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流浪儿童产生与应对措施的研究的文献综述
张宏波 1013003036 2010级行政管理三区队
摘要
随着中国经济较快不平均发展,社会上出现了一群特殊的群体----流浪儿童。研究学者对社会流浪儿童的定义和成因存在一定的分歧,大多学者通过研究均发表了自己对流浪儿童定义和流浪儿童成因的分析。而流浪儿童的大量存在会给国家以及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因此流浪儿重的救助亟待成为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学者从流浪儿童的定义、形成原因和解决对策进行研究,但就流浪儿童的形成原因学者就从自身原因、家庭原因、社会原因和经济原因展开了研究。在中国当代的经济形势下,努力探索出一套快速有效的解决流浪儿童问题的方法已成为当务之急。本文试图从流浪儿童的形成原因和解决流浪儿童问题角度对学者的研究进行了梳理。
关键字:流浪儿童;政府救助;教育;干预
一、流浪儿童的定义
流浪儿童是一个缺乏明确界定的概念。安怀世将流浪儿童界定为四类:(1)与家人分离后独自生活的儿童;(2)与家人分离后与群体生活的儿童;(3)与家人同住,但在街头谋生的儿童;(4)与家人同住,但在街头游荡的儿童。但是刘继同将流浪儿童区分为:(1) 主要为打工赚钱外出的流浪儿童;(2)纯粹流浪动机的儿童;(3)因暂时和偶然性因素离家出走的儿童;(4)因非本人意愿影响而流浪街头,失去家庭温暖的儿童;(5)具有纯粹的流浪动机并且染有盗窃恶习的长期流浪儿童。
中国对流浪儿童的官方定义是:18岁以下的离开家人或监护人在外游荡超过24小时且无可靠生存保障并最终陷人困境的人。薛在兴则认为将流浪儿童的年龄界定为18岁以下并不符合中国的国情,理由有三::(1)16~18岁的人在外居住,绝大多数为打工者,能依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并不需要救助;(2)少数因暂时找不到工作而寻求救助者,也不会接受救助站帮助他们返家,在救助站内与较小年龄的孩子在思想上和行为上都有很大的差异,欺负甚至误导其他孩子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3)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儿童为不满14岁的人。对此则建议将流浪儿童的定义修正为“16岁以下的离开家人或监护人在外游荡超过24小时且无可靠生存保障的人”。
印度,如西孟加拉邦政府将流浪儿童定义为没有父母,没有家庭,容易受到社会伤害的儿童。印度的非政府组织认为用儿童劳工来定义流浪儿童则更确切。
中国政府对流浪儿童定义中的“陷入困境”部分大大缩小流浪儿童的救助范围,而印度的定义范围就比较宽泛,包括了从事经济活动的儿童。
二、流浪儿童的现状
1、中国流浪儿童监护制度现状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六条的有关规定,末成年人的父母是末成年人的监护人。末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二) 兄、姐;(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末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末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2、中国流浪儿童现状
中国儿童福利报告披露, 截至2008年底, 中国0-18岁儿童总数是2.78亿人。中国弱势儿童群体数量中, 孤儿人数从2005年的57.4万上升至2010年的71.2万, 五年间增长约24%。0-17岁的各类残疾儿童共504.3万人, 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估计2010年底, 约有49.6万-89.4万儿童受艾滋病影响。钟钢、李小玲认为在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刑时期的中国社会,儿童外出流浪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十一五”流浪末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规划》就客观指出:“在目前我国流浪末成年人数量在100-150万人左右”。中国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所做的研究显示,流浪儿童13~15岁居多。鞠青的调查显示年龄12~16岁居多,14岁是高峰。男女之间的性别比足7:3。中国流浪儿童现状不容乐观!
