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方式选择

社会与人口SOCIETYANDPOPULATION

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方式选择

PensionModeSelectionoftheFist-generationParentswithOne-childinCity徐小平

内容提要在社会转型发展背景下传统家庭养老的功能发生了变化,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单一选择这种方式养老面临风险。他们要有效选择养老方式主要受制于个人收入与健康状况、子女婚后居住方式、子女实际提供的养老照顾、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从居住方式、供养主体、居住独立性、养老服务使用等方面预测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方式选择的趋势。

关键词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家庭养老养老方式选择作者单位重庆科技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系重庆401331

XuXiaoping

Abstracts:Inthecontextofsocialtransition,thetraditionofthefamilypensionhaschanged.Thefist-generationparentswithone-childincitywillbeatrisktochoosethissingleway.Whetheritcouldtakefunctionisprimarilydesidedbytheirchildren'sincomeandhealthyconditions,marriageandsettlementconditions,aswellaseconomicandsocialdevelopmentandotherfactorswhichtheycouldsupply.Thispapertriestoexpectthethetrendofpen-sionmodeselectionofthefist-generationparentswithone-childincityfromtheaspectsoflivingway,pensionsu-ject,livingindependence,pensionservicesandsonon.

Keywords:thefirst-generationparentswithone-childincity,familypension,selectpensionmode

我国独生子女及独生子女家庭大规模的出现,源于20世纪70年代末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特别是1980年正式出台的“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人口生育政策。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独生子女政策得到全面实施。和农村相比较,城市更早且更为彻底地执行了计划生育政策。因此,在这期间只生育了一胎子女的城市夫妻就成了我国首批独生子女父母的主体。城市首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构成的家庭就成为了我国城市首批独生子女家庭。

一、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的界定

风笑天在其研究中将首批独生子女、首批独生子女父母称作第一代独生子女、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他明确指出,“代”并不是人口学意义上“人口再生产”中的“代”,而主要指的是独生子女政策所产生的第一批独生子女人口。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实际上指的就是生育“第一批独生子女”的父母们。为了便于实证研究,他对这两个概念分别下了操作性定义。其中,第一代独生子女指“1976~

1986年出生的独生子女”①,而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的范围界定为“1948~1960年出生且只生育了一个子女的夫妇”。

[1]

按照这个定义所界定的年龄范围,首批

①2006年王树新等在北京市城镇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保障研究中对第一批

独生子女的操作定义时,年龄取值在22~41岁,因而其研究中的独生子女主要出生时段为1965~1984年。

54

重庆社会科学

CHONGQINGSOCIALSCIENCES

2010年第1期总第182期

全国视野

重庆个性

SOCIETYANDPOPULATION社会与人口

独生子女如今已经长大成人,根据婚姻法中关于结婚年龄的规定,他们都已经进入适婚阶段。与此同时,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中年龄大的已经退休,并有部分父母已经跨入老龄阶段,而且在未来十年左右的时段里,首批独生子女父母都会逐步进入老年。继之而来的是,上亿计的中国独生子女家庭中,数量庞大的独生子女父母群都将渐进跨入老龄时代,我国将进入“独子养老”时代。

近来,部分媒体称我国“独子养老”时代来临,“421”家庭面临养老困境。尽管“独子养老”时代会很快到来,但完全进入“独子养老”时代还有一段时间。而这个时段恰巧就是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跨入老龄化的时期。有学者预测在未来10~20年,城市中60岁以上老人中独生子女父母将超过70%。如果不及早着手准备,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将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影响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因此,在社会转型背景下,在由多子女供养时代向独子女供养时代变迁过程中,探索分析城市首批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养老方式的有效选择,不仅有益于老人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也可以为“独子养老”时代普适性养老政策的设计与安排提供有益借鉴。

二、单一选择以子养老家庭养老方式面临挑战依赖子女供养的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然而,独生子女政策的实行,改变了我国的家庭结构,并造就了一批独生子女家庭。在家庭结构小型化转型以及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大背景中,传统的以子养老家庭养老方式面临挑战并已经出现了变化。正如邬沧萍所言:“我国人口家庭养老正面临着一方面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受到的冲击;另一方面,老龄人群日益增大而且向高龄化发展并伴随着独生子女和少子女家庭越来越多的背景下受到考验。部分家庭养老功能的逐步消失是客观过程而非主观愿望所左右的。”[2]这些变化已经出现在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家庭。因此,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单一地选择以子养老的家庭养老方式面临着较大的挑战。

第一,供养责任主体单一化、赡养责任沉重化。从内容上看,养老主要包括物质支持、精神照顾以及日常生活照料。在传统的养老方式中,这些任务的主要承担者是子女。在多子女家庭中赡养父母的责任由多个子女分摊,而在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养老的责任责无旁贷落在了独子女身上。与非独生子女父母的

养老相比较,一个最直观的区别就在于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中能够提供养老支持的子女数目由两个以上的多子女变为独子女,供养责任累积到独子女身上。独子女,尤其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对于双方父母亲的供养责任就变得沉重与巨大。

第二,家庭养老功能的部分丧失。供养子女数目的减少仅仅是增加了独生子女赡养父母责任的分量。但是独子女生育制度的出现、承担供养责任子女数目减少和中国社会现代化转型发展相叠加时,传统的以子养老的家庭养老方式却开始变迁,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慢慢丧失其部分保障功能,主要体现在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功能的弱化甚至缺失。当独生子女成家立业离开父母居住时,父母们生活孤寂,所能得到子女的精神慰藉减少,并很难得到他们提供的日常生活照顾。传统以子养老的家庭养老方式已经不能为独生子女老龄父母提供完善的养老保障。

