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血前应逐条仔细核对检验单上的各项信息,有漏填、错填项目应及时与临床医生联系。
2. 要求孕妇避免剧烈活动,采血前4小时勿喝茶或咖啡、抽烟或饮酒,空腹或清淡饮食后采血。
3. 孕母血清标本采集通过静脉采血,使用一次性无抗凝剂真空采血系统采集。标本采集过程中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管一垫。
4. 采血时,应尽量统一采血姿势;应尽量在使用止血带一分钟之内采血,看到回血马上解开止血带;当需要重复使用止血带时,应使用另一上臂。操作过程应注意避免污染、震荡和搞错标本。
5. 严重溶血标本原则上不能使用,应通知临床重新采血送检或在化验单上注明“溶血”字样,提醒医生注意。
6. 标本容器应注明样本编号和病人姓名。
7. 标本采集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送检。对不能在24小时内进行检测的标本,应在采血后8小时内尽快处理分离血清,加塞在-20oC保存。
8. 标本检测后,应置于-70oC冷冻保存至少两年。
1. 采血前应逐条仔细核对检验单上的各项信息,有漏填、错填项目应及时与临床医生联系。
2. 要求孕妇避免剧烈活动,采血前4小时勿喝茶或咖啡、抽烟或饮酒,空腹或清淡饮食后采血。
3. 孕母血清标本采集通过静脉采血,使用一次性无抗凝剂真空采血系统采集。标本采集过程中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管一垫。
4. 采血时,应尽量统一采血姿势;应尽量在使用止血带一分钟之内采血,看到回血马上解开止血带;当需要重复使用止血带时,应使用另一上臂。操作过程应注意避免污染、震荡和搞错标本。
5. 严重溶血标本原则上不能使用,应通知临床重新采血送检或在化验单上注明“溶血”字样,提醒医生注意。
6. 标本容器应注明样本编号和病人姓名。
7. 标本采集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送检。对不能在24小时内进行检测的标本,应在采血后8小时内尽快处理分离血清,加塞在-20oC保存。
8. 标本检测后,应置于-70oC冷冻保存至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