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xin

标准基

本农田建设项目

监 理 规 划

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签 署 页

目 录

一、工程概况„„„„„„„„„„„„„„„„„„„„„„4

二、工程建设的监理阶段、范围和总目标„„„„„„„„„„6

三、监理依据„„„„„„„„„„„„„„„„„„„„„„6

四、监理组织规划„„„„„„„„„„„„„„„„„„„„7

五、监理工作内容„„„„„„„„„„„„„„„„„„„„12

六、监理工作程序„„„„„„„„„„„„„„„„„„„„15

七、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6

八、监理工作管理制度„„„„„„„„„„„„„„„„„„28

九、安全监理制度„„„„„„„„„„„„„„„„„„„„30

十、监理工作流程„„„„„„„„„„„„„„„„„„„„45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工程名称:枣强县张秀屯等乡镇、唐林等乡两个高标准基本农田

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枣强县张秀屯乡、唐林乡

3、建设单位:枣强县国土资源局

4、监理单位:河北方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设计单位:天津科地土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6、施工单位:共分为18个施工标段

道路工程:唐林一标:衡水中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唐林二标:冀州市旺达建筑有限公司

唐林三标:深州市永平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唐林四标:冀州市冀东建筑有限公司

唐林五标:深州市新地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唐林六标:河北承霖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唐林七标:衡水人防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唐林八标:枣强县恒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唐林九标:衡水天鸿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唐林十标:枣强县银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唐林十一标:枣强县林海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唐林十二标:衡水昊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唐林十三标:衡水市宏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机井工程:唐林一标:柏乡洲源水利制管厂

唐林二标:枣强县正大钻井有限公司

唐林三标:邢台市润田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电力:唐林一标:北京中电盛世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唐林二标:石家庄市利达水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张秀屯乡施工单位:共分为18个施工标段

道路工程:一标段:衡水冀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二标段:深圳市利农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三标段:衡水市松鑫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四标段:衡水拓野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五标段:河北佳特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六标段:武邑县福源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七标段:河北如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八标段:枣强县宏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九标段:枣强县冀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十标段:河北金恒信节能建筑有限公司

十一标段:武强县霖威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十二标段:衡水永泰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十三标段:廊坊盛翔道桥工程有限公司

机井工程:一标段:枣强县鑫泉钻井有限公司

二标段:饶阳县清源钻井队

电力:张秀屯一标:深州市永通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张秀屯二标:深州市光达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张秀屯三标:衡水市科源自动化机电物资有限公司

8、工程投资总额:5736.27万元

9、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工程特点:

(1)本工程施工工期要求严格。因施工工期关系到本工程按时投入

使用,村民及时耕种。

(2)本工程投资必须严格控制,需努力追求“功能、价格”比值的

最大化。

(3)本工程的功能要求高、细部多、工序多、专业多、工种多,有

工期要求的条件下,势必交叉作业多,配合协调难,成品保护难,施

工难度,质量控制难度比其它建设工程更大,创无质量通病工程,对

工程质量必须“严格要求,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责任”。

(4)工程承包单位进场施工,施工期只能到生产间隙,时间紧,任

务重,涉及各家各户承包地块的界线恢复,公用建构筑物占地分摊调

补平衡,青苗补偿事项,协调配合工作量较大。

二、工程建设的监理阶段、范围和总目标

1、我公司在该工程项目中承担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

2、工程范围: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张秀屯乡,唐林乡村土地治理项目

中的电灌站及机电设备安装、防渗渠及配套建筑物、道路、机井等质量控

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和安全控制。监理服务内容:

(1)自2014年3月17日,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实施阶段监理;

(2)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

3、工程项目监理总目标为:

⑴工期目标:按承包合同控制工期。

⑵质量目标:根据《施工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文件、有关施

工规范提出的质量要求,严格执行以单元工程为基础的单位工程,分部工

程,单元工程三级质量检验及评定制度,实行以“工序控制”和“过程跟

踪”为环节的标准的质量管理,实行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制度,

严格进度质量跟踪和平行检验,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⑶投资目标:按承包合同控制造价。

(4)安全目标: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监理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86号)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国务院279号)

4、《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设部[95]737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6、《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办法》(试行)

7、《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8、《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F10-2006)

9、《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10、《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11、《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12、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

13、施工承包合同

14、工程设计文件、技术说明等

1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16、《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17、《农田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20203-2006

1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19、《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

20、《机井技术规范》GB/T50625-2010

21、《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范》DL/T499-2001

2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

23、《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24、《防洪标准》GB50201-94

25、《河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2008】

26、《土地开发整理工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1版)

27、《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交公路发【2004】372号

28、《枣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29、《枣强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

四、监理组织规划

我部依据监理合同的规定,承担该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

监理业务,并根据工程任务范围、规模及难易程度,派驻现场组织机构,

实施工程现场监理任务,协助配合承包人开展工程建设,对工程建设实施

监督管理。

1. 现场监理组织机构设置(如图)

质量控制 进度控制 投资控制 合同管理 信息管理

2.项目监理组织人员的岗位职责

⑴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a.

以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在工程项目的代表身份,与业主、承包人及政

府监督机构和有关单位协调沟通有关问题。

b.确定工程项目组织和监理组织系统,制定监理工作方针和基本工作

流程。

c.选择确定监理各部门负责人员,并决定他们的任务和职能分工。

d.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督导,并根据工程实施的变化进行人员调配。

e.主持制定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规划并全面组织实施。

f.审核并确认分包单位。

g.主持建立监理信息系统,全面负责信息沟通工作。

h.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对工程实施的有关事宜做出决策,如计划审批、

工程变更、事故处理、合同争议、工程争议、工程索赔、实施方案等。

i.审核并签署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付款证明、竣工资料、监理

文件报告等。

j.定期及不定期巡视工地现场,及时发现和提出问题并进行处理。

l.定期和不定期向本公司报告监理工作情况。

m.分阶段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工作总结。

⑵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

a.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b.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⑶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a.组织制定各专业或子项目的监理实施计划或监理细则,经总监理工

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b.对所负责的目标进行规划,建立实施目标控制的系统。

c.制定目标控制系统的控制工作流程,确定方法和手段,制定控制措

施。

d.审核有关承包人提交的计划、方案、申请、证明、单据变更资料、

报告等。

e.检查有关的工程情况,掌握工程现状,及时发现和预测工程问题,

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f.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部门监理员的工作。

g.及时检查、了解和发现承包人的组织、技术、经济和合同方面的问

题,并向总监理工程报告,以便研究对策,解决问题。

h.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

i.参与有关分部(分项)工程款、单位工程单位项工程等分期交工工

程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j.参加或组织有关工程会议并做好会前准备。

k.协调处理本部门管理范围内各承包方之间的有关工程方面的矛盾。

l.提供或搜集有关索赔资料、积极配合合同管理部门做好索赔有关工

作。

m.检查、督促并认真做好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工作,建立本部门监理

资料管理制度。

n.定期做好本部门监理工作总结。

⑷监理员的岗位职责

a.负责检查、检测并确认材料、设备、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

b.检查承包人的人力、材料、设备、施工机械投入和运行情况,并做

好记录。

c.负责工程计量并签署原始凭证。

d.检查是否按设计图纸施工,按工艺标准施工,按进度计划施工并对

发生的问题随时予以解决纠正。

e.检查确认工序质量,进行验收并签署。

f.实施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g.做好填报工程原始记录工作。

h.记好监理日志。

(5).现场监理机构的组织关系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的项目负责人,代表

监理公司负责监理合同委托范围内的各项事务,组织并指导现场监理工作,

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作,协调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质量管理,

控制工程进度、工程造价及合同管理,对监理公司负责。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现场质量检查、工

程试验和计量管理工作,随时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

理,做好日志记录,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监理员主要进行现场质量检查,计量、监督管理,做好现场旁站工作,

并做好原始记录,签证凭证,监理员应对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

(6).监理组织机构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项目组织机构的关系。

⑴建设单位是工程发包主体的资质单位,是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

监理业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方。监理单位依据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实施

监理,承担委托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和义务,行使相应责权。两者为委

托与被委托关系,应做到各负其责,独立工作,相互尊重,密切合作。

⑵监理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监理单位依据承

建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及监理委托合同,对承包人在工程项目施工

中实施全过程的监理,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

按要求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经济资料,包括施工申请、施工组织设计、进

度计划、原材质保资料、质检资料、试验资料等。

3人员进场安排

公司将根据工程监理强度,工程开工时间,工程协调难易程度,专业配套

等方面配置监理人员,按建设单位指定进场时间及时进场并履行其职责,开

展监理工作。满足监理服务的要求。

五、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实施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进行合同、信息

管理,做好协调工作。具体内容为:

(一)质量控制工作内容:

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

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工程质量

控制主要是对承包人行为的管理。

(二)主要工作:

A.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

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监理

部应要求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准批的(或经过修改后重新批准的)施工

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B.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

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

C.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监理工程师应

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D.项目监理部应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

行复验(抽查)和确认。

承包单位在测量放线完毕后,应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施工测量放线

报验申请表,并附放线的依据材料及放线成果表报送项目监理部。专业监

理工程师应实地查验放线精度是否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控制桩的位置是

否可靠、明显等。经审核,查验合格、签认施工测量报验申请表。

E.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

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工程师应

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

监理人员应经常地、有目的地对承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

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2、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

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

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6、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监理工程师宜采用照

相、摄影等方法予以记录。

F.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

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G.监理人员出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造成