第三,社会流动性增加了家庭以子养老的实现难度。我国社会的转型发展改变了自身原有的“乡土性”①常态:“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3]目前,我国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的居住常态是以定居为主,即以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为主要养老居住地,因为这直接关涉他们获取与工作、户籍紧密相连的养老保障福利,如医疗保障等。但是成长于现代社会转型时期的城市首批独生子女却主要以市场为导向寻找工作,建立自己的居所和家庭。和父辈相比,流动性成为他们生活的重要特征。因此,父母和子女常常各居一方,父母在一所城市,而子女在另一所城市,或在海外,甚至有的独生子女还居不定所。因为社会流动而造成的子女与父母之间的远距离分离居住,常常使得独子女照顾父母心有余而力不足。不管和子女是否保持经常性的互动,空间上的距离都或多或少地阻碍了子女对老年人生活上的日常照料和空闲时间的陪伴(陈文玲,2004)。依赖独子女养老对于城市首批独生子父母而言,距离就成了一个重要问题。

①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乡土本色》中所指的基层主要

指农村。改革开放前,由于严格的计划经济体制、户籍制度等限制了人口的流动,整个社会表现为传统的乡土社会形态。老人(包括城市老人)养老的常态就是由子女照顾的家庭养老,生老病死不离故土。但是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逐渐步入现代化形态。在市场引导下,流动成为一种重要的生活形态,这必然也会引起养老方式的变化。

2010年第1期总第182期

全国视野

重庆个性

重庆社会科学

CHONGQINGSOCIALSCIENCES55

社会与人口SOCIETYANDPOPULATION

第四,我国关于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家庭养老的专门养老政策设计和安排不够完善而使其家庭养老面临风险。我国现有的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政策制度主要见诸全国和各省市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中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年龄届满之时获得一笔数额较小的奖励,如北京地区规定发放不少于

包括性别、婚姻状况、年龄、健康状况、收入、职业、思想观念等。王树新在对北京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方式选择的调查中证实了以上因素对他们选择养老方式是有影响的,其中收入、职业、年龄对他们选择何种养老方式有重要影响。如选择机构养老的独生子女父母2005年的月均收入在2500元以上,薪金收入水平较高,具备机构养老的经济实力。收入水平是影响独生子女父母选择养老方的一个重要原因[4]。另外,身体健康状况对于养老方式选择的影响常常是和老人的年龄段叠加在一起的。就生理发展规律而言,随着老人年龄的增加健康状况会逐渐下降,自理能力会逐渐降低,特别是高龄阶段老人常常需要借助于他人所提供的日常生活照料才能正常起居。这种情形下高龄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特别是对空巢的高龄独生子女父母,显然家庭养老就已经失去选择的价值,机构养老或社区照顾下的居家养老就成为更好的选择。

第二,子女生活状况,特别是其婚姻状况及婚后的居住方式也是影响其父母养老方式选择的重要因素。子女的生活状况主要指他们的职业状态、收入状况、婚姻状况及与父母之间的居住方式、工作与生活压力、生活观念、生活与消费娱乐方式等。其中,职业状态主要指是否就业。如仍在读或未就业,父母会继续承担抚养费用,特别是退休后收入降低,开销却仍然较大,这势必加重父母的生活负担,影响其选择养老方式。同时,子女收入水平高低显示其对父母养老的物质支持能力的强弱。独生子女的婚姻状况及婚后居住方式会直接改变独生子女父母的家庭结构,并进而影响其养老方式的选择,成为影响其父母养老方式选择的重要因素。风笑天对全国五大城市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家庭结构的调查数据显示,首批独生子女在结婚后大约会有超过50%的人离开父母家庭,导致父母家庭结构成为空巢家庭的比例接近60%[5]。另外子女的工作与生活压力、生活与消费娱乐方式,也会影响老人养老方式选择。如婚后生育小孩无人照顾,父母可能会和子女一同居住,在照顾小孩的同时也就选择了家庭养老。

第三,子女对父母养老的实际支持影响着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方式的选择。现有的研究表明,城市首批独生子女对父母养老有提供支持的孝心,但实际上支持力度并不大。如北京市首批独生子女调查中98.1%认为照顾父母是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有34.2%的子女不给父母经济资助,有17.9%的子女每月给200元以下的资助[6]。子女对父母的经济支持较为有限。另

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但各省市的标准还不一致,甚至有的省市根本就没有。二是部分省市在养老退休金发放时给予一定比例的上浮,如山东省规定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三是对于独子女发生了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而影响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的情形给予一定的补偿。如北京市规定在退休时所在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应该说各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方式的预设就是家庭养老,比较注重对独生子女家庭提供养老方面的物质性照顾。但是对于精神慰藉和年老体衰时的日常生活照料明显缺少相应政策制度和具体安排。目前,明确针对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养老照顾政策设计还较少见。因此,独生子女父母要完全依赖传统家庭养老过上幸福晚年生活面临着较大挑战,他们必须结合实际早做打算,认真考虑有效养老方式的选择问题。