三、流浪儿童的形成原因
王久安、张世峰、张齐安认为造成儿童流浪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
1、自生原因。8~14岁的孩子好奇心强,是心理学理论认为的“危险年龄阶段”,也是逆反心理强的阶段。处于这段时期的孩子不具备辨别是非的和解决生活中的复杂问题的能力,当在其受到外界的刺激时,有些性格偏激的儿童便可能负气离家出走闯荡世界,又因衣食无着而四处漂泊,流浪社会。
2、家庭原因。单亲家庭、与继父母生活的儿童与监护人不融洽,造成彼此
间感情淡漠,产生家庭矛盾不能及时消除,日积月累与家长有了隔阂孩子在受到身体或心灵伤害后会离家出走据四川省民政厅统计,因此类因素导致儿童流浪乞讨的占当年被救助儿童的27%,问题相当严重此外,家庭教养方式不当也是导致儿童流浪的一个主要原因。
3、学校原因。在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家长和学校对孩子寄于希望甚高,学校过于强调分数和升学率,造成一些学习不好的孩子被忽视,成为“边缘儿童”这部分孩子在学校无法融人主流生活,终日抑郁寡欢,天长日久产生了厌学情绪,脱离学校和家庭流向社会成为流浪儿童。
4、经济原因。目前中国尚有500余个贫困县,一些地方还没有完全摆脱靠天吃饭的困扰。倘若是农闲或是自然灾害时,有些家长便会携带子女或单独让子女外出务工,由于盲目的外出,安定困难,因此造成衣食无着的儿童流落街头。 笔者认为,王久安、张世峰、张齐安的分析不够彻底。其实,社会原因也是影响流浪儿童救助的原因之一。由于社会上有意或无意的将流浪儿童定为不好的人群,歧视他们,总把他们划分为影响社会发展的群体。在长期的标签理论下,流浪儿童的身心方面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击,间接的导致他们对社会救助组织的反感。
张淑静将造成流浪儿童的原因也分为四个方面,大体上与王久安、张世峰、张齐安的分类相当。同样为家庭方面、学校方面、自身原因。而唯一不同的则是存在同龄人的原因。张淑静认为同龄人原因可以从两个方面解释:其一是正常交往困难,缺乏归属感。由于成长环境、价值观念的不同,城市孩子会不自觉的表现出一定的优越感。对于那些成绩差的孩子则往往会遭到同学的歧视,自尊心受到伤害,与同学正常交流存在障碍,没有归属感。其二,对社会的责任感不强。社会价值观和生活目标发生偏差因年龄较小,这些孩子没有辨别是非的意识,其人生观、价值观都没有形成。成为流浪儿童后,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沾染了更多的不良习气,他们没有明确的社会价值观,生活目标也模糊。由于缺少尊重,他们对社会完全不信任,极其敏感,甚至持冷漠和仇恨的态度。
四、解决流浪儿童问题中的困难及对策
1、流浪儿童问题的解决还存在很多困难:王久安、张世峰、张齐安总结了
三点(1)、经费困难;(2)、部门协调困难;(3) 、安置困难。对此王久安、张世峰、张齐安提出流浪儿童的救助措施的具体方式:1、开展社会动员工作,增强全社会对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参与意识。2、要加大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建设的力度,推进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社会化和网络化3、健全和完善被遗弃儿童监护权转移制度,努力减少困境儿童流浪乞讨现象。
2、李宝芳则发现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存在以下的问题:
(1)没有专门针对流浪儿童救助管理的法律法规; 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规定“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救助原则,但很多流浪儿童根本就没有求助受助的意识或能力,特别是很多长期流浪乞讨的儿童由于有丰厚收入,不需要或者不愿意接受救助。
(2)、有些地方政府救助保护投入小足,积极性小够;《末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末成年人保护工作。这项规定只是在政策上对国家政府机关职责进行了划分,但是并没有表明在救助流浪儿童工作方面做出成绩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任何形式的表彰或奖励,因此政府有关部门的积极性不高。
(3)、现行救助保护政策中的返家政策难以有效救助流浪儿童,现行的流浪儿童救助方法主要是临时性的救助和护送返家,通常情况下流浪人员向公安机关等执法人员求助后,救助机关将通过这些人员联系到他们的家人然后护送返家,救助机构并没有了解流浪儿童等为何流浪,根本问题没有解决最终难以见效,因此简单的护送流浪儿童返家的救助政策难以对所有流浪儿童实现有效救助。
