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程序

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程序

(仅供指导单位内部使用)

一、 换届选举的前提。业主委员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按要求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1、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60日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

2、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在任期内辞职的,应当在全体委员正式辞职的30日前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

(注:业主委员会应将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书面告知所在县、城区人民政府负责房产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房管部门”)。)

二、 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本届业主委员会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通知上应当载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的条件、方式、领取报名表的时间和地点等事项,报名时间为一般3-7日)。

三、 候选人报名及公示会议材料。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时间一般为3-7天),同时,公示下列材料:

(一)《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管理规约》;(三)成立业主大会、首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办法;(四)选票(样本);(五)业主的总投票权数(即专有部分物业总建筑面积和业主总人数);(六)其他应当公示的材料。

四、 验核候选人的业主身份及资格条件。本届业主委员会依照规定对所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业主身份和资格条件进行验核后,应将所有候选人的材料原件如实报送房管部门进行复核。

五、 公布候选人名单。本届业主委员会将符合条件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在小区内公布3-7日,如业主在公布期间提异议的,需再次进行验核。异议期满,产生正式候选人。

六、 公示正式候选人名单。本届业主委员会将正式候选人的相关材

料在小区内公示3-7日。

七、 发出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并公告相关材料。本届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将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通知及以下材料在小区公告栏或其他显著位置公告。

(一) 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等;

(二)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及简历;

(三) 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专有部分物业总建筑面积及业主总人数)。

(四) 负责开箱验票的监票、验票、唱票、计票的人员名单。

八、 制作投票箱、发放表决票。本届业主委员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2日前,制作投票箱,将表决票发放给全体业主。

(注:(一)关于投票箱的制作。1、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制作投票箱,每个投票点设置一个投票箱,所有表决票均投入其中;也可以根据需表决的事项在每个投票点设置多个投票箱。2、原则上在固定的地点设定投票箱,不设立流动投票箱。3、每个投票箱只能有一个投票口,且投票入口不得超过2㎝×5㎝。

(二)关于表决票的发放。表决票应交给业主,有条件的,可以采用递交书面通知、放入业主信箱内、邮寄或其他方式送达业主。如收到表决票的是非业主使用人时,应告知非业主使用人及时转交或告知业主。)

九、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在房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本届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会议通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形式,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组织人员在投票点做好验核业主身份、签收表决票及登记等工作。

(注:1、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应当回避,不能担任监票、验票、唱票、计票等工作;

2、投票期限一般为10日之内,1500户以上的物业管理区域的投票期限可以延长至15日。3、投票的时间超过一天的,在投票当天截止的时间,在筹备组、业主代表与县、区房管部门三方见证下共同封箱,封好的投票箱放置在社区居委会办公室,任何人不得毁损投票箱。4、业主因故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代理人须出具业主的产权证、身份证的复印件,书面的委托书及本人合法的有效证件。)

十、 开箱验票,确定会议结果。投票结束后,在县、区房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本届业主委员会负责组织开箱验票,统计会议结果。

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首次业主大会成立。正式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获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的选票,才能当选。

(注:开箱验票后,将所有的表决票当众密封完毕,并存档。)

十一、 公示会议表决结果。本届业主委员会于开箱验票的次日将业主大会会议的结果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一般是7日。

十二、 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后3日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委员会会议,选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

十三、 工作交接。原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其任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做好交接手续。

十四、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备案。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业主大会会议成立情况说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组成名单、内部职责分工及业主委员会办公场所证明文件等材料向城区房管部门备案。

(注:业主委员会办公场所证明由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提供) 十五、 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自房管部门备案之日起成立,任期由业主大会决定。

【注意】①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的,其委员资格终止,不得擅自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开展活动。②业主委员会逾期未换届的,指导部门应当指导换届工作。③业主大会会议无法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印章暂交房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保管。④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时,参照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规定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换届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程序

(仅供指导单位内部使用)

一、 换届选举的前提。业主委员会有下列情形的,应当按要求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1、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60日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

2、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在任期内辞职的,应当在全体委员正式辞职的30日前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

(注:业主委员会应将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书面告知所在县、城区人民政府负责房产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房管部门”)。)

二、 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本届业主委员会发出换届选举的通知(通知上应当载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的条件、方式、领取报名表的时间和地点等事项,报名时间为一般3-7日)。

三、 候选人报名及公示会议材料。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时间一般为3-7天),同时,公示下列材料:

(一)《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管理规约》;(三)成立业主大会、首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办法;(四)选票(样本);(五)业主的总投票权数(即专有部分物业总建筑面积和业主总人数);(六)其他应当公示的材料。

四、 验核候选人的业主身份及资格条件。本届业主委员会依照规定对所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业主身份和资格条件进行验核后,应将所有候选人的材料原件如实报送房管部门进行复核。

五、 公布候选人名单。本届业主委员会将符合条件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在小区内公布3-7日,如业主在公布期间提异议的,需再次进行验核。异议期满,产生正式候选人。