三、影响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选择有效养老方式的主要因素

单一选择以子养老的传统家庭养老方式安度晚年面临风险。在当今的社会背景下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多数不能选择唯一的养老方式,不能仅仅局限于家庭养老这种形式,应该还有其他养老形式弥补家庭养老方式可能出现的不足,为自己老年生活筑起一道幸福屏障。现实生活中可供选择的养老方式种类繁多。如以居住方式看,主要有家庭养老、社区服务支持下的居家养老、机构养老;从供养主体看,主要有社会养老、自我养老、儿女养老;从老人集中程度看分集中养老、分散养老;从居住固定程度划分出异地养老、候鸟式迁移养老、田园式养老;从养老资金来源渠道看有社会保险养老、储蓄养老、以房养老等。但是面对众多的养老方式,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如何进行有效选择主要受制于老人、子女、社会等多方面的因素。

第一,自身条件,尤其是其收入水平和健康状况是影响其养老方式选择的重要因素。父母自身条件

56

重庆社会科学

CHONGQINGSOCIALSCIENCES

2010年第1期总第182期

全国视野

重庆个性

SOCIETYANDPOPULATION社会与人口

外精神慰藉、日常生活照顾方面,独子女对父母在这两个方面的实际支持也没有明确的数据可以支撑说明。但由于现阶段首批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年龄都还不算老,刚退休或渐进退休,身体健康状况多数还算健康,如有91.5%父母认为身体还算健康[7];即便退休,因为退休时间还不长,他们多数也还没有完全退离出以往社交圈子、职业圈子,精神照料、日常生活照顾方面的需求还不急切。但是在独生子女婚后父母的空巢居住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揭示出子女对父母的精神、日常生活照料是非常有限的。这将促使独生子女父母立足现实的养老照顾情况去选择更理性的养老方式。

第四,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尤其是养老政策制度在客观上制约着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方式的选择。国家财政是养老保障政策制定与实施的重要经济支柱。2008年中国财政收入已突破全年税收收入

组百分比数据,居家养老比例为71.9%,其中靠子女照顾8.7%,相互照顾自我照顾38.0%,雇小时工保姆

20.7%,社区照顾4.5%;选择社区托老6.0%;选择社会养老26.1%;选择其他方式0.3%[8]。但是这个养老方式选择的趋势特征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它主要是与独生子女父母年龄的增长及其生活自理能力的降低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社会养老和其他方式的选择常常是因为自我照顾能力降低甚至缺失才会选择的。虽然老年人自我料理生活的能力随年龄的增大而下降,但在75岁前,老年人自我照顾的能力并不弱,如70~74岁的城市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的丧失率只有5.4%,农村为8.5%,也就是说90%~95%的

75岁以下的老年人能够生活自理,虽然操持家务能力明显衰退,但是75岁以下的老年人仍有75%~80%能够操持家务。在日常生活中需要他人服侍的老年人也表现出同样的特点,75岁前,只有6%~7%的老年人在生活中对他人有所依赖,80岁以上增加到

57862亿元,外汇储备19460亿美元。这样的国力使得我国已经具备关注解决养老这样的民生问题。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建立起养老保险体系、医疗保障体系等。“家中有粮,心中不慌”,对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来说基本的经济支持已经不是大问题。就养老方式而言,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于

7%~18%[9]。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主要选择居家养老作为首选养老方式,但是随着年龄的增加和自理能力的降低,他们也会选择机构养老。如在北京市调查中32.6%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选择了机构养老,其中有45.9%选择“在生活不能自理时”,30.6%的选择“在高龄时”才到机构养老[10]。为保证自己过上更好的晚年生活,根据年龄和自理能力状况发展状况,在不同阶段选择不同养老方式选择已经成为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共识。

第二,从供养主体看,以自我养老为主,子女为辅。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方式仍将以在家居住为首选,即仍然以家庭养老作为首选,但是其供养主体发生变化。尹志刚根据不同的家庭结构和老人的自理情境对北京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方式选择进行调查。其结果显示,主干家庭、空巢二人家庭、空巢一人家庭的父母选择居家养老①的比例分别是77.5%、74.8%、63.9%;其中依靠相互照顾和自我照顾的比例分别是43.8%、41.6%、28.4%,依靠子女的比例分别为10.9%、6.1%、9.0%,雇小时工和保姆照顾的比例分别为18.6%、22.0%、21.4%[11]。这组选择数据显示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在养老方式选择上仍然以

2008年联合推出了《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以期在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背景下,引导建立以社区服务为基础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作为传统家庭养老的补充和更新。在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下,应该明确以独生子女父母为对象,以提高其养老生活质量,尽快设计出完善的保障政策和详细的服务体系。

四、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方式选择趋势在复杂的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独生子女父母已经认识到单一依靠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并不能保障自己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由于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有较好的养老经济保障,他们在养老方式选择上具有明显的独立自主性。目前,实证研究数据表明,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在选择养老方式上呈现出以下趋势:

第一,从居住方式看,以居家养老方式为主,社会养老和其他方式为辅。总体上看,居家养老是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在整个老龄阶段选择的主要养老方式。尹志刚根据不同的家庭结构和老人的自理情境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方式选择的综合比较中得到这样一

①在该研究中提出的居家养老是指在家庭居住生活的

养老方式,其中包括了依靠子女照顾、相互照顾、自我照顾、雇小时工、雇保姆以及社区照顾等六种情形。因此,此处的居家养老涵盖了传统意义上以子养老的家庭养老方式。

2010年第1期总第182期

全国视野

重庆个性

重庆社会科学

CHONGQINGSOCIALSCIENCES57

社会与人口SOCIETYANDPOPULATION

居住在家庭作为养老的首选,他们更多的是靠自己照顾自己,其次是雇人提供服务照顾,依靠子女来照顾的比例已经大幅度下降并已不及钟点工和保姆提供的服务。老人自我养老的独立性不断提高,供养主体不再主要依赖子女,尤其是照顾服务主体非血亲化。这种居住在家依赖自我养老方式的选择既保留了养老传统也适应了中国社会转型发展的特征。