(4) 、当前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的理念仍然滞后。王思斌教授认为我国当前在流浪儿童保护系统的能力建设上存在着缺陷软性制度长期落后。民政部等中央十一五部委在2006年下发的《关于加强流浪儿童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公安机关对于执行职务时发现的流浪、乞讨儿童,应当及时将他们护送到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对此,流浪儿童保护机构救助的儿童便在未经应许的情况下不可擅自离开救助机构。这实际上成了流浪儿童眼里的剥夺自由的“监狱”,大多流浪儿童都抱怨救助机构生活单调乏味管理严格。2006年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合作进行的调查表明,流浪儿童对封闭式的救助机构最小满意的足“限制自由”
感到“生活枯燥”33.1%}(关颖2008)。这也足很多流浪儿童宁可在外流浪而小愿意进救助站接受救助的原因所在。
因此:李宝芳认为进一步解决流量儿童的救助保护还应开展以下几条建议;
1、地方政府需出台具体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条例》
2、国家应加大投入力度,出台具体鼓励措施,调动地方救助保护积极性
3、采取顶防性干顶措施,从源头减少流浪儿童; 同时为返家儿童提供跟踪服务和制定儿童寄养服务政策,切实提高救助的效果
4、救助保护机构要以儿童为本,实现更人性化的管理。
首先,流浪儿童救助机构的运作需要更充分地尊重流浪儿童自己的选择; 其次,流浪儿童救助机构日常管理需要适当放松。
余泳则总结现有社会情况,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把制约流浪儿童救助的原因概括为三点:
1、流浪儿童由于疾病、残疾、智力、精神障碍等生理原囚无法配合救助; 社会上有些流浪儿童由于在社会流浪,吃不饱穿不暖,60%以上的儿童存在不同程度的营养不良。20%的儿童需要药物治疗常见的疾病。这样的健康状况使他们无法配合救助机构工作者的救助工作。特别是那些由于智障、聋哑、精神方面存在问题的儿童,救助工作者无法与其交流,也无法知晓他们的内心需要,给救助工作带来了严重的困难。
2、流浪儿童由于家庭关系失调、青春期叛逆等心理因素不愿配合救助。 这项原因王久安、张世峰、张齐安还有张淑静也表示赞同,8~14岁的孩子是叛逆时期,心智还不成熟,对社会存在着较浓的好奇心,总想外出流荡不愿回家。流浪儿童救助工作即便将他们送回家后用不了多久他们就又会外出流浪。
3、救助观念、方法有待于提高。
传统的救助方式是将流浪儿童安置在封闭式或半封闭式的场所,进行集中的教育和管教。工作方式具有强制性,而救助场所的工作人员未必进过专业培训,工作方式有待改进,使得流浪儿童对救助站的人员有反感情绪,加之流浪儿童在社会流浪时被人欺负,不愿被人约束。因此,救助观念与方法均有待提高。
张明锁发现,50. 6%的孩子明确表示不愿意回家,而愿意继续流浪或在外找份工作。同时,相当多的孩子也不愿意待在封闭性的救助中心里。
薛在兴则认为流浪儿童救助中还有以下问题
(1)设施、经费和人员问题。经费不足、设施和场所有限以及专业人员不足是约束许多地方有效开展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重要因素。除此之外,因材施教难和激励不足也是滞留儿童救助难的重要成因。
(2)社会尚未形成合力。王久安、张世峰、张齐安认为,由于单纯依靠民政的力量,流浪儿童的家庭所存在的实际困难难以解决,安置工作不易落实t ”〕。张齐安、杨海宇提出,由于教育体制的原因,流浪儿童在受救助期间不能够接受正规的学校教育〔16]。
(3)流浪儿童的“出口”问题。王久安、张世峰、张齐安指出,一些被家庭遗弃的流浪儿童因不能明确监护权又不能送进福利院养育,长期生活在救助保护中心会影响中心的其他工作; 另外,当地基础组织安置不到位,往往导致流浪儿童送回家再次流浪的结果。冉崇谦等则认为,流浪儿童保护教育工作中最难办的是流浪儿童的去向问题。除了一些不愿回家的顽童故意隐瞒家庭住址以外,还有一些年龄太小的幼童以及一些弱智儿童说不清家庭住址和情况,更有一些严重残疾儿童联系不到家人。鞠青则具体分析了导致流浪儿童安置难的两个原因:一是目前全国还没有形成一个流浪儿童的统一信息网络; 二是对困难家庭的干预措施非常有限。
(4)集体养护的缺陷和相关法律问题。由于有些流浪儿童找不到“出口”,只能滞留在救助中心依靠集体养护。鞠青指出,集体养护会造成儿童身心健康和社会适应性问题。
五、结论
综上所述,笔者对进十年来对流浪儿童产生原因及救助方法和救助过程中存在的困难等问题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做出了以下几个判断:
流浪儿童的形成原因主要为家庭原因、自身原因、学校原因、社会原因和经济原因。而流浪儿童救助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有:(1)经费困难;(2)、部门协调困难;