六、 公示正式候选人名单。本届业主委员会将正式候选人的相关材

料在小区内公示3-7日。

七、 发出召开业主大会的通知并公告相关材料。本届业主委员会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将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通知及以下材料在小区公告栏或其他显著位置公告。

(一) 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等;

(二)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及简历;

(三) 业主在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专有部分物业总建筑面积及业主总人数)。

(四) 负责开箱验票的监票、验票、唱票、计票的人员名单。

八、 制作投票箱、发放表决票。本届业主委员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2日前,制作投票箱,将表决票发放给全体业主。

(注:(一)关于投票箱的制作。1、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制作投票箱,每个投票点设置一个投票箱,所有表决票均投入其中;也可以根据需表决的事项在每个投票点设置多个投票箱。2、原则上在固定的地点设定投票箱,不设立流动投票箱。3、每个投票箱只能有一个投票口,且投票入口不得超过2㎝×5㎝。

(二)关于表决票的发放。表决票应交给业主,有条件的,可以采用递交书面通知、放入业主信箱内、邮寄或其他方式送达业主。如收到表决票的是非业主使用人时,应告知非业主使用人及时转交或告知业主。)

九、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在房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本届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会议通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形式,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并组织人员在投票点做好验核业主身份、签收表决票及登记等工作。

(注:1、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应当回避,不能担任监票、验票、唱票、计票等工作;

2、投票期限一般为10日之内,1500户以上的物业管理区域的投票期限可以延长至15日。3、投票的时间超过一天的,在投票当天截止的时间,在筹备组、业主代表与县、区房管部门三方见证下共同封箱,封好的投票箱放置在社区居委会办公室,任何人不得毁损投票箱。4、业主因故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代理人须出具业主的产权证、身份证的复印件,书面的委托书及本人合法的有效证件。)

十、 开箱验票,确定会议结果。投票结束后,在县、区房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本届业主委员会负责组织开箱验票,统计会议结果。

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首次业主大会成立。正式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获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的选票,才能当选。

(注:开箱验票后,将所有的表决票当众密封完毕,并存档。)

十一、 公示会议表决结果。本届业主委员会于开箱验票的次日将业主大会会议的结果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公示期一般是7日。

十二、 召开业主委员会会议。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产生后3日内召开第一次业主委员会会议,选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

十三、 工作交接。原业主委员会应当在其任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将其保管的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做好交接手续。

十四、 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备案。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业主大会会议成立情况说明、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业主委员会组成名单、内部职责分工及业主委员会办公场所证明文件等材料向城区房管部门备案。

(注:业主委员会办公场所证明由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提供) 十五、 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自房管部门备案之日起成立,任期由业主大会决定。

【注意】①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的,其委员资格终止,不得擅自以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开展活动。②业主委员会逾期未换届的,指导部门应当指导换届工作。③业主大会会议无法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印章暂交房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保管。④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时,参照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规定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相关内容

  •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指引
  • 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指引 一.成立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 (一)筹备组成员的条件和人数 业主委员会换届筹备组由原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代表和居(村)民委员会代表组成换届选举筹备组七至十五人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居(村)民委员会代表担任筹备组组长,组织.协调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 (二)筹备组的成 ...

  • 柳州市首次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程序
  • 柳州市首次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工作程序一. 提出申请.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实际使用的建筑面 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应有 10 名以上的业主联名向城区建设局提 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必要的证明材料,要求成立首次业主大会: 物业实际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 30%以上不足 50%,但使用已超过 ...

  • 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与程序
  • 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与程序 为了确保业主委员会选举符合规定,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办制定了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与程序. 一.成立业主大会的条件 1.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的专有部分面积超过建筑物总面积(入住业主的面积之和 ...

  • 成都市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 业主大会名称:_________[区]/[市]/[县]_________(物业名称)物业管理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座落:_________(物业详细的路街道巷门牌号)_________(物业名称)_________(楼幢单元门牌号) 第一条 目的与依据 为保障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的规范设立 ...

  •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 第258号 <实施若干规定>已经市政府五届九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4年1月 1日起施行. 市长 2013年11月27日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实施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 ...

  • 管理规约1
  • 管 理 规 约 第一条 (目的) 为维护本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管理.维护.养护建筑区划内物业共有部分和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活动能正常持续进行,建设管理有序.服务规范完善.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物业管理区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规约. 第二条 ...

  • 业主委员会如何和谐处理与街道(社区).物业公司的关系
  • 文 | 陈继业(浙江潮) 杭州市西湖区文鼎苑 一. 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权利的来源 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是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是小区业主对于小区物业进行管理的自治组织. 业主大会.业委会的权利来源于全体业主的委托,它受托于小区全体业主对于小区共有物业资产的所有权(管理权).共有物业资产收益的管理权.处 ...

  • 关于印发[合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
  • 来源:http://www.hefei.gov.cn/n1105/n32718/n164918/n165150/23309329.html 各县(市)房产局,各区住房建设局,高新区.新站区建设发展局,经开区房产中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物业服务企业, 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 为进一步规范业主大会和 ...

  • 10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送审稿
  •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送审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本业主大会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