第三,从养老居住独立性程度看,以独立居住方式为主,其他方式为辅。从独居的意愿和实际居住情况统计看,呈现出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以独立居住方式为主。在北京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调查中当问及在家养老的独生子女父母希望最好与谁住在一起时,如果配偶健在希望与配偶同住的占

务。市场化服务已走进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照顾,如聘请钟点工或保姆、到机构养老等。但由于公共服务还不够完善,在未来一段时间,在养老照顾服务方面首批独生子女父母还将更多依赖市场化服务。

第五,从提高老年生活质量看,迁移性养老、以房养老等养老方式会成为部分老人的选择。目前,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在养老方式上选择上呈现出多样性、灵活性特点,并不完全拘泥于选择某类或某种单一养老方式。或者可以说他们在选择居住在家养老时,也会采取其他养老方式作为补充和生活的调节。如迁移性养老,老两口主要居住在自己的家中,当感觉孤独了,到子女家小住一段时间去获取精神满足,然后再回到个人自己的家庭生活。也有些老人在经济条件充裕的情况下进行季节性的迁移养老,如冬天寒冷时节,就三五成群邀约到海南、昆明养老,住上两三个月,待到春暖花开时节返回,或盛夏酷暑时节去云贵等风景优美、气候适宜地区的农家过上田园式的生活。还有些老人利用积蓄投资买房赚钱“以房养老”,保证自己有着丰裕的养老资金保障。正是因为多样化养老方式的存在与可供选择,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生活的寂寞和孤独。

参考文献

57.7%,希望一个人单独住的占8.5%,而希望与子女一起居住的仅占30.6%[12];与此同时,风笑天对全国

12个城市第一代独生子女婚后居住方式的调查显示,青年夫妇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与青年夫妇单方是独子女和双方都不是独子女的进行比较,双独子女夫妇与父母共同居住的比例是最低的[13]。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明首批独生子女父母经济上独立性以及自我照顾能力较强保证了他们在养老方式选择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一些“分而不离”的居住方式如“同吃不同住”可以保证老人精神需求得到较好满足。

第四,从养老服务使用角度看,养老方式以市场化服务为主,社会照顾为辅。养老服务使用具有复合性特征,主要体现为公共社会养老服务资源和市场化养老服务的使用方面。目前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在养老金的提取、疾病治疗等方面更多依靠政府公共财政支持和政府公共部门的服务。基层社区在养老服务方面也有所作为,如兴办老年学校、组织各种老年活动队、开展黄丝带服务等实实在在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其中有的是利用公共资源,也有的是民间群众自发提供的照顾服务。但对于病重托老、高龄日常生活全面照顾等公共服务还未完全建立起相应的服务机构等,还需要老人家庭自己花钱购买市场化的服

[1][5][13]风笑天:《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的家庭结构:全国

五大城市的调查分析》,《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第2期

[2]杜鹏等:《中国谁来养老》,鹭江出版社,2000年,第3页[3]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出版社,2009年,第7页[4][6][7][10][12]王树新:《北京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中国

人口出版社,2008年

[8][11]尹志刚:《北京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方式选

择及养老模型构建》,载《和谐社会视野下的中国人口与发展》,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441页

[9]原新:《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支持》,《人口研究》2004

年第5期

58

重庆社会科学

CHONGQINGSOCIALSCIENCES

2010年第1期总第182期

全国视野

重庆个性

社会与人口SOCIETYANDPOPULATION

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方式选择

PensionModeSelectionoftheFist-generationParentswithOne-childinCity徐小平

内容提要在社会转型发展背景下传统家庭养老的功能发生了变化,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单一选择这种方式养老面临风险。他们要有效选择养老方式主要受制于个人收入与健康状况、子女婚后居住方式、子女实际提供的养老照顾、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从居住方式、供养主体、居住独立性、养老服务使用等方面预测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方式选择的趋势。

关键词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家庭养老养老方式选择作者单位重庆科技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系重庆401331

XuXiaoping

Abstracts:Inthecontextofsocialtransition,thetraditionofthefamilypensionhaschanged.Thefist-generationparentswithone-childincitywillbeatrisktochoosethissingleway.Whetheritcouldtakefunctionisprimarilydesidedbytheirchildren'sincomeandhealthyconditions,marriageandsettlementconditions,aswellaseconomicandsocialdevelopmentandotherfactorswhichtheycouldsupply.Thispapertriestoexpectthethetrendofpen-sionmodeselectionofthefist-generationparentswithone-childincityfromtheaspectsoflivingway,pensionsu-ject,livingindependence,pensionservicesandsonon.

