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宣传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综治责任。
1、成立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局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创建“平安先行单位”领导小组,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先行单位”工作列入各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强各部门负责人的政治责任感。
2、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把综治工作和创建“平安先行单位”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综治和创建“平安先行单位”会议,并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真正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抓实。
3、完善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综治领导责任书,各单位要确定一名责任感较强的同志负责综治和平安建设日常工作,建立平安建设工作的实绩档案,并以此作为干部奖惩任用、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排查调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1、认真贯彻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全面掌握本行业、本单位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完善预警预测分析机制,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的苗头和隐患,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要高度警惕,列入排查调处工作日程,及时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坚决防止形成现实危害。
2、健全群众权益维护机制,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对于排查出来的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要实行领导包案督办,部门协调配合,集中力量调处解决机制,切实把问题解决在本行业、本部门,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短期内难以彻底化解的矛盾纠纷,要积极主动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帮助群众解疑释惑、理顺情绪、排忧解难,防止矛盾积累和激化。
3、坚持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主要手段,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和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教育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从实际出发考虑问题,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防止为求得一时一事的解决而引起攀比和引发新的矛盾。
三、监管流动人口,开展综治督检。
1、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针对在建工地工人流动性大、来源广、阶段性强等特点,对建设工程招投标采取有关措施,实行一票否决。招投标前,局综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参加招投标的工程队进行综治评分,对综治工作做得好的给予加分,做得不够好的酌情扣分,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工程队实行一票否决。
2、严格实行“一卡三证”制度,中标的工程队必须在工程开工后半个月将进入工地施工的流动人员的花名册及综治的“一卡三证”报送局综治办审检,未按时报送的,责令停工整改。
3、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经常性开展督促检查,狠抓安全隐患措施的落实,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并向局综治办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年终局将对综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责任状兑现的依据。对综治不达标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出现重大刑事案件、违法犯罪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单位还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四、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平安意识。
1、坚持把宣传组织发动群众贯穿平安建设始终,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使平安建设宣传升入千家万户,营造“平安建设人人有责、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社会氛围,最大限度动员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建设。
2、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宣传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措施和先进经验,增强平安宣传渗透力,要以3月份综治宣传月为契机,拟定详细的宣传计划,把建设“平安泰宁”为主题的综治宣传月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使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常流水、不断线。
3、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社会治安处罚法》、《信访条例》、《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把法制观念和综治意识转化成干部职工平安建设的自觉行动。
五、推进活动开展,提升创建水平。
1、认真贯彻落实泰委办发〔xx〕6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平安泰宁”建设活动。扎实抓好各项创建工作,坚持抓系统带单位,大力推进平安单位、企业等平安建设,协助松光、金乾等小区建立平安协会,促进平安创建进社区,促进社区市民增强创建意识,引领社区群众参与平安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平安创建覆盖面。
2、xx年申报创建“平安单位”的局机关、城监大队、房管所、质安站等4个单位要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建设“平安泰宁”的总体部署,积极组织实施年度平安建设工作,要做到组织领导保障有力,维护稳定工作机制落实,内部安全防范机制健全,职能作用发挥明显充分,队伍管理教育扎实有效。
3、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大普法教育、国防安全教育、反xx警示教育等,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和综治、平安建设意识。要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毒、防事故工作,落实人防、物物、技防措施,切实搞好单位和单位楼院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本单位无发生刑事案件、无干部职工违法犯罪、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群众上访事件,单位干部、职工对平安建设知晓率达95%以上,认为党政领导对综治工作抓得紧达95%以上,不断推进“平安泰宁”建设上新台阶。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综治责任。
1、成立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局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组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创建“平安先行单位”领导小组,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先行单位”工作列入各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强各部门负责人的政治责任感。
2、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把综治工作和创建“平安先行单位”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综治和创建“平安先行单位”会议,并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真正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抓实。
3、完善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综治领导责任书,各单位要确定一名责任感较强的同志负责综治和平安建设日常工作,建立平安建设工作的实绩档案,并以此作为干部奖惩任用、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排查调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1、认真贯彻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全面掌握本行业、本单位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完善预警预测分析机制,及时发现各类矛盾纠纷的苗头和隐患,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要高度警惕,列入排查调处工作日程,及时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坚决防止形成现实危害。
2、健全群众权益维护机制,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对于排查出来的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要实行领导包案督办,部门协调配合,集中力量调处解决机制,切实把问题解决在本行业、本部门,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短期内难以彻底化解的矛盾纠纷,要积极主动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帮助群众解疑释惑、理顺情绪、排忧解难,防止矛盾积累和激化。
3、坚持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主要手段,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和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教育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从实际出发考虑问题,妥善解决矛盾纠纷。坚持依法按政策办事,防止为求得一时一事的解决而引起攀比和引发新的矛盾。
三、监管流动人口,开展综治督检。
1、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针对在建工地工人流动性大、来源广、阶段性强等特点,对建设工程招投标采取有关措施,实行一票否决。招投标前,局综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参加招投标的工程队进行综治评分,对综治工作做得好的给予加分,做得不够好的酌情扣分,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工程队实行一票否决。
2、严格实行“一卡三证”制度,中标的工程队必须在工程开工后半个月将进入工地施工的流动人员的花名册及综治的“一卡三证”报送局综治办审检,未按时报送的,责令停工整改。
3、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经常性开展督促检查,狠抓安全隐患措施的落实,半年进行一次自查,并向局综治办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年终局将对综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责任状兑现的依据。对综治不达标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对出现重大刑事案件、违法犯罪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单位还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对综治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四、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平安意识。
1、坚持把宣传组织发动群众贯穿平安建设始终,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使平安建设宣传升入千家万户,营造“平安建设人人有责、平安成果人人共享”的社会氛围,最大限度动员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建设。
2、大力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宣传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措施和先进经验,增强平安宣传渗透力,要以3月份综治宣传月为契机,拟定详细的宣传计划,把建设“平安泰宁”为主题的综治宣传月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使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常流水、不断线。
3、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社会治安处罚法》、《信访条例》、《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意识,把法制观念和综治意识转化成干部职工平安建设的自觉行动。
五、推进活动开展,提升创建水平。
1、认真贯彻落实泰委办发〔xx〕6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广泛深入地开展“平安泰宁”建设活动。扎实抓好各项创建工作,坚持抓系统带单位,大力推进平安单位、企业等平安建设,协助松光、金乾等小区建立平安协会,促进平安创建进社区,促进社区市民增强创建意识,引领社区群众参与平安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平安创建覆盖面。
2、xx年申报创建“平安单位”的局机关、城监大队、房管所、质安站等4个单位要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建设“平安泰宁”的总体部署,积极组织实施年度平安建设工作,要做到组织领导保障有力,维护稳定工作机制落实,内部安全防范机制健全,职能作用发挥明显充分,队伍管理教育扎实有效。
3、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大普法教育、国防安全教育、反xx警示教育等,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国家安全意识和综治、平安建设意识。要做好防火防盗、防爆炸、防毒、防事故工作,落实人防、物物、技防措施,切实搞好单位和单位楼院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本单位无发生刑事案件、无干部职工违法犯罪、无重大治安灾害事故、无群众上访事件,单位干部、职工对平安建设知晓率达95%以上,认为党政领导对综治工作抓得紧达95%以上,不断推进“平安泰宁”建设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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