质量事故时,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

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应及

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

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H.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

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

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

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⑴协助业主做好施工招标、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作,组织

现场勘查;

⑵协助业主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⑶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⑷协助业主和施工单位编写开工报告;

⑸协助业主指定需单独供应的材料、物资计划和相应的资金需求计划,

确定供应厂家,商签订货合同;

⑹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以及“全天候”施工的技术措施;

⑺审查材料、物资的采购、进场验收及保管措施;

⑻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及

管理程序进行施工,审核和检查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结构的主要部位

和隐蔽工程,控制施工质量;

⑼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商定质量事故处理措施和验收办法;

⑽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计划和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措施;

⑾严格复核工程实物量,签发已核实的有质量认证的工程付款凭证,

控制工程投资;

⑿及时、准确记录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信息,严格控制工程变更,认真

执行索赔程序,加强合同管理,控制索赔;

⒀监督各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安全防护措施;

⒁及时、完整、清晰地整理各种必须归档的资料,按时向业主、承包

单位报送监理例会纪要、监理月报,为工程建设各方面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⒂组织参加工程各阶段的初验、验收,协调建设主管部门、计划部门、

质监站等之间的关系;

⒃督促施工单位向质监站及时报审工程质量评定资料。核定工程竣工

质量等级;

⒄全面整理本工程建设的各种资料,分类归档,形成清晰、明了、全

面、准确的监理资料,及时移交给业主;

⒅保修期内,如发现有工程质量问题,应协助检查工程状况,鉴定工

程质量问题责任,督促保修。

六、监理工作程序

1、 依据监理合同,组建现场监理部,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

师、监理员。

2、 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

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

3、 编制项目监理规划。

4、 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5、 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6、 实施施工监理工作。

7、 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

8、 参加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9、 结清监理费用。

10、 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1、 向发包人移交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设备。

七、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监理工作的目标是“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其核心是对工程质量

的控制。监理工作的方法是采取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经济措

施来控制工程的质量,加强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控制工程投

资。

⒈质量控制措施

1.1质量控制原则

监理部将按《施工合同》,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变更设计文件,国家

及部颁工程技术规程,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制定一整套行之有效

的质量控制程序,方法和手段,严格执行以单元工程为基础的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单元工程三级质量检验及评定制度,严格以“工序控制”和“过

程跟踪”为环节的标准化,量值化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使每个环节都处

于受控状态,每个过程都有质量记录,施工全过程实现可追溯性。

1.2 质量控制目标

以合同为依据,通过监理部认真,严格的质量控制,发包人将获得一

个令人满意的、质量优良的,放心的工程项目。分部工程优良率80%以上,

单元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0%以上。

1.3 工程质量控制内容

(1)监理部建立以总监负责的全员质量控制体系。并在监理工作中不

断改进和完善;

(2)监督承包人建立和建全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3)按照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强制条文及施工合同约定,对所有施工

质量活动及与质量活动相关的人员、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施工工

艺和施工环境进行监督和控制,按照事前审批,事中监督和事后检验等监

理工作环节控制工程质量;

(4)检查承包人现场检验设施、人员,技术条件等情况;

(5) 对承包人从事施工,安全,质检材料等岗位和施工设备操作等需

要持证上岗人员的资格进行验证和认可,对不称职或违章、违规的人员,

可要求暂停或禁止在本工程中工作。

(6)审批承包人制定的施工控制网和原始地形图的施测方案,并对施

测过程进行监督。对测量成果进行签认或与发包人一起参加联合测量,共

同签认测量成果。对承包人在开工前实施的施工放线测量进行抽样复测或

与承包人进行联合测量。

(7)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工艺参数试验方案,对现场试验实施监督。审

检试验结果和结论,并监督承包人严格按照批准的工法进行施工。

1.4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1.4.1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程序

(1)监督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对工程所有部位质量进行自检,并按

规定向监理部提交相关资料。

(2)采取现场察看、查阅施工记录以及对填筑材料、试样等进行抽检

的方式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及时对承包人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

工法以及各种违章作业行为发出调整、制止、整顿直至暂停施工的指示。

(3)对关键部位或工序应旁站监理工作,严格控制质量。

(4)单元工程(工序)未经监理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承包人不得开

始下一单元(或工序)的施工。

(5)发现由于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施工设备或其他原因可能导致工程

质量不合格或造成质量事故时,应及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

施纠正。必要时责令其停工整改。

(6)发现施工环境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时,应指示承包人有效的防范措

施。必要时应停工整改。

(7)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其处理措施或遗留问题进行详细

记录和拍照,保存好照片或音像片等相关资料。

(8)参加工程设备供货人组织的技术交底会议;监督承包人按照工程

供货人提供的安装指导书进行工程设备的安装。

1.4.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检验方法

(1)承包人应首先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检。未经承包人自检或自检

不合格、自检资料不完善的单元(或工序),监理部有权拒绝检验。

(2)监理部对承包人经自检合格后报验的单元工程(或工序)质量,

应按有关技术标准和施工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予签认。

(3)监理部采取跟踪检测、平行检测方法对承包人的检验结果进行复

核。平行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30%,重

要部位每种标号的混凝土最少取样1组;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

量的5%;重要部位至少取样3组。平行检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工程完工后需覆盖的隐蔽工程、工程的隐蔽部位,应经监理部验

收合格后方可覆盖。

1.4.3工程质量评定。

监理部应监督承包人真实、齐全、完善、规范地填写质量评定表。承

包人应按规定对工序、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进行自

评。监理机构应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等级自评结果进行复核。

监理部应按规定参与工程项目外观质量评定和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

工作。

1.4.4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1)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应按规定及时 提交事故报告。监理部在

向发包人报告的同时,指示承包人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保护现场,

并做好相应记录。

(2)监理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工程质量事故调查、事故原因

分析,参与处理意见等工作。

(3)监理部指示承包人按照批准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式和措施对事

故进行处理。经监理部检验合格后,承包人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施工。

⒉进度控制措施

2.1 进度控制的原则

以合同中施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随着工程的进展和施工条件的变化,

及时提请发包人对控制性总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尤其对重要部位的施工进

度进行控制,努力促进进度计划和保证工期总目标的实现。

2.2 进度控制目标

工程进度控制目标即合同工期目标。

2.3 进度控制的内容

在开工前依据控制性的施工总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

审查的内容包括:

(1) 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有无项目内容漏项或重复的情况。

(2) 施工进度计划与合同工期和阶段性目标的响应性与符合性。

(3) 施工进度计划中各项目之间逻辑关系的正确性与施工方案的可

行性。

(4) 关键路线安排和施工进度计划实施过程的合理性。

(5) 人力、材料、施工设备等资源配置计划和施工强度的合理性。

(6) 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供应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的衔接关系。

(7) 本施工项目与其他各标段施工项目之间的协调性。

(8) 施工进度计划的详细程度和表达形式的适宜性。

(9) 对发包人提供施工条件要求的合理性。

(10)其他应审查的内容。

2.4 施工进度控制措施

2.4.1 施工进度的检查与协调

(1)监理部应编制描述实际施工进度状况和用于进度控制的各类图

表。

(2)监理部应督促承包人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确保施工资源的投入,

并按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实施。

(3)监理部应做好实际工程进度记录以及承包人每日的施工设备、人

员、进场记录,并审核承包人的同期记录。

(4)监理部应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全过程,包括施工准备,施工条

件和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实际施工进度进行分析和评

价,对关键路线的进度实施重点跟踪检查。

(5)监理部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协调有关参建各方之间的关系,定

期召开生产协调会议,及时发现、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干扰因素,促进施

工项目的顺利进展。

2.4.2 施工进度控制的程序

督促承包人按经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在检查中发现实际工程进

度与施工进度计划发生了实质性的偏离时,应要求承包人及时调整施工进

度计划,保证合同工期目标的实现。当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涉及总目标,

阶段目标,资金使用等较大的变化时,监理机构应提出处理意见报发包人

批准,应根据工程变更情况,公平、公正处理工程变更引起的工期变化事

宜。当工程变更影响施工进度计划时,应指示承包人编制变更后的施工进

度计划。

2.4.3 施工进度控制制度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延,可能改变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

完工,或发包人要求提前完工,监理部应指示承包人调整施工进度计划,

编制赶工措施报告,在审批后发布赶工指示。并督促承包人执行。并应按

合同约定处理对因赶工引起的事宜。

⒊投资控制措施

3.1施工阶段工程完成量要严格计量,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公

正、合理地处理施工各阶段各种变更带来的工程计量问题。

⑴认真进行各项工程概(预)算审查,科学合理地定出各项工程的投

资额;

⑵投资控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

①工程洽商变更程序;

②工程设计变更程序;

③工程计量及进度款审批程序。

⑶采取动态控制方法进行施工阶段的投资跟踪。定期向业主报送施工

完成量表、计划投资额和实际完成投资额的比较,出现差距要及时分析原

因;

⑷严格按照图纸复核已完成的工程实物量,严格审核并签发施工单位

完成工程量报表;

⑸对工程变更要严格控制和审查,所涉及的工程变更和工程洽商内容

要反复比较,择优选取,节省资金,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生效。

⑹认真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为工

程的索赔和反索赔提供有力的依据。对索赔金额要严格复核和审查;