Keywords:thefirst-generationparentswithone-childincity,familypension,selectpensionmode

我国独生子女及独生子女家庭大规模的出现,源于20世纪70年代末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特别是1980年正式出台的“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人口生育政策。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独生子女政策得到全面实施。和农村相比较,城市更早且更为彻底地执行了计划生育政策。因此,在这期间只生育了一胎子女的城市夫妻就成了我国首批独生子女父母的主体。城市首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构成的家庭就成为了我国城市首批独生子女家庭。

一、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的界定

风笑天在其研究中将首批独生子女、首批独生子女父母称作第一代独生子女、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他明确指出,“代”并不是人口学意义上“人口再生产”中的“代”,而主要指的是独生子女政策所产生的第一批独生子女人口。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实际上指的就是生育“第一批独生子女”的父母们。为了便于实证研究,他对这两个概念分别下了操作性定义。其中,第一代独生子女指“1976~

1986年出生的独生子女”①,而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的范围界定为“1948~1960年出生且只生育了一个子女的夫妇”。

[1]

按照这个定义所界定的年龄范围,首批

①2006年王树新等在北京市城镇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保障研究中对第一批

独生子女的操作定义时,年龄取值在22~41岁,因而其研究中的独生子女主要出生时段为1965~1984年。

54

重庆社会科学

CHONGQINGSOCIALSCIENCES

2010年第1期总第182期

全国视野

重庆个性

SOCIETYANDPOPULATION社会与人口

独生子女如今已经长大成人,根据婚姻法中关于结婚年龄的规定,他们都已经进入适婚阶段。与此同时,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中年龄大的已经退休,并有部分父母已经跨入老龄阶段,而且在未来十年左右的时段里,首批独生子女父母都会逐步进入老年。继之而来的是,上亿计的中国独生子女家庭中,数量庞大的独生子女父母群都将渐进跨入老龄时代,我国将进入“独子养老”时代。

近来,部分媒体称我国“独子养老”时代来临,“421”家庭面临养老困境。尽管“独子养老”时代会很快到来,但完全进入“独子养老”时代还有一段时间。而这个时段恰巧就是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跨入老龄化的时期。有学者预测在未来10~20年,城市中60岁以上老人中独生子女父母将超过70%。如果不及早着手准备,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将成为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影响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因此,在社会转型背景下,在由多子女供养时代向独子女供养时代变迁过程中,探索分析城市首批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养老方式的有效选择,不仅有益于老人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也可以为“独子养老”时代普适性养老政策的设计与安排提供有益借鉴。

二、单一选择以子养老家庭养老方式面临挑战依赖子女供养的家庭养老是我国传统的养老方式。然而,独生子女政策的实行,改变了我国的家庭结构,并造就了一批独生子女家庭。在家庭结构小型化转型以及整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大背景中,传统的以子养老家庭养老方式面临挑战并已经出现了变化。正如邬沧萍所言:“我国人口家庭养老正面临着一方面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逐步完善的过程中受到的冲击;另一方面,老龄人群日益增大而且向高龄化发展并伴随着独生子女和少子女家庭越来越多的背景下受到考验。部分家庭养老功能的逐步消失是客观过程而非主观愿望所左右的。”[2]这些变化已经出现在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家庭。因此,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单一地选择以子养老的家庭养老方式面临着较大的挑战。

第一,供养责任主体单一化、赡养责任沉重化。从内容上看,养老主要包括物质支持、精神照顾以及日常生活照料。在传统的养老方式中,这些任务的主要承担者是子女。在多子女家庭中赡养父母的责任由多个子女分摊,而在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养老的责任责无旁贷落在了独子女身上。与非独生子女父母的

养老相比较,一个最直观的区别就在于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中能够提供养老支持的子女数目由两个以上的多子女变为独子女,供养责任累积到独子女身上。独子女,尤其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对于双方父母亲的供养责任就变得沉重与巨大。

第二,家庭养老功能的部分丧失。供养子女数目的减少仅仅是增加了独生子女赡养父母责任的分量。但是独子女生育制度的出现、承担供养责任子女数目减少和中国社会现代化转型发展相叠加时,传统的以子养老的家庭养老方式却开始变迁,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慢慢丧失其部分保障功能,主要体现在精神慰藉和生活照料功能的弱化甚至缺失。当独生子女成家立业离开父母居住时,父母们生活孤寂,所能得到子女的精神慰藉减少,并很难得到他们提供的日常生活照顾。传统以子养老的家庭养老方式已经不能为独生子女老龄父母提供完善的养老保障。

第三,社会流动性增加了家庭以子养老的实现难度。我国社会的转型发展改变了自身原有的“乡土性”①常态:“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3]目前,我国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的居住常态是以定居为主,即以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为主要养老居住地,因为这直接关涉他们获取与工作、户籍紧密相连的养老保障福利,如医疗保障等。但是成长于现代社会转型时期的城市首批独生子女却主要以市场为导向寻找工作,建立自己的居所和家庭。和父辈相比,流动性成为他们生活的重要特征。因此,父母和子女常常各居一方,父母在一所城市,而子女在另一所城市,或在海外,甚至有的独生子女还居不定所。因为社会流动而造成的子女与父母之间的远距离分离居住,常常使得独子女照顾父母心有余而力不足。不管和子女是否保持经常性的互动,空间上的距离都或多或少地阻碍了子女对老年人生活上的日常照料和空闲时间的陪伴(陈文玲,2004)。依赖独子女养老对于城市首批独生子父母而言,距离就成了一个重要问题。

①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乡土本色》中所指的基层主要

指农村。改革开放前,由于严格的计划经济体制、户籍制度等限制了人口的流动,整个社会表现为传统的乡土社会形态。老人(包括城市老人)养老的常态就是由子女照顾的家庭养老,生老病死不离故土。但是改革开放后,中国社会逐渐步入现代化形态。在市场引导下,流动成为一种重要的生活形态,这必然也会引起养老方式的变化。

2010年第1期总第182期

全国视野

重庆个性

重庆社会科学

CHONGQINGSOCIALSCIENCES55

社会与人口SOCIETYANDPOPULATION

第四,我国关于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家庭养老的专门养老政策设计和安排不够完善而使其家庭养老面临风险。我国现有的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政策制度主要见诸全国和各省市制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中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年龄届满之时获得一笔数额较小的奖励,如北京地区规定发放不少于