(3) 、安置困难;(4)没有专门针对流浪儿童救助管理的法律法规;(5)有些地方政府救助保护投入小足,积极性小够;(6)现行救助保护政策中的返家政策难以有效救助流浪儿童;(7)当前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的理念仍然滞后;对于解决救
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应对措施的主要方式为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规范政府应尽职能;加强宣传工作,倡导社会人员参与流浪儿童的救助工作;加强培训,提高救助工作部门的业务能力;加强心理辅导,减少叛逆时期儿童的流浪人数。流浪儿童救助困难问题不单是政府的事情,也是社会的问题,是每个家庭的问题。中国始终缺少一套有效的能发挥实效的解决流浪儿童的救助方案,当然,中国还需要不断摸索,不断完善,这也是我们今后研究的一个大的方面。
参考文献:
【1】王久安、张世峰、张齐安,关于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情况的调查报告,[J];民政论坛;1999年04期
【2】顾文波, 流浪儿童犯罪问题之思考, 法制与社会2012年01期:257~258
【3】王婉怡,关于流浪乞讨儿童救助的研究,经济研究导刊j2011年第3期 【4】李宝芳. 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分析[J].社会工作(学术版),2011,07:91~93
【5】余泳, 流浪儿童救助困境与对策, 社会工作(实务版).2011年11期
【6】薛在兴,流浪儿童问题研究述评,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09年第6期
【7】钟钢李小玲,流浪儿童之法律保护,公民与法·2011年第3期
【8】张淑静,城市流浪儿童的现状与救助机构的研究,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6期
【9】林孟娴,浅谈流浪儿童的监护问题,法制与社会,2009年02期
【10】程福财,中国流浪儿童福利政策的绩效 基于流浪儿童视角的分析*社会科学2009年第4期
【11】上官萍,中国与印度的流浪儿童救助工作的比较,社会工作(下半月)2010年10期
【12】范贤昱,孙颖洁, 基于社会资本视角的流浪儿童救助研究,[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6:50~52
【13】李刚,给流浪儿童一个温馨的家,人民公安,2006年05期
关于中国流浪儿童产生与应对措施的研究的文献综述
张宏波 1013003036 2010级行政管理三区队
摘要
随着中国经济较快不平均发展,社会上出现了一群特殊的群体----流浪儿童。研究学者对社会流浪儿童的定义和成因存在一定的分歧,大多学者通过研究均发表了自己对流浪儿童定义和流浪儿童成因的分析。而流浪儿童的大量存在会给国家以及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因此流浪儿重的救助亟待成为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焦点。
近年来,学者从流浪儿童的定义、形成原因和解决对策进行研究,但就流浪儿童的形成原因学者就从自身原因、家庭原因、社会原因和经济原因展开了研究。在中国当代的经济形势下,努力探索出一套快速有效的解决流浪儿童问题的方法已成为当务之急。本文试图从流浪儿童的形成原因和解决流浪儿童问题角度对学者的研究进行了梳理。
关键字:流浪儿童;政府救助;教育;干预
一、流浪儿童的定义
流浪儿童是一个缺乏明确界定的概念。安怀世将流浪儿童界定为四类:(1)与家人分离后独自生活的儿童;(2)与家人分离后与群体生活的儿童;(3)与家人同住,但在街头谋生的儿童;(4)与家人同住,但在街头游荡的儿童。但是刘继同将流浪儿童区分为:(1) 主要为打工赚钱外出的流浪儿童;(2)纯粹流浪动机的儿童;(3)因暂时和偶然性因素离家出走的儿童;(4)因非本人意愿影响而流浪街头,失去家庭温暖的儿童;(5)具有纯粹的流浪动机并且染有盗窃恶习的长期流浪儿童。
中国对流浪儿童的官方定义是:18岁以下的离开家人或监护人在外游荡超过24小时且无可靠生存保障并最终陷人困境的人。薛在兴则认为将流浪儿童的年龄界定为18岁以下并不符合中国的国情,理由有三::(1)16~18岁的人在外居住,绝大多数为打工者,能依靠自己的双手养活自己,并不需要救助;(2)少数因暂时找不到工作而寻求救助者,也不会接受救助站帮助他们返家,在救助站内与较小年龄的孩子在思想上和行为上都有很大的差异,欺负甚至误导其他孩子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3)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儿童为不满14岁的人。对此则建议将流浪儿童的定义修正为“16岁以下的离开家人或监护人在外游荡超过24小时且无可靠生存保障的人”。