⑺索赔程序:施工单位提出索赔时,应在索赔事项发生日3天内以书

面形式报监理单位,提出索赔事项、理由及金额,监理单位在接到书面报

告后,会同业主在7天内书面答复。

3.2 工程投资控制目标

本项目以设计(含工程变更)工程量、审定的投资概算和施工合同价

为总投资控制目标。

3.3 工程投资控制的内容

(1) 审核工程预付款申请,签发预付款证书。

(2)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进行价格调整。

(3) 根据授权处理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工程费用变化事宜。

(4) 根据授权处理合同索赔中的费用问题。

(5) 审核工程付款申请,签发付款证书。

(6) 审核完工付款申请,签发完工付款证书。

(7) 审核最终付款申请,签发最终付款证书。

3.4 工程投资控制的措施

3.4.1 工程计量

(1) 可支付的工程量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经监理部签认,并符合施工合同约定或发包人同意的工程变更项目

的工程量以及计日工。

2)经质量检验合格的工程量。

3)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施工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2)在监理部签发的施工图纸(包括设计变更通知)所确定的建筑物设

计轮廓线和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扣除或增加计量的范围内,应按有关规定

及施工合同文件约定的计量方法和计量单位进行计量。

(3) 工程计量应符合以下程序:

1)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机构应监督承包人按有关规定或施工合同

约定完成原始地面地形的测绘以及计量起始位置地形图的测绘,并审核测

绘成果。

2) 工程计量前,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人计量人员的资格和计量仪器

设备的精度及率定情况,审定计量的程序和方法。

3) 在接到承包人计量申请后,监理机构应审查计量项目、范围、方

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计量所需的资料、工程计量已具备的条件,若发现

问题,或不具备计量条件时,应督促承包人进行修改和调整,直至符合计

量条件要求,方可同意进行计量。

4) 监理部应会同承包人共同进行工程计量;或监督承包人的计量过

程,确认计量结果;或依据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抽样复核。

5) 在付款申请前,监理部应对支付工程量汇总成果进行审查。

6) 若监理部发现计量有误,可重新进行审核、计量,进行必要的修

正与调整。

(4) 当承包人完成了每个计价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部应要求

承包人与其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总体量测,核实该

项目的最终计量工程量。

⒋合同管理

4.1合同是工程建设各方关系的纽带,同时也是业主实现建设项目投

资效益及各方维护自身利益必需的重要依据。监理单位将加强本工程建设

的各种合同管理,以期监理目标的顺利实现。

⑴积极为业主选择合同类型和起草合同出谋划策。在充分了解目前国

内外合同形式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为业主选择合同类型和起

草合同提供尽可能周全的服务;

⑵建立本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结构和合同目录,以明确各方关系,便

于操作;

⑶对业主委托管理的合同进行分类分析,统一编号,分析择录每一合

同的主要条款,形成合同数据档案,以便及时查阅合同执行情况,防止引

发经济责任,减少索赔机会;

⑷在项目整个合同阶段,代表业主对每个合同段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

跟踪管理,包括合同监督,控制合同变更,处理索赔和合同纠纷等。

监理工作的核心就是合同管理,严格按施工承包合同确定的进度、投

资、质量目标进行合同管理,做好工程变更及合同支付工作,受理发包人

和承包人提出的合同索赔。负责工程分包的审查及合同的日常管理。

4.8 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

4.8.1 施工安全

(1) 监理部应根据承包合同文件的有关约定,协助发包人进行施工

安全的检查、监督。

(2) 工程开工前,监理部应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障体系

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对施工组织设

计中的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审查。

(3)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部应对承包人执行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施工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安

全因素和安全隐患时,应指示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若承包人延

误或拒绝整改时,监理部可责令其停工。当监理部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时,应立即指示承包人停工,做好防患措施,并及时向发包人报告;如有

必要,应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当发生施工安全事故时,监理部应协助发包人进行安全事故的调

查处理工作。

4.8.2 施工环境保护

(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部应督促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编制施

工环境管理和保护方案,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监理部应监督承包人避免对施工区域的植物和建筑物等的破坏。

(3)监理部应要求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中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

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尽量避免对植被的破坏并对受到破坏的植被及时采

取恢复措施。

(4)监理部应监督承包人严格按照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处理

和利用废弃物,防止任意弃物造成环境污染、影响河道行洪能力和其他承

包人的施工。

(5)监理部应监督承包人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

气、废水、废油的控制,并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6)监理部应要求承包人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

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应有序

放置。

(7)工程完工后,监理部应监督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拆除施工临时

设施,清理场地,做好环境恢复工作。

⒌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是建设监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实现三大目标控制的基

础。只有及时掌握准确、完整的信息,才能卓有成效地开展监理工作,完

成监理任务。

⑴对本工程项目有关信息按层次分类进行分解,监理编码系统;

⑵明确本项目信息流程,建立项目信息结构和信息流程框图;

⑶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采集制度,以便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各种

有关的原始信息;

⑷采用计算机进行信息处理;

⑸加强资料文档管理,分类整理、归档、装订,努力提供完整的建设

资料。

6、协调

根据《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对监理的授权范围和合同文件规定,建

立监理协调制度(包括定期,专项协调和分级协调制度),明确监理协调的

程序、方式、内容和合同责任,通过监理部和总监理工程师的协调手段,

及时解决或努力减少施工过程和合同履行中的矛盾与纠纷,在确保工程质

量和施工安全的条件下,促进施工进展,在寻求业主更大投资效益的基础

上正确处理合同目标之间的矛盾,在维护发包方合同权益的同时,实事求

是地维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7、监理设施

为适应工程的建设需要,项目监理部将配备必要的办公,通讯设施和

检测、计量器具。

(1)办公设施:计算机、打印机、照相机、办公桌椅、资料柜、办公

用品等。

(2)通讯交通设施是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必备的设施,对提高工作效率,

确保监理工作的高效运行有着非常重要作用。购置手机、小型桥车等,以

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

(3) 检测试验及测量设备:监理公司检测实验部配备有工程检测、

实验、测量的全套设备,这些设备都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可满足工程

建设的各种检测、实验、测量需要,监理部还配备必要的检测计量器具。

八、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监理人员应严格履行监理公司制定的各自的岗位职责,遵守有关建设

监理的规章制度,严格监理、热情服务,以期监理目标的顺利实现。

施工阶段的监理,尤其应重视施工现场的管理,必须使现场监理工作

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有关的管理制度。

⒈进行控制时,应严格按照相应的程序操作办理,要求施工单位积极

配合,内容包括:

⑴单位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⑵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签认程序;

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签认程序;

⑷工程洽商变更程序;

⑸工程设计变更程序;

⑹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⑺进度控制工作程序;

⑻工程计量和进度款审批程序;

⑼驻地监理工程师工作程序。

⒉信息资料应分类别规范化整理

⑴要求施工单位按监理单位提供的规范化表格进行操作;

⑵信息资料按性质分以下五类整理归档:

①技术文件(工程变更、技术核定单、施工方案、工艺和措施等)

②经济文件(月完成量报表、预算资料、合同内付款资料、合同外经

济签证、索赔资料等)

③管理文件(协调联系、安全文明施工、工料机具动态资料、有关资

质资料等)

④报验单(材料、设备报验单、工程报验单及相应的认可证书)

⑤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报审表、开工报告、进度计划报

审表、工程款报审表及相关资料)

(3) 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由双方提交的施工

图纸以及由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

开工申请等文件均应通过监理部核查、审核或审批,方可实施。

(4)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

应经过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核检验。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

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

施工。

(5) 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均应进行计量并

经监理部确认。未经监理部签证的付款申请,发包人不应支付。

(6) 会议制度。监理机构应建立会议制度,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

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

持,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应派员参加。各次会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合同项目开工令下达前举行,会议内容应包

括工程开工准备检查情况;各方负责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和授权内容;沟通

相关信息;进行监理工作交底。会议的具体内容可由有关各方会前约定。

会议可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或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的负责人联合主

持。

②监理例会。监理部应定期主持召开由参建各方负责人参加的会议,

会上应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检查上次监理例会中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分

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明确会后应完成的任务。

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

③监理专题会议。监理部应根据需要,主持召开监理专题会议,研究解

决施工中出现的涉及施工质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工程变更、索赔、

争议等方面的专门问题。

④总监应组织编写由监理部主持召开的会议纪要,并分发与会各方。

(7) 施工现场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当施工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时,监理部

应立即向发包人报告,并指示承包人立即采取有效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8) 工作报告制度。监理部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或监理专题报

告。工程验收时,提交监理工作报告。监理工作结束后,提交监理工作总

结报告。

(9) 工程验收制度。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部应对其是否具备

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工程验收规程或合同约定,参与、组织或

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

九、安全监理制度

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设部建市

[2006]248号文《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等法规,

为确保监理部在监工程项目不发生监理责任事故,实现公司质量安全目标,

促进公司的全面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监理部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现工

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总目标。

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安

全法规、制度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项目工程建设过程安全

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切实防止责任事故发生。

二、编制依据:

1.《安全法》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

5.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

6.设计文件。

7.建筑工程强制性规范。

8.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令、法规、政策和规定。

三、监理部人员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并确定施工现场具体安全监理工程

师(可兼职),明确其工作职责;

2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成立由

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并签署意见;

5主持编写安全监理方案,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

6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7检查和督促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工作;

8当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在项目现场时,及时安排监理部其他人员暂时代

替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并对其进行交底;

9协助安全事故、火警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督促事故后的现场整改;

10组织编写并签发安全监理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负责签署监理

工程师通知单(安全)、工程暂停令、复工报审表;

11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12定期审阅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琂日志,并签署意见;