包括性别、婚姻状况、年龄、健康状况、收入、职业、思想观念等。王树新在对北京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方式选择的调查中证实了以上因素对他们选择养老方式是有影响的,其中收入、职业、年龄对他们选择何种养老方式有重要影响。如选择机构养老的独生子女父母2005年的月均收入在2500元以上,薪金收入水平较高,具备机构养老的经济实力。收入水平是影响独生子女父母选择养老方的一个重要原因[4]。另外,身体健康状况对于养老方式选择的影响常常是和老人的年龄段叠加在一起的。就生理发展规律而言,随着老人年龄的增加健康状况会逐渐下降,自理能力会逐渐降低,特别是高龄阶段老人常常需要借助于他人所提供的日常生活照料才能正常起居。这种情形下高龄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特别是对空巢的高龄独生子女父母,显然家庭养老就已经失去选择的价值,机构养老或社区照顾下的居家养老就成为更好的选择。

第二,子女生活状况,特别是其婚姻状况及婚后的居住方式也是影响其父母养老方式选择的重要因素。子女的生活状况主要指他们的职业状态、收入状况、婚姻状况及与父母之间的居住方式、工作与生活压力、生活观念、生活与消费娱乐方式等。其中,职业状态主要指是否就业。如仍在读或未就业,父母会继续承担抚养费用,特别是退休后收入降低,开销却仍然较大,这势必加重父母的生活负担,影响其选择养老方式。同时,子女收入水平高低显示其对父母养老的物质支持能力的强弱。独生子女的婚姻状况及婚后居住方式会直接改变独生子女父母的家庭结构,并进而影响其养老方式的选择,成为影响其父母养老方式选择的重要因素。风笑天对全国五大城市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家庭结构的调查数据显示,首批独生子女在结婚后大约会有超过50%的人离开父母家庭,导致父母家庭结构成为空巢家庭的比例接近60%[5]。另外子女的工作与生活压力、生活与消费娱乐方式,也会影响老人养老方式选择。如婚后生育小孩无人照顾,父母可能会和子女一同居住,在照顾小孩的同时也就选择了家庭养老。

第三,子女对父母养老的实际支持影响着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方式的选择。现有的研究表明,城市首批独生子女对父母养老有提供支持的孝心,但实际上支持力度并不大。如北京市首批独生子女调查中98.1%认为照顾父母是自己应尽的义务,但是有34.2%的子女不给父母经济资助,有17.9%的子女每月给200元以下的资助[6]。子女对父母的经济支持较为有限。另

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但各省市的标准还不一致,甚至有的省市根本就没有。二是部分省市在养老退休金发放时给予一定比例的上浮,如山东省规定父母为机关、事业组织职工的,退休后加发本人标准工资百分之五的退休金。三是对于独子女发生了意外伤残致使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而影响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的情形给予一定的补偿。如北京市规定在退休时所在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每人不少于5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帮助。应该说各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方式的预设就是家庭养老,比较注重对独生子女家庭提供养老方面的物质性照顾。但是对于精神慰藉和年老体衰时的日常生活照料明显缺少相应政策制度和具体安排。目前,明确针对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养老照顾政策设计还较少见。因此,独生子女父母要完全依赖传统家庭养老过上幸福晚年生活面临着较大挑战,他们必须结合实际早做打算,认真考虑有效养老方式的选择问题。

三、影响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选择有效养老方式的主要因素

单一选择以子养老的传统家庭养老方式安度晚年面临风险。在当今的社会背景下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多数不能选择唯一的养老方式,不能仅仅局限于家庭养老这种形式,应该还有其他养老形式弥补家庭养老方式可能出现的不足,为自己老年生活筑起一道幸福屏障。现实生活中可供选择的养老方式种类繁多。如以居住方式看,主要有家庭养老、社区服务支持下的居家养老、机构养老;从供养主体看,主要有社会养老、自我养老、儿女养老;从老人集中程度看分集中养老、分散养老;从居住固定程度划分出异地养老、候鸟式迁移养老、田园式养老;从养老资金来源渠道看有社会保险养老、储蓄养老、以房养老等。但是面对众多的养老方式,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如何进行有效选择主要受制于老人、子女、社会等多方面的因素。

第一,自身条件,尤其是其收入水平和健康状况是影响其养老方式选择的重要因素。父母自身条件

56

重庆社会科学

CHONGQINGSOCIALSCIENCES

2010年第1期总第182期

全国视野

重庆个性

SOCIETYANDPOPULATION社会与人口

外精神慰藉、日常生活照顾方面,独子女对父母在这两个方面的实际支持也没有明确的数据可以支撑说明。但由于现阶段首批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年龄都还不算老,刚退休或渐进退休,身体健康状况多数还算健康,如有91.5%父母认为身体还算健康[7];即便退休,因为退休时间还不长,他们多数也还没有完全退离出以往社交圈子、职业圈子,精神照料、日常生活照顾方面的需求还不急切。但是在独生子女婚后父母的空巢居住方式在某种程度上揭示出子女对父母的精神、日常生活照料是非常有限的。这将促使独生子女父母立足现实的养老照顾情况去选择更理性的养老方式。

第四,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尤其是养老政策制度在客观上制约着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方式的选择。国家财政是养老保障政策制定与实施的重要经济支柱。2008年中国财政收入已突破全年税收收入

