岁的年轻媳妇欲告无门。文章呼吁,“在我们眼面前的妇女同胞都没有得到解放,远的地方就不能谈了。” 在紧随而来的抢救运动中,这些被揭示出来的问题,不但没有引起重视,反而被当作知识分子抢台,造成整风运动“偏向”的证据,在揪斗出王实味事件后,惩一儆百,转向对知识分子革命性的审查斗争。丁玲为《三八节有感》这篇文章,先在4月初的一次高干会议上接受曹轶欧等人的批评,幸亏毛泽东在作总结时为之解脱:“《三八节有感》同《野百合花》不一样。《三八节有感》虽然有批评,但还有建议。丁玲同王实味也不同,丁玲是同志,王实味是托派。”丁玲深深地感念毛泽东的话保了她。■ (摘自《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