13负责处理所监项目中的突发事件并及时报告安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部门。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安全监理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安全监理职责除总监理工程师职责中的1、5、6

项外,其他全部相同。

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可为兼职,视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2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体系,检查施工单位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合情况;

3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及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4具体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5负责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6负责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等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

见;

7负责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交

底及交底记录情况;

8在施工建设中,采用巡视或旁站等形式实施现场安全监理(包括安全、

防火和文明施工等);

9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10协助安全事故、火警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督促事故后的现场整改;

11负责编写安全监理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12负责填写安全监理日志;

13负责整理安全监理资料(包括影像资料),并及时交公司。

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1协助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参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并配合对其实

施进行监督;

3协助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安全违规操作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向

施工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或向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反映;

5协助安全事故、火警事故涉及技术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

6接受总监(总监代表)的安排,临时替代安全监理工程师工作;

监理员安全监理职责

1在施工现场巡视、旁站监理过程中,除对工程质量、工程材料质量实

施动态监督外,还应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2当发现有安全生产违规操作时,有责任及时制止;当发现存在安全隐

患时,应及时报告安全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

3接受总监(总监代表)安排,临时替代安全监理工程师工作。

四、安全管理

1.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工程安全工作;

并要求所有监理人员应强化安全意识,熟知安全常识;

2.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3.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4.审查电工、焊工及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合格证。督

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5.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

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6.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应急预案、

临时用电方案、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方案、土方开

挖方案;

7.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8.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9.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

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

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

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10.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检查;

11.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12.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13.夜间施工要设置红灯和警戒标志。

五、施工阶段安全检查内容

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质证明:

 《营业执照》;

 《施工许可证》;

 《安全资质证书》;

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书及管理情况;

 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⑴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

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 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

⑵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

设强制性标准:

① 土方工程:

 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 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 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 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 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 深基坑、沟槽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 基坑、井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② 模板施工;

 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

正确;

 模板设计应包括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

度等;

 模板设计图包括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

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 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③ 交叉作业:

 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 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 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④临时用电:

 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 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 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 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 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 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 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 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

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

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

令施工企业整改;

 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

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 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 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

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六、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内容

(一)用电管理:

1.审核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对用电进行防护,建立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3.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度,并符合“三

级配电两极保护”的要求。

(二)电工:

1.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

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三)电缆线路:

1.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

损伤和介质腐蚀;

2.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

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3.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夹子固定,

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4.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

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

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

不小于1.8m。

(四)配电柜(盘)、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柜(盘)正面的通道宽度,单列不小于1.5m,双列不少于2m,

后面的维护通道为0.8m(个别部位不许少于0.6m),侧面通道不少于1m;

2.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3.在配电室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距配电柜(盘)的水平距离大于1m,

并采取屏障隔离;

4.配电室门应向外开;

5.配电箱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少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

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少于1.9m。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少于0.5m;

6.配电柜(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开关;

7.配电柜(盘)上的配电线路开关应标明控制回路;

8.配电柜(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

由专人负责。

9.配电箱: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用一个配电箱,

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10.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

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

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11.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

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12.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安装应端正牢

固,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3~1.5m之间;

13.移动式开关箱应装高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离地面0.6~1.5m。进

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1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

并便于操作(间隙5cm)不得歪斜和松动。电线应用绝缘导线,剥头不得

外露,接头不得松动;

15.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

子分设;

16.配电箱、开关必须防雨、防尘。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

体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为电源端,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

或箱门处;

(五)电器装置的选择: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

格的电器,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2.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

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

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

自动开关);

3.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

电保护器;

4.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

的产品;

5.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

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6.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六)接地与防雷: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取接零保

护系统。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

由工作接地,配电室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

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好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

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3.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不作它用,

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4.保护零线使用铜线不少于10mm2 ,铝线不少于16mm2 ,与电气设备

相连的保护零线可用不少于4mm2 绝缘多股铜线;

5.保护零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以前为黑色),在任何情况下不

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6.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

7.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

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

8.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不宜采用罗纹

钢;

9.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铁、镀锌铁管、或圆钢、长度1.5~2.5m,露

出地面10~15cm,接地线与垂直接地体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禁止

采用绑扎的方法;

10.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

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11.施工现场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

筑物的防雷屏蔽范围以外,应安避雷装置,避雷针长度为1-2m,可用Φ

16圆钢端部磨尖;

12.避雷针保护范围按60°遮护角防护;

七、施工机具安全检查内容

(一)钢筋机械:

1.现场机械安装应稳固,带有胶轮胎的机械应将轮胎拆下并垫离地

面,保养好,按规定搭设操作平台、防护栏杆,保证进。出料安全,整机

应搭设安全可靠的操作棚;

2.机械安装或检修完毕,必须经试运转正常后,办理交接班签证手续

后方准使用;

3.一切机械、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必须接零、接地线,电

阻不大于4欧,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准有的设备接零有的设备接地;

4.接新的用电规程JGJ46-88规定,所有的施工机械都应安装漏电保

护器。特别是移动型机具,不安装漏电保护器不得使用;

5.实行一机一闸制,所有机械都应设独立的开关箱,箱内不得存放什

物。开关距所控设备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6.机械操作人员要事先经过培训,三机操作工要持证上岗。严禁违章

作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实行定机定人定责任制。

(二)电焊机:

1.电焊机安装后必须有验收手续,对有多台电焊机的工程,必须对焊

机进行编号并定人定机操作,焊工持证上岗;

2.电焊机必须有保护接零及漏电保护器,并应设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

或触电保护器,还必须设防雨罩;

3.电源必须使用自动开关;

4.电焊机焊把线应性能良好,接头不得超过三处,并无绝缘老化现象。

(三)搅拌机:

1.搅拌机安装后必须有验收合格证明单,定人定机操作,操作工人持

证上岗;

2.必须有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器,并设防雨蓬;

3.作业平台应稳定,并设栏杆;

4.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等必须性能良好,操作手柄必须设保险装

置;

5.料斗必须有保险挂钩,工人在料斗下工作时必须挂好保险挂钩。

(四)气瓶:

1.各气瓶必须设标准色标;并分开存放,存放地点必须通风良好;

2.当气瓶间距小于5m,距火距离小于10m时,必须设隔离措施;

3.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时,必须立放,不允许平放;

4.所有气瓶都必须设防震圈和防护帽。

(五)潜水泵:

潜水泵应做保护接零并设漏电保护器。

(六)翻斗车

1.翻斗车必须取得准用证方能使用,司机必须有驾驶证,不得违章行车;

2.翻斗车制动装置必须灵敏。

(七)挖崛机

1.挖掘机必须取得准用证方能使用,司机必须有驾驶证,不得违章作业;

2.挖掘机制动装置必须灵敏。

3、挖掘机操作室应张贴操作规程。

八、检查方式及处理

监理部自我检查,一般每季度至少一次,必要时每月一次。由项目总

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监理部全员参加。检查用表采用公司《监理服务质

量检查考核评分表》。

监理部巡视检查,监理部依据《监理规范》、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

准对本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检查内容为项目在监工程施

工过程一切安全事宜,必须做到“该审的审,该查的查,该管的管,该报

的报”。并做好相应检查记录。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督促落实

整改措施,对查出的不合格项,应遵守公司体系文件相关规定处置。

监理部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

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

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发现安全

隐患要严格按照“三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对

整改要跟踪验证,限期整改,到期复验确认。

其他情况:

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

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1. 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

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 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 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 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 出现安全事故时。

十、监理工作流程

1、质量监理工作流程总图,(见图一)

2、开工准备阶段质量监理工作流程,见图二。

3、施工阶段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见图三

4、竣工验收阶段质量监理工作流程,见图四。

5、进度控制工作流程,见图五。

6、工程计量程序图,见图六。

质量监理工作流程(图一)

开工准备阶段质量监理工作流程(图二)

施工阶段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图三)

竣工验收阶段质量监理工作流程(图四)

进度控制工作流程(图五)

标准基

本农田建设项目

监 理 规 划

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十七日

签 署 页

目 录

一、工程概况„„„„„„„„„„„„„„„„„„„„„„4

二、工程建设的监理阶段、范围和总目标„„„„„„„„„„6

三、监理依据„„„„„„„„„„„„„„„„„„„„„„6

四、监理组织规划„„„„„„„„„„„„„„„„„„„„7

五、监理工作内容„„„„„„„„„„„„„„„„„„„„12

六、监理工作程序„„„„„„„„„„„„„„„„„„„„15

七、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6

八、监理工作管理制度„„„„„„„„„„„„„„„„„„28

九、安全监理制度„„„„„„„„„„„„„„„„„„„„30

十、监理工作流程„„„„„„„„„„„„„„„„„„„„45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工程名称:枣强县张秀屯等乡镇、唐林等乡两个高标准基本农田

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枣强县张秀屯乡、唐林乡

3、建设单位:枣强县国土资源局

4、监理单位:河北方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设计单位:天津科地土地规划咨询有限公司

6、施工单位:共分为18个施工标段

道路工程:唐林一标:衡水中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唐林二标:冀州市旺达建筑有限公司

唐林三标:深州市永平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唐林四标:冀州市冀东建筑有限公司

唐林五标:深州市新地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唐林六标:河北承霖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唐林七标:衡水人防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唐林八标:枣强县恒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唐林九标:衡水天鸿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唐林十标:枣强县银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唐林十一标:枣强县林海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唐林十二标:衡水昊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唐林十三标:衡水市宏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机井工程:唐林一标:柏乡洲源水利制管厂