组百分比数据,居家养老比例为71.9%,其中靠子女照顾8.7%,相互照顾自我照顾38.0%,雇小时工保姆

20.7%,社区照顾4.5%;选择社区托老6.0%;选择社会养老26.1%;选择其他方式0.3%[8]。但是这个养老方式选择的趋势特征具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它主要是与独生子女父母年龄的增长及其生活自理能力的降低联系在一起的,也就是说社会养老和其他方式的选择常常是因为自我照顾能力降低甚至缺失才会选择的。虽然老年人自我料理生活的能力随年龄的增大而下降,但在75岁前,老年人自我照顾的能力并不弱,如70~74岁的城市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的丧失率只有5.4%,农村为8.5%,也就是说90%~95%的

75岁以下的老年人能够生活自理,虽然操持家务能力明显衰退,但是75岁以下的老年人仍有75%~80%能够操持家务。在日常生活中需要他人服侍的老年人也表现出同样的特点,75岁前,只有6%~7%的老年人在生活中对他人有所依赖,80岁以上增加到

57862亿元,外汇储备19460亿美元。这样的国力使得我国已经具备关注解决养老这样的民生问题。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建立起养老保险体系、医疗保障体系等。“家中有粮,心中不慌”,对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来说基本的经济支持已经不是大问题。就养老方式而言,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于

7%~18%[9]。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主要选择居家养老作为首选养老方式,但是随着年龄的增加和自理能力的降低,他们也会选择机构养老。如在北京市调查中32.6%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选择了机构养老,其中有45.9%选择“在生活不能自理时”,30.6%的选择“在高龄时”才到机构养老[10]。为保证自己过上更好的晚年生活,根据年龄和自理能力状况发展状况,在不同阶段选择不同养老方式选择已经成为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共识。

第二,从供养主体看,以自我养老为主,子女为辅。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方式仍将以在家居住为首选,即仍然以家庭养老作为首选,但是其供养主体发生变化。尹志刚根据不同的家庭结构和老人的自理情境对北京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方式选择进行调查。其结果显示,主干家庭、空巢二人家庭、空巢一人家庭的父母选择居家养老①的比例分别是77.5%、74.8%、63.9%;其中依靠相互照顾和自我照顾的比例分别是43.8%、41.6%、28.4%,依靠子女的比例分别为10.9%、6.1%、9.0%,雇小时工和保姆照顾的比例分别为18.6%、22.0%、21.4%[11]。这组选择数据显示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在养老方式选择上仍然以

2008年联合推出了《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以期在家庭养老功能日益弱化背景下,引导建立以社区服务为基础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作为传统家庭养老的补充和更新。在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下,应该明确以独生子女父母为对象,以提高其养老生活质量,尽快设计出完善的保障政策和详细的服务体系。

四、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方式选择趋势在复杂的社会经济发展背景下,独生子女父母已经认识到单一依靠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并不能保障自己过上幸福的晚年生活。由于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有较好的养老经济保障,他们在养老方式选择上具有明显的独立自主性。目前,实证研究数据表明,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在选择养老方式上呈现出以下趋势:

第一,从居住方式看,以居家养老方式为主,社会养老和其他方式为辅。总体上看,居家养老是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在整个老龄阶段选择的主要养老方式。尹志刚根据不同的家庭结构和老人的自理情境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方式选择的综合比较中得到这样一

①在该研究中提出的居家养老是指在家庭居住生活的

养老方式,其中包括了依靠子女照顾、相互照顾、自我照顾、雇小时工、雇保姆以及社区照顾等六种情形。因此,此处的居家养老涵盖了传统意义上以子养老的家庭养老方式。

2010年第1期总第182期

全国视野

重庆个性

重庆社会科学

CHONGQINGSOCIALSCIENCES57

社会与人口SOCIETYANDPOPULATION

居住在家庭作为养老的首选,他们更多的是靠自己照顾自己,其次是雇人提供服务照顾,依靠子女来照顾的比例已经大幅度下降并已不及钟点工和保姆提供的服务。老人自我养老的独立性不断提高,供养主体不再主要依赖子女,尤其是照顾服务主体非血亲化。这种居住在家依赖自我养老方式的选择既保留了养老传统也适应了中国社会转型发展的特征。

第三,从养老居住独立性程度看,以独立居住方式为主,其他方式为辅。从独居的意愿和实际居住情况统计看,呈现出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以独立居住方式为主。在北京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调查中当问及在家养老的独生子女父母希望最好与谁住在一起时,如果配偶健在希望与配偶同住的占

务。市场化服务已走进城市,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照顾,如聘请钟点工或保姆、到机构养老等。但由于公共服务还不够完善,在未来一段时间,在养老照顾服务方面首批独生子女父母还将更多依赖市场化服务。

第五,从提高老年生活质量看,迁移性养老、以房养老等养老方式会成为部分老人的选择。目前,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在养老方式上选择上呈现出多样性、灵活性特点,并不完全拘泥于选择某类或某种单一养老方式。或者可以说他们在选择居住在家养老时,也会采取其他养老方式作为补充和生活的调节。如迁移性养老,老两口主要居住在自己的家中,当感觉孤独了,到子女家小住一段时间去获取精神满足,然后再回到个人自己的家庭生活。也有些老人在经济条件充裕的情况下进行季节性的迁移养老,如冬天寒冷时节,就三五成群邀约到海南、昆明养老,住上两三个月,待到春暖花开时节返回,或盛夏酷暑时节去云贵等风景优美、气候适宜地区的农家过上田园式的生活。还有些老人利用积蓄投资买房赚钱“以房养老”,保证自己有着丰裕的养老资金保障。正是因为多样化养老方式的存在与可供选择,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生活的寂寞和孤独。