印度,如西孟加拉邦政府将流浪儿童定义为没有父母,没有家庭,容易受到社会伤害的儿童。印度的非政府组织认为用儿童劳工来定义流浪儿童则更确切。
中国政府对流浪儿童定义中的“陷入困境”部分大大缩小流浪儿童的救助范围,而印度的定义范围就比较宽泛,包括了从事经济活动的儿童。
二、流浪儿童的现状
1、中国流浪儿童监护制度现状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六条的有关规定,末成年人的父母是末成年人的监护人。末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 祖父母、外祖父母;(二) 兄、姐;(三)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末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末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2、中国流浪儿童现状
中国儿童福利报告披露, 截至2008年底, 中国0-18岁儿童总数是2.78亿人。中国弱势儿童群体数量中, 孤儿人数从2005年的57.4万上升至2010年的71.2万, 五年间增长约24%。0-17岁的各类残疾儿童共504.3万人, 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人。估计2010年底, 约有49.6万-89.4万儿童受艾滋病影响。钟钢、李小玲认为在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刑时期的中国社会,儿童外出流浪的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十一五”流浪末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规划》就客观指出:“在目前我国流浪末成年人数量在100-150万人左右”。中国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所做的研究显示,流浪儿童13~15岁居多。鞠青的调查显示年龄12~16岁居多,14岁是高峰。男女之间的性别比足7:3。中国流浪儿童现状不容乐观!
三、流浪儿童的形成原因
王久安、张世峰、张齐安认为造成儿童流浪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原因。
1、自生原因。8~14岁的孩子好奇心强,是心理学理论认为的“危险年龄阶段”,也是逆反心理强的阶段。处于这段时期的孩子不具备辨别是非的和解决生活中的复杂问题的能力,当在其受到外界的刺激时,有些性格偏激的儿童便可能负气离家出走闯荡世界,又因衣食无着而四处漂泊,流浪社会。
2、家庭原因。单亲家庭、与继父母生活的儿童与监护人不融洽,造成彼此
间感情淡漠,产生家庭矛盾不能及时消除,日积月累与家长有了隔阂孩子在受到身体或心灵伤害后会离家出走据四川省民政厅统计,因此类因素导致儿童流浪乞讨的占当年被救助儿童的27%,问题相当严重此外,家庭教养方式不当也是导致儿童流浪的一个主要原因。
3、学校原因。在社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家长和学校对孩子寄于希望甚高,学校过于强调分数和升学率,造成一些学习不好的孩子被忽视,成为“边缘儿童”这部分孩子在学校无法融人主流生活,终日抑郁寡欢,天长日久产生了厌学情绪,脱离学校和家庭流向社会成为流浪儿童。
4、经济原因。目前中国尚有500余个贫困县,一些地方还没有完全摆脱靠天吃饭的困扰。倘若是农闲或是自然灾害时,有些家长便会携带子女或单独让子女外出务工,由于盲目的外出,安定困难,因此造成衣食无着的儿童流落街头。 笔者认为,王久安、张世峰、张齐安的分析不够彻底。其实,社会原因也是影响流浪儿童救助的原因之一。由于社会上有意或无意的将流浪儿童定为不好的人群,歧视他们,总把他们划分为影响社会发展的群体。在长期的标签理论下,流浪儿童的身心方面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击,间接的导致他们对社会救助组织的反感。
张淑静将造成流浪儿童的原因也分为四个方面,大体上与王久安、张世峰、张齐安的分类相当。同样为家庭方面、学校方面、自身原因。而唯一不同的则是存在同龄人的原因。张淑静认为同龄人原因可以从两个方面解释:其一是正常交往困难,缺乏归属感。由于成长环境、价值观念的不同,城市孩子会不自觉的表现出一定的优越感。对于那些成绩差的孩子则往往会遭到同学的歧视,自尊心受到伤害,与同学正常交流存在障碍,没有归属感。其二,对社会的责任感不强。社会价值观和生活目标发生偏差因年龄较小,这些孩子没有辨别是非的意识,其人生观、价值观都没有形成。成为流浪儿童后,他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沾染了更多的不良习气,他们没有明确的社会价值观,生活目标也模糊。由于缺少尊重,他们对社会完全不信任,极其敏感,甚至持冷漠和仇恨的态度。