唐林二标:枣强县正大钻井有限公司

唐林三标:邢台市润田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电力:唐林一标:北京中电盛世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唐林二标:石家庄市利达水电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张秀屯乡施工单位:共分为18个施工标段

道路工程:一标段:衡水冀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二标段:深圳市利农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三标段:衡水市松鑫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四标段:衡水拓野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五标段:河北佳特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六标段:武邑县福源土地开发整理有限公司

七标段:河北如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八标段:枣强县宏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九标段:枣强县冀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十标段:河北金恒信节能建筑有限公司

十一标段:武强县霖威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十二标段:衡水永泰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十三标段:廊坊盛翔道桥工程有限公司

机井工程:一标段:枣强县鑫泉钻井有限公司

二标段:饶阳县清源钻井队

电力:张秀屯一标:深州市永通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张秀屯二标:深州市光达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张秀屯三标:衡水市科源自动化机电物资有限公司

8、工程投资总额:5736.27万元

9、工程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工程特点:

(1)本工程施工工期要求严格。因施工工期关系到本工程按时投入

使用,村民及时耕种。

(2)本工程投资必须严格控制,需努力追求“功能、价格”比值的

最大化。

(3)本工程的功能要求高、细部多、工序多、专业多、工种多,有

工期要求的条件下,势必交叉作业多,配合协调难,成品保护难,施

工难度,质量控制难度比其它建设工程更大,创无质量通病工程,对

工程质量必须“严格要求,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责任”。

(4)工程承包单位进场施工,施工期只能到生产间隙,时间紧,任

务重,涉及各家各户承包地块的界线恢复,公用建构筑物占地分摊调

补平衡,青苗补偿事项,协调配合工作量较大。

二、工程建设的监理阶段、范围和总目标

1、我公司在该工程项目中承担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

2、工程范围: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张秀屯乡,唐林乡村土地治理项目

中的电灌站及机电设备安装、防渗渠及配套建筑物、道路、机井等质量控

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和安全控制。监理服务内容:

(1)自2014年3月17日,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实施阶段监理;

(2)工程质量保修期监理;

3、工程项目监理总目标为:

⑴工期目标:按承包合同控制工期。

⑵质量目标:根据《施工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文件、有关施

工规范提出的质量要求,严格执行以单元工程为基础的单位工程,分部工

程,单元工程三级质量检验及评定制度,实行以“工序控制”和“过程跟

踪”为环节的标准的质量管理,实行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制度,

严格进度质量跟踪和平行检验,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⑶投资目标:按承包合同控制造价。

(4)安全目标: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监理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86号)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国务院279号)

4、《工程建设监理规定》(建设部[95]737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

6、《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建设监理办法》(试行)

7、《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00)

8、《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F10-2006)

9、《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10、《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11、《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

12、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

13、施工承包合同

14、工程设计文件、技术说明等

15、《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16、《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

17、《农田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GB/T20203-2006

18、《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5

19、《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

20、《机井技术规范》GB/T50625-2010

21、《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范》DL/T499-2001

2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

23、《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24、《防洪标准》GB50201-94

25、《河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试行)【2008】

26、《土地开发整理工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1版)

27、《农村公路建设暂行技术要求》交公路发【2004】372号

28、《枣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29、《枣强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

四、监理组织规划

我部依据监理合同的规定,承担该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

监理业务,并根据工程任务范围、规模及难易程度,派驻现场组织机构,

实施工程现场监理任务,协助配合承包人开展工程建设,对工程建设实施

监督管理。

1. 现场监理组织机构设置(如图)

质量控制 进度控制 投资控制 合同管理 信息管理

2.项目监理组织人员的岗位职责

⑴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a.

以工程建设监理公司在工程项目的代表身份,与业主、承包人及政

府监督机构和有关单位协调沟通有关问题。

b.确定工程项目组织和监理组织系统,制定监理工作方针和基本工作

流程。

c.选择确定监理各部门负责人员,并决定他们的任务和职能分工。

d.对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督导,并根据工程实施的变化进行人员调配。

e.主持制定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规划并全面组织实施。

f.审核并确认分包单位。

g.主持建立监理信息系统,全面负责信息沟通工作。

h.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对工程实施的有关事宜做出决策,如计划审批、

工程变更、事故处理、合同争议、工程争议、工程索赔、实施方案等。

i.审核并签署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付款证明、竣工资料、监理

文件报告等。

j.定期及不定期巡视工地现场,及时发现和提出问题并进行处理。

l.定期和不定期向本公司报告监理工作情况。

m.分阶段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工作总结。

⑵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

a.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b.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⑶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a.组织制定各专业或子项目的监理实施计划或监理细则,经总监理工

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b.对所负责的目标进行规划,建立实施目标控制的系统。

c.制定目标控制系统的控制工作流程,确定方法和手段,制定控制措

施。

d.审核有关承包人提交的计划、方案、申请、证明、单据变更资料、

报告等。

e.检查有关的工程情况,掌握工程现状,及时发现和预测工程问题,

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f.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部门监理员的工作。

g.及时检查、了解和发现承包人的组织、技术、经济和合同方面的问

题,并向总监理工程报告,以便研究对策,解决问题。

h.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

i.参与有关分部(分项)工程款、单位工程单位项工程等分期交工工

程的检查和验收工作。

j.参加或组织有关工程会议并做好会前准备。

k.协调处理本部门管理范围内各承包方之间的有关工程方面的矛盾。

l.提供或搜集有关索赔资料、积极配合合同管理部门做好索赔有关工

作。

m.检查、督促并认真做好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工作,建立本部门监理

资料管理制度。

n.定期做好本部门监理工作总结。

⑷监理员的岗位职责

a.负责检查、检测并确认材料、设备、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

b.检查承包人的人力、材料、设备、施工机械投入和运行情况,并做

好记录。

c.负责工程计量并签署原始凭证。

d.检查是否按设计图纸施工,按工艺标准施工,按进度计划施工并对

发生的问题随时予以解决纠正。

e.检查确认工序质量,进行验收并签署。

f.实施跟踪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g.做好填报工程原始记录工作。

h.记好监理日志。

(5).现场监理机构的组织关系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的项目负责人,代表

监理公司负责监理合同委托范围内的各项事务,组织并指导现场监理工作,

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作,协调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质量管理,

控制工程进度、工程造价及合同管理,对监理公司负责。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现场质量检查、工

程试验和计量管理工作,随时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

理,做好日志记录,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监理员主要进行现场质量检查,计量、监督管理,做好现场旁站工作,

并做好原始记录,签证凭证,监理员应对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

(6).监理组织机构与建设单位、承建单位、项目组织机构的关系。

⑴建设单位是工程发包主体的资质单位,是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

监理业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方。监理单位依据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实施

监理,承担委托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和义务,行使相应责权。两者为委

托与被委托关系,应做到各负其责,独立工作,相互尊重,密切合作。

⑵监理单位与承建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关系,监理单位依据承

建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及监理委托合同,对承包人在工程项目施工

中实施全过程的监理,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

按要求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经济资料,包括施工申请、施工组织设计、进

度计划、原材质保资料、质检资料、试验资料等。

3人员进场安排

公司将根据工程监理强度,工程开工时间,工程协调难易程度,专业配套

等方面配置监理人员,按建设单位指定进场时间及时进场并履行其职责,开

展监理工作。满足监理服务的要求。

五、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实施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进行合同、信息

管理,做好协调工作。具体内容为:

(一)质量控制工作内容:

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

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工程质量

控制主要是对承包人行为的管理。

(二)主要工作:

A.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

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监理

部应要求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准批的(或经过修改后重新批准的)施工

组织设计组织施工。

B.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

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

C.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监理工程师应

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D.项目监理部应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

行复验(抽查)和确认。

承包单位在测量放线完毕后,应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施工测量放线

报验申请表,并附放线的依据材料及放线成果表报送项目监理部。专业监

理工程师应实地查验放线精度是否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控制桩的位置是

否可靠、明显等。经审核,查验合格、签认施工测量报验申请表。

E.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

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工程师应

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

监理人员应经常地、有目的地对承包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

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1、是否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2、是否使用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尤其是质检人员是否到岗到位;

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特种

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施工环境是否对工程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6、已施工部位是否存在质量缺陷;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较大质量问题或质量隐患,监理工程师宜采用照

相、摄影等方法予以记录。

F.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

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G.监理人员出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造成

质量事故时,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

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应及

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

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

H.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

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

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

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⑴协助业主做好施工招标、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作,组织

现场勘查;

⑵协助业主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⑶组织施工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⑷协助业主和施工单位编写开工报告;

⑸协助业主指定需单独供应的材料、物资计划和相应的资金需求计划,

确定供应厂家,商签订货合同;

⑹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

以及“全天候”施工的技术措施;

⑺审查材料、物资的采购、进场验收及保管措施;

⑻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及

管理程序进行施工,审核和检查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结构的主要部位

和隐蔽工程,控制施工质量;

⑼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商定质量事故处理措施和验收办法;

⑽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计划和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措施;

⑾严格复核工程实物量,签发已核实的有质量认证的工程付款凭证,

控制工程投资;

⑿及时、准确记录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信息,严格控制工程变更,认真

执行索赔程序,加强合同管理,控制索赔;

⒀监督各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安全防护措施;

⒁及时、完整、清晰地整理各种必须归档的资料,按时向业主、承包

单位报送监理例会纪要、监理月报,为工程建设各方面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⒂组织参加工程各阶段的初验、验收,协调建设主管部门、计划部门、