参考文献

57.7%,希望一个人单独住的占8.5%,而希望与子女一起居住的仅占30.6%[12];与此同时,风笑天对全国

12个城市第一代独生子女婚后居住方式的调查显示,青年夫妇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与青年夫妇单方是独子女和双方都不是独子女的进行比较,双独子女夫妇与父母共同居住的比例是最低的[13]。这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明首批独生子女父母经济上独立性以及自我照顾能力较强保证了他们在养老方式选择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一些“分而不离”的居住方式如“同吃不同住”可以保证老人精神需求得到较好满足。

第四,从养老服务使用角度看,养老方式以市场化服务为主,社会照顾为辅。养老服务使用具有复合性特征,主要体现为公共社会养老服务资源和市场化养老服务的使用方面。目前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在养老金的提取、疾病治疗等方面更多依靠政府公共财政支持和政府公共部门的服务。基层社区在养老服务方面也有所作为,如兴办老年学校、组织各种老年活动队、开展黄丝带服务等实实在在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其中有的是利用公共资源,也有的是民间群众自发提供的照顾服务。但对于病重托老、高龄日常生活全面照顾等公共服务还未完全建立起相应的服务机构等,还需要老人家庭自己花钱购买市场化的服

[1][5][13]风笑天:《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的家庭结构:全国

五大城市的调查分析》,《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第2期

[2]杜鹏等:《中国谁来养老》,鹭江出版社,2000年,第3页[3]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出版社,2009年,第7页[4][6][7][10][12]王树新:《北京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中国

人口出版社,2008年

[8][11]尹志刚:《北京城市首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方式选

择及养老模型构建》,载《和谐社会视野下的中国人口与发展》,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441页

[9]原新:《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支持》,《人口研究》2004

年第5期

58

重庆社会科学

CHONGQINGSOCIALSCIENCES

2010年第1期总第182期

全国视野

重庆个性


相关内容

  • 独生子女家庭养老责任与风险研究
  • 人口与发展2012年第18卷第5期 POPULATION&加忱L0附EWⅧ.J8 No.52012 独生子女家庭养老责任与风险研究 徐俊1".风笑天2 (1安徽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安徽合肥230036:2南京大学社会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摘要:现代社会背景下,养老责任 ...

  • 城乡养老中的家庭代际关系研究--以2010年七省区调查数据为基础
  • 城乡养老中的家庭代际关系研究 --以2010年七省区调查数据为基础 ■王跃生 内容提要]本文以2010年"中国家庭结构与代际关系变动分析"调查数据为基础,考察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居住方式.生活费用来源和起居照料.农村65岁以上老年父母以与已婚子女共同生活为主,但独立生活已显示出增 ...

  • 有关居家养老问题的文献综述
  • 有关居家养老问题的文献综述 08124596 冯瑜萍 一.我国养老问题现状以及居家养老模式取得的初步成果: 由于我国人口老龄化是在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提前到来的,即"未富先老",经济上.组织上和管理上的准备都严重不足,中国的社会养老面临着一系列的困难和障碍.老年人口的基数大.老化速 ...

  • 空巢老人文献综述
  • 1.关于空巢老人研究的文献综述 (1)空巢老人的界定及分类 4"空巢"(empty nest)这一术语最早源于自然界,是指雏鸟逐渐长大展翅飞翔,并开始独立筑建自己的幼巢,母巢里只剩下年迈老鸟的现象.随着家庭生命周期(family life cycle)理论的提出,空巢这一概念便逐 ...

  • 空巢家庭问题
  • 第20卷第3期2006年9月北京教育学院学报 JOURNALOFBEIJINGINSTTTUTEOFEDUCATIONVol.20No.3Sep.2006 空巢家庭问题探析* 李瑞芬1**蒋宗凤2 (北京大学人事部,北京 100871) 摘要:本文分别从空巢家庭现象.成因分析及其面临的困难与对策对空 ...

  • 空巢老人的生活现状与分析
  • 空巢老人生活现状与分析 摘 要 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相关资料统计,中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而在人口老龄化过程中,空巢家庭已成为社会热切关注和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从国内研究的角度来看,主要集中在空巢老人的生活质量.心理健康.社会支持结构.精神慰藉等方面.基于此种情况,引入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及 ...

  • 河南乡村"失独家庭"生存状况研究��
  • [摘 要]当前失独家庭的群体越来越庞大,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亟待社会各方面的关注,而乡村中的失独家庭由于生活水平等各方面的限制更显得举步维艰.本文通过对河南四县十村失独家庭生存状况的调查,了解河南失独家庭在生活中面临的问题,探讨计划生育以及开放二胎政策对乡村失独家庭的影响,提出可行性建议. [关键 ...

  • 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模式
  • 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模式:"独立型"与"依赖型" --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市团结乡团结村为例 王辉 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思想政治教育 [1**********]5 [论文摘要] 通过对于当地居民的调查可以发现,在当地老年人的养老模式主要是"独立型&quo ...

  • 关于老龄化问题
  •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到来,老年人口数量越来越庞大.进入21 世纪,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日益加快,老年人口总人数迅速攀升.据预测,到2025 年,我国老年人口在全国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将达20% ,2050 年将达到25.5%①.那时, 中国会碰到前所未有的银色挑战.中国现在已处于老龄时代,每10个中国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