四、解决流浪儿童问题中的困难及对策
1、流浪儿童问题的解决还存在很多困难:王久安、张世峰、张齐安总结了
三点(1)、经费困难;(2)、部门协调困难;(3) 、安置困难。对此王久安、张世峰、张齐安提出流浪儿童的救助措施的具体方式:1、开展社会动员工作,增强全社会对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参与意识。2、要加大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建设的力度,推进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社会化和网络化3、健全和完善被遗弃儿童监护权转移制度,努力减少困境儿童流浪乞讨现象。
2、李宝芳则发现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存在以下的问题:
(1)没有专门针对流浪儿童救助管理的法律法规; 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规定“自愿受助、无偿救助”的救助原则,但很多流浪儿童根本就没有求助受助的意识或能力,特别是很多长期流浪乞讨的儿童由于有丰厚收入,不需要或者不愿意接受救助。
(2)、有些地方政府救助保护投入小足,积极性小够;《末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末成年人保护工作。这项规定只是在政策上对国家政府机关职责进行了划分,但是并没有表明在救助流浪儿童工作方面做出成绩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任何形式的表彰或奖励,因此政府有关部门的积极性不高。
(3)、现行救助保护政策中的返家政策难以有效救助流浪儿童,现行的流浪儿童救助方法主要是临时性的救助和护送返家,通常情况下流浪人员向公安机关等执法人员求助后,救助机关将通过这些人员联系到他们的家人然后护送返家,救助机构并没有了解流浪儿童等为何流浪,根本问题没有解决最终难以见效,因此简单的护送流浪儿童返家的救助政策难以对所有流浪儿童实现有效救助。
(4) 、当前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的理念仍然滞后。王思斌教授认为我国当前在流浪儿童保护系统的能力建设上存在着缺陷软性制度长期落后。民政部等中央十一五部委在2006年下发的《关于加强流浪儿童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公安机关对于执行职务时发现的流浪、乞讨儿童,应当及时将他们护送到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接受救助。对此,流浪儿童保护机构救助的儿童便在未经应许的情况下不可擅自离开救助机构。这实际上成了流浪儿童眼里的剥夺自由的“监狱”,大多流浪儿童都抱怨救助机构生活单调乏味管理严格。2006年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合作进行的调查表明,流浪儿童对封闭式的救助机构最小满意的足“限制自由”
感到“生活枯燥”33.1%}(关颖2008)。这也足很多流浪儿童宁可在外流浪而小愿意进救助站接受救助的原因所在。
因此:李宝芳认为进一步解决流量儿童的救助保护还应开展以下几条建议;
1、地方政府需出台具体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条例》
2、国家应加大投入力度,出台具体鼓励措施,调动地方救助保护积极性
3、采取顶防性干顶措施,从源头减少流浪儿童; 同时为返家儿童提供跟踪服务和制定儿童寄养服务政策,切实提高救助的效果
4、救助保护机构要以儿童为本,实现更人性化的管理。
首先,流浪儿童救助机构的运作需要更充分地尊重流浪儿童自己的选择; 其次,流浪儿童救助机构日常管理需要适当放松。
余泳则总结现有社会情况,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把制约流浪儿童救助的原因概括为三点:
1、流浪儿童由于疾病、残疾、智力、精神障碍等生理原囚无法配合救助; 社会上有些流浪儿童由于在社会流浪,吃不饱穿不暖,60%以上的儿童存在不同程度的营养不良。20%的儿童需要药物治疗常见的疾病。这样的健康状况使他们无法配合救助机构工作者的救助工作。特别是那些由于智障、聋哑、精神方面存在问题的儿童,救助工作者无法与其交流,也无法知晓他们的内心需要,给救助工作带来了严重的困难。
2、流浪儿童由于家庭关系失调、青春期叛逆等心理因素不愿配合救助。 这项原因王久安、张世峰、张齐安还有张淑静也表示赞同,8~14岁的孩子是叛逆时期,心智还不成熟,对社会存在着较浓的好奇心,总想外出流荡不愿回家。流浪儿童救助工作即便将他们送回家后用不了多久他们就又会外出流浪。
3、救助观念、方法有待于提高。