质监站等之间的关系;

⒃督促施工单位向质监站及时报审工程质量评定资料。核定工程竣工

质量等级;

⒄全面整理本工程建设的各种资料,分类归档,形成清晰、明了、全

面、准确的监理资料,及时移交给业主;

⒅保修期内,如发现有工程质量问题,应协助检查工程状况,鉴定工

程质量问题责任,督促保修。

六、监理工作程序

1、 依据监理合同,组建现场监理部,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

师、监理员。

2、 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

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

3、 编制项目监理规划。

4、 进行监理工作交底。

5、 编制各专业、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6、 实施施工监理工作。

7、 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

8、 参加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9、 结清监理费用。

10、 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11、 向发包人移交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设备。

七、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监理工作的目标是“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其核心是对工程质量

的控制。监理工作的方法是采取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经济措

施来控制工程的质量,加强工程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控制工程投

资。

⒈质量控制措施

1.1质量控制原则

监理部将按《施工合同》,技术规范,施工图纸、变更设计文件,国家

及部颁工程技术规程,规范、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制定一整套行之有效

的质量控制程序,方法和手段,严格执行以单元工程为基础的单位工程,

分部工程,单元工程三级质量检验及评定制度,严格以“工序控制”和“过

程跟踪”为环节的标准化,量值化质量管理目标的实现,使每个环节都处

于受控状态,每个过程都有质量记录,施工全过程实现可追溯性。

1.2 质量控制目标

以合同为依据,通过监理部认真,严格的质量控制,发包人将获得一

个令人满意的、质量优良的,放心的工程项目。分部工程优良率80%以上,

单元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0%以上。

1.3 工程质量控制内容

(1)监理部建立以总监负责的全员质量控制体系。并在监理工作中不

断改进和完善;

(2)监督承包人建立和建全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3)按照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强制条文及施工合同约定,对所有施工

质量活动及与质量活动相关的人员、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施工工

艺和施工环境进行监督和控制,按照事前审批,事中监督和事后检验等监

理工作环节控制工程质量;

(4)检查承包人现场检验设施、人员,技术条件等情况;

(5) 对承包人从事施工,安全,质检材料等岗位和施工设备操作等需

要持证上岗人员的资格进行验证和认可,对不称职或违章、违规的人员,

可要求暂停或禁止在本工程中工作。

(6)审批承包人制定的施工控制网和原始地形图的施测方案,并对施

测过程进行监督。对测量成果进行签认或与发包人一起参加联合测量,共

同签认测量成果。对承包人在开工前实施的施工放线测量进行抽样复测或

与承包人进行联合测量。

(7)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工艺参数试验方案,对现场试验实施监督。审

检试验结果和结论,并监督承包人严格按照批准的工法进行施工。

1.4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1.4.1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程序

(1)监督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对工程所有部位质量进行自检,并按

规定向监理部提交相关资料。

(2)采取现场察看、查阅施工记录以及对填筑材料、试样等进行抽检

的方式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及时对承包人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

工法以及各种违章作业行为发出调整、制止、整顿直至暂停施工的指示。

(3)对关键部位或工序应旁站监理工作,严格控制质量。

(4)单元工程(工序)未经监理部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承包人不得开

始下一单元(或工序)的施工。

(5)发现由于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施工设备或其他原因可能导致工程

质量不合格或造成质量事故时,应及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

施纠正。必要时责令其停工整改。

(6)发现施工环境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时,应指示承包人有效的防范措

施。必要时应停工整改。

(7)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其处理措施或遗留问题进行详细

记录和拍照,保存好照片或音像片等相关资料。

(8)参加工程设备供货人组织的技术交底会议;监督承包人按照工程

供货人提供的安装指导书进行工程设备的安装。

1.4.2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检验方法

(1)承包人应首先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检。未经承包人自检或自检

不合格、自检资料不完善的单元(或工序),监理部有权拒绝检验。

(2)监理部对承包人经自检合格后报验的单元工程(或工序)质量,

应按有关技术标准和施工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予签认。

(3)监理部采取跟踪检测、平行检测方法对承包人的检验结果进行复

核。平行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30%,重

要部位每种标号的混凝土最少取样1组;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

量的5%;重要部位至少取样3组。平行检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工程完工后需覆盖的隐蔽工程、工程的隐蔽部位,应经监理部验

收合格后方可覆盖。

1.4.3工程质量评定。

监理部应监督承包人真实、齐全、完善、规范地填写质量评定表。承

包人应按规定对工序、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进行自

评。监理机构应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等级自评结果进行复核。

监理部应按规定参与工程项目外观质量评定和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

工作。

1.4.4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1)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应按规定及时 提交事故报告。监理部在

向发包人报告的同时,指示承包人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保护现场,

并做好相应记录。

(2)监理部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工程质量事故调查、事故原因

分析,参与处理意见等工作。

(3)监理部指示承包人按照批准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式和措施对事

故进行处理。经监理部检验合格后,承包人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施工。

⒉进度控制措施

2.1 进度控制的原则

以合同中施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随着工程的进展和施工条件的变化,

及时提请发包人对控制性总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尤其对重要部位的施工进

度进行控制,努力促进进度计划和保证工期总目标的实现。

2.2 进度控制目标

工程进度控制目标即合同工期目标。

2.3 进度控制的内容

在开工前依据控制性的施工总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

审查的内容包括:

(1) 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有无项目内容漏项或重复的情况。

(2) 施工进度计划与合同工期和阶段性目标的响应性与符合性。

(3) 施工进度计划中各项目之间逻辑关系的正确性与施工方案的可

行性。

(4) 关键路线安排和施工进度计划实施过程的合理性。

(5) 人力、材料、施工设备等资源配置计划和施工强度的合理性。

(6) 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供应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的衔接关系。

(7) 本施工项目与其他各标段施工项目之间的协调性。

(8) 施工进度计划的详细程度和表达形式的适宜性。

(9) 对发包人提供施工条件要求的合理性。

(10)其他应审查的内容。

2.4 施工进度控制措施

2.4.1 施工进度的检查与协调

(1)监理部应编制描述实际施工进度状况和用于进度控制的各类图

表。

(2)监理部应督促承包人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确保施工资源的投入,

并按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实施。

(3)监理部应做好实际工程进度记录以及承包人每日的施工设备、人

员、进场记录,并审核承包人的同期记录。

(4)监理部应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全过程,包括施工准备,施工条

件和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实际施工进度进行分析和评

价,对关键路线的进度实施重点跟踪检查。

(5)监理部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协调有关参建各方之间的关系,定

期召开生产协调会议,及时发现、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干扰因素,促进施

工项目的顺利进展。

2.4.2 施工进度控制的程序

督促承包人按经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在检查中发现实际工程进

度与施工进度计划发生了实质性的偏离时,应要求承包人及时调整施工进

度计划,保证合同工期目标的实现。当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涉及总目标,

阶段目标,资金使用等较大的变化时,监理机构应提出处理意见报发包人

批准,应根据工程变更情况,公平、公正处理工程变更引起的工期变化事

宜。当工程变更影响施工进度计划时,应指示承包人编制变更后的施工进

度计划。

2.4.3 施工进度控制制度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拖延,可能改变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

完工,或发包人要求提前完工,监理部应指示承包人调整施工进度计划,

编制赶工措施报告,在审批后发布赶工指示。并督促承包人执行。并应按

合同约定处理对因赶工引起的事宜。

⒊投资控制措施

3.1施工阶段工程完成量要严格计量,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公

正、合理地处理施工各阶段各种变更带来的工程计量问题。

⑴认真进行各项工程概(预)算审查,科学合理地定出各项工程的投

资额;

⑵投资控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

①工程洽商变更程序;

②工程设计变更程序;

③工程计量及进度款审批程序。

⑶采取动态控制方法进行施工阶段的投资跟踪。定期向业主报送施工

完成量表、计划投资额和实际完成投资额的比较,出现差距要及时分析原

因;

⑷严格按照图纸复核已完成的工程实物量,严格审核并签发施工单位

完成工程量报表;

⑸对工程变更要严格控制和审查,所涉及的工程变更和工程洽商内容

要反复比较,择优选取,节省资金,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生效。

⑹认真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为工

程的索赔和反索赔提供有力的依据。对索赔金额要严格复核和审查;

⑺索赔程序:施工单位提出索赔时,应在索赔事项发生日3天内以书

面形式报监理单位,提出索赔事项、理由及金额,监理单位在接到书面报

告后,会同业主在7天内书面答复。

3.2 工程投资控制目标

本项目以设计(含工程变更)工程量、审定的投资概算和施工合同价

为总投资控制目标。

3.3 工程投资控制的内容

(1) 审核工程预付款申请,签发预付款证书。

(2) 根据施工合同约定进行价格调整。

(3) 根据授权处理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工程费用变化事宜。

(4) 根据授权处理合同索赔中的费用问题。

(5) 审核工程付款申请,签发付款证书。

(6) 审核完工付款申请,签发完工付款证书。

(7) 审核最终付款申请,签发最终付款证书。

3.4 工程投资控制的措施

3.4.1 工程计量

(1) 可支付的工程量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经监理部签认,并符合施工合同约定或发包人同意的工程变更项目

的工程量以及计日工。

2)经质量检验合格的工程量。

3)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施工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2)在监理部签发的施工图纸(包括设计变更通知)所确定的建筑物设

计轮廓线和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扣除或增加计量的范围内,应按有关规定

及施工合同文件约定的计量方法和计量单位进行计量。

(3) 工程计量应符合以下程序:

1)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机构应监督承包人按有关规定或施工合同

约定完成原始地面地形的测绘以及计量起始位置地形图的测绘,并审核测

绘成果。

2) 工程计量前,监理机构应审查承包人计量人员的资格和计量仪器

设备的精度及率定情况,审定计量的程序和方法。

3) 在接到承包人计量申请后,监理机构应审查计量项目、范围、方

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计量所需的资料、工程计量已具备的条件,若发现

问题,或不具备计量条件时,应督促承包人进行修改和调整,直至符合计

量条件要求,方可同意进行计量。

4) 监理部应会同承包人共同进行工程计量;或监督承包人的计量过

程,确认计量结果;或依据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抽样复核。

5) 在付款申请前,监理部应对支付工程量汇总成果进行审查。

6) 若监理部发现计量有误,可重新进行审核、计量,进行必要的修

正与调整。

(4) 当承包人完成了每个计价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部应要求

承包人与其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总体量测,核实该

项目的最终计量工程量。

⒋合同管理

4.1合同是工程建设各方关系的纽带,同时也是业主实现建设项目投

资效益及各方维护自身利益必需的重要依据。监理单位将加强本工程建设

的各种合同管理,以期监理目标的顺利实现。

⑴积极为业主选择合同类型和起草合同出谋划策。在充分了解目前国

内外合同形式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为业主选择合同类型和起

草合同提供尽可能周全的服务;

⑵建立本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结构和合同目录,以明确各方关系,便

于操作;

⑶对业主委托管理的合同进行分类分析,统一编号,分析择录每一合

同的主要条款,形成合同数据档案,以便及时查阅合同执行情况,防止引

发经济责任,减少索赔机会;

⑷在项目整个合同阶段,代表业主对每个合同段的合同执行情况进行

跟踪管理,包括合同监督,控制合同变更,处理索赔和合同纠纷等。

监理工作的核心就是合同管理,严格按施工承包合同确定的进度、投

资、质量目标进行合同管理,做好工程变更及合同支付工作,受理发包人

和承包人提出的合同索赔。负责工程分包的审查及合同的日常管理。

4.8 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

4.8.1 施工安全

(1) 监理部应根据承包合同文件的有关约定,协助发包人进行施工

安全的检查、监督。

(2) 工程开工前,监理部应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障体系

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对施工组织设

计中的施工安全措施进行审查。

(3)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部应对承包人执行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和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施工安全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安

全因素和安全隐患时,应指示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若承包人延

误或拒绝整改时,监理部可责令其停工。当监理部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时,应立即指示承包人停工,做好防患措施,并及时向发包人报告;如有

必要,应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4)当发生施工安全事故时,监理部应协助发包人进行安全事故的调

查处理工作。

4.8.2 施工环境保护

(1)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部应督促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编制施

工环境管理和保护方案,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监理部应监督承包人避免对施工区域的植物和建筑物等的破坏。

(3)监理部应要求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中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

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尽量避免对植被的破坏并对受到破坏的植被及时采

取恢复措施。

(4)监理部应监督承包人严格按照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处理

和利用废弃物,防止任意弃物造成环境污染、影响河道行洪能力和其他承

包人的施工。

(5)监理部应监督承包人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

气、废水、废油的控制,并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6)监理部应要求承包人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

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应有序

放置。

(7)工程完工后,监理部应监督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拆除施工临时

设施,清理场地,做好环境恢复工作。

⒌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是建设监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实现三大目标控制的基

础。只有及时掌握准确、完整的信息,才能卓有成效地开展监理工作,完

成监理任务。

⑴对本工程项目有关信息按层次分类进行分解,监理编码系统;

⑵明确本项目信息流程,建立项目信息结构和信息流程框图;

⑶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采集制度,以便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各种

有关的原始信息;

⑷采用计算机进行信息处理;

⑸加强资料文档管理,分类整理、归档、装订,努力提供完整的建设

资料。

6、协调

根据《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对监理的授权范围和合同文件规定,建

立监理协调制度(包括定期,专项协调和分级协调制度),明确监理协调的

程序、方式、内容和合同责任,通过监理部和总监理工程师的协调手段,

及时解决或努力减少施工过程和合同履行中的矛盾与纠纷,在确保工程质

量和施工安全的条件下,促进施工进展,在寻求业主更大投资效益的基础

上正确处理合同目标之间的矛盾,在维护发包方合同权益的同时,实事求

是地维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7、监理设施

为适应工程的建设需要,项目监理部将配备必要的办公,通讯设施和

检测、计量器具。

(1)办公设施:计算机、打印机、照相机、办公桌椅、资料柜、办公

用品等。

(2)通讯交通设施是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必备的设施,对提高工作效率,

确保监理工作的高效运行有着非常重要作用。购置手机、小型桥车等,以

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

(3) 检测试验及测量设备:监理公司检测实验部配备有工程检测、

实验、测量的全套设备,这些设备都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可满足工程

建设的各种检测、实验、测量需要,监理部还配备必要的检测计量器具。

八、监理工作管理制度

监理人员应严格履行监理公司制定的各自的岗位职责,遵守有关建设

监理的规章制度,严格监理、热情服务,以期监理目标的顺利实现。

施工阶段的监理,尤其应重视施工现场的管理,必须使现场监理工作

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有关的管理制度。

⒈进行控制时,应严格按照相应的程序操作办理,要求施工单位积极

配合,内容包括:

⑴单位工程质量控制程序;

⑵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签认程序;

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签认程序;

⑷工程洽商变更程序;

⑸工程设计变更程序;

⑹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⑺进度控制工作程序;

⑻工程计量和进度款审批程序;

⑼驻地监理工程师工作程序。

⒉信息资料应分类别规范化整理

⑴要求施工单位按监理单位提供的规范化表格进行操作;

⑵信息资料按性质分以下五类整理归档:

①技术文件(工程变更、技术核定单、施工方案、工艺和措施等)

②经济文件(月完成量报表、预算资料、合同内付款资料、合同外经

济签证、索赔资料等)

③管理文件(协调联系、安全文明施工、工料机具动态资料、有关资

质资料等)

④报验单(材料、设备报验单、工程报验单及相应的认可证书)

⑤报审表(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报审表、开工报告、进度计划报

审表、工程款报审表及相关资料)

(3) 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由双方提交的施工

图纸以及由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

开工申请等文件均应通过监理部核查、审核或审批,方可实施。

(4)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

应经过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核检验。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

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

施工。

(5) 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均应进行计量并

经监理部确认。未经监理部签证的付款申请,发包人不应支付。

(6) 会议制度。监理机构应建立会议制度,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

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工程师主

持,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应派员参加。各次会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合同项目开工令下达前举行,会议内容应包

括工程开工准备检查情况;各方负责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和授权内容;沟通

相关信息;进行监理工作交底。会议的具体内容可由有关各方会前约定。

会议可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或由总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的负责人联合主

持。

②监理例会。监理部应定期主持召开由参建各方负责人参加的会议,

会上应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检查上次监理例会中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分

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明确会后应完成的任务。

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

③监理专题会议。监理部应根据需要,主持召开监理专题会议,研究解

决施工中出现的涉及施工质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工程变更、索赔、

争议等方面的专门问题。

④总监应组织编写由监理部主持召开的会议纪要,并分发与会各方。

(7) 施工现场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当施工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时,监理部

应立即向发包人报告,并指示承包人立即采取有效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8) 工作报告制度。监理部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或监理专题报

告。工程验收时,提交监理工作报告。监理工作结束后,提交监理工作总

结报告。

(9) 工程验收制度。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部应对其是否具备

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工程验收规程或合同约定,参与、组织或

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

九、安全监理制度

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

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徽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设部建市

[2006]248号文《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等法规,

为确保监理部在监工程项目不发生监理责任事故,实现公司质量安全目标,

促进公司的全面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监理部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现工

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总目标。

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安

全法规、制度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项目工程建设过程安全

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切实防止责任事故发生。

二、编制依据:

1.《安全法》

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

5.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

6.设计文件。

7.建筑工程强制性规范。

8.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令、法规、政策和规定。

三、监理部人员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并确定施工现场具体安全监理工程

师(可兼职),明确其工作职责;

2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成立由

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3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并签署意见;

5主持编写安全监理方案,明确安全监理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

6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7检查和督促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工作;

8当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在项目现场时,及时安排监理部其他人员暂时代

替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并对其进行交底;

9协助安全事故、火警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督促事故后的现场整改;

10组织编写并签发安全监理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负责签署监理

工程师通知单(安全)、工程暂停令、复工报审表;

11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12定期审阅安全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监琂日志,并签署意见;

13负责处理所监项目中的突发事件并及时报告安全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部门。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安全监理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安全监理职责除总监理工程师职责中的1、5、6

项外,其他全部相同。

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可为兼职,视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工作;

2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体系,检查施工单位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合情况;

3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及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4具体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5负责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6负责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等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

见;

7负责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安全交

底及交底记录情况;

8在施工建设中,采用巡视或旁站等形式实施现场安全监理(包括安全、

防火和文明施工等);

9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10协助安全事故、火警事故的调查分析,并督促事故后的现场整改;

11负责编写安全监理月报、安全监理专题报告;

12负责填写安全监理日志;

13负责整理安全监理资料(包括影像资料),并及时交公司。

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职责

1协助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参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并配合对其实