传统的救助方式是将流浪儿童安置在封闭式或半封闭式的场所,进行集中的教育和管教。工作方式具有强制性,而救助场所的工作人员未必进过专业培训,工作方式有待改进,使得流浪儿童对救助站的人员有反感情绪,加之流浪儿童在社会流浪时被人欺负,不愿被人约束。因此,救助观念与方法均有待提高。
张明锁发现,50. 6%的孩子明确表示不愿意回家,而愿意继续流浪或在外找份工作。同时,相当多的孩子也不愿意待在封闭性的救助中心里。
薛在兴则认为流浪儿童救助中还有以下问题
(1)设施、经费和人员问题。经费不足、设施和场所有限以及专业人员不足是约束许多地方有效开展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的重要因素。除此之外,因材施教难和激励不足也是滞留儿童救助难的重要成因。
(2)社会尚未形成合力。王久安、张世峰、张齐安认为,由于单纯依靠民政的力量,流浪儿童的家庭所存在的实际困难难以解决,安置工作不易落实t ”〕。张齐安、杨海宇提出,由于教育体制的原因,流浪儿童在受救助期间不能够接受正规的学校教育〔16]。
(3)流浪儿童的“出口”问题。王久安、张世峰、张齐安指出,一些被家庭遗弃的流浪儿童因不能明确监护权又不能送进福利院养育,长期生活在救助保护中心会影响中心的其他工作; 另外,当地基础组织安置不到位,往往导致流浪儿童送回家再次流浪的结果。冉崇谦等则认为,流浪儿童保护教育工作中最难办的是流浪儿童的去向问题。除了一些不愿回家的顽童故意隐瞒家庭住址以外,还有一些年龄太小的幼童以及一些弱智儿童说不清家庭住址和情况,更有一些严重残疾儿童联系不到家人。鞠青则具体分析了导致流浪儿童安置难的两个原因:一是目前全国还没有形成一个流浪儿童的统一信息网络; 二是对困难家庭的干预措施非常有限。
(4)集体养护的缺陷和相关法律问题。由于有些流浪儿童找不到“出口”,只能滞留在救助中心依靠集体养护。鞠青指出,集体养护会造成儿童身心健康和社会适应性问题。
五、结论
综上所述,笔者对进十年来对流浪儿童产生原因及救助方法和救助过程中存在的困难等问题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做出了以下几个判断:
流浪儿童的形成原因主要为家庭原因、自身原因、学校原因、社会原因和经济原因。而流浪儿童救助过程中存在的困难有:(1)经费困难;(2)、部门协调困难;
(3) 、安置困难;(4)没有专门针对流浪儿童救助管理的法律法规;(5)有些地方政府救助保护投入小足,积极性小够;(6)现行救助保护政策中的返家政策难以有效救助流浪儿童;(7)当前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的理念仍然滞后;对于解决救
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应对措施的主要方式为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规范政府应尽职能;加强宣传工作,倡导社会人员参与流浪儿童的救助工作;加强培训,提高救助工作部门的业务能力;加强心理辅导,减少叛逆时期儿童的流浪人数。流浪儿童救助困难问题不单是政府的事情,也是社会的问题,是每个家庭的问题。中国始终缺少一套有效的能发挥实效的解决流浪儿童的救助方案,当然,中国还需要不断摸索,不断完善,这也是我们今后研究的一个大的方面。
参考文献:
【1】王久安、张世峰、张齐安,关于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情况的调查报告,[J];民政论坛;1999年04期
【2】顾文波, 流浪儿童犯罪问题之思考, 法制与社会2012年01期:257~258
【3】王婉怡,关于流浪乞讨儿童救助的研究,经济研究导刊j2011年第3期 【4】李宝芳. 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的现状、问题与对策分析[J].社会工作(学术版),2011,07:91~93
【5】余泳, 流浪儿童救助困境与对策, 社会工作(实务版).2011年11期
【6】薛在兴,流浪儿童问题研究述评,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09年第6期
【7】钟钢李小玲,流浪儿童之法律保护,公民与法·2011年第3期
【8】张淑静,城市流浪儿童的现状与救助机构的研究,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6期
【9】林孟娴,浅谈流浪儿童的监护问题,法制与社会,2009年02期
【10】程福财,中国流浪儿童福利政策的绩效 基于流浪儿童视角的分析*社会科学2009年第4期
【11】上官萍,中国与印度的流浪儿童救助工作的比较,社会工作(下半月)2010年10期
【12】范贤昱,孙颖洁, 基于社会资本视角的流浪儿童救助研究,[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6:50~52
【13】李刚,给流浪儿童一个温馨的家,人民公安,2006年0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