施进行监督;

3协助编写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在施工现场巡视、检查时,发现安全违规操作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向

施工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或向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反映;

5协助安全事故、火警事故涉及技术质量问题的调查分析;

6接受总监(总监代表)的安排,临时替代安全监理工程师工作;

监理员安全监理职责

1在施工现场巡视、旁站监理过程中,除对工程质量、工程材料质量实

施动态监督外,还应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2当发现有安全生产违规操作时,有责任及时制止;当发现存在安全隐

患时,应及时报告安全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

3接受总监(总监代表)安排,临时替代安全监理工程师工作。

四、安全管理

1.监理部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本工程安全工作;

并要求所有监理人员应强化安全意识,熟知安全常识;

2.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协议书;

3.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4.审查电工、焊工及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合格证。督

促施工企业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5.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

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6.审核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应急预案、

临时用电方案、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方案、土方开

挖方案;

7.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8.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

组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9.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

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

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工程暂停施工令并

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10.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检查;

11.复核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12.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13.夜间施工要设置红灯和警戒标志。

五、施工阶段安全检查内容

1.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质证明:

 《营业执照》;

 《施工许可证》;

 《安全资质证书》;

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

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

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 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书及管理情况;

 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2.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⑴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审批:

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写;

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工会、设备等有关

部门进行联合会审;

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

 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企业报建设单位审批认可;

 安全技术措施变更或修改时,应按原程序由原编制审批人员批准 。

⑵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

设强制性标准:

① 土方工程:

 地上障碍物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 地下隐蔽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 相临建筑物的保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 场区的排水防洪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 土方开挖时的施工组织及施工机械的安全生产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 深基坑、沟槽的边坡的稳定支护措施和计算书是否齐全完整;

 基坑、井四周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② 模板施工;

 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

正确;

 模板设计应包括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

度等;

 模板设计图包括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系统体系,连接件等的设计是

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 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③ 交叉作业:

 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

 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 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④临时用电:

 电源的进线、总配电箱的装设位置和线路走向是否合理;

 负荷计算是否正确完整;

 选择的导线截面和电气设备的类型规格是否正确;

 电气平面图、接线系统图是否正确完整;

 施工用电是否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 是否实行“一机一闸”制,是否满足分级分段漏电保护;

 照明用电措施是否满足安全要求。

 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

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

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

令施工企业整改;

 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除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

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 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 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必要

时,以书面形式汇报,并作好汇报记录。

六、施工用电安全检查内容

(一)用电管理:

1.审核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对用电进行防护,建立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

3.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度,并符合“三

级配电两极保护”的要求。

(二)电工:

1.电工必须经过专业及安全技术培训,经(地)市劳动部门考试合格

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三)电缆线路:

1.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

损伤和介质腐蚀;

2.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

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3.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夹子固定,

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4.在高层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

的位置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电梯孔等,并应靠近电负荷中心,固定

点每层楼不得小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宜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距地

不小于1.8m。

(四)配电柜(盘)、配电箱及开关箱:

1.配电柜(盘)正面的通道宽度,单列不小于1.5m,双列不少于2m,

后面的维护通道为0.8m(个别部位不许少于0.6m),侧面通道不少于1m;

2.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3.在配电室设置值班或检修室时,距配电柜(盘)的水平距离大于1m,

并采取屏障隔离;

4.配电室门应向外开;

5.配电箱的裸母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少于2.5m时采用遮栏隔离,遮栏

下面通道的高度不少于1.9m。配电装置的上端距天棚不少于0.5m;

6.配电柜(盘)应装设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开关;

7.配电柜(盘)上的配电线路开关应标明控制回路;

8.配电柜(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

由专人负责。

9.配电箱:动力配电箱与照明开关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用一个配电箱,

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别设置;

10.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装在用电设备或负

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

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11.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不得

堆放任何妨碍操作、维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12.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安装应端正牢

固,箱下底与地面的距离在1.3~1.5m之间;

13.移动式开关箱应装高在坚固的支架上,下底离地面0.6~1.5m。进

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1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含插座)应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

并便于操作(间隙5cm)不得歪斜和松动。电线应用绝缘导线,剥头不得

外露,接头不得松动;

15.箱内的工作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保护零线接线端

子分设;

16.配电箱、开关必须防雨、防尘。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

体的下底面,并要求上部为电源端,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

或箱门处;

(五)电器装置的选择: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设备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

格的电器,熔断器的熔体应与用电设备容量相适应;

2.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均应装设总闸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

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

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

自动开关);

3.现场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

电保护器;

4.购置漏电保护器必须是国家定点生产厂或经过有关部门正式认可

的产品;

5.对新购置或搁置已久重新使用和使用一个月以上的漏电保护器应

认真检验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6.使用于潮湿和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六)接地与防雷: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取接零保

护系统。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

由工作接地,配电室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

的要求做保护接零或做好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

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3.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保护零线应单独设置,不作它用,

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4.保护零线使用铜线不少于10mm2 ,铝线不少于16mm2 ,与电气设备

相连的保护零线可用不少于4mm2 绝缘多股铜线;

5.保护零线统一标志为绿/黄双色线(以前为黑色),在任何情况下不

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6.电力变压器或发电机的工作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4欧;

7.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

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

8.不得用铝导体做接地体或地下接地线,垂直接地体不宜采用罗纹

钢;

9.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铁、镀锌铁管、或圆钢、长度1.5~2.5m,露

出地面10~15cm,接地线与垂直接地体连接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禁止

采用绑扎的方法;

10.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

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11.施工现场的起重机、井字架、龙门架等设备若在相邻建筑物、构

筑物的防雷屏蔽范围以外,应安避雷装置,避雷针长度为1-2m,可用Φ

16圆钢端部磨尖;

12.避雷针保护范围按60°遮护角防护;

七、施工机具安全检查内容

(一)钢筋机械:

1.现场机械安装应稳固,带有胶轮胎的机械应将轮胎拆下并垫离地

面,保养好,按规定搭设操作平台、防护栏杆,保证进。出料安全,整机

应搭设安全可靠的操作棚;

2.机械安装或检修完毕,必须经试运转正常后,办理交接班签证手续

后方准使用;

3.一切机械、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必须接零、接地线,电

阻不大于4欧,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准有的设备接零有的设备接地;

4.接新的用电规程JGJ46-88规定,所有的施工机械都应安装漏电保

护器。特别是移动型机具,不安装漏电保护器不得使用;

5.实行一机一闸制,所有机械都应设独立的开关箱,箱内不得存放什

物。开关距所控设备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6.机械操作人员要事先经过培训,三机操作工要持证上岗。严禁违章

作业,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实行定机定人定责任制。

(二)电焊机:

1.电焊机安装后必须有验收手续,对有多台电焊机的工程,必须对焊

机进行编号并定人定机操作,焊工持证上岗;

2.电焊机必须有保护接零及漏电保护器,并应设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

或触电保护器,还必须设防雨罩;

3.电源必须使用自动开关;

4.电焊机焊把线应性能良好,接头不得超过三处,并无绝缘老化现象。

(三)搅拌机:

1.搅拌机安装后必须有验收合格证明单,定人定机操作,操作工人持

证上岗;

2.必须有保护接零,漏电保护器,并设防雨蓬;

3.作业平台应稳定,并设栏杆;

4.离合器、制动器、钢丝绳等必须性能良好,操作手柄必须设保险装

置;

5.料斗必须有保险挂钩,工人在料斗下工作时必须挂好保险挂钩。

(四)气瓶:

1.各气瓶必须设标准色标;并分开存放,存放地点必须通风良好;

2.当气瓶间距小于5m,距火距离小于10m时,必须设隔离措施;

3.乙炔瓶使用或存放时,必须立放,不允许平放;

4.所有气瓶都必须设防震圈和防护帽。

(五)潜水泵:

潜水泵应做保护接零并设漏电保护器。

(六)翻斗车

1.翻斗车必须取得准用证方能使用,司机必须有驾驶证,不得违章行车;

2.翻斗车制动装置必须灵敏。

(七)挖崛机

1.挖掘机必须取得准用证方能使用,司机必须有驾驶证,不得违章作业;

2.挖掘机制动装置必须灵敏。

3、挖掘机操作室应张贴操作规程。

八、检查方式及处理

监理部自我检查,一般每季度至少一次,必要时每月一次。由项目总

监理工程师组织进行,监理部全员参加。检查用表采用公司《监理服务质

量检查考核评分表》。

监理部巡视检查,监理部依据《监理规范》、相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

准对本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检查内容为项目在监工程施

工过程一切安全事宜,必须做到“该审的审,该查的查,该管的管,该报

的报”。并做好相应检查记录。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督促落实

整改措施,对查出的不合格项,应遵守公司体系文件相关规定处置。

监理部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

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及

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发现安全

隐患要严格按照“三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对

整改要跟踪验证,限期整改,到期复验确认。

其他情况:

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项目总

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1. 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

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 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 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 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 出现安全事故时。

十、监理工作流程

1、质量监理工作流程总图,(见图一)

2、开工准备阶段质量监理工作流程,见图二。

3、施工阶段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见图三

4、竣工验收阶段质量监理工作流程,见图四。

5、进度控制工作流程,见图五。

6、工程计量程序图,见图六。

质量监理工作流程(图一)

开工准备阶段质量监理工作流程(图二)

施工阶段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图三)

竣工验收阶段质量监理工作流程(图四)

进度控制工作流程(图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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